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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不正之风检讨

关于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

为了实现人生每个阶段目标,都需要制定计划。当我们看不清人生前方的路时,我们要先行准备适合的方案方案有助于合理使用和控制资源。您是否对写一份方案感到一脸迷茫呢?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关于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纠风办关于“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的有关要求,提高我区纠风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关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健全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及时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为目标,建立集预防、发现、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为主要功能的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和遏制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发生。

二、工作原则

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把纠风工作寓于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在实践中应坚持以下五种原则,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原则;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原则;坚持发扬民主、依靠群众原则。

三、工作任务

这次试点工作,确定区教科局、区卫生局、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为首批试点单位,可选择与本单位工作相对应的2-4个课题,其他各相关部门及有关行业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依据相关的1-2个课题,积极参加全区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经验交流活动。参加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如下:

(一)责任落实机制

1、建立纠风工作责任制;2、建立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3、建立纠风工作考核办法; 4、建立纠风责任追究办法。

(二)建立预防机制

1、建立政风行风教育制度;2、建立从政从业行为规范;3、建立公开办事制度;4、建立行政审批管理规范;5、建立不正之风处罚办法。

(三)发现问题机制

1、建立专项举报制度;2、建立不正之风问题举报受理和分析通报制度;3、建立纠风监测制度;4、建立热线受理制度。

(四)解决问题机制

1、建立不正之风问题和查处违规违纪案件的程序规范;2、建立案件转办制度;3、建立案件督办制度;4、建立案件通报制度;5、建立纠风办案考核制度。

(五)监督制约机制

1、建立明察暗访制度;2、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3、建立舆论监督制度;4、建立纠风工作情况通报制度。

(六)建立民主评议机制

1、建立规范民主评议办法;2、建立社会承诺制度;3、建立问卷测评制度;4、建立工作考核制度;5、建立评议工作纪律。

四、时间划分

(一)5月初至5月中旬,学习调研,搭建制度框架。

(二)5月下旬至7月初,完成制度建设初稿。

(四)7月初至8月初,对制度初稿征求意见,修订完善。

(五)8月初至9月初,对制定的有关制度试行。

(六)9月初至10月上旬,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七) 10月中旬,进行总结、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是贯彻落实xx大确定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反腐倡廉建设方针的实际步骤,是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健康、规范、有效运行的重大举措,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搞好组织协调;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为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繁重,必须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积极稳妥、逐步深入。一方面抓好确定的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规划、重点和目标,在重点纠风项目和重点领域实现突破,一方面,要统筹兼顾整体工作的全面推进。一是抓好现有制度的清理完善工作,搭建起本单位本部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框架。二是抓好新制度的创建工作,针对新形势下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发生、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建立新的更加管用的制度。三是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注重对制度建设的科学性、严密性和实用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扎扎实实推进。

(三)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保证试点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进行;要坚持改革创新,对试点工作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和推广,指导和促进试点工作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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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单位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思考


