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读后感 > 我的叔叔于勤读后感100字 > 导航 >

我的叔叔于勤读后感100字,学生我的叔叔于勤读后感100字,2024我的叔叔于勤读后感100字范文

我的叔叔于勤读后感100字

《长腿叔叔》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讲的是孤儿茱蒂被一个不知名的好心人赞助读书,每个月给她零花钱,这位好心的人要茱蒂好好学习。要茱蒂每个月给他写一封信要茱蒂把自己学习和生活情况写成一封信形式向他汇报。最后她发现《长腿叔叔》是他认识的大学朋友杰夫。平莱顿先生。

我要茱蒂学习有一颗感恩的心,我也要像长腿叔叔有颗善良的心,热心帮助别人,对需要帮助的人给予帮助。

长腿叔叔读后感作文100字

乔若莎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在她十八岁那年,得到一位长腿叔叔的资助上了大学。从此,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她一直给这位素未谋面的叔叔写信。然而她总是得不到回信,感到很失望。

直到有一天,乔若莎终于获准去见长腿叔叔,原来资助她上学的长腿叔叔就是杰夫少爷。这本书里我最喜欢朱蒂的乐观开朗,我也要向她一样乐观开朗,不能有一点挫折就放弃。

长腿叔叔读后感作文100字

茱蒂本来生活在孤儿院,被一个好心的理事送去上大学了,每个月还有零花钱,茱蒂在学校认识了很多同学,还住上了三人房。茱蒂每个月给他写一封信,称他是长腿叔叔。向长腿叔叔诉说学习和生活情况,茱蒂想让叔叔参加自己的毕业典礼,长腿叔叔在茱蒂心目中是个充满感情、充满思想的人,一直渴望见到长腿叔叔,她很感激长腿叔叔对自己的帮助。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觉得自己有爸爸妈妈的关爱很幸福,茱蒂很可怜,我要向长腿叔叔学习,学会去关爱别人。

长腿叔叔读后感作文100字

今天我读完了《长腿叔叔》这本书。

这本书很有意思,我很喜欢。这本书讲了一个名叫乔若莎艾伯特女孩小时候在孤儿院里长大,上大学后一位长腿叔叔资助她上大学,她经常给长腿叔叔写信,她一共给长腿叔叔写了65封信,把她的一切喜、怒、哀、乐都告诉长腿叔叔。

我要像乔若莎一样乐观开朗,也要像长腿叔叔一样乐于帮助别人。

长腿叔叔读后感作文100字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长腿叔叔》,我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一个的名叫乔若莎艾伯特女孩小时候在孤儿院里长大,上大学后一位长腿叔叔资助她上大学。

她经常给长腿叔叔写信,在这本书里,她一共给长腿叔叔写了65封信,都是关于她自己的事情。我还觉得长腿叔叔是个热心人,因为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查看全文>>>
乔若莎。艾伯特知道后就发奋读书,虽然董事长要求乔若莎每个星期都要写封信给他,但是由于乔若莎觉得学校很新奇,隔几天就写封信。她怕吵到董事长,总是说:下次我写信写短一点以免烦着你。但后来那位被乔若莎称为长腿叔叔的董事长居然到她身边来了

从中我知道了:生活有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你自己。

《长腿叔叔》读后感100字

我读了《长腿叔叔》里面讲得是:乔若莎。艾伯特是孤儿院里最大的孤儿,乔若莎这个名字都是孤儿院管家李皮太太从墓地碑文上看到的,并给乔若莎取得。但有一件事改变了她的命运,那是什么呢?那是董事长的资助让她有幸上了大学。

