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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实施方案

二00七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

根据单位领导的指示,我们不得不先把自己的精力放到准备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上。工作计划可以避免工作中的盲目性,有效得指引我们快速完成工作指标,你会不会为了工作计划而发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二00七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二00七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文章标题:二00七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支持,有效缓解了大病患者“因病致困、因病返贫”的问题。为切实提高农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加快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20xx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参保对象
户籍在我区的所有农业人员(包括在校学生)以及征地农转非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者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户籍在我区的城镇人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者也可以参加。
二、筹资标准筹资标准为每年人均筹资**元,即个人缴费*元,区、镇乡(街道)两级财政各按应参保人口总数分别给予每人每年*元和*元的补助,其中区财政*元包括省、市补助。个人缴费以年度为单位由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收缴后,统一交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财政专户,全年费用一次缴清。区和各镇乡、街道要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均应在规定的缴费截止日(20xx年*月*日)前缴纳费用,中途不可办理补、退缴手续。重点优抚对象的个人应缴款由区财政全额承担,低保对象个人应缴款由区民政部门补助和社会慈善捐助等方式解决。农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放弃二胎生育的家庭(父母及子女共3人)个人应缴款年人均*元仍由区财政承担,新增部分(即年人均*元)由其个人自行负担。三、报销范围和比例(一)可报销范围纳入可报销范围的费用为100的中西药费(丙类药除外)、手术费、治疗费和50的化验费、检查费、放射费(肿瘤病人放射治疗享受特殊病种待遇的除外)、材料费。(二)门诊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门诊报销起付线标准为200元。在镇乡、街道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超过起付线后20,在区属医院就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超过起付线后10。门诊可报销的基本定点医疗机构为各区属医院、镇乡(街道)卫生院和经区卫生局审核批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民营医院中的____骨科医院、星都门诊部、____农村卫生协会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崇贤镇沾桥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同仁门诊部。省、市定点医院的门诊(特殊病种除外)均不予报销。(三)住院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住院报销起付线标准为500元。超过起付线后,住院医疗费用采用分段按比例计算的办法报销,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各段报销比例如下: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部分,报销50;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部分,报销60;2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0;恶性肿瘤、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等7个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费用视同住院,参照住院待遇报销。凡在省、市级医院就诊的,其实际报销金额分别下浮20和15,省外医院下浮50。四、报销封顶额及大病特困二次补偿封顶额参保者每一结算年度医药费报销,门诊、住院、特殊病种门诊三项全年累计报销封顶额为60000元。继续实行大病特困二次补偿制度,当年超过报销封顶线以上的大病特困二次补偿封顶额为40000元。二次补偿需由病人家庭提出申请,所在村委和镇乡、街道出具特困证明,并经区农医办实地调查情况属实后,予以补偿。低保家庭在取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个人自费比例超过一定数额标准的,还可获得区民政部门的社会医疗救助。五、实施连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奖励制度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连续三年以上的人员,从第4年度起,其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报销封顶额增加1万元,即7万元。六、定点医疗机构省、市定点医疗机构为:浙一医院、浙二医院、省人民医院、邵逸夫医院、省中医院、省妇保、省儿保、省肿瘤医院、省立同德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117医院、新华医院和杭州市一、市二、市三、市五、市六、市七、市中医院、市烧伤专科医院(笕桥医院)、____医院分院,其中省中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117医院、市中医院、市二、市三、市五院已经实现住院信息化联网,可以直接刷卡报销。原定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周边区县定点医疗机构保持不变,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已实现信息化联网,可以直接刷卡报销。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政策制度,切实规范和提高医疗服务行为。区卫生局、区农医办应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二00七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

二00七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平稳运行。本意见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意见相抵触的部分,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由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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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七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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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计划


