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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教师辞职报告

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制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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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区教育局 **区人社局

关于**区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

教师岗位津贴制度实施办法

为切实稳定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完善保障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工资福利的长效机制,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促进山区、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提高。根据《广东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实施方案》(粤财教〔2013〕51号)有关规定和市关于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涉及的几个工作意见的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对象和时间

我区实施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除文光、城南、棉北三个街道地域(原棉城镇)所属学校以外的其他镇(街道)义务教育学校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2012年原由各个街道上报且已列入汕头市实施的贫困山区、边远农村小学教师月补贴范围的学校:文光王大立学校、城南凤东小学、城南凤南小学、城南凤北小学、城南凤上小学、棉北东竹小学、棉北棉田小学、棉北蝴蝶小学、棉北李德小学、棉北五三小学等学校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按2012年市发放的有关规定执行。从2013年1月1日起纳入实施范围。

列入实施范围的具体学校见“附件1”。

二、发放标准

根据省关于在越边远、越艰苦的农村学校工作和服务年限越长的教师应给予越高档次和按照不低于人均每月500元标准的要求,分三个档次确定岗位津贴标准。一档300元,二档500元,三档800元。具体发放基本条件为:

第三档次,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的:

(一)在农村学校工作10年以上(不含10年)的;

(二)在农村学校工作3年以上(不含3年)且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

(三)在距离县城25公里以上(不含25公里)的农村学校工作3年以上(不含3年)的;

第二档次的基本条件:

在距离县城10-25公里(含10公里和25公里)的农村学校工作3年以上(不含3年)的;

第一档次的基本条件:

未列入按三档、二档标准发放外的其他范围对象。

三、其他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在农村工作年限的计算

工作年限计至2013年1月,具体计算办法,参照2006年工改时的省人事厅、财政厅粤人发〔2007〕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只适应这次发放岗位津贴,例如:2009年聘任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如实际在农村工作的时间不间断,截至2013年的在农村工作年限为5年)。2009-2011年原属文光、城南、棉北街道三批代转公、转岗人员按转为公职人员时分配到农村工作时起算农村工作年限,其他工作人员的农村工作年限按06年工资制度改革时经我区人社部门核定的工作年限为基准进行计算。

(二)各学校距离城区公里数计算

各学校距离城区公里数计算,统一按一九九七年一月原**市国土局发行的《广东省**市地名志》中标注的各村居距市区的公里数为依据(见“附件1”)。

(三)人员增减、职务(岗位)变动人员岗位津贴的发放

工作人员发生职务(岗位)变动的,岗位津贴随职务(岗位)变动而变动,增加或减少津贴的,从职务(岗位)变动的下月起执行;首次报送省确认后,每年于暑假教师招考、调配等完成后作变动调整,并及时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作为省补助经费核拨依据。

(四)工作人员请病事假岗位津贴的发放

工作人员一年中病假超过半年的,其超过的时间岗位津贴按标准的60%发给;工作人员一个月中,事假累计超过7天不足10天的,当月岗位津贴按标准的50%发给;事假超过10天或旷工超过2天的,停发当月津贴补贴。

(五)农村完全中学从事非义务教育人员岗位津贴的发放

为确保农村完全中学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持内部收入分配关系的合理性,不引发新的矛盾,对农村完全中学从事非义务教育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补助标准核发。

四、审核权限及发放办法

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由各学校(教育组)填写并公示后送区教育局审核,报区人社局、财政局备案,由区财政核拨到教育财政工资统发专户,每月随工资统一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发放我区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由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联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精心组织,统筹协调相关工作,督导检查推进落实工作。

(二)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各相关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操作行为,认真查对核实,确保发放对象真实准确,真正把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发放到每一位教师手中。要防止和杜绝上报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出现,对在确认和发放工作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对有关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作严肃处理。

附件1:**区列入发放岗位津贴范围学校情况一览表

**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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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xx]13号)、《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民发[20xx]158号)、《河南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全面建设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豫民[20xx]3号)、和《周口市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暂行)》(豫民文[20xx]6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www,,找范文请到网]
一、目标和原则
农村医疗救助是由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对患大病的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的制度。
全县农村医疗救助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的原则,确保这项工作平稳运行。
二、救助对象
(一)持有《河南省农村五保供养证》的人员。

(二)持有《河南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家庭成员。

三、救助办法

我县的医疗救助起付线为500元,救助对象全年个人累计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对于个别特殊困难人员,可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资助医疗救助对象缴纳新型合作医疗个人应负担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参加当地合作医疗,享受合作医疗待遇。

