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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诚实的书读后感1000字

诚实的孩子读后感范文一

今天,我在考场上阅读了《诚实的孩子》这篇文章。读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列宁小时候在姑妈家打碎了一只花瓶,先是没有承认,回家后他很不愉快。在妈妈的帮助下,列宁终于承认了错误,并受到了姑妈的表扬。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诚实比什么都珍贵。与列宁比起来,我差得太远了。想到这儿,往事在我的脑海里翻滚。

那是一年前的一件事。那天,我在家里看电视《少林寺》,少林武僧那精彩的武打镜头,使我看呆了。这时色空打醉拳了,他一会儿打这儿,一会儿攻那儿,打得似醉非醉,令我眼花。我再也控制不住了,就学了起来,和妹妹对打。我一拳过去,妹妹被吓倒了,正好倒在了水桶上面,嘭!她摔得不轻,再往桶里一看,啊,一瓶汽水开了口。我见了高兴极了,急忙把这瓶汽水和妹妹对半分。喝完了,装了些水。妈妈回来了,打开汽水,喝了一口,觉得不对,一闻,哪有味呀?生气的摔了瓶子,直骂卖汽水的商店。后来,我俩一直没把事实的真相告诉妈妈。

现在,我懂得了诚实比什么都珍贵,我决定回家立即告诉妈妈。

《诚实的孩子》读后感范文二

今天,我读了《诚实的孩子》这篇文章。让我深受启发。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列宁小时候到他的姑妈家里去玩,一不小心打碎了花瓶。当时列宁因为害怕没有敢于承认错误。回到家后,列宁在妈妈的鼓励下写了一封道歉信给了姑妈,姑妈夸他是一个诚实的好孩子。

是啊!诚实比什么都重要。老师家长从小就教育我们做一个诚实的小孩子。诚实是一个人最重要的好品质。没有了诚实,就失去了一切。

这 不由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身边的事。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我的同 桌是一个女生。有一天,她把发夹拿下来说:想不想要啊!我没理她,但是她还在旁边烦我。我想:不如抢过来,可以安心写作业。我把笔一放,一下子就把她手上的发夹抢过来。她见我抢了她的发夹便开始反扑和我抢发夹,啪地一声发夹断了。我想完了,又要挨批了。好不容易放学了。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到家里。骗妈妈说:我的同桌的发夹断了她问谁家有强力胶帮她粘一下,我说我有,就把这带回来了。我不断地告诉自己不能慌张,不能慌张。可我还是很慌张。妈妈看出了我很不对劲。便不停地问:是不是你弄的,是不是。我越来越紧张,终于鼓足勇气说:是我弄的。我闭上眼睛想:马上又要骂我了。可是妈妈不但没骂我,还对我说:没关系,诚实就是好孩子,我帮你粘上

诚实比什么都重要 ,诚实能让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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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的孩子》讲的是:一天,8岁的列宁到姑妈家做客,他不小心打碎了客厅的花瓶,由于怕姑妈责备,所以撒谎不敢承认。回到家,列宁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让他写信向姑妈承认错误,姑妈原谅了他,还夸他是个诚实的孩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诚实是一种美德。我们要向故事中的列宁一样,犯了错误以后要勇于承认,并且改正错误,做个诚实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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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守信,是我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千百年来,人们讲求诚信,推崇诚信。诚信之风质朴醇厚,历史越悠久,诚信之气越光大华夏,充盈中华。她早已融入我们民族文化的血液,成为文化基因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然而,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冲击、涤荡,人们发现,诚信在消退,拜金在滋长。利益取代了美德、诚信让位于欺诈。在好多人的人生天平上,沉下去的那端是健康、美貌、机敏、才学、金钱、荣誉,唯有诚信这端高高翘起。诚信,变轻了!且不说商场上尔虞我诈,风谲云诡;且不必说市场内小贩们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也不必说黑心米贩污油兑陈米,自来水掺甲醇;就是某一天天气晴好,你也心情愉快,一不小心在马路边发现一个鼓囊囊的钱包:你敢捡吗?且住!要是事情发生在年前,你会乐呵呵地把它交给警察叔叔赢得人们称赞,可是在今天,在人流如织的大街上,我客观一点说,只要你手一触到那包,麻烦就上身了。小环境如此,国际大环境也有不少例子。要不然发明合约‘这东东干吗诚信之风将止将息,有识之士扼腕叹惜。但是,我们,新世纪,新青年,已经在缓缓展开一面旗帜,我们在旗帜上写道,我诚信,我美丽!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黄金时期,是人生中至真至美至纯的时期。而诚信是最不应该又最容易让人忽视的美德。我们有必要把诚信高高举起,让人人都能看见,并被她的温暖光芒吸引。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在可望更可及的未来,诚信将回归到市场,回归到社会,回归到你我身上。她像一股活水,逐渐浸润,深入人心;她又像一缕清风,吹过田野,吹开人们心扉。在那里,到那时,诚信取代了伪饰,有序取代了无序,简单取代了复杂,温情取代了冷漠、人们沐浴在诚信的晨晖中,全都受益不浅。这就是给我的启示!~ 查看全文>>>

