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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施方案

纠风工作实施意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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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工作实施意见方案
(三亚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省廉政工作和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廉政工作和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31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海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09〕69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三亚实际,现提出我市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09年的纠风工作,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条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务求在专项治理工作上取得新成效,在深化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上取得新进展,在打基础、抓基层上迈出新步伐,在建立完善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上实现新突破。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一要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农业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资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关规定和国家关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投入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要严格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三要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问题,加大对因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造成农民减产绝收等问题的行政问责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三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落实监管责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在食品安全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明确分工,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要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在药品安全方面,加强行政、技术监督,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原辅料管理,建立完善安全责任和预警、处置体系,着力解决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药品质量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狠抓重点环节,继续推进四项专项治理。
一是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要继续抓好三方面工作:一要全面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大力推进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试行农村和城市社区药品零差价销售。二要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和医保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服务群众。三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规范医疗服务,坚决查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和开单提成等行为。
二是治理教育乱收费,要继续着力抓好两方面工作:一要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公用经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让广大群众真正享受到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政策的实惠。二要加强对办学收费行为的监管,坚决纠正各种巧立名目的乱收费行为。此外,要继续开展户籍学籍专项清理工作,巩固“高考移民”工作成果。
三是治理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要继续重点抓好两方面工作:一要督促有关部门完善“12301”旅游服务热线,建立健全“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的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切实解决旅游市场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二要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缔违法经营旅游业务的黑社、黑车、黑导、黑店,为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是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要督促有关部门清理审核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该取消的一律取消。二要严格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和上路执法人员执法管理行为。加强对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使用的管理。通过标本兼治,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防止反弹。
(四)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四项资金”安全。
加强“四项资金”监管工作,必须强化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充分发挥“四项资金”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社保基金,今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防范运行中的风险和隐患;住房公积金,重点要督促有关部门逐步实现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同时加大对违规资金的回收力度,提高使用效率,扩大覆盖范围;救灾、扶贫资金,有关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确保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此外,要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集中整治行业协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因职能不清、利益关联引发的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并有序推进与政府有关部门“脱钩”工作。要严格控制庆典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要坚决纠正。
(五)坚持纠建并举,继续抓好政风。
市直各部门、各行业要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要结合业务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要加强对本系统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抓作风建设,要注意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探索建立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推动各单位自觉抓、积极建,把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和省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6至9月,集中开展对基层农经站、司法所、派出所、民政所、国土所、工商所、供电所的民主评议活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以关注民生和改进作风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发现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突出问题进行整

改,确保民主评议活动取得成效。要深入开展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建立政府领导与部门主要领导定期上线制度,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与各类新闻媒体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行风建设监督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
市直各部门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把纠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纠风责任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牵头部门要对牵头的纠风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不断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
(二)要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今年的纠风工作任务繁重,难度也大。要注意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食品药品安全、医疗服务、办学收费行为、“四项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监督检查工作要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清真实情况,采取实招解决发现的问题。
(三)要坚持以查办案件促进纠风工作。
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从严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顶风违纪的问题;从严查处上级政策界限明确,仍然继续乱收费的问题;从严查处为了本地区、本部门或小团体私利,不惜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那些因出现问题不查处或查处不及时、责任处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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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县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今年纠风工作任务得到落实,现就全县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县纠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群众利益,强化监督检查,突出制度建设,更加有效地推进纠风工作,为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和推动赶超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重点督查,确保政令畅通
1、对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将今年全县扩大内需、保增长的重点项目、民生工程、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列为主要督查内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优质高效,按时完成。资金使用和建设项目的安排做到公开透明、科学决策,建设资金按照规定及时拨付到位,严防截留、挪用、滞留建设资金。及时纠正不规范的问题和苗头性问题,严肃查处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政府纠风办
2、对抗旱、抗震救灾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的抗旱、抗震救灾工作全面开展监督检查,促进抗旱、抗震救灾工作及时、高效运作。对抗旱、抗震救灾资金实行跟踪问效监督,对救灾物资发放实行全程责任监督,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政府帮扶,解决好生活、生产中的困难。对抗旱、抗震救灾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严肃查处截留、挪用、贪污、骗取抗旱、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违规违法行为和违反抗旱、抗震救灾工作纪律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建设局、县水利局、县政府纠风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3、对烤烟生产收购工作开展监督检查。认真抓好各乡镇烤烟种植交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把国家对烤烟生产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群众获得实惠和利益,真正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政府增税的目标。加强对烟叶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收购纪律和收购秩序,严禁收购过程中出现压级压价、提级上调、短斤少两等坑害烟农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协办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烟草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围绕改善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开展重点督查,保障群众权益。
1、加强对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工作的督查。加强对涉农资金运行和项目建设、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强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村级财务收支情况为重点的农村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做好“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督促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加强对农民工培训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进一步完善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办法,严格实行经办人员负责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变相套取惠农补贴后收取群众惠农“一折通”提现、强行收取群众惠农“一折通”抵扣集资款等违纪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商务局、县农村信用联社、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督查。要严格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报刊征订限额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严肃纠正利用“一事一议”名目超范围、超标准集资的违规行为。加强涉农收费监督检查,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村干部任期和离任专项审计工作,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和监督,避免村级资产流失。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各涉农收费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强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督查。完善监管体系,稳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逐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和预警、处置体系,加强对食品药品全过程的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协办单位: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农业局、县政府纠风办
4、加强对开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督查。认真开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加强对涉及环保问题的企业、建设项目的监管,切实保证水源地安全,避免大规模环境污染和破坏,