《长腿叔叔》读后感100字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长腿叔叔》。我很喜欢这本书,一下子就把它读完了。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一位失去亲人的孩子朱丽莎亚伯特在孤儿院照顾其他失去亲人的小朋友。星期三的时候,里贝特院长说她不用再在孤儿院里了,有一位董事愿意帮助朱丽莎进入大学读书。朱丽莎听后兴奋不已。经过四个小时的火车之旅,朱丽莎终于到达了大学。以后每个月,朱丽莎都会给帮助她进入大学读书的那位董事写一封信。在信中,朱丽莎把那位董事称为长腿叔叔。最后,大学毕业后的朱丽莎,惊讶的发现;长腿叔叔竟然是经常和她嬉戏的查比小少爷!但是她十分快乐,因为她一直深深爱着那个聪明、善良、神秘的查比小少爷。

我以后也要做一个努力学习、知恩图报、善良的人。

《长腿叔叔》读后感100字

读完了《长腿叔叔》。直到最后才知道原来长腿叔叔就是杰夫少爷呀!他真是个好人,帮助茱蒂上学,而茱蒂给长腿叔叔写了好多的信,有的时候很高兴,有的时候不高兴,茱蒂还有很要好的朋友,而且还跟她们一起去旅游了呢。还有在洛克威洛农场里跟山普先生和山普太太一起劳动,她觉得很快乐。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要乐于帮助别人,同样,别人也会帮助你的!要做个有爱心的人。

《长腿叔叔》读后感100字

此书中的长腿叔叔不是一个普通的张腿的人,他是孤儿院里的理事之一。在一次大会上有人提出乔若莎的问题,她已经17岁了不应该留在孤儿院,因为她的年龄超过了14岁。

因此这位长腿叔叔就提出供她上大学,希望她成为作家。本来说每个月写一封信给他,但是乔若莎却每过几天就写一封,她想把心里的话,学校发生的趣事统统都告诉他。在暑假她去了洛克威洛农场游玩和农场里的山普夫妇还有工人交了朋友还和少爷杰维一起钓鱼,过得很开心。

在这本书中我懂得了一个道理 查看全文>>>

《长腿叔叔》这本书讲的是:有一个孤儿叫乔若莎,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在她十八岁那年,得到一位长腿叔叔的资助上了大学。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长腿叔叔读后感10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长腿叔叔读后感100字一

最近,我一直在读《长腿叔叔》。有时候是妈妈给我读,有时候是我自己读。我现在读了100多页了,还有一小半就快读完了。我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她是一个梦想当作家的女孩。

虽然在孤儿院长大,但在长腿叔叔的资助下,她上了大学,她学习很努力,很优秀,你要向她学习!

长腿叔叔读后感100字二

这本书主要是茱蒂和长腿叔叔的故事,茱蒂是一个孤儿,有一个有钱人资助他上学,他偶然看见她的资助人被灯光拉长的影子,腿很长,所以茱蒂就把这个人一直叫长腿叔叔。她上学期间每天都给长腿叔叔写信,也不嫌麻烦,她在信里写了很多有意思的事情,但是长腿叔叔从来没给他回信过。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面的每一封信,很有意思。

长腿叔叔读后感100字三

《长腿叔叔》这本书很感动,这本书讲的是:乔若莎从小都在孤儿院长大,有一位长腿叔叔资助她上学,她经常给长腿叔叔写信,在不断的努力坚持,最后她成为了一个伟大的大作家。

读完这本故事书,我觉得茱迪是一个乐观开朗的人,她积极努力,最终有了快乐的生活。我也要向她学习。

长腿叔叔读后感100字四

读着读着,书里的有趣事就把我吸引住了,比如女孩茱蒂爱看书,每当黄昏时,他就在门上贴上读书中,然后再屋里如饥似渴的读着,直到睡觉。

茱蒂是个爱幻想的孩子,他想让自己的生活像他的名字一样,甜甜蜜蜜;他也总是在想长腿叔叔的样子,并给他画了自画像。

他和所有女孩子都一样,喜欢漂亮的衣服。当她有了六套新衣服时,她无比兴奋。

长腿叔叔读后感100字五

我觉得乔若莎是一个天真乐观、积极向上的学生,虽然在孤儿院里,每天都受到女监事的责骂,可是乔若莎每天都非常乐观,在大学也是这样。要是我,我早就哭了。

而且乔若莎喜欢上学,这一点我要向她学习。而且乔若莎的作文水平非常高,她的作文还登过杂志,英语老师表扬过她很多次,我更要向她学习。

查看全文>>>

最近,美国大选闹得沸沸扬扬,尤其是特朗普与希拉里的口水战,双方极尽所能,互相攻击,你来我去的,更是让观众看得过瘾,最终,特朗普取得出乎意料的胜利,着实让各位看客唏嘘不已。