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文件精神。经市政府3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20xx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建立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农民互助的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农民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村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建立农民健康保障体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xx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标是: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面实施,以村(居)为单位组织参加,参合率要达到90%以上,全市确保农民参合72万人。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11月12日-15日)
各乡镇在11月12日全市动员大会后,要迅速行动起来。一是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由书记、乡镇长(主任)为组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全面负责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同时制定总体工作计划、分解任务、责任到人。二是11月15日前召开乡镇级动员大会,各乡镇干部、村两委、报帐员、妇女干部、老协领导等参加,全面启动乡镇合作医疗宣传、筹资工作。同时要组织全体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市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瑞政发〔20xx〕170号)文件精神,掌握政策和具体操作办法。三是组织培训,召集乡镇有关人员观看《合作医疗乡镇筹资操作培训》光盘,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在乡镇、村利用墙报、宣传栏、标语、横幅、广播、宣传车,分发《公开信》、《政策解答》及干部进村入户到田头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务必使宣传工作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农民知道合作医疗是政府主导、投入的农民医疗保障,是政府为民谋利益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参加合作医疗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政策宣传重点:一是今年的报销比例明显提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报销40%(包括常规诊疗项目),中心卫生院及地段医院门诊报销25%(包括常规诊疗项目),人民医院、中医院特种病门诊报销40%,年度封顶额4000元。住院补偿最低报销35%,住院补偿当年封顶额提高到5万元,连续参合每年增加20xx元,最高封顶额6万元。二是中小学生参合住院统一报销80%,门诊报销、特种病还可以报销。三是用本乡、村的受益群众实例说明参合的好处。四是讲明参合是互助共济的中华美德,个人出资是小部分,政府出的是大部分。
(二)全力筹资(11月13日-12月10日)
筹资是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一是各乡镇(街道)制订筹资计划,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以20xx参合名单为基础(20xx年参合名单到市合医办拷取),准备好户籍资料、缴费登记簿、收费票据(到市合医办提取,要妥善保管)。各村成立领导小组,制订筹资方案,采取边宣传边筹资,设村委会固定收费点和收费小组上门入户筹资两种形式,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通过反复的政策宣传,使各村参合人数超过90%,并认真按顺序填写收费表。二是发动热心于社会公益的企业、侨胞、个体业主等多方捐资,所捐资金根据捐资者的意愿统筹使用。三是落实好减免政策,五保户、低保户、军残人员、烈士家属(18岁以下子女、配偶、父母)、独生子女本人、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员、低收入农户(年人均收入低于3500元)的个人筹资部分由各乡镇根据各主管局的名单直接办理免费参合。四是各乡镇要每周召开阶段汇报会,听取各组工作进展汇报,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每周由专人将筹资工作进度情况上报市合作医疗办公室。
(三)输录、报帐、发证阶段(12月5日-12月31日)
各乡镇尽快确定报账员、电脑输录员1-2名(人员有变动的乡镇需报市合医办培训,塘下、莘塍、飞云按办事处上报),对输录人员的要求是:熟练电脑操作,责任心强,可聘请临时工。12月1日开始使用统一软件进行输录工作。该项工作12月12日前务必按时保质完成,经财务核对,做到人数与金额一致后,拷回市合医办(联系人dd,电话6dd68702)开始制证、卡。各乡镇(办事处)将筹集到的资金及时汇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帐号:dddd7010120xx00154581)。12月12日-12月27日,市合医办制作证、卡,20xx年1月1日前发放证、卡到参合群众。
四、措施保证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及其办事处要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书记、乡镇长负总责制度,全面负责本辖区宣传发动,制订工作计划方案,全面协调资金筹集,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市委、市政府为了加强对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建立了市四套班子领导

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计划第2页

联系乡镇(街道)制度,具体负责对乡镇(街道)的宣传、筹资工作进行指导,为圆满完成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强化督导。市委办、市府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卫生局等部门将抽调专门力量,向各片区乡镇(街道)派出督查组,开展督促检查。督查组将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各乡镇(街道)宣传筹资开展情况,及时提出建议,督促解决问题。建立每周定期召开通报会制度,对各地的工作进度定期通报,并在***日报上每周公布进度,及时督查资金汇拢情况。
(三)落实奖罚措施。市委、市政府已把合作医疗工作纳入乡镇年度工作考核,按乡镇(街道)工作完成情况,奖励先进,通报批评后进。各乡镇(街道)也要建立专项工作驻村干部考核制度,同时各村之间要开展宣传筹资竞赛活动,对先进驻村干部、先进村、先进工作人员要适当落实奖励。

2023年X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20xx年X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一、背 景

第一条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市新时期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对提高全市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第二条 XXX市距昆明主城区28公里,是通往滇西8个地(州)市的交通要道,是云南省主要的钢铁、盐磷化工基地和重要的旅游观光、疗养度假胜地。20xx年,全市总面积1301平方公里,辖7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96个村(居)委会,474个村(居)民小组,户籍人口26.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2.6万人。

二、目的与目标

第三条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为解决我市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逐步使农民群众树立风险共担,互助共济的意识;逐步减轻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进一步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建立农村基本健康保障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条 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不低于上一年度,使全市农民得到基本医疗保健,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社会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

三、原 则

第五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广大农民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引导,通过各种有效形式,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使广大农民自觉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强迫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或代垫农民参合费用。

第六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以“互助共济,大病统筹”为原则,按规定提取风险基金后,其余用于大病补偿。

第七条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 、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降低资金沉淀率。

第八条 参合人员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后,符合《XXX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和《X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的,给予一定补助。

第九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程序和手续在保障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精简,以方便农民群众,提高合作医疗可信度。

四、管理组织

第十条 为确保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我市成立X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市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卫生局、市财政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计生局、市广电局、市食药局主要领导,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妇联、团市委、市残联分管领导以及三名村民代表组成。

市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不断完善资金管理方案和审计监督制度,资金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人管理。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中心)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中心)主任由市卫生局局长兼任,负责具体业务的管理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本镇、街道办事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同时下设办公室在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心)主要职责:执行市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具体业务管理工作,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审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财务核算制度;审批医疗转诊,审核补偿报销医疗费用;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群众监督;按照规定按时准确填写各种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 镇、街道办事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本镇、街道办事处的合作医疗日常事务工作,每月向市合管办上报工作量化表、参合群众和定点医疗机构对新农合工作的意见或建议等相关资料,做好镇、街道办事处参合群众的医疗补偿服务和管理工作。

五、参合人员及其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凡具有我市农村户籍的农村居民(含外出务工、经商、学习的农村居民)均可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参加了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不得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十四条 参合人员权力为享受基本医疗、预防和保健服务;按规定报销基本医药费;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对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或投诉。

第十五条 参合人员义务为按规定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费;遵守和维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做好预防保健工作。

六、基金筹集

第十六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各级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组成。20xx年筹资标准为每人150元,其中:中央补助60元,XXX市补助50元,镇、街道办事处补助10元,个人缴纳30元。

第十七条 60岁以上农村党员、符合民政和计生各类补助对象的个人缴纳部分,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缴纳。

