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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范文700字,2024家读后感范文700字

家读后感范文700字

大宋仁宗坐殿,老贼庞文专权;忠良黎民遭涂炭,奸雄意欲变天;定计陷害忠良,呼家满门抄斩;将门之子历千险,保住宋室江山。看过《呼家将》这本老书的人,肯定会背这首《西江月》。

说起这《呼家将》,它是妈妈从九江带来的,她上小学时就开始读了。我一直把这本书当珍宝,爱护着它,还经常为它擦拭封面上的灰尘。

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动人的故事:北宋仁宗时期,奸臣庞文将女儿许配给皇上。宋仁宗见庞赛花才华横溢,也很漂亮,于是封她为西宫娘娘,封老贼庞文为太师。从此以后,庞家势力越来越大。一个中秋之夜,老贼招徕他的心腹们,说:我想当皇上,十三天后就动手,你们要管好自己的嘴,不准出半点差错!谁知隔墙有耳,这事被丫鬟小翠听见了。第二天早晨,庞文给书童庞兴一封造反的信和一幅行宫图,命他出发前往西凉。庞兴和妹妹小翠辞别时,小翠告诉庞兴,庞文老贼要造反。于是,庞兴和小翠赶到忠臣呼王爷家举报老贼。

可这却被庞文的家丁看到了,立刻向庞文汇报。庞文心想:要是皇上知道这事,我这颗项上人头定要不保。于是他与庞赛花定好计策,准备除掉呼王爷。第二天,呼王爷从外地回来,中了老贼的奸计,被陷害进了大牢。

这案子虽然不大,但落到了呼王的仇人潘贵手中。潘贵用严刑拷打,呼王没法儿了,只能承认。这回好,潘贵在仁宗面前添油加醋地说了一番,昏君气得摔了酒杯,下令腰斩呼家满门。午时三刻,呼家三百零三人死于非命。呼王爷的儿子呼守信、呼守用,因为去包丞相府上送信,才躲过了一劫。他们得知消息后,立刻出了门,去北国寻找表叔马三保。一路上,呼守信娶了一妻,得了一子,呼守用娶了两妻,得了三子。18年过去了,孩子们已经长大,呼守用觉得时机已成熟,便召集40万大军,去捉拿庞文老贼。不到三天,大军赶到了东京城,呼家将们历经千辛万苦,金殿面君,告了庞文老贼一大状。

看了这个故事,我喜欢那做事稳重的大哥呼延庆,喜欢那勇敢的二弟呼延平,最讨厌庞文老贼和西宫奸妃。同学们,邪恶是战胜不了正义的,我们要做好自己;延续呼家众将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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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中的家却是恶魔、监狱、刽子手。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同时,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己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积极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牺牲了一个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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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所读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这本书里面的女主人十分漂亮,男主人公十分温柔和体贴,但男二号确是一个花言巧语,十分奸诈的人。这本书就是《德伯家的苔丝》,作者是英国的哈代。 这本书主要讲了:苔丝的父亲听说自己是古代贵族的后裔,便要女儿去一个自称是德伯后裔的富老太婆家攀亲。苔丝到了那儿却被老太婆的儿子亚历克诱奸了。苔丝在牛奶场做工时与 安奇尔相爱。当他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安奇尔却没有原谅他而是抛下她前往巴西发展。苔丝家里陷入窘境,丈夫沓无音讯,绝望中的她只能被迫和亚历克同居。安奇尔回国来找妻子。但苔丝觉得没有脸面重回丈夫的怀抱,只好杀死了亚力克。与丈夫一起度过了幸福的五天后,苔丝被捕了 当苔丝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时,亚历克就把她的一生的幸福给毁了,而亚历克却理由充分的说他这样做是因为他爱苔丝,难道这样也是爱的方法那?他这样的方法只能找来世人的指责、痛恨、羞骂,永远都得不到世人们的认可和祝福。而苔丝呢?她对亚历克只有恨,绝对没有一丝的爱,牵挂,更不要说是怜悯了。安奇尔是一个既温柔又体贴的男人,他不会用花言巧语骗取苔丝的爱,更不会用那种下流的方式得到苔丝。他用自己那持之以恒的精神与爱在一点一点的融化着苔丝的心,并一天一天的用自己的行动感动着苔丝最终获得了苔丝的心。这就是两个人品质的对比,行为的对比,也是结果的对比。苔丝因为被对亚历克的恨冲昏了头脑,蒙撇了双眼,最终在对亚历克的恨和在对安奇尔的爱的两种情绪的交织下杀了亚历克。当他与丈夫安奇尔度过了幸福、快乐、浪漫的五天后便被捕了。在监狱中,她想来想去自己的一生太悲凉了以至使她无法去面对,只好自杀了 苔丝带着遗憾和对丈夫安奇尔的祝福离开了人世。在爱与恨中作出了选择,也付出了代价和失去了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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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特廖娜,善良勤劳的苦命女人,用一生来诠释怎么做一个正派的人。