美国大选,是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最重要的体现。资本主义制度从十六世纪开始至今,已历经大约五百年,五百年的荣辱兴盛,它的体制理念,早已深深植入每一个国民的血液里,主宰着他们的一言一行。《我的叔叔于勒》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这几天我在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这是我第二次研读此文,感触也更加不同。此文是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写我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画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不同态度,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情形。故事不长,却耐人寻味。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他们身上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小人物的悲哀,无奈,挣扎和企盼。他们从没试着去改变命运,而是把一切的希望寄托在一个不切实际的于勒身上,或许,他们只能如此,这也是他们最大的悲哀-------平静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像菲利普夫妇那样的人却也不少见。

在食品里添加各种色素,添加剂,甚至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工业原料,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一切手段,金钱至上的观念支配着他们的一切行为。(星辰ww)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

我想,无论我们身处何时何地,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可以买到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查看全文>>>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文坛巨匠莫泊桑的一篇小说。作者以讽刺的写法重现了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情景。

于勒是约瑟夫的叔叔,他曾经被称为随意挥霍祖产的流氓,那时的他让人鄙夷。后来他跑去美国,赚了点儿钱,于是他成了菲利普一家口中的正人君子。接下来的十年里他音信全无。十年后在去往泽西岛的船上,他们看见了一位卖牡蛎的老人--他是于勒,因生意失败流浪于此。看见这样的于勒,菲利普一家嫌弃他,并躲着他。

由此我联想到了另一个故事:美国一个小男孩在路边捡到了一万美元,并归还给了失主,但他并没有因此受到称赞,反而被讽刺--真傻。

有钱能使鬼推磨,随着时代的变迁,在人们看来钱是万能的。小男孩真的傻吗?在我看来是否定的。他还了钱,既让失主打消了心里的焦虑,又收获了一份美德,这在今后的生活里将是受益无穷啊,何乐而不为呢?我不禁恍惚了。

因于勒有钱,所以巴结;因落魄,所以躲避,菲利普夫妇不过是两个市井小人罢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没有哪个人是完美的。尽管于勒曾经放荡,可他去往美国后也已改过自新了。

在一个转角处,一位老人骑着三轮车将一个小姑娘的牛仔裤刮破了,女孩的母亲要他赔50元,可老人身上只有8元多,老人给母女俩下跪十来次,但那母亲铁了心让老人赔,最终还是路人给老人筹钱,那对母女才罢休。

这是路人,但毕竟于勒是菲利普的弟弟啊,血浓于水,怎么可以如此薄情?难道于勒在船里没有认出哥哥,没有认出侄子吗?他大可回家,可是他没有。从菲利普与船长的谈话中我们可以知道--于勒不想拖累达弗朗什家族。他有这份心也难能可贵。人是在犯错中成长的,我觉得于勒应该被原谅。(星辰ww)

爱钱的人从来不肯放过一个表现世俗的机会--菲利普夫妇将这句话演绎得淋漓尽致。生活固然需要钱,可那一张张冰冷的票子怎如有和睦的家庭来得温暖?试问,当今社会有多少家庭因这些票子变得支离破碎?人赚钱为了什么?自然是为了过上好日子,但每日疲倦不堪,为生计东奔西跑这就是所谓的好日子吗?