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这确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因为一种好奇与向往,在书柜前捧起了它。每每去玩几页合上书后,心中便会升起一种挂念,对下一段的内容便会有无限的幻想。就这样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而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人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的一切遭遇--毕业、追求、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入深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鸿渐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小芙成为眷属,结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娶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娶的总不是意中人的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也许作者是偏爱唐小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鸿渐。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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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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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坐在窗前,仔细阅读着《诚实守信》这本令人回味无穷的好书。这本书里的《宋奶奶遵守诺言》和《列宁承担责任》两篇文章更令我感慨万分。《宋奶奶遵守诺言》讲的是宋奶奶冒着狂风暴雨,仍然到预前约好的幼儿园看望小朋友们。

小时候,有一个星期六的晚上,宋奶奶约好第二天上午小珍教她叠花篮。到了第二天,爸爸叫醒宋奶奶,说今天早上全家要到李伯伯家去做客,宋奶奶早就想去李伯伯家看鸽子,但转念一想,想到明天约好的事,便留在家里等着。可等了一个上午,也不见小珍来。爸妈回来后,知道宋奶奶白等了一个上午,爸爸生气地批评了她。可宋奶奶却说守信最重要。读完了这篇文章,我真是惭愧万分啊!记得有一次,学校要我们当一回红领巾主持人。那天上午放学后,我们几个小主持人约好,下午两点准时在学校门口相见排练。可当下午两点我刚要出门到学校时,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我立刻退步而回了。等雨渐渐停了,我才打起雨伞走向学校。这时,他们几个同学都成了落汤鸡,他们异口同声地对我说:“李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啊。”这使我听了,觉得十分惭愧,恨不得有个地缝让我钻进去。还有那篇《列宁承担责任》更使我感到无地自容。这篇文章讲列宁讲的一句中说得不确切,不仅没有为了顾自己的颜面而自己狡辩,而是主动承认自己的过失。此文虽短,但意义却绝对非凡。与列宁这种诚实、坦率的品质相比,我简直是无地自容。在一个炎热的下午,我破例(老师不让我们带饮料到学校去)带饮料去学校。有些同学告发我,我为了维护自己班长的尊严,便狡辩说没有。后来经过老师的教育,我终于承认了错误。俗话说得好:诚实贵于珠宝,守信乃人民之珍。是的,诚实守信,是我们中华民族历来就十分崇高的品德。也许,从某一观点上讲,忠诚会使我们吃不少亏。

像王安石、林则徐等中华民族的杰出人才,虽曾蒙冤一时,可是到后来,不也得到历史的公正评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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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们随便在大街上拦下一个行人,问他知不明白福尔摩斯是何许人也,想必他十有八九会告诉你:他是最厉害的侦探。也许他们之中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没有看过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的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系列。

想想这有多了不起,一位19世纪末的侦探形象竟超越了时间、国界,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请看下面一张简表:

姓名: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ems);国籍:英国;出生年份:1854年;地址:贝克街221号乙;亲属:双亲均不详,祖母为法国人,有一兄名麦克罗夫特;最敬佩的人:艾琳艾德勒;惟一的朋友:约翰h华生;爱好:音乐、破案、化学研究;擅长:拳击、剑术。

在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们常常为福尔摩斯的破案潜力所折服,几乎所有案件只要他一出马就能马到成功。在《红发会》中,他揭穿了一个隐藏在荒唐行为下的阴谋;在《绿宝石王冠奇案》中,他只用了一个晚上就调查出令人难于置信的真相;在《四签名》中,他与犯罪团伙斗智斗勇,最终将罪犯绳之于法??这些无不与他出色的观察推理潜力有关。福尔摩斯正是凭借着这种推理分析潜力才能侦破一个又一个神秘古怪、复杂离奇的案件。

如果福尔摩斯只是一位擅长破案的侦探,那么他根本不会有当今如此的影响力。拥有鲜明的个性特征才使他拥有如此巨大而又持久的公众影响力。

福尔摩斯的形象立体丰满。他有一个鹰钩鼻和一双犀利的眼睛。平日里经常倦怠、懒散,但只要一碰到案件,个性是一些奇案、怪。案,他就会变成一个精力十足的大侦探,不辞辛苦地奔走在伦敦肮脏狭窄的街道上或苏格兰烟雾笼罩的古堡中。他把破案的过程当作是一种人生的乐趣,他甚至公然承认自我可不是为伸张正义才做私家侦探的。(《紫山毛榉庄园奇案》)

他生性傲慢,以个人为中心,但见人身处危难又自然拔刀相助。他对女性生来就有偏见,对艺术个性是音乐别有慧心。朋友华生曾半开玩笑地对他进行过概括:哲学、天文学和政治学是零分;植物学说不准;地理学,对伦敦方圆五十里内的土地了如指掌;化学很古怪;解剖学不系统;惊悚文学和犯罪记录,独一无二;同时身兼小提琴手、拳击家、剑术家、律师和嗜好可卡因和烟草的瘾君子。值得一提的是,福尔摩斯本身的性格在系列探案故事中不断地得到丰富和加深。

