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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水云绿”茶商标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能力,那么,这就需要我们思考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了。工作计划,就是对后续的工作内容进行预先安排在写工作计划的时候我们需要考虑哪些因素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雪水云绿”茶商标管理暂行办法》,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雪水云绿”茶商标管理暂行办法

“雪水云绿”茶商标管理暂行办法

xx县“雪水云绿”茶商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雪水云绿”茶的生产、加工、经营,打响“雪水云绿”茶品牌,做大做强我县茶叶特色优势产业,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关于加强商标管理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雪水云绿”茶是指产自xx县境内的名茶,其品质符合杭州市DB3301/T059—20xx《雪水云绿茶》地方标准规范。
第三条xx县雪水云绿茶产业协会为“雪水云绿”商标所有人,具体负责实施雪水云绿茶产业的行业管理,把“雪水云绿”茶商标以合同的形式许可给申请企业使用。
第四条使用“雪水云绿”茶商标的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监管、统一宣传,产品的专用包装、标识由xx县雪水云绿茶产业协会统一认定印制。
第二章“雪水云绿”茶商标使用条件
第五条使用“雪水云绿”茶商标产品的产地范围为xx县境内并经认定的有机、绿色、无公害名茶生产基地。
第六条使用“雪水云绿”茶商标的产地环境条件及栽培技术必须符合杭州市DB3301/T059—20xx《雪水云绿茶》第2部分栽培技术规程的要求。
第七条使用“雪水云绿”茶商标的产品鲜叶原料和加工技术必须符合杭州市DB3301/T059—20xx《雪水云绿系列茶》第3部分加工技术规程的要求。
第八条使用“雪水云绿”茶商标产品的品质必须符合杭州市DB3301/T059—20xx《雪水云绿系列茶》第1部分商品茶的要求。
第九条使用“雪水云绿”茶商标必须是在xx县境内注册的茶叶生产经营企业(单位),企业必须拥有一定规模的茶叶生产基地,加工条件良好,诚信经营,制度规范。
第十条符合五、六、七、八、九条规定者,可申请使用“雪水云绿”茶商标。
第三章“雪水云绿”茶商标的使用申请程序
第十一条申请使用“雪水云绿”茶商标的使用者应向xx县雪水云绿茶产业协会递交《xx县“雪水云绿”茶商标使用申请书》。
第十二条xx县雪水云绿茶产业协会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并报请“雪水云绿”茶品牌整合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三条符合“雪水云绿”茶商标使用条件者,应办理如下事项:
1、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国家商标局备案。
2、申请人交纳产品质量保证金。
第十四条“雪水云绿”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到期要求继续使用者,在合同届满前30天,向xx县雪水云绿茶产业协会提出续签合同的申请,逾期不申请者,合同有效期满后不得使用该商标。
第四章“雪水云绿”茶商标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雪水云绿”茶商标使用者每年的雪水云绿茶销售量达到3000公斤以上,商标使用费达到贰万元以上的,具有以下权利:
1、优先享受各项宣传活动(包括评选活动)。
2、优先参加技术培训、展示展销、推介洽谈和信息交流等活动。
3、优先享受扶持政策。
4、参与“雪水云绿”茶商标管理和监督。
第十六条雪水云绿”茶商标使用的义务:
1、维护“雪水云绿”茶的质量和市场声誉,严格按照现行的雪水云绿茶地方标准规范组织生产。
2、自觉交纳“雪水云绿”茶商标有偿使用费。
3、接受工商、质监等部门的行政监督。
4、接受xx县雪水云绿茶产业协会对产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检测和商标使用情况的行业监督。
5、“雪水云绿”茶商标的使用者不得将专用包装转让、出售他人。
6、发现对“雪水云绿”茶商标的不法侵权行为,应及时举报。
7、“雪水云绿”茶商标使用者,应积极参与宣传、广告、展示、展销、推介等活动。
第十七条收缴费用的使用:
1、用于雪水云绿名茶的整体宣传;
2、用于协会的正常开支;
3、用于会员的培训等。
第五章检查监督与处罚
第十八条xx县雪水云绿茶产业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产品质量、专用包装的使用情况和合同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第十九条通过送检与抽检相结合的形式对产品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雪水云绿”茶商标使用者所生产的产品不符合“雪水云绿”茶标准,xx县雪水云绿茶产业协会责令企业停止销售,提出整改意见,若不及时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取消其使用权。
第二十条若发生有损“雪水云绿”茶商标声誉的行为,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并责令整改;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使用资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xx县雪水云绿茶产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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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采掘单位内部市场化实施暂行办法


