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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遇莫言读后感

《莫失莫忘》读后感1500字。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莫失莫忘》读后感1500字,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爱无忌惮,莫失莫忘。那是他倾尽今生,能给她的唯一,也是所有。

七微笔尖的华丽,纵然是读完全书也无限憧憬的情愫,也许是傅子宸与明媚的爱无忌惮,莫失莫忘,也许是时光荏苒,岁月流去,他们依旧是彼此珍惜的那个人的执着,也许是作者对傅子宸与明媚的偏爱

熬过时光,方懂珍惜。

故事是从女主角的父亲明旗冬失踪开始的,明媚不是上天的宠儿,或者说她是上天的弃婴也不为过,没有父爱的童年,童年陪自己说好给自己幸福的洛河,却也在命运的捉弄中,爱却弥补不了父亲带给的伤害,直到与他不一样的遇见,一次又的改变,我们每个人,都会遇见一个生命中的克星,他会改变你一生的命运轨迹。洛河曾为明媚编织了全世界最瑰丽的梦,却残忍的将她独自留在回忆里,深水不醒,醒来,却宁愿从未醒来过

那是属于明媚的幸福与哀伤,花季的小明月因为自己的逝去,如果说爱情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营养液,那么亲情就是与生俱来的骨血相融,是一辈子都难以割舍的生命之源。好闺蜜艾米莉的感情挫败,好朋友夏春秋的英年早逝,独留顾简宁的忧伤,又或许是林妙对章小鱼的执着,南歌姐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离开,明媚的心里再也无法忍受一切的痛楚,幸好,她的身边永远都有一个傅子宸,为她守侯。

可命运就是喜欢捉弄她,父亲的事情总归没有终结,而那将是明媚永远也不想到达的彼岸,那是一个谜,是一个宁愿留在迷雾里,永远也不愿意抵达的谜。至少,心里还可以残留一丝期盼。。

他悲哀的想,这个世界上,他最想保护的人是她,可这个世界上他伤害最深的人,也是她。洛河就好像水底的沙石,经历着爱与恨的交织,保护与伤害的折磨。因为明媚的父亲,洛河永远的失去了他唯一的亲人,他们再也回不到过去,即使是许或对明媚的故意伤害,也只能让事情更悲剧,因为在已经失去了爱的可能,一切都归结于最初的恨。还好明媚有子宸,那个愿意为她承受许或的利刃,愿意为了她,放弃控诉许或故意伤人的事实,只是一个因为爱,一个只为了还债,还清父亲所欠的债。

而在最危险的那一刻,明媚也知道,傅子宸是她最爱的人,洛河早已走过,只是为了一丝不解与疑问。

谁也不知道,命运竟然不给明媚幸福的机会。傅子宸的父亲因为明媚父亲留下的证据失去了政治前途,那一刻,明媚的心碎了,明媚再也无法绽放自己的微笑,再也不敢面对自己的爱。子宸陷入了无尽的伤痛深渊。

明媚紧紧抓住子宸的手,像是抓住这世间唯一的也是最后的温暖。

那是一份秘密资金流通记录,确切的说,这是一份罪证。她看着那是那上面记录的几个名字,都是耳熟能详的,而其中一个,几乎令她也惊叫出声。那是傅子宸的父亲。命运真的够捉弄这个可怜的女孩。

她在理智与感情中徘徊,一个电话可能毁掉她和子宸的一切,事实真的如此吗?我不相信。

确实

即使她不告而别,在得知明媚所处地方有危险,他还是放下一切来到她的身边,简简单单的守候,是因为心底放不下的爱。

他想她,她想他,每时每刻,每分每秒。

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

爱无忌惮,莫失莫忘。

相爱容易,相处太难。褪去爱情的激情,在平淡的生活中依旧不离不弃,才真正担得起那八个字的重量。

我喜爱七微笔下的故事,在故事里会有真爱,生活中的我们为了各种事情而各奔东西,是快乐,是辛酸,是苦涩,是幸福,不理解,纵然不解释爱。因为真才美,文,因为情而真。爱它,因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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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忘致谢读后感


