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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伯达预见未来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讲了达.芬奇平日里创作的作品,它的代表作有《蒙娜丽莎》《最后的晚餐》

这本书带我走进画家列奥纳多.达.芬把他的奇的世界,他已经去世500多年了,但他的小故事仍然流传至今,这本书吧他的作品历史和生活小故事告诉我们。

达.芬奇说过:你如果要做一个艺术家,你要牢记:必须开阔你的胸襟,务必使心如明镜,能够找见一切事物,一切色彩。

他才活了67岁。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基督洗礼》《岩间圣母》《抱银鼠的女子》《最后的晚餐》《自画像》《蒙娜丽莎》等等。

其中《蒙娜丽莎》十分神秘,把她的左边挡住,右边是微笑,左边则是伤心的表情。这也许代表生活中有快乐,有悲伤吧。

四年级:汪睿佳

点评:本篇读后感介绍了多种作品,并且记住了达芬奇的名言,挑出了其中一幅作品作出了点评,发表了自己的感想。但是文章过于枯燥,对于达芬奇没有做深入的了解。针对《蒙娜丽莎》可以多加的发表下自己的看法,也可以描述下你眼中的蒙娜丽莎是怎样微笑的,你觉得蒙娜丽莎微笑代表着什么,进一步揣摩下达芬奇在创作时的心情。

点评老师:张慕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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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蒂尔达》这本书引人入胜,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地打动着我。

我最为敬佩的是主人公玛蒂尔达,她是个十分聪明的女孩,一岁能说会道,二岁智慧已和大人一模一样,三岁算术原理掌握得滚瓜烂熟,四岁会阅读各类书籍。

她家里贫穷,唯一的书是妈妈的《简易食谱》。当玛蒂尔达把这本书完全背下来后,她就渴望读一些有名的书籍了。可她父母不同意,因为他们愚昧、自私,只管自己玩乐,不管孩子的死活。

玛蒂尔达也不抱怨,星期一到星期五都要去图书馆借书还书。她自己的小卧室成了她看书的天堂。她和辛巴达一起出国航海;和玛丽一起进入秘密花园;红马驹带她到了辽阔无垠的草原上,她深深地爱上了这些书,书把她带到了另一个世界,也或许书就是打开另一扇大门的钥匙,她一直希望她的爸妈老实、善良、可爱、善解人意,可她们一样都不是,这一点玛蒂尔达也只好认了。可她的爸爸却说她是个多嘴的丫头,完全没有看到女儿的不平凡之处,而且还把她最心爱的书撕烂了。玛蒂尔达灵机一动,一个妙计在脑海中形成。她把超级胶粘在爸爸的帽子上,让他一天内出丑。

玛蒂尔五岁半进入学校,在班级里凭借她的智力脱颖而出,这不得不使她的老师亨尼小姐刮目相看。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创造了历史上的第一个奇迹:不用手脚推,只用眼睛发出的热量就能把物体推翻。她利用这种超能量惩罚了特朗奇布尔姨妈,解救了亨尼小姐,最终她和老师亨尼小姐一起安家落户。

有志不在年高!我们不要小看自己年龄小,其实小人物也能爆发大能量的,只要我们朝着自己设定的目标前进,一定会发出耀眼的光芒,靠自己的智慧创造出更多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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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零一夜》是古代阿拉伯民间故事集,在西方被称为《阿拉伯之夜》。我国却有一个独特的称呼:《天方夜谭》。它是世界上最具生命力、最负盛名,拥有最多读者和影响最大的作品之一;同时,它以民间文学的素朴身份却能跻身于世界古典名著之列,也堪称是世界文学史上的一大奇迹。

《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很早就在阿拉伯地区的民间口头流传,约在公元八九世纪之交出现了早期的手抄本,到12 世纪,埃及人首先使用了《一千零一夜》的书名,但直到15 世纪末、16 世纪初才基本定型。《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一经产生,便广为流传。在十字军东征时期就传到了欧洲。《一千零一夜》对后世文学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8 世纪初,法国人加朗第一次把它译成法文出版,以后在欧洲出现了各种文字的转译本和新译本,一时掀起了东方热。法国著名启蒙学者伏尔泰说:我读了《一千零一夜》四遍之后,算是尝到故事体文艺的滋味了。著名作家司汤达希望上帝使他忘记《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情节,以便再读一遍,重温书中的乐趣。