县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第2页

严肃纠正处理部门和企业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协办单位:县经委、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政府纠风办
5、加强对征地拆迁建设项目工作的监督。认真开展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加强对涉及征地拆迁问题的建设项目监管。严肃纠正查处违反国家征地拆迁相关规定,违背大多数群众意愿强征强拆,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应兑现给群众的征地拆迁补偿款,未按要求合理安置失地群众,保障其基本生产生活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移民开发局、县民政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各涉及征地拆迁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加强对企业减负工作的督查。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对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一律不得继续收取,或者另立名目变相收取。坚决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及各种摊派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责任单位:县经委
协办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招商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
7、加强对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督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加强对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行为,确保中央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保障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协办单位:县工商局、县商务局、县质监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
8、加强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督查。严格规范涉路部门及其上路检查执法人员的收费、检查、罚款行为,积极探索推进执法改革等源头治理措施,巩固好全县所有公路无“三乱”成果。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协办单位: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林业局、县政府纠风办
(三)继续规范教育收费,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
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严禁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教育经费。严格执行《楚雄州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施办法》,积极推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从源头上治理教育乱收费。继续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推进校务公开,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学校不能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服务。加强中小学生“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兑现和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到位。继续保持对教育乱收费查处的高压态势,对违规收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协办单位:县发改委、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
(四)继续纠正医疗行业中的不正之风,保证群众方便就医
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对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的监督。督促医疗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院务公开,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规范医院和医生用药和治疗行为,坚决纠正医务人员收“红包”等问题,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收益挂钩的做法,通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改善服务环境,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方便患者就医。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药品回扣、开单提成等妨碍公平竞争,造成恶劣影响的商业贿赂案件。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协办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发改委、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纠风办
(五)加强重大资金的安全监管,确保管理使用规范
1、强化对社保基金的监管。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使用,加强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
责任单位: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县地税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政府纠风办
2、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健全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严肃查处违规运作、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行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方便群众提取使用,切实维护广大职工依法享有的权益。
责任单位: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建设局、县政府纠风办
3、强化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专项资金等行为,确保扶贫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对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政府纠风办
4、强化对救灾救济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政府纠风办
(六)加强行风建设,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
1、整顿规范公共服务行业。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制定霸王条款、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高收费、价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协办单位:县发改委、县经委、县商务局、县政府纠风办
2、整顿规范社团和行业协会组织。进一步规范社团以及各类行业协会服务、收费行为,坚决纠正一些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违规收费等问题。督促有关行业研究提出解决涉及服务质量和乱收费问题的治本措施,严肃查处社团以及各类行业协会违反规定向企业和个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协办单位: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政府纠风办
(七)推进政风建设,树立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形象
1、提高政府机关政风建设水平。继续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结合部门实际,以基层窗口单位为重点,全面加强政风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树立便民、惠民的服务思想,着力纠正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办事不公、作风粗暴、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勤俭干工作的观念,坚决抵制奢侈浪费之风。对违反“公务员八条禁令”和“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相关制度的行为,将根据《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严肃问责。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协办单位: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纠风办、各涉及部门