我并不崇尚繁华的街市,更喜欢空气水源良好的农村;我并不觉得赚到大钱是什么好事。我更向往从前的慢生活,人们虽然工作辛苦,收入也不是很高,但生活充实,苦即是甜,更没有职场上的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挑个晴朗的好日子,去小村庄游玩一番吧,放松放松,体验体验野趣,远离虚伪,返璞归真。

查看全文>>>

读《我的叔叔于勒》之后,我认识到了法国19世纪时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金钱至上的关系,更看到了当时世态炎凉的社会风气,和人们嫌贫爱富、虚伪自私的丑恶嘴脸。

文中的于勒,起初在菲利普夫妇的眼里是一个流氓坏蛋无赖,但因于勒的一封写自美洲的福音书寄来,他一下子成为了菲利普夫妇心中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而后,这封福音书又使因家境拮据的二姐解决了找不着对象的难题。使一个拮据家庭居然冒充阔绰人家去邻国哲而赛岛游玩。但是,当菲利普夫妇知道轮船上那个卖牡蛎的衣衫褴褛的年老水手就是于勒后,又隐入恐慌之中。当若瑟夫把给于勒小费的事告知母亲后,于勒又成为了菲利普夫妇眼中的一个贼一个不会有出息的人。

金钱彻彻底底的改变了菲利普夫妇对亲人于勒的态。如果于勒还是个富人的话,仍是他们家的大救星,菲利普夫妇救会寻找机会趁机巴结上他,这样于勒就会受到全家人的欢迎。就像菲利普一直说的那句话唉!如果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多叫人惊喜呀!那是因为于勒有钱他才会那样说。但于勒没钱时,全家人都弃他而去,鄙夷,厌恶的白眼也抛到了他的身上。可见,当时社会就连温暖的亲情也避免不了沾上金钱恶心的铜臭味。他们用金钱衡量着骨肉之间的血缘关系,完全因为金钱而丧失了人xing和一个人做人的资格。而于勒的福音书使二姐有了对象,足够看出当时法国社会人们的贪婪,自私,同时也反映出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金钱势力已经渗透到社会里的每一个角落,连同纯洁的爱情也不能幸免。当时的人们,无疑都是披着羊皮的狼,心中都充满着十足的贪欲。只要在金钱和地位权势的诱惑下,他们便会脱下那层虚伪的羊皮,而露出狼原有的本xing和狰狞的面目。

在19世纪的法国社会里,金钱操纵着一切,人心,人格,尊严,灵魂、亲情,爱情等它尽收掌中。没有人能逃离它的掌控,无论是穷人,还是上流社会的人,都为金钱痴迷、疯狂,甚至变成一个魔鬼。有些人把亲人,爱人,亲情、爱情用来当做获取金钱利益的垫脚石。其实他们都不过只是在做戏罢了,等戏一成,他们就会毫不留情的把曾经的那些人踢到一边,跟他们撇清关系。毕竟他们谁也不想自己跟穷人扯上一层关系,然而让别人笑话。

现在的我们,不像若瑟夫生活在那个社会的人一样。我们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我们懂明辨是非,懂得关心他人。读《我的叔叔于勒》一文,我明白了金钱虽然可以买到许多东西,但千万不要让它买走了你的灵魂,否则你就只是一个木偶人,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查看全文>>>

自从《我的叔叔于勒》进入初中语文课本以来,菲利普夫妇就被贴上醒目的标签自私、冷酷、贪婪、唯利是图、爱慕虚荣的资产阶级小市民,几十年来替整个西方资产阶级背着一个超大号的黑锅任人口诛笔伐,既无招架之力,更无还手之功。千古奇冤比窦娥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们的生活很拮据,这样的经济基础决定了他们的行为方式。菲利普夫妇都是小人物,挣的钱不多;样样dou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这样的生活又有几个人没经历过呢?人们工作辛苦,加班加点,挣钱不多,可失业的危险还是如影随形;人们并不认为节省是美德,可是又不得不把一分钱掰两半花;人们懂得礼尚往来,可又最怕人家婚丧嫁娶的请帖。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他们何尝不知道呢?但他们有什么办法呢?

