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工作计划 >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导航 >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工作的统筹安排,撰写工作计划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工作计划要做到细致、深入。怎么才能让工作计划写的更加的符合逻辑?或许你需要"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这样的内容,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一、整治目标

督促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及时治理事故隐患,通过整治提升一批、整顿一批、关闭一批问题企业,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含生产、经营、运输环节的罐区、库场、堆场等),重点是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场所,甲类、乙类易燃液体及液化气体的储存场所,尤其是单独储存经营油品或化工品的罐区。

三、整治内容

(一)储存场所未取得合法规划手续、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满足安全要求的。

(二)未经过正规设计,存在违法建设和经营、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的。

(三)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不落实,未制定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

(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未依法依规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对本岗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不清楚、不掌握的。

(五)未对重大危险源定期辨识、评估及备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未建立安全监测监控体系或体系不稳定不可靠,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管控不到位的。

(六)安全仪表系统设计、安装、调试、操作、维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及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液位、温度、压力等重要运行参数监控系统运行管理不到位;油罐液位超低、超高报警和自动联锁设置及运行不完好;有毒物料储罐、低温储罐、压力球罐进出物料管道和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未设置紧急切断设施;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的配置和运行不完好;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报警时,岗位人员未及时到现场确认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等安全仪表系统管理不规范的。

(七)违反爆炸品(《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xx〉中规定的1.1项、1.2项)的规定,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存在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野蛮装卸等现象的。

(八)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违反有关国家标准要求,未建立并严格落实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罐区未配置避雷、防静电设施并定期检修、检测;储罐切水、倒罐、装卸过程中,未安排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看护;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管线超流速操作;在储罐或与储罐连接的管道内违规添加强氧化剂、易聚合、强腐蚀等可能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物质;库房内违反规定混存、混放;泄漏物料不及时处置,现场有“跑、冒、滴、漏”等现象的。

(九)未审核承包商的资质和安全生产业绩,未对承包商实施入厂前安全教育,未对承包商作业过程进行现场监督、过程监控,未有效防控作业安全风险等承包商管理不到位的。

(十)未制定符合实际需求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应急预案未与地方政府有效衔接,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不到位的。

(十一)未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等同行业事故教训,未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排查治理隐患不全面、不彻底的。

四、工作分工

安全监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分工负责。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将专项整治中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职责的事项通报给同级的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及时将有关事项通报同级的相关管理部门。

五、进度安排

(一)安全风险隐患摸底及企业自查自改阶段(xx年x月至x月)

各地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动员部署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摸清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底数,建立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及其安全风险的分布档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安委会,安委会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成员单位。

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要结合《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x安〔xx〕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内容作为重点,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台账并及时整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定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立即停产。

(二)政府部门检查督导阶段(x年x月至x月)

市、县级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专业力量将专项整治与执法检查、专项督查紧密结合,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抽查督查督导,督促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将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本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根据专项整治开展情况,适时联合组织暗访暗查督导,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x年x月)

各地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经验并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安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市安全监管局将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深入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按规定上报总结报告。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与落实《通知》紧密结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细化任务,有序推进,务求实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有关企业要将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自查自改情况于xx年x月x日前分别报送市、县级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每月5日前将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分别报送市、县级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

(三)各地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和汇总,将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统计表于xx年x月x日前分别报送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每月x日前向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报送执法检查处罚情况明细表及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并于xx年x月x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市安全监管局联系人及电话:x;传真:x;电子邮箱:xx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及电话:xx。

(四)各地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收集、分析、报告专项整治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抄送其他有关部门;市安全监管局将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监管工作。

