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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锋救人范文800字

关于王锋救人范文800字

爱书吧!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的一句名言,是这句话,促使我沉浸在书的海洋中,汲取着力量。.我读过很多好书:《狼王梦》、《十万个为什么》、《一只猎雕的遭遇》、《捣蛋鬼日记》等。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的一本好书是《狼王梦》。

《狼王梦》主要讲了一只母狼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不懈追求,甚至是偏爱。先是培养大儿子黑仔当狼王,不幸黑仔因为毫无警戒的成为金雕口中之食,紫岚很失望。

因为母亲对黑仔的偏爱,致使二儿子蓝魂儿的性格和紫岚不合。就在紫蓝竭尽全力消除他性格上的缺陷时,蓝魂儿却不幸被捕兽器打伤,紫岚不想让蓝魂儿死在人类手中,就把蓝魂儿咬成两半,带回家吃了。接着,她又培养三儿子,三儿子是一个懦弱、胆小的狼,紫岚为了培养他,费了很大的功夫,并逐渐达到了紫岚心中的要求,可是三儿子在争夺狼王的过程中,被另一只强者击败,最终成了狼群中的美餐。紫岚为了四女儿能顺利生下狼种,而与金雕搏斗,最终,两败俱伤,都死了。紫蓝的梦想只能寄托在四女儿生下的狼种身上了。

这本书文笔优美,情节曲折,动人心弦。非常适合我们少年儿童阅读,同时也是家长教育子女的一本启示录。从小说一开始的紫兰分娩,就一直揪着我的心,她顺利生下五个孩子了吗?没有丈夫的孤狼培养一群孩子多不容易呀!他们会不会夭折?一个又一个疑问在我的脑海中闪现,也不断吸引我往下读,这就是名著的魅力,作者会层层设悬,然后不断吸引读者猜想、往下读,从而达到此处无声胜有声的境界。文章之所以震撼人心,最主要的还是它的文字,紫蓝在培养狼儿的过程中,手段是那么残忍,那么让人心痛,从作者的描写中,我分明看到了黑仔等几个狼儿对母亲急于实现愿望的憎恨。无疑,紫岚是残忍的,同如今的家长一样有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急迫心情。可是,当因为急于求成所造成的失子之痛,难道不是家长应该吸取的教训吗?

书既使我们增长了知识,也让我们开阔了眼界,思想变得更成熟,我们要多读书,多写作,以后成为国家的栋梁,为民族而争光,书到用时方恨少,就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吧!

读后感第二篇

亦是在那些琐碎的节目电影里见过的,所谓的狼心狗肺狼狈为奸司空见惯。狼似乎在我潜意识里就被曲解于脑海恶势力的代表,伫下根深蒂固的印象,无法磨灭。却是在《狼王梦》里,他们的故事一次次触及心灵,一个截然不同的新认识。狼,一种凶险的食肉动物,却有着比人类更加崇高的梦想与母爱。

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母狼紫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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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温州瑞安36岁女教师胡小丽和女儿在江边烧烤时,附近有男童不慎落水,胡小丽发现后,不会游泳的她勇敢地跳江救人,将孩子推上岸后,自己却被潮水冲远,不幸身亡,留下自己早已失去父亲的女儿冰冰。

胡小丽见义勇为的事迹传开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纷纷伸出援手,关心其孤女冰冰的成长。近日,胡小丽的家人向记者发来感谢信,希望通过温州网,对这段时间里关心、帮助他们的人表示感谢。

据了解,鉴于胡小丽见义勇为的行为,温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部门追授胡小丽最美温州人、温州好人等荣誉称号。其家属在感谢信中表示,截止10月23日,其家属共收到党委、政府的慰问金18.3万元,社会各界的捐助9.6余万元,除去胡小丽的后事安置花费,剩余25.1万元。其家属表示,这笔资金将存入胡小丽女儿冰冰的个人账户,专用于其今后的学习和生活。另外,还将通过网络公布这些爱心款项的明细。

附感谢信全文:

感谢信

今年10月1日,我们的至亲胡小丽,在温州七都岛为了营救落水男孩,献出了年仅36岁的生命。她的见义勇为事迹,经媒体报道后,既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又引起了省、温州、瑞安市领导的重视。连日来,各级党委、政府给予了不少我们不少的关爱,社会各界也纷纷献身出援手。