第十八条 社会各组织团体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助经费用于参合人员的医疗补偿,或按捐资要求使用。

七、基金管理

第十九条 筹资期间,各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各村民小组负责收取个人缴纳的合作医疗经费,并出具“云南省社会保险费缴款收据”,造册登记上报到各村民委员会。各村民委员会收齐个人筹资款后统一存入各镇、街道办事处合作医疗专用账户,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上划到市财政局合作医疗专用账户。各级补助资金、利息及社会捐助资金直接划拨进入市财政局合作医疗专用账户。

第二十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减免报销资金由辖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暂时垫付,经市合管办(中心)审核后,再划拨到各定点医疗机构。经审核,减免报销违规资金由各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并根据《昆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基金分配与使用

第二十一条 筹集资金按照《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提取风险基金(累计达到当年筹资总额的10%后不再继续提取)后,其余部分用于参合农民医疗费补偿,每年节余的资 金滚存到下一年度继续用于医疗补偿。

第二十二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只能用于保障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住院补偿、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住院远程会诊费用(按批准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目录(试行)》(包括备注中标注“☆”项目)、《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修订版)》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医药费用,以及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其它非基本医疗费用不予补偿(详见《XXX市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细则》)。

第二十三条 补偿模式实行大病统筹。住院按不同级别的医院实行按比例补偿。起付线为镇级100元、XXX市级300元、昆明市级500元、省级600元。补偿比例为镇级80%、XXX市级50% 、昆明市级35%、省级30% 。参合人员全年累计住院补偿最高限额40000元。对持有市民政局颁发的《农村低保金领取证》或《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参合人员,报销时可免除住院起付线。

第二十四条 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偿。为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使农村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机结合,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参合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补助。

符合享受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的,先由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资金统一补助400元,再由新农合资金进行补偿。其中,属正常产的,卫生院、XXX市级(以上)定点医院每例由新农合资金分别补偿350元、550元;属难产、剖宫产的,按新农合住院报销规定补偿。

不符合享受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的,属正常产的,不分医院级别,每例由新农合资金补偿550元;属难产、剖宫产的,按新农合住院报销规定补偿。

新农合补偿和农村困难孕产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合计不能超出孕产妇住院医药费用总额。

第二十五条 特殊疾病门诊补偿。参合人员因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癌症、肉瘤、白血病)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特殊疾病的门诊治疗费用,按照《X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疾病门诊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实施办法附后)

第二十六条 院外检查补偿。参合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期间,因病情需要到同级或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时,检查 报告单经住院主管医生审核,并在门诊发票上签字认可后,门诊检查费用(须附费用清单)纳入其住院费用一并报销。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因病施治、合理检查的原则,在本院无相应检查设备的前提下开具“X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院外检查申请单”,外出检查项目必须与病情相关,否则不予报销。

九、补偿程序

第二十七条 参合人员在我市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行现场减免;到辖区外定点医院住院的,必须办理转诊手续,出院后即时结报或携住院收据、病情诊断证明书、出院证、医药费清单、患者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回户口所在地卫生院、市中医院审核报销。

外出务工、经商、学习的参合人员在当地住院治疗时,不需办理转诊手续,先选择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若无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再选择当地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报销时必须持经镇、街道办事处合管办审核后的村委会证明或暂住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方能报销,补偿标准按照同级医院补偿规定执行。其中,危急重症病人可就近就便住院治疗,在报销时须提供医院出具的危急重症病情证明和医院联系方式方能报销。

参合人员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药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参加了商业保险的参合人员在办理新农合报销手续时,需提交加盖保险公司印章的住院相关单据复印件及保险公司报销回执,其住院费用按照新农合住院报销规定补偿,新农合补偿和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合计不能超出其住院医药费用总额。

第二十八条 办理住院补偿手续时限为出院后2个月内,逾期原则上不予补偿,但确因外地就医交通不便、报销材料不全需补充、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逾期的可酌情考虑延期。

十、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试行)》和《昆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扣留、挤占或挪用合作医疗资金,违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十条 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合人员的医疗费用要单独建账,并有义务如实为参合者免费提供处方、病历、统一的住院收据、病情诊断证明书、医药费清单、出院证和转诊证明等相关报销所需材料。

第三十一条 定点医疗机构要在本单位的显著位置公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资料。公示内容包括:

1.本机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及价格标准;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就诊流程和补偿规定;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补偿的项目;

5.在本机构经办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情况;

6.市合管办(中心)规定的其他公示项目。

第三十二条 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要严格按照《昆明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管理办法》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执行。

第三十三条 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和合理收费,同时接受各级管理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 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如下:

镇级:各镇卫生院。

XXX市级:市人民医院、昆钢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市疾控中心(皮防站)、云化医院、昆明滇大医院、XXX重生老年病医院、XXX真爱妇科医院。

省级、昆明市级医院由省、昆明市认定(具体名单附后)。

十一、监督、审计

第三十五条 定点医疗机构应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程序、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以及参合农民每月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和补偿情况进行公示,村委会要将其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定期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六条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对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指导和检查。

第三十七条 市审计部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度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第三十八条 市、镇和街道办事处合管办及定点医疗机构违反有关政策、法规,超范围、超标准补偿或错报、虚报、套取合作医疗资金,危害基金安全或影响合作医疗实施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参合人员不得将《医疗证》借给他人使用,不得伪造医疗证及其他任何报销所需材料,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医疗证》、追回已补偿的医疗基金,该参合户及相关责任人(含所有家庭成员)不得再享受统筹年度内新农合相关减免政策。

