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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白菜读后感500字,2024卖白菜读后感500字

卖白菜读后感500字

当我读到《中国最好的散文》中的《卖白菜》时,我被感动了。这是我第一次读莫言爷爷的散文,感觉朴实感人,还十分贴近生活。

这篇散文讲了作者陪母亲去集市卖白菜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1967年的冬天,当时我才12岁。那年我们种了一百零四棵白菜,卖了一百零一棵,只剩下这三棵了。本来剩下的这三棵白菜是留着过年自己吃的,可母亲非要把它卖掉。我很伤心,不由得大哭起来。但是母亲还是把这三棵白菜拉到了邻村的集市上。赶集的人特别多,却没有人买白菜。终于有一个老太太来买我们的白菜了,可她却把外面的白菜帮子全部撕光了,让我很是气愤。后来,算价钱的时候我无意中多算了一毛钱,要知道那时的一毛钱是多么的珍贵呀。但后来被母亲知道后,坚强的母亲却痛哭了一场。我才知道自己做错事情了。这是我看到坚强的母亲第一次流泪,至今想起,心中依然沉痛。

我觉得那时的人们真可怜,过年连白菜饺子都吃不上。换句话说,过年时能吃上一顿白菜饺子简直就是一种奢望,我无法想象,那时人们怎么会那么贫穷呢?!如果不把白菜卖掉,全家人就没有饭吃,更别说吃白菜饺子了。恐怕连年都过不好。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情景?可即使那样,作者的母亲还十分的坚强,真令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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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种了一百零四棵白菜,卖了一百零一棵,只剩下这三棵了说好了留着过年的,说好了留着过年包饺子的我哽咽着说。

这段令人心酸的文字是感恩阅读系列《感恩生活》书中一篇莫言书写的名为《卖白菜》的文章中的一段小节。

一棵白菜,对阔绰的家庭而言,不过是饭桌上的调剂,登不了大席面,但对于贫苦人家的孩子,也许是新年的所有意义。这篇文章讲述了作者小时候与母亲卖白菜时因自己多算了别人的钱而使白菜没能卖出去的经历。尽管孩子十分渴望在新年能吃上香喷喷的白菜饺子,但是贫穷的生活让这小小的盼望成为泡影。但儿时的记忆也许会鞭策作者一辈子。

在文章里,我们和作者一起体味着生活的酸楚。可是,在人们过着酒足饭饱的生活中,却经常忘记曾经的清贫。比如说,有人从星级酒店吃饱喝足出来后,看见路旁那些可怜的乞丐,不但不给予他们帮助,甚至还辱骂、殴打他们。这些人都忘记了,自己也是清贫出生。再比如说我们学校的学生,吃饭时只挑自己喜欢的菜来吃,不喜欢的便统统倒在泔水桶里。他们都忘记了那首《悯农》诗;忘记了自己在学校所交的高昂花费都是父母的血汗钱。

有一次,我和朋友在街上玩,无意间听到一对父子的对话。爸爸,就给我15元钱吧,同学过生日,我总要意思一下的嘛!儿子说。父亲叹了一口气:你们同学怎么天天都过生日呀?唉,这可是同学们都送,我不送礼,多不好意思呀。儿子恳求道,爸,求求您了!父亲无可奈何,只好从皮夹里抽出15元钱来,给了儿子。父亲的嘴里发出一阵叹息的声音:唉如今的孩子,年纪轻轻就学会摆阔气,讲排场了。我们当年顶好就送一张自制的贺卡、书签什么的

当我们离贫苦越来越远,富裕更能告诉我们前人的遭遇。生活真的来之不易,我们应当珍惜目前拥有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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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卖米》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讲:一个小女孩和她的爸爸、妈妈住在一个农村里,他们只能靠种农作物来赚钱过日子。有一次,她爸爸生病了,女孩只能和她妈妈把种出来的米拿到集市去卖。女孩和妈妈到达集市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在卖东西了。一个米贩子看了看他们的米,问他们一斤多少钱,女孩妈妈想卖个好价钱,说两块钱一斤,米贩子说一块零八一斤卖不卖。她妈妈说不卖,后来,那个米贩子走了。后来又来了几个米贩子,都说一块零八一斤卖不卖,她妈妈都说不卖。她们就一直等啊等啊等,等别的米贩子来买她们的米。她就一直等。到了中午,太阳火辣辣的,晒得她们不停地流汗,但是不能去凉爽的地方休息,中午饭是吃从家里带来的咸菜拌饭。等到下午,还是没有人来买米。等到集市快散了的时候,一个米贩子走过来,说一块零五一斤卖不卖,她妈妈说一块一才卖。米贩子说:集市都散了,还要价那么高,谁会买啊?哈哈!哈哈!说完就走了。后来,女孩和妈妈一粒米都没有卖出去,没法给她生病的爸爸买药。

掩卷沉思,我知道了住在农村的人生活得很艰辛,他们只能靠种农作物来养家糊口,辛辛苦苦赚来微薄的钱,要想供孩子读书的确很难。我们住在城里,不愁吃,不愁穿,经济条件比农村好,生活幸福,我们要珍惜啊!

