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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宝藏读后感

《指向死亡的宝藏》之读后感1500字。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指向死亡的宝藏》之读后感1500字”,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宝藏是每个人都想得到的,但是你想要的宝藏真的值得你去追寻吗?

一支形同幽灵的队伍,在瘴气升腾的热带丛林深处神秘出没他们去探索,去寻找。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在东亚和东南亚地区进行了血腥的大屠杀。他们从许多国家掠夺了金银珠宝,他们将这些宝藏埋藏在地球的腹中。它们以天然地势作屏障、以血色骷髅为路标,这些藏宝便不时闪射出充满炫目血色的诱人光芒。世界各地的人们为了财富,为了富甲一方,纷纷去寻找那些所谓的宝藏,但没有人成功。可是这并没有打击他们的积极性,反而使他们更愿意去探索,去寻找。但他们只是在把一个个新的生命埋入其中。时间久了,这也成为了一个传说

但即便如此,人们还是愿意堵上自己的性命,去将这些宝藏带回陆地。无论现实如何,结果如何,他们都放手一搏。在穿过一条条死亡秘径把宝物请出地面的同时,又把一个个新的生命再次埋了进去,成为下一批寻宝者必须重新突破的骷髅迷阵,将自己变为了寻找宝藏的路标,与这些宝藏一同沉眠。但是没过多久他们就沉默了,永远的沉睡在了地球上,成为了指引财富的路标。

作者使人们既看到了抢劫者和探宝者的真实面目,又从另一个侧面认识了一段历史。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这世界上还存在着许许多多,不为人知的财富。为了这些所谓的财富,人们去探索,去寻找,甘愿为了钱财而付出死亡的代价。其实,每个人都爱钱,钱是一件十分折磨人的东西。但我们必须要有理智的对待钱财。如果为了钱,不断的掠夺与侵略,那么,即使你赢了,你最终得到的又是什么呢?你得到了钱财,但你失去了和平,战争只会带来牺牲与憎恨,到了最后这个世界只有你一个人开心的存在,又有什么意思呢?

七十多年前如此,现在也是如此。过去,为了权力与财富,日本侵略中国,他们抢走了我们多少的金银珠宝?占领了多少土地。但他们最终还是没有实现梦想。七十多年后的今天,又因为某种原因,他们与我们挣夺钓鱼岛,不仅是我们,还有其他的国家。为了利益,口出狂言,篡改历史,他们甚至不惜发动战争,为的是得到他们所想要的,但却不属于他们的东西。难道他们还要再次书写过去那篇惨痛的历史吗?这些我们不知道。但我知道如今的日本正如作者所描述的探索者。为了财富,他们出发了,进行掠夺,但他们只能尝试失败的滋味。

作者在书中警告着人们,不要像书中的探险者那样,铤而走险,因为他们往往会踏上一条不归路。作者要让世人清醒的认识到,世界上任何一种非法的索取,都将标志着人类文明的一次衰退。这个世界需要的是和平。

作者将死亡与宝藏联系在一起,可知无尽富贵所隐藏的是那迷惘的深渊,是通向死亡却又能在途中享受无限快乐的地狱。可能,在掠夺的时候,他们很快乐,但他们只是在最大限度的享受最后的乐趣,因为这个世界不会再留给侵略者一丝希望,他将会把他们送入地狱,永远沉默。

这本书告诉了我很多,让我明白了很多,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财富,如果人们用非正当的手段去掠夺去强取。大到国家,小到个人,那么那些人必定会得到应有的报应。其实真正的宝藏就藏在了自己的心中,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去挖掘他们,把它们变成现实,让我们的梦想变成我们自己的财富。这些财富是靠我们自身努力得来的,他们不指向死亡,而是指向幸福的明天。

我们不能靠战争去取的所谓的幸福与财富,我们要靠自身的努力,用我们的双手去创造财富,用和平的方法来赢得别人到尊敬,而不是一味的去掠夺,去战争。只有用自己的双手通过努力得来的的财富才是最真实,最有意义的。

因此我们要用双手去发掘出指向幸福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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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罗门宝藏》读后感


土地拥有千年岁月,一成不变的是这块已散裂五洲的世界大地。无论它去到了哪里,它还是留下了它走过的痕迹。正如黄金乡,虽然它是传说中出现的繁荣都市,但传承它的子孙依然相信祖先的谎言。相信它一直在世上无名的地方。