救助对象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仍负担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再给予以适当的医疗救助。

四、申请、审批程序

(一)医疗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申请人(户主)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二)乡(镇)人民政府应在20日内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上报县民政局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三)县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有关材料应在15日内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对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医疗卫生救助金由乡镇民政所发放,也可以采取社会化发放或其它发放办法,全县采取统一的发放办法。

五、医疗救助服务

(一)农村医疗救助原则上由救助对象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等提供医疗救助服务。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后由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救助服务。

(二)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在规定范围内,按照我县合作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服务。

(三)医疗救助对象如确需转院治疗,由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院提出建议,经县级卫生、民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转院,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后,原则上按合作医疗规定的转诊手续办理,遇到疑难重症需转到非指定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要按县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办理转院手续。

(四)承担医疗救助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并落实各种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

六、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县本级要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基金主要通过各级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社会各界捐款、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形成的利息收入等多渠道筹集。

(一)县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医疗救助资金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二)上级补助金额,专项用于对农村医疗救助的支持。

(三)各级彩票发行机构筹集的彩票公益金予以资助。

(四)社会捐赠及其他资金。

医疗救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县财政,民政部门对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七、组织与实施

全县农村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在政府领导下由民政部门管理,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共同抓好落实,县人民政府民政、卫生、财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

(一)民政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建章立制,完善程序,并做好综合协调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医疗救助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财政部门应会同民政部门,制定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县财政部门根据审核确定用款计划及时将医疗救助资金拨付到位。

(三)卫生部门应加强对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财政、审计部门应对医疗救助资金实施财务监管和审计,确保医疗救助资金按时拨付和合理使用,杜绝挤占、挪用等现象的发生。

(五)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所需情况,配合有关医疗救助工作的调查。

员工奖励实施办法


员工奖励实施办法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批示

主旨:

××物20xx(便)字第0××号

《关于印发〈员工奖励实施办法〉并贯彻施行的通知》

说明:

董事长:

为了配合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确保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行以及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并为业主提供一流的服务水准,物业公司制定并拟印发《员工奖励实施办法》,对本企业敬业、勤业并取得一定业绩的员工之行为作出奖励,籍此,使公司全体员工能精诚团结,发挥各自潜能及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服务水平的提高。

当否,请批示。

×××

200×/××/××

内部请示(报告)签呈单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函笺

××物200×(便)字第0××号

关于印发《员工奖励实施办法》并贯彻施行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配合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确保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行以及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并为业主提供一流的服务水准,公司制定并印发《员工奖励实施办法》,对本企业敬业、勤业并取得一定业绩的员工之行为作出奖励,籍此,使公司全体员工能精诚团结,发挥各自潜能及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服务水平的提高。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年××月×××日

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奖励实施办法》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员工奖励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公司的发展以及公司董事会的要求,拟对公司原有的员工奖励办法进行调整,以改变模式化的奖项设置。根据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按公司价值观为导向,尝试设立新的员工奖励办法并在实际运作中逐步调整完善,形成具有鲜明××特征、层次清晰、结构完整的员工奖励办法,作为公司考核激励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总体要求

奖励办法要能够激发员工奋发向上,体现公司理念,明确价值导向,认同员工价值,提升公司凝聚力。

三、设置原则

第一、细化原则。奖项设置各有侧重,取向明确,既提倡德才兼备,也鼓励学有专长,避免“贪大求全”。

第二、绩效原则。讲求结果导向,以公司利益为最高目标,兼顾社会效益。

第三、量化原则。增加量化指标的比重,尽可能减少非量化、模糊性的评价指标。

第四、榜样原则。奖项的设置及评选要突出优异,名实相符,要有明确的激励和榜样作用。在评选中不设硬性的名额指标。

四、奖项设置

奖项的设置具体分为以下几类:

(一)综合类是对员工认同公司理念、服务公司、爱岗敬业、与公司荣辱与共的褒奖;体现公司对员工个人价值的认同,以及对在年度工作中,完成任务优异的团队和员工的奖励。设:荣誉员工奖,总经理奖,优秀员工奖,年度杰出团队奖,年度杰出经理奖。其中:荣誉员工奖为终身奖,是公司最高奖项。

(二)专项荣誉类主要是为对公司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的奖励。设:特殊贡献奖,服务工龄奖。

五、奖项说明

(一)荣誉员工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可参加此奖项的评比。此奖项为终身奖,是公司最高奖项。

