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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级的小朵朵读后感1000字

二年级的小朵朵读后感 暑假里,妈妈在网上给我订了《二年级的小朵朵》这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小朵朵是个天真、顽皮、总爱闹笑话的二年级小女生。 一次语文课上,老师问她,你长大的理想是什么?小朵朵回答:我长大的理想是当妈妈,因为妈妈是咱们家老大。小朵朵的想法可真天真呀! 还有一次,小朵朵在桌子中间画了一道线,她的同桌江明明的脚过线了,小朵朵就狠狠地踩了他的脚,疼的江明明直叫。可见小朵朵真够顽皮的呀! 书中还介绍了许多小朵朵的故事,可真有趣呀!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我也要向小朵朵一样开开心心的度过二年级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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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小朵朵读后感范文一

《一年级的小朵朵》可真好看!书里面有许多聪明、可爱的小朋友:小朵朵、牛仔、李小娇、江明明,他们都跟我一样大小,都上一年级呢!

我觉得小朵朵最可爱了,她的小脸蛋胖嘟嘟的,好像刚上幼儿园小班的小朋友。不过,上课时,她举手可积极了!

江明明是小朵朵的同桌,常常为了一些小事,俩人就你一言我一语地吵了起来。江明明也是个小淘气,有时候爱跟大家开玩笑。有一次,李小娇的裙子上有一条又肥又大的毛毛虫,大家吓得脸都变色了,可江明明大模大样地把毛毛虫揪了起来,对毛毛虫说:小东西,让我带你去找你爸爸妈妈吧!说着,推开教室的门,走了出去。过了一会儿,江明明回来了说:我把毛毛虫一家请到教室里来了!大家一听,又吓得脸色发白。江明明哈哈大笑:你们都上当了!

你瞧!你觉得一年级的小朵朵和他的同桌,够有意思的吧!

那你也来读读《一年级的小朵朵》吧!

一年级小朵朵读后感范文二

《一年级的小朵朵》这是狐狸姐姐着的,还有一本《一年级的小豆豆》但是我没有买,为什么呢?因为我已经有了《一年级的小朵朵》。我看了《一年级的小朵朵》这本书特别有意思。怎么个有意思法?因为它和我们生活很相似。而且,发生的那些有意思的事,是我们身边很有可能发生的一些有意思的事情,非常好玩。这本书是给我们这些一年级的小朋友看的。这本书告诉我们第一、不要说谎,第二、不要害怕老师。

希望我能早日买到《一年级的小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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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小朵朵和超级保姆》的后感是主要写了九岁的小女孩朵朵在爸爸妈妈去重温蜜月旅行时,与一位幽默、可爱、神秘、拥有魔法的超级保姆之间发生的故事:在那短短一个月中,超级保姆教会了朵朵在衣橱里睡觉,因为能做美梦。她还用神奇的小圆饼帮助朵朵在学校出大风头,在课堂变出彩色青蛙。为了朵朵的好朋友芳芳不再被妈妈折磨得整天练琴,她甚至把芳芳变成一只快乐的小猪。为了让音乐老师改变凶巴巴的态度,她还把全班的同学变成了一群无忧无虑的驴子

小朵朵的奇遇,既是现实生活的侧面,又是幻想梦境的映射。像芳芳的妈妈那样望女成风的家长在我们周围比比皆是,而像超级保姆那样可爱的家长才是每个孩子都喜欢的。在学校,朵朵遇到了严重警告严老师、细心但略嗦的班主任刘老师各种人物性格立体饱满,读起来也都是那么真实。《小朵朵和超级保姆》作为一部儿童小说,绝不仅仅是夸张的想像,而是在现实与梦境间为我们描绘了一片新奇的天地,非常容易让读者融入故事当中与主人公小朵朵同呼吸共命运。最能打动人的小说一定是既让读者陷入文本情节本身而又能引起思考、发人深省小说,从这一角度讲,这本书着实是一部精品,同样,作者对于儿童的心理的理解和揣摩,也是十分真实、体贴,主人公小朵朵的可爱和种种有趣的语言不仅表述清晰,幽默,而且让读者从中小学到了儿童自己的智慧和世界观,这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作者汤素兰认为,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是所有的人适合读的,因此,当一个成人读完这本书时同样会有自己的收获。这种收获不单单是惊讶或反思,而是会从心底萌发出一种对儿童心灵、儿童智慧的生命意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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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子与米小句读后感(一)