某某煤矿采掘单位内部市场化实施暂行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内部市场化运作的实施管理,矿成立内部市场化运作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经营副矿长任副组长,其他矿领导及企管、财资、供管、机电等相关部室和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部考核核算组,某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内部市场化运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内部市场管理、实行价格结算”的原则。 (二)坚持“内部有偿服务”的原则。 (三)坚持“矿对基层简单化,区队管理主动化”的原则。 (四)坚持“该管的强化、不该管的转化、可管可不管的弱化” 的原则。 (五)坚持“模拟市场化管理”的原则。 三、内部市场化实施范围 内部市场化的实施范围是全矿现有采掘单位。内部市场化是企业改革和实施科学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矿将按步骤实施,循序渐进地推行。首先在全矿采掘单位实施,待条件成熟后,再推广至井下辅助及地面单位。 四、内部市场化实施方式 采掘内部市场化的实施方式是以采掘单位在采掘产品(产量或进尺,下同)生产过程中投入的全部活劳动消耗和物化劳动消耗(不含设备、电力,下同)为基数测定内部市场价格(以下简称收购价格),矿以该价格对采掘产品实施收购的方式。 五、内部市场化操作方法 ㈠采掘工作面的责任范围 1、采煤面 ⑴工作面搬家准备、刷面、进料、过老峒、过断层、过变薄带及正常回采。 ⑵支护材料(单体支柱、铰接顶梁、铁鞋、定型材料等)、安全设施的安装、拆除和回收上井。 ⑶采区运输系统溜子的使用、维修、回收以及改运输系统等工作。 ⑷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煤炭质量管理等工作。 ⑸区域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2、掘进工作面 ⑴工作面搬家准备及掘进工作。 ⑵工作面从开窝至迎头的卧底、修护。 ⑶安全设施的安装、拆除及掘进工作面防除尘。 ⑷掘进运输系统的安装、使用、维修、回收,改运输系统等工作。 ⑸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煤炭质量管理等工作。 ⑹区域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㈡采掘产品收购价格的构成 采掘产品收购价格的构成项目是该采掘工作面区域范围内的全部活劳动消耗和物化劳动消耗。 1、工资:定额工资(包括区域范围内皮带运输司机)打料、打设备、下设备和设备维护等计件工资。 2、材料费:火工品、塘材、铁鞋、双楔梁、油脂、配件费、杂品费及修护材料费。 3、设备配件费:区域范围内所占用设备的配件费。 4、综采设备配件费。 ㈢收购单价及结算办法 1、收购单价(见附表) ⑴工资单价 工资单价月初由财资部按集团公司、矿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并根据采掘工作面的实际情况,确定当月定额产量(进尺)、定员人数;以矿核定的岗位工资标准(辅助工资、贡献工资由矿按在册人数及实际出勤率核定总额承包给单位)与月度定额产量(进尺)综合确定。 ⑵材料单价 材料单价月初由供管科按各种耗材总额与定额产量(进尺)综合确定。 ⑶单体、铰接梁租赁费:实行单价外补(即不与收购单价挂钩浮动,实行按月承包给单位,生产天数不足一月的,按实际天数折算)。 ⑷综采设备配件及其它设备配件费:月初由机电工区按当月设 备配件定额综合确定。 ⑸收购单价:由内部市场化运作办公室根据上述各部门测定的单项价格进行汇制定,并在月初及时下达各单位执行。 ⑹单价具体测算方法见下表(略) 六、有关规定 (一)实行收购制后要确保作业定额的可靠性、准确性和严肃性。收购价确定后,原则上不得随意修改,确因地质条件变化影响而使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矿内部市场化领导小组现场会审确认,方可修正。 (二)实行收购制后,部分大型耐耗材料如轨道、水管、电缆等可暂不进入收购价计价范围,但对各单位应单独析出考核,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待工作面收作后,按帐交接,若有缺失短少的按成本价由相关责任单位偿付。单体和铰接顶梁由供应科根据工作面自然条件核定需量,按需供给,超计划使用其租赁费由使用单位承担。 (三)采掘工作面范围内的小型零星工程由生产部、企管部、财资部等部门联合会审,以予决算形式承包给单位。 (四)实行采掘收购制后,按矿管理简单化,基层管理主动化的原则,矿按相关规定考核三项指标,即:工程质量、煤质、安全。其它方面的管理放权给基层单位自主管理。但放权实行区队自主管理后,上级主管部门,现场检查的各类罚款全额由责任单位承担。 (五)各单位的分配要在财资部的指导下进行,并要结合单位实际,坚持向劳模、工人技师倾斜;坚持向苦、脏、累、险岗位倾斜,向技术岗位(工种)倾斜,向重要岗位及完成任务好的岗位(工种)倾斜的原则,兼顾效益与公平,积极稳妥地做好本单位的二次分配方案,保证采掘收购制的顺利推行。 (六)采掘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需要外单位帮工及辅助单位提供有偿服务的,其费用由接受服务的单位支付,收入归矿。接受服务的单位支付费用的标准为:凡有劳动定额的其费用按定额计算,没有定额的按实际出勤工数计算;遇有较大机械故障,需机电工区等部门处理的,按一次1000 元计算。 (七)供管科、机电工区在次月的6 日前分别将采掘各单位上月度实际消耗的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综采设备配件费等报送矿内部市场运作办公室考核。 (八)为了保证采掘区队职工收入的稳定,各单位在工资分配时要严格按应得工资交易额控制使用,并留有余地,采取以丰补欠的办法调节因条件变化造成职工收入的上下波动。当月工资结余时可留存矿财资部;当月工资赊欠时,可先用结余工资弥补,然后向矿借款,经矿长或经营副矿长同意后,财资部工资定额组办理借款手续,待单位工资有结余时及时归还借款。(九)其它未尽事宜按《庞庄煤矿采掘单位岗位工资全计件 办法》及相关工资管理规定执行。 (十)本办法从二OO五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公务用校车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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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效能,降低公务用运营成本,保障行车安全,规范小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调度