1.入司工作年限四年以上(含四年)

2.连续三年(或累计四年)获得年度单项奖的。

3.认同公司理念,在维护公司利益与声誉方面做出特殊贡献的。

4.坚持原则,执行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工作优异,对公司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5.以公司利益为最高目标,有高度的整体意识和团队精神,品德高尚,团结同志。

(二)总经理奖:具备以下条件中五项的公司员工可参加此奖项的评比。

1.坚持原则,执行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工作优异,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评优秀的。

2.以公司利益为最高目标,有高度的整体意识和团队精神,服从领导,团结同志,业务娴熟。

3.认同公司理念,模范执行员工守则,品德高尚,廉洁奉公。

4.全年出满勤。

5.敬业爱岗,努力工作,锐意进取,在本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荣誉或奖励的。

6.以公司利益为己任,通过各种措施,为公司创造效益20万元(含)以上者。

7.努力学习新的管理理念及经验,善于思考,强化管理,有创新意识,对原有的制度、流程提出重大改进意见,提高效率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8.除以上6条外,如有出色完成公司重大或特殊任务有功绩者,评选组认为有必要的,可提请总经理特许并报董事会批准,参加此奖项的评选。

(三)特殊贡献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员工可参加此奖项的评比

1.敬业爱岗,努力工作,锐意进取,在

员工奖励实施办法第2页

本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区、市级政府以上荣誉或奖励的。

2.有创新意识,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措施;提供有效信息,并为公司采纳且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或为公司防止或减少了重大经济损失,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

3.以司为家,厉行节约,在工作中想方设法为公司节约开支金额在5000元(含)以上者。

4.业务娴熟,通过合法合理的手段,为公司增创效益在2万元(含)以上者。

5.见义勇为,维护社会公德和社会治安,表现突出,获得区级以上见义勇为基金奖励的。

6.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四)服务工龄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可参加此奖项的评比

1.在公司工作年限在三年(含三年)以上

2.尽心尽责,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有良好的工作业绩,获得过公司奖励的。

4.关心集体,爱护团队,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并做出成绩的。

(五)年度杰出团队奖:参加此奖项评比必须具备的条件

1.超额完成部门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工作业绩显著。

2.有高度的全局观念,整体意识强,能团结协作配合其他部门工作,注重工作效率,积极参与公司开展的各项活动。

3.严格执行公司制度,严守职业道德和员工守则,团队有良好职业素质的。

4.团队学习气氛浓厚,创新意识强,注意吸取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技术,并融会应用于工作中,有过硬业务水平的。

5.消防安全意识强,能严格遵守公司消防及安全管理的规定,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

(六)年度杰出经理奖:具备以下条件四项者可参加此奖项的评比

1.工作认真积极,卓有成效,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含)以上的。

计算公式:(实际完成任务指标—计划任务指标)/计划任务指标

2.在工作中,锐意改革,积极创新,为公司创造明显效益的。

3.部门管理严格规范,执行制度一丝不苟,部门员工认同度高,团队凝聚力强。

4.有高度的全局观念,与其他部门配合协调好。

5.严守职业道德和员工守则,廉洁奉公。

(七)优秀员工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可参加此奖项的评比。(部门经理以上的管理人员不参加此奖项评比)

1.完成工作指标,业务水平高,获得公司上下一致认同的。

2.遵守职业道德和员工守则,目标考评优秀。

3.工作勤勤恳恳,认真负责,成绩突出。

4.团结同志,相互协作,且有团队精神和全局观念。

5.厉行节约,维护公司利益。

六、评选程序

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议,具体程序如下:

部门推荐评审组初评张榜公示群众评议

评审组审定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核准公布结果

七、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除特殊贡献奖之外的其他奖项的评比:

(一)入司时间未满一年的。

(二)未完成年度工作指标的。

(三)病事假时间连续超过一个月(或累计超过一个半月的)。

(四)出现重大工作失误。

(五)违反员工守则被处罚的。

八、奖励标准

(一)荣誉员工奖:

1、授予公司终生员工。

2、公司为其购买大病医疗保险(累计保费1万元)。

3、受奖当年安排本人及配偶境外旅游一次(地点公司确定)。

4、受奖当年晋升一级工资。

(二)总经理奖:

1、奖金3000元。

2、带薪休假一周(5个工作日)。

(三)特殊贡献奖:

1、根据贡献额,酌情给予提成奖励。

2、安排本人及配偶境内旅游(地点由公司确定)。

(四)服务工龄奖:

