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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浅谈中国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困境及对策。

为了我们的工作能够高效率的完成,写下一阶段计划了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了。不要把不喜欢的事情往后拖把喜欢的先做了,这样会降低自己的效率。可是真正拟定工作计划时却找不到思路?经过收集,小编整理了浅谈中国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困境及对策,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浅谈中国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困境及对策

浅谈中国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困境及对策
1困境
1.130年国策,成效显著,困境渐显建国之初,在“英雄母亲”、“人多力量大”等观念的灌输下,大陆年均人口增长率一路飙升,甚至曾达到罕见的2.5%,8年内增长1亿人。1971年,面临巨大的人口压力,中央开始正式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提出了“晚、稀、少”的具体政策,1980年,面对接近10亿的人口数量,中央发布了著名的“9.25公开信”,正式提出“每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独生子女”政策,1984年,被称为“7号文件”的《中共中央批转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一度尝试进行政策微调,适度放开了二胎及多胎的生育条件。然而1990年人口普查大陆11亿人口的数字震惊了高层,1991年中央发布“9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要求全国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实施严厉的“一票否决制”。由此,大陆再度确立了刚性的生育政策,具体实施多依赖行政力量对违反计划生育者进行处罚。
严格的生育政策显示出了巨大的成效,有统计称,“1971-1998年间,由于实行计划生育,全国少生了3.38亿人,为家庭以及国家节省了74000亿元抚养费。”但是对人口数量30年的人为干预,使一系列社会问题凸显出来。“一胎制”在实际操作中的困难,加上某些地方上的政策执行不当,导致超生游击队、暴力执法、人员死伤、上访、倾家荡产……不仅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痛苦,也令当地干群关系、党群关系趋于紧张甚至对立。在有些地区,下乡的计生干部甚至需要警力配合,否则根本无法进村或出来。针对强制进行的经济处罚,一些超生妇女本身就经济困难,再对她们进行经济处罚,她们的处境就更糟,母婴得不到良好的营养。另一方面,人口政策从松到紧的遽变,( )无可避免地带来一场随时间推移越来越严重的困境:性别比例失调,老龄化社会的抚养压力,国民经济发展后劲堪忧……而这一困境将覆盖城乡所有人群。
1.24000万光棍是谁惹的祸据官方最新透露的信息称,大陆现在男女出生性别比高达117:100,即每出生100个女孩的同时会有117个男孩出生,在海南省,这个数字甚至达到135:100。而根据人口发展的规律,要保持人口的性别平衡,这个比例应该在105:100左右。过高的出生性别比意味着在2020年,大陆将会有4000万男性找不到配偶,成为“光棍”。
男性比例过高,除了会造成婚姻压力外,还会加剧性犯罪、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等现象的出现,并加大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有观点认为,这一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大陆执行了计划生育政策,特别是“独生子女”政策。对此,国家人口计生委高官纷纷在公开场合进行辩驳,认为这一现象与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的关系,但没有必然的联系”。他们以韩国尽管没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但是人口出生性别比也曾达到过116:100为证,说明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儒文化国家重男轻女、姓氏沿袭的文化传统。“但是在过去,老百姓生男孩的愿望可以通过多生来实现,”大陆某学者指出,“实行计划生育,特别是独生子女政策后,他们会更多的选择通过流引产,只生一个男孩。韩国虽然也出现过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现象,但是那是人们主观选择的结果,我们这里面政策的客观因素更多一些。”
1.3从人多力量大到老龄化问题严重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使新出生的人口和老龄人口比例都很低,整个社会的抚养负担降低,且劳动力供给充足,这就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非常有力的机会。但是,第五次人口普查数字显示,中国65岁以上人口达到8811万,占总人口的6.96%。依照人口年龄结构的标准中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国家行列。陈友军说,这是我们厉行了30多年计划生育政策的回报,但是当今天庞大的青壮劳动力进入老年后,就会变成巨大的压力。据劳动保障部的一份统计资料显示,大陆几近3/4的劳动者没有养老金,在农村,公共养老金制度覆盖的比例仅为11%,多数人完全依靠沿袭了几千年的家庭赡养方式,几乎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
2中国人口战略走势
显然,仅仅对生育政策进行调整,无力帮助中国走出现有困境。3月,原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求从人口战略高度综合研究人口问题。人口生产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人生出来,就不能回去,所以政策的修改,要慎之又慎。但是,肯定可以确定的是,计划生育工作的工作方式是一定要改革的。在计生委任政策法规司司长的于学军的预想中,计生工作方式有四个阶段:以处罚为主;奖罚并重;以奖励为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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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不罚。于说,最终的目标是人口问题变成个人行为,政府不干涉,就像现在的发达国家一样。
3对策
人口控制的基本矛盾,用一句话来说,就是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的矛盾。因为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对人口数量的增长要求不一致,于是才制定生育政策限制群众的生育意愿,从而形成了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的矛盾。我们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扭转失误,使今后的人口控制走上科学的道路。
3.1提高育龄群众素质,降低人口风险。素质教育,从娃娃抓起。“多子多福,子多势重”的思想积疾难医,仅靠一代人、二代人难以转变,所以我们要从青少年抓起,让他们从小就接受先进的思想教育,耳闻目染计划生育对自身和社会的作用,抛弃父辈们落后的生育观。从而逐步实现群众对自身生活行为的自觉控制。同时,我们要建立健全保障机制,降低人口生育风险和非生育风险。如随着“生命周期”的展开,我国最早一批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新生代”已步入成家立业的阶段,同时他们的父母也开始步入老年。独生子女家庭,双女家庭的风险问题及后顾之忧以及其他计生家庭的养老保障问题。如不解决好这些问题,那么实行计划生育的先行群体就可能成为农村中一个不断扩大的困难群体和新的不稳定因素。
3.2抓好队伍建设,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首先要抓好三项落实。一是要抓好计生网络的落实;二是要抓好日常计生工作的落实,重点抓好宣传教育,知情选择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三是要抓好工资报酬的落实,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3.3发挥部门作用,实现资源共享。计生、公安、卫生、民政、劳动等部门各司其职又互有关联,如能实现五者联网,互通信息,整合人口资源,共同建立统一的,各部门共享的全市人口资源信息库,那么就能及时发现育龄人群的流动情况,婚育信息,及时识破个别无诚信人员的瞒骗,避免结婚、出生的漏报,从而更好地为育龄群众服务。
3.4针对流动人口,出台地方性法规,尤其对中止计划外怀孕要有具体、实用、有力度、可操作性强的条款。
国家计生委主任张维庆曾指出,50多年来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史,是一部曲折、悲壮、辉煌的历史。中国人口众多,对社会经济以及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这是今天人们的共识。而中国人口的巨大增长,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新的世纪,当我们已经进入低生育水平国家的行列,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候,回顾历史,总结经验,要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事业的深入开展,就必须立足实际,正视现状,找准症结,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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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