(一)学校公务用小车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和管理。

(二)学校公务用小车只用于学校各项公务活动和各种突发事件。

(三)学校正校级领导(在岗或继续留用)采用专车接送上下班及公务活动用车,副校级领导和在专业技术岗位延长退休的校领导上下班及公务活动用车采用搭配用车。

(四)学校领导乘坐公务用车原则上应事前告知党政办公室,如因特殊情况直接用车,出车必须在出车前向党政办公室小车调度人员报告,以便及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便于统一调度使用。

(五)如遇各种紧急突发事件,可由校领导、安全稳定部门、党政办公室、值班人员直接调度值班小车,事后补办有关用车手续。正常公务用车,未经办公室调度,小车驾驶员不得出车,否则视为私自用车。私自用车由驾驶员自费承担以下费用: 里程费(xx元/公里)、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六)学校公务用车原则上仅限于z市辖区范围内,省外公务活动不得乘坐学校公务车。特殊情况需要派车,须经学校校长审批。

二、安全管理

(七)驾驶员应热情服务,礼貌待人,爱岗敬业,服从调度和管理,遵守保密制度,并做好车辆的维护、保管、保养及年检等各项工作。在每次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出车返回后及时入库,确保行车安全和车辆安全。

(八)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规则,严禁违章行驶,禁止私自用车和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擅自出车而引发交通事故,均由驾驶员个人承担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并按一次扣发一个月岗位津贴给予经济上的处罚以及相应的纪律处分。

(九)驾驶员所驾驶的小车如果在公务出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告小车管理部门并积极配合有关善后处理工作,在未查清事故原因前不能出车;公务用车中发生交通事故,根据责任大小给予驾驶员相应的处罚。事故责任的划分,以出现场交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年度内驾驶员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和主要责任且直接费用单次在xxxx元以上的,扣发其年终安全奖,同时扣发当月岗位津贴xx%,取消当(学)年考核的评优资格。