《一千零一夜》的结构令人叫绝,这是一种将散珠用红线串起来的巧妙艺术构思:让山鲁佐德和山鲁亚尔的故事成为总体框架,然后用大故事套小故事的办法将二三百个故事嵌入。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作家卜迦丘,英国作家乔叟和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都从这种结构中得到启发。卜迦丘的《十日谈》用佛罗伦萨10 个躲避瘟疫的青年男女每人每天讲一个故事,作为全书100个故事的楔子,这种巧妙的结构很明显地借鉴于《一千零一夜》。《一千零一夜》描绘了中古时期阿拉伯地区广阔丰富的生活画面,为后世作家的创作提供了充分养料,戏剧大师莎士比亚的喜剧《终成眷属》中的戒指认亲、进宫治病的故事显然来源于《一千零一夜》中的《夏梅禄太子和白都伦公主的故事》。他的另一著名喜剧《威尼斯商人》同样采用了戒指认亲的构思。而当代埃及戏剧家陶菲格哈基姆的剧本《阿里巴巴》、《山鲁佐德》更是直接取材于《一千零一夜》。《一千零一夜》中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丰富的想象,大胆的夸张,构成了扑朔迷离的艺术境界。但丁《神曲》中的形形色色的精灵,我们可以在《一千零一夜》中找到影子:看了普希金的童话诗《渔夫和金鱼的故事》,我们立即会联想到《渔翁的故事》;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中出现的飞毯、会飞的床单、神灯等都明显来自于《一千零一夜》。《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情节离奇而曲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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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蒂尔达读后感 罗尔德.达尔的作品实在太棒了!语言风趣、幽默又能告诉我们很多道理。《玛蒂尔达》就是这其中的一本。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小的玛蒂尔达五岁时就把大多数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不幸的是这个聪明绝顶的小姑娘却遇到了世界上最庸俗势利的爸爸妈妈和最恶毒的校长。不过,神奇女孩玛蒂尔达自有对付这一切的办法。在和恶毒的特朗齐布尔校长斗争的过程中,玛蒂尔达和善良的亨尼小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我被故事中的情节深深吸引着,世界上怎么有这样不关心自己孩子的父母?我想不通!作为校长,怎么可以把学生当链球一样抛出去,一点也不担心孩子是否会受到伤害?粗鲁、野蛮、专制、没有爱心!只有亨尼小姐最受人欢迎了,她善良、温柔、恬静,当她说话的时候,她的脸上就会散发出一种几乎是可以感触到的奇妙的温暖感觉。我喜欢这样的老师!而我最羡慕的是玛蒂尔达的超能力,我也试着拿了个杯子,狠狠地盯着它看,可怎么也推不倒它。唉!如果我有超能力该有多好啊!我还跟玛蒂尔达学了一招:每当她受到打击的时候,她会想办法惩罚他们,而不是自己哭鼻子。这是值得我学习的地方,那就是遇到事情要坚强,想办法克服,而不是一味地哭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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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狄浦斯王》读后感

我们大家都知道 《俄狄浦斯王》是古希腊著名的悲剧,但不知道大家对“俄狄浦斯情结”又有多少了解?反正我最先知道“俄狄浦斯王”这个人物就是因为伟大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的这个设想。虽然弗洛伊德的许多见解大都会令思想较为传统的人觉得荒谬无比、难以接受,但不得不说用他的学说去分析许多令人费解的文艺现象,却往往能自圆其说。就如同 《俄狄浦斯王》利用人们的“恋母情结”来引起共鸣一样。

犹记得学习美学时书中鲁迅对悲剧的理解:“悲剧就是把那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我当时不能理解,现在将其代入书中也许能有所体会。《俄狄浦斯王》不就是将俄狄浦斯王这一原本英雄式的有价值人物用可怕的预言和伦理道德来毁灭吗?预言称其将会弑父娶母,即使在其刚出生其父亲就将他丢弃在深谷但最终也没有扭转这个可怕的预言,而伟大的俄狄浦斯王在得知预言真相后被社会伦理道德所不容,最终自毁双目、自厌一生。这充分表现了“偶然”与“必然”之间复杂的关系,突出了命运的“无常”与“无奈”,也表现出了古代西方命运主宰一切的世界观。