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

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已经实施了多年,这是根据我国的人口现状制定的人口战略政策。近年来,通过全体计生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国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得到有效控制,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推行优质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阶段。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部分干部群众的生育观念和计生意识有所淡化,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值得认真分析和研究。
一、存在的问题
1、低生育水平反弹。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一直将控制生育数量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近几年来,由于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孩抚养成本的降低,长效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政策的实施,导致原本只要一个小孩的,现在又想生育第二个,出现二孩生育积压,二孩出生人数占出生总人数的近40%,这是导致低生育水平反弹的重要因素;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现在正处于又一轮生育高峰期,上世纪70-80年代出生的人,现在正是生育期。
2、计划生育工作模式转型过快。计划生育是国策,工作重点在农村,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工作,现在的计划生育工作已由过去的以行政管理为主的工作模式走向了依法行政、村民自治、优质服务的管理模式,工作主体和工作对象均没有变,仍然是计生干部和人民群众。无论是干部还是群众,他们对新事物的接受和推进都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这也就是当前部分人认为计划生育政策放宽了,可以不管了的原因。
3、队伍建设不稳定。计划生育工作面广,内容杂,且重点在农村,没有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是不行的。当前计划生育工作者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什么事都要计生专干来做;同时,计生干部待遇低,与从事其他工作的同志相比做的工作多,待遇却很少,明显不公平;再者就是计生工作缺少激励机制,作为“一票否决”工作奖励不多,处罚倒不少,片面的处罚只能导致计生工作无人愿做,就是迫于组织压力做了,也是完成任务的态度,没有任何工作积极性。以上三个方面的原因导致计生队伍时常处于变动之中,不便工作推进。
4、计生工作手段弱化。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不再是过去的一律用强制手段控制生育数量,而是为对象提供优质服务,依法行政。乡镇的执法主体资格被取消,对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只能一律采用政策解释,做思想工作。面对部分逃避、抵制计划生育工作的对象,就束手无策,这些人以一带十,从而造成整个计划生育工作的被动。
5、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要稳定低生育水平,流动人口既是难点,又是重点,其表现有二。一是未婚青年管理难,近年来,打工经济热俏城乡,80%的青年下学后便外出务工,在其间,很可能组织了“家庭”,等他们回来时,已有一个甚至几个小孩了,加之这些流出人员流动性太强,居无定所,其户籍地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二是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处理难。由于流动人口活动区域广,调查取证和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本地找不到人,取不到证;到外地,又不知道其地址,且成本太大,取证仍然难,往往是花了人力、物力、财力,可工作效果并不理想。
6、政策执行难度大。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恩施州计划生育条例》均得到了全面贯彻与落实,但在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部分政策执行起来难度太大。比如:“一方有两个小孩离婚,另一方为初婚,不能再生育”的政策,在当前,特别是我们农村,无能是从情理上讲,还是从农村风俗上讲,从夫妻双方老年生活上讲均存在明显不合适宜,其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再比如:《恩施州计生条例》第条规定,“对应参加‘三查’而没有参加的,执行200元罚款”。这一规定看似是对计生工作的一大促进政策。但却与实际不符,没有可操作性。一是由于流动人口等多方面的因素导致‘三查’率不可能达到100%,且未参加对象面广人多,法不责众;二是征收主体是县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执行起来极不方便,这也是该政策出台这么多年了,没能真正执行一例的原因。
7、计划生育工作软件业务太多太杂。几十年来,“天下第一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全体计生人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巨大成就。现如今,繁杂的软件业务占去了计生人员一半甚至更多的精力。出生一个小孩,帐、表、卡、册、单等一大堆,这对本来素质就不是很高的村干部来说要求就很高了,影响了工作积极性,阻碍了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8、部门配合协调差。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能完成的,它必须由各部门的密切配合,相互协调来完成。比如说:公安部门只凭出生证明就给小孩上户,不管是否是违法生育,这就助长了违法生育的气焰。因为违法生育者最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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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小孩户口问题,这一问题落实了,他就万事大吉。再比如:在医院也要凭证生育,凭生育证开具出生证明。但许多医疗机构没有执行这些政策,只要你生了就开出生证明,更有甚者没有在医疗机构出生,我们的卫生工作人员只要有关系就不按上级要求操作,甚至出具假证明。这些问题的出现,也间接支持了农村计划外生育。