作为学生,父母为我选择了城里的好学校,供我上学,我们学校各方面的条件比农村学校好得多,我要珍惜,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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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真实故事,与其说是故事,不如暂且称之为事实吧!

今天,老师介绍一篇小说,名为《飞花:卖米》,文中介绍了一个农村家庭为了生计和治疗父亲的病而去担米上集市去卖,在卖米的过程中,与小贩疯狂砍价,并坚持自我信念,即一分钱,一分货的理念,最终因小贩不肯市场价收购大米,而导致大米卖不出去,最终挑着米回家。

通过了这个故事,令我感觉世事无常,徒生几分伤感,现在,报道上经常传出某某商人因造假和种种原因,导致消费者常大呼受骗,上当的报道数不胜数。我常想,究竟是什么力量使这些原本醇厚的商人转变为奸商呢?是巨大的利益吗?我想,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吧!社会上的种种原因也是其中一个因素。如:人心的虚伪,贪欲,为金钱所蒙蔽的双眼。

文中的米贩因为利益,而去压榨农民老百姓的劳动果实。殊不知,此乃不智之举也。若真正有失业人士,市场价收购百姓之米,岂不使自己断了财路,这种高压政策迟早会使百姓生出不满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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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学生来说,掌握作文的写作是非常重要的。作文,是运用语言文字表达和交流思想感情的重要方式,作文的撰写,要轻模拟、重原创。优秀的作文通常具备哪些特征呢?我们的我们特意搜集并整理了关于白菜的作文,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关于白菜的作文 篇1

会生宝宝的白菜

今天妈妈正在厨房做饭,我也跑过去看,我看见一颗大白菜中间裂开了,里面还有一个圆圆的小白菜,我感到很奇怪。

妈妈告诉我说“因为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白菜发芽了,里面的白菜心又长小白菜了。”我一听妈妈说,就高兴的说“妈妈,那我们先别吃它,等白菜长大我们就能吃到两颗白菜了!”妈妈听了哈哈大笑“这个是长不成新白菜的,并且原来的这颗也没有营养了。你想想鸡蛋孵出小鸡之后,那个鸡蛋还有吗?”我说“没有了呀。”妈妈说“就是呀,小鸡是吸收了鸡蛋里的营养才孵出来的。”我说:“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原来小白菜也要吸收大白菜的营养才能生长,小白菜长出来了,大白菜就没了。想不到这平常的事情中还有这么多知识,以后我要多看点书呀。”

小朋友们,现在你们也知道大白菜为什么会生小宝宝了吧,要是你家里也有这样的白菜,请你也要仔细观察一下哦!

关于白菜的作文 篇2

小时的那颗白菜已化成青烟了,不见其踪影了,但依旧存在于我的脑海中。

我记得那颗白菜长出来时,嫩白嫩白的,叶子也是绿的发亮,很诱人,使我的确不忍心摘掉。

这白菜种子应该是在奶奶房间里翻到的,本也没有这个想法,但一想到自己能看到生机勃勃的一片白菜,也便自个儿尝试着去做了。

我任意在后面的花坛中找了一块空旷贫瘠的土地,挖了三个坑,放下了种子,他们隔得很远,因为我害怕它们长出来会打架。

最有趣的是我浇水,在给前两个种子每个浇了一桶水后,爸爸在一旁笑道:别淹死啦!我一颤,果然,那两个全都淹了。

只有一颗了,我几乎所有心思都在它身上,当然,它也不负我厚望,长出了那么一点。我很高兴,但可能高兴过头了,就这样任它自生自灭去了。

爸爸的车子每次经过我的小白菜时,都会送上一些灰土给它,害得她像一位风尘仆仆的旅人。我害怕它生病,并且把白菜不长的原因全推给了爸爸,可不知为什么我会很恼怒,后来我便不管了,即便它之后被爸爸的车子给撞了,不过只是一股的气,两次的仇恨叠着了。

可突然爸爸对我高兴的说:你看,长出来了!我顺着他手指一看,一颗嫩嫩的,水灵灵的白菜,犹如一个新生儿,我当初对于白菜的喜悦又回来了,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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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活着》认识了余华,于是,便慢慢地开始接触他的作品。他习惯从社会最低层的人物写起,透过朴实通俗的语言,映射出当时社会的现状。对这个故事的结局在之前就有了必须的猜测,突然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起,很不期望往这个方向发展。一开始就已经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用心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简单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

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最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明白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第二次卖血,他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现实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有用但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明白,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必须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取,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明白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但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取吗?

