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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环保督察方案

煤矿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实施意见工作计划。

有长期工作计划的企业效益通常优于没有计划的企业,我们要开始准备下一阶段工作计划了,制定好工作计划可以避免工作的遗漏,减少工作的失误。究竟怎样才能写好一份工作计划呢?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煤矿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实施意见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坚持“高投入、高素质、严管理、强技术、重责任” 的原则,建设安全、高效、稳定的矿区,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推广的“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1 条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投入的重点是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矿井防灭火系统、综合防尘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及相配套的供电系统等。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按吨煤15 元提取,并严格考核,确保资金提取和合理使用。 第2 条各矿井必须设置专职通防副总工程师,高突矿井逐步配备地测副总工程师,通风工区及安全生产部室应配齐通防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最低要达到中专水平,其专业必须对口。加强职工培训,努力提高“一通三防”人员素质,凡新增加的“一通三防”人员文化程度最低要达到技校或高中毕业水平,数量满足瓦斯治理需要。 第3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及有高瓦斯区域的低瓦斯矿井要采取积极的人才措施,确保通风专业人员稳定。“一通三防”专业人员调动时,组织部门应及时予以配齐。 第4条瓦检员、防突员、安监员享受采掘一线待遇,实行末位淘汰考核制度,并建立后备人才库(后备人数占在籍数的15%)。 第5条各矿应对生产及主要辅助单位现任班长、区(队)长进行“一通三防”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生产及主要辅助单位职工未经“一通三防”专业培训、考试不合格,不得担任班长、区(队)长;特殊工种须经“一通三防”专业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6 条各矿井每年必须制定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确保瓦斯治理的针对性,实现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要结合下一季度生产安排情况对通防系统进行审查和分析,并将审查材料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7条集团公司、矿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技术分析会,要对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矿须将会议纪要以书面材料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8条严格执行调度和监控中心值班制度,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在5分钟内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必须及时安排处理。 第9条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严格执行瓦斯超限谈话制和分级追查分析处理制。采掘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1.0%或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0.8%且小于1.5%的由矿总工程师或安监处长负责追查处理,采掘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1.5%的由矿长负责追查处理,并将追查处理结果于次日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10条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开采、采煤工作面设计中,对突出煤层必须编制防突专门设计;设计时必须考虑瓦斯与地质的关系,提前制定瓦斯综合治理方案,合理生产布局,避免孤岛煤柱开采和在应力集中区布置巷道;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地区瓦斯治理工程应与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采煤工作面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先行投入使用。 第11条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三条必须设置而未设置专用回风巷的老采区必须限期整改。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先完善其专用回风系统,确保其回风能够直接进入采区专用回风道,严禁其切断任一采掘工作面的唯一安全出口。 第12条严格控制高、突区域及与其系统相关联的区域内作业人员数量。各采区每班作业人员数量应符合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当生产布局发生变化时,矿必须对作业人员数量重新进行核定,并将核定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13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地区必须编制瓦斯地质图,全面反映采、掘工程范围内的煤层赋存、地质构造、瓦斯参数、巷道布置、防突措施、安全防护设施、发生煤与瓦斯动力现象地点及强度等有关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填图。 第14条所有石门揭煤及采、掘工作面投产前,必须由生产矿长或安监处长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严禁揭煤和投产。 第15条高突矿井遇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采掘应力迭加区域及瓦斯异常带前,必须制定“五位一体” 现场管理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即地质人员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及时提供预测资料;打钻人员在钻进过程中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立即停机,并及时汇报;掘进施工人员发现地质、矿压、瓦斯异常时,立即停止工作;监控人员保证瓦斯超限时,立即切断掘进巷道及其回风系统内电源;瓦检员发现瓦斯异常时,立即撤出人员)。 第16条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的巷道,特别是距突出煤层法线距离小于20米的掘进巷道,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地质构造,巷道掘进每隔100米要施工地质探测钻孔控制层位(根据煤层和构造变化情况也可适当加密),防止瓦斯异常涌出或误穿突出煤层。 第17条提前预警非突出煤层转化为突出煤层。在非突出煤层揭煤和煤巷掘进期间,如出现吸钻、夹钻、喷孔、瓦斯涌出异常等情况时,该地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由现场负责人向矿调度室汇报,矿必须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 第18条掘进工作面采用先抽后掘、边抽边掘技术。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和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3m3/in、炮后瓦斯经常超限、有瓦斯异常涌出现象、或预测突出指标超限的掘进工作面以及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的工作面,要实施巷帮钻场深孔连续抽采措施,并确保掘进迎头钻孔每平方米不得少于2个。 第19条施工煤层瓦斯抽放钻孔,应选用钻进能力大、钻孔直径不小于89毫米的钻机。第20 条加强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在以下场所增设甲烷传感器: 1、突出煤层长距离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每600 米内增设一个甲烷传感器。 2、采动卸压带、地质构造带、采掘工作面过老巷、老空区、钻场等处增设甲烷传感器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21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由各矿分管机电负责人牵头,有计划地实现矿井供电设备无油化,并推行实时监测监控。 第22条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时,必须进行局部通风设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及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地区应根据瓦斯涌出情况采用大功率对旋局部通风机和与其相匹配的大直径双压边风筒。 第23条各矿井必须制订并实行井下局部通风机供电线路、设备强制性停电检修制度,局部通风机按地面主要通风机进行管理,每天要对所有备用局部通风机进行试运行,持续时间不得小于30分钟。 第24条建立健全通防管理激励政策。年度内矿杜绝瓦斯、煤尘、自然发火事故,对通防质量标准化达标且安全评估合格的矿井通防专管人员、通风工区技术员以上干部及矿安全生产部室通防专管人员实行奖励,费用从矿安全奖励资金中提取。
煤矿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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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计划范文


