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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盗窃法读后感,2024林木盗窃法读后感范文,林木盗窃法读后感大全

林木盗窃法读后感

西窗法雨读后感范文一

总觉得文学与法律相隔很远,其实是没碰到高手。读《西窗法雨》才知道文学与法律是可以联姻的。一正要讲的是法律。法律自然枯燥。但一正却有化枯燥为有趣的本事。用文学的手法讲法律的道理是一正的一大创造。他善讲故事。用文学的眼光看,他有较高的叙述策略。一,他叙述短小、精彩,且语言幽默风趣,往往几句话便能抓住人。二,他有明确的叙述目的,能将故事在不知不觉中引向他要讲述的道理。读者还在故事的享受里,却已经开始了对道理的领悟。一正有涉笔成趣的本事,古今中外的事件,被他信手拈来、皆成文章这是《西窗法雨》中序的作者程文超对本书及其作者刘星的评价。

原本以为,看完这么高的评价,带着过高的期望去看这本书,一定会觉得失望,而事实并非如此。《西窗法雨》既不像法学教科书那样枯燥无聊,也没有其它法学著作那么深奥难懂,而是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西窗法雨》中每一节都讲述了不同的法律道理,其中我对《政府旁边的法院》的印象颇为深刻。

对于政府犯错这一件事,中国人和西方人明显持不同的态度和做法。中国人一般选择让政府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纠正自己的办法;而西方人恰恰相反,他们选择了让旁人教育,让法院纠正的方法,因而产生了政府里边的法院和政府旁边的法院两种截然不同的传统。

在这一节中,作者以水门事件的例子阐述了在西方人看来纠正和防止政府犯错误的最好办法以权力制约权力,而此方法首先表现在法院存在于政府旁边。我们并不能否认西方也存在腐败现象,但也不得不承认权力对权力的制约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实现。

此外,作者还提到,如果法院存在于政府之中,那人们只能寄希望于政府及其人员的道德自律了。简单的一句结语,把读者的视线从西方的法律现象转移到中国本身,道出了中国当今社会腐败现象前赴后继、越反越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缺乏有力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通过叙说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启蒙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这就是本书最为成功的地方之一。用通俗易懂的例子讲述深奥难懂的法律道理,让法律文化在不经意间得到普及,这才是我们的社会所需要的。

《西窗法雨》读后感范文二

记得刚开学的时候,第一次上民法课,老师就向我们介绍了《西窗法雨》这本书,然后我就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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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读后感一:读安全生产法有感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一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一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一性一和积极一性一,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

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

工作的新风尚。

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一性一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生产法读后感二:安全生产读后感

开卷有益,这是我对自己读书多年来的最深、最明了的体会,安全生产读后感。从古人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到今人的书籍是人类灵魂进步的阶梯,无不看出读书的良好作用,我们每天都在学习,我们每天都在学习新的知识。知识是什么,学习知识到底是为了什么?首先我们要先弄懂这个问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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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曾以专栏刊载了一系列短小精悍的小文,文章精彩,意蕴丰富,且语言幽默风趣,其中不乏古今中外的小事,末尾寥寥几笔,浅谈方圆规矩,点到即止。编辑谭庭浩先生以《西窗法雨》为名,中山大学程文超教授以小文论方圆为序,经作者刘一正教授整理,删增三版,刊印成书。

作者刘星先生,早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于美国法学院做过访问学者。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出版多部法学著作,并在《南方周末》《法制日报》等报刊辟有法学随笔专栏。

本书以《西窗法雨》为名,蕴作者之意,开西窗,下法雨,窗甚小,雨也小,数篇小文,仅千余字,点到即止,似乎有意使之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然千字小文,却能连缀文学和律法,使之相融一体,随性漫谈西方法律文化,信手拈来古今中外小事,却涉笔成趣,着眼于中国法治现状,末尾寥寥数语,蕴意深长,却点睛辄止。

篇一《苏格拉底的慎重》公元前399年,智者苏格拉底以不敬神和蛊惑青年的罪名饮毒芹草而死。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一件事,却因为其誓死不越狱而引发自然法学和分析法学数千年的争辩。避免当权法律的死亡制裁,他有两种选择:一是缴纳赎金买赎其罪;二是借学生克里同的帮助逃狱。于苏格拉底而言,显然他是一位物质贫瘠,思想富裕的哲学家,赎金他是万万没有的,那么合法的救济行不通,只剩下逃狱了罢。然而苏格拉底以一段话剖析其誓死不越狱的态度,当我对一个制度不满时,我有两条路:或者离开这个国家,或者循合法的途径去改变它。但是唯独我没有权利以反抗的方式去破坏它。时间到了,我们各走各的路,是活在这个世上好还是死了好,只有神知道答案。于是,一个伟人惨死于当时最民主制度的制裁下。于正统中国人而言,既然法律不公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实在应该堂而皇之越狱而去。这个故事大致揭示了西方法律文化一种深层次的意识,从古至今,西方人似乎就不像中国人这么坚决。他们对待认为不公的法律,态度要慎重。一方面,就法律作为权威秩序而言,西方人是这样的态度,也许法律会一时矫枉过正,但在世俗之城里,只有一个人人必须遵守的法律。苏格拉底必须死,因为雅典城邦的法律需要生存。如果公民因为一己之私而将法律随意戏弄,那么律法权威扫地,社会秩序崩塌,城邦存亡堪忧。另一方面,作为民主制度下的法律,对苏格拉底和弟子来说是不公正的,而在更多雅典公民看来,当时的民主制度和法律再正当不过了。把苏格拉底的标准强加给大众,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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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阅读了《法在我身边》这本书。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如:不能随便改名字、不能拿别人的人格开玩笑、老师不能体罚学生等等。下面我就讲两个事例