莫忘致谢读后感
《莫忘致谢》这个故事让我深刻体会到致谢很重要。
书中写了我为了让我的孩子们写谢柬,带他们出去给别人买礼物,使他们知道了别人给他礼物需要多少时间。
送礼与收礼对我们这代的孩子们来说再也熟悉不过了,但写谢柬就没那么常见了,像我,从未写过谢柬,收到礼物时连打个电话说声谢谢有时都会忘记。当读完这个故事时,我十分惭愧。因为今年我生日的那天,安安送了我一个大香蕉绵玩具,我虽然觉得有点幼稚,但心里还是很喜欢这个玩具的,可是我却仅仅含糊地说:谢了。便开始顶在头上装猴子王,背在背上扮香蕉龟王,更不要说去写谢柬了。直到我读完这个故事,我才发觉致谢是那么重要,谢柬也不是废纸,因为谢柬还会给人留下好的印象,是一种礼仪的表现,使我深感惭愧。不止那一次,我几乎每年的生日、圣诞节、儿童节、春节时对同学、朋友、亲人、父母的朋友也都是这样道谢的。
致谢很重要,我以后也需要开始写谢柬,因为读了这个故事,我已经明白,我以前从来没有真正的致谢,我必须改正,否则怎么会给人们留下好印象呢?致谢真的很重要!


读后感1500字:莫言丰乳肥臀读后感


因为莫言获奖了,所以才想翻翻他的书。看了一点《檀香刑》,觉得没意思,之后就开始看这本。

看完莫言的《丰乳肥臀》,他主要写了上官家的女人们。其中,主人公是上官鲁氏。上官鲁氏为了不再受婆婆的虐待,而努力想生儿子。但是她的老公又没有生育潜力,于是她借了很多男人的种,但无奈,前面七个都是女娃,于是就有了上官来弟、上官招弟、上官盼弟直到最后,鲁氏借了瑞典传教士的种,才生下一对龙凤胎。她最后有儿子了!但是在她分娩的时候,日本鬼子进村了,杀死了她的公公和丈夫,留下了一个疯癫的婆婆。但是,她最后心想事成了。她的儿子叫做上官金童。虽然金童是全家人的宝贝,但是,在我看来,金童在全文中只是作为一个叙述者,一个线索人物,来串联整个故事。

真正的主角是他那些美丽而命运多舛的姐姐们。他的姐姐们有嫁给土匪的,有嫁给国民党高官的,有嫁给共产党的,有嫁给美国人的,有沦落风尘的,有被卖给白俄当女儿的。女儿中有有女土匪、官太太、女共产党员、留洋大学生、妓女等等。贵贱都有。国民党打土匪,国民党打共产党,共产党打国民党姐夫们互相残杀,姐姐们相互帮忙或者敌视,故事跌宕起伏。一部家族史,居然写了整个波澜壮阔的现代史。到了改革开放后,金童的侄子侄女们有生意人,有官员,有富豪一部家族史,又变成了改革开放史。从金童出生到母亲死去,从抗战到改革开放后,一个家族的变迁折射出了整个社会的变迁。

在莫言的笔下,女人是勇敢而坚毅的,她们看似是站在男人身边的配角,但实际上是那个时代的主角。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上官鲁氏,她是比郝思嘉更郝思嘉的人物。或许如简介所说,莫言把她当成了圣母玛利亚,整个故事以她为核心。她看着自己的女儿和女婿互相残杀而无能为力;一个寡妇挑起了一大家子的重担。她的无奈,她的坚强,她的痛苦,她的悲哀都透过故事表现得淋漓尽致。我觉得莫言有点像曹雪芹,对中国的坚强独立的女性充满同情和赞美,甚至在低处仰视着这些美丽而高贵的灵魂;但对男性的态度就比较鄙夷了。他们利欲熏心,他们残忍狡诈,他们嗜血好战没有他们,就没有罪恶。而上官金童就像贾宝玉,贾宝玉虽然被一堆姐姐和女性长辈们宠着,但是终究没成大气。金童和贾宝玉一样,书中被妈妈和8个姐姐宠爱着的主人公上官金童,跟贾宝玉同样的软弱无能,同样的多愁善感,同样的不成大器,永远地倚仗着他人的庇护。其次,他们都在至真至纯的女人堆里打转,但只能作为一个见证者,看着一个个看完美的灵魂逝去,但自己无力拯救,只能看着花朵们被风雨摧残。

莫言似乎表达了坚强的中国女人才是中国真正的脊梁。他用这种充满女性关怀的视角的解读,是不是获诺奖的原因?