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计划范文

一、总体思路

继续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进一步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落实瓦斯治理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瓦斯事故超前防范,强化煤矿瓦斯治理监管监察,扎实开展煤矿瓦斯治理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瓦斯事故,促进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43人以内;瓦斯较大事故控制在5起以内;杜绝瓦斯重、特大事故;

(二)瓦斯抽采总量4.2亿m3,利用3.1亿m3;

(三)建成永川等5个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示范区县、松藻煤电公司石壕煤矿等24个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示范矿井;

(四)区县所有煤矿实现瓦斯集中联网监控,力争实现全市集中联网监控,完善全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中心体系;

(五)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0xx年6月底前,6万吨/年及以上高瓦斯矿井20xx年年底前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深刻认识煤矿瓦斯治理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继续增强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1.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上来,一季度调整完毕重庆市煤矿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重庆市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办公室成员。

2.高度重视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深刻吸取瓦斯事故教训,切实用瓦斯事故教训推动瓦斯治理工作,扭转我市瓦斯治理工作的被动局面。20xx年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43人以内,瓦斯较大事故控制在5起以内,杜绝瓦斯重、特大事故。

(二)坚定瓦斯治本决心,强化瓦斯抽采治本之策,进一步落实瓦斯抽采利用政策,确保完成瓦斯抽采利用目标

1.深入贯彻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南昌会议精神,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大力推进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重要文章精神,进一步加大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力度,强化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所有瓦斯抽采煤矿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监测计量系统,将瓦斯抽采计划下达到有关煤矿,坚决完成全年瓦斯抽采总量4.2亿m3,利用3.1亿m3任务。抽采量达到100万m3/年的矿井,必须进行综合利用。

2.坚决贯彻抽采达标防范瓦斯事故治本之策,推动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迈上新水平。所有突出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抽采达标即煤层吨煤瓦斯含量、瓦斯压力评估体系和考核办法,凡是应抽采瓦斯而未建立抽采系统的和煤层瓦斯抽采达不到规定的矿井或新建矿井没有落实先抽后采规定的,严禁组织采掘作业。

3.贯彻落实瓦斯抽采利用的经济政策,做到用足用好。要把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税费优惠、瓦斯发电上网、财政补贴等多项经济政策真正落实到企业,鼓励煤矿企业成立瓦斯抽采利用专业化公司,实现瓦斯抽采利用产业化。

(三)强力推进瓦斯治理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初步建成全市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格局

1.加快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工作步伐,严格按照瓦斯治理示范区县和示范矿井建设标准,着力建设“十六字”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在今年第四季度建成永川区等5个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示范区县,建成松藻煤电公司石壕煤矿等24个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示范矿井,并组织验收。

2.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依法治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6月底前、6万吨/年及以上高瓦斯矿井年底前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突出矿井必须开展直接测定瓦斯含量工作。对具有突出危险又不具备防突能力的小煤矿,提请地方政府坚决实施关闭。

(四)坚定不移地把瓦斯治理工作作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强化瓦斯治理监管监察,深入推进瓦斯隐患排查治理

