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策划方案 > 物业工作计划及安排 > 导航 > 执法监察及纠风工作安排意见

物业工作计划及安排

执法监察及纠风工作安排意见。

为了实现人生每个阶段目标,都需要制定计划。在临危受命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们都会准备一份方案。制定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分析各方面的因素,更好的把控全局。写方案的时候有哪些需要我们特别注意的呢?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执法监察及纠风工作安排意见,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北郊新区管委会、区属各部门:
2006年,全区执法监察及纠风工作要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小编,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www wmxz.cn按照中纪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七次、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的落实,以督促落实为宗旨,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切实达到促进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纪律、改善、确保政令畅通的目的,为全区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证。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执法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执法监察。
1、开展对各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区委、政府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察局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的要求,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重点对照今年以来区委、政府重要会议形成的会议记要,对纪要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推动区委、政府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顺利实施及其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2、开展对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监察局将充分发挥监管职能,重点对垃圾处理厂投资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与项目法人代表签订《项目建设廉政责任书》,督促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与此同时,要对该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跟踪检查,严肃查处项目建设中盲浪费资源、弄虚作假等行为,对存在严重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围绕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执法监察
1、开展对《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的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环保局要严格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和环境目标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对违法排污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要坚决查处,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
2、开展对《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土局要进一步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土地转让审批的监督,全面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和制度,规范操作行为,增强工作透明度。
3、开展对《招标投标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设局要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56号)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的要求,完善建筑市场监控体系和信用体系,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严防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出现各种违规行为,保证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4、开展对《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法制局要进一步清理、调整不合时宜的制度,建立、完善与《行政许可法》相配套的,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审改办要结合政务公开,全面设立“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审批机制,建立工作绩效评估等相关配套制度,形成手续简化、方便快捷的行政许可工作机制,促进“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要继续对区属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促进《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
(三)围绕经济建设开展执法监察
1、继续开展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执法监

察。财政局要落实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机制,分析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弥补和纠正,保证专项资金规范管理、专款专用。监察将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国债、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救灾、林业生态建设、退耕还林补助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强化管理,健全制度,完善措施。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2、主动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安监局要进一步完善责任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监察局将着重查处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违规行政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注意发现和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对因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酿成安全责任事故的领导干部,要坚决依法依纪从严惩处。继续开展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
在开展以上各项专项执法监察的同时,区监察局及相关单位还将结合实际选题立项,积极主动地开展监督检查,要继续围绕政府采购、统计执法、四项社保资金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这些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
二、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切实抓好“四项专项治理”
1、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教育局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的通知》精神,落实好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等政策;要制定完善《甘州区中小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规范勤工俭学管理工作;要研究制定出台治理乱办收费补习班、教师有偿家教等行为的规定,严禁学校和教师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以辅导、补课为由搞以营利为目的有偿家教;要全面推行收费审计、公示、督导制度,严格执行中小学收费校长负责制、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要在教育系统开通行风投诉热线,认真受理群众对教育乱收费等方面的投诉。
2、抓好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卫生局要从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入手,切实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要督促城区各大医院坚持和完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公示制、住院收费清单制,设置电子显示屏,便于患者及时查询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要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抓好农村药品监督网和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扩大医疗覆盖面,加强医保定点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与此同时,要在区卫生系统开通行风政风热线,受理社会各界对医德医风及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方面的投诉,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规范诊疗行为。
3、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农业局要严格执行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惠农政策,按照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目标,认真落实农民减负四项制度,要严格执行农民负担监测、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等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以预防警示、快速反应、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预防和处理涉农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加大治理涉农单位及基层站所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伤农害农坑农行为,要积极推进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4、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紧紧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
(二)继续抓好“四个坚决纠正”
1、纠正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国土局要全面推行征地公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坚决查处非法批准占地、征地案件,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
2、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区经营管理中心要严格执行《张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张掖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加快实施城镇房屋拆迁计划审批和备案制度,严格拆迁审批程序,严肃查处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的行为,维护居民利益。
3、纠正在企业重组改制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发改委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善和落实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的配套制度,妥善处理好下岗失业职工安置、经济补偿金支付等遗留问题。要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nbs