完善单位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都进行了深入的宣传和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已初步为社会所认识。用人单位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的积极性日益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意识不断增强。由于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尤其是职业病防治的远期效果不佳,防治水平波动较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发生,如果这种现状长期存在,势必影响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信心,挫伤其积极性。
为此,有关部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和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在建立用人单位职业防治长效机制方面进行了探索和研究,最终归纳出“11126职业病防治方案”:要求用人单位建立一个职业病防治管理网络(组织):制定一个全面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建立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监护两个档案;制定和实施建设项目管理等六项制度。
两年来,按照该方案对用人单位进行培训,其职业病防治工作都有所增强,普遍反映“11126职业病防治方案”符合实际、操作性强,防治效果切实可靠,现将这一方案介绍如下。
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应由单位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安全卫生机构负责人及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人员组成。职业卫生人员应当包括各个层次和级别,如车间或较大班组工作人员。
组成人员应当熟悉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了解本单位的生产工艺,职业病危害现状,控制方法,单位的负责人应遵守职业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每个成员都要明确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职业病防治是用人单位一项长期的工作,因此,必须要有近期计划和远期规划,将防治职业病的阶段目标和总体设置纳入到计划中去。制定计划前必须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情况全面的调查研究,全面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种类,浓度(强度)及危害后果,了解有关防护设施的运行效能,了解职工健康,发病情况。
实施方案应着重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应用,限制使用或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明确经费投入和实施时间,以预防、消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针对本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是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对突发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有效办法,具体应包括:
1、深入调研,搞清本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性质和危害程度。
2、事故应急的现场措施,如:设置报警装置和应急通风装置,预备事故抢险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工具。
3、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4、医疗救护措施,储备针对事故急救伤员所需的有效抢救药品、器械。
5、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考核有关人员在事故发生后的应变抢险、自救互救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指定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抢险个人防护用品、工具、药品、器械,及时更换失效的药品和损坏的器械。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1、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者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业史、相应作业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2)职业健康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的组织和检查结果评价。
2、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者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业史、相应作业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3)职业病诊断、处理,治疗和疗养情况 (4)职业危害事故的抢救情况。
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是一项繁杂的工作,涉及的内容较多,对于控制和预防职业病是至关重要的。用人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以下管理制度。
1、职业卫生培训制度。(1)用人单位有关负责有及职业卫生人员定期培训和学习,熟悉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掌握本单位职业卫生状况及对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2)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和职业卫生知识,告知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两头及可能产生的健康损害。(3)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4)对劳动者进行遇险时应掌握的自救知识培训。(5)劳动者培训考核合格,经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认可,方可上岗作业。
2、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职业病危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场所与其他场所分开。(2)使用有害物品作业场所必须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必须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应急通风设施。(3)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4)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必须设置获救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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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说明应载明产业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措施等内容。(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现场公示。(6)职业病防护措施必须保持正常运行,并有相关责任人进行维护。(7)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配发齐全,不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得上岗操作。(8)针对不同职业病危害作业,制定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履行。(9)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病防治机构的有关责任人必须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进行检查;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应经常(每日1—2次)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查;特殊情况应跟班检查指导。对查出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意见,责成专人落实,制定相应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理,检查及检查结果要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对从事业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按规定组织其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如实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2)用人单位应当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3)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用。(4)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职业病患者应积极进行治疗,恢复后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妥善安置。(5)职业健康检查应到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应当严格按规定周期进行,不得抽查瞒检。(6)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7)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其档案的复印件上签章。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制度(1)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进行检测评价。(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4)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正常运行。(5)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经治理仍然达不到要求时,必须停止职业病危害作业,经治理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5、建设项目管理制度:(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为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建设单位在行政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2)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更时,应当重新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与卫生审核。(4)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和使用。(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6)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6、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1)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2)按规定定期为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配发个人防护用品。(3)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4)损坏或无效的个人防护用品要及时更换。(5)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又拒不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劳动者进行批评、教育。