1.加强煤矿瓦斯治理现场管理,确保瓦斯治理各项措施落实。煤矿矿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带班跟班入井,其中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每季度至少一次到防突采掘面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矿长和矿井技术负责人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到防突采掘面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

2.切实通过有效的监管监察手段,强力推动煤矿企业落实瓦斯治理主体责任。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煤矿企业瓦斯治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瓦斯治理的监督、考核等制约机制,切实搞好瓦斯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加强对煤矿企业落实瓦斯治理规定的日常监督,强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业务指导,督促企业不断完善瓦斯治理措施。


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计划范文第2页

 3.深入开展区县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在第二季度开展区县煤矿瓦斯专项整治隐患整改督查工作,特别是对专家会诊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区县煤矿瓦斯专项整治第二阶段隐患限期整改工作必须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第三阶段检查验收从20xx年9月起开展,严格按照标准对辖区内煤矿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其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检查情况须报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和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4.继续深入推进煤矿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煤矿企业切实加强对各煤矿特别是突出矿井、突出头面的重点检查、重点调度、重点监控。凡瓦斯超限的必须停止作业,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凡瓦斯超限频繁或瓦斯长期偏高的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和高度重视;凡发现“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不落实、矿井通风、瓦斯抽采、安全监控等系统不完善等重大隐患的,必须停产整顿。

5.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三同时”瓦斯治理监管监察。加强新建矿井、改扩建矿井、整合矿井瓦斯治理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力度。独立新增或技改抽采系统设计的,其抽采设计必须要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技改矿井、整合矿井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必须采用现生产水平的煤样和资料。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必须对所有开采煤层的自燃倾向性重新进行鉴定。

6.加强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18号令《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和29号令《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的决定》。矿井实行每月计划配风、每旬测风、按需调风,严格实行通风挂牌管理制度。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实行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矿井通风系统总进回风巷、矿井一翼的总进回风巷设置永久测风站和风速传感器,采掘工作面及其他用风地点设置临时测风站。回采工作面严禁巷道式(多硐、树枝状)采煤。实行瓦斯超限问责和分级处理工作制度。在第三季度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

(五)依靠科技进步,深入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建立有重庆特色的煤矿瓦斯治理机制

1.全力推动市属国有煤矿瓦斯治理上档次,促进煤矿瓦斯治理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立企业瓦斯治理中心和防突“三专”队伍,推广低透气性煤层群无煤柱煤与瓦斯共采技术和煤与瓦斯突出实时诊断系统,力争在低透气性煤层增透技术、瓦斯抽放钻孔快速施工装备及工艺技术、瓦斯高效抽放技术、瓦斯(煤层气)净化提纯技术等关键技术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2.加强和完善煤矿瓦斯专家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在第一季度完成专家库建库工作,在重庆市煤炭行业专家库中建立瓦斯治理专家组(含采矿、通风、安全专家等),为全市煤矿瓦斯治理和监管监察提供技术支持,实行全市统一建库、统一规范、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六)强化安全监控系统维护工作,建立系统运转正常、数据准确、监控到位、监控有效、反应敏捷的安全监控系统

1.着力构建重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中心“12235”工程。即建立1个重庆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中心、22个区域性片区维护分站、35个维护点,覆盖全市所有煤矿,3月底初步完成工程项目建设,6月底全面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区县所有煤矿实现瓦斯集中联网监控,力争实现全市集中联网监控。通过重庆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全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有效运行机制和技术服务体系,督促煤矿企业开展一般维修和定期调校工作。

(七)全面加强煤矿瓦斯基础和管理,提高煤矿瓦斯安全保障能力

1.切实抓好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确保瓦斯地质图编制质量。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必须按重庆市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煤矿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完成瓦斯地质图编制、审查,并按规定上报全国编图技术工作组。

2.强力推进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把通风质量标准化建设作为瓦斯治理重要工作来抓。所有煤矿都必须按照一级通风质量标准化建设,年内力争50%的煤矿达到一级通风质量标准。同时将通风质量标准化达标作为监察监管的重要内容,抓好典型,以点带面。

3.强化煤矿瓦斯治理情况统计,全面掌握我市煤矿瓦斯治理情况。动态掌握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状况,特别是矿井瓦斯抽采量、利用量、抽采浓度;瓦斯超限次数;矿井绝对和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瓦斯最大压力和最大含量等各项基础数据。