十二、信息管理

 第四十条 市、镇和街道办事处合管办及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省、昆明市合管办的要求,做好各类统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和及时性。

第四十一条 加强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完善市、镇及街道办事处两级网上审核报销程序,提高管理效能。

12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计划

虽然近年来,我们国家经济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得到了巨大的提高,但是这还是不能掩盖很多的现实情况。“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一直迟迟无法得到解决。如果一户农民家庭中有一人得病,全家几乎又重新回到贫穷状态,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在这种时候,国家推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是极有现实意义的重大改革,从此农民也不再怕看不起病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值得我们好好借鉴,更好的工作下去。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2010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建立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农民互助的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农民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村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建立农民健康保障体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0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标是: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面实施,以村(居)为单位组织参加,参合率要达到90%以上,全市确保农民参合72万人。

三、措施保证

(一)落实奖罚措施。市委、市政府已把合作医疗工作纳入乡镇年度工作考核,按乡镇(街道)工作完成情况,奖励先进,通报批评后进。各乡镇(街道)也要建立专项工作驻村干部考核制度,同时各村之间要开展宣传筹资竞赛活动,对先进驻村干部、先进村、先进工作人员要适当落实奖励。

(二)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及其办事处要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书记、乡镇长负总责制度,全面负责本辖区宣传发动,制订工作计划方案,全面协调资金筹集,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市委、市政府为了加强对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建立了市四套班子领导联系乡镇(街道)制度,具体负责对乡镇(街道)的宣传、筹资工作进行指导,为圆满完成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三)强化督导。市委办、市府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卫生局等部门将抽调专门力量,向各片区乡镇(街道)派出督查组,开展督促检查。督查组将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各乡镇(街道)宣传筹资开展情况,及时提出建议,督促解决问题。建立每周定期召开通报会制度,对各地的工作进度定期通报,并在***日报上每周公布进度,及时督查资金汇拢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输录、报帐、发证阶段

各乡镇尽快确定报账员、电脑输录员1-2名(人员有变动的乡镇需报市合医办培训,塘下、莘塍、飞云按办事处上报),对输录人员的要求是:熟练电脑操作,责任心强,可聘请临时工。12月1日开始使用统一软件进行输录工作。该项工作12月12日前务必按时保质完成,经财务核对,做到人数与金额一致后,拷回市合医办(联系人dd,电话6dd68702)开始制证、卡。各乡镇(办事处)将筹集到的资金及时汇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帐号:dddd70101201000154581)。12月12日-12月27日,市合医办制作证、卡,2010年1月1日前发放证、卡到参合群众。

(二)宣传发动

各乡镇在11月12日全市动员大会后,要迅速行动起来。一是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由书记、乡镇长(主任)为组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全面负责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同时制定总体工作计划、分解任务、责任到人。二是11月15日前召开乡镇级动员大会,各乡镇干部、村两委、报帐员、妇女干部、老协领导等参加,全面启动乡镇合作医疗宣传、筹资工作。同时要组织全体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市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瑞政发〔2009〕170号)文件精神,掌握政策和具体操作办法。三是组织培训,召集乡镇有关人员观看《合作医疗乡镇筹资操作培训》光盘,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在乡镇、村利用墙报、宣传栏、标语、横幅、广播、宣传车,分发《公开信》、《政策解答》及干部进村入户到田头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务必使宣传工作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农民知道合作医疗是政府主导、投入的农民医疗保障,是政府为民谋利益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参加合作医疗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政策宣传重点:一是今年的报销比例明显提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报销40%(包括常规诊疗项目),中心卫生院及地段医院门诊报销25%(包括常规诊疗项目),人民医院、中医院特种病门诊报销40%,年度封顶额4000元。住院补偿最低报销35%,住院补偿当年封顶额提高到5万元,连续参合每年增加XX元,封顶额6万元。二是中小学生参合住院统一报销80%,门诊报销、特种病还可以报销。三是用本乡、村的受益群众实例说明参合的好处。四是讲明参合是互助共济的中华美德,个人出资是小部分,政府出的是大部分。

(三)全力筹资

筹资是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一是各乡镇(街道)制订筹资计划,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以2009参合名单为基础(2009年参合名单到市合医办拷取),准备好户籍资料、缴费登记簿、收费票据(到市合医办提取,要妥善保管)。各村成立领导小组,制订筹资方案,采取边宣传边筹资,设村委会固定收费点和收费小组上门入户筹资两种形式,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通过反复的政策宣传,使各村参合人数超过90%,并认真按顺序填写收费表。二是发动热心于社会公益的企业、侨胞、个体业主等多方捐资,所捐资金根据捐资者的意愿统筹使用。三是落实好减免政策,五保户、低保户、军残人员、烈士家属(18岁以下子女、配偶、父母)、独生子女本人、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员、低收入农户(年人均收入低于3500元)的个人筹资部分由各乡镇根据各主管局的名单直接办理免费参合。四是各乡镇要每周召开阶段汇报会,听取各组工作进展汇报,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每周由专人将筹资工作进度情况上报市合作医疗办公室。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很多时候都出现了较为明显的积极意义,农民治病,国家可以报销一部分,农民自己负担一部分,这就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对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都有很大的积极意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小康社会,必须要把农村现实存在的各种问题解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们的国家才会长远的发展下去,我们国家才会更加的繁荣、富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计划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计划

