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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扶贫工作方案

乡镇加强土地增减挂钩工作方案。

按照领导的意愿,工作计划在我们工作中是不可避免的。将工作计划分成可执行的步骤,并且规定时限。你看到过哪些好的工作计划呢?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乡镇加强土地增减挂钩工作方案》,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乡镇加强土地增减挂钩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土地综合整治是在一定的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土地综合整治事关长远、牵动全局,只有拓宽视野,整体谋划,创新思路,统筹推进,才能实现“政府得土地、农民得实惠、城乡得发展”。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加强土地增减挂钩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后人的利民工程,是一项推进土地节约、土地集约利用、促进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提升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水平,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统筹运用土地整治,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政策,大力推进我镇土地综合整治各项工作。

已进入复耕程序的地块,要按照规划和复耕要求实施到位,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此任务涉及到孟王村代王孟自然村;郝屯村刘楼自然村;韩老家村马楼自然村;郭万村胡湾自然村、万庄自然村、冀庄自然村;xx村高庄自然村;大葛村田庄自然村、杨庄自然村;聂关村小常庄自然村、佟庄窑厂;聂桥村聂元自然村等。

完成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的编制上报工作,按照规划要求做好年度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实施工作,此任务涉及到韩老家村马楼窑厂。

全面推进xx镇20xx年度土地增减挂钩拆旧项目区储备库建设,总体目标1000亩,此项任务涉及到我镇14个行政村,每村上报的面积不得少于50亩(增减之后的实际面积),上报的地块一定要择优选报、尊重民情民意、核实一步到位;各村在上报需要储备地块的同时,还要上报该宗地块存在的问题清单、村干部拆旧包保到户网络、土地复耕工作总体方案及完成时限。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土地整治增减挂钩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资金的使用,积极营造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配合、群众参与、行政村实施的土地综合整治格局。各村要成立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领导小组、工程质量监督领导小组、财务监管、监督领导小组等组织,同时配套相应的制度。

三、规范实施项目申报,实施备案工作

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落实。我镇将实行拆旧项目申报备案制度,各村要将拟实行的拆旧村庄上报镇政府,明确拆迁时间,确保我镇增减挂钩工作有序推进。特别是在增减挂钩项目规划编制、组卷、拆旧项目区拆迁、安置、复耕等各个环节均要体现科学规划、农民自愿、群众参与、民主决策,确保满意的原则。凡纳入增减挂钩项目的拆旧村庄,拆迁安置要做到征求群众意见满意率100%,项目测绘到户率100%,拆迁补偿到户率100%。

四、加大项目资金投入、管理和使用

为维护拆旧区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公信力,决定新组卷上报挂钩项目,首先要依据村民自治原则征求群众意见,由群众逐步自行搬迁,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1、村委会先与所有被拆迁户草签自愿拆迁协议,按时有序推进;2、由村委会和复耕小组的村民代表向所有拆迁户依照规定承诺补偿资金,承诺清单上报镇土地增减挂钩领导小组核实,待全部拆除后再依据上报的清单进行兑现。补偿标准为:1、房屋 : 土墙建筑的房子500元/间;砖瓦结构房屋1000元/间;砖混结构楼房(含平房)2000元/间。围墙、简易门楼、简易棚均不作赔偿。2、地面附属物400元/亩。上述补偿资金由村直接发放到农户,且要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进一步完善村庄安置规划

村庄安置点规划是解决增减挂钩拆旧项目区群众安置问题的保障,是确保增减挂钩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审批农民建房的依据和手续。要切实做好村庄安置规划与增减挂钩项目对接工作。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积极探索以行政村为单位每年以增减挂钩方式,解决农民建房用地问题新模式,从根本上解决我镇农民违法、违规等建房的问题。

六、进一步落实工作奖惩措施

(一)镇村干部奖励:凡按照规划通过省验收的复耕地块,镇将每亩拿出600元作为工作奖励,具体为:(1)镇及土管所参与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共享奖励100元(必须参与此项工作,对于跨年度地块原参与者依据实际工作日及工作效果享受奖励);(2)村书记个人奖励每亩200元;(3)其他村干部以及工作经费每亩100元(按照工作量大小由村集体研究进行分配);(4)给予按时完成任务的村集体每亩200元的以奖代补资金。

(二)村民代表务工补贴:按照每亩100元包干的标准,对参与复垦工作村民代表给予务工补贴,务工补贴结算的时间以上级验收合格为准,费用从土地复垦项目中列支。

(三)工作区要加强对复耕项目区的指导、组织、检查和落实的力度,切实、妥善处理好土地项目区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验收期间的问题和矛盾,在按时、安质、按量完成任务且能顺利通过验收后给予每亩拨付100元的工作经费。

(四)镇政府拨付给土地项目区复耕费用每亩不超过10000元,以实际花费为准,主要用于房屋拆迁、住户安置、地面作物的补偿、各类建筑物垃圾的清理清运、机械施工等所有费用;林地(新增土地项目建设)打包计算每亩2200元(包括挖树根、地面附属物补偿、土地整平等费用)。总资金的拨付决算按照上级实际验收地亩的多少来确定。