一位寻弟的男爵,一位报仇的王子相遇在一片濒临沙漠死地的草原上,为了各自的目的,一起去了那个与世界隔绝的帝国。王位的争夺似乎注定是一场战争,男爵与他的朋友一位上校感谢那位王子,并助他一臂之力,打赢了那仗。王子感谢他们,便让那位已活了三百多年的矮小的、脸皮早已全部皱纹的老巫婆带他们到那已封闭几百年的所罗门宝藏。那老巫婆带他们进去后,竟然关上了石门

在男爵他们回去英国时,却意外地找到了他弟弟

亲情是宝藏,深埋在我的心底;友情是宝藏,像一把锋利的剑插在我们心中;宝藏是宝藏,深藏在无名的大地之上

大地总有不知名的传奇,宝藏总有不知心的意义。人们只会重视它们表面的含义,却不知它们深藏的情趣。宝藏与土地,总是那么依依相惜

我们的宝藏是我们自己,我们的土地是我们自己。我们的天空由我们撑起,我们做我们自己的上帝。

友情的轻重,对于男人来说,只不过是生命而已。友情的轻重,对于女人来说,只不过是一缕芬芳而已。

大海宝藏读后感


大海宝藏读后感(一)

昨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时间王国大海宝藏】。

这本书一共有四部,主人公鲁迪、胖墩、和花妞在一艘名叫命运号的轮船上环游世界,在轮船上,一名阿拉伯人在咖啡里下了泻药,结果遭到了围捕;一名自称是新闻记者的迈克,在后面却变成了一只长着鳄鱼脑袋的人,他和一条叫丽丽的猎鱼族的人开始抢夺四大珍宝太平符,千眼球,大禹神剑,秦皇令。这四件宝物各有自己的魔力:太平符能有一个不死这身;千眼球能看见千里以外的情境,还能预知未来;大禹神剑拥有翻江倒海的本领;而秦皇令则能控制秦始皇的兵马俑。这四件宝物合为一体,将会威力无穷。

然而,这四件宝物被猎鱼族人和鳄鱼迈克寻找着的时候,每一次,都要进行一场激烈的战斗,结果,迈克仗着有不死之身,将三件宝物抢了过来,而最后一个,却在鲁迪的手里。他们真的合成了最后的武器吗?他们真的成功拯救了时间王国吗?他们们能取得最后的胜利吗?

看了这本书,我十分佩服胖墩的勇气和智慧,他面对危险时异常冷静,不像平时一样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而鲁迪则有一个聪明的头脑,做任何事都十分细心、认真,在这中间,他多次巧妙利用自己的智慧,化解了一重又一重危机。花妞则有着果断的一性一格,做任何事雷厉风行,毫不犹豫。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一精一神,虽然对手拥有宝物,但是,比宝物更珍贵的是智慧,有了智慧,等于有了宝物。而智慧又从何而来呢?那就是从书上,从课本上,从每一次写的作业上而来。

有了这些东西,那就必须要抓紧时间来学习。

看了这本书,它让我学会了珍惜时间;让我学会了做事要认真,细心;让我学会了遇到困难要巧妙运用智慧来解决。我收获了许多。

大海宝藏读后感(二)

在暑假里,我在家里看了一本冒险类的书,内容非常的一精一彩。

故事的内容是:有一天,包小焱突然有了个奇妙的想法,他就和文一博和王笑天一起开了个少年侦探社。

有一天,一个神秘人请他们寻找拉比斯的宝藏,还给了他们一张藏宝图。还给了他们一个字条上面写着之后他们都有了不同的想法不过正确的答案是一家酒店1623房门。

之后,文一博首先打开电脑查找关于拉比斯的宝藏的事情,他在网上找了羊皮纸,那个羊皮纸写着那是一个不巧的名字,有着世间最美的地方,是人站在峰之上,远远超过他的同类,时间给他做出了检验,那是一个古老的轮回,另一个神明也给了他两次机会是属于勇者的宝藏。

原本他们以为在教堂里面,其实在一个历史比较悠久的餐馆里之后他们才知道神秘人是坏人,然后他们报了警,警察抓住了坏人,钻石也保住了。

玖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他们的勇敢、机智和敢于冒险的一精一神,书中几个小伙伴们齐心协力与坏人斗智斗勇的的故事情节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我们要一书中的主人公为榜样,学习他们的正义与在困难面前不屈服的一精一神。