2、提升投资和经济发展软环境实力。加强投资软环境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办事效率不够高、服务质量不够好、工作节奏不够快的问题,推动部门廉政勤政建设。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护好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以优良的作风取信于民。继续开展投资企业评议县级窗口服务部门工作,认真抓好企业“减负治乱”工作,着力创建宽松良好的政务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县投资环境的不断优化。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协办单位:县招商局、县经委、县政府纠风办、各涉及部门
3、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要普遍开展对乡镇基层站所和学校、医院的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评议县级机关作风活动,以评促纠、以评促建,进一步完善部门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整改突出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建立民主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开制度,创新评议形式,提高评议质量,力求解决问题更加有效、政风行风建设更上台阶、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责任单位:县政府纠风办
协办单位:各涉及评议部门
(八)加强“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网络的作用,强化监督制约机制,重视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发展群众监督。依托州“政风行风热线”、县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以及特邀监察员、行风联络员和涉农收费监测户等已构建的监督网络,以关注民生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扩大纠风工作的覆盖面和群众的参与面,努力提高反映问题的办结率和满意度,注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责任单位:县政府纠风办
协办单位:各涉及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把纠风工作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尽快作出工作部署,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和各乡镇纪委要把纠风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紧抓好。各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单位要按照要求制订工作方案,各协办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组织实施。各乡镇也要制定相应的年度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各单位制定的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请于4月30日前报县政府纠风办。
(二)强化督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认真落实《县纠风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负责监督检查和联系单位的纠风工作要加强督查,保证牵头和协办任务得到有效落实。要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予以总结推广。
(三)严肃查处,狠纠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责任追究,把查处案件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有力抓手,充分运用行政问责这一武器,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曝光一起。要坚持依纪依法办案,进一步提高查处案件的效率,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从快查处、及时反馈,对问题突出、影响恶劣、损失重大的典型案件,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
(四)注重预防,切实抓好源头治理。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防止成风。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要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制定出台有效的规范制度;要进一步增强制度执行力,逐步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消除问题隐患。
(五)加强调研,按时报送工作材料。要不断总结和摸索纠风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和掌握本部门纠风工作和行业作风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调研材料上报县政府纠风办。各乡镇和各纠风责任单位、协办单位要分别于6月20日和10月20日前向县政府纠风办报送半年、全年纠风工作总结及纠风工作报表。

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办[20xx]2号通知精神,结合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实际,制定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内容

根据区纠风办的要求,结合发改实际,纠建并举、注重预防、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和措施,认真落实牵头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其它纠风工作。

(一)做好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的各项工作

牵头工作任务:

1、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会同区农办、区计生局、区监察局、林业局、工商局、民政局等单位,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清查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的落实情况。清理检查涉农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严格查处涉及涉农收费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对价格监管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区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等单位做好对价格监管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临时价格干预各项措施,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物价基本平稳。

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长为成员的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纠风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

二是营造良好氛围。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精神,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目的、意义以及推行办法。让社会各界都来关心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推动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认真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内容的确认工作。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就是要以透明、直接的方式把国家制定的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准确无误地告诉农民,让农民知道哪些是自己该交的费用,哪些是自己不该交的费用,让农民能够依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监督各执收单位严格执行国家价格和收费政策。价格执法监督股要对现行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执收标准、执收依据、执收范围等公示内容逐项进行确认,

四是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执法监督股在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基础上,统一编印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表,各涉农收费执收单位和涉农价格经营服务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栏)。
五是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为配合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聘请办事公道、乐于为农民服务的农民代表、乡镇干部或离退休干部作为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员,完善农村价格监督网络。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纠风的各项工作