对不能上报有意向的项目地块储备,将给予村书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村,取消奖励,并责令限时完成,以后将不予安排新的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指标,并对有关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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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方案


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充分发挥新闻发布工作在传递政府声音、推进政务公开、凝聚民众力量、提升行政效能等方面的特殊作用,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新闻发布工作的政策规定,现提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新闻发布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新闻发布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新闻发布是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尊重和实现人民群众知情权的需要;是推动政府工作规范,实现政务公开,树立开明、开放、务实、高效政府形象的需要;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积极推动各项中心工作的需要;是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及时澄清事实,主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新闻发布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明确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1. 区委、区政府研究的重大决策和部署;

2. 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具体计划;

3. 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4. 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5. 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6. 自然灾害、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交通、治安、刑事案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情况;

7. 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歪曲或不完整信息的回应和澄清;

8. 其他需要发布的事项。

三、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的组织实施

1.严格新闻发布内容审批制度。发布内容涉及某一方面的重要问题时,需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发布内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时,需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2.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统一管理,区委外宣办(区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实施。

3.政府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遇突发事件和其他特殊情况,随时举行。

4. 政府新闻发布采用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集中采访、接受媒体专访、发布新闻通稿等形式,也可以通过官方新闻网、网络政民互动在线访谈、政务微博等形式发布。

5.政府新闻发布会邀请省驻宣主要新闻媒体记者、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和区级主要新闻媒体参加,同时邀请部分民间论坛、“两代表一委员”、市民代表列席,视情邀请中央及周边地区媒体参加。

6.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应在发布会前一周将发布主题、时间、议程、发布内容等情况书面报区委宣传部备案。

四、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建设

1.建立新闻发布谋划机制。区委宣传部根据全区工作大局和可预见的工作情况,于每年年初提出当年新闻发布总体计划,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分期组织实施。同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新闻发布主题。

2、建立舆情信息收集研判机制。区应急办、区政府信息中心、区委外宣办(区政府新闻办),区网宣办及信访、维稳、公安等部门应密切关注社情民意和网络舆情,定期进行会商,为区委宣传部统筹谋划新闻发布工作提供依据,增强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建立新闻发布口径机制。区委宣传部会同政府各部门制定好拟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以及人民群众特别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宣传口径,便于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

4.建立舆论应对部门联动机制。当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或遇媒体监督性报道时,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向区委宣传部报告,便于及时掌握情况,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5、建立考评问责机制。凡因重视程度不够或工作失误,导致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准确,被媒体曝光批评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视媒体层次不同、产生影响大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6、建立新闻发言人培训机制。加强新闻发言人培训工作,将此项培训纳入干部培训班次,努力提高新闻发言人素质,提高新闻发布质量和水平。

乡镇维稳工作方案范文


乡镇维稳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节日和会议等敏感期的安全维稳和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根据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镇重要敏感时期维稳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任务

重要敏感时期,各村、单位要组织人员采取集中排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工作方法,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行动。

(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

要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大西高铁沿线、文保单位、旅游景点、商业门店、宾馆饭店、九小场所、出租房屋、居民院落进行用电、燃气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要重点对宾馆、饭店及出租房间等人员密集场公共娱乐场所及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

各村、单位要充分发挥基层综治员、网格长及相关综治工作人员的优势,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特别是要突出对久拖不决的矛盾纠纷,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可能危及大西高铁安全运行的重大矛盾纠纷的摸排和主动化解,确保矛盾纠纷不上交。

(三)开展信访维稳稳控

各村、单位要针对突出问题,开展排查活动,做到早介入、早化解;要及时了解常年上访人员的信访动态,促进信访中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及时有效解决;要对进京、赴省、到市非正常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逐个分析研究,按照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及时就地解决实际问题”的精神,认真负责地开展化解工作,避免越级上访事件及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开展社会安全隐患排查

各村、单位要加大对辖区内的治安巡逻力度,对辖区内存在治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排查,组织群防群治,有效防范“两抢一盗”、“黄赌毒”、破坏高铁等犯罪活动发生;要对辖区内邪教人员进行细致摸排,加强重要时期、重点时段的巡逻活动,严防邪教分子滋事破坏活动,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报警,并及时上报镇综治办。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重要敏感时期,各村、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迅速进行安排部署,要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查指导

各村、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层层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各村、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深入进行检查。镇综治办在重要敏感时期将对村、单位的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对由于责任不落实而发生影响稳定问题,造成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三)强化信息收集,积极按时上报

各村、单位要认真重视重要敏感时期的维稳工作,要加强隐患排查登记、上报工作。要力争获取前瞻性、预警性信息,及时沟通、上报,做到防患于未然;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及时报送。

