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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之树读后感1500字

《1984》之读后感1500字。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1984》之读后感1500字”,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1984》的作者乔治?奥威尔出身英国中产阶级,虽然家庭条件一般,但年少时仍接受了良好的学校教育。即使没有上大学,但是在其后接触贫下百姓时,仍受到身份阶级的排斥,因为在那时的英国,光从口音上就有了阶级之分。而正是这个走不如上层社会,也融不进下层群众的人,却以及其睿智的眼光窥见了极权主义的萌生,并写出了一部被誉为二十世纪政治预言的经典之作的书《1984》。

符号为1984的那个年代已经过去,书中的极权主义没有甚嚣尘上,这是我们庆幸的东西。但是世界范围内的极权主义,却以不同的形式在各个国家上演,并且至今未绝。极权主义便是一国内一家独大的局面,它掌握了现代政治的统治手段,包括政治组织、社会生活、舆论工具、艺术创作、历史编纂,甚至个人思想和隐私。书中描绘的极权主义是一种极端的、变态的发展状况。作为政治最高领袖的老大哥被人奉为天神一般的人物,好像每个人的忠诚都应该毫无保留的奉献出去,以至于以它为代表的一切事物都能够被人理解。城市的各处张贴着他的头像,他那张留着黑胡子的脸便从每一个关键的地方向下凝视。

在书中的那个社会有一句口号战争即和平 自由即奴役 无知即力量,这是当权者向所有人灌输的思想。国家不停地打仗,因为世界需要的和平就是战争不断;当权者对下层人民的奴役是理所当然,这就是在为他们创造自由;知识和文化不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上层社会引导发展,下层人民的无知即可推动这种发展。一切我们觉得荒谬的东西,在那个极权主义鼎盛的社会里都顺理成章,因为他们的生活只有一条原则服从,他们的信仰就是忠诚于老大哥,即使只需要看到他的画像。

为了维护统治,他们在各处安装电幕,一种可以接收和放送的工具。让这些生活的居民知道你发出的每一个声音都是有人听到的,你做出的每一个动作,除非在黑暗中,都是有人仔细观察的,即使这种全面监视实施起来有难度,但是人心上的那道坎就会让每个人都谨言慎行。掩饰你真实的感情,控制你脸部的表情,大家做什么,你就做什么,这是一种本能的反应。他们就是这样生活的,恐惧,是当权者利用得最好的武器。

极权社会里的统治者秉承着这样的原则:谁控制过去就控制未来,谁控制现在就控制过去,极权主义者可以凭着自己的喜恶去破坏伦理、控制思想、剥夺自由、扼杀人性、捏造和篡改历史,他们认为过去并不客观存在,它只存在于文字记录和人的记忆中,于是他们拥有庞大的机构为他们篡改历史,以使所有的文字记录都无一例外的表示他们的决策从来就是最正确的,而在他们的统治下社会进步迅速,至少从文字记录上来看是那样的。如果某人的记忆不符合文字记录,那么他必须修改自己的记忆,而不是质疑是不是过去与执政者说法不一致。这就需要人们学会双重思想。

所有人都知道全部真实情况却扯着一滴水不漏的谎话,同时持两种相互抵消的观点,明知互相矛盾而仍都相信,用逻辑来反逻辑。一边表示拥护道德一边又否定道德,一边表示民主的办不到的一遍又相信党是民主的捍卫者,忘掉一切必须忘掉的东西而又在需要的时候想起它来,然后又马上忘掉它。双重思想要求所有人有意识地进入无意识,去改变我们的认知,而后又不能意识到刚刚完成的催眠。虽然很困难,但是为了老大哥,所有人都必须做到。

当所有人长时间接触这些思想,受着这种禁锢,许多人都开始信仰着当权者灌输给我们的一切东西。新一代的人成长在革命后的世界,并且不知道有别的世界,把党视为万世不易的东西,就像头上的天空一样,对它的权威绝不反抗,只是千方百计的加以回避。极权主义便更加根深蒂固,因为人民已经不会反抗了。这样的一副政治图景显然给执政者带来极大鼓舞,而对于普通民众却无疑是一个噩梦,为了避免其发展壮大,人民要学会反抗一切有悖于人性发展的东西,不要惧怕权力的压制和暴力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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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读后感


好久没有认真的看完一本书了,前几天花了一下午的时间看完了乔治奥威尔写于1948年的《1984》。当翻过这本书的最后一页,心里莫名堵得慌。如此荒谬、可怖的世界竟是所谓的正义的一方。在党的控制下,党员早已非人,根本就没有思想可言。我心里莫名地想着,如果当时这样的1984真的到来,腐朽的社会、浮于表面的兴盛和繁华,麻木的人民和无产者却终生不起反抗的念头,这样的社会迟早会被瓦解!