正是因为他有着立体丰满的形象,才使整个系列故事赢得了全世界广大读者的喜爱。如果说一八八七年是侦探小说迷们的节日的话,一八九三年就能够算是世界末日了。那一年所发表的小说《最后一案》中,福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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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在豆瓣读到前面那篇文章。第一次很喜欢一种或者一些观点,但没有在心里说,对对,我也是这样想的。前文里,作者把观念和思想,定义为左翼和右翼。而在我,大概没有那么多主义。姑且就说是向左走和向右走吧。

在亲人好友心里,我是思想太喜欢向左走,说好听点,是不按常理出牌,说难听点,是钻死胡同也绝不回头。可是,说不清为什么,在我的思维左的那么极端的同时。我的生活却完全地,彻底地,向右倾斜。或者说,我的生活已经到了右的极点。

我的个人观念,我的内心理想,我的那些文艺情绪在那么左的世界里辛苦的挣扎。把我自己搞的筋疲力尽,伤痕累累。但我从未扭转自己,把思想转身,去向右走走。

可是,我的生活,从我跨入商场,到嫁给我老公,却无一不是选择了右的极端。这也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我无时无刻都在面对一些质疑,这样的质疑来自好友,也来自自己。很多时候,我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妥协了,是不是对生活全然绝望了,所以才如同咎由自取一般认命地选择了现在的这种生活方式。

这样说很乱。先说收银这个工作吧。倒不是歧视,觉得这样的职业多俗,多么没出息。而是现实的工作经验告诉我,在商场做这份工作,就要做的越俗,才越讨巧。一开始,整理仪容,把头发盘起来,会有顾客问这个头发是怎么盘的。很认真耐心微笑的服务,会有闲着没事的爷爷奶奶或者猥琐大叔找你聊天。对原则较真,走程序讲道理,会被说小姑娘刚出来做事,多么不懂得做人。所以最后,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我把自己变得机械和麻木。才发现,最麻木的态度才能带来零投诉零麻烦。终于,现在不会有顾客会跟向我这么没出息没声响的机器较劲了。毕竟是人都知道,跟傻子较劲的人,才是真傻逼。

无关社会地位,无关收入多少。彻底麻木无脑的作业,才是我所说的极右工作。

说完这么右的工作。就得进入主题。说说我这该说是彻底右翼的婚姻了。

告知好友我结婚的消息。收到的最大最明确的态度,不是祝福,而是质疑:你搞什么鬼?

确实。相亲,认识2个月后订婚,2个月后结婚,再2个月后我怀了他的孩子。这甚至不是我自己能够预先想象到的婚姻。

甚至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自己都难以适应这样的状态。我也一直觉得我是因为对爱情期待的太高,但现实太不尽人意,所以才彻底对爱情绝望,才为了取悦家人所以随便结婚了事。这样的想法甚至延续到结婚那一天,或者之后一段时间。

毕竟,在我的思想里,爱情至上。大学时,也读西蒙波娃的《第二性》。不过,我一点也不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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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们学了第七册语文书上的《诚实与信任》这篇文章。

课文主要讲的是作者驱车从外地回布鲁塞尔,不小心把一辆小红车的左反光镜碰碎了,但是作者在路灯下写了一张字条,希望车主与他联系。事隔三天,小红车的主人与作者联系,车主被作者的诚实所感动,原谅了作者。他很后悔,没有记住车主的姓名、地址、年龄、职业,但他的话深深印在了作者的脑海里。

是啊,人与人之间还有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诚实与信任。

记得我爸爸每天都出去工作,没有时间陪我。有一天,我就对爸爸撒了谎,说肚子疼。爸爸就请了假来陪我但是后来知道了真相。大人们都批评我,说我是个不诚实的孩子。

古人说:与人相处,第一要谦虚诚实。强调待人以诚是立身之本。唯有诚实,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古今中外,有许许多多的故事都赞扬了诚实这一美好的品质。本文的两位车主就是诚实守信的模范。他们使我懂得了诚实和信任比金钱更重要。在生活中不管遇到大事还是小事,我们都要诚实。做一个有良好品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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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期,我们语文课本上学习了一篇课文《诚实与信任》,这一篇课文主要讲了我深夜驱车回家时自己的车的反光镜与路边停着的车的反光镜相碰而碎,我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主动给他留下了写着电话号码和姓名的字条,希望车主和我联系。后来车主在电话上感谢我,不用我赔偿,并且告诉我人与人之间还有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你给我留下了诚实和信任,这比金钱更重要,使他深受感动。

妈妈也教育我,做人要诚实,生活中,妈妈处处要求我,也是这样做的。有一次,我与妈妈去菜场买菜,妈妈买了17元的菜,给了50元,结果卖主找回了83元,妈妈发现了,立刻把多找的50元还给了卖主。卖主连声地说:谢谢!妈妈对我说:做人要诚实,不是自己的钱不能拿。

孟子说过: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是离不开相互信任的。信任别人,是会得到别人的信任和感激的。这样人与人之间就会很和谐,相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将会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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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诚实的书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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