乡镇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乡镇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水污染是由有害化学物质造成水的使用价值降低或丧失,污染环境的水。污水中的酸、碱、氧化剂,以及铜、镉、汞、砷等化合物,苯、二氯乙烷、乙二醇等有机毒物,会毒死水生生物,影响饮用水源、风景区景观。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统筹推进我镇水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提升水环境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实施绿色化永续发展战略,开创我镇生态文明新时代,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水十条》和《**省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各项要求,突出“绿色水网”特色,坚持“水系入手、截污为先、方式多样、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水环境实施分流域、分阶段科学规划与精细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水环境管理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深入实施“河长制”、“涌长制”,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推进全镇治水行动。

(二)主要原则

1、质量主线、全面落实。以水质目标管理为主线,按照“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要求,确定流域、饮用水水源、城市水体、近岸海域等水体质量改善目标,明确我镇实施《水十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强化水资源与水环境承载力的刚性约束,构筑生态控制红线,根据环境功能实施差别化政策,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引领和倒逼作用,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2、突出特色、精准治污。突出市“绿色水网”特色,按照“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推行水环境精细化管理,以水质改善为根本,以水系治理和水网贯通为纽带,进一步细化整治目标任务和总体工作部署;加强科学规划,以水质达标倒逼整治任务,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管理,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将水污染治理与流域综合开发、产业转型升级与水乡文化传承相结合,多措并举提高治理实效。

3、改革创新、重点突破。充分发挥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示范作用,积极吸收和运用国内外水环境治理和管理新成果、新经验、新举措,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先行先试、开拓创新,形成一整套以水质改善为核心的流域水环境综合管理机制体制,促进我镇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4、上下结合、部门联动。严格按照《水十条》的职责分工,建立环境共治、生态共保的水污染防治区域协调和综合整治机制,形成协同工作新格局;建立各有关部门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5、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把公众参与作为编制工作方案和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以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广泛听取社会组织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向社会公布工作方案编制和实施的进展情况,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引导公众自觉参与水污染防治行动。

(三)总体目标

1、外江河流目标

至20xx年,中堂水道稳定达到Ⅲ类水质,倒运海水道、赤滘口河水质保持或达到水质Ⅳ类水质,洪屋涡水道达到Ⅴ类水质。

至2020年底,中堂水道、倒运海水道、稳定保持Ⅱ类水质,赤滘口河、洪屋涡水道达到Ⅲ类水质。

2、内江河流目标

到20xx年底,完成重点河涌整治,整治后的内河涌消除黑臭现象,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

到2020年底,完成辖区内90%以上河涌整治。整治后的内河涌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

到2030年,完成辖区所有河涌整治,整治后的内河涌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二、防治任务与主攻方向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1、狠抓工业污染防治。清理取缔“十小”企业,全镇要全面、持续排查手续不健全、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企业。(环保分局牵头,经贸办协助)

2、专项整治六大重点污染行业。继续推进全镇范围内造纸、电镀、漂染、洗水、湿式印花、制革等行业专项治理和污染企业退出工作。(环保分局牵头,经贸办协助)

3、实施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电镀等行业清洁化改造。20xx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经贸办牵头,环保分局协助)

4、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优先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切实提高运行负荷,强化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沿河截污、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投运。(水务中心牵头,环保分局协助)

5、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要全面执行一级A标准及**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xx)的较严值。到2020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水务中心、环保分局牵头)

6、切实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全面排查非法污泥堆放点,列出清单一律予以取缔,并建立长效机制。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100%。(环保分局牵头,城管分局、公用中心、农林水务办、交警大队协助)

7、推进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实现外运焚烧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公用中心牵头,环保分局协助)

8、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根据全镇范围内禁止规模化畜禽养殖,继续落实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方案和长效管理机制,严防畜禽养殖业反弹回潮。(农林水务办、环保分局牵头)

9、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农林水务办、国土分局、环保分局牵头,水务中心协助)

10、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建立科学种植制度和生态农业体系,推广与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制定政策鼓励使用人畜粪便等有机肥,减少化肥、农药和类激素等化学物质的使用量,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实现农业生产生活物质的循环利用,推动粗放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变。(农林水务办牵头,各部门参与)

11、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城管分局、公用中心牵头,水务中心、环保分局协助)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1、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依据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落后产能淘汰方案。(经贸办牵头,统计办、环保分局协助)

2、严格环境准入。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辖区内环境准入条件,全面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到2020年,组织完成辖区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环保分局牵头,水务中心、经贸办协助)

3、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涉水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继续抓好重污染行业的整治,依法关停达不到原地保留条件又拒不进入定点园区的重污染企业。(经贸办、环保分局牵头,商务办协助)

4、积极保护生态空间。根据市划定蓝线管理范围,在全镇范围内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达不到要求的应制定整改恢复计划,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和滨海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于2020年前退出。(国土分局、水务中心牵头,城建办、规划所、环保分局协助)

5、发展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强化节水减排的刚性约束,积极引导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出台优惠政策推动循环发展,鼓励高耗水行业实施绿色化升级改造和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着力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建设。依法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经贸办牵头,商务办、环保分局协助)