fwR816.COM小编品读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局将组织开展四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一、检查范围和时间:
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
检查时间为3月、5月、10月、12月。
二、检查重点: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和落实情况;
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非法生产经营企业打击取缔情况;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
四、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的监控、整改及台帐、档案管理情况;
五、是否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
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和演练,及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措施落实情况;
七、成品油加油站外部安全距离和内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加油工是否持证上岗,并在有效期内;
八、涉及剧毒化学品和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现自动化控制、中央控制和自动连锁控制的情况,以及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监控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九、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记录情况,以及防盗、防丢失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法:
(一)企业全面自查。企业要组织内部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进行自查,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地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和阶段检查总结。
(二)县区局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抽查,市局组织执法督查。督查将聘请有关专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在认真督促企业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各县区局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要将专家技术性检查指导和安监部门监督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安全监管效果。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紧紧抓住本地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共性问题的隐患,要研究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对重大隐患的治理要制定方案、落实资金、明确责任人、规定期限,确保重大隐患及时得到治理。
(三)认真检查,确保成效。市局全年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检查四次,对成品油加油站全年检查抽查率要达到10%(16座)工业气体经营单位要检查1次(12家),油漆农药经营门店抽查率2%(20户),使用企业全部检查1次,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检查两次。各县区安全监管局要针对本地实际,制定执法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和频次,并将检查阶段总结及时报市局监管科。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
1.深化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化品领域各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建立“打非”工作长效机制,重点查处未批先建、重大变更不履行“三同时”手续等非法违法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深入开展“治违”工作,重点治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工作纪律的“三违”现象。
2.《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总局令第57号)将于**年**月1日起施行,**省安监局即将出台《**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细则》,根据《办法》和《细则》的有关要求,达到《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发放要求的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对企业进行管理和领证,对不纳入发证范围的企业,也应该参照《办法》和《细则》的要求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对于使用危险化学品数量较大的其他行业的企业,我局将进一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从安全评价开始,努力规范企业生产现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3.根据嘉兴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市今年将承担危旧桥梁、内河航道改造和小化工整治两项事故防范体系建设的任务,其中小化工整治将由我局牵头实施,目前已经拟定了《**年**市小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方案》。至**年12月底,全市小化工行业现状基本摸清,涉及化工方面的国家、省及地方明令规定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基本完成,一批落后设备在升级换代方面实现新的突破,一批低效行业效能得到显著提升,全市小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得到规范提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建立小化工规范管理长效机制,行业准入标准逐步完善,产业结构水平明显提升。
4.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和基层基础建设年要求,我市两处化工企业集聚区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监管力量和素质适应日常监管工作的要求。落实化工企业集聚区定期开展区域性安全风险评价和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目前我市两处化工企业集聚区正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开展风险评价和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各地区及各有关企业要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5.按照《嘉兴市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嘉安监危化〔**〕145号)的有关要求,完成**年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重点开展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排查,各有关企业要聘请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在役危化品生产储存进行设计诊断,出具《诊断报告》,企业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内容,及时完成设计缺陷的治理工作,并上报我局备案。
6.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和《嘉兴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管理办法》要求,督促企业完善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自查自纠自报、监管部门督查督办督导的管理机制。推行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逐月逐级向安监部门报告制度,建立四级(企业、乡镇、县区、地市)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专用邮箱,对隐患排查、治理、销号进行动态管理,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7.严把危化品建设项目落户准入关,杜绝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聚合、氧化等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和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在非化工集聚区建设。对新落户项目重点审查产业布局和选址区域规划符合性、周边环境适应性、工艺技术成熟可靠性等内容,严把审查关,同时积极为企业服务,高效完成“三同时”审查、取证等相关工作。
8.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安全标准化创建,应急处置、诚信体系建设,从业人员岗位条件落实,企业负责人履职情况考核等相关工作也是**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内容,各辖区及各有关企业要认真学习《**年嘉兴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要点》的有关内容,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面
1.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完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体制机制,切实落实镇、街道及村委会的“打非”责任,把“打非”工作落到实处。
2.进一步规范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的布点规划。按照“保障安全、方便群众、诚信设店、总量控制”的原则,科学构建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络,建立安全、规范、有序的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条件。
3.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批发企业烟花爆竹仓库迁建的“三同时”审查及服务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在项目设立、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完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烟花爆竹仓库在迁建之后安全条件有明显的提升。同时加大对超量存放、超规格经营烟花爆竹产品处置力度,有效降低安全风险。

危险化学品监管处年度工作计划


危险化学品监管处年度工作计划

20xx年,我们将以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主线,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战略,以危险化学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为重点,强化日常安全监管,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即将颁布的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配套规章、标准

1、组织学习《指导意见》和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标准,促使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高度重视危化品安全工作。

2、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新修订有关法规的实施意见,特别要总结我省实施使用许可试点的做法,形成制度,强化危险化学品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监管。

3、督促各地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即将颁布的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配套规章、标准。

4、研究制定化工、医药行业及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

(二)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提高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业务能力。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调整幅度大,很多监管人员不是化工专业毕业,也未从事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安全监管工作受到制约,提高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业务能力迫在眉睫。明年,我们将督促各地结合辖区内危化品企业特点,切实抓好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的培训,同时组织化工专家、执法专家深入现场,采取集中指导、现场示范的方式,对各市州安监局、重点县市区安监局危化品安监人员进行培训。

