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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脱贫实施方案

县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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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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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xx〕x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就业脱贫工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帮助农村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贫困人口(16-59周岁,以下简称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脱贫的目标,以增加贫困劳动者收入为核心,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基层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为载体,采取技能培训、发展产业、就业促进、创业带动、政策扶持、就业服务等精准手段,确保技能培训精准到位、措施落实精准到位、资金使用精准到位,实行“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到2020年帮助400名贫困劳动者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措施

(一)建立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台账。以县扶贫办精准识别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基础,各乡镇对所登记建档的贫困劳动者逐一进行普查,掌握本地贫困劳动者数量、分布等情况,收集贫困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就业愿望、培训需求、岗位需求、就业服务、创业服务等信息,建立贫困劳动者就业台账,安排专人动态管理,分级分类制定并落实就业帮扶计划、帮扶措施。

(二)提供就业信息促进就业对接。对本县企业缺工岗位进行分类统计,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者就业的工作岗位,由各乡镇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劳动者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者与企业取得联系,促其上岗就业。每年向每位贫困劳动者发送不少于5个岗位信息。

(三)鼓励职业介绍转移就业。动员职业中介机构、乡镇或乡村能人介绍或组织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对成功介绍或组织到企业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为成功介绍在县内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就业证明)的200元/人,对介绍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在县内企业成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就业证明)的250元/人。

(四)积极鼓励企业吸纳,推进居家就业。鼓励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企业在贫困地区设立工厂或车间,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等工作。对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就业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组织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的各类单位或实体,对提供居家就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按贫困劳动者人数每人每年2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对解决贫困劳动者就业1年以上的企业,按每人3000元给予1次性奖励。

(五)开发适合贫困劳动者就业的公益性岗位。重点面向贫困劳动者购买公共服务,多形式开发适合贫困人员就业的公益性岗位,通过各乡(镇)政府、企事业单位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重点向具有劳动能力和劳动需求的贫困劳动者倾斜,对与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按照每月以当地最低工资40%的标准给予个人岗位补贴,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贫困劳动者实际缴纳的单位部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给予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六)开发农村辅助性岗位实现家门口就业。对于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重点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辅助性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业或参与公共服务。对辅助性岗位就业的贫困劳动者,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个人岗位补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并对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贫困劳动者按照安置人数每人每年5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

(七)开展订单定向技能培训。依托培训机构,为贫困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公共服务。根据本地企业用工需求,引导培训机构针对贫困劳动者开展订单定向技能培训,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给予贫困劳动者生活费补助;培训后按介绍到企业就业人数给予培训机构每人200元标准的一次性奖励。

(八)“工学一体”促进就业就学。引导贫困家庭子女参加“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对经人社、教育、财政部门备案的“工学一体”学员,毕业后与合作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企业和职业院校1500元一次性补助,所学专业为我省企业紧缺专业工种的,给予贫困家庭子女3000元一次性补助。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就业脱贫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就业脱贫工作。人社、财政、扶贫、经信委等相关部门、经开区及各乡镇要安排专人协调负责就业脱贫工作,促进就业脱贫工程有效开展。

(二)建立工作机制。县人社部门为实施就业脱贫工程的责任主体,做好进度安排、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定期向上级报告就业脱贫情况,各乡镇为就业脱贫工程直接实施者。将就业脱贫工程纳入县政府对乡镇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中,由人社部门牵头实行督促检查督查、年终考评的工作制度,确保就业脱贫工程落到实处。

(三)落实资金保障。就业脱贫工程持续时间长、脱贫对象需求高,对资金需求的数量大,财政、扶贫、人社要加强资金使用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就业脱贫工程各项补助资金用实、用足、用好。

(四)强化系统管理。加强就业创业脱贫管理系统运用,经办管理、使用人员要确保贫困劳动者基本信息、服务需求、帮扶措施、帮扶成效等信息完整,详实记载就业创业脱贫措施落实情况、政策享受成效、务工收入等信息。

(五)加强舆论宣传。就业脱贫工程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要大力宣传就业脱贫各项政策措施及在就业脱贫过程中勇于创业的先进典型,扩大就业脱贫工程的社会知晓度,激励更多贫困劳动者通过就业创业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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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就业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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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办发〔2016〕4号)、《关于落实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发〔2016〕6号)以及《**省2015-2018年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人社发〔2015〕4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就业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扶贫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提升扶贫对象就业创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为首要工作任务,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的思路,以建立扶贫对象台帐为基础,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工作平台,以就业援助、就业培训、产业促进、创业带动为手段,努力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二、实施范围

凡本县行政区域内,符合农村贫困人口条件、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或创业愿望的适龄劳动者,均属本方案的扶贫对象。

三、工作目标

到2018年,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全部建档,实行实名登记并录入就业扶贫信息系统;每个扶贫对象每年至少获得一次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等“一对一”免费就业服务,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普遍提升;扶贫对象中有求学愿望的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均可免费就读技工院校;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职业素质,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四、政策措施

(一)建立动态台账,实现就业精准扶贫

1.建立扶贫对象就业、培训、创业普查台帐。以扶贫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对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为基础,按照“准确、清楚、动态”的要求,依托各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对登记建档的贫困户逐一进行普查,进一步了解贫困群体的人员结构和就业创业需求,掌握本地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学历、技能、就业创业状况等)、就业愿望(包括就业地点、就业岗位、薪酬福利等)、培训愿望等,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在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 “就业扶贫”模块中,录入我县就业扶贫对象实名信息,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实现就业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2.建立扶贫对象就读技工院校台账。向扶贫对象宣传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本省本市各类技工院校专业特色、优秀技工院校毕业生等,让每一位贫困生可以结合自己爱好免费学习一技之长。