文章标题: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计划

20xx年是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时代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议精神,以加强基金运行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提高合作医疗补助效益为重点,努力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提高农民群众的互助共济的参与度,真正实现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医院得发展的三赢局面,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顺利发展。

一、工作目标[网文章-网帮您找文章]

1.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年度结余控制在8%以内。

2.总体上实现对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助率达到30%以上。

3.实现20xx年农民参合率达到85%以上。

4.农民受益率达到4.5%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为实现上述目标,20xx年,着重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强管理能力建设,健全合作医疗管理体系。

1.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结合省合管办的要求,认真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项目,确保项目任务顺利完成。一是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规划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监督和考核办法。二是组织完成各类培训任务。根据省、市的培训教材逐期分类组织乡、镇、街道分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干部、合管办工作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

2.进一步抓好机构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合作医疗管理体系。会同市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开展调研,制定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确定机构设置的原则,规范编制和人员配置标准,建立全市统一、高效的合作医疗管理体系。加快市、乡两级经办机构建设,落实各类工作人员。重点解决乡、镇、街道经办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工作经费不落实的问题。

3.抓好乡、镇、街道合管办规范运行。指导乡、镇、街道参合农民原始资料的整理归档、参合人员登记表的核实汇总录入、家庭台帐建立和合作医疗证的发放。指导乡、镇、街道合管办健全办事规则、管理制度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4.逐步完善实施方案,努力提高受益度、扩大受益面。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并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方案,防止因实施方案原因导致补助水平不高,基金沉积较多。努力将合作医疗基金的年度结余控制在8以内。

(二)围绕基金运行效益,加大规范运行监管力度

1.进一步完善合作医疗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下发《浏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补助结算和核查工作的有关规定》,规范合作医疗工作流程,完善补助模式和补助核算、审核、审批、登记、兑付的程序。认真落实《关于规范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基金财政专户和支出户管理,严格实行基金封闭运行。督促落实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确保基金安全。制定《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制度》,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相关诊疗规范、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2.进一步健全基金运行监测制度。继续完善基金运行统计情况月报制,详细掌握各乡、镇、街道每月基金的支出情况、参合对象住院人数和总住院费用、次均住院费用、受益面、补偿率等基本情况,及时评估基金运行的效益和安全性。

3.建立对乡、镇、街道合管办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对乡、镇、街道合作医疗工作开展经常性督查,对基金运行管理进行现场指导,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执行情况。对乡、镇、街道补助兑付情况进行抽样审核,重点审核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中心卫生院的大额补助、大额费用、补助比例异常等情况。督促乡、镇、街道规范落实“三级”公示和举报制度。

4.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试行)》,上半年组织对各定点医疗机构执行《目录》情况的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定点医疗机构是否遵循用药规定,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外自费药品费用占总用药费用的比例要控制在5%以内;县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控制在15%以内;县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控制在25以内。总体上努力实现对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助率达到30%以上。定期组织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督查。逐步实行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合同管理和考核制度,并与定点医疗机构准入资格的动态管理挂钩,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要进行通报、诫勉整改,处罚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三)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巩固提高农民参合比例

1.继续组织做好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制定年度市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计划第2页

级电视台、电台、报刊宣传计划,协调市级新闻媒体做好合作医疗宣传报导工作,抓好日常宣传与重点时期的宣传相结合;指导乡、镇、街道在认真总结已有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努力抓好今年的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农民的参合率,努力实现农民参合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

2.认真执行筹资政策。督促各乡、镇、街道农民个人缴费资金及时归集到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财政补助资金足额拨入合作医疗的基金帐户,协调上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衔接工作;积极探索和逐步完善参合农民个人缴费的收缴办法,坚持农民自愿、手续健全、资金安全、责任清楚,确保不出现农民未同意的垫资代缴和强迫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违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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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工作安排意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工作安排意见

文章标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工作安排意见

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起步较晚,正式网络报销前存在大量的手工审核数据,加上新增乡镇级定点医院尚无法达到住院标准,特分步骤安排具体报销事宜如下:
按照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统一安排,自3月1日起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工作全面启动,现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报销要求:

1、完备住院的资格:

管理中心统一的农合出院即报网络开通前,定点医院必须完备以下手续方可为在本院就医的出院参合患者进行费用报销:[网文章-找文章,到网]

1)为参合患者提供详细的病历资料(住院证,体温单,住院志,病程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住院核定表,护理记录,出院小结,出院证),完整的病历资料最少由四个人完成,包括:管床医师、科主任、护理人员、质控人员。临床诊断必须和诊疗相一致,病程记录真实完整。2)可以打印每日明细清单(并要求患者或家属签字),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加盖住院处章),无法通过医院管理软件提供每日明细清单和医疗费用汇总清单的医院,网络运行后必须保证能实现这一功能,对2月28日前符合住院条件的出院病历必须按统一要求用Excle电子表格对即往费用进行录入和统计,方可申报;根据3月2日工作安排,对申请考核通过的符合住院条件的定点医院,自3月1日起住院的病人也可采用上述方式申报;3)提供详实的各类检查化验报告单、有专职的检查化验人员;4)有统一的床头牌、卡(在左上角标注“农合”字样);5)开具河北省财政厅监制的正式发票(在医院管理系统和管理中心统一的定点医院管理系统运行前无法实现计算机打印的,可以用手工发票代替机打发票,正式网络运行后全部用机打发票)。按使用顺序和发票编号开出,不得私自为不具备住院资格的参合农民补办住院发票,更不允许用门诊票换取住院票。6)对新住院参合患者做好宣传;对医护人员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2、安装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管理系统(报销在院参合农民费用)/管理站区外医院报销管理系统(报销转区外住院费用)/管理站管理软件(报销门诊费用),培训相关人员,熟练掌握该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人员到位:管理科(站)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审核监督工作,明确分工,落实查房制度,加强对在院参合患者的管理,做好详细的参合患者的登记。配备相关人员,负责出院参合患者申报登记和解释工作。配备专业的审核人员,学习手工审核的办法,熟悉报销流程,了解报销各个环节的资料传递手续和申报办法。学习简单的三项目录的查询方法。严格执行限制性药品的使用条件和限价药品的价格。熟悉病历相关资料的信息,明确各种大型设备的阳性与否的判定,了解定点医院各种进口材料的使用。