6、促进再生水利用。进一步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已建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自20xx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水务中心牵头,经贸办、环保分局、城建办、水务中心、公用中心协助)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1、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我镇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以及水质严重超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要对自备水源情况进行排查执法,严禁私自取水用于生产和商业用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效率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20xx年底前,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和动态数据库。(水务中心牵头,经贸办、城建办、农林水务办协助)

2、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产或商用水井,一律予以关闭。20xx年底前,初步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水务中心、国土分局牵头,经贸办、农林水务办协助)

3、提高用水效率。建立包括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等用水效率指标的评估体系。将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根据国家部署实施用水效率标识。(水务中心牵头,经贸办协助)

4、抓好工业节水。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到2020年,电力、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电镀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对上述行业开展排查,于20xx年底前列出未达标企业清单并提出整改计划。(经贸办牵头,水务中心、城建办协助)

5、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于20xx年6月底前制定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计划。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xx年,全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水务中心牵头,经贸办、供水公司、城建办、质监站协助)

6、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业节水。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排灌工程体系,持续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渠道防渗为主,重点加快灌排工程更新改造,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农林水务办、水务中心牵头,财政分局协助)

7、科学保护水资源。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20xx年底前,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水务中心牵头,环保分局协助)

(四)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1、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列出专项经费,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水务中心、供水厂牵头,城建办、财政分局协助)

2、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继续优化调整取水排水格局,实现高、低用水功能之间的相对分离与协调和谐;供水通道严禁新建排污口,依法关停涉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污口,汇入供水通道的支流水质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要求。(水务中心、环保分局牵头,公用中心协助)

3、促进地下水污染防治。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加油站地下油罐应于20xx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环保分局、经贸办、城建办牵头,水务中心、公用中心协助)

4、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根据市的统一部署,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深入推进我镇的水污染综合治理,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阶段整治目标按期实现。按照“一河一策”、“一涌一策”的原则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内容。(环保分局牵头,经贸办、水务中心、公用中心协助)

5、整治全镇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自20xx年起,每季度第一个月将本地区上季度黑臭水体整治情况报送市水务局与市环保局。到20xx年底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水务中心牵头,环保分局、公用中心、农林水务办协助)

6、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构建水网连通、景观特色鲜明的湿地公园网络,湿地公园建设要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水污染治理、水乡文化传承相结合。(农林水务办、环保分局牵头,财政分局、国土分局、水务中心、城建办、农林水务办、公用中心协助)

(五)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法监管

1、加大执法力度。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列出超标和超总量排放企业清单。进一步完善重点污染源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限期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每年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环保分局牵头,经贸办、宣教办、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协助)

2、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实施重点环境问题和重点污染源挂牌督办制度,每年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环保、公安、工商、安监、电力、供水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对重点片区水污染企业进行整治。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环保分局牵头,城建办、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安监分局、供电分局、供水厂协助)

3、提升监管水平。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分局牵头,水务中心协助)

4、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到20xx年底,建成达到一级标准的环境监察机构和队伍,配备专职环境监察人员,全面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环保分局牵头)

(六)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1、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20xx年底前,明确辖区内地表水等水体控制断面(点)及其水质保护目标,采用近三年监测资料逐一排查达标状况,列出未达标水体清单。对未达标水体制定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方案报市环保局备案。(环保分局牵头,水务中心协助)

2、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将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纳入调查范围。选择对水环境质量有突出影响的总氮、总磷等污染物,研究纳入直接入海河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环保分局牵头,经贸办、城建办、农林水务办、水务中心协助)

3、严格控制环境风险。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评估现有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风险,根据市的相关要求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环保分局牵头,经贸办、安监分局协助)

4、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20xx年底前制定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环保分局牵头,农林水务办、安监分局、财政分局、水务中心协助)

5、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20xx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加强许可证管理,以改善水质、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建立严厉的处罚和问责机制,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排污单位应通过自己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确保排污行为稳定达到许可证的要求。(环保分局牵头,经贸办协助)

三、保障措施

(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1、建立激励机制。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集聚区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经贸办牵头,商务办、环保分局、水务中心协助)

2、推行绿色信贷。积极发挥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水环境保护中的作用,重点支持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环保、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加强协作联动。鼓励涉重金属、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经贸办牵头,环保分局、水务中心协助)

(二)强化科技支撑

1、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适用技术。完善环保技术评价体系,加强环保科技成果共享平台建设,推动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水处理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示范推广控源减排和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经贸办牵头,环保分局、农林水务办、水务中心协助)

2、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和环保服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风险分担、履约保障等机制。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集聚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监测、评估和治理。(经贸办牵头,商务办、环保分局协助)

(三)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1、强化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要于20xx年底前分别制定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要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城乡水污染治理,强化监管,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工作方案报市环保局备案。(环保分局牵头,农林水务办、水务中心协助)

2、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进展及时向市相关部门报告。(环保分局牵头,经贸办、财政分局、城建办、规划所、水务中心、农林水务办协助)

3、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信息公开等责任。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工业集聚区内的企业探索建立环保自律机制。(环保分局牵头,经贸办、商务办、经贸办协助)