(二)实施就业援助,引导就地就近就业

3.加强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结合每年开展的“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扶贫对象搭建用工对接平台。加强岗位信息收集整理,对本地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扶贫对象就业的工作岗位,通过村组宣传栏、新媒体、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扶贫对象与企业取得联系,促进其上岗就业,实现就业援助的常态化。

4.鼓励创建乡镇(村)就业扶贫车间。鼓励外出人员回乡在人口聚集度高的乡镇建设农民创业园和创业一条街,吸纳周边扶贫对象在园内就业创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就业。引导本地服装纺织、电子、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为扶贫对象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对入驻就业扶贫车间企业、个人三年内所涉及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给予60%的补助。

5.促进扶贫对象在家里就业。结合本地产业特色,鼓励和支持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产业发展。对分散式生产和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企业,可以进行再就业基地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认定,享受税费减免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广泛搭建分散式就业和家庭作坊式就业供求信息对接平台,将扶贫对象纳入供求信息监测平台,实现“点对点”对接。

6.鼓励中介机构介绍扶贫对象就业。对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并成功介绍扶贫对象与当地企业或其他实体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职业中介机构,每介绍1人给予150元补贴,每名扶贫对象每年可享受1次职业介绍补贴。

(三)开展就业培训,提升扶贫对象就业能力

7.统筹开展扶贫对象各类培训工作。根据扶贫对象意愿和当地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含工业园区定向培训),提升贫困家庭成员就业能力。加强劳动预备制培训,对未继续升学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并按培训时间,给予每人每天不超过15元的生活费补贴。对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具体标准按国家和省规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的70%给予补助,但最低不少于300元/人。争取到2018年,有技能的扶贫对象占贫困人口的比例达到30%以上。

8.鼓励县职业中学和企业开展扶贫性就业培训。引导职业中学采取顶岗实习或校企合作等方式,对扶贫对象开展培训并介绍到当地企业上岗就业,根据培训专业、培训成本和培训期限等情况,按规定给予学校300-600元/人的培训补贴。鼓励园区企业优先招用扶贫对象,对园区企业与新招聘的扶贫对象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300元/人的培训补贴。

(四)依托产业发展,扩大扶贫对象就业

9.大力推进贫困村“一村一品”特色扶贫产业体系建设。引进新品种新技术,以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为平台,通过建立“一村一品”产业带头人培训基地,举办分类、分专题培训班,为贫困农村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能带领农户脱贫致富的带头人。聘请国内外专家到贫困地区,对“一村一品”产业发展进行现场指导,传授先进实用的农业技术,帮助解决遇到的技术问题,提高致富能力。同时,向贫困地区大力推广国内外新品种、新技术。

10.引导扶贫对象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组织引导扶贫对象就近参加家庭服务业培训,掌握家庭服务业上岗基本技能。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对吸纳扶贫对象就业的家庭服务业企业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11.鼓励企业吸纳扶贫对象就业。对于吸纳安置了贫困人员的园区企业,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五)鼓励自主创业,带动扶贫对象就业

12.鼓励扶贫对象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扶贫对象,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个人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3.加强对扶贫对象的创业服务。对有创业能力且有创业愿望的,组织开展免费电子商务、SYB等创业培训(实训)。为创业培训合格的贫困人员,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免费服务。对新注册登记的贫困人员,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5000元。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认真研究分析就业扶贫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量化、细化指标,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就业扶贫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人员多,持续时间长,要统筹安排,保障就业扶贫工作所需资金筹措到位,用实、用足、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落实部门责任。要抓好就业扶贫重点工作任务的责任落实,人社部门牵头负责就业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政策落实;扶贫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雨露计划”,指导各乡(镇)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和监督。

(四)加强政策宣传。就业扶贫工作涉及的政策范围广,新政策较多,要结合实际情况、运用多种渠道进行宣传,确保就业扶贫政策及时、有效、准确的落实。

健康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健康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小编寄语:脱贫是当今社会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健康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请您参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康脱贫的决策部署,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xx政〔2016〕68号)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密结合,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突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和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农村贫困人口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各方联动。按照“保、治、防”的工作路径,科学谋划和扎实推进健康脱贫工程,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协作联动、有力有效的工作组织体系。

(二)多措并举、综合保障。着力推进“三保障一兜底”,形成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相互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

(三)防治结合、精准施策。着力创新贫困人口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机制,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形成签约服务、分类救治、便民结算、预防全覆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采取一户一档、一人一卡,做到精确到户、精准到人,增强健康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统筹兼顾,共享发展。既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切实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又要统筹安排,稳定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的基本医保水平,使之不因实施健康脱贫工程而降低,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主要目标

通过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到2017年底,贫困县(市、区)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医疗综合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贫困人口基本实现兜底保障。到2020年,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得到有效防控,健康水平明显提高;贫困县(市、区)卫生资源、居民健康、公共卫生、疾病防控等主要指标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四、重点任务

(一)提高综合保障水平

1.代缴医保参保费用。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自2017年起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扩大医保报销范围。认真执行《xx省贫困人口慢性病及重大疾病保障指导目录》,重大疾病不少于40组;各县(市、区)应结合实际适当扩大慢性病病种范围,慢性病病种不少于30种(组)。(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3.降低医保补偿门槛。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不设补偿起付线;取消住院预付金,在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市级医院、省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起付线分别降至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4.提高医保补偿比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服务,提高贫困人口合规医药费用补偿比例。贫困人口就医按《xx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级诊疗办法》规定执行。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限额内实际补偿比(以下简称补偿比)提高至70%;常见慢性病门诊实行按病种付费,补偿比提高至75%;特殊慢性病门诊参照住院治疗的补偿标准给予保障。在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补偿比分别提高到80%、70%、65%和60%,其中患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的再提高5个百分点;患重大疾病按相关规定并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补偿比提高至70%。(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强化大病保险保障。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2万元降至0.5万元,分段补偿比例由50%-80%提高至60%-90%。(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xx保监分局)