4、宣传到位:根据统一的宣传内容,设计印制宣传栏,安排公示栏的设置,按要求及时进行公示。根据中心印制的参合农民就诊报销事前告知书等宣传材料,向新入院参合患者发放医院自己印制的入院告知书。

二、报销工作安排:

(一)、2月28日前在定点医院出院参合患者的报销安排:

1、对符合住院条件,达到手工审核报销标准的定点医院,由管理科(站)根据参合人住院信息统计表资料和参合患者申请,调取出院参合人员住院病历,打印汇总清单和每日清单。

2、由医疗审核人员进行手工审核。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管理系统调试开通后按下列要求录入报销。

3、审核和录入暂行办法:

1)凡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月28日,从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已经出院的参合患者,可凭出院证、收费收据、合作医疗证(由于各乡镇打证工作进度不同,部分医疗证尚未发放到户的,应通知参合患者拿到医疗证后再申报)、户口本、身份证(对无身份证的应要求其开具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证明,本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必需是和申报人在同一个医疗证上,或申报人授权的委托书,并且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到原就诊医院的新农合管理科(站)进行申报登记,经办人员对申报人及其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核定后,留取其出院证、收费收据、合作医疗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各管理科(站)负责收取参合患者申报资料,并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调取参合患者的住院病历资料、每日明细和汇总明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手工审核,管理科(站)经办人复核,出院即报工作人员将该笔费用按规定格式(由中软技术人员培训)录入中心管理程序,打印支付三联单(红色第二联交参合患者,黄色第三联由管理科留存,白色第一联随月结报表一起报管理中心),在收据和三联单上分别加盖核销章后,通知参合患者到出院即报窗口领取补偿金。承诺在6周内审核、偿付。

2)通过定点医院管理系统录入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工作安排意见第2页

申报人的医疗证号码取其医疗证首页家庭号码中的后10位,在加上申报人自己的家庭编号,如某参合户的医疗证号码为1302080101010001,个人号码为01,则其医疗证录入号码为010101000101,姓名录入时必须与医疗证相符,户口本或身份证与医疗证不符的,应及时报管理中心信息部更新参合人口数据库,收缴错误的医疗证,加盖管理科公章注明作废,重新打印新的医疗证,户口本和身份证不符合的,由户口所住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保证医疗证与身份证和户口本姓名相符;如住院时医院因录入造成姓名错误,应由医院相关科室核实后在出院发票、出院证、病历首页的参合人员姓名处予以更正,并加盖住院处章,否则不予报销。

3)在住院登记录入时,基础信息中疾病简称应选择和其出院证中主要的诊断对应的名称,出院证在开出时,必须要求医务人员填写全部的出院诊断,录入人员参照出院证将其它诊断录入到软件备注栏内,以便于统计和审核,依此来判定其费用发生情况是否和诊断相符,如诊断外用药情况的鉴定等。

4)三项目录采用汇总录入的方法,每一种药品只录入一次,但其单价必须按实际标准录入,避免因限价造成的审核差错。对目录外药品必须另外添加相关信息,应将名称、规格剂型等详细填写。某医院将人血白蛋白录入为人血不可取。

5)对中心标准库中有药品限价的,超出限价的目录内药品分别按目录内最高限价部分录入,其余部分按目录外药品采用同一名称再次录入;低于限价的目录内药品按实际收费录入。对中心标准库中未作限价的药品,其名称、剂型完全和中心库相符,不符合的(如:有其它商品名等)一律按自费对待。

6)为加快录入速度,对草药部分,根据河北省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规定,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按自费项目录入,对不予支付草药一个名称录入,对单味使用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按目录内药品录入(在接口对码工作中同),仅仅在医院管理方面严格要求不予单味销售该类草药。录入时可以对全部草药的费用进行汇总录入,对应“单方或复方均予支付的饮片及药材”项目,以单价为草药汇总金额、数量为1.00录入。化验部分,无特殊限制的,可以先计算总化验费用(单价不超过300元的项目),对应中心库中的“血细胞分析”项目,汇总超过300的,再分解对应“尿液分析”项目,保障每项单价不得超过300元,否则系统将默认为70报销比例。软件中设计了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是否阳性的按钮,录入是要根据审核病历情况,参照检查结果进行录入,凡报告单为阳性的(确诊为相关疾病的)要选择阳性,否则选择阴性。