《人生》之读后感1500字


读完路遥的《人生》,我第一感觉这分明就是司汤达《红与黑》的再版嘛。《人生》中的高加林和《红与黑》中的于连,这两位主人公都出身寒微,他们胸怀抱负,勤奋好学,才华过人,相貌英俊,颇得女子垂青, 又对现实不满,桀骜不驯,自傲、自尊又自卑。他们的第一次恋爱对象巧珍和雷纳尔夫人都是真善美的化身,但是他俩为了理想,为了更远的世界,都抛弃了自己的所爱,分别爱上了对自己人生发展有利的黄亚萍和玛蒂尔德,妄图攀着女人的石榴裙往上爬。到最后,二人都忍受着良心的煎 熬,并一无所有。

其实,想了想,两位主人公又有所不 同。首先社会背景不同。社会背景对他们性格的形成有着巨大影响。高加林生活在改革开放初期,社会巨变的大幕刚刚拉起;于连生活在法国封建社会末资产阶级革命初 期,各种思潮涌起。两者类似的是,都是在社会急剧变化中的环境里。其次,于连在自己疯狂追求私欲,并抛弃道德后又忍受不了内心的煎熬,最终走向人生的自我毁灭。 就我个人感觉,虽然说合理的个人私欲也没有错,但于连的追求,理想成分少,私欲成分多;高加林也有私欲,但理想成分多一 些。你不能说高比于好,因为在当时的时代下,二者都是时代的典型人物。这是历史的局限性,而不能完全归结于个人身上。高加林在浮浮沉沉之后又回到了人生的原点,巧珍也嫁人了,貌似满目伤痛。一个在别人眼中出卖良心的人,是为人所不齿的,但农人淳朴的心又很快接纳了他,他找回了自己的根,又开始了新的希望。

这里,我还想说说巧珍及其所代表的 一些人物。他们或许没有文化,或许看起来很土气,但他们真!他们坚强!他们身上洋溢着人格的芬芳。那是一份淳朴而伟大的 感情,他们的爱没有局限 性,不会因为 物质的变化而改变。他们才真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无怨无悔的人。写到这儿,我想起了我的母亲,一个文化程度不高,脾气很火爆(现在她的脾气被我这么个儿子磨得温柔了)的人。据说年轻时很漂亮,嘿嘿,当然现在也不老一个银行小职员的形象。 我的父亲常对我讲,别看你我文化程度都比你母亲高,知识、思想都比她丰富,可真要是比起为人的那股子真,那股子对家人的纯净与无悔,你我差远了。当时一听也只当笑谈,现在想起,句句真言。是她在我心灵最困苦的时候,别人都认为我不好的时候,耐下性子, 听我这个混球絮絮叨叨,使我逐渐从心灵的阴影中走出来。然而,她这种美好的品质又常为我所忽略,只记得这老娘们,嘿嘿,天天没完没了地和我斗嘴。现在想想,和老娘嬉皮笑脸逗逗闹闹的时光真是美好啊。想起一句话,大意是:知识的丰富与良好的品质是不一定成正比例的,这话放在我妈身上很合适。

再回到书上,我觉得路遥的这个结局很好,留给我无限追念,给我的感觉是一种开阔。就像黄永玉说过,走路在一个坑上摔了一跤,就要在这个坑边骂它一辈子吗?也如同毕淑敏在一篇文章中所提到的,人生没有唯一,不要给自己加牢笼。得到时要珍惜,失去时,也没必要过分悲伤。

当然,最重要的是在自己的人生奋斗过 程中,万不可耍小聪明,要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在这点上我深有体会,老是倚仗自己会沟通,不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好多事,不要有过多的功利考虑,结交你、认识你,天性使然,同气相求,不为图啥,但到后来你有条件,真帮了我大忙,那么我就感激你。这两天,读多了黄永玉的书,还要引用他的话: 我这一生感激两件事:一认识了许多好人, 并在他们温情下灌溉我的成长;二读了很多好书,让我有了自己的独立的信仰。是啊, 这样的话,人际关系又怎会是负累呢?分明是力量的源泉啊。

还有,我从小在城市长大,每次父亲让我回农村老家看看,都跟上刑似的,觉得和他们没啥共同语言。其实我辜负了多少乡情啊,想来,不免怅惘。以后还是要多回去看看,因为祖辈的根在那里,没有他们哪来的我呀。

最后以张元济先生的一句话结束本文吧: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

《罪与罚》之读后感1500字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开始习惯于妥思妥耶夫式的的漫长叙事,也许最真实的叙事注定无法不漫长。执着是个可怕的东西,执着于生活的人可以像蚂蚁一样埋头长征,也可以恶魔一样揣起屠刀。可人从来不是只生存于两段的砝码,最真实的人生是游离在平衡与偏执两端的维系。跨过天平的横梁走到极端的过程,是屠戮自己的过程把自己交给上帝,或是交给恶魔。