6.加大医疗救助力度。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救助水平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的10%给予救助。建立政府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农村贫困人口救治需求对接的信息平台,引导支持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为患大病的贫困人口提供慈善救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7.实行健康兜底保障。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疗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市县政府承担兜底保障责任,并设立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补助。因患者及其家属个人行为导致的过度医疗而发生的医药费用由患者自付;因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施治、用药等导致的过度医疗而发生的医药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不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由民政部门管理使用,封闭运行,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省有关部门规定执行。鼓励各县(市、区)探索运用商业保险工具支持健康脱贫工程。(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

(二)优化医疗服务

8.精准识别保障对象。以建档立卡数据为基础,建立基于基本医保信息系统的贫困人口身份识别系统、结算系统,精准识别,精细服务。与脱贫退出机制相衔接,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市、区)可制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证》,方便群众享受政策优惠。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贫困人口因病、因残致贫,因病、因残致贫调查工作,把握贫困人口病情及病种,为分类救治和健康管理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残联)

9.积极开展签约服务。各县(市、区)要为贫困人口每人建立1份电子健康档案、1张健康卡,为每个贫困户确定1名乡镇卫生院医生和1名乡村医生共同签约。按照普通患者、高危人群和一般人群,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健康干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基本医疗、康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扶贫办、市残联)

10.实施大病慢性病分类救治。对一次性能治愈的大病,市里统一确定救治定点医院和救治标准,集中力量进行治疗;需要维持治疗的,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各县(市、区)确定定点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定期治疗和康复管理。(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扶贫办)

11.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建立市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县域内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贫困人口健康脱贫兜底专项资金联动,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改造相关信息系统,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为贫困人口提供优质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xx保监分局)

12.加强诊疗行为监管。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与按病种付费,实施常见病“同病同价”政策。根据《xx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级诊疗办法》,制定《xx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级诊疗办法》,严格市域外诊治条件,规范就医秩序。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约束,严格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加强费用管理,严控不合理检查检验、药品、耗材等费用。(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市医改办、xx保监分局等)

(三)加强疾病防控工作

13.积极实施公共卫生项目。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妇儿工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4.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强化和落实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和地方病。实施农村贫困户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城镇创建活动,将农村改厕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相结合,加快农村卫生厕所建设进程。全面开展贫困人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市爱卫会)

(四)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15.开展医疗机构县乡一体化管理。在县域医共体内,推行县乡医疗机构“五统一、五不变”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即机构、资产、业务、人事和财务五统一管理;机构性质、人员身份、资产关系、享受政策和投入体制不变;把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连为一体,建立互为依存、优势互补、合理分工、协同发展的局面,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县乡医疗技术的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16.深入开展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工作。认真落实省三级以上医院对口帮扶政策,发挥市、县级优质医师作用,采用“科室帮科室”“团队帮团队”的组团式帮扶模式,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实现“一上一下”的作用,即把县乡医疗机构诊疗水平带上来、把普通患者就诊带下去。(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扶贫办)

17.大力推进以县级医疗机构为枢纽的医学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县级综合信息平台功能,加强远程医疗能力建设,向上,建设与三级医院等互联互通的医学影像、病理诊断等远程医疗信息中心;向下,建设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互联互通的影像、检验、心电等远程医疗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改办)

18.推进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推进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配置所需医疗设备,实施社区服务中心空白点建设。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人员配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

19.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争取省住院医师规培和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类本专科学生指标,每年招聘一定数量的特岗全科、专科医生。加强乡村医生培训,落实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执行政策,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实施健康脱贫工程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点任务,建立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统筹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健康脱贫工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推进措施,确定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做到定责定时定人。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抓好工作推进和政策衔接落实,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市扶贫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督查,定期协调调度。市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及时制定相关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保障政策落地。

(三)加强资金保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统筹资金安排,加强资金保障,特别是要落实好贫困人口健康脱贫兜底专项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出现的缺口,由同级财政及时弥补。

(四)加强监督考核。审计、监察、财政、扶贫等部门每年对健康脱贫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监督。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扶贫等部门和单位要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基本医保及医疗救助基金经办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经办、过度医疗、骗保套保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经办机构、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以及当事患者的责任。将健康脱贫工程组织实施、政策落实、资金保障、工作成效、对口帮扶等情况纳入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脱贫攻坚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强化问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制定宣传方案,加强对健康脱贫工程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完善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健康脱贫工程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慈善机构等深入贫困地区开展慈善救助。要加强对贫困人口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全面正确把握政策,规范就医,合理就医。

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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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字﹝xx﹞x号),大力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统一,组织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八项计划”,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通过生态工程建设、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源开发、增加就业等方式,保护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到2020年,全市贫困乡(镇)、村都能从生态保护中获得更大收益,贫困农户生态产业和保护收入增长幅度明显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扶贫计划。增加贫困户退耕还林的政策性收入。一是在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本着自愿的原则,用2年时间,对原来没有覆盖的贫困村实行全覆盖;对贫困村没有覆盖的贫困户全覆盖,让贫困户每亩有400元的政策收入。二是在退耕还林造林上,不限制生态林、经济林的比例,鼓励多种植毛竹、油茶和香榧等经济林。三是对原来已经实施了退耕还林并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扩大退耕贫困村、贫困户的就业和增收空间,提高退耕还林综合效益。