7)床位费,根据每日明细和汇总明细,不同的日床位费,分别计算天数,分别录入。如某人住院10天,其中3天是高间,日35元,7天是普间10元,录入时要分别按35元3天和10元7天分别录入,避免出现将住院费按175元10天录入,因前后相比,后者的参合患者超标部分被分摊到低标部分了,这是不合理的。另外在定点医院管理系统住院登记办理窗口中,费用明细栏中间部分关于诊疗的项目,床位费项目可报金额字段显示为0,系统未显示具体可报床位费用,但在打印的三联单中,计算机会根据报销限额对可报床位费进行识别计算。

8)原设计使用的《唐山市丰润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医药费报销计算审批表》手工登记工作由于网络能够实现,暂停使用,转外地住院的除外。但手工审核工作仍需在录入前进行,尤其是对药品(限价,目录内,目录外)、卫材和诊疗必须逐项录入,目录外的从目录外窗口录入,注意进口与国产,可报与不可报,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彩色超声、动态心电图、磁共振平扫等大型和超300元的诊疗项目。

9)录入或审核时不考虑报销比例的问题,如磁共振平扫单价为500,录入时不分解为30的150.00和70的350.00,而是直接录入单价500,数量为1,计算机将自动识别其报销比例。

10)管理科(站)复核时主要是对照三联单结合住院每日明细和汇总明细进行。复核无误后通知参合患者及时领取补偿金。补偿金由定点医院先期垫付,按月到管理中心申报复核,须向管理中心医疗审核部提交每位参合患者的出院证、每日明细、医疗费用汇总清单(有初审规定标识)、收费收据(加盖核销章)、三联单中的第一联(白色)、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对无身份证的应要求其开具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证明,本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必需是和申报人在同一个医疗证上,并且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以及月结申报表。管理中心对申报资料复核无误的及时拨付补偿款,并按结算管理规定扣留全部补偿款的10作为保证金。因定点医院审核不认真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影响参合患者利益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复核后发现补偿金少于应报金额的,由定点医院相关部门负责进行继续补偿,补偿金高出应报金额的,定点医院不得追回所报金额,医院自己承担其损失。

(二)、2月28日前入院,2月28日后出院的区内定点医院住院参合患者的报销安排:

参照上述(一)办法办理。承诺在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款。

(三)、3月1日后在定点医院新住院参合患者的报销安排:

1、目前尚不具备住院条件的医院,尽管已经签署了定点协议,管理中心仍不能将其纳入联网运行的定点医院,待条件成熟后,逐一评审,符合一家开通一家。未通过评审的定点医院不得收参合农民住院治疗,否则所收住院参合患者的费用由定点医院自己出资报销。

2、3月1日后,有住院条件的,要报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在网络开通前,必须对新住、出院人员的信息每天上报。管理中心将根据每天各医院统计报表,随时到医院检查监督,对检查中发现患者不在院、挂牌住院、家庭病床等违规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漏报的参合人员发生的医药费不予报销。网络开通运行前的出院病人医疗费的报销参照2月28日前发办法进行。

3、自4月1日起,尚无法实现医院管理系统导出标准interface库和三项目录对码的定点医院,管理中心将取消起定点资格,自4月1日起不得收新的住院参合农民,对已经在院的,建议患者办理转院手续。对能实现接口和对码的定点医院,经管理中心核定其三项目录对码无误后开通其网络,网络开通后,各乡镇卫生院要向管理中心申报,经管理中心评估,符合出院即报条件的方可开通网络报销业务,实现出院即报。管理中心将通过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介向社会公布上述情况,引导参合农民选择就医方向。

4、5月1日起,定点医院全部实现出院即报。对4月1日后不达标的已签署协议的医院,管理中心将单方解除协议,取消定点医院住院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5、3月1日起各管理科(站)应安排1~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接待参合农民的来访,设立咨询台,解释参合农民提出的问题,做好参合患者医疗费用的申报登记工作。组成由主管农合工作的医院领导负责,管理科(站)及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的出院报销工作小组,对既往出院参合患者医药费进行审核报销。经办人员要对申报人的资格、身份证、户口本、医疗证、出院证和收费收据进行核定,严格执行手工审核办法和对三项目录的要求,打印支付三联单(使用办法同上),暂不打印或填写合作医疗证,留取申报人的出院证、收费收据(加盖核销章)、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发放住院补偿金。要向参合患者承诺在出院后5个工作日内领取补偿金。

(四)、区外医院出院病人的报销

1、管理站工作人员通过局域网途径及时了解本辖区转外地住院人员情况。

2、凡符合转院条件,已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的参合农民,出院后需提交以下材料:转院申请单、转院回执单、诊断证明、合法有效机打收费收据、加盖病案室章的病历复印件(包括:住院证、出院证、首页、住院志、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小结)、每日费用清单(本人签字)、医疗费用分类汇总清单(加盖就诊医院专用章)、合作医疗证、户口本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合作医疗管理站申报,申报时参合患者应将上述材料用档案袋封存。

3、管理站工作人员根据中心提供的信息和申报资料,核定申报人员资格,填写《唐山市丰润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报销申请表》,返还患者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4、管理站负责落实统一的审核办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通过管理站区外医院报销管理系统录入微机,打印三联单,报新农合管理中心复核,复核无误后管理中心将全部补偿款拨付到各管理站专用帐户,由管理站工作人员3日内通知参合患者领取。

5、对2月28日前,符合住院条件,但因各种特殊原因未办理转院手续的在院或出院参合患者,可以建议他们向管理中心咨询(0315-3221000),管理中心对符合补办条件的,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待出院后持上述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合作医疗管理站登记申报。