而这本书为什么叫《丰乳肥臀》?我的理解是这样的。首先,丰乳肥臀是上官家女孩子的典型特征。作者多次突出强调了她们家的这个特征,从一个方面来说,她们的完美跟丑恶的现实构成了鲜明的比较,主角们的越单纯完美,现实社会越丑陋不堪。此外,这样增强了她们最后的命运的杯具性。其次,上官家的女孩子都是完美的,或许丰乳肥臀也是上官家女性完美品格的象征。而丰乳肥臀是最典型的女性特征。新中国建立之后,政府号召女人要顶起半边天,所以一个个丧失掉女性特征的钢铁女战士成了主流媒体赞美的对象:她们跟男人一样,上山下乡,在农田里,在工厂里,在矿井里工作着,还要做跟男人一样的工作量。那时的姑娘们已经丧失了女性特征。但是我们需要这样的女战士吗?或许,女性更就应回归她们的本来社会主角,而女性温柔、纯真等特质并不可鄙,柔能克刚,书中的女人们绝大多数是温柔而完美的,但是并不意味着她们不坚强勇敢。春兰秋菊,各有所长。丰乳肥臀也是呼吁女性主角的回归吧。

最后,说说这本书的缺点:

1虽然故事情结不错,但是节奏稍嫌拖沓,过多的关于农村和农民生活的不精彩的细节描述,让一个cityborncityraise的孩子不胜其烦。虽然我没有相关的生活体验,但是依旧很喜欢路遥《平凡的世界》。路遥在这方面就做的比较好,描述得很棒。

2抗战到10年自然灾害之间的故事很精彩,但是改革开放后的故事就显得俗套而无趣了。所以,这本书我算是啃下来的了。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500字:莫言红高粱读后感


最近因莫言获得诺贝尔奖而跟风去拜读了他的成名作《红高粱》,觉得如果你没有看过电影《红高粱》,那么你是幸运的,因为红高粱的小说更加精彩,更加真实。电影《红高粱》事实上只是莫言小说《红高粱家族》中的一角,并不是说电影如何,而是一向以来,图书能够给你更多的想象空间。《红高粱家族》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从不同的角度,或许是更加真实的角度去诠释那个年代的一些事情,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述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在惊诧于一件件事情的同时,莫言也让你领略了一下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风采红高梁》都将展现的时空设置在抗日战争时期,并一齐颠覆了传统的抗战影片。抗日战争这段记载着民族伤痛的历史,一向是中华民族。《红高梁》的我爷爷和我奶奶已完全失却了抗战电影中救世主的形象,他们只是有情有欲的凡夫俗子,杀死日本鬼子也只为的是报已私仇。艺术创作的一个广阔舞台,民族危亡中的苦难与拯救为艺术创作留下了充分的施展空间。

《红高梁》透过我爷爷和我奶奶最原始的感情,洗净了积压在中国农民身上的数千年的封建尘土,释放出埋藏在尘土之下残存的生命之火,表达出对人性与本能的极度推崇。《红高粱》更是一举摘得金熊桂冠,扩大了中国电影的国际影响,被柏林电影节评委认为是中国大陆电影于西方世界的创世纪,第一次让西方世界知晓中国内地有电影。

《莫愁》读后感150字


《莫愁》读后感150字
今天妈妈从单位带回来一本《莫愁》家教与成才版,是我们小孩子看的。这本杂志真好看,书上有:脑筋急转弯、幽默笑话、美术画画和许多爸爸妈妈怎样教育培养小朋友的文章,我都自入迷了,我只用了一个小时就把这本杂志看完了。我对妈妈说:妈妈,我最喜欢看这本书了,还有新的吗?到时你给我看呀!妈妈说有,每半个月就有一本了,到时候我会带回家给你看的。

莫言《生死疲劳》读后感1500字2024


莫言《生死疲劳》读后感1500字2024

终是将莫言的《生死疲劳》览了个痛快,看了个透彻。15天看完55万字不得不说眼乏得很,但览字的本身快乐却似山涧自由流动通彻见底的清泉叮叮咚咚淌过心田,沉淀淀的墨香将夏日的浮躁抹去,这经过上千年打磨的文字啊,在岁月的长河里熠熠生辉。