截至10月23日,我们共收到党委、政府的慰问金18.3万元,社会各界的捐助9.6余万元,除去英雄的后事安置费2.8万元,还剩25.1万元。对于这些爱心款项的明细,我们将通过网络进行公布,既感谢这些爱心人士和单位,又以示公开、公正。同时,这笔资金将存入胡小丽女儿冰冰的个人账户,专用于其今后的学习和生活。

今天,我们怀着悲痛和感激的心情,写下这封感谢信,就是想再次感谢大家对在天的胡小丽和冰冰以及我们全家的关心,真得非常感谢大家,是你们鼓励一直激励着我们坚强再坚强。冰冰现在虽然还在读初一,但是很懂事、成绩也很好。我们相信,冰冰长大后,也会以妈妈的精神为榜样,懂得感恩、回报社会。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关心冰冰的成长,以告慰英雄的在天之灵。谢谢!

胡小丽的家人

20xx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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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图书可以很好的将自己代入到图书中,感受到文字的奇妙,那么在阅读图书之后也会有着很多的感悟,在啊阅读这本《狼王梦》之后又会有哪些读后感悟呢,下面是由范文资讯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狼王梦读后感范文8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800字(一)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按自然属性解体了,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下那片方圆五百多里的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

有一匹母狼叫紫岚。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紫色的雾岚。涌浪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可是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伴侣黑桑已经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但此时的她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搏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双毛、媚媚。

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便十分地偏爱黑仔,捕到猎物先给他吃。蓝魂、双毛和媚媚如果抢在黑仔前吃,紫岚就会毫不留情的教训他们。可是蓝魂也经常抢吃,没少被教训。因为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很快,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已经可以独自打猎了。紫岚看着黑仔,就会幻想着他快快长大,干掉洛嘎成为狼王。可是,命运简直是在开玩笑,机智的黑仔竟然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悲痛不已,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从小就有一种倔劲,经过训练,也渐渐成熟起来。可命运又故伎重演,蓝魂被兽夹夹住腰,为了使他减少点痛苦,紫岚只好悲伤的把蓝魂咬成两段,叼着带走埋了。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的实现,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那些失去了父母的孤儿们能够重新感受到有家的温暖,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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豺在人们心中是一种凶狠的动物,可我不这么认为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雄性的豺,名叫白眉儿。白眉儿是一只狗豺杂交之后的混血儿,身上百分之五十是狗,百分之五十是豺。它的一生极为复杂,从忠诚的猎狗到地位最低等的苦豺再死在猎人们的枪下,一生悲欢离合。

一开始,白眉儿在主人阿满星的手下当猎狗。起先,全村的猎狗对它不屑一顾。但是后来,它受到了全村猎狗的拥护,做起了头领。之后,他和主人、猎狗黑虎一起去追赶一匹母豺。但是,面对身临绝境的母豺,白眉儿认出,那匹母豺正是曾经救过他的兔嘴儿。那年冬天,白眉儿被一遗弃在雪地里。是兔嘴儿收留了他。于是,他和兔嘴儿一起逼黑虎承认洞面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只死蝙蝠。但黑虎从此怀恨在心,有一次,它诬陷白眉儿杀了自己(他本来就快死了)。结果白眉儿被主人抛弃。他准备重新做豺。一开始,他在豺群担任苦豺。豺王夏索尔在一次战斗中被大花狼打败,而白眉儿却赶走了大花狼。于是,豺群将白眉儿当作首领。后来,豺群闹了一次饥荒,除了白眉儿以外,所有的豺都认为兔嘴儿因该被豺群吃掉。因为兔嘴儿在和大花狼的战斗中瞎了两只眼睛,一条前腿也断了,他为了不成为豺群中的累赘,便一头撞墙而死。

但最让人意想不到的还是它的悲惨结局。白眉儿为了救所有的幼豺,装狗叫。那狗叫是那么纯正。整个豺群惊呆了。但即使这样,白眉儿也已无路可走。难道就看着所有的幼豺这么去死吗?他只能做出这个决定。但他也想到了后果永远回不到豺群。果然,他在回到豺群之后,夏索尔又当上了豺王。并且,他还被猎人割断了尾巴,砍断了前腿。最后,白眉儿死于原来是自己主人的枪下。