首先,我要讲的是,不能随便改名字。我的好朋友王小红上五年级了,可她嫌自己的名字起得太俗,经常被同学取笑,她心里冒出了一个念头:我就不能给自己改名吗?回到家里,她马上和爸爸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可爸爸就是不同意,她就想:这是为什么呢?小朋友,你们觉得呢?我觉得不能随便改名字,因为每个人的名字都是父母取得,包含了父母对自己的爱,有的名字还有特殊含义,如果每个人都自己随便改名字,就会出现人名对不上号的情况,那岂不乱套了,所以,我们不能随便改名字。

第二个事例是,我们不能拿别人的人格开玩笑。星期三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六年级(1)班的十几个女生在踢毽子,张同学一边开心地帮同学数数,一边不停地做准备活动。胖妞。这时,一个油腔滑调的男声突然在她耳边响起。刹那间,张同学觉得无地自容,扭头跑回了教室,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从此再也不和这个男生说话。你看,拿别人的人格开玩笑有多么严重的后果。

读了《法在身边》这本书,并通过这两个事例,使我明白了学习法律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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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法》读后感1000字

  世界上的第一部专利法是1474由威尼斯共和国颁布的。现在,专利制度已经在世界上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然而在不用不同的角度来看专利制度有不同的意义。专利权是一种从法律认定的权利;是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是发明创造说明书等公开的文献。

  专利权属于知识产权,是无形的财产权,而比起有形的财产,专利权具有明显的独占性、地域性、时间性等特征。由于专利权具有独占性,所以在授予其专利后,任何人或是单位都不可以在未经专利发明人允许的情况下使用其专利。如果侵犯了这些权利,侵权者要赔偿专利人的经济损失,严重的情况还要付法律责任。同时,专利权具有地域性,专利权有效范围仅限于授予国的领土范围内。只有在承认专利权的地方才能有法律效应,但是在不被授权的国家专利权就不在存在了。专利权具有时间性,国家对专利权的时限是有一定规定的。

  我国的专利法规定,我国的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的提出使得发明人能够在公平的法律下保护自己的技术或是知识。1236年,英国王室颁布给一位市民制作布色的15年的专利权。专利法开始初具雏形,被运用于实践。三百多年后,英国为了奖励发明,也为了防止滥用特权制定了《垄断法》。这也是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法。随着工业的发展和经济的发展,各国不断完善对发明人的发明权的保证。1980年,我国成立专利局。6月,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我国的专利权法规定了发明人应尽的权利和义务。不但保护了发明人对自己研究成果的保护,同时也使得国家经济和科学发展能够更进一步。

  专利权包括客体和主体。客体是指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就是指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主体是指能够依法申请并获得专利权的人,既是 查看全文>>>

义务教育法读后感(一)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一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一性一,还有统一一性一和强制一性一。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一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我们在追求一种教育理想,一种发展的理想,这种理想我们并不强求最后百分之百地实现,事实上,在追求的过程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义务教育法读后感(二)