生活擅长制作常谈常新的谜团,不管是天才还是傻瓜都能有所解悟,但现实永无正解。窘迫的现实与对理想主义的推崇让一个年轻人陷入疯狂,他躺在棺材一样阴暗低矮的出租房里思索,以确定自己是属于可以为所欲为的不平凡的人,还是只配做不平凡的人的工具的普通人。在偏执狂的思维里,不平凡的人可以疾驰的象群般践踏着脚下的生命踏上光明,平凡的人注定庸庸碌碌供人踩踏。拿破仑的铁骑横扫欧洲的时候,生灵涂炭的战场成了皇位后最闪亮的注脚。拿破仑乘着历史的东风成就王座,他说:从伟大到可笑只有一步之差,让后人去评判吧。可惜那个躺在棺材里的大学辍学生做了最偏执的评判。社会的畸态让他只看到践踏与辉煌,并且将前者视作后者的必要基础。

对自我哪怕还有一丝坚持的人,都是不适合拿起屠刀的,更何况是饥寒交迫中靠消化自我维系生命的拉斯科利尼科夫。当他在病态的执念中将劈柴的斧头变成杀人的利器,其实他不差毫厘地杀死了自己。他近乎推脱的言辞并没有错,不是他杀死了寄生虫一样的老太婆,更不是他杀死了老太婆天真无邪的妹妹,他事先早就将斧头砍进自己的脉搏,犯罪现场只生产恶魔而不适合活人。我之死成就我之恶,这个命题也许在唯物论者眼中是嗤之以鼻的自欺之辞,可惜人是天生的形而上学家,唯心的解读往往给生活以解脱。

执着于错误的后果是可怕的,这偏执表现在生活里尤其令人难以逃离。用最世俗的眼光审视小说主人公,或许会觉得他最大的错误就是未能将自己的教义坚持到底,他没能彻底将良心的自我毁灭于黑暗中,杀人后他成功地规避了法律的制裁却再脱离不了自我的谴责。无耻者的最无耻之处便在于他总能绕过人性的约束而将失败归之于手法上的失误。正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小说中所说:人这种卑鄙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若人可以用畜道生存,那么生活就没什么不可以。所以罪的罚对于无耻者是无效的,对于高尚者却是难以逃离的。也因此,生理上的惩罚其实对于罪犯而言是最低级的,因为这能够以儆效尤,却不能让他学会高尚。只要邪念未死,一点点侥幸心理的作祟便足以令其重返罪途。

关于拉斯科利尼科夫的救赎,陀思妥耶夫斯基直到文末也是语焉不详,或许正如批判者所言,这曝露了无法剥离的时代烙印。但当索尼娅将自己的柏木十字架戴上拉斯科利尼科夫的脖颈,而自己戴上属于被男人杀死的莉扎薇塔的铜十字,当她选择罪之罚的重者与男人共涉西伯利亚,当爱情的唯美洗濯时代的污浊,我想没有比这更好的结局。同是时代的弃婴,却以爱为结获得了新生,这到底是出于文学家的浪漫,还是源自历史的归宿?真情难求,难在少有共同承受,爱情的本义可能便是于共同承受中获取共同的救赎。可惜,小说诞生之日起,作者便已经死亡,何况如今其人尸骨早已化为春泥,陀思妥耶夫斯基已然没有机会为自己辩驳。文学大师恐怕也不会为小说辩驳,但若是那份共享十字架的伟大爱情尚不能让人救赎,我亦无言。

时代的焦灼塑造时代的弃婴或是宠儿,生存在历史之痛中的人们,自须领受生活的正解。在此意义上,罪与罚毋宁说是罪与救,救赎之道与沦落之道同在。

《长征》之读后感1500字


长征犹如一座丰碑,光辉地矗立在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史册中,成为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奋图强,坚忍不拔,积极向上,战胜任何困难的精神力量。

历史事实已经证明,长征锻炼了中国共产党,使党从幼稚走向成熟。正是凭着长征精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才战胜了难以想象的艰难险阻,创造出了无数可歌可泣的人间奇迹,使中国革命的局势转危为安。有了长征的伟大胜利,才有了后来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长征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青年,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不懈奋斗。