晋升一级工资。

(五)年度杰出团队奖:

1、每人奖励300元。

2、带薪休假一周(5个工作日)。

(六)年度杰出经理奖:

1、安排境内旅游一次(地点由公司确定)。

2、安排与工作相关的带薪学习(费用在3000元以内)

(七)优秀员工奖:

奖金600元。此外,对自费参加物业相关专业培训的员工,按培训费用的比例给予适当奖励。

获奖的员工和集体,除以上奖励之外,公司可根据事迹推荐其参加市区级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模,红旗手,青年标兵,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的评选。

九、表彰形式

(一)在全年总结表彰会上授奖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二)对于获得“荣誉员工奖”和“董事长奖”的员工,其事迹和照片将陈列于公司荣誉室。

(三)以“××精英荣誉榜”的形式给予公开表彰。

十、荣誉员工的解除

(一)荣誉员工是公司的终生员工,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解除其荣誉员工称号。

1.违法乱纪,被司法机关处理的。

2.贪污受贿,被举报查实的。

3.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失误,导致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4.纪律散漫,屡次违反员工守则被处罚,经教育仍无改进的。

(二)解除程序。

董事长办公室提出动议评审委员会复查张榜公示

群众评议评审组审定董事长审批公布结果

(三)荣誉员工的考核。按荣誉员工考核表(另行下发)每年进行一次,由董事长办公室负责。

十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有的员工奖励办法同时终止。

二○○×年××月×日

抄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

抄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村道修建实施办法


村道修建实施办法

文章标题:村道修建实施办法

根据区政府*区长指示,为尽快修善大砂村道路,改善公路周遍群众和工矿企业出行、运输条件,根据有关农村公路建设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修好农村路,加快城镇化”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群众参与”的思路,坚持“一事一议”的原则,把大砂村道路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充分体现政府“爱农、兴农、富农”的政策,实现村道的畅、洁、绿、美目的,推动全村和周遍工矿企业经济的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街道应成立乡大砂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负责、公路建设资金的协调和筹措,动员和组织群众投工投劳拉运土方和铺筑砂石。公路段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和报建。

三、工作原则 

公路建设中,要做好群众的宣传动员,用活、用好民工建勤政策。工程实施中,坚持“等级适当提高,线型基本不变,老路充分利用,路基适当加宽,防护工程加固,排水设施齐全”的建设原则,结合村情,因地制宜,开展村道建设。

四、工作任务

主要任务是公路进行拓宽路基,补强路面,开挖水沟,整修路肩,修复毁坏,填补坑槽,铺筑砂石,达到路面平整、路肩整齐、路拱适度、水流畅通、路容美观;对公路进行路基处理和石子硬化。确保在60个工作日完成0.9公里道路的油路铺设。

五、工作措施

1、该路属于村道中的干线公路,车流密集。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必须动员多方力量广泛参与,按照政府管、社会办、群众干的建设格局,形成规划科学、设计合理、质量过关的建设模式。

2、该公路建设是在原来路面的基础上进行扩建的公路,所以在繁多的路障排除中,必须做到领导包村、干部包组、村干包户。

3、工程展开后,参战干部要全力配合测设、放线、指导施工。

七、几点要求

1、村委会要精心安排,对群众做好政策宣传,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实施。同时要确定专人负责,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动员群众投工投劳,迅速投入到公路建设中去。

2、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公路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村道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组织施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3、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及时向政府汇报监督和工程进展情况。

(此方案由地方公路段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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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为切实保障我县农村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政[2013]72号)、省民生工程政策兜底脱贫工程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2016年度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原则、动态管理、对象认定条件、审核审批程序,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的原则;

2、坚持复查复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3、坚持整户施保、分类施保和应保尽保的原则;

4、坚持保障农村居民最基本生活的原则。

二、农村低保动态管理的要求

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必须建立在复查复核的基础之上,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严格把握对象认定条件和分类标准,适时适度地予以调整。工作中即要防止轮流坐庄,又要防止将农村低保动态调整作为平衡社会关系的工具。

通过年度复查复核和动态调整认定的农村低保对象,将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动态管理:A 类对象实行年度复查复核和动态管理,B类对象实行半年复查复核和动态管理,C类对象按季进行复查复核和动态管理,分类动态管理的时间为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份。各类对象家庭人口和经济收入等信息发生明显变化时,应即时复查复核。

三、农村低保对象的认定及分类标准

2016年度,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为3120元/人.年,各地要按精准扶贫要求,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未纳入其它政策保障兜底的建档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其它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可按程序申请。