(四)严格目标任务考核

1、依据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要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对各村(社区)河涌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作为对村(社区)两委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环保分局牵头,组织办、经贸办、城建办、农林水务办、财政分局、规划所、水务中心协助)

2、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要约谈相关部门和村(社区)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连续两年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对所在地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等处分;连续三年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对所在地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给予记过等处分。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要终身追究责任。(监察室牵头)

(五)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1、加强社会监督。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水污染防治法规培训和咨询,邀请其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污染事件调查。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一经查实,可给予举报人奖励。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环保分局负责,宣教办协助)

2、构建全民行动格局。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加强宣传教育,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依托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支持民间环保机构、志愿者开展工作。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开展环保村(社区)、学校、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推动节约用水,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环保分局牵头,宣教办、团委协助)

乡镇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的强劲“敌人”,每年清明节或多或少都会出现森林火灾,从而导致大片树木被烧毁,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所以每年乡镇都会提前做好森林防火的工作方案有备无患,那到底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乡镇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以供大家参考。

乡镇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一】

清明节是森林防火特险期中的特险日,上坟烧纸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再加上春耕、备耕和林区企业复工复产的开始,森林防火工作将进入非常关键的时期。为了确保清明节期间我街道森林安全,防止发生森林火灾,今天召开会议。刚才贾主任已经做了具体安排。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严格落实责任制

各村居的党政一把手为本辖区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一定要认清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确实把森林防火当作一项大事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村(居)主干必须亲自安排部署,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全员上阵,采取超常规的措施,确实把森林防火工作各项措施都落到实处。从今天开始,村(居)干部、护林员要包山头、地头、坟头。从2日早上开始,街办领导、下乡干部全部下乡蹲点专管防火工作,切实做到山头有人管,坟头有人看,责任分解细化到人。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

要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古交市关于在全市重点林区实行封禁管理和在清明节期间禁止在林区上坟烧纸》的通告。要在各个入山口设立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牌。

三、认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从今天到4月6日一律不休息,重点抓护林防火工作,不得敷衍塞责,不得走马观花,力争杜绝火情。

1、从4月2日开始对林区实行封禁管理,严禁在林区上坟烧纸。各村(居)对坟地要认真排查,造册登记,做到底清数明。把所有的党员发动起来、积极分子等所有能想到的、能发动的全部发动出来,并采取一对一责任到人的办法,做到每一块坟地都有人员看守,切记中间不能断岗。要教育群众改变传统的习俗,大力提倡挂纸、植树、献花等文明的祭祀活动。若确需烧纸者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由村委会在村边安全地点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焚烧,完后及时扑灭。

2、认真督促检点每一个专职护林员到岗在位。督促检点护林员对所包的区域进行巡查检查,并要有入山登记和巡山记录,决不允许可疑人员入山,决不允许火种入山。确保每一个山头、每一个坟头、每一个地头,每一个入山路口都有护林员监管。

3、主要路口要安排专人死看死守,对每一个入山人员进行登记,并逐一口头警示,提出要求。对重点林区一律实行封禁管理,决不允许任何人员入山,决不允许火种入山。不听劝阻的,要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

4、抓好林区企业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居)要彻底清理林区居住的流动人员,限期离开林区。要安排每个林区企业必须配备三名护林员,检查巡视,决不允许林区企业职工私自进入林区。

5、搞好火情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各瞭望台要坚持24小时观察瞭望,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跟踪报告火情动向。

6、加强值班带班制度。清明期间,各村(居)由主要领导必须亲自带班,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7、做好扑火的一切准备。街办、各村(居)的扑火应急队伍要随时待命,保证突发火情及时处置。

四、严格实行火情上报制度

发生火情,必须立即上报街办,不得瞒报。不管是哪里的火情,必须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扑救,如因推诿、瞒报或不报使小火变成大灾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严格责任追究

森林防火事关社会的稳定,国家财产的安全,各村(居)、各单位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确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森林火灾的单位,要严肃处理。街办纪委、农口要对发生的每一起火灾,一查到底,按照《山西省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规定,追究有关干部的责任,严肃处理责任人。

总之,各村(居)、各单位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抓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一切火灾隐患,确保清明节期间我街道不发生森林火灾。