4.切实抓好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突出矿井鉴定工作,在开展瓦斯等级鉴定的同时开展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鉴定工作。在第二季度完成近3年降低瓦斯等级矿井的重新鉴定工作;在第三季度开展全市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所有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律不得降低瓦斯等级。突出矿井周边相邻矿井开采同一煤层未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必须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鉴定未完成前,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矿井煤层一律按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管理,并按突出矿井监察监管。

5.强化煤矿主要通风机检测检验工作,用数据支撑通风可靠。要加大宣传、监管和监察执法力度,保证煤矿主要通风机检测检验工作顺利开展,强化主要通风机检测检验不合格设备的整改工作,凡主要通风机检测检验合格后实行检测检验挂牌管理,确保矿井通风设备可靠连续正常运转。

6.提高煤矿安全评价质量。煤矿现状安全评价报告必须附近期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和有资质单位出具的现生产水平煤层爆炸和自燃倾向性资料。通风可靠结论必须附有效的主要通风机检测检验合格报告,并现场悬挂检测检验合格牌。

7.建立健全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瓦斯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和以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两个责任”体系,建立通风、防突、抽采、安全监控等专业队伍,防突机构和防突专业队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煤与瓦斯突出管理技术和经验。高瓦斯、突出煤矿矿长、技术负责人达到国家相关任职要求。

(八)切实开展矿井采掘部署“三审查”,为瓦斯治理提供必须空间和时间

区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每年底要开展“三审”工作。一是要开展审查煤矿年度采掘生产部署;二是在审查矿井采掘生产部署的同时审查矿井的年度瓦斯抽采计划;三是在开展采掘生产部署和瓦斯抽采计划审查的同时,还要同时审查矿井生产煤炭储量准备。

(九)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煤矿瓦斯治理投入

强化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治理安全改造中央投资项目的监管,继续加大瓦斯治理安全投入力度,确保完成瓦斯治理工程。煤矿瓦斯治理必须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继续依靠国家煤矿安全改造中央投资项目安全资金的投入扶持,依靠自筹资金,全面完成瓦斯治理工程。