1、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做好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

2、配合区国土资源局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责任领导:

3、配合区教育局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4、配合区农办等有关部门强化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管。

5、配合区工信局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

6、配合区监察(区纠风办)纠正公共服务行

纠风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

7、配合区民政局强化对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8、配合区卫生局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乱收费等影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问题。

9、配合区交通运输局深化治理公路“三乱”。

10、配合区住建局加强对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工程和住房公积金的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在局纠风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领导、各股室必须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把纠风工作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将纠风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案件查处。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依法查处、按时办结、认真反馈。坚决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不正之风案件,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加强对发改局负责的纠风工作和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惩防并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做好预防不正之风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对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

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意见方案


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意见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意见方案,请大家参阅!

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县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水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部分河流水环境质量差、河道环境流量不足、水生态受损重、水环境隐患多等问题日益凸显。为切实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水质改善目标,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现就打赢我县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五大发展新理念为引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县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确保水质达标、治理黑臭水体、保障饮水安全作为攻坚重点,一河一策、精准治污、水陆统筹,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促进流域、农田、城市三大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各方责任。各乡镇(街道)依法对本辖区水环境质量负责,统筹实施攻坚战各项任务;各相关部门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水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坚持目标导向,注重标本兼治。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以提前1年完成我县“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为着力点,重点保护“好水”,改善“差水”;坚持“水林田河”共治,通过实施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畜禽养殖整治、农业面源治理、生态补水、水系连通治理等综合措施,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转变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成立统一领导、部门协作的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建立上下游政府之间联合治污的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完善权责明晰、奖优罚劣的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奖惩制度,形成跨行政区域、跨政府部门、跨行业的水环境质量改善合力。

坚持依法治污,实施严格监管。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对偷排偷放、伪造监测数据和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惩,有效遏制违法排污行为,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强化环保、公安、监察、司法等多部门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

坚持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舆论引导,完善水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宣传解读水污染防治政策措施,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凝聚政府引导、企业行动、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强大合力。

三、工作目标

通过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前1年完成省市确定的我县“十三五”水质目标,全县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

2018年,全县河流市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下同)总体达到20%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劣于Ⅴ类,下同)降至25%以下;全县出境断面均应达到规划水质目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6%;洪河、汝河等河流环境流量改善机制初步建立;县城全部完成黑臭水体的垃圾清理工作。

2018年,全县河流市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25%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降至15%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6%;重点河流环境流量改善机制全面建立;县城基本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

2019年,全县河流市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30%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为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6%;全面建立主要河流环境流量调度机制;县城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必须完成《**县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2018年、2018年和2019年年度目标要求。

四、攻坚重点

(一)实施淮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治理城镇生活污染,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等所有污染因子(全因子)稳定达标排放,2019年底,污水处理率达到85%左右;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造纸、塑料加工、农药等“五小”企业,整治造纸、氮肥、农副食品加工、毛皮制革、印染、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等七大重点污染行业,工业企业外排废水要符合当地水环境质量要求和总量控制要求;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依法关闭、拆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加强其他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粪便、污水储存处置设施建设;建立环境流量调度机制,优化主要闸坝联合调度机制;控制用水总量,2019年底,全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分级管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活动,建立健全水源地风险源名录,制定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和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保障体系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监控地下水质量变化,开展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改造或防渗池设置工作,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稳定。

(三)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结合海绵城市和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以及城市排水防涝、城市新区建设、旧城改造等工作,采取截污纳管、面源控制、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态净化、活水循环、清水补源等措施,全面消除县城黑臭水体。

(四)减少农村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河道生态修复,清理农村河道垃圾,推动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实施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