(十)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的零部件、工具或油料等送人或转卖,一经发现和查实,将按原价值的xxx%予以追缴,并按一次扣发一个月岗位津贴给予经济上的处罚以及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一)设立学校公务用车技安维护员岗位,由驾驶及车辆维护技术较好、安全责任意识较强、熟悉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驾驶员兼任,按月给予xxx元的技安维护补贴。

技安维护员职责:对学校驾驶员进行行车安全、交通法规、驾驶、年检及车辆日常维护等方面的业务指导;除正常保养和维护外,对学校小车进行修理前的故障诊断、责任的明确和修理过程中的厂家、费用和质量监督;与车辆调度一起核查车辆公里数,包括学期末和学期初的行车里程数。

学校小车的修理需先由技安维护员诊断确认,并在驾驶员提交的修车报告上签字认可,经车辆调度验核,再经办公室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签同意后方可进行;修车费用也需按上述程序签字报销。

(十二)小车年度内安全行驶,按照xx元/xxx公里给予驾驶员和小车管理部门安全奖,其中奖励驾驶员80%,奖励小车管理部门xx%。(如驾驶员在年度内发生交通事故,参照本办法第九条执行)

(十三)小车的洗车费实行每月xxxx元包干使用(如果一个驾驶员管理两个及以上车辆的,第二辆车洗车费按照xxx元每月包干使用,第三辆车的洗车费按照100元每月包干使用),超过部分不予报销。

三、核算报销

(十四)对每个小车驾驶员给予每月xxx元的定额加班(不包括学校统一安排的值班补助,值班补助在学校公共行政经费中单独计发。如当月公务出车不足xxx公里,则当月定额加班补助减半计发;如整月未公务出车,则当月定额加班补助不予发放),另给予每个小车驾驶员每月xx元的通讯补助,连同每月xxx元的洗车补助,经党政办公室考核审查合格后填写费用报销单到计划财务处报销(给予小车调度xx元/月的通讯补助)。如半年月均按规定出车超过xxxx公里,给予每公里xx元的超定额加班补助(不包括学校统一安排的值班补助,值班补助在学校公共行政经费中单独计发),按月进行核发。

(十五)半年月均超xxx公里定

关于竞争上岗实施末位淘汰制的暂行办法


关于竞争上岗实施末位淘汰制的暂行办法

关于竞争上岗实施末位淘汰制的暂行办法

关于竞争上岗实施末位淘汰制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优化职工队伍结构,引进人事制度改革中的竞争机制,提高各级岗位的工作效率,根据上级上岗靠竞争,末位淘汰制的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全体人员。

第二章岗位竞聘工作、评审机构及要求

第三条岗位竞聘工作机构由本单位领导、职工代表组成。
第四条工作人员应本着公正的原则,认真负责的对待每一位竞聘人员;凡有利用竞聘机会打击、报复或擅自透露工作组未决定、未公开信息的,将受到行政处分。

第三章参加竞争上岗的对象和竞争上岗形式

第五条凡属正式在编职工,符合竞争上岗资格条件,均可参加竞争上岗的报名手续。
第六条在本单位范围内,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引荐的方法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竞争上岗考试、考核评审、综合考评择优确定上岗人员。

第四章竞争上岗的岗位确定

第七条除队部岗位外的行政管理岗位(会计、出纳、劳动工资、
内勤)和各级干部岗位。

第五章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

第八条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有
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政策法律意识;密切联系群众,
有较强的群众观念;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能勤奋开拓和创造性
地开展工作;
(三)具有中等学历以上文化知识,具有竞争岗位相适应的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
(四)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和口头
表达能力、组织领导、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35以下。
第九条原任命在竞争岗位的干部和管理人员为当然的竞争者,
不附带任何条件的参加竞争上岗;凡具有大专以上学
历,年龄35周岁以下的在职人员,参加竞争上岗条件
优先;凡同时竞争两个岗位(身兼两职)的,优先受聘。
(会计、出纳岗位除外)