她是有房无家的人:嫁不了心爱的人,还被丈夫抛弃,六个孩子夭折,得不到养老金,没有亲朋帮助,只能撑着病体孤老。老太太的死就像是命运的捉弄,怕火车的人偏偏被火车撞死。死后还要被亲人们争房子年久失修,破败邋遢的木屋而烦扰。对善良的老太太而言,这命运太不公了。可她仍默默地忍受着,保持着那颗最善良纯洁的心。收养瘸腿猫,帮别人干活不收钱,尽心照顾房客。。。。。。在那人性被扭曲的时期,老太太的言行显得那么傻气,却又那么珍贵。

那时的政治,宣扬的是一片欣欣向荣,人民团结友爱,劳动积极争先的社会主义大繁荣;而现实却是民不聊生,官员贪赃枉法,社会公共建设落后。。。。。。集体农庄也好,人民公社也罢,过度集权的政治,不过是用少数人的福利来掩盖虚假繁荣下的凋敝,迫使人性的扭曲。不顾环境恶化大量伐木售卖的村委主席却被授予社会主义劳动英雄称号;农庄不顾玛特廖娜的病情任意指挥她干活,却在她病重时将她除名;凶恶又盛气凌人却无真才实学的医生;部门冗杂办事效率低下的各种组织;冬天只有官员有煤而百姓只能偷煤。。。。。。共产平等的社会新等级更加明显,工农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却做不了自己生活的主人。亲情在利益面前变得一文不值,虚情假意也不过是为了得到好处。这样的社会太现实,太冷漠。

为什么要叫《玛特廖娜的家》?她的家在哪?像她这样正派的人,在哪里又有谁能给她家的温暖?恐怕只有像她一样正直的作者十年辗转才得以回国,历经千辛才求到工作的有良知的人,和她在河边的破木屋,在污浊、衰败的村庄旁,惺惺相惜地活在充满不公和冷漠的社会,这就是作者说的注定要住在这的原因吧。

作者最后说:要做正派的人。政治的强压出不了永存,唯有正直,心存良知,才是一个民族和国家生生不息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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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本身就是一个杯具这是巴金在读完了小说《复活》之后的一声感慨,而我觉得这恰是觉新生命的写照。

整部小说以五四户外为背景,描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有昌盛至破亡的过程。这个家庭拥有着华美的外衣,貌似是豪门大家世代书香,其实在这层光鲜的外表下,以高老太爷为首的那些所谓的卫道护法者早就受了封建思想荼毒至深,他们不追随时代的发展趋势,固守旧制,压制一切反抗,竭力维护诸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死亡,不亡不孝这一类的旧话。有这样一个封建的大家庭,这对于期望新生活却身为长孙不得不挑起家庭重担的觉新来说无疑是道枷锁,将他的身体心灵牢牢禁锢着,在矛盾,挣扎,痛苦,懊悔中艰难过活。