镇党委关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十条意见工作计划


中共***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十条意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这一论断的提出,意义深远。 当前正处我镇新一轮发展中的关键时期。我们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是奋力跨越高起点发展“坎子”的必然要求,也是全省一流全面小康示范镇建设的必由之路。全镇干部群众必须深刻理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坚持“促进和谐不懈怠”的原则,进一步振奋精神,和衷共济,全力推动我镇和谐社会建设。根据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与我镇实际情况,镇党委政府提出以下十条实施意见: 一、扎实推进“惠民工程”,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以“惠民工程”为重点,坚持“以民为本,注意实效”的指导思想。以全民共建为形式,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导向,以投入产出效能比最大化为目标。积极而务实地推动各村(居)“惠民实事工程”的落实,杜绝“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全方位地对“惠民实事工程”提供支持,实施监督。 完成杨江公路沿线整体改造改造方案和江桥旧镇改造方案,加强对杨汛组团和江桥组团农民个人建房的规划管理。完成市政综合楼建设工程、象纬学校迁建、小舜江水供给工程和江渔公路改造等工程,鼓励村(居)、企业参与两个集镇改造和集镇控制区内的“退二进三”工作,启动一批市场化运作的改造项目,继续开展以杨江公路为重点的综合整治。全力抓好麒麟村、展望村两个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整治和改造,力争早出形象。 二、致力完善“三有一化”改革,健全农村保障体系; 在20xx年基本完成“三有一化”改革的基础上,抓紧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工作制度,优化服务,加强指导,明确对象,严格把关,通过建立一整套的制度来巩固已取得的成绩。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村民群众的正当权益。 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作为“三有一化”改革后期工作的重点,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技能培训服务。以镇劳动保障所为载体,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洽谈会为形式,要求企业从承担社会责任角度出发,尽力推荐就业岗位。对全镇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全面的摸排整理,措施有力抓培训,对接就业促转移。将任务分解到各企业,形成培训就业“链”,让农民学技术有场所,有技术能就业。 三、竭力加强环境整治,提高综合治理水平; 凭借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浙江省卫生镇”的良好基础,以全县“清水河道”建设热潮为契机,全面加强环境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公路、村居、河道保洁队伍与制度。形成制度健全、管理科学、施设配套、成效显著的环境综合整治体系。 进一步提升城镇管理水平。花大力气整治各类违章建筑;巩固交通秩序整治成果;进一步整治集镇马路市场、流动摊贩;配合运管部门,加大对违章车辆特别是超载、超限车辆的处罚力度,确保道路整洁、畅通。 以“清水河道”建设为重点,落实政策、保障投入、指导实施、全程监督,确保三年任务一年完成;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发展,逐步推进高污染、高能耗、工艺落后设备和项目的淘汰转移;加大工业污水治理力度,推广应用印染废气收集整治设备,支持企业加大环保型技改投入,鼓励更多的企业通过ISO14000体系认证,推动“绿色GDp”快速增长,以期实现环境质量根本好转。为我镇创建“国家级卫生镇”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努力繁荣文化事业,树立“文化立镇”意识; 充分利用近年来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果,贯彻我县“文化大县”建设精神,树立“大文化”、“文化立镇”意识,利用各种形式与载体,竭力使以***文化中心为代表的大型文化基础设施充分发挥龙头作用,确定管理模式、引入市场化经营主体、开放公共服务功能。使其肩负起传播先进文化和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重任。推动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村落文化和学校文化相互促进,蓬勃开展。加快《***镇志》编撰进度,挖掘寺前山文化遗址、中王文化山庄等文化事象的社会效应。全镇上下群策群力,依托硬件优势,发挥文化集聚效应,抵制不良文化侵蚀,致力于打造文化强镇。依托创建“基层文化示范镇”、“省级东海明珠”、“省级文明镇”的丰硕成果,扎实推进“两个文明建设”。 五、建立健全社保救助体系,营造社会关怀环境;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企业职工养老、工伤保险和计生养老保险、救灾互助保险与大病统筹保险的覆盖面,发展社会救济、优抚事业,建立镇慈善协会,继续实施弱势群体“救助行动”。对重点优抚对象、烈军属、低保户、残疾人、孤儿、寄养老人等对象,做到动态管理,定期走访,嘘寒问暖,保证福利事业资金到位,专款专用。在工作上注意态度与方法,尊重优抚对象的合理意愿与人格尊严。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障事业的重要性,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在社会保障事业上形成合力,营造和谐而充满温情的“人文关怀”。 六、持续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提升软硬件质量; 整合软硬件优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教育品质。形成并巩固由幼儿教育、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构成的系统化国民教育体系,实现教育事业的全面均衡发展。 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在保持实验学校、象纬学校、电子工程学校等中心学校的健康高效运行的同时,逐步提升村(居)完小的办学条件与师资力量,改善办学条件。注重外来人口子弟学校软硬件建设,保障外来创业者子女就学。 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凭借扎实的硬件建设和良好的发展环境,逐步加大投入力度,逐步革新管理体制,逐步改善教师待遇,吸引优秀教育人才,培养农村教育事业骨干力量。并在管理上在教育理念、教育方法、教育内容、教育技术上进行不断的改革和创新,以课程改革为载体,因材施教,鼓励个性、鼓励特长、鼓励创造,以《紫薇花开》和《体验可持续发展》两本校本教材为载体,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形成与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人才观和教育观,建立更加灵活、更加开放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 七、大力开展农民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镇民; 巩固深化省级文明镇创建成果,全面完成“双建”工作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农民教育。镇、村(居)两级齐抓共管,推进机制创新,充分发挥现有资源效益,广泛吸收社会资源。加大财政对农民教育的投入力度,设立农民教育专项资金,启动“农民教育工程”。为农民教育提供充裕的资金、场所与师资等要素保障。鼓励农民学习科学技术与职业技能,引导农民进一步加强法制观念、懂法守法。使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素质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养成文明的丧葬习俗、婚嫁习俗,树立科学的教育观、生育观,净化社会风气,并从另一个侧面保障了行政管理的顺畅。 八、继续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廉洁高效机关; 健全管理制度,创新考核机制、强化监督机制,不断增强干部的学习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全局意识。深入开展“争做学习型干部,争创服务型机关”活动,引导和教育每位政府工作人员,分外珍惜在“浙江第一镇”工作的机遇,分外珍惜组织赋予的职责,分外珍惜群众寄予的重托,努力形成负重奋进、奋发有为、吃苦耐劳、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努力形成勤奋学习、积极探索、求真务实的工作氛围,切实提高驾驭全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以更强烈的危机感和只争朝夕的发展意识,狠抓各个时期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制度,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基层,满腔热情、真心诚意地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类实际问题,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取信于民。 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肃纪律,廉洁自律,以务实、为民、清廉的良好形象,带好队伍,干好事业。自觉贯彻执行各项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行“阳光工程”,全面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完善镇村两级集体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健全效能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机关和基层站所行风评议。强化财政审计执法监督,抓好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重点工程、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审计监察力度。坚持勤俭节约办事业,努力减少各种不必要的支出,降低行政成本,集中精力抓大事,集中财力搞建设。 我们要借“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机关效能建设”的东风,运用多种途径和方式狠抓干部队伍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优良作风传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抵制种种诱惑。提高党员干部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与团队意识。进一步坚定“群众至上 事业为重高效廉洁 勇争一流”的信念,廉洁自律树形象 艰苦奋斗促跨越,在基层一线的实际工作中躬身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九、着重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我镇地处杭绍边境,外来人口多,社会治安环境复杂,鉴于这种现状,我们必须坚持把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重点的稳定工作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来做。万众一心,打造“平安***”。 要做到加强民兵和预备役建设,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力度,增加投入和管理力量,建立江桥地区综合治理管理机构,狠刹歪风邪气,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进一步优化外来人口管理机制,健全体制,落实责任,保障社会日常治安的平稳有序。 驻村指导员要不折不扣地担负“五大员”职责,发挥其在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深入基层,了解民情,调解纠纷,为民解忧。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能力,形成善于沟通,乐于合作,敢于负责的良好作风。保证镇村(居)各级的信息畅通,为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健全清欠长效工作机制,完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机制,努力化解矛盾与历史遗留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努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十、迅速跃升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服务社会水平。 进一步完善机关运行机制,强化“四办两中心”职能,努力提高管理社会、促进发展、服务基层的能力。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调整和完善经济政策,坚持有进有退、以退为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更好地发挥政策对结构调整升级的导向作用。完善政府日常决策制度,坚持和完善政府倾听社情民意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民主听证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努力形成科学民主的决策、议事和落实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将政府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工作程序等一切可以并且应该公开的,都无条件向社会公开,增强透明度。 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本领,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要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以人为本的群众观,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利益为第一追求,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目标,是在我国对内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对外勇敢地迎接经济全球化的挑战,以及我国经济社会生活出现一些新变化的大背景下提出来的,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构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一种的理想,又是一种方略与机制,同时也是一种结果。 ***镇作为全县乃至全省经济发展的龙头,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上也要同样坚持“***精神”,勇于开拓,善作善成。面对高起点发展的“越坎”任务,我们既要增强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和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的紧迫感,又不能操之过急,急于求成,必须从镇情出发,筹微钜而趋实,积跬步以至远,从能够办得到的事情做起,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从各个层面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十条意见的提出旨在为促进我镇和谐社会建设明确目标、指明方向。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站在时代的高度,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为全省一流小康示范镇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而努力奋斗。
×镇党委关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十条意见