在西方的基本审美范畴中,悲剧是被崇高这一意象包含在内的,而且往往和恐惧相提并论。客观来说,俄狄浦斯王自身的精神品质是崇高的,其实他勇敢,正直、善良、敢于承担责任,但因为他所犯下的罪行完全处于无知的状态,属于意外和过失,他并不知道关于他自身的预言。就像预言家所说的:“你是在不知不觉中和你最亲近的人可耻的住在一起,却看不见自己的灾难。”,以至于在得知真相后自己都无法原谅自己。不知是否是受了弗洛伊德理论的影响,我总觉得这一悲剧是人们出于对“恋母情结”这一可能导致某些罪恶这种人伦本性的恐惧而创作的,或是某些真实邪念的侧面反映。正是由于人类的这种恐惧,伟大的索福克勒斯才写下了这部悲剧以警醒世人,为人们树立一种正确的伦理道德观,使人们不被先天兽性的冲动所支配,从野蛮逐渐变得理性而文明。

阅读的过程中,我还常常为《俄狄浦斯王》优美而富有哲理的语言魅力所折服。书中有这样几句令人深思的话:像“一切难堪的事,只要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都会成为好事。”这句话说明了意识具有指导作用、正确的意识给予人正确的指导,并且只要沿着正确的指引方向,人们就能获得成功,无论在这条路上我们遭遇了什么,最终的结果都将是积极的。还有“漫长的黑夜笼罩着你的一生,你伤害不了我,伤害不了任何看得见阳光的人。”则是想告诉人们,一个心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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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读后感(一)

【狼王】是一本给坚强勇敢的男孩的书。讲述的是一个叫柯勒的小狼在充满生机又时刻隐藏着危险的大草原中经历了少年时代的挫折,在困境中顽强成长为一个拥有绝顶智慧的狼王的故事。

柯勒的成长被作者凌岚赋予了人一性一化的内涵,在它的成长过程中,我们不仅看到了死亡、弱肉强食,困难和挫折,还看到了顽强、努力和永不放弃。在这个成长过程中我们还看到了许多感人而励志的情节,人生的真理。如柯勒在遇到雪崩频临死亡又意外生还时的感悟:是奇迹吗?是上苍的垂怜吗?不是,这世界上从来没有什么意外和巧合,没有天生的幸运儿,也没有倒霉鬼。柯勒所获得一切都是它自己争取来的。又如柯勒虽然羡慕金雕能够自一由飞在蓝天上,却也切切实实地明白能拥有那样矫健的身手,能够自一由地翱翔在蓝天上,需要付出什么样的惨烈的代价。

作者像男孩们展现了一个永不放弃的一精一神。激励孩子们在成长过程中要勇于面对困难,迎难而上,坚持到底。这样才能成长为一个优秀的男子汉。

狼王读后感(二)

【狼王】,掀一开扉页,展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只雄壮的公狼对着月亮仰天长嚍的画面。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

这本书讲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幼狼柯勒的成长历程。在寒冷的冬季,幼狼柯勒在父母双亡后,又目睹了同胞兄弟饥寒交迫而死,决定离开出生的小树林,到外面更广阔的天地去生活。他碰到了狼王卡斯梅的狼群,并加入了这个大家庭。可是因为年小休弱,它被大家排挤,它又萌生了出走的念头。它出走的途中,掉进冰窟,遇上雪崩,都通过奋力自救奇迹般生还。经过一次次生死,柯勒逐渐成长为一只具备狼王优秀品质的年轻公狼,又回到狼群。卡斯梅意识到了他对自己地位的威胁,他向柯勒发起了挑战。柯勒没有应战,真到族群里的公狼沙尼亚杀害了卡斯梅一家,柯勒才打败沙尼亚,做了狼王。

柯勒有什么当狼王的品质呢?为什么他不接受卡斯梅的挑战呢?因为柯勒隐忍,在什么时候隐退忍呢?在小时候,族群中其他狼欺负他时,他隐忍。长大后再回到族群,尽管自己有了向卡斯梅挑战的实力,他仍不张扬,这是一种难得的品质。柯勒还坚强勇敢,他为了救出同伴,敢于向比自己大几倍的洞熊挑战,这是一种勇敢。他在自己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坚持不懈,永不放弃,逃过一次次劫难,这是一种坚强,柯勒还善良,富有智慧,不畏强敌这些品质足以当一个优秀的狼王了。可是他为什么不接受卡斯梅的挑战呢?因为柯勒已经经历了几次生死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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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狄浦斯王读后感(一)