他们不是自私的。于勒行为很不端正,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使得我家的生活雪上加霜,几乎陷入绝境。注意是于勒侵占菲利普的财产而不是菲利普侵占于勒的财产,侵占别人财产的人理直气壮,被侵占的人反倒被判自私,还有没有天理呀!

他们不是冷酷的。万般无奈之下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上从哈佛尔到纽约的商船,打发他到美洲去。当兄嫂的已经仁至义尽了,怎么就冷酷了?难道仅仅因为于勒不务正业变成无产阶级就要无条件地被他拖垮吗?难道为了收养再次变穷的于勒就要葬送女儿的终身大事吗?我们的道德评价很奇特:对好人按照圣人的标准来要求,求全责备;对坏人大讲什么浪子回头金不换,极其宽容,造成好人难做。再看看我们身边吧,有多少亲弟兄为了争夺财产反目成仇;有多少人自己华衣美食,父母却得不得赡养,甚至被弃置不顾对比他们,我们又怎能苛求菲利普夫妇!

他们不能算贪婪、唯利是图。这封信成了我们家里的福音书,有机会就要拿出来念,见人就拿出来给他看。对于叔叔回国这桩十拿九稳的事,大家还拟定了上千种计划,甚至计划到要用这位叔叔的钱置一所别墅。他们确实有点过分,但这仅仅是计划而已,好比镜花水月,距离变成现实何止十万八千里。对于一个生活拮据、地位低下的普通小职员家庭,这种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想望也应该无可厚非吧?(那些买彩票的想用2元钱去博取500万,这才是贪婪;那些想自己的股票天天涨停大赚特赚才是贪婪;那些贪污亿万民脂民膏的家伙才是贪婪;那些梦想全国每个人给我一分钱我就成为千万富翁的才是

查看全文>>>

细读西方文学,总会被那种淡淡的哀愁和浓浓的情思所感动,要提到西方文学,莫泊桑的小说更是不可或缺。

莫泊桑被誉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他是十九世纪下半叶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出身于没落贵族,参加过普法战争,师从福拜楼。他的文学作品更是体现了法国大革命树立的优良文学传统。他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更是让我不禁为那细腻的情节所感动。

小说展示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一家人,因生活穷酸,不得不等待着海外有钱的叔叔归来改变他们的家庭条件。可是不久后,他们全家决定去哲西岛旅行,在乘船时,他们竟然发现那卖牡蛎的流浪汉正是一家人期待的叔叔!他们四处打听,才知道叔叔生意失败,回到法国四处流浪,漂泊无依。

一家人最终没有选择戳穿叔叔的谎言,而是让人把钱给了他,匆匆离开了我想,他们是选择用这种方式来保留叔叔心中仅剩的尊严吧!可是,除了这种出于保护的心情,他们的心中,更多的是想要逃避,逃避叔叔于勒再一次把父亲的钱拿去挥霍。我知道这是一个人该有的举动,却充分地体现了人情的冷暖,世态的炎凉,而从那之后,他们一家人再也没有见过叔叔于勒。

莫泊桑的小说中,有的是喜剧,让人忍俊不禁,有的是悲剧,让人潸然泪下,也有悲喜剧,令人欲哭无泪,欲笑又止。可不论是哪一种,总会让人忍不住地深思,感悟。它给我留下的,是一种苦涩的,深刻的感觉,引人警醒。

自从法国大革命以来,莫泊桑的作品中大多都讴歌了人民在普法战争中英勇抗敌的精神。也描述了人民大众在战争中受到苦难的情景,由此,也不难发现莫泊桑对弱者的同情,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谴责。

还有,提到莫泊桑,更不由地感染于他语言的纯粹。他不以纤巧华美的辞藻取胜,而是以平易通俗的文学语言来征服读者,他清晰如水的语言中丝毫不含晦涩的东西,总让人不禁感动于他真挚的语言。

西方文学博大精深,细读莫泊桑小说,让我眼前一亮,不知以后读起其他人的小说,会带来什么感觉?