贯彻落实交通安全工作计划范文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创建平安交通为中心,抓基层、打基础、强监管、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强化专项整治、形成道路交通安全 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防止和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出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按照上级有关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年镇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镇调整了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定期开展检查评比工作,做好有关工作记录,层层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我镇辖区内交通安全工作.

二、积极做好年节假期间交通安全工作.

认真落实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点抓春节和五一、十一假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本辖区的车场的交通安全管理,以确保人民群众愉快地欢度节日.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工作.

各村(居)力争都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内容适时更新,强化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要求辖区民警在平时的入户返查和纠正违章的同时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发放交警大队的印发的宣传材料;积极和当地学校联系,为辖区内的中小学生举办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进座.

四、每季度都要定道路交通全安统一行动时间.

协助辖区交警、派出所与交安办上路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加强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协助辖区交警、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几条主要公路如南珠路、柳月路等沿线的道路交通安全措施进行全面摸排,对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争取早日消除隐患.

六、对辖区内机动车和驾驶员进行登记造册,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规范管理.

七、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道路交通五进工作和辖区内的五小车辆交通管理协会的建设.

八、协助辖区派出所、工商、运管、城管等职能部门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整治非法营运和清理占道摊点及障碍物,做到交通安全工作齐抓共管.

九、做好三级以下公路和事故多发路段、时段的管控工作,严禁晚10时至第二天早上6时期间客车在三级以下(含三级)乡村道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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