【俄狄浦斯王】是古希腊著名的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的代表作之一,这部戏剧不仅仅向我们展示了主人公俄狄浦斯与悲剧命运抗争的一生,更有价值的是给我们留下了思考人生、思考活法的无限哲学空间。

从一出生便被太一陽一神谕示其终将杀父娶母,于是,尽管笑靥纯真、天真可一爱一,小小的俄狄浦斯还是被作为父母亲的国王和王后狠心地遗弃于荒野之外,甚至命令牧羊人要将其刺死,以避免未来的悲剧。可是,命运终究是命运,与芸芸众生一样,俄狄浦斯最后也没能逃脱命运之魔掌,落得刺瞎自己的双眼之后自我流放的结局。

有人说,命运是存在的,人一出生上天便给你安排好了一辈子。俄狄浦斯王何尝不是呢?他的这辈子之中,有什么是可以让他自己改变的呢?若是牧羊人狠心将他刺死,那么也就没有了后来的他;若是在迷茫的途中娶了那位女人成家,那么也许就不会有之后的悲剧;若是当时没有智慧地猜中斯芬克斯之谜,他就不会被理所当然地奉为王,不会娶得王后他的母亲为妻这一切的一切,都由不得他。

悲剧的命运是一对锋利的魔爪,紧紧地追赶着俄狄浦斯,吞噬着他。面对被注定的命运,俄狄浦斯苦笑、不屑,他不愿意相信,更不愿意接受,他的内心深处比谁都痛。杀父娶母!这样的神谕令他痛楚的同时,也充斥着深深的无奈和可笑。他觉得很可笑,自己怎会被注定如此糟糕的命运?他觉得心都被掏空了,世界都空了,他看不见周围的一切,心里只有绝望与孤寂。可是,坚强的俄狄浦斯不甘这样败给所谓的命运,他开始反抗,发了疯地反抗,即使知道不可能改变,却还是自己给自己一丝希望去走未来的路。而越是反抗,悲剧的命运越是在斗争的路上一步步被应验了。在当时神化的国度里,一个自然状态下的人,就算内心再强大,意志力再强,也终究打败不了魔鬼般的命运。最后,当俄狄浦斯得知自己在尽心追查的杀害国王的凶手、全城瘟疫的祸首竟是自己,而心一爱一的妻子却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之时,彻底绝望、崩溃了,但就在这样的时刻他还是没有选择逃避,勇敢地惩罚自己,承担了责任。

一直被命运追着跑,却一直勇于反抗、勇于承担,这就是俄狄浦斯。他不满于所谓的宿命,勇敢地与命运做斗争,这也是这一典型人物形象值得我们尊敬的地方。合上【俄狄浦斯王】,反思自己的人生,我觉得作为一名中一共一党一员,就该像俄狄浦斯那样具备勇于面对、敢于承担的可贵一精一神品质,不为小小的挫折所打倒、不被所谓的命运所束缚,即使知道前方的道路很艰难,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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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一)

三国时魏国有一文人叫繁钦,他在《与魏文帝笺》中言:“咏北狄之遐征,奏胡马之长思,凄入脾肝,哀感顽艳。”指的是歌声的哀婉凄恻,使愚蠢的人和聪明的人同样受到感动。读了哈代的《苔丝》就是这种感觉。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现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和容忍。苔丝的灵魂是纯洁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的道德面前,她却被看成伤风败俗的典型,奉为警戒淫荡的榜样,是侵犯了清白领域的“罪恶化身”。丢下《苔丝》一书,眼前那个历经磨难,失身而又杀人的女人,却使我想起它们,想起我喜欢的两件事物:黎明与茶花。黎明,如处子的皮肤,光洁润滑,在明与未明之际,透着希冀与光亮;有一种茶花,叫“雪塔”,她洁白肥硕,细腻如瓷,在寒冷的季节里,傲然怒放,在出尘与入世间,清丽如水,独自芬芳。也许他们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觉得它们同出一处,那便是纯洁。正因为这一点《苔丝》的故事才更凄凉。