第六章竞聘程序

第十条报名:参加岗位竞争的人员向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报
名、填写报名表。
第十一条资格审查:按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由竞争上岗领导小
组进行初审、再报支队党支部审定。
第十二条考试:对竞争者进行有关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笔试,答卷
由工作小组评分。
第十三条召开竞争大会:
(一)听竞争者的“竞聘报告”、专业知识答辩等,由评审小
组当场打分。
(二)竞争者考评总分为100分。其中:竞聘报告20分、专
业知识答辩为30分;笔试20分、群众满意分10分、
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测评分10分、领导班子考评分10分。
(三)支队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根据竞争者笔试、“竞聘报告”
的演说、专业知识的答辩,群众、领导小组、领导班子
考评,综合六方面的成绩,依据得分高低提出应聘人选
报支队党支部审定。
第十四条召开全体队员大会,宣布受聘人员名单,同时签定目
标责任书。

第七章有关事项说明

第十五条必须贯彻“双向选择”的原则;凡经组织或群众推荐竞争上岗的人选,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第十六条被确定为竞争上岗的原岗位主任、中队长原则上要参与竞争上岗,若本人无竞争上岗意愿,工作岗位另行安排。
第十七条近两年内受党纪严重警告以上、受政纪记大过以上、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竞聘。
第十八条受聘者在聘用期间,遇特殊情况进行组织调动的,受聘人员应服从组织调动。
第十九条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间触犯刑律、违反党纪政纪、严重失职者,视不同情节,给予解聘直至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必须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对其工作的检查、考核。
第二十一条凡受聘者享受本岗位的一切待遇,并具有对本部门月度奖金的分配权。

第九章末位淘汰制

第二十二条对各级工作人员按照“优上、平让、劣汰”的原则,根据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工作能力等方面,每年进行一次群众测评并综合全年考核结果,实行末位淘汰。
第二十三条被淘汰的人员依据末位淘汰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末位淘汰考评实行百分制,其中年末群众测评分占50,平时考核占40,领导班子考评占10。

第十章直接淘汰制

第二十五条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淘汰。
(一)当年因违纪受行政处分的;
(二)挪用罚款、私分贪占收存物品的;
(三)工作时间喝酒、赌博、闹事情节严重的;
(四)当年被督察队扣分次数累计满六次的;
(五)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参加(市、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考试不合格的;
(七)其它违反队纪队规,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一章其它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在队部。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实施。

20xx/4/1

通讯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通讯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重庆轮船总公司通讯信息工作办法(暂行)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司通讯信息工作水平,切实发挥通讯信息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稳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交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指定本办法。第二条通讯信息工作是我司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办公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主要任务是:反映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情况及职工的思想情况,积极撰写新闻稿件,搞好《重庆江海》发送工作,宣传、发动职工,为领导机关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实施领导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第三条通讯信息工作必须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企业稳定、发展的中心工作,及时反映总公司和本部门、本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新举措。第四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反馈、存储和稿件的撰写、《重庆江海》的发送等工作。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部门和单位领导要进一步增强通讯信息工作意识,加大通讯信息工作力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工作网络,保证通讯信息渠道畅通,促进我司各项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1、党委工作部、总经理办公室和各单位办公室为通讯信息日常工作部门,并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督促、考核。2、通讯信息队伍要相对稳定。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1至2名具有一定业务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有较强责任心的专、兼职通讯信息员,组成总公司通讯信息网络;各二级单位要以办公室为日常工作机构,组成二级通讯信息网络。3、通讯信息反映情况要全面、真实、可靠,所用事例、数据要准确无误,重大事件上报前要认真核对。上报信息要一事一报,主题鲜明,言简意赅;新闻稿件要客观真实、事实清楚。4、反映情况和问题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仪,努力做到理论与实际、定性与定量相结合。5、改进通讯信息传递质量和手段,要逐步过渡到以打印件和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第五条急事、要事和突发事件应迅速报送,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必要时要连续报送;我司确定下列信息为重大、紧急信息,须在3小时内报送:1、职工群众议论多、反映大的热点问题,带有政治色彩的苗头、倾向性事件;2、涉及不安定因素和有碍稳定的事件,有群体上访的倾向及苗头,包括到本单位和上级单位上访;3、危及企业利益和生产安全的情况;4、重点项目的开发和重要事件的办理过程中的突发或意外情况;5、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船舶车辆碰撞、翻沉事故和重大货运事故;第六条建立上报通讯信息规范化制度:1、规范信息载体。总公司信息载体为:第一、在《重庆江海》开辟“大江内外”栏目,每月一期;第二、由党委工作部和总经理办公室编《工作简讯》,半月一次,下发有关部门和单位;第三、由党委工作部和总经理办公室编《专报信息》,分送总公司有关领导,不定期。2、信息一律由各部门和各单位办公室主任(未设办公室的由主管领导)签发;除一些时效性特强的突发事件外,其余应打印上报。3、新闻稿件应由所在部门、单位签章;除打印的外,一律用稿笺书写,要求书写端正、字迹清楚。第七条建立通讯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制度:1、新闻稿件任务由党委工作部每年书面下达;信息上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每周最少一条。2、《重庆江海》将按季度通报各部门、单位稿件和信息采用情况,并适时通报稿件、信息上报质量。3、稿件、信息完成情况与各部门、单位的工作挂钩考核:(1)未完成稿件、信息任务的部门、单位不能参加年度先进集体和党内“创先争优”活动的评选;部门、单位领导不能评为先进个人。(2)未完成稿件、信息任务的部门、单位,在年终按《经营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议事规则》中扣减1至5分。4、总公司每年对通讯信息工作搞得好的部门、单位和各人进行表彰。奖项设:通讯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通讯信息工作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第九条本办法从20xx年4月1日开始试行。二0xx年三月十三