6、审核办法:严格执行三项目录的规定,对目录中不存在的诊疗和卫材项目一律对自费,对符合药品项目通用名的,采用最高限价的办法,分别按目录内和目录外录入。

三、其它事宜:

1、自20xx年3月1日起,实行出院即报和门诊费用申请即报制度。各管理站要尽快熟悉新农合相关管理软件的使用,不断摸索和总结工作经验,为我区新农合的发展献计献策,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区特点的新思路。

2、各乡镇级定点医院要积极开展接口和对码工作,以尽快实现网络无缝对接,实现"出院即报"。

3、3月1日起,对符合转院条件,但未按规定办理转区外医院住院手续的,新农合不予报销。各管理站应做好向参合农民的解释工作。

4、对定点医院网络运行前手工审核报销的工作,由管理中心组织人员进行督导,并将其列为对个管理科(站)和定点医院的年终考核指标之一。

5、要求各具备住院资格的驻医院的管理站经办人员落实每天住出院情况,按照统计报表《医院20xx年月每日参合农民就医报销统计表》《医院20xx年月份丰润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情况统计表》要求,统计上报自1月1日来出院、在院,新入院人员情况及出院报销申报情况,在次日早10点通过邮件()上报。

6、3月1日起未向管理中心申请对本院进行考核的,经查实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自3月1日起新收入院参合患者的报销费用由医院自己出资,管理中心不予补偿。

7、对参合患者住院和出院信息统计不及时,漏报或多报的,经查实,该患者全部住院费用管理中心不予报销。

8、管理(科)站相关人员安排不到位的,按不达标医院对待,其它条件具备,有收住院要求的,管理(科)站人员由管理中心直接派出,派出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它福利待遇由医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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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计划


宣传是新农合工作必不可少的基础与前提。新农合相关政策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的,在本质上与广大农民的需要是吻合的,其实施应该也可以得到农民的支持和拥护。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相关政策必须让所有相关人员都了解,由于不同群体对政策的理解与满意度不尽一致,需要统一认识,增进合作医疗供、需、管三方的沟通和理解,开展合作医疗宣传工作就是必然的选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涉及到众多的农户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其规范开展与良性运作离不开宣传工作。此外,新农合还涉及到社会大众的评价。因此,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要积极传承又有别于传统合作医疗宣传的做法,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立体式宣传教育工作。使干部群众的认知和行为趋向一致,合作医疗工作的深入和广泛开展就有了可靠的基础,促进合作医疗工作的成功实施。

一、宣传的主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的主体是指负责组织和实施合作医疗宣传的单位和人员,他们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义务在自身职权范围内开展合作医疗宣传工作。宣传主体一般地包括政府及有关部门、合作医疗管理与监督机构、定点服务机构等组织及人员,也包括广大农民自己。其中,以卫生部门和合医办最为重要,所发挥的作用最大。所有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的人员都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员同时也是宣传对象,宣传对象具体可以归纳为四类,即县、镇、村及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农民、定点服务机构人员和合管人员。农民特别是合管机构中的农民代表既是宣传对象,合作医疗的宣传应该是一切与合作医疗有关的人员都要参与进来。参考外地做法,提出以下工作内容计划。

二、宣传内容安排

在认识上以达成共识为导向,以取得其认同和支持为目的。针对在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来确定宣传内容,使宣传能够发挥最佳效果。

上半年:主要宣传各地、各定点医疗单位好的工作经验和推广在服务规范、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农民的便利上做得好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做法。发现和总结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得好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经验:一是在切实降低医疗费用,防止过度医疗服务,坚持基本医疗原则和基本药物目录等制度,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入出院等制度,真正把农民的保命钱用好的。二是深入宣传与定点服务机构有关的合作医疗规章制度,确保药物和治疗目录、转诊等制度规范执行,收费凭据、费用清单等材料规范提供,促进服务机构和合管机构的配合与协调,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做得好的。三是在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在医疗费用控制上和新农合即时补偿为患者服务做得好的医疗单位。四是开展村卫生站新农合门诊服务做得好的。

下半年:主要是总结宣传政策执行成效,交流有新意有推广价值的做法与经验;及时通报各地年度宣传发动工作进展经验,通报参合进度,推进年度参合任务的按时完成。提高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人员接受监督的意识,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耐心接待群众,促进各方监督尤其是群众监督政务公开的深入落实;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完善制度,及时调整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中的不适应条目,要加强对镇合管办宣传的指导与监督;要注重宣传本地特色做法和外地做法等。

三、形式和方法

宣传内容的载体,以合作医疗工作简报为主。达到并完成年度宣传工作简报10期以上。要求各地辅以宣传小册、宣传单、电视公益广告、专题片等宣传载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问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简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宣传单》、合作医疗电视专题片,以及在报刊上发表宣传。可以采取的形式有口头、会议、广播、电视、报纸、咨询、授课、合同、宣传栏、公示栏、卫生下乡、标语口号、互联网以及进村入户等。 根据合作医疗工作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的需要,灵活应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方法。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改革工作方法,不断克服困难,促进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此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的实施需要经费支持。根据减轻农民负担的指导思想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宣传经费应由各级财政负担。在实践中,还可以辅以单位自筹和接纳社会捐助的形式,扩大经费来源。要确定科学的宣传经费使用计划,加强对经费收支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以最少的经费投入取得最大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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