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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班会策划方案-2024消费者权益日班会策划方案精选

消费者权益日班会策划方案

众所周知,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这一日,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你们举行过有关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班会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费者权益日主题班会策划方案”。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班会策划方案(篇一)

一、活动目标

1、了解3.15并知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整理食品找出伪劣产品并归类。

3、了解伪劣产品对我们的危害,激发幼儿打假的热情。

二、活动准备

情景布置(超市)、ppt教学图片或视频

三、活动过程

1、逛超市,引出课题。

“小熊超市开业了,邀请小朋友去购物。”

师生共同逛超市,幼儿选择自己喜爱的食品。

通过逛超市引出课题,同时引起幼儿对本节课的兴趣。

幼儿检查所买食品的质量与保质期。

幼儿在已会看保质期的前提下检查自己买的食品,并帮助幼儿巩固了已学过的知识。

2、观看ppt或动画,了解伪劣产品给我们带来的不良后果。

幼儿看ppt并说说看到了什么。

通过图片吸引幼儿的注意力,让幼儿知道伪劣产品对我们的危害。

再次观看ppt图片,教师提问帮助幼儿理解内容。

“老鼠的头为什么会那么大呢?(因为喝了伪劣的奶粉)

“刺猬身上的刺为什么都没有了?(因为用了伪劣的洗发水)

“猪的鼻子为什么像大象的鼻子一样长呢?(因为用了质量不合格的化妆品)

请幼儿说一说看到伪劣产品后的感想。

“你看到这些伪劣产品给我们带来的不良后果有什么想法呢?”

幼儿在观看图片后,对这些伪劣产品给我们带来的不良后果说出了很多自己的想法,非常同情那些受害的消费者。

教师小结:伪劣产品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危害,危害到了我们的面貌、身体健康,严重的还威胁到了我们生命。所以我们在购物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检查商品的质量和保质期后才能购买。

3、讨论买到伪劣产品因如何处理?

请幼儿说一说自己买到伪劣产品或过期产品的感受和处理方法。

“我们刚刚去逛超市有的小朋友买到了伪劣产品,心情怎么样呢?”

“我们买到伪劣产品应该怎么办呢?”

“我们要怎么处理这些东西呢?”

“如果工作人员不帮我们调换新的产品怎么办?”

根据已有的经验来讨论买到伪劣产品的处理方法,有些幼儿说扔了、送人,卖掉,拿着小票找工作人员调换等等。

教师讲解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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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传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名称及主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三、活动形式 1、设置“3.15”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解放路两侧东至解放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至解放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6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门前。 2、“3.15”活动现场设置10部(12315)热线电话(由联通公司提供),人员由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专业分局、驿城分局、高新分局人员组成,共40人。 3、3月15日晚上7点,在新世纪广场举行“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驻马店市联通公司承办。 4、设3.15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3.15”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驻马店记者站、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驻马店广播电台、天中晚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四、组织领导 成立“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 五、参加单位 与消费者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均应参加。通过这次活动,展示行政执法部门为群众服务,为消费者维权的宗旨,共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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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组织开展xx区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宣传,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高维权效能为动力,弘扬维权、倡导诚信、引导消费、服务区域发展。 二、主要内容 1、“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教育 (1)将日常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消费知识、业务公告等工作在qq群、“xx工商”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网络媒介同步开展; (2)加强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齐鲁消费者》、《xx晚报》、《鲁中晨报》、《今日xx》、《山东卫视》、《xx电视台》、《xx电视台》等平面媒体的合作,传递xx消费维权的动态,弘扬维权为民的正能量。 2、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维权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为: 新消法知识、典型案例分析、维权工作技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 具体安排是: 3月3日上午在区工商局六楼综合会议室,由消保委秘书长授课,区工商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3、在商贸企业开展《新消法与售后服务》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纠纷处理实务、售后服务知识和产品质量管理等,由区消保委秘书长进行授课。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2日下午,在xx广周布艺商行 (2)3月5日上午,在xx点点孕婴用品 (3)3月5日下午,在银座商城桃园店 4、在院校开展“新消法”、“打击防范传销”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打击防范传销知识等,由区消保委办、公平交易局、南营分会、南郊分会组织进行授课和宣传活动。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11日,在xx职业学院 (2)3月13日,在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5、开展“家用汽车销售领域经营行为整治”总结及业务培训 活动内容: 总结整治活动,开展汽车三包、违法行为防范、服务及纠纷处理技巧讲座。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3月12日,在区局六楼会议室,参加人员是全区汽车销售企业(4s店)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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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在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应届毕业生策划书栏目的小编特地为您准备了20xx年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书,供参考。

一、活动主题

消费与民生

二、活动宗旨

为迎接3月15 日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我院青协将围绕法律宣传举行一次普法活动,以提高消费者的法制观念。

三、组织机构

主办机构:法学院青协

四、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5 日中午10:00——11:30

五、活动地点

xx社区

六、活动对象

xx社区居民

七、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 在我院网站上做广泛宣传。

(2) 准备宣传条幅。

(3) 制作宣传展板和学生签名板。

(4) 搜集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起源、发展,目的意义等相关知识,制作成宣传页。