寒假里,我看了【格子与米小句】这本书,书里有许许多多好笑、好玩的有趣的故事,有的还能教给我们一些做人做事的道理。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提着灯笼走夜路的小丑】,这个故事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小丑啦!这不光是因为每次他依然能够给大家带来意外的惊喜,他的表演总是特别新鲜,特别一精一彩,带给了我们很多快乐,还因为他的勤劳能干。比如说,演出结束后,别的演员都走了,只有小丑自觉地留下打扫卫生,没有任何怨言。最后终于成了所有演员包括那些动物演员最受欢迎的人。每个夜晚,当演出结束后,小丑还是喜欢提着他的灯笼出来散步。他当初的老伙计们有时还会跟在他身后,一起探讨怎样让表演更一精一彩些。

当然我还有最讨厌的人,就是一团一长,这个一团一长,他是个超级吝啬鬼,不但不愿意翻新节目,还克扣动物演员的口粮,并且什么事都让小丑做。我告诉你一团一长,不能什么事都让小丑做,小丑已经很辛苦了,你的坏一毛一病得改过来。因为这个,我对你的评价不好,对小丑,我给他的评价是:很好。

看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定要学习小丑不怕苦、不怕累、一爱一学习、和朋友友好相处的一精一神。因为带给别人快乐的同时,自己也是最快乐的。

格子与米小句读后感(二)

我读了【格子与米小句】这本书,格子是一只长满横条条的狸猫,它是一只聋子,听不到危险的警告声,两年前不幸被烧红倒下的铁栅栏烫出了竖条条,所以米小句给它起名叫格子。米小句原来是个漂亮的小女孩,在一次火灾中烧了半个脸,她摔碎了镜子,哭哑了嗓子,失去了信心和勇气,不愿意见任何人,包括她父母。格子不因为米小句的相貌而不理她,反而给了她很多的勇气和信心,让米小句找回了自己。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危险的东西不要招,危险的地方不要去。不要因为别人长得丑而不理她,不去帮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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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子与米小朵》读后感

寒假里,我看了《格子与米小朵》这本书,书里有许许多多好笑、好玩的有趣的故事,有的还能教给我们一些做人做事的道理。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提着灯笼走夜路的小丑》,这个故事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小丑啦!这不光是因为每次他依然能够给大家带来意外的惊喜,他的表演总是特别新鲜,特别精彩,带给了我们很多快乐,还因为他的勤劳能干。比如说,演出结束后,别的演员都走了,只有小丑自觉地留下打扫卫生,没有任何怨言。最后终于成了所有演员包括那些动物演员最受欢迎的人。每个夜晚,当演出结束后,小丑还是喜欢提着他的灯笼出来散步。他当初的老伙计们有时还会跟在他身后,一起探讨怎样让表演更精彩些。

当然我还有最讨厌的人,就是团长,这个团长,他是个超级吝啬鬼,不但不愿意翻新节目,还克扣动物演员的口粮,并且什么事都让小丑做。我告诉你团长,不能什么事都让小丑做,小丑已经很辛苦了,你的坏毛病得改过来。因为这个,我对你的评价不好,对小丑,我给他的评价是:很好。

看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定要学习小丑不怕苦、不怕累、爱学习、和朋友友好相处的精神。因为带给别人快乐的同时,自己也是最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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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这确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因为一种好奇与向往,在书柜前捧起了它。每每去玩几页合上书后,心中便会升起一种挂念,对下一段的内容便会有无限的幻想。就这样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而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人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的一切遭遇--毕业、追求、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入深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鸿渐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小芙成为眷属,结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娶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娶的总不是意中人的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也许作者是偏爱唐小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鸿渐。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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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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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们随便在大街上拦下一个行人,问他知不明白福尔摩斯是何许人也,想必他十有八九会告诉你:他是最厉害的侦探。也许他们之中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没有看过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的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系列。

想想这有多了不起,一位19世纪末的侦探形象竟超越了时间、国界,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请看下面一张简表:

姓名: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ems);国籍:英国;出生年份:1854年;地址:贝克街221号乙;亲属:双亲均不详,祖母为法国人,有一兄名麦克罗夫特;最敬佩的人:艾琳艾德勒;惟一的朋友:约翰h华生;爱好:音乐、破案、化学研究;擅长:拳击、剑术。

在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们常常为福尔摩斯的破案潜力所折服,几乎所有案件只要他一出马就能马到成功。在《红发会》中,他揭穿了一个隐藏在荒唐行为下的阴谋;在《绿宝石王冠奇案》中,他只用了一个晚上就调查出令人难于置信的真相;在《四签名》中,他与犯罪团伙斗智斗勇,最终将罪犯绳之于法??这些无不与他出色的观察推理潜力有关。福尔摩斯正是凭借着这种推理分析潜力才能侦破一个又一个神秘古怪、复杂离奇的案件。