白眉儿坚定的信念激励了我对学习的看法,学习也应该像白眉儿这样,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坚强的去应付;不管遇到怎样的问题,都要想尽办法去解决它。白眉儿当苦豺,做猎犬,升当豺王,一切他都坚持了下来,我十分敬佩。多有义气的豺呀!多么有情有义的豺呀!牺牲自己,挽救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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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狼王梦》。

本书的故事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她的丈夫黑桑想得到王位,但很不幸的是,他在一个叫鬼谷的地方,被野猪的獠牙咬死了。那时的紫岚已经怀上了狼崽,在最艰辛和危险的状况下生下了5个狼崽,紫岚千辛万苦地给幼崽找食物以生存,并想尽办法来培养狼崽们,想让他们其中一个成为狼王,完成父亲黑桑的遗愿。可惜公狼崽接二连三地因为意外而死了,只剩下了女儿媚媚。她的女儿媚媚也生下了自己的宝宝,紫岚只想着以后有一位自己的孙子能成为儿狼王,为了保护她的狼孙,为了让自己的后代能成为狼王,最后,紫岚甚至与金雕同归于尽,而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这本书告诉我们,母亲永远是爱孩子的。文中母狼紫岚为了把自己的子孙后代培养成王者,想法设法地培养和教育孩子。是啊,正如我们,在成长中,我们犯错错时,母亲的教诲都是对我们的爱,哪怕有时忠言逆耳,但是只要我们用心去体会,用心去理解,一定能发现这份爱。

成为狼王,是紫岚的一个梦想,为了梦想,他们付出很多汗水和努力,虽然充满坎坷,但是这不正是为达到梦想而走的路吗?!一直以来英语并不是我的强项,每当我遇到难题的时候,就要叫妈妈,可妈妈却每次说:自己先思考,如果全靠别人能得到答案的话就没有学习的意义了。妈妈鼓励我查重新翻书、查字典,实在不懂她再给我讲解。开始,我很烦躁和生气,觉得很浪费时间,为什么不能直接告诉我答案呢?我还要省出时间去做其他的事情呢。但是,随着妈妈的坚持,我的英语成绩居然慢慢地提高了,于是我认真地思考了妈妈的坚持,如果每次妈妈都告诉我答案,我就永远搞不懂为什么这道题是这样做的,在测验或考试里,还是不会做,但是如果是由我自己查找出来的答案,我就明白题目的解法,以后再遇到类似的难题,我也迎刃而解了。学到的,才是自己的在考场上才能自由发挥,成绩说明我有没有学懂,有没有努力。我要怎样才能更接近我的梦想!

在《狼王梦》里,我读懂了什么是母爱,也读懂了什么是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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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狼王梦有感800字(一)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叫狼王梦,看完后我受益匪浅。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一毛一,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一爱一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均子身上,可双一毛一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一毛一英勇起来,眼看双一毛一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一起了双一毛一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一性一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一性一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一操一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一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一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尽。

读狼王梦有感800字(二)

在看这本书前,我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残忍,有六亲不认的动物,可自从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一方面,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勇敢,有毅力;另一方面,令我吃惊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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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炽出生贫寒,母亲将其家中祖传的翡翠玉镯与十两白银交与王炽做本钱经商。在商场竞争中,他凭借过人的胆识、智慧与情操,以及诸多好友的大力相助,逐渐经营起庞大的金融帝国,被李鸿章称为“犹如清庭之国库也”。王炽一生以利聚财,以义用财,苦研商道,并以诚服人。他在经商中所信奉的原则是“道行、道德、信义”。他的一生就是一部活的经商教科书,并对所有的人都具有启迪和借鉴意义。   本书浓墨重彩地刻画了王炽跌宕起伏的一生。王炽之所以能够左右清王朝的商业帝国,其坚毅的性格、敏锐的商业视角、独到的经营理念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但作为所有因素的奠基石,诚信功不可没。正是这两字,撑起了王炽的一片天。   少年王炽因多次干扰人面兽心的表哥祸害乡民,被其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最终含冤被迫与好友李西来远走他乡、另谋生路。在林间的集贸市场,他俩初试了商场的尔虞我诈,王母给予王炽经商的本钱也血本无归。虽沉浮于商界幻海,王炽监守义道,仍于艰难之际救助曾有恩于自己的马帮锅头巴力,并以亲兄弟之礼待之。在好友赵云海的暗中帮助,以及巴力的大力扶持下,王炽建立起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马帮。凭借巴锅头广阔的人脉,顶着王家马帮名号的商队从此在鱼龙混杂的蜀道愈唱愈响。