乡镇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二】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全力以赴抓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或少发生森林火灾;齐抓共管,做好造林绿化工作,加快推进林业生产发展。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全力以赴,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火灾已经成为破坏我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自然灾害。今年春节前后,由于天干物燥,加之,林区群众防火意识不强,乡镇管理不善,措施不力,造成全县发生多起森林火灾。我县森林火灾的频发,暴露了森林防火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未做到家喻户晓。宣传教育只停留在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部署最大程度只延伸到村组干部,大部分老百姓毫无知晓。二是森林防火意识淡薄。林区群众包括一部分干部根本没有森林防火意识,农民烧田墈、熰火土灰,上坟祭祖烧钱纸线香、燃放烟花爆竹,小孩、弱智者和精神病人玩火等野外用火行为随所欲为。三是森林防火措施没有真正到位。各级森林防火工作只流于形式,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乡镇包村干部、村组干部没有认真履行职责,乡镇包村干部深入村组宣传教育、村干部逐日值班巡查、村级信息员巡逻示警等都没有到位,乡村两级以防为主的思想尚未形成。对没有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不到位。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打击处理不到位。四是扑火队伍建设存在欠缺。一部分乡镇扑火队名存实亡,一旦出现火情,特别是重要时期,调不动,拉不出;大部分乡镇扑火队没有实战经验,到达火场后触手无策,不能科学扑救。县级扑火队大部分分设在林场、苗圃,增援扑救到达火场时间长,延误火灾扑救。五是森林防火设施薄弱。防火林道、防火林带建设相当滞后,自然隔离森林火灾能力差,森林火灾扑救难度大。营造生物防火林带观念淡薄,森林火灾自身预防能力不足,森林火灾易发多发。

根据气象预测,近段时间气温回升,以晴朗天气为主,特别是从4月1日至4月8日,都是多云天气,白天气温都在20℃以上。加之清明节即将来临,农事生产、祭祖活动增加,森林火险等级急剧升高。就在3月21日,刚一天晴,有一个乡镇就发生了森林火灾。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不能让目前的阵雨天气所麻痹,要切实加强森林火灾防控,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 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森林防火的意识,要采取会议、电视广播、手机短信、流动宣传、印发资料、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县电视台已经制作了森林火灾案件查处专栏,公布《衡阳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发布森林防火温馨提示,县政府主要领导也将作电视讲话,各乡镇要组织动员所有干部群众收看,提高森林防火警惕性。各乡镇要在3月30日前印制森林防火宣传单张贴到户。要按照每5000亩林地1块的标准,在重点地段、重要林区村进出路口、坟山集中区域及集贸市场,制作并安装好森林防火永久性宣传碑、牌。要在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所有班级开设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堂,印发宣传教育手册到人,并督促送家长收看。县防火办已经印制大版面《衡阳县人民政府禁火令》5000份、森林防火警示牌10万份,并发放到了乡镇,各乡镇必须在3月30日前,安排人员全部张贴到村、到组、到屋场、到户。4月3日至4月7日,县防火办将每天出动3台宣传车,到国、省道、各乡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各乡镇也要在清明节期间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进入村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二) 要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倡导本单位干部职工文明祭祀,鲜花祭祖,严防森林火灾。各乡镇必须认识到乡镇长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乡镇分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落实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山头的森林防火责任制。将森林防火责任真正落实到人头、到山头、地块。清明节期间,县林业局机关股室负责人以上干部要全部深入乡镇指导森林防火工作,乡镇、村干部必须深入到村组督促检查森林防火工作。所有村组干部和村级护林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森林防火巡逻巡查,对重点部位、重点山头、重点坟山要明确专人看守,天晴时必须每天鸣锣、鸣哨警示村民禁止野外用火。

(三) 要严格野外火源管理

各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野外火源。严禁在林区内吸烟、野炊、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荒草、烧田坎、焚烧农作物秸杆等一切野外用火。禁止携带烟花爆竹、钱纸线香等一切火种进入林区。要在国有林场、重点林区出入口处设立森林防火接待站,由乡镇领导带班,乡镇脱产干部、派出所干警、林业站工作人员参加,轮流值班,严防死守,并采取进入车辆、人员逐个登记,收留烟花爆竹、钱纸线香等火种。要落实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林区,要有监护人陪同,防止弄火成灾。坚决实行野外违法用火“零容忍”。凡发现违规野外用火,要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要加强森林火灾扑救

县政府已经印发了《衡阳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各乡镇也要按要求制定和完善好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并在3月30日前报送到县防火办。要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做好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要组建好森林防火应急队伍,清明节期间,必须进入戒备状态,靠前驻防。重点林区乡镇队伍人员不少于50人,非重点林区乡镇队伍人员不少于20人,重点林区村每村要成立不少于1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非重点林区村每村要成立不少于5人的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县防火办要在4月1日至4月7日,集中县级森林扑火队伍,统一食宿,服从调度。县防火办要及时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响应,各乡镇要根据预案响应,做好森林防火应急处置。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在接到火情报告后一小时内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否则,必须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说明原因。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禁止孕妇、老人和未成年人上山扑火。

(五) 要加强森林防火值班

从4月1日至4月15日,乡镇所有脱产干部、派出所干警、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不得休假、放假。各乡镇要建立森林防火办公室,坚持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每天要有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增强工作责任心,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对因迟报、瞒报、错报和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六)要强化打击处理

从2月19日开始,全县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春节前后森林火灾案件进行了查处,严厉打击了失火犯罪行为,有效地警示教育广大群众,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等下,良光主任将在会上进行通报。清明节期间,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力度,争取第一时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达到破案率100%。乡镇干部、村干部有责任、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办案,并及时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森林火灾肇事者。