(五)预防水污染事件。确定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重点风险源清单,开展环境和监控风险评估,督促企业落实相应措施。加强饮用水源、河流断面的监测预警、预报,及时研判水环境风险水平,化解水环境隐患。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完善制度。县政府成立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建立水污染联防联控制度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奖惩制度,强化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水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将水污染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建立高效有力的领导机构,成立专业独立的办公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强力推进实施。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制定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制度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按期完成攻坚战目标任务。县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二)部门联动,确保实效。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制定本部门的分解落实方案,明确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人。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对排污单位水污染物达标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水环境信息共享与公开制度;县发改委负责牵头编制实施城镇污水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推动产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县科工信委负责推动实施城市建成区内污染较重企业的改造退出工作和落后产能的淘汰;县住建局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污泥处置、农村垃圾收集处置项目的建设监管,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县农牧局负责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指导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完善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分与调整;县水利局负责落实水环境质量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协调组织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河流进行综合整治,组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开展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完善主要河流闸坝联合调度相关办法,组织实施重大生态调水工程,建立重点河流环境流量改善机制;水资源节约保护,主要河流生态用水改善及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清源水业公司负责落实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饮水安全及保护工作;绿源治污公司负责落实城镇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置具体工作。

(三)严格奖惩,严肃追责。县政府将对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实施考核,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县委组织部将考核结果作为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参考依据。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县政府将约谈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问责追责;对在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县政府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四)筹措资金,推动治理。县财政局、发改委、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要积极申请中央、省、市水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支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统筹安排水污染防治各类资金,用于水污染防治,并做好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资金保障工作;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五)宣传发动,形成氛围。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舆论引导。县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引导,组织新闻媒体持续宣传解读县委、县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决策部署,宣扬先进、曝光落后;县直相关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水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把宣传工作纳入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署、总结和保障。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本意见实施。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考核评估,确保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乡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乡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大足县人民政府转发《关于20XX年全县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足府办发[20XX]87号),现提出我镇20XX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XX年,珠溪镇纠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突出重点、纠建并举,以解决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力度,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深化民主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促进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主要工作任务分解

(一)扎实开展解决侵占惠民资金的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结合三项行动工作,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和行为,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加大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监管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占中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规范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农民意愿等问题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的问题实行有效监督;健全完善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负担监测网络体系,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牵头单位: 社会经济发展办

协助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

(二)认真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和整治节庆活动。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建章立制,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通知要求,坚决纠正和查处滥用公共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行为。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

协助单位:各相关单位、站所

(三)严肃整治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严格执行征地告知、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规定,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建立健全拆迁公示、听证、许可、承诺、资金监管、投诉举报、行政裁决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推进拆迁管理规范化;规范国土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推行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严肃处理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不到位、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侵占农民土地等行为。

牵头单位:镇城建办

协助单位: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强化日常管理,防范和控制食物药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建立安全预警和处置机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

牵头单位: 镇宣传办

协助单位:镇中心卫生院、镇医保办

(五)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推进广覆盖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完善方便群众的医保结算方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廉洁从业教育,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一岗双责制;抓好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使用的监督,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坚决制止医疗服务乱收费行为;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销、使用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和非法行医行为。

牵头单位:镇中心卫生院

协助单位:镇党政办、财政所、工商所

(六)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切实履行教育投入和规范办学的监管责任,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保障机制各项政策。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对两免一补资金监督检查,严禁发生截留、挪用、平调、统筹各项教育经费的行为;加强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督促检查;继续推行阳光收费运行机制,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创建活动,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牵头单位:镇纪委办

协助单位:镇教办、各学校

(七)深化治理三乱工作。严格涉企检查审核,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随意检查,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落实和发挥各级涉企负担监督联系点及监督员的作用,畅通企业诉求渠道,不断完善企业监督体系;严肃查处涉企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吃拿卡要等加重或变相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牵头单位:镇综治办

协助单位:镇党政办、派出所

(八)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为基础,以转变作风、强化服务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围绕纠风专项治理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全面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继续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作为促进纠风工作的重要措施,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政风行风评议的主要内容,坚持分级负责、分类指导、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基本方法,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单位及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创新工作方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实施乡特邀监察员聘任制度,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牵头单位:镇纪委办

协助单位:党政办、各相关责任单位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组织协调、单位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各单位实际,细化任务,狠抓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抓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镇纪委要充分发挥督查职能和作用,督促负责各单位认真落实纠风工作各项任务,把纠风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