农村低保对象的实际生活补助标准将根据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家庭经济状况合理确定,并与全县物价水平相联动。

农村低保对象实行A、B、C三类管理,根据入户调查、家庭经济收入核算、信息核对、民主评议后,对于家庭主要劳动力伤亡(或患重病、重残),而其他家庭成员无劳动能力的,纳入A类管理;对于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患常病久病,丧失部分劳动力,而其他家庭成员虽有一定劳动能力,但整个家庭的劳动收入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纳入B类管理;对于因灾或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基本生活短期内无法得到改善的,纳入C类管理。

农村低保申请家庭有以下情形或行为的,不得享受农村低保待遇:(一)有劳动能力,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或按规定不参加社会公益性劳动和活动的;(二)群众普遍反映有赌博(含提供赌博场所)、偷窃、抢劫、卖淫、嫖娼和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三)家庭主要成员经常赴餐馆就餐、醉酒,群众普遍反映意见较大的;(四)有两个以上(含两个)赡(抚、扶)养义务人且赡(抚、扶)养义务人家庭不属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户家庭的;(五)出资安排子女择校或进入私立学校就读的;(六)购买、使用非维持家庭最低生活需要高档消费品的;(七)申请日前1年内购买商品房、高标准建新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属工程拆迁或因灾重建住房的除外);(八)家庭成员自费出国工作(包括劳务输出)、学习的;(九)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不领取保障金或不按规定申报家庭收入的;(十)经乡(镇)人民政府民主评议未获通过的;(十一)家庭中拥有消费型机动车、大型农机具、经营性房屋、饲养名贵宠物以及一年内购置价值较高的非生活必需品的;(十二)家庭成员中有“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工程小包头”,并正在从事经营活动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十三)拥有当地户籍,但长期居住在外地,家庭收入和生活状况无法核实的;(十四)参与非法组织或违法活动被处以治安处罚并正在执行期内的以及各类服刑、劳动教养期内人员;(十五)人为闲置承包土地、山林、渔场的家庭;(十六)通过离婚、赠与等形式放弃或转让应得财产份额,或放弃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经济利益的。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农村低保资金的,经查实处理后,3年内不得受理其农村低保申请。

对参与冒名顶替私分低保资金或集体改变低保资金用途的,经查实处理后,1年内不得受理其农村低保申请。

四、农村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

(一)成立组织。1、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低保审查、审核的主体,应成立由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乡(镇)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中包括入户调查、信息核对、民主评议、复查复核等环节的组织实施,以及民主评议结果的全面审核;2、乡(镇)包村包点干部负责所包村的低保申请对象的申请受理、入户调查、信息核对、民主评议等工作;3、各村“两委”成员负责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低保动态管理工作,配合包村干部调查核实申请人家庭人口、经济收入、家庭财产等状况,负责配合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负责低保对象评定的公示公开工作,负责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供低保工作即时信息。

(二)受理申请。凡符合农村低保申请条件的居民都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受申请人的委托,村(居)委也可代其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要一并提交相关的授权书、委托书及家庭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经济收入情况证明、家庭财产状况证明等。乡(镇)人民政府即时受理当地农村居民提交的申请。申请农村低保时,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

乡镇人民政府可根据工作实际,分村集中受理居民的农村低保申请。

(三)入户调查和信息核对。申请受理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对低保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每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详细核查申请材料以及各申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入户调查中尚不明确的内容要通过采取其它调查手段或相关部门提供的农户信息,进行全面的信息核对。入户调查和信息核对的结果由参与调查人员和申请人签字确认,以示负责。

(四)民主评议。入户调查和信息核对工作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需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村(居)民代表对申请人申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的真实性进行评议,参与民主评议的人员不得少于9人,在参评人员中村(居)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民主评议分四步进行:第一步由各调查小组介绍入户调查和信息核对情况;第二步由参评人员对调查结果进行评议,并拟定分类施保意向;第三步由参评人员通过举手表决和无记名票决的方式确定民主评议结果(符合A类对象的可以采取表决的方式,符合B、C类对象的必须通过票决的方式);第四步由各村公示民主评议结果,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群众举报、投诉,应重新组织人员对举报、投诉情况进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再行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将评议结果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五)乡镇审核。民主评议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对上报的民主评议结果逐一审核,并将审核的结果集中和分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群众举报、投诉,乡镇人民政府应重新组织人员对举报、投诉情况进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公示结束,群众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将审核结果及相关申报材料统一报县民政局审批。