(七)要强化督促检查

清明节期间,县委督查室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这次督促要深入重要路段、进村入户,检查宣传教育、责任落实、火源管理、物资储备、队伍建设等具体情况。这次督查结果要在全县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凡不履行责任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齐抓共管,做好造林绿化工作

去冬今春以来,各部门各乡镇加大力度,加大投入,快速推动全县造林绿化工作上到一个新台阶。根据摸底上报数据,全县已完成荒山造林和迹地更新6.4万亩,通道绿化510 公里。由于时间紧,进度快,完成任务重,一些地方在造林质量和要求上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我要在这里强调两点。

(一) 要抢时间抓好扫尾

清明节过后,气温将持续上升,加之所有苗木已经长叶抽穗,再造林将难以成活。各级各部门必须抓住这几天阵雨天气,组织调运苗木,做好造林绿化扫尾工作,确保任务全面完成。要迅速组织“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全面进行整改。县林业局已经安排技术人员到各乡镇对所有造林进行检查验收,请各乡镇安排专人负责,搞好协调配合,以免出现错验、漏验。抢抓进度,搞好自查验收,以便迎接上级4月份对我县的造林检查。

(二) 要视情况抓好管护

林木是“三分造,七分管”。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造林管护工作,防止人为破坏、牲畜践踏、建设损毁等现象,特别是通道绿化,更加要加强管护。对那些路肩狭窄、土层瘠薄的路段必须要马上进行培土、客土;对胸径在6厘米以上的苗木进行打支撑、加保护层;对有积水的路段要及时清沟排水。气温上升,天晴10天以上,对所有通道绿化苗木必须进行浇水。

同志们,造林绿化是林业生产发展的基础,森林防火是保护森林资源的根本手段。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时刻警惕,常抓不懈,全力以赴,做好森林防火和造林绿化工作,加快实现“生态立县”目标。

乡镇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三】

4月4日清明节是我国民间传统的扫墓习俗,野外违章用火达到最高峰,处处存在森林火险隐患,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极大难度。为了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减少或杜绝森林火灾、火警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到位,领导机构完善,职责分明,各项保障措施到位;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形势的稳定。

二、时间安排

本方案自3月28日起至4月11日执行。

三、工作要求

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村要完善相关的领导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构。

2、镇、村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清明节期间,各村支书和主任原则上不得外出,并必须做到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3、各村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即时报告制度和火情零报告制度。凡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坚决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的行为。

4、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主干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决不能出现现场无人指挥或指挥不力的问题。在火灾扑救中,必须绝对服从现场指挥长的指挥,决不允许未灭先撤,明火扑灭后无人看守火场,造成死灰复燃的现象。

5、镇、村干部和巡山护林人员应负起森林防火宣传员和督查员的作用,向上山祭祖人员宣传文明祭祖方式。如因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工作内容

1、森林防火宣传

各村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清明节期间要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宣传条幅、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宣传,不留死角。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防火工作中。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形成一种良好的防火氛围,充分激起群众防火热忱,达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2、野外火源

切实抓好野外火源是预防森林火灾的根本性措施。特别是清明节祭祖人员的`增加,火源管控难度大大增加。各村要加强野外督查,坚决消除一切森林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党员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制定村规民约约束村民野外用火行为。各村必须成立巡查队,划分责任区,进行密集巡逻督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重点地段、骨灰堂附近、密集坟地等进山路口要加派人手看守,加强巡查,做到重点防范,确保万无一失。

3、火灾组织扑救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领导必须要亲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镇、村干部要迅速组织力量全力扑救,扑火力量不足或火情复杂、火势很难控制的应及时向市防火指挥部申请调兵支援。在扑救森林火灾时,要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科学组织群众上山扑火,并建立扑火安全责任制。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弱病残人员直接参加扑救工作,严禁安排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带队到火场一线指挥扑火,坚决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要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方针,贯彻“快速反应,重兵扑救,一举全歼”的扑救原则,正确运用“三打”和“三不打”的扑救战术,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

4、加强特殊人群的监管及坟头的登记

火灾原因有小部分是特殊人群引起。“清明节”期间要重点加强对小孩、精神病人和痴呆人员的监管,并将此类人员统一登记造册,实行村委会、家属双重监护,杜绝火源上山。对密集坟地的坟头要登记造册,并要对坟头主宣传文明祭祖方式。

五、强化督查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会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发现哪个村有人员脱岗或擅自离岗的将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按相关纪律处理。

2、对迟报、瞒报、“关门打火”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3、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违反防火纪律的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在追究责任中,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当地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因玩忽职守、组织不力、贻误战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六、落实责任

1、明确森林防火责任

包片领导是本片森林防火的直接领导,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各村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配合抓落实。凡发生森林火灾,将依照问责制处理。

2、开展专项督查

清明节前镇里组织一次督查。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包村包片干部是否在防火岗位;查巡查队是否组建,是否出动,是否有火情的记录;查值班调度的记录;查物资储备。

3、责任追究

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林业局、监察局关于实行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的暂行规定》进行追究。

乡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方案


乡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希望可以帮到您!