二、措施与对策
1、继续加大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
搞好宣传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先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利于工作的推进。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相关人口与计生法规的实施,新的计生政策不断出现,群众对这些新的政策、法规不是很了解,断章取义,从而导致我们的计划生育工作进展不顺,出现许多新的难题。因此,我们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种活动,广泛宣传相关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了解把握政策,自觉遵守政策。
2、考核不宜过细,软件要精减规范。
目前,一年内两次大型检查,内容过多过细。有的工作看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十分困难,由于有严格的考核指标要求,没办法,就只得在软件业务上做表面文章。加之业务多而杂,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真正从事重点工作的时间太少。
3、加大计划生育执法力度。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实施几年了,计生主管部门一定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生育者严肃处理,做到以一儆百,减轻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压力。
4、以人为本,村民自治,调整规范生育政策。
在广泛开展计生政策、新型婚育文化宣传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村民自治,发挥群众的参与意识,使群众对计生工作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由“治民”走向“民治”。结合当地农村的生活实际,对个别计生限制性政策做适当调整。比如前面所列组合家庭之例,能否根据实际情况让其再生育一个子女,这对社会并无大害,反而有利于社会,可以减轻社会负担。
5、加强计生队伍建设。
根据当前计生队伍老化、待遇低、思想不稳定的现状,切实加以解决。一是对当前计生队伍特别是村级专干队伍进行调整,充实一批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年轻计生专干队伍;二是减轻计生专干工作压力,将计生专干兼职的其他工作尽量减少,使其有时间、有精力从事计生工作;三是提高待遇,从事计生工作的干部相对其他同志来说,工作量大、责任重,在通常的待遇基础上增加一定的补贴,让其劳有所获,稳定军心;四是尽量减少政治压力,让其放心大胆工作,而不是提心掉胆工作。按各级要求,我们的计生干部是计生政策的执行者,计生工作业务指导者和操作者,计生工作是大家的事,但在现实工作中,我们的计生干部却成了所有计生工作的承包人,所有计生责任的承担者,真正的责任人是工作可以不管,责任可以不担。
6、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流动人口的队伍越来越庞大,计生工作难度也随之增大,要真正做好这项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对流入人口的计生问题不能一赶了之,而是要就地解决,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以考核流入地为准;二是严格证件管理,对流动人口一律要求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入地加大验证力度,对未办证的,实行限期办证,否则用人单位不得录用;三是对流入重点对象实行“季查”制度,不按要求参加的,对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处罚。
7、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为更好地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奖励扶助政策。比如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机制,独生子女保健费等,但由于全国人口众多,国家财力有限,目前还不可能全面覆盖落实,所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一些符合本地实际的优惠政策,让这些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更多的得到好处,从而影响和带动一部分家庭,使他们也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8、加强部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
计划生育工作不是哪一人哪一个部门能够单独完成的,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努力。一是公安部门在小孩在户时,要求在出具医学出生证明的同时出具结婚证、生育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合法有效证明,再给予上户;二是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对擅自为育龄妇女实施解除节育措施手术的,坚决予以打击;三是医疗机构严格坚持凭证检查和凭证生育制度,并及时通报同级计生主管部门,否则,追究医疗机构及当事医生的责任。