  在马帮历练了几年后,王炽辗转向商贸云集之地,富饶的重庆发展。凭借商人的明锐直觉,他深知惟有马帮与商号合作经营,才是真正的经商富国之道。王炽在重庆度过了一生中最精彩、最惊心动魄的时光;也是在这里,王炽真正意义上地充分发扬了“以利聚财,以义用财,以诚服人”等做人行商之道。   在此期间,王炽智斗恶商潘德贵,赠银万两赢民心,豪情济军抗列强,以德报怨诚待人。为抗列强,为济百姓,他多次散尽家财,甚至徘徊于战斗抗险第一线;与恶势力抗争,几遭迫害,数度鬼门,仍是大难不死,终被英国《世纪大典》评为上世纪十名世界首富中排名第四的清朝末年“三代红顶商人”。   可以说,王炽的成功不仅在于其独 查看全文>>>

《王子遇上王》读后感800字

昨晚终于把《王子遇上王》看完了,心情激动到无以复加,以致今日胡乱睡了好久尚处于混沌状态。

看推荐时就被威武霸气的淡定受深深吸引,可惜牵扯到攻乃娱乐圈金主,那种铜臭气盈满鼻尖、大染缸般的圈子被自诩高贵冷艳的中文系深深恶着了,于是纠结了两天,看_

好在办公室只我一人,还上了锁,不然我那夸张的面部表情、捶到发红的小指定会给前来办事的人民群众以九万里天空砸下一坨翔的感觉,损形象,真糟糕。

此文作者大手笔,定有哲学基底,虽说某些情节经不起推敲,但忽悠手段高明,至少我就被洗脑了。我遵循文中描述且发自内心的称呼受为哲王,至于攻无感,懒得费心想,哲王藐视众生的用语凡愚真挺合适。

看bl缘起大三下渝州城可怕的高温,整夜不眠,无事可做,拿小直板儿抠抠摸摸,偶然浏览完一个度娘空间的原创,从此新世界的大门敞开。除了那位早已被我勾搭上的作者,结交了些许三次元的基友,其他真没什么骄傲的,至少我从没搞清楚同性恋这个词的起源。作为中文系的毕业生,没有认真拜读过白先勇的《孽子》实乃罪过,总算明白被资深腐女唾弃的伪腐是个什么概念。

刚开始,心中庆幸本科选修课被逼看柏拉图《宴饮篇》、亚里士多德《诗学》写论文,哲王与室友大段大段的长篇大论尚能消化,而后哲王与师兄的高纬度对话实在颤抖了无知小心肝儿,只能跪拜、山呼万岁。此文萌点雷点于一体,因而评论两极分化严重。喜欢的无非被哲王陛下飞扬跳脱、潇洒绝伦的长篇大论折服,而深深厌弃的无非讨厌作者掉书袋,说不定还有跟不上哲王思维的自卑感作祟。幸而我被戳中萌点,完完整整的看下来,甚多理论震撼吾心,已于京东拍下百余钱书籍补充精神食粮。

文中逆cp严重,别看前半段攻张牙舞爪邪魅狂狷不自持,受时而高贵冷艳时而身娇体弱,nonono,不畏浮云遮望眼,实乃受身攻心,攻身玻璃心。不得不承认,搞艺术的与搞哲学的完全不在一个层次,准确来说不在一个维度。一个娱乐圈的公司老总,虽说才华横溢,词曲创作大奖无数,商业打理井井有条,但精神空虚,妄图用万叶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来证明自己多么牛b,其实杀马特到田间地头。而哲王陛下凭借身后无数中外先哲,凝聚人类智慧结晶,以自我牺牲精神实践知识就是力量的真理,将有暴力倾向、心理阴影、超强占有欲、极度不安全感的下半身思考动物驯化为时时刻刻怕被抛弃的忠犬妻奴,为社会的和谐安定做出贡献。

其实小说看到一半挺想弃文,无他,替哲王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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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雕也摔死了,它那只左翅膀最后扑棱了两下,便停止了挣扎。火红的夕阳下,那只金色的翅膀直直地僵硬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这是老母狼紫岚的墓碑。这是沈石溪《狼王梦》中对主人公紫岚的最后一次描述。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久久不能平静。