(二)实施生态补偿扶贫计划。继续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巩固和完善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继续实施533万亩的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健全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争取国家加大对贫困地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力度,逐步建立湿地保护机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贫困地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给予补偿。

(三)实施“555”森林经营工程扶贫计划。一是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全市每年实施5万亩,每亩补助500元,主要针对毛竹、油茶低产低效林进行垦复、施肥、扩穴和修枝定型等措施,促进经济林早日成林,农民早日收益;二是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全市每年实施5万亩,每亩补助200元;三是长江防护林封山育林项目,全市每年实施5万亩,每亩补助150元。

(四)实施发展特色基地扶贫计划。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发展油茶、香榧、毛竹、山核桃等特色经济基地,全市扶持45个以上林业特色基地,使有林业生产条件和发展林业意愿的贫困户人均有1至2亩的经果林。

(五)实施林业生态项目建设带动扶贫计划。扎实推进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等林业重点生态项目建设,在集体林地上实施的林业重点工程允许由村集体组织农民自建,鼓励和引导在国有林地上实施林业重点工程的施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当地贫困户参与工程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的林业企事业单位,在确定政府购买服务标的的价格、服务标准和询价基础上,通过竞争性谈判由专业合作社或村委会组织贫困农民优先提供服务;鼓励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单位,优先聘用周边贫困农民从事服务性岗位或季节性工种。

(六)实施生态保护人员精准扶贫计划。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在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护林防火、农村保洁、新安江打捞等生态保护用工中,优先聘用当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每个行政村(居)摸排确定1家符合生态护林员、保洁员、打捞员条件的贫困户作为精准脱贫的工作任务,区县、乡镇两级政府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生态保护人员或以临时聘用的形式,使更多贫困人口受益。对生态保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专职生态保护人员每人配发工作服及个人防护用品。

(七)实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扶贫计划。鼓励引导林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业经营企业、木竹经营加工企业等吸收当地农民投山、投劳入股、就业。鼓励农民有偿转让生态景观资源使用权,或以作价入股方式参与旅游企业经营,增加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收入。鼓励采取联办林场或联户经营提升规模效益,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发展现代林业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促进山区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致富。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扩大贫困地区林权抵押贷款规模,满足林业生产经营、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林产品加工及借款人其他生产、生活相关的资金需要。

(八)实施林业科技扶贫计划。结合全市林业科技人员服务基层活动,开展一个专家结对一个贫困村、一个专家团队结对一个贫困乡的帮扶行动;以贫困村和贫困户为重点,开展林业实用技术培训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建立一批林业扶贫示范基地、示范村和示范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片区为重点、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精准扶贫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制定支持贫困地区生态保护的具体政策措施。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对生态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生态保护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将生态扶贫纳入相关专项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生态保护建设项目与资金支持,整合财政支农、扶贫资金,优先支持贫困地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补偿。稳步推进森林保险试点,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争取提高财政保费补贴标准。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保单质押贷款。

(三)强化监督考核。强化对生态扶贫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生态扶贫项目实施、效益情况和政策性补助资金兑现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切实将生态扶贫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


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发〔x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x政办〔xx〕x号)精神,切实编密织牢社会保障救助托底安全网,确保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社会保障救助范围,如期实现我县社保兜底脱贫工作目标任务,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重要指示,健全完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制度,编密织牢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托底安全网,确保在2020年前将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社会保障救助范围,使其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相适应,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标准相适应

1.完善低保标准量化调整机制,强力推进“两线合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文件精神,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着力提升低保保障水平,积极争取加大补助资金投入,缩小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的差距,确保xx年底我县农村低保标准按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85%确定,达到2700元,2017年底实现农村低保线和扶贫标准线“两线合一”。2.着力推进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完善审核审批程序,健全以收入核查为核心,紧紧抓住“调查、听证、公示、抽查、审批”五个重要环节,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实施精准救助,稳妥推进,稳定解决困难家庭基本生活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对经过扶贫开发收入增长实现稳定脱贫并高于低保标准的,要按规定退出低保范围;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兜底保障”,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

3.加大分类施保力度,提高特困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将所有低保对象纳入扶贫对象。对纳入低保范围的a类、b类对象,按其本人享受低保标准的30%和20%分类别增发保障金。对纳入低保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在校学生、单亲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在发放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根据困难程度和当地经济能力分类别适当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

4.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精准救助。不断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体系,制定农村低保对象收入、财产认定办法,精准识别农村低保对象。进一步健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快建立起纵向贯通部省市县,横向联通政府各有关部门(机构)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确保申请救助对象公正高效认定。实现民政低保信息系统与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二)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确保供养人员共享全面小康成果

1.着力提升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水平。建立完善特困供养人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合理确定供养标准,有效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深入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民生工程,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提高供养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探索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护理保险、护理补贴制度,逐步解决特困供养人员护理难题。

2.加强特困供养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高度重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以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为抓手,深入研发农村敬老院向养老服务中心转型的新途径,积极探索建设护理型特困供养机构或在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中设立特护区,为患病或失能失智的特困供养人员提供护理服务,推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3.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完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适时调整提高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健全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全县统一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购买商业保险等形式,实施针对困境儿童的医疗救助项目,提升困境儿童的医疗保障水平。

4.强力推进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民生工程实施。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做到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和完善标准统一、便民利民的申请、审核、补贴发放机制,做到阳光透明、客观公正。

(三)强化医疗救助,提升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积极争取中央、省给予老区救助经费倾斜支持基础上,县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投入,要根据测算资金需求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足额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实施过程中的缺口部分,由县级财政及时予以弥补。