(二)坚持创新精神,开创工作新局面。各单位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来谋划、落实和推动纠风工作,着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纠风专项治理努力实现从事后查处为主向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转变;二是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实现从以开展创建为主向纠建并举、机制创新转变;三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努力实现从规模扩张为主向规范运作、注重质量转变。要坚持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把握规律与运用规律、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以改革和创新的方法开创纠风工作新局面。

(三)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查办典型案件。要把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重要手段,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联合检查工作,特别是加大对关系民生的中央改革措施和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要以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纠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好惩治和预防的关系,把案件查处作为更有效、更直接的预防措施,敢于动真格,查处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特别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公开曝光。

(四)加大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加大防范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一是建立和完善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责任制;二是建立和完善纠建并举的预防机制,紧紧盯住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重点领域,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公共权力不被滥用,群众利益不受损害;三是建立和完善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特邀监察员制度等相结合的政府与群众对话的平台,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作用,促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四是建立和完善治本的创新机制,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完善措施,堵塞漏洞,减少和消除不正之风的发生。


篇二:乡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纠风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纠风工作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本次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逐步健全当合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落实中央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推进我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

以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是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及检查,摸清我镇20XX年至20XX年各专项资金底数,查明各项流向,审计专项资金开支使用是否合理,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用、挪用、套取及滞发、抵扣、贪污等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还利于民。(牵头单位:镇纪委;责任单位:经管站;完成时限:全年)

二是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土地所;责任单位:各村委;完成时限:全年)

三是加强涉农收费监管。纠正和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防治农民负担过重。(牵头单位:镇财政所;责任单位:各村委;完成时限:全年)

(二)继续深化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

(三)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加强站所作风建设。

1、开展基层站所优质服务年活动,将机关效能建设向基层延伸。今年将在我镇所属的14个基层站所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通过开展本次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站所思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议,做到服务意识有信增强、工作作风有效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为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责任单位:各有关站所;完成年限:全年)

2、加强信访受理和纠风案件查处工作。进一步完善纠风工作信访制度,加强对办理情况的跟踪监督。进一步加大查办纠风案件的力度,坚持以查案促纠风,确保群众反映的不正之风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责任单位:镇纪委;完成年限:全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今年我镇的纠风工作已经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工作中。因此,我镇成立了镇委书记为组长,纪检书记为副组长的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落实对本镇的监管责任。要把纠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充分发挥纠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纠风工作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行成工作合力。要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镇纪委要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和协助抓好各部门纠风工作。各单位要建立纠风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对没有认真履行纠风工作职责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要及时责令其整改,对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坚持求真务实,夯实纠风基础。坚持纠风工作重心下移,到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充分依靠群众力量开展纠风工作,拓宽诉求渠道,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

(三)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把加强督促检查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贯穿于今年工作的始终。各单位要围绕政风行风建设和各项治理任务,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年内要开展至少两次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检查,镇纠风领导小组将结合重点工作队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要进一步加大查处案件力度。镇纪委要提高自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通过群众来信信访、热线投诉等多种却倒,建立查处不正之风的快速反应机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严肃查处,定期通过发文、简报、会议等方式进行通报和曝光。

(四)注重制度建设,加强源头防治。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把解决反应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推动纠风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展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


篇三:乡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奋力开创保安跨越式发展新局面的关键一年,也是我镇行政效能提升年和干部作风改进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市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及要求,深入推进我镇软环境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优化为民服务,强化纠风执法,提出20XX年纠风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我镇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中纪委XX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深化民主评议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镇20XX年纠风工作,确保20XX年纠风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成立保安镇纠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柯青松

副组长:严吉庆 李灿华 袁启发 尹立强(常务)

陈世湖 辛 勇 王洪兵 石玉栋 柯光明

卢洪权

成 员:刘福松 陈新华 王更胜 龙啸胜 张国鹤

饶政洪 柯建奎 秦盛富 柯志军 皮育红

胡树全 黄朝坤 鲁晓丹 罗厚加 陈首权

张友军 石斌强 徐祥盛 余学兵 刘 勋

卫书堂 秦海清 余六平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

1、着力提升行政效能。要在全镇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全面推行阳光政务,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加快民主决策化、科学化进程;推行重要事项公示制度,使政府工作更加广泛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推行重点工作通报制度,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执行力;推动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及时高效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的多样化要求。严格落实岗位责任、首问首办、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滞办反馈告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以优质服务吸引项目落地、扶持企业发展、方便群众办事。