苔丝为什么会有“哀感顽艳”之能呢苔丝的“哀”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

毫无疑问,苔丝的“哀”首先是“社会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说是以其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的。19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侵入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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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芬奇密码读后感 每一个自我,都是神的创造。约翰艾克里斯爵士。 很高兴能在能在很短的几天内看完《达芬奇密码》这本书,因为即使是用中文印刷,它也是厚厚的。尽管它是一部长篇小说,但它所叙述的,不过是一个夜晚发生的事罢了,而这一夜,却是决定了历史长河流动的方向。 基督教问题在国外一直是个热点,这本书就是围绕宗教来展开它的故事的。深夜里,巴黎卢浮宫博物馆馆长被人枪杀,他死前最后的挣扎是用自己的身体摆出了达芬奇著名的画作《维特鲁威人》(就是黄金分割比那一幅)的模样,由此衍生出的一系列关于达芬奇画作的密码符号,从而揭示了一个被尘封千年的,一直由一个神秘组织守护的秘密。 在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发展的同时,作者又用他深厚的知识底蕴使读者折服,其间每个人物的谈吐都是作者丰富知识的积累和浓厚的人生阅历的流露。读这本书,可以说让我对宗教以及基督与了更多的了解。 书中的两大宗教组织郇山隐修会和天主事工会为了一个秘密而互相争斗,那个秘密书中把它说成是圣杯,是一个会触动世上每个基督徒心弦的上帝之子耶稣有无后裔的问题。 仔细一想,其实这个问题是非常严重的,书中写到的只是在众多假设中选取了最戏剧化的一个:抹大拉的玛丽亚是耶稣的妻子,并且他们还生有后代。这个说法的真实性已无从考证,但就这一点而言,已经足够引起传统教会的愤懑了,教会认为耶稣基督是一个神,一个精神领袖,他不具有人性,只有纯粹的神性,所以他不可能有妻子,不可能有子嗣。 也许作为一个不笃信基督的人,我不会理解他们。但我一直在思索:为什么他不能谈恋爱、生儿育女?为什么耶稣不能有人的天性??很简洁却很模棱两可的回答是:他是一个神。神性,即人性弱点的对立面;在信徒眼里,自己不能控制欲望,不能远离罪恶,只有向神乞求解脱,面对人性的弱点与短肋,他们只有选择回避,从而制造出一个完美无缺的神,但是那个神的内在却是虚无的,他有了一切人们所没有的,他没有人性,而小说中天主事工会恰恰是要通过找到并毁灭抹大拉的玛丽亚的尸首来抹除耶稣生前的一切。 真是虔诚但卑微的信仰,人们将自己缺失的赋予了神,但最终发现神也和人们一样时,会觉得无限的空虚与无奈,寄托与希望的破灭流遍人的全身,给予人异样的痛楚。但是信徒们有没有想过把希望寄托在人身上呢,人会有过失,会有错误,但正因为这点,人才真实,人性才丰满,也正因为这点,人类才不断进化,社会才不断进步,这也可能是作者希望我们所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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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本叫达芬奇的书。这本书很好看,让我入迷。书中讲述了达芬奇的一生一世,下面我给大家讲讲吧!达芬奇出生于1452年4月15日,家在意大利历史名城佛罗伦萨近郊的芬奇镇的一个小村庄。他爸爸叫比埃罗,妈妈叫特丽娜。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爸爸妈妈就离婚了。达芬奇与妈妈生活了三、四年。 一天,他爸爸把小达芬奇带回了家。达芬奇慢慢地喜欢上了画画,天天都画,村子里的人都说他画的画真是栩栩如生。一天,达芬奇画了个鬼,爸爸看都后吓死了,达芬奇哈哈大笑地说哈哈,好效果呀!达芬奇天天都练习画画,后来他爸爸带他去了别的城市找了一位画家学画画。开始时老师让他天天都画鸡蛋,他有点不耐烦,就去找老师说。老师给他讲了很多道理,使他明白了画好鸡蛋的重要性。他的天资聪明加上他的勤学苦练,使他很快成为了一个著名的画家。过了几年,达芬奇所在的城市在打仗,达芬奇就回到自己的家乡佛罗伦萨。一年,佛罗伦萨的一个银行家想为妻子蒙娜丽莎画张像,就叫当时最有名的画家达芬奇到他家画。可达芬奇说画画要有画室,于是就每天让蒙娜丽莎和她的仆人一起到达芬奇的画室画像。达芬奇画得很认真,花了四年的时间终于画成了举世闻名的蒙娜丽莎的微笑这副画。1519年5月2日,达芬奇去世了,那一年他6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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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伯达预见未来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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