“人口与计划生育计划”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教育,转变群众婚育观念

大力营造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氛围,采取刷新国策门、国策碑、制作广告牌、宣传栏、在公路沿线和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居民点墙壁刷写新的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张掖日报》等新闻媒体、镇村婚育学校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广泛深入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一是结合镇村计生专干每月入户访视及育妇环孕检,开展面对面宣传。二是利用逢五赶集、世界人口日等有利时机,适时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三是以人口学校为阵地,采取集中办班培训的方式,对村计划生育管理员、社自管小组长及育妇进行集中培训,计划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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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月集中办班4次,提高计生干部工作能力和重点对象的政策知晓率。四是刷新宣传标语,在公路沿线和人群聚集地刷写新的宣传标语,力争全年刷写新标语200条。

二、完善基础建设,夯实计生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阵地建设。按照村村建成一个生育文明综合活动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村级阵地建设,今年计划新建大寨、宣威两个规范化的村工作室。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用,对作用发挥不好的协会抓好组织整建,对原有的会员进行一次梳理,活跃协会组织,增强协会凝聚力。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调整完善村级计生领导小组及协会组织,加强村级计生管理员队伍建设,配好配强社自管小组长,进一步落实职责、报酬,完善宣传、服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强计生办内部行风、队伍、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加强日常管理,提高干部素质,严格考核制度,逐步建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对微机操作的培训,突出提高信息员的综合素质,坚持以应用促发展的原则,以实现工作手段现代化为目标,加强完善WIS系统基础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上报、变更、反馈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口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

