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安全实施方案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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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根据《关于安庆市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宜教发〔201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大观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好上学、上好学”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继续实行公办学校“零择校”政策,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加大处罚力度,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二)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对接”招生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公办学校继续实行“零择校”,严格按“免试、就近、划片、对接”原则招生,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不得招收特长生。自2014年起,凡已用于学区(即一所学校覆盖的招生区域)生源资格认定的住房在小学阶段6年、初中阶段3年内,不再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对申请学区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权证的发证时间须在当年的6月30日前。
(三)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按实际常住地认定办法及认定顺序(下面第四条),确定学区学校入学。
(四)坚持“三个一样”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三个一样”(一样就读,一样入学,一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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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抓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根据市委的部署,按照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做好分析检查阶段的工作,对于巩固和扩大学习调研阶段的成果,促进整改落实阶段的深入开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阶段要围绕“健全监督机制,提升履职能力”实践载体,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广泛征求意见,找准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领导班子、党员干部自身建设方面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进一步理清科学发展思路,不断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本领。 二、具体安排 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集中在5至6月开展。重点要开好以下“四会”: 1、开好民主恳谈会。要围绕学习实践活动实践载体,广泛开展民主恳谈活动,普遍听取广大干部职工、人大代表和基层党员群众对本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召开部分人大代表、人大机关离退休老同志座谈话。邀请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和评议团参加本单位召开的民主恳谈会。同时,要在温岭人大网站上通过公开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要原汁原味地梳理汇总,为领导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撰写分析检查报告、抓好整改落实提供依据。在6月10日前将梳理汇总好的建议意见,上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2、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按照“三对照三查找”组织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在相互谈心、交换看法、虚心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进行自我检查。会上,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诚布公地谈问题、找原因、提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对照“三查三看”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当前,尤其要认真学习“全国模范检察官”金启和同志的先进事迹,对照典型分析检查自身的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可与2009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市联系领导将到会指导,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指导检查组、评议团将派人列席,提前介入,加强指导。 3、开好分析讨论会。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重点,全面总结回顾本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客观看待和深入反思在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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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三阶段“认真整改、总结提高”的工作,根据县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全县第一批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现就第三阶段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整改提高阶段是在学习、分析评议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集中精力解决党员、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落实、见实效的重要阶段。这一阶段能不能在解决党员、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是衡量先进性教育活动能否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群众十分关注。做好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事关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全局,至关重要。各支部和广大党员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重要性,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作风,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扎实搞好集中整改,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更大实效,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二、扎实抓好四个环节的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整改提高阶段的时间为1个月左右,6月10日以前结束。在这一阶段,各支部要坚持把学习实践“”重要思想贯穿始终,紧密联系实际,注重工作实效,扎实抓好以下四个环节的工作。 