书中这样写道: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对他的确有很大用处,就是这样的主义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我并不觉得矛盾,因此,他坦然地以便读者新思想的《新青年》,一边继续地过旧式的生活。

觉新自我也曾说过:我的生命就这样完结了。我不反抗,正因我不愿意反抗,我自我做一个牺牲者我跟你们一样都做过美妙的梦。但是都被人打破了,我的期望没有一个实现过,我的愉悦早就被人剥夺了,我并不怪别人,我是自愿地把担子从爹的肩膀上接过来的

连他都认为自我是一个牺牲者了,又何来反抗一说》因此,在祖父母亲的安排下,他放下了青梅竹马的梅表姐,娶了另一个少女瑞钰;因此,他放下自我喜爱的化学,开始了上班生涯;因此,在他的妻难产而死时却不能见她最后一面他只能忍受,忍受,再忍受,可到头来他又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却是失去了两个他爱的女生。

他心里不是不痛,只是从来都没有在人前流过泪。他是令人惋惜的,正因他的身份长房长子,让它失掉了反抗的资格,只能忍受精神上的折磨。

对觉新,觉慧多次批评他的懦弱,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正因觉慧能了解哥哥作为一个被牺牲者的无奈情绪,觉慧能毫不犹豫地选取逃离这个家庭,但觉新能够么?

属于那个时代阴霾下的青年,都拥着一颗劈开黑暗见日明的心。他们在反抗和斗争中,有的是一段段不为人知的辛酸往事。只正因心中仍有梦,因此他就能忍住痛,只正因他的心中仍小小地希冀着愉悦,因此,他能坚强地活下去,而不轻易轻贱性命。

觉新觉新,你最终还是,觉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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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读后感篇一:《家》读后感900字

提到家这个字,现在的我们心中大多应该想到的是温暖、和睦而美好。或许平日里或多或少的纠纷不可避免,但纠纷过后,依旧温暖而和睦。然而回眸历史,在那黑暗的封建社会,在旧礼教观念的毒害下,家却并非是这样温暖和睦。

《家》所描写的就是一个受封建礼教所束缚的封建专制家庭,在这个家庭,高老太爷化身为封建制度,统治着这个腐朽的家。而他统治的手段,也正是封建统治的主要手段----专制。

在这样的统治下,家人的自由受到了约束,权力收到了限制,家又怎能温暖、温馨?在这样的统治下,高老太爷人们肆无忌惮的理由。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只要打出这是高老太爷的意思的口头禅,便可通行无阻。这深刻的反映反映了封建专制制度的黑暗腐朽,让我深刻的领会了封建制度的可怕。

有黑暗就有光明,即使是一点微弱的光明。书中描绘了觉新、觉民、觉慧这三个形象,在他们的身上,都多多少少存在着一些先进的五四思想,然而因为地位和性格的不同,五四的先进思想在他们身上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觉新受五四新思潮的洗礼,清醒的意识到了自己的悲剧命运,明白是就家庭和旧礼教夺取了自己的青春和幸福,单但由于他本人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被灌输了大量的封建思想,以致他养成了委曲求全、逆来顺受的性格,因而五四新思潮的洗礼反而让他更加痛苦。

通过觉新这个形象,我感悟到了行动要与思想共同进化,否则一旦两者矛盾形成,所要遭受的,将是原来双倍的痛苦。相比觉新,觉觉慧则将自己受到的五四新思潮的洗礼更加付诸实践,他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封建叛逆者的形象。热情、叛逆、只求自由的五四精神在他身上彰显的淋漓尽致。

而现如今,本来先进的五四精神却被有些青年发扬的有些过火,他们对任何事物哪怕是不良事物都充满着热忱:叛逆也不是对待腐朽的事,而是对待家长和老师:过分槌球自由。他们的行为陷入误区,发人深思。《家》通过一系列美好的生命的毁灭,控诉了封建家庭的腐朽的黑暗,描写了先进的青年一代的觉醒和反抗,为新时代的青年点亮了前行的明灯。