建立和完善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方案


建立和完善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方案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是一个永恒课题、永久任务,要加强教育管理,加强内在修养和自省,更要*制度和机制尤其是长效机制的保证。建立长效机制,关键要抓住那些带规律性、符合科学精神的做法,将有效的一时之策转化为经常之举,将成功的基层首创固定为制度规范。当前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新鲜经验,有必要加以总结提炼,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中积累的一系列优良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仍能发扬光大,如何使二者有机结合,升华成长效机制,这既是这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任务,也是检验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根据区委督导组和局党委的总体要求,结合本所实际,现提出如下初步方案:
一、从增强党性入手,建立学习培训机制
一是拓展内容,增强针对性。突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党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信心;加强形势教育,增强党员保持先进性的紧迫感;加强能力教育,增强党员搞好工作、为民办事的本领;加强反邪教育,增强党员崇尚科学、抵制邪教的意识。
二是改进方式,注重灵活性。既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大会交流和领导干部上党课等“静态”学习培训方式,又要采取组织党员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举办“访贫问苦”、“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展评心得体会、重温入党誓词等“动态”学习培训方式。
三是健全制度,保持经常性。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党员学习制度,使学习培训纳入制度化轨道,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及时、长期、经常、有效地接受教育。建立健全学习培训成果运用制度,将党员干部的岗位安排、职务提拔与学习培训成果紧密结合,促进广大党员参与学习培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经常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革命传统,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将学习贯穿于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抓好学习,打破枯燥、呆板、沉闷的局面,防止搞那种陡具形式、不求实效的学习,使广大党员真正从思想上经常受到教育。把是否认真学习作为评价、考察党员的重要一环,努力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型党员队伍。通过学习不断强化党员的党的意识、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努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认真制定、实施发展党员规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执行发展党员“五顶制度”。发展党员严格坚持党员标准,按照程序,保证质量,手续完备,记录完整,材料齐全,把好“入口关”。把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建立一支保持常数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二、从严格考核入手,建立绩效考评机制
在考评的主体上,将领导考评、干部职工考评与人民群众考评相结合,尤以群众考评为主,以群众的满意度为基本依据。在考评的方式上,应具体量化,按照“三卡”管理“群众评价20分、基本共性要求30分、个性化承诺职责50分”的量化计分标准,对党员发挥先进性的情况进行百分制考评。在考评的结果上,要予以公开并正确运作。可按综合得分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几类。对优秀党员给予适当的精神或物质奖励;对基本合格特别是不合格的党员进行诫免谈话,批评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改正,对严重违反党纪国法或屡教不改者,予以劝退或除名,为搞好民主评议和提高整改提供依据,奠定基础。
积极开展创建以“学习型”机关为基础的学习型、创新型、竞争型、服务型“四型”机关活动,结合效能建设,不定期举办专家讲座,开展读书知识竞赛等方式方法,实行政事分设,做到工作效率到位,明显改善了职责不清,条块不顺,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不断提高机关的效能意识、法律意识、政治理论素质,从而确保各项工作围绕大局来开展。
做到“建设好队伍,培育好作风,树立好形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上级部署和工作任务,多项工作受到有关部门表彰。
三、从激发活力入手,建立激励保障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促进党员的全面发展。一方面,要尊重党员政治上和价值上的追求。认真制定和落实符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的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权利。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培养、锻炼和使用力度,对优秀的党员干部大力提拔、大胆使用。与实行责任目标激励相对应,对圆满完成责任目标的要通过表彰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党员形成压力感。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事环境和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环境,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真正把“政治上站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优秀党员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并把碌碌无为、政绩平庸、丧失先进性的及时调整下来,以赏罚分明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另一方面,要尊重党员在精神和物质上的诉求。积极为党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切实为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由此激发党员长期奉献的精神和热情。
四、从深化活动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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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良性互动机制
一要突出个性化。要进一步深化在学习动员阶段开展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的大讨论中提出的具体要求,结合个体党员的岗位职责、能力特长、家庭条件等实际,提出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个性要求,便于党员践行,便于加强对党员的个性化管理,也便于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三卡”管理制度。
二要加强规范化。对于经过大讨论概括提炼出的党支部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和党员保持先进性的个性要求,要按照“三卡”管理“因人、因事定责”的原则,采取“党员认、群众评、组织定”相结合的办法,为党员科学设定岗位职责,将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和个性要求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便于在分析评议时有具体标尺、整改提高时有明确方向,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行为准则,由此把整个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实践证明,通过一定的活动载体,能够有效地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员的不同岗位行业特点,在机关党员开展服务承诺活动,让每个党员都能结合自己的职业特点有效地发挥先锋作用,体现先进性。认真落实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保障党员权利,真正使党员成为党的事业主体。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凡属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应组织广大党员进行讨论,充分听取和吸收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畅通党内信息沟通反馈渠道,建立党员建议办理制度,保证党员的合理化意见建议能得到及时反映、认真落实,防止信息梗阻。要严肃党纪党规,防止随意侵犯、压制、剥夺党员权利现象的发生,精心保护好党员的积极性、责任感。
我们认为:在探索建立和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过程中,要把握以下三点:
第一,认真搞好规划,注重长效机制的实用性。对照《党章》和先进性的基本要求,结合实际,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看看哪些规章制度需要修订完善,哪些需要重新建立,哪些可以进行探索。明确建什么、怎么建、谁来建,什么时间完成,确保制度建设有条不紊地开展。
第二,坚持实事求是,注重长效机制的科学性。制度建设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非常强的工作。要坚持科学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在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规律、认真总结提炼、反复论证试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增强针对性,探索制定长效机制。
第三,制定监督措施,注重长效机制的有效性。在探索建立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的同时,还要注意研究制定相应的监督措施和监督机制,真正使长效机制落到实处,长期坚持,发挥作用。

教育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方


教育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年工作方案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年工作规划》和《甘肃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年实施办法》,扎实推进局直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年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党章,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局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为实现我市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2、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统筹结合、整体推进;坚持立足实际、注重实效。

3、工作目标:经过5年的努力,建成符合局直教育系统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逐步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使反腐倡廉教育扎实有效,法规制度相对完善,监控措施比较有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明显提高,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教育乱收费得到逐步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4、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主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主要方法措施是: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每年开展2次以上专题学习;继续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单位的政治业务学习计划;积极参加市上定期举办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班,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在一年内必须参加依法行政、民主集中制和国家财经法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考核;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每年带头至少要讲一次党课或法制课、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谈话、诫勉谈话、信访谈话等廉政谈话制度;继续坚持和完善“一册一栏一片一会一课”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制度。