p;4、纠正企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要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推行农民工工资预付保证金制度、要逐步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限制进入市场制,督促用工单位按时兑付农民工工资,努力完成2006年的清欠工作目标。
区监察局将会同相关单位对“四个坚决纠正”要进行专项检查,对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的行业、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的行为、恶意或无故拖欠职工基本生活费、安置费的行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三)集中开展“两项规范”
1、严格规范评比达标活动。各相关部门要坚决取消脱离实际、加重基层和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项目,保留、合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评比达标项目,严肃查处利用评比达标活动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切实解决评比达标活动过多过滥的问题。
2、严格规范出租车行业的管理。交通局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认真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问题,严禁出台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权出让政策,已经出让的要切实解决好遗留问题;重点对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及相关收费行为进行监管,对因监管不力而引发群众性事件、侵犯出租汽车企业或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深化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按照省、市总体要求,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执法监督、综合管理部门为主要对象,以解决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群众利益的政风行风问题为重点,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重点在公安、卫生、劳动、人事、文化、教育等28个部门采取公开承诺、自查自评、问卷测评、民主测评等方式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从查找到解决被评议单位存在的问题入手,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促进依法行政。
三、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监察及纠风工作,要把两项工作当作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和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明确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迅速布置、靠实责任、狠抓落实,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分管领导亲自部署和检查,各牵头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各责任分解单位要依据各自分工抓紧组织实施。
2、突出重点,整体推动。区监察局将会同人事等部门采取民主评议、明查暗访等方法,加强监督检查。对问题较多、工作开展不力、群众不满意的乡镇和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规范、行政不作为以及违反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从严惩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要大力宣扬行业风气好的先进典型,注重发挥“文明窗口”的示范作用,积极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推动行业作风的总体好转。
3、严格要求、严肃执纪。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对执法监察及纠风工作任务不落实,尤其是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致使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和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监察局要立案查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区纪委监察局将把执法监察及纠风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年中检查,年底考核,确保执法监察及纠风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f132.com扩展阅读

纠风工作实施意见方案


纠风工作实施意见方案
(三亚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省廉政工作和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廉政工作和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31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海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09〕69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三亚实际,现提出我市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09年的纠风工作,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条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务求在专项治理工作上取得新成效,在深化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上取得新进展,在打基础、抓基层上迈出新步伐,在建立完善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上实现新突破。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一要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农业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资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关规定和国家关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投入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要严格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三要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问题,加大对因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造成农民减产绝收等问题的行政问责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三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落实监管责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在食品安全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明确分工,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要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在药品安全方面,加强行政、技术监督,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原辅料管理,建立完善安全责任和预警、处置体系,着力解决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药品质量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狠抓重点环节,继续推进四项专项治理。
一是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要继续抓好三方面工作:一要全面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大力推进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试行农村和城市社区药品零差价销售。二要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和医保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服务群众。三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规范医疗服务,坚决查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和开单提成等行为。
二是治理教育乱收费,要继续着力抓好两方面工作:一要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公用经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让广大群众真正享受到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政策的实惠。二要加强对办学收费行为的监管,坚决纠正各种巧立名目的乱收费行为。此外,要继续开展户籍学籍专项清理工作,巩固“高考移民”工作成果。
三是治理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要继续重点抓好两方面工作:一要督促有关部门完善“12301”旅游服务热线,建立健全“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的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切实解决旅游市场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二要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缔违法经营旅游业务的黑社、黑车、黑导、黑店,为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是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要督促有关部门清理审核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该取消的一律取消。二要严格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和上路执法人员执法管理行为。加强对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使用的管理。通过标本兼治,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防止反弹。
(四)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四项资金”安全。
加强“四项资金”监管工作,必须强化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充分发挥“四项资金”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社保基金,今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防范运行中的风险和隐患;住房公积金,重点要督促有关部门逐步实现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同时加大对违规资金的回收力度,提高使用效率,扩大覆盖范围;救灾、扶贫资金,有关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确保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此外,要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集中整治行业协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因职能不清、利益关联引发的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并有序推进与政府有关部门“脱钩”工作。要严格控制庆典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要坚决纠正。
(五)坚持纠建并举,继续抓好政风。
市直各部门、各行业要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要结合业务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要加强对本系统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抓作风建设,要注意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探索建立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推动各单位自觉抓、积极建,把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和省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6至9月,集中开展对基层农经站、司法所、派出所、民政所、国土所、工商所、供电所的民主评议活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以关注民生和改进作风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发现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突出问题进行整