(六)民政局审批。在乡(镇)审核结束,民政局审批之前,县级组织对各乡(镇)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并根据各乡(镇)农村低保动态管理情况,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在督查过程中,如发现农村低保动态调整中有违规操作、农村低保对象评定不准确的,应将情况即时反馈给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纠正或重新审核。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县民政、财政、监察、信访、审计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农村低保动态管理的审批、资金发放、监督检查、来信来访处理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审核的责任主体,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包点干部分村(居)负责制;受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村(居)“两委”负责配合或协助农村低保的申请受理、入户调查、信息核对和民主评议工作以及受县、乡(镇)委托办理信息公示公开、信息上报等事项。

(二)把握政策,按章办事。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开展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政策,认真学习和宣传相关政策;科学地开展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调查和核对;明确责任,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农村低保动态调整;对特殊人群的申请、申报严格把关,尤其是要完善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备案制度;严禁指标分配,严禁人情保、关系保,严禁拆户分户。

(三)完善信息,规范管理。县、乡(镇)、村(居)三级要完善农村低保工作档案,县级做到一乡一柜、一户一档;乡(镇)要做到一村一盒、一户一档;村(居)一级要保存农村低保对象登记表、低保证审核发放登记表,农村低保调整会议纪录、评议结果、公示底稿等要集中存档。《低保证》要在县级审批后及时审核发放到对象手中,《低保证》的填写要字迹清楚、内容详实,不错不漏。动态管理后确定的农村低保人员信息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准确地录入《**省数字民政综合管理平台》和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同时要加强与新农合、扶贫、劳动就业、教育等相关机构信息的衔接,以切实保障困难人员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
本计划旨在吸引、稳定和培养数以万计的有志于高等教育事业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高等学校要在提高教师队伍全面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基础上,制定青年骨干教师专门培养计划,鼓励和支持青年骨干教师在职提升学位层次、及早参与科研工作、进入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重点科研基地研修学习、开展经常性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实施原则
1.学校主体原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主要由高等学校负责。
2.项目引导原则。教育部将通过项目引导各地和高等学校加大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提高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全面提高素质原则。注重对青年骨干教师的业务能力、政治素质和组织能力进行全面培养。优先遴选、推荐业务突出同时又承担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参加教育部负责组织实施的骨干教师项目。
4.向中西部高等学校倾斜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派中西部欠发达地区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各种培养计划项目。鼓励东部发达地区高等学校和重点高等学校为中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培训青年骨干教师。
三、加强政策引导,切实使高等学校将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实
1.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各高等学校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结构状况,引导高等学校将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作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经常性工作,促进高等学校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列出专项经费支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使各校每年参加学习培训的人数不少于本校青年教师总数的10%。
2.将高等学校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成绩和效果作为高等学校水平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促使高等学校进一步重视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和支持青年骨干教师进行在职学位提升,进入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重点科研基地研修学习,及早参与主干课程教学和科研工作。
3.追踪青年骨干教师的工作情况,对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成绩突出的高等学校进行表彰,并作为今后资助高等学校培养教师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4.高等学校要采取相应政策措施,努力提高教师整体学位层次,在招聘新任教师时主要招聘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
5.要加大高等学校博士后流动站建设力度,努力扩大高等学校博士后研究人员规模,积极吸引出站人员充实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队伍。鼓励并积极安排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承担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增强青年骨干教师的全面锻炼,提高全面素质。
四、采取多种措施,推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1.实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在职学位提升项目”。教育部每年从列入国家有关重点建设工程的高等学校中选择若干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作为开展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在职攻读学位工作的培养单位,并根据学校重点建设投入情况和学科优势,提出该校承担培养任务的学科、专业和年度招生计划。5年内为高等学校培养上万名具有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青年骨干教师,提升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学位水平。
2.继续实施“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资助项目”。设立“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鼓励、支持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在高等学校不断作出创造性成果。每年支持80名左右在高等学校工作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对每个资助项目的年资助金额一般为5至15万元,资助期为五年,由教育部和高等学校按1:1比例配套支持。具体资助金额按申请项目的性质、申请资助金额预算和专项资金资助能力确定。
3.继续实施“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设立“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通过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等方式,支持更多的优秀留学人员回国到高等学校从事科研教学工作。每年资助1000人左右,资助金额平均为4万元/人。资助对象为在国外留学三年以上并在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内获博士学位后在外留学一年以上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4.实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鼓励并积极推进高等学校与国外著名大学的强强合作和强项合作,加大力度选派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外高水平大学进修学习。教育部通过“访问学者”、“研究生”、“博士后研究”等项目以及各类国际合作项目,每年资助5000名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到国外高水平大学进行访问学者研究、博士后研究或攻读博士学位,追踪学科发展前沿,提高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其中,1000人由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1000人由国家留学基金和学校按1:1配套资助;3000人以国家留学基金的名义派出并提供旅费,学校提供其他费用或争取对方免费。
5.实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设立“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资金”。在学校申报基础上,遴选国内重点高等学校的重点科研基地、优势学科、专业接收国内其他高等学校的青年骨干教师做访问学者。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教育部宏观调控的方式,每年选拔1000名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内重点高等学校参与科研工作,跟踪学术前沿。
6.实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以东北、华北、西北、华中、华南、华东、西南各区依托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举办“学科前沿和专业知识高级研讨班”。每年培训教师2000人。
以名师巡讲和精品课程推广使用为主,充分发挥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学会的作用,开展现代教育理论、现代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教师培训(讲习)班;围绕“两课”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展举办“两课”教育教学骨干教师培训班。每年培训2000人。
五、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日常实施工作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牵头负责。
3.本办法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学校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