紫岚的一生是坎坷的。在她生命最美好的季节,她陪着心爱的人追逐狼王的梦想,可是意外夺走了爱人黑桑。擦干眼泪,她开始对儿子――未来狼王的培养。然而追梦的道路是艰辛的,她付出更惨烈的代价。大儿子黑球成了金雕的腹中之物;二儿子蓝魂儿被捕兽夹夺去了生命;三儿子双毛惜败狼王,成了众狼的美食。

青年丧夫,中年丧子,晚年孤独。这样的遭遇或许是生命难以承受之痛。我想,紫岚或许会放弃她的梦想。然而,紫岚没有。她又有了新的希望狼孙,未来的王。为了扫平孙子成为狼王的障碍,在风烛残年之际,她豁出性命与那只曾夺走其爱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真是伟大!她不仅是一个伟大的母亲,更是一个执着的追梦人。追梦的道路尽管遍布荆棘,但是勇往直前,锲而不舍。这深深地震撼了我。

我一个四年级的学生,也有一个梦想。我希望我的文字变成铅字。然而,每当老师鼓励我参赛时,我总是不胜其烦地说,烦死了;每当朋友拉住我细品好词好句时,我总是漫不经心地说,知道了;每当妈妈指出我写作不足时我总是心灰意冷地说,不写了

我如今看到紫岚的故事,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一只动物尚能为自己的梦想打拼,我又有什么理由放弃呢?

有梦想就有奇迹。12岁的周恩来在课堂上立下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壮志,从此以后振兴中华成为奋斗的目标;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希望稻子像高粱一样高,果实像葡萄一样大,于是田间地头金灿灿、沉甸甸;少年聂海胜做梦都想飞上蓝天,终于成为一名优秀的航天员,将其足迹留在太空

既然如此,我也要做一个执着的追梦人。我要将梦想的种子种在心田,直至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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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末,妈妈陪我到书店买了一本书,叫《混血豺王》,我想沈石溪的书应该很好看的,所以慕名而买,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得将书翻开:

原来,这是一篇小说里的第二本书,第一本叫《双面猎犬》,不过没关系,这本书里有第一本书的简介。里面讲的是一只叫白眉儿的狗豺杂交动物,由于它在豺群中体型硕大,宛如鹤立鸡群,豺王夏索尔就对它非常嫉妒,三番四次去陷害它,但由于白眉儿父亲是一只极其优秀的猎犬,自然它也就十分优秀,躲过了无数次的陷害。但是,夏索尔的阴谋层出不穷,白眉儿防不胜防,终于有一次不幸掉进夏索尔设置的圈套里,成为一匹无依无靠的流浪豺。看到这里,我觉得动物和人类一样,优秀杰出的个体总是会招来别人羡慕嫉妒恨的。

为了活命,白眉儿去投靠了猎户寨的村长,白眉儿表现出色,为村长立下了好多功劳,村长阿蛮星封它为全村狗的首领。这里白眉儿为什么又变成狗了呢?因为在它血管里不是还有一半是狗的血统啊,所以它巧妙地掩饰了自己身上豺的特性。但是,前任狗的首领老黑狗却看穿了白眉儿,知道它也是豺,于是就报复了它,又让白眉儿回到了流浪的时代。后来走投无路的白眉儿只好又投奔了豺群,并且由于在豺群立了功,被推举为豺王。看来,是金子总有闪光的时候。

但是,不久后,猎户寨的人找到了它们居住的地方,开始了大屠杀。白眉儿为了拯救豺群,却暴露了自己狗的天性,最后虽然拯救了豺群,却因为豺与狗势不两立,所以,豺群又抛弃了它。无处容身的白眉儿最终选择了死在它曾经的主人阿蛮星的手里唉,又是一个悲情主角!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凶猛的豺有时也有温情的一面,当白眉儿被豺群赶走时,好多被它救过的豺都来为白眉儿送行。但是,白眉儿身上的狗豺血统注定给他带来悲剧,不管它是帮助哪一方,豺狗天敌的原因,使它无论怎样努力也改变不了被驱逐的命运,这很令我无奈和悲伤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我又发现混血原来可以使物种变得更加强大,可以兼具每个物种的优点,我想,将来物种的进化可能就是由混血而来的吧,虽然一段时间内它们是悲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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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锋救人范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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