太阳普照大地,总有黑暗的角落:社会再文明,总有迂腐的潜伏。倘若处在阴暗迂腐的现实之中,那么时代的新青年就应该继承和发展那永不退色的五四精神,用他的光芒驱散现实的黑暗。

初中读后感篇二:《家》读后感900字

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短暂的生命不应该逆来顺受,要伸出勇敢的双手把它剪贴得有意义。《家》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滞赛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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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本身就是一个杯具这是巴金在读完了小说《复活》之后的一声感慨,而我觉得这恰是觉新生命的写照。

整部小说以五四户外为背景,描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有昌盛至破亡的过程。这个家庭拥有着华美的外衣,貌似是豪门大家世代书香,其实在这层光鲜的外表下,以高老太爷为首的那些所谓的卫道护法者早就受了封建思想荼毒至深,他们不追随时代的发展趋势,固守旧制,压制一切反抗,竭力维护诸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死亡,不亡不孝这一类的旧话。有这样一个封建的大家庭,这对于期望新生活却身为长孙不得不挑起家庭重担的觉新来说无疑是道枷锁,将他的身体心灵牢牢禁锢着,在矛盾,挣扎,痛苦,懊悔中艰难过活。

书中这样写道: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对他的确有很大用处,就是这样的主义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我并不觉得矛盾,因此,他坦然地以便读者新思想的《新青年》,一边继续地过旧式的生活。

觉新自我也曾说过:我的生命就这样完结了。我不反抗,正因我不愿意反抗,我自我做一个牺牲者我跟你们一样都做过美妙的梦。但是都被人打破了,我的期望没有一个实现过,我的愉悦早就被人剥夺了,我并不怪别人,我是自愿地把担子从爹的肩膀上接过来的

连他都认为自我是一个牺牲者了,又何来反抗一说》因此,在祖父母亲的安排下,他放下了青梅竹马的梅表姐,娶了另一个少女瑞钰;因此,他放下自我喜爱的化学,开始了上班生涯;因此,在他的妻难产而死时却不能见她最后一面他只能忍受,忍受,再忍受,可到头来他又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却是失去了两个他爱的女生。

他心里不是不痛,只是从来都没有在人前流过泪。他是令人惋惜的,正因他的身份长房长子,让它失掉了反抗的资格,只能忍受精神上的折磨。

对觉新,觉慧多次批评他的懦弱,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正因觉慧能了解哥哥作为一个被牺牲者的无奈情绪,觉慧能毫不犹豫地选取逃离这个家庭,但觉新能够么?

属于那个时代阴霾下的青年,都拥着一颗劈开黑暗见日明的心。他们在反抗和斗争中,有的是一段段不为人知的辛酸往事。只正因心中仍有梦,因此他就能忍住痛,只正因他的心中仍小小地希冀着愉悦,因此,他能坚强地活下去,而不轻易轻贱性命。

觉新觉新,你最终还是,觉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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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读书,是好事;读大量的书,更值得称赞。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 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 玉。 一位叫亚克敦的英国人,他的书斋里杂乱的堆满了各科各类的图书,而且每本书上都有着手迹。读到这里是不是有一种敬佩之意油然而升。因为有了书,就象鸟儿有了翅膀吗! 然而,我们很容易忽略的是:有好书并不一定能读好书。正如这位亚克敦,虽然他零零碎碎地记住了不少知识,可当人家问他时,他总是七拉八扯说不清楚。这里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不善长于读书,而只会依葫芦画瓢。 朱熹说过:读书之法,在循序渐进,熟读而精思。 所谓循序渐进,就是学习、工作等按照一定的步骤诼渐深入或提高。也就是说我们并不要求书有几千甚至几万,根本的目的在于对自己的书要层层深入,点点掌握,关键还在于把握自己的读书速度。至于熟读,顾名思义,就是要把自己看过的书在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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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2000字(一)