说实话以我目前的思想范围难以读懂《1984》这本深奥的书,可他字里行间的讽刺无一不显露出对英社、乌托邦的嘲笑。人类社会文明的所有进步,都应是有理可据的。据马克思的《资本论》所揭示的,社会制度的发展,应该是由原始到奴隶社会,由奴隶社会进步到封建社会,封建社会再转型成为如今大多数国家的资本主义社会,最终取代所有的就是社会主义社会。书中的大洋国便是在党的控制下的一个乌托邦。作者以假设真实乌托邦的存在来推演社会的发展,理想中的社会制度却导致了腐朽不堪的社会,向全世界的人展示出对乌托邦的极度讽刺。在人类社会还没有发展到一定文明高度,社会生产力还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乌托邦、平均主义就真的只能是等同于荒谬的空想社会主义。而社会生产力地下的那时,竟企图用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后也不可能完成的事情来抚慰人民和无产者的心灵!荒诞!不可思议!可书中却把一切都说得那么的理所当然,连想要争夺自由、反对专政、反对战争的人都成了罪大恶极的反动分子,甚至有一点自己的思想的人都是思想犯罪。

文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老大哥在看着你。是的无论何时作为无上的领袖的老大哥都在看着你。尽管没有人见过老大哥,甚至连他的存在都虚无缥缈,可他是党的核心,他无时无刻都在监视着你。不论你在吃饭、睡觉、上班亦或是上厕所老大哥时刻都在看着你。

然而在那个历史极其虚假、人民极度麻木、统治者荒谬的1984,主角温斯顿心里有了不得了的念头。他厌恶英社的虚伪,他试图找回在60年代以前没有被党统治时的所有记忆,想要挖掘出可以证明党的虚伪的证据。他违背党的规则与党员相爱在一起,他隐蔽党的监视偷偷写下犯罪的日记。他做了一切自己不敢去做却又极力想要去做的事情。他租下了加林顿的房屋与爱人朱丽亚私会,与她密谋反党,找出反党组织兄弟会。可就连他们自己都不相信自己,他们深知那是不可能的,老早就将自己视为了一个死人,会被蒸发掉。(所谓蒸发就是死刑,被抹去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痕迹。)可他对现实社会的质疑突破了思想的限制。他试图通过各种方式寻找原先的记录,可终究没有结果。过去那些事早已被党为了自己的英勇神武消除得一干二净,而过去的那些人却又思想麻木愚钝,似乎是忘记了之前的一切。他以为他一切都做得万无一失,没有人发现,可到最后才发现他终究还是错估了党的能力。党加重监视他足足有七年之久了。他的日记早已被党发现,他的思想早已被党深知,他做的一切都只是徒劳。可他终究还是没有想到,最后将他绳之以法的人,竟是杂货铺和蔼的租给他房屋的加林顿。他是一个思想警察。

而文中最令我心寒的,是那个年代早已没有了爱的存在。生活中的任何一个人都可能在监视着你,往往伤害你最深的人就是你最亲近的人。帕森斯和他的一双儿女就是作者塑造的一个典型的代表。他的女儿追踪一个外国人然后将他暴打一顿交给警察,只因那个外国人看起来有点行踪不轨;他们兄妹两人在舅父的门钥匙孔上安装了窃听器发现他的舅父有不良思想,然后向思想警察举报了他们的舅父。最不可思议的,便是帕森斯是被自己的女儿亲口举报进监狱的。然而他却没有丝毫怨气,甚至夸赞他的女儿是个好党员,他为他的女儿感到骄傲。看到这个地方时,我不知道我能说什么,只是心头忽然一痛,这样的世界人还有和存在的意义?人都是冷漠戒备的,就连思想自由的朱丽亚都为了活命背叛了温斯顿接受了党的改造,成为了一个党内所谓的模范。当然,温斯顿最后也背叛了他,同样是为了活命。在那个极端的世界上没有至死不愈的爱情,也没有所谓的天伦之乐,有的只是无尽的钳制和冷漠。甚至看到结局的时候,心头沉积的烟云笼罩着我的全身,我已不忍看到最后了,可我还是坚持看完了。温斯顿终究没有坚持自己的理念,他最终背叛了自己,也背叛了全世界。他心中的疑云被党员一步步驱散开来,他最终还是爱上了老大哥,那个他曾经恨的痛苦铭心的老大哥,那个仁爱慈祥为了祖国着想的老大哥。