(5) 搜集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制作成a4 宣传板。

(6)搜集与法制有关的相关视频。

(7)联系电源。

(8)与其他部门协调。

(二)、具体活动安排:

(1) 上午 9:00,男生在食堂前集合,将物品搬至活动地点。

(2) 活动现场布置: 男生悬挂条幅,调试音响,向社区借桌子,进行布置。女生悬挂a4 宣传板 上午10:00 布置完毕。

(3)活动中,同学负责拍照。

(4)将提前制作好的宣传单页发放给广大居民。

(5)将相关视频通过音响播放,以吸引广大的注意。

(6)展示a4 板,并由相关人员对前来了解的居民作解说。

(7)设咨询台,为居民解答疑难问题,做好投诉记录,无力解决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上级。

八、活动后期工作

召开部门会议,总结活动优缺点,对于不足之处深刻反省,优点则继续发扬,以求将以后工作做得更好。

九、所需物品

宣传条幅、宣传板、学生签名板、签字笔、a4 宣传板、咨询台、宣传单、笔记本电脑、音响、插线盘、插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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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2011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6224046),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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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传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名称及主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 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三、活动形式 1、设置"3.15"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解放路两侧东至解放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至解放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6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门前。 2、"3.15"活动现场设置10部(12315)热线电话(由联通公司提供),人员由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专业分局、驿城分局、高新分局人员组成,共40人。 3、3月15日晚上7点,在新世纪广场举行"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驻马店市联通公司承办。 4、设3.15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3.15"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驻马店记者站、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驻马店广播电台、天中晚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四、组织领导 成立"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 五、参加单位 与消费者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均应参加。通过这次活动,展示行政执法部门为群众服务,为消费者维权的宗旨,共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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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传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名称及主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三、活动形式 1、设置“3.15”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解放路两侧东至解放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至解放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6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门前。 2、“3.15”活动现场设置10部(12315)热线电话(由联通公司提供),人员由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专业分局、驿城分局、高新分局人员组成,共40人。 3、3月15日晚上7点,在新世纪广场举行“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驻马店市联通公司承办。 4、设3.15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3.15”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驻马店记者站、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驻马店广播电台、天中晚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四、组织领导 成立“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 五、参加单位 与消费者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均应参加。通过这次活动,展示行政执法部门为群众服务,为消费者维权的宗旨,共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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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将于3月15日在江门市五邑华侨广场举行

为更好地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理念,围绕中消协2014年“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的年主题,大张旗鼓地开展新《消法》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深入发展。江门市消委会和蓬江区消委会定于2014年3月15日(星期六)在江门市五邑华侨广场广场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届时现场组织有关行政职能部门接受咨询和受理投诉、名优企业产品展示、珠宝玉器鉴别、新《消法》有奖知识问答等丰富活动。

(因活动地点有变动,以本通知为准)

人人都是消费者,期待你的踊跃参与!

一、活动地点:江门市五邑华侨广场

二、活动时间:2014年3月15日(早上9: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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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春节的过去,我们即将引来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需要据悉一系列相关活动,今天板报网小编为大家带来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希望能帮到大家。

为了更进一步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现就我市开展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广州市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消费与服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8、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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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最新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3·15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决定于3月15日前后,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纪念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将以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为契机,以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为宗旨,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强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信心,为扩内需、保增长,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推动社会和谐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新《消法》培训、宣传活动(2月至3月)。新《消法》将于xxxx年3月15日正式施行。为正确理解和把握新《消法》,更加有力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聘请专家对全市各消保分会负责人及企业监督站负责人进行培训,提高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水平和消费维权能力。(责任单位:市消保委、工商局)

(二)开展流通领域蚕丝被、羽绒服等产品质量的抽检比较试验(3月15日前)。为维护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净化我市的商品消费市场,将开展流通领域蚕丝被、羽绒服等产品质量的抽检比较试验,抽检试验结果将于3月15日在相关媒体公示。(责任单位:市消保委、工商局、质监局)

(三)开展网络、电视、电话、邮购购物消费者民意问卷调查(3月份)。当前网络包括电视、电话、邮购购物方兴未艾,随之而来消费纠纷不断。为更好地了解此类消费市场状况,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开展网络、电视、电话、邮购购物消费者民意问卷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分析提供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市消保委)

(四)对商品房买卖、家居装饰等行业行为进行点评(3月15日前)。针对当前商品房买卖及家居装饰行业中设立霸王条款、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以及普遍的合同、质量、价格纠纷,将依据新《消法》的有关条款进行点评,提出消费警示,规范行业行为。(责任单位:市消保委、工商局、法院)

(五)成立“太仓市家庭装饰行业消费纠纷联动调处中心”(3月初)。家居装饰是消费纠纷热点领域之一。为提高家居装饰消费纠纷调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在前期调查、准备的基础上,依托市家装行业协会和有关商会,成立“太仓市家庭装饰行业消费纠纷联动调处中心”,下设“太仓市家庭装饰行业消费纠纷人民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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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班会策划方案

消费者权益日班会策划方案栏目给大家提供大量消费者权益日班会策划方案、2024消费者权益日班会策划方案、消费者权益日班会策划方案精选范文等内容,希望丰富的内容能够帮助到需要写工作计划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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