让我们先撇开小说的人物与情节,聊聊莫言,这个中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在后记中写道他用43天写了43万字,对于学生的我而言,他实在是了不起的!一天一万字的速度可见莫言写这部小说时是顺畅自如的,而他的文字也给了我这样的感觉,浑然天成,没有多余的修饰没有华丽的辞藻,就像一块经过打磨的好玉,那些多余的边角都被磨平。莫言的写作风格一向以大胆着称,天马行空般的叙述,陌生化的处理,构造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诚然,这些在《生死疲劳》中都有显现。我总喜欢将莫言与余华作比较,莫言的作品总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余华,而余华的作品也同样让我想起莫言。他们的文字都平淡朴实,可是细细品味又带了几分灵动。明明是信手拈来的比喻,却让人连声称妙。

我们还是回归主题,聊一聊《生死疲劳》吧。

在小说中,一个被冤枉的地主经历了六道轮回,变成驴、牛、猪、狗、猴,最后终于转生为一个带着先天性不可治愈疾病的大头婴儿。这个大头婴儿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身为畜牲时的种种奇特感受,以及西门闹一家与蓝解放一家半个多世纪生死疲劳的悲欢故事。(显然孟婆汤是不管用的)小说透过各种动物的眼睛,观照并体味了五十多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庞杂喧哗,充满苦难的蜕变历史。

由于整个故事的人物情节就像一棵存于千年的老树,盘根错杂,我还是选最短的一根树杈与大家慢慢讲来吧。

我要讲的人物可了不起了,他本是地主西门闹的长工,因脸上有一大块蓝色胎记,人送“蓝脸”。后地主西门闹因历史原因被无辜处死,于是我们的蓝脸同志就娶了西门闹的妾室迎春做老婆,你可不要以为他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他实在是个老好人啊。

迎春与西门闹生有一子一女,分别是西门金龙和西门宝凤。后来又与蓝脸生了一男娃。说来也奇了,这男娃的脸上竟然也有一块蓝色胎记,为了顺应解放的潮流,这男娃便取名“解放”。

相信大家对人民公社化运动比较了解,我就不多作解释了。

当大家都成群结队下田务农时,只有我们的蓝脸同志抵住时代潮流,他就是了不起的单干户。当大家都成群结队去食堂吃大锅饭时,蓝脸一家便在家里啃他们的馍馍。他们享着单干户的福,也受着单干户的苦。你可能奇怪了,哪来的苦啊,入不入人民公社不是自由决定的吗?话虽如此,但当全村全县全省乃至全国都只剩了你一个单干户,你还能扛住舆论的压力吗?你还能对领导的劝说无动于衷吗?蓝脸的家人可受不住了,他们纷纷加入了人民公社,同时也苦口婆心地劝说蓝脸,但是我们有骨气的蓝脸硬生生地坚持了二十年。此等气魄,我真没有。这也是我打心底里佩服他的原因,硬汉!

身为最后的单干户,蓝脸受尽了排挤,而他那没有人性的养子西门金龙为了逼他入社不惜对他拳脚相加,可他蓝脸偏偏不怕死,用自己的大半辈子开启了一段短暂的单干户幸福时光。可他终究是悲凉的。熬了大半辈子,受尽了乡邻的唾骂,遭到养子的殴打,一次次看着自己心爱的动物死在自己眼前却又无能为力,他心底的悲凉又有谁能体会呢?于是,他寄情于月,日落而耕,日出而息。在那个人人都爱火红太阳的年代,他爱上的是与繁尘俗世截然不同的清冷的月儿。

人人都说何以琛对赵默笙足够痴情,等了她七年,可相比之下七年又算什么呢?蓝脸用大半辈子去热爱土地,用他的热血去浇灌土地,这样的情愫又何尝比不上那为人们津津念道的爱情呢?

蓝脸平凡了一生,他对土地的热爱是每一个平凡农民的平凡情感。他用自己的故事告诉我们:平凡才是人生的真谛。我们还未曾走过平凡之路,便在心中早早断定那是迫不得已的结果。我们渴望着拥有一切,就连那镜中花也要是我们的囊中之物。我们拼命向前走,寻觅着人生的黎明。到最后,在经历所有悲欢离合之后,我们恍惚明白,年少时最厌恶的平凡竟是人生最好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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