这本书,也许印象令我最为深刻的就是颠倒的世界观、似正似邪的社会和双重思想的概念。这些观念都会引起我们读者的深思。党控制下的大洋国到底是正义的还是邪恶的?这真的只是温斯顿的幻想还是一切都是真实的?作者没有给出答案。这些写在结尾里玄而又玄的东西给人们留下了无限的念想。曾经有人说: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然而事实却是:胜利的一方永远都是正义的一方。是的,不管是正义的还是邪恶的,最后夺胜的一方总能将自己宣称为正义的。不是吗?虚伪之门是朝任何人开启的。而最令我费解的就是双重思想的概念,我有些难以理解到其中深的含义。似乎是人们大都只拥有一种思想,他们被党控制着,麻木得不堪一击;而有一种人却是拥有两种思想,一面在受人控制着,一面又企图反抗。拥有双重思想的人总是党最忌讳的人,而主角温斯顿就恰在其中。不算完全的反抗,心中却又有翻江倒海的念头,然而又总是容易受党的牵制。我所理解的大概也就是这样了。(星辰ww)

这本书里虚构的1984一切都是那么的真实,令人痛心。社会现实反映未来。乌托邦根本不会存在,美好的幻想也终会被现实打击。人类的发展重要的是看清目前形势不对吗?他的文字真的给我的心灵来上了重重一击。

幸好真实的1984不是那个腐烂的社会。如果当时的1984真的成了书中的世界,那么一切未来的走向我们又将不得而知。

《人生》之读后感1500字


读完路遥的《人生》,我第一感觉这分明就是司汤达《红与黑》的再版嘛。《人生》中的高加林和《红与黑》中的于连,这两位主人公都出身寒微,他们胸怀抱负,勤奋好学,才华过人,相貌英俊,颇得女子垂青, 又对现实不满,桀骜不驯,自傲、自尊又自卑。他们的第一次恋爱对象巧珍和雷纳尔夫人都是真善美的化身,但是他俩为了理想,为了更远的世界,都抛弃了自己的所爱,分别爱上了对自己人生发展有利的黄亚萍和玛蒂尔德,妄图攀着女人的石榴裙往上爬。到最后,二人都忍受着良心的煎 熬,并一无所有。

其实,想了想,两位主人公又有所不 同。首先社会背景不同。社会背景对他们性格的形成有着巨大影响。高加林生活在改革开放初期,社会巨变的大幕刚刚拉起;于连生活在法国封建社会末资产阶级革命初 期,各种思潮涌起。两者类似的是,都是在社会急剧变化中的环境里。其次,于连在自己疯狂追求私欲,并抛弃道德后又忍受不了内心的煎熬,最终走向人生的自我毁灭。 就我个人感觉,虽然说合理的个人私欲也没有错,但于连的追求,理想成分少,私欲成分多;高加林也有私欲,但理想成分多一 些。你不能说高比于好,因为在当时的时代下,二者都是时代的典型人物。这是历史的局限性,而不能完全归结于个人身上。高加林在浮浮沉沉之后又回到了人生的原点,巧珍也嫁人了,貌似满目伤痛。一个在别人眼中出卖良心的人,是为人所不齿的,但农人淳朴的心又很快接纳了他,他找回了自己的根,又开始了新的希望。

这里,我还想说说巧珍及其所代表的 一些人物。他们或许没有文化,或许看起来很土气,但他们真!他们坚强!他们身上洋溢着人格的芬芳。那是一份淳朴而伟大的 感情,他们的爱没有局限 性,不会因为 物质的变化而改变。他们才真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无怨无悔的人。写到这儿,我想起了我的母亲,一个文化程度不高,脾气很火爆(现在她的脾气被我这么个儿子磨得温柔了)的人。据说年轻时很漂亮,嘿嘿,当然现在也不老一个银行小职员的形象。 我的父亲常对我讲,别看你我文化程度都比你母亲高,知识、思想都比她丰富,可真要是比起为人的那股子真,那股子对家人的纯净与无悔,你我差远了。当时一听也只当笑谈,现在想起,句句真言。是她在我心灵最困苦的时候,别人都认为我不好的时候,耐下性子, 听我这个混球絮絮叨叨,使我逐渐从心灵的阴影中走出来。然而,她这种美好的品质又常为我所忽略,只记得这老娘们,嘿嘿,天天没完没了地和我斗嘴。现在想想,和老娘嬉皮笑脸逗逗闹闹的时光真是美好啊。想起一句话,大意是:知识的丰富与良好的品质是不一定成正比例的,这话放在我妈身上很合适。

再回到书上,我觉得路遥的这个结局很好,留给我无限追念,给我的感觉是一种开阔。就像黄永玉说过,走路在一个坑上摔了一跤,就要在这个坑边骂它一辈子吗?也如同毕淑敏在一篇文章中所提到的,人生没有唯一,不要给自己加牢笼。得到时要珍惜,失去时,也没必要过分悲伤。