5、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的主要内容是:xx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两个务必”、“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甘肃精神,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加强领导干部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的主要方法措施:组织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活动,按照市上的安排部署,坚持一年一个专题,通过教育,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和落实党的宗旨教育,认真解决漠视群众、不思进取、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独断专行等问题;认真落实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大力精减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办公楼和装修办公用房,严格控制出国出境考察活动,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精神,不断规范学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干部行为,着力解决不按法律、政策办事和作风不实、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

(二)加强面向全体党员、教育工作者及学生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6、加强面向全体党员、教育工作者及学生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其主要内容是:党的xx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新时期党的反腐倡廉理论和政策;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形势和任务;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开展宣传教育的主要方法措施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基层党组织的宣传教育计划,有针对性的对学校(单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出年度工作安排,并在年终进行考核;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形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教育专题片,对他们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在###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开办的反腐倡廉专栏和专题节目;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参加市上组织的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反腐倡廉知识答题、反腐倡廉书法、绘画、摄影展览、廉政歌曲和文艺节目演唱、制作廉政公益广告等活动;以学校教育为依托,面向青少年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各学校要把廉政教育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形成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良好风尚。#-0-#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企业、农村、学校、家庭、社区“六进”活动,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7、围绕改进作风、严明纪律、强化服务、提高效能,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活动;坚持把廉洁教育作为对机关干部进行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对机关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把廉洁教育作为对教育工作者、中小学生教育的重要内容,区分教育层次,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传统美德教育结合起来,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学校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进一步丰富广大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思想道德实践内容;大力倡导清廉家风和文明风尚,积极在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职工中组织开展“家庭助廉”、“六好家庭”、“廉洁文明治家”等创建活动。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贯彻落实反腐倡廉规章制度

8、健全完善党内民主制度。重点完善六个方面的制度:

党委(党支部)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工作机制;党委(党支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选拔、推荐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

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推进党务公开的配套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和选举方式,推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

9、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重点完善五个方面的制度: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信访处理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谈话诫勉和函询制度。

10、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有关制度。重点落实四个方面的配套制度和办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配套制度;《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规定》的配套制度;《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的配套制度;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办法。

1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关具体制度。重点落实六项制度和办法: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工作有关规定》的具体制度;纪检监察、行政执法案件移送的具体制度;查处违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的具体制度;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加强管理的具体规定。

四、不断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一)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12、监督的主要内容:一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的力度,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xx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的情况,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的行为。二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重点是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及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三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重点是各级党委(党支部)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通过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的行为。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重点是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违反规定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在住房上以权谋私,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违反有关规定谋取私利等问题。五是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落实的情况。重点是领导班子和成员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抗震救灾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办法和规定,严肃查处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中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确保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13、监督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强上级党委、纪委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经常性的谈话监督。二是按照管理权限,在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落实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班子成员之间要注重互相交流沟通,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各级党政正职负责全面工作,一般不具体分管人事、财务、项目建设、招投标等工作;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时,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末位表态。四是加强同级纪委对党委成员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五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监督作用,要积极协助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加强对单位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14、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重点突出五个方面:

一是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定期检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执行情况。二是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用人不正之风问题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对干部任用提名、民主推荐、考察谈话等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用人失察和干部“带病提拔”。四是健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五是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

15、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重点突出四个方面:一是每年组织开展对有关教育行政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推行电子政务,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行政审批、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等环节实施电子监察系统。三是进一步落实办事公开制度,实行行政审批接办分离和程序公开,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四是大力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便民措施和制度,加大行政许可过错、行政执法过错、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力度。

16、加强对单位资金的管理。重点突出二个方面:一是继续加强对部门(单位)预算、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继续开展对“小金库”的专项清理。

(三)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坚持加强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紧密结合,切实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

17、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切实改进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三是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四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保障党员的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

18、支持和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意见,支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监督权,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视察和检查,及时负责地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意见、建议和转交的群众来信。要支持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他们的视察,及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要严肃对待,认真改进,并负责地作出答复。

19、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专门机关的监督。支持和保证监察、审计等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对拒不执行监督决定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强化教育内部审计监督,突出对重点学校(单位)、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加大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力度,逐步推行任中审计、定期审计、效益审计和离任审计,依法实行审计公告制,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20、积极支持和配合司法监督。一是支持审判机关依法受理、审理和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二是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法律监督。