改,确保民主评议活动取得成效。要深入开展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建立政府领导与部门主要领导定期上线制度,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与各类新闻媒体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行风建设监督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
市直各部门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把纠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纠风责任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牵头部门要对牵头的纠风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不断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
(二)要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今年的纠风工作任务繁重,难度也大。要注意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食品药品安全、医疗服务、办学收费行为、“四项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监督检查工作要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清真实情况,采取实招解决发现的问题。
(三)要坚持以查办案件促进纠风工作。
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从严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顶风违纪的问题;从严查处上级政策界限明确,仍然继续乱收费的问题;从严查处为了本地区、本部门或小团体私利,不惜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那些因出现问题不查处或查处不及时、责任处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意见


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意见

**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办发〔**〕56号)(以下简称《通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7号),切实解决好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环境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强化监管执法手段,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落实各方责任,促进我县环境安全和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目标。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划定全县行政区域内环境监管网格,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及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形成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使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环境监管执法体制机制、环境监管政策标准体系、环境监管技术保障体系更加科学完善,环境监管执法队伍能力及执法装备水平显著提升,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保护多元共治的格局基本形成,全县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

(三)完善政策标准体系。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我县实际,加快研究制定配套地方规范性文件,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口,倒逼经济转型升级。2015年6月底前,全面实施新修订的排污费征收标准。

(四)完善环境监管执法机制。要建立环保部门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统一管理的工作机制,梳理并明确各有关部门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责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

(五)健全联动机制。健全政府部门之间的环境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协同配合、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环保部门要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机关建立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联动机制,坚决克服有案不报、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六)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2015年底前,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一次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全面排查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录入“一厂一档”数据库,并依法严肃查处、整改存在的问题,结果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同时抄送上一级环保部门,并向社会公开。

(七)划分环境监管网格。将我县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环境监管网格,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实现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监管网格划分方案要于2015年底前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环保部门,并向社会公开。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等管理机构要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八)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通知》要求,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对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限期整改。要于2016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任务。

(九)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依法综合运用挂牌督办、区域限批、按日计罚、限产限排、停产整治、停业关闭、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重拳打击违法排污。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一律迅速移送司法机关,形成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十)加强环境执法后督察力度。有关部门要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情况,实施执法后督察,坚决落实整改措施。对未完成停产整治任务擅自生产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拆除主体设备,使其不能恢复生产;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非诉执行案件,环保、工商、供水、供电等部门和单位要配合人民法院落实强制措施。

(十一)推进环境信息公开。环保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每年要公开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定期公开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每月公布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建立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污总量和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鼓励一般企事业单位自愿公开环境信息。

四、明确各方职责任务

(十二)强化政府领导责任。县政府对我县行政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负领导责任,积极协调解决影响我县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履行改善环境质量的法定职责,支持环保等部门依法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审计机关在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对政府主要领导干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等情况进行审计。2015年6月前,要全面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并将清理情况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十三)强化政府有关部门责任落实。环保部门要履行好环境监管执法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发改、工信、财政、商务、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安监、工商、质监、气象、公安、监察等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好各自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四)强化企事业单位责任落实。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实施清洁生产,减少环境污染和危害,落实社会责任。严格按照排污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按规定要求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依法缴纳排污费,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布排污信息,确保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十五)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公众参与机制,通过社会环境监督员、有奖举报等措施,鼓励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畅通公众表达渠道。邀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监督环境执法,实现执法全过程公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格等传播渠道,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宣传力度,曝光环境违法案件和环境问题。

五、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和本部门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人员经费,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扎实推进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十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重点加强我县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机构,加强人员配备。具备条件的乡镇及工业园区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人员,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要建立以环境监督信息员、协管员为主体的群众监督队伍。大力提升环境监管队伍综合素质,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017年底前,现有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要全部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新进人员,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取。对在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十八)强化执法能力保障。要充分考虑环境监管现场执法和专业执法的特殊性,大力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配齐配全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切实保障环境监察执法用车。2015年底前,完成“一厂一档”数据库和环境监管执法平台建设。2016年底前,环境监管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2017年底前,环境监察机构要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强化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监控手段的运用。健全环境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将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十九)严格监管责任追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网格监管不履职的,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或者接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后查处不及时的,不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不受理或推诿执法等监管不作为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或对其查处不力,涉嫌职务犯罪的,要及时移送人民检察院。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建立倒查机制,对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任期内环境质量明显恶化,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利用职权干预、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只要解决了客户的问题,就是好的策划书。《执法监察及纠风工作安排意见》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物业工作计划及安排”专题!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