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每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的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着也很老了,而且样貌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在别人看来,许三观的样貌也变了很多,但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

结局出乎我的意料,能够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这多少让我有些惊叹。但是我认为只有像读者猜测的结局那样,才会让人受震撼。这个完美的结局多少冲淡了前面给我带来的震撼。或许是为了迎合些什么,又或许真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反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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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完美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能够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样办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强奸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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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修改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韩文、德文、意大利文和英文等在国外出版。

一、对《许三观卖血记》的整体感觉当我第一眼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题目时,它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本书就应只是写一个普通的卖血故事。但我看完以后,小说又给了我很多惊喜,因为小说本身就揭露了很多人的善良、丑恶等感情因素,也写了很多人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体现了真实的人性,从中我们能够很好的看到那个时代的社会的缩影,从而进行深入的思考。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职责,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十分多。正是这些特点使小说总是令人爱不释手,越往下看,我们就越能够感受到生活的艰难。没有什么比亲情更珍贵,人生总要找一个寄托,人要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二、由卖血所引起的思考在卖血之前,许三观和根龙、阿方都会去拼命地喝水,一向喝到肚子又胀又疼。他们认为这种方法能够将身上的血冲淡,这样身上的血就多了。还有许三观劝来顺、来喜卖血时的一句:这身上的血就是井里的水,不会有用完的时候这两处都写出了当时人们的愚昧,使小说增加了一些幽默成分,也使我们更了解那个时代的人的思想。另外,许玉兰喜欢一脚跨坐到门槛去把自己的家丑全部抖出来,以为这样她心里就舒服了、就平衡了,她不明白别人都是在看她的笑话,这也是她的愚昧之处。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革时期离此刻也只但是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能够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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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守株待兔》有感,500字读后感

魏鹏

今天,我读了《伊索寓言》里的《守株待兔》这个故事。读完以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它讲的是春秋时期,宋国有个农民。一天,他在田里耕作,一个偶然的机会,一只惊慌的兔子奔逃,而一头撞了一棵树上,死了。这个农民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一只大兔子,心里十分高兴。从此以后,他就放下手中的农活不干了,整天守在树旁,等待着同样的运气。最终农田都荒了,他连一只兔子都没拣到。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深的感到,别把偶然性当作必然性,想不劳而获的人,是不会有什么理想结局的。这样愚蠢的人终将一无所获,像我的同学陈超一样。原来他的成绩十分的好,老师安排我和他坐在一起,上课时,同学们都在认真的学习,思考,但是他装作在认真的听讲,其实是在桌子底下玩玩具。老师也没发现。突然,老师有事出去一下,便让我们把这一章节的所有题目都做一遍,他回来时讲给我们听。老师走了,同学们都在苦苦的思索着,只有他在大声喧哗,几位同学劝他别玩了,快写。可他不听,还在玩,这时,一位老师走进来,说:你们老师有事走不开,便让那些作业做为家庭作业,下星期直接收上来,不讲。这下可难住了陈超,他不断的向同学请教,可等到下课也没有学会。就这样,他天天玩,一个学期很快过去了,最后,在奥数测试上得了一个不及格。

《守株待兔》这个寓言告诉我们,人的一生要靠不停的奋斗,只有奋斗才能成功,天上不会掉下陷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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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完《非常老师》这本书,书中的内容使我感慨万分。

漂亮老师米兰是我喜欢的老师,她高效、低调的处理了学生的打架事件,是老师眼中的另类老师,学生眼中真正的好老师。

新潮老师罗伊是一位很有魅力的班主任,她给男生、女生上了一堂生理卫生课,打破禁忌,加强沟通。

偶像老师舒昂是一名数学老师,他上课时能把全班同学调动起来,连最胆小的女生也争着发言。

神秘老师蜜儿是仙女下凡,为红宫学校带来微笑的空气,让学校里所有人的脸上都充满了笑容

读完这本书后,我开始了自己的想象:我长大后也要做一名老师,我一定不会给学生留太多的作业,让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去体验童年的快乐。课上以学生为主,让每一位学生都能畅所欲言,说出自己的意见。我会在班上举行各种活动,带着学生去郊外玩耍,哪怕是赤着脚走在田埂上。我不会让学生死读课本,而是把重点放在课外阅读上,了解外面的世界,因为课本的知识范围实在狭小,会锁住孩子们无边的想象。我要让孩子们喜欢上学习,不觉得学习是一种负担和压力每当想到这里,我都会忍不住地笑出声来!

我很喜欢《非常老师》这本书,它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和道理,还使我享受到了读书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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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白菜读后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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