2.探索推动大病救助“套餐”。积极探索推进将医保基金、大病医疗保险、救助资金、慈善资金进行统筹,发挥联动作用,形成救助“合力”,集中力量保大病,重点解决“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问题,有效预防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再生,扫除医疗救助“盲区”。

3.积极资助参合参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参加新农合或医保,其中对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及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参合参保资金,资助率达到100%。对其他救助对象,视财力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部分或全部参合参保资金 。

4.完善救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仍难以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救助。坚持住院救助为主,兼顾门诊救助,对农村五保户患病住院治疗的,按规定享受新农合报销补偿后属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费用,由县财政、民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共同分担,给予全额救助;对城镇低保“三无对象”,按规定享受城镇医保报销补偿后,对属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给予90%救助;对城乡低保、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及城乡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按患重特大病种和一般病种实行分类分档救助,对重特大病患者,实行重点救助,实现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村0-14周岁急性白血病及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按原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印发〈xx省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0版)〉的通知》(xx卫农〔2020〕34号)文件确定的医疗救助标准执行。

(四)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有效防止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

1.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规范临时救助政策措施,着力提高临时救助标准,有效保障因遭遇重大变故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后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的基本生活。

2.加大临时救助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给予的临时救助资金补助,县级财政足额安排本级临时救助资金预算。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切实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救助范围。确保突发重特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各类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得到应有的救助。

3.健全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救急难”工作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内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问题,实现社会救助效益的最大化。

4.拓展临时救助方式。根据临时救助对象实际需求,采取社会化发放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等方式实施救助,对仍有困难的救助对象,积极提供转介服务。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设施,提升救助服务能力。实行政府救助、慈善救助、家庭自救相结合,保障困难家庭对象与个人对象基本生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健全完善政府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社会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将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民生保障考评体系和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县级人民政府在兜底扶贫工作中的主体责任,乡镇政府在兜底扶贫工作中的具体责任,确保县级人民政府切实担负起政策制定、资金投入、工作保障和监督管理责任,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要切实履行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调查、评议等审核职责。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经办机构队伍建设,充实基层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安排必要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章办事。

(二)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会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工作之间、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工作之间的统筹衔接。民政部门要履行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统筹职责,认真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财政部门要合理预算安排各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资金,加强社会保障社会救助资金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实施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落实好住房救助;卫生和计生部门要落实疾病应急救助政策。

(三)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围绕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的总体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要加强督促检查、绩效考核、调研督导,确保督促检查到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各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以及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工作取得的成效,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领会党委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坚强决心和信心,积极参与、监督和支持社会保障工作,在全社会凝聚起社保兜底脱贫的强大正能量,确保兜底脱贫任务的如期完成。

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实施方案


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生态保护脱贫工程的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x发〔2016〕x号),确保我县扶贫开发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大力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并重,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通过实施生诚补偿、增加转移支付等方式,不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生态工程建设。按照我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加快生态建设步伐:优先在xx、x、x、x等生态脆弱区域乡镇和泥汊、刘渡等沿江血防疫区实施封山育林、坡耕地及水生态综台治理、长江防护林及林业血防工程造林。到2020年,封山育林2万亩,贫困乡镇营造林3万亩,同时,对5.4万亩退耕还林、20.12万亩生态公益林进行培育巩固。

(二)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巩固x镇、x镇、x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翻环境“问题村”项目整治成果,加强环境基础设施管理,建立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加强对农村工矿企业的监管执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扎实开展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便污水达标排放。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显著提升。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加强水质较好水系生态环境保护,整治西河、永安河、花渡河和黄陈河等重点水系: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逐步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深入实施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

(四)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加强矿产、交通、旅游等资源开发项目的环境监管,防止破坏边远地区生态环境。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规划建设管理,依法监管开发建设活动。

(五)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巩固完善好公益林管理机制,规范补偿资金发放,巩固现有20.12万亩国家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积极争取县级财政对公益林的补偿,进一步公益林保护扩大成果。对贫困乡镇的人工造林2016年仍按照县政府x政〔x〕xx号文件整合资金给予补助,2017年后将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资金,力求对造林补助标准不降,进行激发贫困乡镇通过开展造林,发展林业产业,增加收入,摆脱贫困。

(六)大力开展生态创建。积极开展生态镇、村创建,列入年度考核。继续结合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等创建活动,推动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农业发展,观光休闲林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按照我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到2020年,创建1个森林城市、10个森林城镇、100个森林村庄、500个科技兴林示范户,高标准新建森林长廊100公里,充分发挥林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全面提升无为林业发展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统筹、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片区为重点、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精准扶贫工作。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加强与省、市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政策和项目支持。贫困地区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对生态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生态保护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生态保护项目资金,统筹财政支农、扶贫资金。优先支持贫困地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补偿。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生态扶贫宣教活动,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营造贫困地区共同关注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县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县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2018年是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关键一年。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政〔2015〕6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8〕5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县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2015〕3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就业水平,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以强化培训质量管理为手段,以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为目标,全面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帮助更多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全县全年培训城乡残疾人780人,实现就业创业或增加收入540人,实现城镇残疾人就业培训全覆盖,对城镇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残疾人实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残疾人职业资格证获取率达到70%以上;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70%以上;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后残疾人生产技能和经济收入均有新提高。

三、主要工作

(一)实施“互联网+”工程,加强技能培训。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紧紧围绕各乡镇(街道)经济产业的实际需求,针对城乡不同类别残疾人的自身特点,重点实施以下几项培训:

1.目前,电子商务呈现快速发展态势,由于进入门槛较低,就业形式灵活,可以借助互联网技术,足不出户,就能实现网上灵活就业,适合残疾人尤其是重度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1)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培训地点,培训地点要符合电子商务培训条件。(2)要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残疾人二代证数据库实名制录入系统中未就业的残疾人状况,实施重点帮扶,采取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宣传培训项目,让未就业残疾人充分了解培训项目情况,做好自主报名工作。(3)要发挥志愿者在配合培训中的作用,对有需求的残疾人进行现场指导和服务,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4)本着方便学员的原则,县里开展集中培训,各乡镇(街道)分批次进行培训,方便学员在离家近的地方集中学习,以往参加过残联其他培训班的学员也可参加此次培训。(5)电子商务培训以农村残疾人为主,对象是16—40周岁适龄残疾人(肢体二级及以下,听力、言语三级以下、视力四级以下),认识绝大多数常见字、具备一定手写能力、有恒心、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学员。

2.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和多种形式就业。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和岗位预留制度。除创业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不超过20人的小微企业外,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用人单位,严格依法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奖励。通过落实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岗前培训补贴、技术支持等措施,扶持发展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等辅助性就业机构,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更多残疾人就业。搭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展销平台。建设一批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开展灵活多样的农村残疾人种养殖、加工和服务业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农村残疾人实现创业、增收。

3.实施就业创业培训。要采取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推进大众创业,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和更加公平的就业。积极创建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引进适合残疾人的创业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见习与指导、融资服务、法律援助等孵化服务,残疾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孵化基地内优先享受各项扶持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残疾人创业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残疾人,免费办理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创业残疾人给予税收减免、贷款贴息和发放资金补贴、社会补贴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帮助安排经营场所、提供启动资金支持。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积极参与创业的残疾人,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有一定比例用来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4.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快全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和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推进残疾人服务窗口和各功能室建设,完善机构职能,加强与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对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面向有就业需求和培训愿望的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继续推行残疾人“实名制”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

5.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残疾人劳动保障监察,严肃查处强迫残疾人劳动、不依法与残疾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同工不同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行为,依法纠正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歧视残疾人的行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保障权益。

6.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各级残联协助农村基层党组织做好贫困残疾人家庭基本状况的调查摸底;协助产业集聚区党组织做好助残扶贫工程项目论证和企业选定工作;协助对拟扶持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做好申报审核工作;协同产业集聚区党组织做好劳动技能培训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遇到的有关问题和难题;做好信息传递、典型收集、宣传档案整理等工作。

(二)注重实效,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各乡镇(街道)要继续推行就业导向的培训模式,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以培训后就业率检验培训成效。要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培训课程、培训课时和培训标准开展培训。实用技术培训要选择适合当地实际的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合理安排培训课程、课时,送培训到村、到家,确保残疾人课堂学得会、到家能操作,实现农村残疾人劳动力就地安置。

(三)加强建设,全面提升基地培训能力。要发挥好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对残疾人就业培训的示范带动作用,以残疾人培训基地纳入全县全民技能培训机构为契机,加大对残疾人培训基地的扶持,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围绕支持产业集聚区基地建设,以企业新招用人员和在职残疾人职工技能提升委托培训为主要内容,通过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相结合、企业直接培训与企业联合职业院校合作培训相结合,推动县产业集聚区企业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工作。

(四)搭建平台,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1.发展居家就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结合残疾人自身条件和实际需求,为残疾人量身定做个性化的居家灵活就业方案,帮助残疾人选择适合的居家灵活就业项目。重点引导从事电子商务(网店经销)、社区服务业、家庭手工业、特色种养殖业等,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就业过程中遇到的技术、融资、产品销售等困难。要建立完善残疾人专产专营和残疾人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建立残疾人居家就业产品展览展销平台,支持企业与残疾人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或产品购销合同,促进残疾人产品走向市场。引导和帮助居家就业残疾人自愿参加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

2.推进社区就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发适合各类残疾人不同特点的社区就业岗位,鼓励和组织残疾人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在家政服务、维修服务、保健服务、环境管理等社区就业岗位,适合残疾人就业的,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

3.促进公益性岗位就业。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明确一定比例用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县残联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发适合残疾人从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公益性岗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因人设岗”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促进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制度化、长效化。

4.扶持自主创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搭建残疾人创业信息交流平台,广泛征集、深入挖掘、及时公布好的创业项目,为残疾人提供信息参考,鼓励引导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建设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为有创业意愿的残疾人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见习、创业指导、融资服务、法律援助等服务;要通过租赁“爱心商铺”等方式,无偿提供给残疾人,把安置残疾人较多的企业作为创业实训基地。有关部门要通过资金扶持、小额贷款贴息、经营场所租金优惠、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等措施,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

5.促进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普通高等院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建立全县实名制残疾人大学生人才库。对残疾人大学生情况进行详细统计,依托**省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对未就业的残疾人大学生进行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鼓励扶持有创业意愿和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6.开展盲人助业行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继续稳步推进全县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规范化建设,促进盲人在保健按摩机构实现就业;加大对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的扶持力度,支持和鼓励盲人通过开办按摩服务机构或在保健按摩机构从业,实现稳定就业。大力开展盲人保健按摩职业技能鉴定,扩大鉴定范围,提高鉴定等级,提高盲人保健按摩人员持证上岗率。相关部门要制定并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类医疗机构按比例吸纳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业。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机构、敬老院等相关社区服务机构内,积极开发盲人医疗按摩岗位,吸纳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