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一性一和目的一性一,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一起学生一一精一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一爱一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一爱一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喜欢学生,一爱一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每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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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义务教育法读后感 今天,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表决通过。回想过去,1986年4月12日,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正式确立我国实施9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已经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政府为主的经费渠道趋于明确。20年来,义务教育所面临的情况本身就此文来源于家园发生了变化,义务教育在发展中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因为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发展提出新的要求,成功的经验需要总结吸纳,有新出现的问题需要解决。所以新的义务教育法肩负历史的使命产生了。 我读了新义务教育法,感觉到新义务教育法更能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完善。首先新法更体现了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对农村而言,从今年到明年要全部免除学费、杂费,就涉及到国家很大的财政问题,可见政府是下了决心的。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国家一些落后地区孩子上学的积极性和全面性。 新法规定让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新法的强制性以及法律责任。 新义务教育法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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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价值目标是极其多元的,这是我读这本书得到的最重要的。说到法,一切都按照法律来办,我觉得这样才能够构建安宁的社会,倘若,没有了解法的价值,我们所建立的法律体系也就只是一堆废纸构成的体系,没法子为社会起好稳定作用。 法的价值在什么地方?法律价值:是指在作为客体的法律与作为主体的人的关系中,法律对一定主体需要的满足状况以及由此所产生的人对法律性状、属性和作用的评价。一方面,法律的属性和作用是法律价值得以形成的基础和条件。法律价值作为主题与法律之间特定关系的范畴,标志着法律所追求的一定目标,它包含着人们的需要和理想成分。因而,法律价值内容具有比较浓厚得的道德色彩,即具有伦理性。根据法理学家张文显先生观点:法的价值具有双重性质。它一方面体现了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法之间需要和满足的对应关系,即法律价值关系;另一方面它又体现出法所具有的,对主体有意义的、可以满足主体需要的功能和属性。 《法的价值论》一书是卓泽渊所写的。他在书中说到法律价值不是法律的效用,而是法律的价值取向,即人们就规则的制定,解释适用形成的一系列价值共识或共同的心理偏好规则是规范的命令式表达。法律作为一种裁判规则,集中体现,并且维护这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价值取向一般集中表现为法律原则,如民法中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此外,法律规则之中也蕴含着相应的价值取向。平等,公正等价值观念,在法律的形式方面,实体方面和程序方面有着不同的含义,譬如刑事方面的平等,要求同样处理,实体方面的平等,要求,同罪同罚,平等保护,程序方面的平等,要求程序机会的均等分配。符合特定条件下的平等价值,才是公正的,所以,在法律上谈到相应的价值必须强调相应的语境。实践中也必须分别不同情况下的不同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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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妇女遭受伤害时,道德只能对损害妇女权益的人或事进行批评,却不能制止这种现象的发生;不仅起到预防作用,而且是得不到惩戒不利的现象的利剑。《妇女法》是与男子平等的政治地位、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平等的劳动权利给予妇女享受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婚姻家庭的权利。 男女平等的基础是男女经济权利的平等。妇女只有参加社会生产同男子一样成为活跃的生产力要素,创造财富,使自身价值得到实现,才能赢得社会的承认。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已有相当比例的妇女走上自立之路,他们从亲身经历中体会到,女人若没有经济上的自理,就难以有人格的独立,二者并存,密切相关。依赖----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依然自理与社会,是女性人生的根本,随着妇女经济地位的提高,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也会不断提高。 作为新时代的女性,要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机遇面前不犹豫,困难面前不退缩以知识求进步,以能力求发展。这样就要做到:一是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在挑战中不断完善自我。妇女要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就必须树立不懈学习,终身完善的理念,养成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习惯。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提高自身修养,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要努力学习先进技术和技能,不断提高参与市场经济的能力,增强致富的本领;二是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维权的能力。同是要勇于开拓实践,艰苦创业,在各自岗位中再创佳绩。妇女一定要解放思想的改革精神,发扬热情、智慧和力量都凝聚到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去。 应时代发展,树立自主创业、灵活择业、竞争就业的新观念,涉足个体、私营、民营等公共经济领域。在竞争就业中实现自己的独立和人格的平等,在艰苦创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三是要突出特点,积极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特殊作用。妇女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先进文化建设,自觉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以勤俭节约为本,以尊老抚幼为荣的良好形象影响和教育子女,以家庭的文明进步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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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本单位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管理,指挥,监督下提供有偿劳动的协议。

在阅读完劳动合同法之后,我感受到劳动合同给我们广大劳动就业者带来得保证,在劳动合同法中对双方都规定了法律责任,规定双方的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无形中劳动合同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利益,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权提出择业择岗要求,参与企业薪酬计划胡制定,提出个人薪酬和劳动条件的要求等企业信息。这些规定使劳动者可以对自己的劳动权利胡维护有法可依,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时能够自己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同时劳动合同法也尊重主体平等,在规定劳动者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用人单位的权利,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在履行劳动义务的时要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章程,遵守劳动纪律,保守商业秘密,遵守职业道德等。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得双方的利益得到了平衡,避免了双方的冲突,使得市场平衡稳定的发展,使用人单位寻找人才,以及我们寻找工作岗位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劳动合同是随着劳动者就业而产生,随着劳动者结束就业而结束,所以劳动合同无时无刻不在维护着劳动者的权利,首先,从签订劳动合同开始,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同时必须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不得出现强迫,欺诈等手段。订立程序必须依法订立,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执行。

在签定劳动合同时,有些劳动者往往忽视劳动合同的形式,比较重要的合同有时只是口头上说说,实际上这有可能会损害劳动者利益,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建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应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使一些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企业提高自己规范运行意识,正视了劳动者的利益。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劳动者在同企业签定劳动合同时,单方面听从企业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由企业提供合同,劳动者甚至练内容都不看就签了字,这无疑劳动者对自己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都不了解,所以劳动合同此时又帮助劳动者完善自己的权利和法律责任,劳动合同规定了法定条款和商定条款,法定条款即是劳动法律规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的法定条款,主要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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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盗窃法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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