2、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教育、预警、监督、考评奖惩等机制,促使各级干部大力弘扬为民服务之风、艰苦奋斗之风和清正廉洁之风。在继续深入实施五办作风、一线工作法、工作成果倒逼法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工作抓落实机制,完善任务分解、工作报告、督促检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奖优树模等制度,形成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考评有据、奖惩分明的有效机制,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求实、务实、落实的作风,始终保持紧张快干,雷厉风行干事业的精神状态,确保决策条条算数、任务件件落实、承诺项项兑现。

3、开展机关作风明查暗访工作。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大机关行业作风明查暗访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工作效能、服务态度、政务公开、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影响软环境建设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4、开展民主评议机关行业作风。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要围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公仆意识,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对站所、学校、医院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并把评议结果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的依据。便民服务中心要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兑现服务承诺,使便民服务中心真正做到为民服务。

(二)加大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加强医疗购销和医疗服务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保证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对农村医疗制度的管理,加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健全各类工作制度;建立完善药品购销中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严格实行医疗服务收入和药品收入分开核算,纠正促销收费、开单收费等回扣行为的不正之风;加大医务、院务公开的力度,推行一日清单等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合理用药问题;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保结算办法,逐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医疗器械采购和药品集中统一配送;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督促医疗服务机构改善服务环境,减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方便患者就医。

2、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失职渎职问题和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

3、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节能排污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强化对环境行政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的监督。

4、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的监督检查。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处理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不到位,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侵占农民土地等行为。

5、加强对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扶贫、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适时将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6、加强对教育收费和中小学生减负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确保教育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严禁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教育经费。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行为发生。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违规开办有偿补习班。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专项审计力度,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严肃查处中小学乱补课加重教师及学生学习负担的违纪违规行为。

7、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实施税费改革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变相新增收费项目、乱收费行为。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要进行必要的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省、市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等行为,确保中央、省、市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保障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

8、加强对落实中央惠民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落实中央、省、市支农惠农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加强对农民土地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的问题。

9、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强对政府各类投资工程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落实八个百分之百规定,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管理。

10、进一步清理规范企业管理。要严格杜绝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和经营秩序。

11、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落实治理公路三乱的长效机制和处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

12、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整治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的服务性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等问题;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政策措施,引导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加强自律,促进其健康发展。治理打击虚假广告、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

四、落实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考核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纠风工作领导机构及办公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及早部署安排,狠抓落实,严格考核。

(二)加大查处追究力度

进一步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着力治拖、严肃查推,失责必问、有错必纠,以最严厉的问责制督促各级各部门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依法、高效、廉洁行政,确保镇党委政府各项刚性的、必保的任务落到实处。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抓好监督检查,把日常监督检查贯穿于纠风工作的始终,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治理纠正,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事)件要严肃查处。对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事)件,既要追究责任,又要公开曝光。

(三)加大源头防范力度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要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纠风工作,加大源头防范力度,切实加强防治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坚决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


篇四:乡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内容

根据区纠风办的要求,结合发改实际,纠建并举、注重预防、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和措施,认真落实牵头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其它纠风工作。

(一)做好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的各项工作

牵头工作任务:

1、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会同区农办、区计生局、区监察局、林业局、工商局、民政局等单位,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清查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的落实情况。清理检查涉农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严格查处涉及涉农收费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对价格监管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区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等单位做好对价格监管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临时价格干预各项措施,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物价基本平稳。

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长为成员的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纠风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

二是营造良好氛围。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精神,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 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目的、意义以及推行办法。让社会各界都来关心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推动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认真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内容的确认工作。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就是要以透明、直接的方式把国家制定的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准确无误地告诉农民,让农民知道哪些是自己该交的费用,哪些是自己不该交的费用,让农民能够依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监督各执收单位严格执行国家价格和收费政策。价格执法监督股要对现行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执收标准、执收依据、执收范围等公示内容逐项进行确认,