如果福尔摩斯只是一位擅长破案的侦探,那么他根本不会有当今如此的影响力。拥有鲜明的个性特征才使他拥有如此巨大而又持久的公众影响力。

福尔摩斯的形象立体丰满。他有一个鹰钩鼻和一双犀利的眼睛。平日里经常倦怠、懒散,但只要一碰到案件,个性是一些奇案、怪。案,他就会变成一个精力十足的大侦探,不辞辛苦地奔走在伦敦肮脏狭窄的街道上或苏格兰烟雾笼罩的古堡中。他把破案的过程当作是一种人生的乐趣,他甚至公然承认自我可不是为伸张正义才做私家侦探的。(《紫山毛榉庄园奇案》)

他生性傲慢,以个人为中心,但见人身处危难又自然拔刀相助。他对女性生来就有偏见,对艺术个性是音乐别有慧心。朋友华生曾半开玩笑地对他进行过概括:哲学、天文学和政治学是零分;植物学说不准;地理学,对伦敦方圆五十里内的土地了如指掌;化学很古怪;解剖学不系统;惊悚文学和犯罪记录,独一无二;同时身兼小提琴手、拳击家、剑术家、律师和嗜好可卡因和烟草的瘾君子。值得一提的是,福尔摩斯本身的性格在系列探案故事中不断地得到丰富和加深。

正是因为他有着立体丰满的形象,才使整个系列故事赢得了全世界广大读者的喜爱。如果说一八八七年是侦探小说迷们的节日的话,一八九三年就能够算是世界末日了。那一年所发表的小说《最后一案》中,福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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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在豆瓣读到前面那篇文章。第一次很喜欢一种或者一些观点,但没有在心里说,对对,我也是这样想的。前文里,作者把观念和思想,定义为左翼和右翼。而在我,大概没有那么多主义。姑且就说是向左走和向右走吧。

在亲人好友心里,我是思想太喜欢向左走,说好听点,是不按常理出牌,说难听点,是钻死胡同也绝不回头。可是,说不清为什么,在我的思维左的那么极端的同时。我的生活却完全地,彻底地,向右倾斜。或者说,我的生活已经到了右的极点。

我的个人观念,我的内心理想,我的那些文艺情绪在那么左的世界里辛苦的挣扎。把我自己搞的筋疲力尽,伤痕累累。但我从未扭转自己,把思想转身,去向右走走。

可是,我的生活,从我跨入商场,到嫁给我老公,却无一不是选择了右的极端。这也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我无时无刻都在面对一些质疑,这样的质疑来自好友,也来自自己。很多时候,我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妥协了,是不是对生活全然绝望了,所以才如同咎由自取一般认命地选择了现在的这种生活方式。

这样说很乱。先说收银这个工作吧。倒不是歧视,觉得这样的职业多俗,多么没出息。而是现实的工作经验告诉我,在商场做这份工作,就要做的越俗,才越讨巧。一开始,整理仪容,把头发盘起来,会有顾客问这个头发是怎么盘的。很认真耐心微笑的服务,会有闲着没事的爷爷奶奶或者猥琐大叔找你聊天。对原则较真,走程序讲道理,会被说小姑娘刚出来做事,多么不懂得做人。所以最后,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我把自己变得机械和麻木。才发现,最麻木的态度才能带来零投诉零麻烦。终于,现在不会有顾客会跟向我这么没出息没声响的机器较劲了。毕竟是人都知道,跟傻子较劲的人,才是真傻逼。

无关社会地位,无关收入多少。彻底麻木无脑的作业,才是我所说的极右工作。

说完这么右的工作。就得进入主题。说说我这该说是彻底右翼的婚姻了。

告知好友我结婚的消息。收到的最大最明确的态度,不是祝福,而是质疑:你搞什么鬼?

确实。相亲,认识2个月后订婚,2个月后结婚,再2个月后我怀了他的孩子。这甚至不是我自己能够预先想象到的婚姻。

甚至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自己都难以适应这样的状态。我也一直觉得我是因为对爱情期待的太高,但现实太不尽人意,所以才彻底对爱情绝望,才为了取悦家人所以随便结婚了事。这样的想法甚至延续到结婚那一天,或者之后一段时间。

毕竟,在我的思想里,爱情至上。大学时,也读西蒙波娃的《第二性》。不过,我一点也不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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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这确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因为一种好奇与向往,在书柜前捧起了它。每每去玩几页合上书后,心中便会升起一种挂念,对下一段的内容便会有无限的幻想。就这样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而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人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的一切遭遇--毕业、追求、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入深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鸿渐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小芙成为眷属,结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娶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娶的总不是意中人的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也许作者是偏爱唐小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鸿渐。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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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级的小朵朵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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