文化是经济和政治在观念形态中的存在方式,是人类精神活动的表现和产物。而长征文化,便是五四以来我党形成的最重要的革命传统之一。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当年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之后,毛泽东同志曾就长征做过如此精辟的总结。红军长征已过去了几十年了,但长征精神依然鲜活地留在人们心中,鼓舞着我们每一人。

抚今追昔,共和国的沧桑巨变令人感慨万千;继往开来,小康社会的美好前景呼唤着我们继续前行。传承长征精神,就是要坚持艰苦奋斗,百折不挠。艰苦才能磨练人,造就人。青年要时刻铭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长征精神自省,谨记红色革命的优良传统。

我是一名普通大学生,很小的时候就熟悉了红军的事迹,随着年龄增长,这种情结愈发强烈。在我眼里,红军能完成历史记录上的第一次长征,每一位红军将士都是英雄好汉。连外国人斯诺索尔兹伯里都高度评价了红军长征。没有长征,就不能保存我们的党、我们的人民军队和革命根据地,就不会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以及抗美援朝的胜利,也不会有新中国,更不会有现在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

当面对先辈时,我们都应该扪心自问,我们的幸福生活来自哪里?我们有没有忘记那些为我们打天下的革命先辈?有人可能会认为,当年穷人参加红军是为了有饭吃。确实是有这样的人,但是他们当了红军以后,其信念就不只是为了吃饭。我们在长征七十年后的今天,仍然能深深地感受到红军长征的艰苦卓绝和巨大牺牲,送郎当红军绝不仅仅是为了吃饭而去的,而且有许多红军将领都出身书香门第,他们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劳苦大众的解放扛起了枪。

假如仅仅为了吃饭,你就无法解释这样的故事:红军长征到云南时,有12位红军伤员被敌人抓住了。敌人说,只要你们不当红军了,就可以放你们生路,不杀你们。但是这几位红军战士个个坚强不屈,敌人没有办法,就把红军伤员带到半山腰一个深不见底的地下河洞口,把前面两个伤员推到山洞里面,在后面的10位红军就说:不用你们推,我们自己跳!当地群众后来把这个洞叫红军洞,这个事迹就刻在了那个洞口的碑上。

我觉得,红军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在那个年代里承担起了自己的历史责任。这种历史责任感最值得我们纪念和学习,更是今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需要的。

什么样的精神让我落泪?那就是宁可牺牲自我,去保全集体的团队精神。从资料上看到当年红三十四师师长陈树湘率部队为红军殿后,掩护主力队伍撤退以后,他们只剩下四五百人。等到他们撤退的时候,湘江已经被国民党反动派封锁了,他们又饿着肚子翻山越岭退回到湘西打游击。撤退途中,陈师长腹部中了敌人的子弹,他命令其他的战士撤退,自己来掩护,不幸被敌人抓住。敌人非常得意,在抬着他去邀功的时候,陈师长把自己的肠子掏出来扯断,最后壮烈牺牲,年仅24岁。这个故事让我流泪,长征中还有许许多多的红军战士为了大部队的安全,牺牲了自己。如果一支军队、一个民族拥有这种精神,那就无坚不摧了。长征是一座精神宝库,过去、现在和将来都能让我们受益匪浅,倍受鼓舞。

在漫长的历史与文化的进程中,我们的民族有着很多辉煌的过去,穿越时空的苍凉与沉重,是历经沧桑后的繁华。

长征,你使中国更辉煌。

《1984》之读后感1500字


《1984》的作者乔治?奥威尔出身英国中产阶级,虽然家庭条件一般,但年少时仍接受了良好的学校教育。即使没有上大学,但是在其后接触贫下百姓时,仍受到身份阶级的排斥,因为在那时的英国,光从口音上就有了阶级之分。而正是这个走不如上层社会,也融不进下层群众的人,却以及其睿智的眼光窥见了极权主义的萌生,并写出了一部被誉为二十世纪政治预言的经典之作的书《1984》。

符号为1984的那个年代已经过去,书中的极权主义没有甚嚣尘上,这是我们庆幸的东西。但是世界范围内的极权主义,却以不同的形式在各个国家上演,并且至今未绝。极权主义便是一国内一家独大的局面,它掌握了现代政治的统治手段,包括政治组织、社会生活、舆论工具、艺术创作、历史编纂,甚至个人思想和隐私。书中描绘的极权主义是一种极端的、变态的发展状况。作为政治最高领袖的老大哥被人奉为天神一般的人物,好像每个人的忠诚都应该毫无保留的奉献出去,以至于以它为代表的一切事物都能够被人理解。城市的各处张贴着他的头像,他那张留着黑胡子的脸便从每一个关键的地方向下凝视。