(五)完善职能,提升就业服务水平。2018年,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平台,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职能,构建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就业窗口服务,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心理咨询、职业能力评估、求职定向指导、职业适应能力训练、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咨询、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大力推进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提高基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建立县级残疾人职业能力测评室,通过“残疾人职业能力远程测评系统”,开展残疾人在线职业能力测评。组织实施2018年基层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开发残疾人就业指导员管理软件,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我县三级残疾人就业指导员队伍服务网络。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信息网,落实就业服务信息上报制度,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每月统计、上报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把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作为党和政府的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和相关民生计划,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狠抓落实,确保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顺利实施。

(二)做好部门协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要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资金的预算安排,并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要举办两次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同时要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就业专项资金补贴范围,对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就业见习、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按规定给予补贴,并将残疾人纳入重点扶助对象,按照规定标准给予补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规定,为残疾人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农牧部门要将农村残疾人培训纳入“阳光工程”培训计划。扶贫部门要将贫困地区的残疾人培训纳入“雨露计划”。县工商、税务部门要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落实税费减免等政策。县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的宣传,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要积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残疾人培训就业资金,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顺利实施。2018年,要安排相当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培训和就业扶持,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就业实效。试点开展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补贴灵活就业的残疾人个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工作。县审计部门要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每季度末,县残联要向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支情况。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围绕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以及电子屏幕、横幅、标语、橱窗、黑板报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关心、理解和支持残疾人培训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培育先进典型。要充分挖掘和扶持通过培训实现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先进典型,展现残疾人不畏艰难、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宣传他们通过就业创业提高生活水平的成功经验,激发和调动更多残疾人投身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努力形成生动活泼、生机无限的残疾人就业创业新局面。

(六)加强督导检查。加强督促检查,实行跟踪问效,推动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每月总结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向县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报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半年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年底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县政府将适时督导检查,表彰先进,督促落后,切实把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落到实处。

存脱贫实施方案


脱贫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的要求和部署,为全力推进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切实抓好我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现我村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整村脱贫,经实地论证和本村实际制定我村2016年脱贫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村位于**、**、**、**、**五镇乡最边沿接壤处,是原**、**两村合并新村。全村共有原15个社合并为现4个社,有507户、1617人,耕地面积1535亩,林地3200亩,党员46人,其中女党员3人,五保供养人员12人。全村2015年度人均纯收入4750元。全村有精准扶贫户98户307人,由市天然气公司和镇、村干部联合帮扶,41名干部对我村分户落实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全村因病致贫90户257人,因学致贫15户41人,因残致贫11户37人,缺技术6户22人,缺劳动力27户84人,缺资金98户307人,贫困覆盖率达26.5%。我村贫困的主要原因为:①村民住居分散,特别是上中下三层居住,住在中下傍的占90%以上,中下傍没有道路,村民出行极为不便,村与村、社与社、户与户之间相距很远。②偏僻边远,扶贫难度大。③没有抗旱抗灾的能力。④基础设施落后,生存环境极差。⑤村民小农意识严重,文化素质低下,“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⑥缺技术、缺劳力、缺资金是致贫的重要原因。

二、2016年到户项目规划

利用产业扶持周转金,为有需求的30户农户提供贷款支持12万元。以“五个一批”为指导,做好2016年贫困户产业到户项目规划:1、2016年我村将发展产业扶持74户201人,其中种植韭黄、韭菜6户25人,种植辣椒67户101人,养殖畜禽64户181人,2016年培育长效产业,计划栽植核桃50亩,培育林业大户1户,由村主任**牵头落实。2、医疗救助扶持,按照实际支付金额,按标准补助。3、易地搬迁扶持24户80人,由村主任**和监委会主任陈绍郡组织到户规划落实,争取2016年底全部实施搬迁。4、危旧房屋改造扶持31户91人,由村主任**、副主任**主持各户危房改造并协调资金、物资和相关事宜,争取2016年全部实施。5、低保救助兜底扶持36户144人,其中已解决36人,力争2016年解决低保救助108人,分户分项目实施具体内容附细表。

三、按照“一低七有”及17个专项制定的规划

1、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增强服务贫困群众能力。一是通过猫儿山产业园区集体土地经营,实现集体经济收入0.8万元,二是利用帮扶单位帮扶资金入股专业合作社实现分红收益0.4万元,预计2016年可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1.2万元。

2、切实做好帮扶贫困户,做好真帮实扶,落实具体措施,严格到户项目的实施,做好各户按期脱贫,完成全村2016年整村脱贫,控制全村贫困率发生低于4%。新建村级电商服务站点一个,强化农产品线上线下推广,强化科技知识及种养业培训,全年组织培训2期,培训110人次。

3、由于我村属合并村,现硬化村道1公里只通老村委会,到新建的村委会还有3.5公里道路未硬化。为解决村民道路出行和生产、生活环境落后的现状。2016年拟按村道建设标准硬化水泥路3.5公里。计划投资175万元,争取交通部门专项帮扶88万,群众自筹35万元,社会捐资15万元,力争国家一事一议奖补资金12万元。

4、全村已修建部分集中供水站,现有部分农户还未用上安全饮用水,我们将根据农户具体情况,鼓励农户建设机井,并补助部分费用,解决人畜饮水困难。

5、农村供电。全村实施了农村电网改造,己达到退出标准,但仍要加强对供电、用电的管理,保障全村人民的生产生活用电。

6、建好村卫生室。我村地处偏僻,离**场镇近8公里,村民看病、吃药是最难最大的一件民生大事。村决定在红山庙新建村卫生室一处。总投资10万元,争取国家及行业部门帮扶10万元,由村无偿提供场址。由村支书**牵头负责,力争在2016年8月竣工投入使用。