三、强化工作措施,提高计生工作水平

以整顿和规范生育、节育秩序为核心,确保低生育水平稳定。一是狠抓政策外生育,加大早婚早育和计划外生育的清理打击力度;二是建立健全符合再生育对象干部承包责任制,继续采取盯紧看牢包死责任措施,加强孕情跟踪和服务工作,严把性别比选择关,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三是狠抓四项手术及时到位。做到有一例做一例,一例不漏;四是加大计生案件查处力度。对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非法引流产、非法接生、非法取环、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物等违法案件,实行有奖举报,一查到底。

四、突出工作重点,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一是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根据《关于专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彻底扭转我区计划生育工作被动局面的意见》、《张掖地区遏止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地暂行办法》等文件,采取盯紧看牢包死责任措施,分片承包,定期上门、定点接生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对重点生育对象进行全程跟踪服务,严格控制人流引产现象的发生,严厉打击利用B超等现代医学手段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违法行为。二是开展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作管理、信息交换、信函协查、重点对象待查、通讯联系、服务证明回寄等一系制度,及时建立流动人口动态档案,强化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三是加强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重点的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张掖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文书汇编》,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严格按照法规办事,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依法管理。同时,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水平。

五、落实优惠政策,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全面落实奖励扶助、二女结扎户养老储蓄、关爱女孩两免一补、特殊困难家庭救助等计生奖扶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改变婚育观念,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提供优质服务

着眼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满足育龄群众需求、提高群众满意程度为目标,以技术服务为重点,开展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化服务,努力提高群众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率、及时率、有效率,使计生服务所向着环境优雅、技术优良、服务优良、群众满意的目标发展,切实为生育对象和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继续开展生育文明示范村创建活动,继续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和生育文明进新村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范文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已经实施了多年,这是根据我国的人口现状制定的人口战略政策。近年来,通过全体计生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国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得到有效控制,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推行优质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阶段。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部分干部群众的生育观念和计生意识有所淡化,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值得认真分析和研究。

一、存在的问题

1、低生育水平反弹。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一直将控制生育数量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近几年来,由于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孩抚养成本的降低,长效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政策的实施,导致原本只要一个小孩的,现在又想生育第二个,出现二孩生育积压,二孩出生人数占出生总人数的近40%,这是导致低生育水平反弹的重要因素;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现在正处于又一轮生育高峰期,上世纪70-80年代出生的人,现在正是生育期。

2、计划生育工作模式转型过快。计划生育是国策,工作重点在农村,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工作,现在的计划生育工作已由过去的以行政管理为主的工作模式走向了依法行政、村民自治、优质服务的管理模式,工作主体和工作对

对象均没有变,仍然是计生干部和人民群众。无论是干部还是群众,他们对新事物的接受和推进都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这也就是当前部分人认为计划生育政策放宽了,可以不管了的原因。

3、队伍建设不稳定。计划生育工作面广,内容杂,且重点在农村,没有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是不行的。当前计划生育工作者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什么事都要计生专干来做;同时,计生干部待遇低,与从事其他工作的同志相比做的工作多,待遇却很少,明显不公平;再者就是计生工作缺少激励机制,作为“一票否决”工作奖励不多,处罚倒不少,片面的处罚只能导致计生工作无人愿做,就是迫于组织压力做了,也是完成任务的态度,没有任何工作积极性。以上三个方面的原因导致计生队伍时常处于变动之中,不便工作推进。

4、计生工作手段弱化。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不再是过去的一律用强制手段控制生育数量,而是为对象提供优质服务,依法行政。乡镇的执法主体资格被取消,对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只能一律采用政策解释,做思想工作。面对部分逃避、抵制计划生育工作的对象,就束手无策,这些人以一带十,从而造成整个计划生育工作的被动。

5、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要稳定低生育水平,流动人口既是

难点,又是重点,其表现有二。一是未婚青年管理难,近年来,打工经济热俏城乡,80%的青年下学后便外出务工,在其间,很可能组织了“家庭”,等他们回来时,已有一个甚至几个小孩了,加之这些流出人员流动性太强,居无定所,其户籍地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二是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处理难。由于流动人口活动区域广,调查取证和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本地找不到人,取不到证;到外地,又不知道其地址,且成本太大,取证仍然难,往往是花了人力、物力、财力,可工作效果并不理想。