学校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

(一)重大决策:

1.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2.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3.教育教学改革、办学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工资福利、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

4.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5.学校经费的预算和决算;

6.重大合同的签订、变更和履行;

7.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l.学校中层干部的任免以及向上级推荐干部的事项;

2.校级后备干部和年级部主任的选拔、使用;

3.学校干部岗位的调整;

4.学校干部的奖惩。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学校基建及重大维修项目;

2.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3.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和收入、支出状况;

4.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资金款项。

二.执行“三重一大”的基本要求

1.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的理念,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

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校内民主,努力提高依

法规范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2.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

3.学校领导班子和各部门负责人都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

部门工作与学校整体工作的关系、关心下属与对上一级负责的关系。

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利正确行使。

三.决策程序

1.会前准备。需要提交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根据事项的

内容和性质,由学校党委会或行政干部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在

会议召开前,一般由校级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做好充分的调研,提

出初步设想方案。

2.会议讨论。讨论时充分发扬民主,每位行政干部都要围绕议题,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发表自己的意见,阐明观点。

3.会议表决。经过充分讨论后,根据讨论事项的内容,分别采取口

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讨论多个事项时,应逐项

讨论,逐项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四.决策形式

上述“三重一大”事项内容,由学校党委会或行政干部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以个别征求意见代替集体决策。其中涉及需要由党员大会或教代会讨论决定的,经学校党委会或行政干部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员大会或教代会通过。

五.结果公开

凡集体决策通过的事项,一般在校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其他要求

1.根据会议讨论的事项,可以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2.落实专人做好会议的记录;

3.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服从。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4.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5.需要上报审批或备案的事项,要按照规定履行好相关的程序。

七.检查考核与责任追究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也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2.对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未按规定集体决策、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公司部门负责人岗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公司部门负责人岗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公司部门负责人岗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为配合下一年度的公司发展目标,在合理设置公司各级管理岗位的基础上,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择部门负责人员,逐步建立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现对公司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岗位实行竞争上岗,具体办法如下:
一、竞争上岗的岗位
1、罗湖营业部部长
2、坂田营业部部长
3、南山营业部部长
4、龙岗营业部部长
5、安管部部长
二、基本岗位职责
1、营业部部长
主持营业部的各项业务工作;与公司签订目标经营责任合同,带领本部门全体员工努力完成经营目标;拓展营业部区域内的业务市场;制定本部门各阶段的工作计划;有权对部门员工进行管理,包括岗位设置、工作安排、奖惩等;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各项决定;直接对公司领导负责。
2、安管部部长
主持安管部各项日常工作;保障公司车辆的安全营运;有权对部门员工进行管理,包括岗位设置、工作安排、奖惩等;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各项决定;制定本部门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对公司车辆及司机进行有序的管理和调度;对车辆修理、保养、规费、上牌、过户、年审、检测等等诸多事项作出合理安排;对公司配备件的购买、库存、领用等进行有效管理;善于总结、提高和创新;不断提出积极建议以推动全局性、整体性工作的开展。
三、基本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条件如下:
1、公司全体人员均可参加此次管理岗位竞争,包括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员工、司机、临时工等。
2、公司员工可以推荐自己认为符合上述岗位条件的外界人员参加岗位竞选,不限性别、学历、专业、年龄;
四、竞聘程序和方法
1、参加岗位竞争的人必须提交竞选材料,材料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A、充分分析你所感兴趣的岗位的现状;
B、根据目前的岗位现状剖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并阐明通过解决方案将达到怎样的预期目标;
C、20xx年度的经营(工作)计划;版权所有
D、竞选演说词(不得少于1000字);
2、上述材料准备充分后直接交给公司总经理。
3、上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xx年1月30日。
五、选聘原则
1、对于参加岗位竞争的所有人员的材料在正式公布竞争候选人前一律严格保密;
2、竞聘者只允许一人竞争一个岗位;
3、评选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高起点,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竞聘程序择优聘任。
4、无人竞聘的岗位将从其他岗位竞争者落选人员中择优聘任。
5、具体的竞选时间及评选人员另行通知。
六、签约聘任
最终选聘的人员将与公司签定《岗位聘任合同书》,以书面形式明确该部门与受聘者双方的责、权、利。
本办法由××××××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贯彻执行本公司《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1目的