商标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商标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xx年,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托“商标品牌建设推进年”,紧紧围绕“商标品牌建设”主题,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学习和运用商标法,完善商标战略实施格局,健全商标品牌培育机制,突出商标品牌的培育、运用、宣传和保护等五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促进我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

不断完善“三主双融合、两增一并重”(政府主导、工商主推、企业主创;将商标发展战略融合到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战略中;增加注册商标总量、增加“三名”商标数量;并重注册商标的发展和保护,发展商标既有量的增加又有质的提升)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格局,深入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商标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适应新常态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转变工作思路和方式,遵循市场规律,淡化行政色彩,正确区分企业行为、市场行为和政府行为,完善商标战略实施机制,更加注重发挥企业培育自主品牌的主体作用,更加注重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更加注重促进商标的有效运用和依法保护,更好地发挥商标在保护创新、激励创新中的作用,引导企业树立商标意识和品牌价值观念,大力推进品牌经济发展,构建商标战略实施新格局。

(一)深入推进“个十百千”工程

聚焦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即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五大新型先导型服务业、现代农林畜牧业、中小微企业和七大优势产业领域,完善“个十百千”工程(即:县局重点联系一个园区、一个商标工作人员重点联系十户企业、重点培育百户企业、储备千户市场主体)。各所确定重点联系企业1户,按附表格式(见附件1)填写于4月22日前上报县局商广股,县局将从上报的重点联系企业名单中确定重点联系企业5户上报市局。所内负责人重点联系2户企业、商标工作人员重点联系5户企业,将名册登记于4月30日前上报县局商广股。

(二)深入推进“商标战略进园区”工程

紧紧围绕**省“51025”重点产业园区规划(即力争到20xx年,全省培育形成5个营业收入超过2000亿元、10个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25个营业收入超过500亿元的产业园区),深入推进商标战略进园区,服务商标品牌建设,支持产业园区经济二次创业,今年全县创建1个园区商标工作示范指导站(点)。

(三)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作

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作,按照省工商局《关于园区商标工作指导站(点)规范建设的指导意见》(川工商发〔20xx〕9号)文件,积极推进园区商标工作示范指导站(点)创建工作,20xx年经济园区商标注册实行全覆盖。**县商标战略园区按照所内各自辖区产业发展情况逐步推进,并指导陆续建立相应的站点和规范站点建设实施。20xx年第一批站点建设确定为孔溪园区。辖区工商所根据新成立的指导站(点)按照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的要求,切实推进园区商标工作指导站(点)的规范化建设。坚持软、硬件建设并举,全力推进园区商标工作指导站(点)规范化建设,一是大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商标品牌,推动园区企业做大做强。二是要提高服务意识,深入实际指导企业正确使用、管理和保护商标。三是要创新商标品牌助企新的机制。对本地大中型企业实行商标注册、使用许可备案管理制度和定员挂联、帮扶制度。建立健全本地企业商标注册、使用、产品和服务档案,为推动企业实施品牌兴企战略出谋划策。

(四)不断健全“两个机制”