6、政策执行难度大。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恩施州计划生育条例》均得到了全面贯彻与落实,但在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部分政策执行起来难度太大。比如:“一方有两个小孩离婚,另一方为初婚,不能再生育”的政策,在当前,特别是我们农村,无能是从情理上讲,还是从农村风俗上讲,从夫妻双方老年生活上讲均存在明显不合适宜,其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再比如:《恩施州计生条例》第 条规定,“对应参加‘三查’而没有参加的,执行200元罚款”。这一规定看似是对计生工作的一大促进政策。但却与实际不符,没有可操作性。一是由于流动人口等多方面的因素导致‘三查’率不可能达到100%,且未参加对象

面广人多,法不责众;二是征收主体是县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执行起来极不方便,这也是该政策出台这么多年了,没能真正执行一例的原因。

7、计划生育工作软件业务太多太杂。几十年来,“天下第一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全体计生人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巨大成就。现如今,繁杂的软件业务占去了计生人员一半甚至更多的精力。出生一个小孩,帐、表、卡、册、单等一大堆,这对本来素质就不是很高的村干部来说要求就很高了,影响了工作积极性,阻碍了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8、部门配合协调差。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能完成的,它必须由各部门的密切配合,相互协调来完成。比如说:公安部门只凭出生证明就给小孩上户,不管是否是违法生育,这就助长了违法生育的气焰。因为违法生育者最担心的就是小孩户口问题,这一问题落实了,他就万事大吉。再比如:在医院也要凭证生育,凭生育证开具出生证明。但许多医疗机构没有执行这些政策,只要你生了就开出生证明,更有甚者没有在医疗机构出生,我们的卫生工作人员只要有关系就不按上级要求操作,甚至出具假证明。这些问题的出现,也间接支持了农村计划外生育。

二、措施与对策

1、继续加大计划生育政

策的宣传力度。

搞好宣传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先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利于工作的推进。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相关人口与计生法规的实施,新的计生政策不断出现,群众对这些新的政策、法规不是很了解,断章取义,从而导致我们的计划生育工作进展不顺,出现许多新的难题。因此,我们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种活动,广泛宣传相关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了解把握政策,自觉遵守政策。

2、考核不宜过细,软件要精减规范。

目前,一年内两次大型检查,内容过多过细。有的工作看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十分困难,由于有严格的考核指标要求,没办法,就只得在软件业务上做表面文章。加之业务多而杂,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真正从事重点工作的时间太少。

3、加大计划生育执法力度。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实施几年了,计生主管部门一定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生育者严肃处理,做到以一儆百,减轻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压力。

4、以人为本,村民自治,调整规范生育政策。

在广泛开展计生政策、新型婚育文化宣传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村民自治,发挥群众的参与意识,使群众对计生工作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由“治

民”走向“民治”。结合当地农村的生活实际,对个别计生限制性政策做适当调整。比如前面所列组合家庭之例,能否根据实际情况让其再生育一个子女,这对社会并无大害,反而有利于社会,可以减轻社会负担。

5、加强计生队伍建设。

根据当前计生队伍老化、待遇低、思想不稳定的现状,切实加以解决。一是对当前计生队伍特别是村级专干队伍进行调整,充实一批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年轻计生专干队伍;二是减轻计生专干工作压力,将计生专干兼职的其他工作尽量减少,使其有时间、有精力从事计生工作;三是提高待遇,从事计生工作的干部相对其他同志来说,工作量大、责任重,在通常的待遇基础上增加一定的补贴,让其劳有所获,稳定军心;四是尽量减少政治压力,让其放心大胆工作,而不是提心掉胆工作。按各级要求,我们的计生干部是计生政策的执行者,计生工作业务指导者和操作者,计生工作是大家的事,但在现实工作中,我们的计生干部却成了所有计生工作的承包人,所有计生责任的承担者,真正的责任人是工作可以不管,责任可以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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