玖完了【家】的最后一页,一股激流仍在心中涌动

我觉得书中最有魅力的东西就是矛盾。主人公中觉慧一群象征着一端,觉新连同老太爷一群象征着另一端。关于觉慧的个一性一,第三回就已经明显了幼稚、叛逆、热情。刚在督军暑怀着满腔激一情抒发了多时积累下的愤慨,却又在家里和老太爷吵上了一通。于是,觉新的话语在旁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爷爷跟你说什么话,你只要不声不响地听着,让他一个人去说,等他话说够了,气平了,你答应几个是就走出去不是更简单吗?好一次矛盾,好一次思想的撞击。

说到觉新,便让我想到了梅在觉新知道自己的订婚日后,他绝望地痛哭,他关上门,他用铺盖蒙住头痛苦。他顺从了父亲的意志,没有怨言。可是在心里他却为着自己痛哭,为着他所一爱一的少女痛哭。在父亲告诉他要去西蜀实业公司,在他面临着一生的理想被强制剥夺之时,一个念头在他的脑子里打转:一切都完了。他的心里藏着不少的话,可是他一句也不说。又是矛盾,又是思想的撞击。

终于,新、慧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地达到了高一潮那是在第三十一回觉慧劝觉新帮助已被强制订婚的二哥与他真一爱一的琴结婚的段子你为什么这样生气?他们只晓得他们的意志应当有人服从,所以你二哥的反抗也没有用。没有用?你也这样说?怪不得你不肯帮助二哥!我又有什么办法呢?觉新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你不记得爹临死时是怎样把我们交给你的?你说你对得起爹吗?觉新被击中了伤处,我如果处在你的地位,我决不像你这样懦弱无用,我一定会亲自断了冯家的亲事!觉新这时早已一抽一泣起来,最后,你真是个懦夫!觉慧这样地骂了哥哥一句,就走开了。剩下觉新一人,房里十分孤寂,十分一陰一暗,空气沉重地向他压下来是的,多么激烈与深沉的矛盾啊!觉新的懦弱不就是想用自己的方式与无谓的牺牲多对得起爹一些么!绝如果继续下去,琴不将是第二个梅么!我仿佛也陷入了一片孤寂,在无边的黑暗中思考

这种由矛盾所导致的黑暗是读【家】的过程中经常会有的,然而【家】中却会时时在那些空隙之处让你看到火光。思维突然游走到了梅与觉新妻子的那个段子梅表妹,我明白你的心事。她觉得自己也要哭了。我知道你们两个当初感情很好。他当初真不该娶我。现在我才明白他为什么那样一爱一梅花大表嫂,你想,我的痛苦,又向哪个倾诉?没有一个愿意听我诉苦的人。我的眼泪只有往肚里吞杜诗说: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然而要不使我的眼枯,我的心又怎能安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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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看近代小说,为此读起《家》时,最初竟然没有任何感觉,只是后面才渐入佳境。

然而,纵使对《家》的情节和人物慢慢熟悉并有所感喟,但细细体味,自己心境终究变了许多。

简单而言,不再像初中时的我那样虽对故事不能完全理解,但却总能简单地喜爱上那些人物,对故事里的生活也多是些美好的期许。

这些单纯的感悟早已不复存在,如今自己对小说故事的发展多了些消极的悲观,更对原本可爱的人物有了许多现实性的厌恶。

或许正是这厌恶误,不时动摇自己对近代小说的兴趣。

为何会存在对小说人物的厌恶,道理很简单,那是自己初中之后的长久时间里内心发生了些许变化。尽管这些变化不能完全归结于不好,

但至少自己没有了以前那份单纯和善意,有人说这是成熟,如果成熟代表着无法简单的善意,那自己或许并未成熟吧。

鸣凤死了,而自己并未死,也许这一点终究未随时间的改变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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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范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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