一是完善执法协作机制。要加强商标保护,不断健全各地、各部门和省际间的商标保护和执法协作机制,特别要加强与经检、消保、市场、消协等工商内部机构的协作,形成商标监管执法合力。二是完善司法衔接机制。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商标专用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

二、坚持以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工作为重点,增大注册商标总量,推动商标事业快速发展

(一)加强商标注册指导

确定商标发展具体目标,增大注册商标总量。完善“商标培育链”,在加强指导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示范园区企业商标注册的同时,以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工作为重点,以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为抓手,按照“培育一批、推荐一批、认定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分层次培育、指导和帮助,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争创梯队。20xx年全县新申报注册商标任务65件,任务分解为:乔庄20件、竹园15件、青溪12件、木鱼12件,乐安6件、关庄6件。

(二)支持商标国际注册

在本地商标企业商标品牌升级的基础上,要结合外向型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深入推进“万企出国门”活动,动员、指导和支持具有成长型、潜力型、外向型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加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支持外向型企业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争取两年内商标国际注册突破零记录。

(三)加强企业品牌培育

一是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育。以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各类经济园区企业、外向型企业为重点,加大对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培育、推荐工作力度。今年规划推荐著名商标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以上。二是加强知名商标培育推荐工作。以七大优势产业(七大优势产业:即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饮料食品、油气化工、能源电力、钒钛稀土、汽车制造)、五大先导型服务业(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即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养老健康服务业)、旅游文化产业、地理标志涉农产业等产业为重点,加强市知名商标的培育推荐工作。今年规划推荐知名商标不少于3件以上。各工商所要与当地党委政府共同打造商标品牌,根据辖区企业商标市场知名度建立规划培育目标,上报推荐培育知名商标1件以上。

三、强化商标品牌运用

(一)坚持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为推手,着力打造农产品品牌

实施地理标志商标富农工程,加快特色农业产业化步伐,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商标战略,促进我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依托“一村一品”,推动“一品一标”活动,根据辖区内产业发展实际情况,挖掘涉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做到“既有量的扩张、又有质的提升”。加大对已注册地理标志商标运用、管理和保护的指导力度,引导农业生产者、经营者运用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增产增收,促进我县特色农业经济持续发展。

(二)积极参与“一个平台”建设

积极参加省局“**商标管理分析平台”,加强源头基础数据整理,为科学开展商标发展统计分析上报提供准确统计数据,实现省、市、县三级数据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便于实时掌握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情况,提高商标行政指导服务水平、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效能。

(三)为企业服务拓宽“一个渠道”

要继续按照《**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开展商标权入股、商标权质押融资,与当地商业银行加强沟通协调,主动服务企业在新常态下出现的资金难题,组织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推动和指导中小企业运用商标质押贷款,鼓励和支持企业发挥商标品牌价值。

(四)认真组织企业开展“三大活动”

要继续支持市场拓展“三大活动”(即: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协助组织企业参加“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市场拓展“三大活动”,组织企业参加20xx年“川货全国行·海口站”活动。

四、加大商标品牌宣传。

(一)4月份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组织商标法宣传活动,增强企业商标法制意识。

(二)积极配合省政府“川货全国行”等活动,展示**商标、销售**产品,提升**品牌价值。

(三)指导企业与新闻媒体合作,突出地理标志商标及农产品涉农商标,宣传品牌农业和企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五、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

(一)完成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任务

根据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以及**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巩固深化“双打”成果,加大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扎实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xx”——“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严厉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

(二)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查处重要商品、品牌商品的商标侵权案件

以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为重点,围绕食品、农资、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等行业,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查办一批重大商标侵权案件。

(三)做好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信息的依法公开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加快推进建设商标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支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公开平台建设,做好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信息的依法公开工作。

六、强化商标管理基础工作,加强商标监管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和完善商标数据库。各工商所要分类建立各种商标管理档案,及时掌握和了解辖区商标申请注册情况以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商标专用权保护等相关信息,强化商标服务。

二是全面施行商标许可使用备案管理制,提升商标管理水平。

三是切实加强商标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着重提高基层商标工作人员的商标监管能力,商标工作人员要立足工作岗位,认真学习商标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水平。

四是按时填报各类商标报表和商标典型案例及信息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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