1.1客观公正地分析和评价员工履行职责情况及实际工作效果,并依据考核结论正确地指导分配、实施奖惩,以充分激发员工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热情,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2完善目标管理体系。公司制定年度经营目标和阶段工作目标,通过逐级分解展开实施,必须有相应的配套考核体系。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部门工作的考核,以及对总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非生产人员的考核。

3考核原则

3.1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为依据,按照岗位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

3.2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

3.3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就考核结果及时沟通。

3.4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

3.5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考核组织

4.1公司成立考核小组,对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分管副总、总经办和人力资源部组成。考评结果由总经办负责汇总,人力资源部根据考评结果核定部门绩效。

4.2各部门长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工作,于3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考核方式

5.1采用月度考核制,每月对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

5.2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部门整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部门进行考核。

5.3部门考核:以公司下达的月计划和部门职责为考核内容,月终由部门长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小组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定考核结果。

5.4员工考核:由部门长根据各岗位特点制定考评细则,参考附表三。部门负责人直接考核人数超过8人的,可指定人代为考核,再签批。

5.5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员工考核的过程和结果有监督权。员工对考核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投诉,由人力资源部调查后裁决。

6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6.1部门绩效考核见附表一。

6.2部门负责人考核内容:工作目标与关键指标考核结果(取百分率)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取百分率)相乘,得当月绩效分配系数,见附表二。

6.3员工考核内容:要求各部门针对岗位特征定出量化考核指标,并将考评标准告知本部门员工。

7考核程序

7.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长提交工作报告,作为月度考核依据。

7.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报告、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打分并签字。

7.3各部门考核表打分完毕,交人力资源部存档。版权所有

7.4各部门长每月26日向公司考评小组交月度工作总结,作为部门月度考核依据。

8考核注意事项

8.1员工考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每次考核时,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必须与被考核者进行至少一次的沟通。部门考核由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并进行相关沟通和统计工作。

8.2每月30日前,各部门将员工考核表、总经办将部门考核表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完成对数据的统计。

9考核结果处理

9.1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9.2年度综合考核为“不合格”者,予以降级、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

9.3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且无“不合格”记录者,晋一级。

9.4职等五等以下员工,连续五年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者,晋一等。

10考核责任

10.1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内上交考核表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每延误1天,减发考核者20的绩效工资。

10.2考核者应对被考核者作出公正评价。若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减发考核者20的绩效工资;考核者一年内累计失误3次者,视同失职处理。

11工资发放

11.1公司按部门核发部门工资总额,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工资的考核发放。

11.2绩效系数绩效考核结果转化为绩效系数,实现其调节工资分配的功能。部门绩效系数和个人绩效系数均定义为百分制考核结果取百分率;其中部门长的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取百分率)的连乘积。

11.3部门工资计算方法

部门

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第2页

工资=基本工资总额 年功工资总额 全勤奖总额

(岗位技能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部门绩效系数版权所有

=∑部门员工工资

11.4部门负责人工资计算方法

部门长工资=基本工资 年功工资 全勤奖

(岗位技能工资 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绩效系数

11.5员工工资计算方法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 年功工资 全勤奖 ∑(岗位技能工资 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个人岗、效工资和”=岗位技能工资 绩效工资)

12相关文件

Q/BW.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办法

13记录文件

绩效考核表(部门)

绩效考核表(员工)

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

附加说明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编制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负责解释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发布日期:20xx年5月日

版本号:G-A受控(编号/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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