在书中的那个社会有一句口号战争即和平 自由即奴役 无知即力量,这是当权者向所有人灌输的思想。国家不停地打仗,因为世界需要的和平就是战争不断;当权者对下层人民的奴役是理所当然,这就是在为他们创造自由;知识和文化不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上层社会引导发展,下层人民的无知即可推动这种发展。一切我们觉得荒谬的东西,在那个极权主义鼎盛的社会里都顺理成章,因为他们的生活只有一条原则服从,他们的信仰就是忠诚于老大哥,即使只需要看到他的画像。

为了维护统治,他们在各处安装电幕,一种可以接收和放送的工具。让这些生活的居民知道你发出的每一个声音都是有人听到的,你做出的每一个动作,除非在黑暗中,都是有人仔细观察的,即使这种全面监视实施起来有难度,但是人心上的那道坎就会让每个人都谨言慎行。掩饰你真实的感情,控制你脸部的表情,大家做什么,你就做什么,这是一种本能的反应。他们就是这样生活的,恐惧,是当权者利用得最好的武器。

极权社会里的统治者秉承着这样的原则:谁控制过去就控制未来,谁控制现在就控制过去,极权主义者可以凭着自己的喜恶去破坏伦理、控制思想、剥夺自由、扼杀人性、捏造和篡改历史,他们认为过去并不客观存在,它只存在于文字记录和人的记忆中,于是他们拥有庞大的机构为他们篡改历史,以使所有的文字记录都无一例外的表示他们的决策从来就是最正确的,而在他们的统治下社会进步迅速,至少从文字记录上来看是那样的。如果某人的记忆不符合文字记录,那么他必须修改自己的记忆,而不是质疑是不是过去与执政者说法不一致。这就需要人们学会双重思想。

所有人都知道全部真实情况却扯着一滴水不漏的谎话,同时持两种相互抵消的观点,明知互相矛盾而仍都相信,用逻辑来反逻辑。一边表示拥护道德一边又否定道德,一边表示民主的办不到的一遍又相信党是民主的捍卫者,忘掉一切必须忘掉的东西而又在需要的时候想起它来,然后又马上忘掉它。双重思想要求所有人有意识地进入无意识,去改变我们的认知,而后又不能意识到刚刚完成的催眠。虽然很困难,但是为了老大哥,所有人都必须做到。

当所有人长时间接触这些思想,受着这种禁锢,许多人都开始信仰着当权者灌输给我们的一切东西。新一代的人成长在革命后的世界,并且不知道有别的世界,把党视为万世不易的东西,就像头上的天空一样,对它的权威绝不反抗,只是千方百计的加以回避。极权主义便更加根深蒂固,因为人民已经不会反抗了。这样的一副政治图景显然给执政者带来极大鼓舞,而对于普通民众却无疑是一个噩梦,为了避免其发展壮大,人民要学会反抗一切有悖于人性发展的东西,不要惧怕权力的压制和暴力对待。

《家》之读后感1500字


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之一《家》,,我在初中的时候就把它读完了,在读这部名著时,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即使现在读完了,我的心依旧久久不能平静。我的心在激荡,我的思潮在涌动,我是在悲愤与惋惜中纠结和叹息,实在是在难过啊!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我生活在如此美好的时代,相对于那些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的人们,我们的生活是幸福的。那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打破了旧社会的桎梏,一个崭新的时代随之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

有人认为,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而我觉得觉新这样的人懦弱,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可是,我也理解他,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在那样的家庭环境下,他的思想,他的行为,都已失去太多太多。活着,只是机械的活着,看不到光明了。

有人认为,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 而我看来,他的幸运还是源于他自己的争取,一个人,只有自己不放弃,才能有信心去克服各种困难,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也才能最终收获幸福。

有人认为,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觉慧,因我个人觉得,他还是思想不成熟,他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在这件事上,我是相当的气愤,相当的难过,相当的痛心。但令我感到欣慰的是觉慧后来反抗了,为他自己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的爱情还会有最初的美好吗?他的人生是否有遗憾呢?我想,在他心里,会一直有个阴影吧。那个黑暗的年代,留在岁月的遗迹里,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力量,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对未来,对生活都充满了向往和憧憬。

只要心中还有梦,,未来并不遥远。

珍惜现在的生活,为美好的明天不断努力和奋斗!

朋友们,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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