为了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观念,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发挥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积极作用,实现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的根本转变,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为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现就我镇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促进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组织计划生育工作的生命力和凝聚力。同时,激发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增强群众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参与意识,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从而达到村计划生育工作民主监管、依法自治,真正提高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促进村民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的落实。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xx

副组长: xx

成 员: xx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人为xx同志。

三、工作目的

全镇通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要达到“五有”、“五好”,同时,要树立“五种意识”,达到“五知”。即:“五有”:有计划生育村自治章程、有自治机构、有工作制度、有管理服务协议、有自治效果;“五好”:营造好新型的生育文化氛围、签订好管理服务协议、落实好优质服务措施、体现好群众计划生育主人翁地位、加强好基层计划生育民主监督管理的领导;“五种意识”:村民自治的关键在干部,基层干部在计划生育村自治中处于主导地位,要树立群众、法制、民主、服务、维权五种意识;“五知”: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要调动群众参与的自觉性,使他们达到知理、知法、知情、知责、知治“五知”,是搞好村民自治工作的基础。

四、工作要求

进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村,要按照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建章立制,明确责任,宣传发动,制定章程,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等步骤进行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要充分认识到实行村民自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的客观要求;是创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需要;是全镇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激发群众树立人口与计划生育主人翁意识,主动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途径。为了切实抓好全镇村民自治工作,加强领导,镇上成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要相应成立主要领导参与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以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健康发展。

(二)明确责任,宣传发动

自治村确定后,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对自治的工作要求、工作责任、考评办法、奖惩措施,利用一切宣传手段,组织力量,广泛深入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宣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要使群众知道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内容,积极参与管理本村的计划生育事务。同时,镇直各单位,要积极参与、支持所在地村的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教育好全体职工及其家属,配合好居民自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成立机构,建章立制

成立村民自治的机构和建立村民自治的各项制度是搞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关键。计划生育村自治的机构主要有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村人口和计划生育议事会、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监事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机构的设置各村一定要按民主的原则,按程序成立和调整,不能违反规定就各自私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各项制度主要包括八项:村党支部、村委会议事制度、计划生育服务承诺制度、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计划生育民主评议制度、计划生育民主监督制度、计划生育民主决策制度、计划生育经费管理使用制度、计划生育违约责任追究制度。在建好各项制度的同时,还要建立完善好八个登记簿:议事登记簿、民主决策登记簿、责任追究登记簿、上门服务登记簿、民主评议登记簿、经费管理使用登记簿、签订管理服务协议人员登记簿、计划生育工作信息收集登记簿。要据实填写登记,以体现工作的落实。

(四)制定章程,签订协议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是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依据,是规范群众婚育行为的准则。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起草制定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重要步骤。要广泛学习先进地区经验,提供章程的参考框架,加强指导,使章程充分体现出合法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章程的内容一般应包括:村民自治的内容、村民自治的实施办法、村民自治的组织形式及运行主体,村民自治中党支部、村委会、计生协会、计生运行主体及每个村民的职责、权力和义务,违反章程的处理办法等。制定章程是村民自治的中心环节,必须按程序认真做好,要通过三上三下,使制订章程的过程成为发动群众学习、宣传的过程,成为群众广泛参与、体现民意的过程,使章程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章程是对全体村民的普遍要求,具有普遍的约束力,针对不同的个体,一般由村委会与村民直接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议书,明确村民在计划生育方面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及违约处理办法和奖惩办法,通过约定义务、履行义务达到遵守章程,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目的。

(五)群众参与,组织实施

起草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是村民自治的重要步骤,但这只是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始。认真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才是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落到实处的根本保证。

1、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基础是群众的积极参与。要激发群众当家做主的思想,使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成为群众内在要求和自觉行动。在制定章程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民主性,要把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和群众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要切实保障对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户奖励政策和优惠、扶持政策的落实。

2、要在实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过程中始终注意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群众,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要发动群众开展“学章程、懂章程、守章程、做主人”活动。要开展以能够参加活动,思想比较稳定,主动落实措施,了解计生政策,自觉遵章守法为主要内容的评先自治组、自治户活动。

3、建立经常性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党支部、村委会、计生协会联席会,听取来自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村民代表、村计生协理事、民主议事会等制度,凡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方面的重要问题,均要先交民主议事会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再由两委会按程序进行民主决策。要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要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组织载体作用,发挥党团员、干部、协会理事、会员积极分子的骨干带头作用,联系和带动群众自觉推行计划生育自治章程。

(六)深化内涵,突出特色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按照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要求,把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组织作为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切入点,使其承担起基层计划生育民主管理的主要责任,引导并组织群众积极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并通过一定形式的奖励优惠、制约措施,制定新形式下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逐步形成村计划生育工作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新格局。我镇在搞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一定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与文明新村建设、与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与村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与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与关爱女孩活动、与“关注流动人口,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与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并结合当地工作实际情况,突出自己的特色,真正使我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七)认真评估,严格考核

镇计生办要加强对全镇各村村民自治工作全过程的督导、检查和评估,并将村民自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计划生育综合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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