2、加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物品动态监管力度。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物品管理,及时掌握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物品的品种、储量等动态数据,并制定重大危险源危险物品等强制性管理制度,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

3、加强危险化学品专家队伍建设。注重吸收有实践经验、理论水平高、年富力强的专家进入危险化学品专家库,在危化品领域按行业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发挥专家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指导作用。

(三)加大计划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1、认真总结20xx年计划执法工作,协助执法总队编制好20xx年度危险化学品执法计划,确保计划执法有重点、有针对性、有效果。

2、立案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问题突出、屡教不改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维护安监执法的权威。

3、督促市、县安监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执法计划,并认真落实,确保省、市、县三级危化品的执法检查全覆盖。

4、督促各级安监部门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安全隐患台帐,并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采取有效措施,监督企业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争在操作岗位第一时间消除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6、挂牌督办一批具有社会影响的重大安全隐患,并进一步跟踪落实以往挂牌督办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确保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四)推动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

1、提请省政府尽快出台《湖南省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方案》,争取领导支持成立湖南省人民政府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协调小组。

2、做好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协调、管理调度工作,及时汇报、通报相关情况。

3、推动市州政府加大防治力度,建立联系点制度,选择重点城市作为省直单位联系点。

(五)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

1、在合成氨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力争一年内全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实现危险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控制。

2、对液氯生产、储存、使用装置设施泄漏点开展专项整治,推广株洲化工集团液氯处置经验,全面提升氯碱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3、继续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

4、推广岳阳壳牌、湖南宜化的压力容器、管道检测检验做法,会同质监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专项治理。

5、开展应急救援设施设备配备、使用和演练情况专项检查。

(六)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行为

1、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积极处理前设立企业未办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遗留问题。

2、加大对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的查处力度,并会同工商部门查处从非法生产经营企业购置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

3、始终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

(七)全面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

1、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危险化学品监管处年度工作计划第2页

的要求,利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检查评比、支持政策等综合措施,扎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完善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办法。

2、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咨询、考评机构建设并严格监管,明确咨询、考评机构条件和责任,督促其真真正正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公平、公正开展安全标准化考评,坚决不走过场、不搞形式,让安全标准化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开展。

(八)严格标准,做好安全许可工作

1、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安全许可,提高准入门槛,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许可证照预报、处置制度,对即将到期的企业进行集中公告,督促其及时换证,对逾期未换证的,要依法处罚。

3、在试生产备案中,加强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管理。

(九)扎实抓好日常监管工作

1、继续推进危险化工工艺的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在限定时期内未完成改造工程验收的企业,采取停产措施。

2、加强注销企业跟踪监管工作,防止死灰复燃、无证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

3、加强对化工医药企业的安全监管,切实履行安监部门的职责。

4、加强危化品设计安全评价中介机构的监管,提高安全中介服务质量。

5、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危险化学品登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十)加强处室建设

1、加强学习。与时具进、加强政治理论和危险化学品业务学习,提高监管工作能力和素质。

2、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修养,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执法“五项规定”。

3、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开拓创新、勤奋努力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省、市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认真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建立健全监管台账

1、认真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2、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进一步加大危化品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3、建立健全全县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台账,做到资料全、底数清。

4、进一步摸清全县危化品领域的重大危险源,并建立好台账。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1、重点抓好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工作。即:重点抓好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工作。

2、抓好化工企业、加油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力争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率达100%,引导有条件的危化品生产企业积极申报二级标准化。同时,引导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

3、组织开展法定节假日、季节变化、特殊气候、重要活动等重点时段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法定节假日、季节变化、特殊气候、重要活动等重点时段)

4、不定期地对重点危化企业按照“四不两直”的方法开展明察暗访工作。

5、抓好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6、按照“简政放权、便民高效”的行政许可原则,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

三、全面抓好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和计划执法

1、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2、对**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等重点监管化工企业和30多家加油站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全年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对全县危化品经营企业(油漆)按抽查方式进行监管。

3、做好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做好化学品储罐区监测监控系统改造工作,尤其是高低位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的改造,力争全年改造率达到50%。

4、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坚持预防为主,开展以控制事故为目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安全生产专家检查,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化危化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构建危化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主要目标

不突破全市危化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减少一般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实现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切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一)切实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建立约谈制度