四是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执法监督股在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基础上,统一编印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表,各涉农收费执收单位和涉农价格经营服务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栏)。

五是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为配合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聘请办事公道、乐于为农民服务的农民代表、乡镇干部或离退休干部作为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员,完善农村价格监督网络。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纠风的各项工作

1、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做好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

2、配合区国土资源局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责任领导:

3、配合区教育局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4、配合区农办等有关部门强化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管。

5、配合区工信局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


篇五:乡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纠风办《关于20XX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委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提出我乡20XX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XX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为促进我乡党委145发展战略决策和乡政府1235工作路径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紧紧围绕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和我乡实施民生工程,加强明查暗访,重点掌握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有无违规收费行为、一事一议开展情况,及时纠正执行政策中出现的偏差和问题,确保富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贪污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涉农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违规流转土地经营权、征占土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问题的实行行政问责。督促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民工培训经费的监管,依法落实和保障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

(二)以落实监管责任为重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分管领导要明确分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逐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和处置体系;加强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实行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完善食品药品质量管理规范,严控过程质量,严防安全风险。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特别是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三)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

分管领导应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并及时进行公示,确保通道畅通和车辆通行费免缴政策落实;加强源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强化对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管理;规范上路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禁无上路执法权的部门上路执法,坚决纠正和查处以罚代纠、只罚不纠、借执法之名谋取私利等各种公路三乱问题。

(四)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

切实履行教育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国家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全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规范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合作办学或改制学校为名乱收费、高收费,中小学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补习班乱收费,以及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超标准跨年度收取借读费违反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等问题。

(五)以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继续抓好对社保基金、扶贫和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1.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基金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进一步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抓好重点抽查和督察,切实纠正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违法违纪问题,研究制定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

2.加强救灾、扶贫资金监管。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整改 20XX年救灾、扶贫资金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强化对救灾、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益;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救灾、扶贫资金等行为,对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救灾、扶贫资金监管体系,落实各类救灾、扶贫专项资金公示、公告制,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问题

1.进一步强化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贯彻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切实解决在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等问题。村、社区、乡级单位要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充分发挥对系统的监管、指导和表率作用,切实解决本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继续以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坚决治理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有偿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

2.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工作。抓好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民主评议结果的运用,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相关部门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认真落实本部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逐步规范民主评议周期、范围和评价标准。普遍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活动,统一开展对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和行业的重点评议,鼓励纠风重点部门和行业带头开展系统评议。

(七)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软环境治理工作已进入巩固提高阶段,各村社、乡级单位要在整改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依据国务院、省、市、县最新文件要求,认真清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做到备案的不审批,能取消的不保留,最大限度地精减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把政府重大决策及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审批权限、审批时限、办理结果、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开,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层次和水平。严格执行两集中、两到位各项规定,切实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制定服务守则,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八)建立村级直报纠风工作机构

目前我乡已建立了乡纠风工作网络,为进一步畅通信息举报渠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形成快速反应机制。经乡政府同意,在建立纠风工作组的基础上,拟在各村、乡级各单位设置纠风监督员,建立村级直报纠风网络工作机构,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消灭在萌芽状态,推动纠风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单位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抓好纠风工作,切实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不断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担负起全面领导本辖区纠风工作的责任,强化工作指导,不断夯实纠风工作基础。各村、社、乡级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乡级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紧紧围绕村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从机制制度上着手,防止问题纠而复生。以专项治理、政风行风建设、案件查处、制度建设等为重要内容,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工作评估为基础,强化纠风工作考核。把纠风工作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府绩效管理、民主评议等相结合,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责。围绕中央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扶贫开发、征地拆迁、住房建设与分配、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以权以业谋私、与民争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顶风违纪的案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通报一批典型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

(四) 机关干部要求时时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十八大精神。努力加强专项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拒腐,倡廉能力。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纠风工作实施意见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工作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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