1、理清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4月27日至5月10日)。各支部党组织要对前两个阶段中征求群众意见、开展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进一步进行梳理和分析,着重找准群众反映最为突出、最为集中,影响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紧解决。每个党员都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个人整改计划。各支部和领导班子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整改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的制定,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突出整改重点,防止在整改问题上出现避重就轻、平均用力和敷衍应付的倾向。机关党支部和党员个人要把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改善服务、增进群众感情等作为整改重点;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落实、正确政绩观和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等作为整改重点。整改措施要尽量细化、量化,注重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要把近期整改、中期整改、长期整改结合起来,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马上整改;暂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说明,提出整改时限。 2、听取群众意见,完善整改方案(5月11日至15日)。领导班子和党组织的整改方案要通过一定形式、在一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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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分析评议阶段实施方案
乡机关党支部、企事业单位党支部、老干党支部: 8月15日,我乡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单位开始进入分析评议阶段。按照上发20号文件有关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经乡党委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分析评议阶段工作从8月15日开始到9月25日左右结束,历时40天左右,主要环节为征求意见、谈心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提出评议意见、反馈评议意见、通报评议情况等7个方面。其中,征求意见时间为10天左右,谈心活动、党性分析、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提出评议意见、反馈意见、通报评议情况均安排5天左右。 二、方法步骤 (一)搞好动员部署 1、制定。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具体对征求意见、谈心活动、党性分析、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提出评议意见、反馈评议意见、通报评议情况等工作环节,要制订出详细的实施意见和具体的日程安排表。 2、召开动员大会。进入分析评议阶段后,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再次进行思想发动,在大会上要总结学习动员阶段的工作、提出分析评议阶段的具体要求。单位负责人和联系点领导要在大会上作动员讲话,做到“三讲清”,即:讲清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的重要性、讲清教育学习动员阶段调查了解和征求意见的情况、讲清分析评议阶段的具体要求。 3、继续抓好学习。在分析阶段,各党支部要继续抓好规定课程和指定编目的学习,要重点抓好统一下发的学习汇编有关内容的学习和“全民创业”精神、知识的学习,进一步用理论来武装党员的头脑,提高党员的党性认识,为开展分析评议阶段工作打好基础,解除党员在分析评议中遇到的疑惑。 (二)广泛征求意见 从8月15日开始,要利用10天左右时间,分层次征求意见和建议。 1、要采取多种形式征求意见。方式有:召开各种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走访、设立意见箱、组织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等。乡机关和学校这些方式都可以使用;企业则可侧重采取座谈会、个别走访、组织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 2、每个党支部要征求5条以上的意见,没有达到5条以上意见的要补课,党员个人征求的意见也不能少于3条。 3、要组织开展一次“党员述职,群众评议”活动,由党支部召集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评议会,先由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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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复查阶段工作的实施意见
人口普查登记复查工作是整个普查的基础环节,也是关键环节。普查登记复查质量直接影响到编码、光电扫描录入和数据处理。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复查工作细则》的规定,为切实做好登记和登记复查工作,现对我市登记复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镇、街道、振东新区人普办,经济开发区统计中心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登记阶段
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在11月1日至10日间进行。镇、村两级人普办、普查指导员都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登记工作,加强检查指导,保质保量完成普查登记。
入户登记要把握好先慢后快的工作节奏。第1-2天普查入户登记之初,普查员要控制进度,多检查登记质量,每天登记户数控制在5-8户;第3天以后普查员登记业务熟练了再逐渐加快登记进度。争取在8日前基本完成入户登记,9日至10日查漏补缺、攻坚克难,全面完成普查登记任务,按时转入复查阶段。
镇、村两级普查机构要组织巡查指导,对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本级普查机构把握不定的,要及时向上汇报。同时,要及时总结登记中的工作经验和好人好事,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加大宣传力度。普查指导员要每天组织所指导的普查员集中,交流入户登记情况,指导普查员互审互查普查表,每天汇总工作进度;镇、村两级普查机构都要按上级规定表式及时、准确、完整上报工作进度表(具体表式见桐人普办〔20xx〕71号文件)。
要严肃普查登记纪律。普查登记必须严格按照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严禁应入户而不入户照抄相关资料完成普查登记任务。镇级人普办必须将普查员手中的户口整顿资料、清查摸底表等分户分人资料集中保存在镇级人普办,确保不发生应入户而不入户照抄相关资料现象。
二、登记复查(11月11日—15日)
复查工作是提高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措施,镇、村两级普查机构务必给予高度重视。登记结束之后,应立即组织登记复查工作。
复查工作从11月11日开始到11月15日结束,在复查阶段对登记普查表长表、普查表短表、死亡表、境外人员表全面组织复查,把差错降低到最小程度。镇级人普办要加强对普查区复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普查指导员集中精力组织普查员认真搞好复查,决不能走过场。
(一)复查的组织形式。普查登记结束后,镇级人普办于11月11日应组织普查指导员集中交流登记工作情况,并布置复查工作、提出复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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