把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安监部门报告其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企业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督促企业定期总结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形成企业与安监互动的良性工作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等情形的,安监部门要按照《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试行)》(苏安监〔20xx〕15号)的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约谈,督促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约谈资料存入“一企一档”。通过实行安全生产定期报告和约谈两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二)继续深化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企业聘请专家检查制度

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适时应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统计上报。进一步落实化工生产企业聘请专家进行安全检查制度,检查频次不少于省安监局苏安监〔20xx〕63号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全面开展作业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安监部门对企业两项制度实施情况的督查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和专家检查制度发挥实效。各地可以探索在同行业或一定区域内企业间设立安全生产理事组等方式,开展理事组内企业间的互查、互助、互联,健全安全检查机制,建立企业自律、自治的自主管理模式。以预防事故为重点,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排查治理行动。

(三)完成高危工艺改造,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

按照20xx年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的要求,完成高危工艺生产装置和危险性较大储存设施的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督促企业对自动控制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规范管理。继续开展企业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和培训,规范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限期内要调整到位。以规范危险作业、外包作业和维修作业为抓手,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作业标准,加强对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环节以及维修作业、试开车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证制度,减少危险作业环节事故的发生。

(四)扎实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引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xx)的要求,规范企业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星级达标工作和“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自我完善。20xx年,涉及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和危险工艺生产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

(五)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新一轮申报,提升危化品企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xx),开展新一轮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备案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的规范,指导企业全面修订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6月底以前完成预案的备案工作,并逐步实施电子备案。完善企业重大危险源以及关键装置和重点区域的针对性应急处置措施,建立事故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和责任制。加强职工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教育,在重点作业岗位,推行岗位安全操作卡、岗位事故应急卡等简易安全提示卡,确保职工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方法,掌握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自救互救方法。

二、进一步深化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一)继续深入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9号)要求,在政府的领导下,在化治办的统一协调下,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新一轮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

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第2页

(二)继续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

以中小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集中区外的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尤其是安全距离、自动化控制水平等不符合要求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化工生产企业,能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要求调整的,必须限期整改;有条件搬迁的,督促落实搬迁计划,尽快实施搬迁;无法整改的,及时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实施关闭。严格执行省政府的规定,化工集中区外企业不得进行改变生产品种和扩大生产规模等的扩能改造,涉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须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三)继续加强化工集中区安全监管工作

督促化工集中区主管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集中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推进化工集中区专门消防站建设;逐步实行对化工集中区内企业实施集中监控,提高区域安全防范能力;开展化工集中区的区域性综合安全评估工作,提高区域安全可靠性。提请地方政府和化工集中区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化工企业分布特点,逐步建立化工事故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组建化工专门应急小分队,实现应急资源共享。

三、进一步规范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切实履行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一)规范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

结合近年来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规则,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做到公正透明。进一步改进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审查和发证程序,完善许可证发证审批运行系统,做好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等审查发证工作。提高行政服务窗口的办事效率,窗口随机测评满意率达到98%以上。

(二)从严把好危化品生产经营准入关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专项整治的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化工建设项目的准入规定,严格危化品建设项目各环节的安全审批,严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和不遵守规定程序;进一步严格生产经营单位许可条件,不符合领证条件的一律不予发证,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发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建设项目审批中有关部门的职责,理顺安监部门的安全审查事项,以及建设项目安全审批中的各环节。规范安监部门安全审查的内容和条件。

(三)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规范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的内容和频次,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及时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逾期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对未批先建项目、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一经发现,从严查处。严格许可证管理,定期公告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领证企业名单,及时办理逾期未换领许可证企业以及实施关闭、转产企业的许可证注销手续。

四、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一)规范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安监部门“一企一档”、“一源一档”、“一患一档”、“一证一档”和监管工作基本台帐、许可证管理台帐等基础资料,做到资料完整、账账相符,完善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月度统计报表制度,规范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日常监管工作。

(二)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的交流与合作

组织开展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学习和借鉴外地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益做法和经验;配合做好“环沪护城河”有关治理工作,为上海世博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提高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效率与效果

充分发挥危化品安全专家的专业技术特长,市、县两级安监部门组织安全生产专家检查的频次要有具体要求,在安全检查督查、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政策制定、行政许可审查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全面落实《扬州市安全生产专家工作制度》和省局的相关工作要求,加强专家队伍管理,建立监督退出机制,提高专家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基层危化品安监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工作交流、学习培训、专题研讨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监管业务学习和交流,提高监管水平,创新工作方法,确保监管实效。

欢迎阅读范文人网《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内容,我们还为您精心挑选了关于2024工作计划的优质专题,请访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