当然,最重要的是在自己的人生奋斗过 程中,万不可耍小聪明,要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在这点上我深有体会,老是倚仗自己会沟通,不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好多事,不要有过多的功利考虑,结交你、认识你,天性使然,同气相求,不为图啥,但到后来你有条件,真帮了我大忙,那么我就感激你。这两天,读多了黄永玉的书,还要引用他的话: 我这一生感激两件事:一认识了许多好人, 并在他们温情下灌溉我的成长;二读了很多好书,让我有了自己的独立的信仰。是啊, 这样的话,人际关系又怎会是负累呢?分明是力量的源泉啊。

还有,我从小在城市长大,每次父亲让我回农村老家看看,都跟上刑似的,觉得和他们没啥共同语言。其实我辜负了多少乡情啊,想来,不免怅惘。以后还是要多回去看看,因为祖辈的根在那里,没有他们哪来的我呀。

最后以张元济先生的一句话结束本文吧: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

《罪与罚》之读后感1500字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开始习惯于妥思妥耶夫式的的漫长叙事,也许最真实的叙事注定无法不漫长。执着是个可怕的东西,执着于生活的人可以像蚂蚁一样埋头长征,也可以恶魔一样揣起屠刀。可人从来不是只生存于两段的砝码,最真实的人生是游离在平衡与偏执两端的维系。跨过天平的横梁走到极端的过程,是屠戮自己的过程把自己交给上帝,或是交给恶魔。

生活擅长制作常谈常新的谜团,不管是天才还是傻瓜都能有所解悟,但现实永无正解。窘迫的现实与对理想主义的推崇让一个年轻人陷入疯狂,他躺在棺材一样阴暗低矮的出租房里思索,以确定自己是属于可以为所欲为的不平凡的人,还是只配做不平凡的人的工具的普通人。在偏执狂的思维里,不平凡的人可以疾驰的象群般践踏着脚下的生命踏上光明,平凡的人注定庸庸碌碌供人踩踏。拿破仑的铁骑横扫欧洲的时候,生灵涂炭的战场成了皇位后最闪亮的注脚。拿破仑乘着历史的东风成就王座,他说:从伟大到可笑只有一步之差,让后人去评判吧。可惜那个躺在棺材里的大学辍学生做了最偏执的评判。社会的畸态让他只看到践踏与辉煌,并且将前者视作后者的必要基础。

对自我哪怕还有一丝坚持的人,都是不适合拿起屠刀的,更何况是饥寒交迫中靠消化自我维系生命的拉斯科利尼科夫。当他在病态的执念中将劈柴的斧头变成杀人的利器,其实他不差毫厘地杀死了自己。他近乎推脱的言辞并没有错,不是他杀死了寄生虫一样的老太婆,更不是他杀死了老太婆天真无邪的妹妹,他事先早就将斧头砍进自己的脉搏,犯罪现场只生产恶魔而不适合活人。我之死成就我之恶,这个命题也许在唯物论者眼中是嗤之以鼻的自欺之辞,可惜人是天生的形而上学家,唯心的解读往往给生活以解脱。

执着于错误的后果是可怕的,这偏执表现在生活里尤其令人难以逃离。用最世俗的眼光审视小说主人公,或许会觉得他最大的错误就是未能将自己的教义坚持到底,他没能彻底将良心的自我毁灭于黑暗中,杀人后他成功地规避了法律的制裁却再脱离不了自我的谴责。无耻者的最无耻之处便在于他总能绕过人性的约束而将失败归之于手法上的失误。正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小说中所说:人这种卑鄙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若人可以用畜道生存,那么生活就没什么不可以。所以罪的罚对于无耻者是无效的,对于高尚者却是难以逃离的。也因此,生理上的惩罚其实对于罪犯而言是最低级的,因为这能够以儆效尤,却不能让他学会高尚。只要邪念未死,一点点侥幸心理的作祟便足以令其重返罪途。

关于拉斯科利尼科夫的救赎,陀思妥耶夫斯基直到文末也是语焉不详,或许正如批判者所言,这曝露了无法剥离的时代烙印。但当索尼娅将自己的柏木十字架戴上拉斯科利尼科夫的脖颈,而自己戴上属于被男人杀死的莉扎薇塔的铜十字,当她选择罪之罚的重者与男人共涉西伯利亚,当爱情的唯美洗濯时代的污浊,我想没有比这更好的结局。同是时代的弃婴,却以爱为结获得了新生,这到底是出于文学家的浪漫,还是源自历史的归宿?真情难求,难在少有共同承受,爱情的本义可能便是于共同承受中获取共同的救赎。可惜,小说诞生之日起,作者便已经死亡,何况如今其人尸骨早已化为春泥,陀思妥耶夫斯基已然没有机会为自己辩驳。文学大师恐怕也不会为小说辩驳,但若是那份共享十字架的伟大爱情尚不能让人救赎,我亦无言。

时代的焦灼塑造时代的弃婴或是宠儿,生存在历史之痛中的人们,自须领受生活的正解。在此意义上,罪与罚毋宁说是罪与救,救赎之道与沦落之道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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