21、支持和接受群众监督。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对机关和学校(单位)的监督作用。四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严厉惩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机关干部、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五是继续办理好“市长信箱”和“市长热线”反映的教育方面的问题,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22、支持和接受舆论监督。重点做好二项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二是局直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要认真对待舆论的正确监督,增强接受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努力解决舆论监督中反映的问题,听取意见,改进工作,严禁压制、阻挠舆论监督。

五、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

23、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及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质,促进教育公平。

24、推进机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转变行政机关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建设服务机关、责任机关、法治机关和廉洁机关。

25、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按照局党委关于《###市教育局党委会议票决干部任免事项试行办法》,稳步推进局直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坚持民主推荐和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凡得不到多数群众认可、未经集体研究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局直教育系统各学校(单位)主要领导及直接从事人财物管理、项目审批、执法监督等岗位的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的,应当轮岗交流。

26、深化财务制度改革。认真执行《###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办法(暂行)》,依法多渠道筹集经费、编制预算、加强核算、加强资产管理,加强对涉及教育系统转移支付资金、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建立财务绩效评价体系,规范职务消费,继续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形成各项教育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的机制。

27、规范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制度。完善教育项目规划许可制度和工程项目招标机制,凡规定招标投标的项目必须实行招标投标。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

六、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8、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措施,加强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

29、加强机关、学校(单位)、职工和学生安全工作。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对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

30、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一是健全完善行风建设责任机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二是健全完善纠建并举的预防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不正之风的发生;三是健全完善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积极参加“行风热线”节目,虚心接受群众的反映、投诉和意见建议,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四是健全完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机制,按照市上安排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七、加大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

31、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积极配合市纪委、市监察局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利用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干部人事权,招生考试权,教育项目、经费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及违法转包分包的案件;挪用教育、救灾等专项资金和教育乱收费的案件;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为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32、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继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在进一步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查处教育工程建设、教育收费、政府采购、校园校产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

33、不断提高查办案件质量。一是坚持依纪依法办案:

严格履行办案程序,按照规定权限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坚持严肃执纪、公正执法、文明办案,所办案件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健全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对诬告陷害的,要严肃查处,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二是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

加强对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调查研究;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注重从纠风、审计、专项检查、执法监察、干部考核等工作及社会重大事件中发现案件线索;严格区分违纪与违法界限,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注意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增强办案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不断增加办案科技含量,加大对办案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大查处案件的组织协调力度:纪委书记担任同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加强执纪执法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四是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督促发案学校(单位)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汲取教训。

八、落实《工作方案》的保障措施

34、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党委书记李淳任组长,副局长、党委委员范具福、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尹薇任副组长,副局长、党委委员张维忠、毛如君、伏平为成员的局直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局直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甘肃省《实施办法》,###市《工作方案》和市教育局《工作方案》的组织领导工作,办公室设在局纪委,负责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调研指导等具体工作。局直各学校(单位)党委(党支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本学校(单位)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工作方案》的组织领导。

35、明确工作责任。局党委、局直各学校(单位)党委(党支部)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工作方案》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党委(党支部)、学校(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同教育教学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党委(党支部)书记要负总责,领导班子中要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市教育局是局直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的牵头单位,局主要领导不仅是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的第一政治责任人,也是所牵头工作任务的第一政治责任人,是召开所牵头工作任务落实联席会议的召集人。局纪委要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制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实施方案及各项工作任务的分解,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局直教育系统各学校(单位)抓好工作落实。

36、狠抓工作落实。一要认真分解工作任务,局纪委要按照市委《工作方案》的要求和《任务分解表》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和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学校(单位)、科室和关键岗位,提出完成任务的时限要求,并将具体方案、任务分解表报市纪委备案。二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局党委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题认真听取和研究局直教育系统各学校(单位)解决《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体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三要认真抓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牵头工作任务,我局是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要通过定期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与协办单位的协调联系和及时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完成所牵头工作任务。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要列出督查计划,对局直教育系统各学校(单位)、机关各科室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的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督促工作落实,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五要加强考核工作,局党委将把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完成《任务分解表》所确定工作的情况作为考核和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要对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对敷衍塞责、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并进行责任追究。

市一中、市职校、市电大要结合本学校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本《工作方案》的具体方案,12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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