查看全文>>>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的意思

试题: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的意思

答案: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的意思是:[由整理]

学业要精进在于勤奋,如果老玩耍就荒废了;人的行为举动在于思考之后在做出,如果随便想到什么做什么就毁了。

在我们身边,由于勤奋而取得成功也随处可见。那里再举一个身边的小例子。大约20多年前,我亲身参与安排的两位单身退伍军人,一位yum,一位yaom。在政府帮忙下,yum找到工作。产改中,yum下岗,下岗后,yum仍自强不息,先是蹬人力车,后买了电动车拉客,每一天收入不菲;家庭生活也很美满,孩子已上了大学。但是yaom却选取了与yum不一样的生活态度,政府帮忙其数次找工作,他都挑肥拣瘦,放下不做,至今流落街头;靠低保仅能维持生存。前者勤,后者嬉,不一样的生活态度,造就不一样的人生结局。勤中也绩袱贯惶卟耗诡同韩括有颜如玉,勤中也有黄金屋。勤与嬉的人生选取是与思分不开的。思,《现代汉语词典》里解释为:思考、思念、思路等。人生要培养成好的德行,就要认真地去思,那里的思,有深思熟虑的意思,还有自我反省的意思。要取得人生成功,就就应三思而后行。完成思的过程,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调查研究的过程,分析选取的过程。人们每走一步,都就应认真思考,有所选取,不能随波逐流,游戏人生。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只要选取了正确的人生道路,又能够勤奋努力,锲而不舍,离成功就不会太远了。

业精于勤荒于嬉,出自韩愈的《劝学解》。意思是说学业由于勤奋而精通,但它

却荒废在嬉笑声中,事情由于反复思考而成功,但他却能毁灭于随随便便。古往今来,多少成就事业的人来自于业精于勤荒于嬉。有个很好的典故说的也是这个道理。

战国时期的苏秦,开始虽有雄心壮志,但由于学识浅薄,跑了许多地方都得不到重用。之后他下决心发奋读书,有时读书读到深夜,实在疲倦、快到打盹的时候,就用锥子往自我的大腿上刺去,刺得鲜血直流。他用这种锥刺股的特殊方法,驱逐睡意,振作精神,坚持学习。之后最后成了著名的政治家。

查看全文>>>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作文500字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情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非常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助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应该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应该瞧不起那些穷人,应该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助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作文500字

这是一篇揭露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有力的揭露与鞭挞的文章。

本文主要讲的是于勒由于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哥哥应得的那一部分之后,成了坏蛋、流氓、无赖。正因为如此,他被打发到了美洲。而后,于勒的哥哥菲利普一家接到消息于勒在美洲已有所作为。这时的于勒在菲利普家变成了有有良心、善良的人,他的地位得到了提升。于勒写来的书信也成了福音书。可由于在旅行的过程中,菲利普夫妇看到了贫穷的于勒时变暴怒了。开始咒骂于勒,怕于勒回来拖累他们,于勒在他们心中的地位又一落千丈!为了躲避于勒,菲利普一家再回去时便坐了另一条船。

看了这篇文章之后,让我感受到了文中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与腐朽。菲利普夫妇的前后变化让我联想到当今社会,在现在的社会中,也有这样的人。比如:某公司职位较低的人便向职位较高的人百般的讨好、贿赂,可当这些人因为某些原因而降职后,他们却对这些人不理不睬。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查看全文>>>

我的叔叔于勤读后感100字

当我们阅读书籍的时候往往能够从中获益,我的叔叔于勤读后感100字栏目为您提供小学生我的叔叔于勤读后感100字、初中生我的叔叔于勤读后感100字、高中生我的叔叔于勤读后感100字等,感谢您的查看。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