7、建设好村文化室。由于村民普遍文化素质底下,观念落后,村决定把村委会现已配设好的文化室进行高效利用,备好相应的书、画和影音资料,让更多村民到村文化室学习取经,计划新建新村文化院坝300平方米,新建阅报栏一处。

8、建好村宽带网。电信宽带网络已安装到村委会,达到退标准。

9、落实国土部门土地整理项目资金200万元。40%用于便民道路及水池建设,60%用于250亩的土地整理。即80万用于白河包路、万家湾路两条产业路的修建,路基由村民自建,总投资90万元,其中村民自筹10万元。建设标准按农村公路标准执行,长3公里、18厘米厚、每200米设一处错车道,由村支书**牵头负责。

四、加强领导、保障规划实施

村成立由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班子,常抓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的研究和措施办法,对到户项目的监督实施,保障经费的落实。特别是全村公益和公共服务项目的对接协调,统筹解决好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村两委是组织实施的主体,协调好各类矛盾纠纷,同时建立项目资金和自筹资金的管理制度,抓好质量监管、安全监管。从项目设计、招标、材料等施工源头抓起,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把精准扶贫脱贫工作抓好抓实。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切实落实《中共xx县委、xx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x发〔xx〕x号),认真组织实施兜底脱贫工程,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实施意见》(xx政办〔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结合民政工作职责,强化制度保障,整合各方资源,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功能,按照扶贫脱贫“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要求,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编密织牢托底安全网,确保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社会保障救助范围,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精准识别,应保尽保。确保所有农村无业可扶和无力脱贫贫困人口(以下简称“两无”贫困人口)、暂时不能脱贫人口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保障标准,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

(三)加强衔接,形成合力。加强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制度的有效衔接和资源整合,全面形成各项保障救助制度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合力保障的良好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逐步提高低保标准,确保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相适应

1.全面实行低保兜底,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按照实行低保制度兜底脱贫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标准。

2.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以县扶贫办精准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基础,各乡镇对所登记建档的贫困家庭逐一进行核实。对“两无”贫困人口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兜底保障”,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对纳入低保范围的A类、B类对象,按其本人享受低保标准的30%和20%分类增发保障金。建立健全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对经过扶贫开发收入增长实现稳定脱贫并高于低保标准的,要按规定退出低保范围。

(二)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确保供养人员共享全面小康成果

1.提高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水平。全面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合理确定供养标准,有效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供养水平。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护理保险、护理补贴制度,逐步解决特困供养人员护理难题。

2.加强特困供养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积极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定额补助,推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探索建设护理型特困供养机构或在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中设立特护区,为患病或失能失智的特困供养人员提供护理服务。

3.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继续完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适时调整提高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加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孤儿健康成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调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将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4.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民生工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做到应补尽补,确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三)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积极对上争取医疗救助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县级财政根据测算的资金需求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足额安排本级财政医疗救助资金。实施过程中的缺口部分,县级财政应及时予以兜底。

2.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从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点救助对象)扩大至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等。

3.资助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代其缴纳个人应负的全部参合资金,资助率达到100%。

4.适当提高住院救助比例。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含建档立卡贫困户)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仍难以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救助。重点救助对象救助不设门槛费。对重点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分病种进行救助。病种范围内按70%给予救助,不是病种范围内的按15%给予救助。对特困供养人员的救助比例不低于90%。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村0—14周岁急性白血病及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按xx卫农〔2020〕34号文件确定的医疗救助标准执行。对经上述各种保险补偿(含保底补偿)或医疗救助后,剩余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仍然较高的救助对象,酌情予以二次救助。

(四)规范临时救助制度,防止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

1.根据国务院、民政部和省民政厅有关临时救助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和“救急难”实施方案,适时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全面建立以发现、认定、快速响应、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检查等为主要内容的急难救助长效机制,有效保障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致使生活陷入困境、生存面临危机及其他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后仍有严重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切实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加大对突发重特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各类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

2.健全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救急难”工作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内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严防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3.拓展临时救助方式。根据临时救助对象实际需求,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救助对象,积极提供转介服务。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设施,落实配备相应机构人员,提升救助服务能力,全面发挥救急难的作用。实行政府救助、慈善救助、家庭自救相结合,保障困难家庭对象与个人对象基本生活。

(五)加强社会保障救助制度衔接,形成兜底扶贫合力

切实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之间的衔接,加强社会保障救助制度与社会力量参与之间的衔接,形成各项社会保障救助制度功能充分发挥、各项社会保障救助资源充分整合,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的良好格局。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精准识别农村低保对象和贫困人口。充分利用省、市两级建立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立起纵向贯通市县,横向联通各有关部门(机构)的信息共享体系,确保申请救助对象公正高效认定。实现民政低保信息系统与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坚实保障。健全完善以社会救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兜底扶贫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各乡镇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调查、评议等审核职责等相关具体责任和工作职责,设立村(居)社会救助信息员,彻底排查所辖区域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特别是高度关注急难救助对象,坚决防止出现因救助不及时、不到位而引起的不良事件发生。畅通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经办机构队伍建设,按工作量和相关要求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安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二)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健全政府牵头、涉及社会救助政策实施相关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通过日常联系、会议协调、简报交流、督查调研等形式,进一步密切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做好平台接入的协调工作,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工作之间、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工作之间的统筹衔接。履行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统筹职责,认真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

(三)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各乡镇要围绕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的总体目标,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落实。县民政局要加强督促检查,采取督查督办、督促指导、领导分片包保等方式,确保督查检查到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及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取得的成效,坚定打嬴脱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积极参与、监督和支持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在全社会凝聚起扶贫济困的强大正能量和良好氛围。

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为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健康**建设,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现到2018年让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目标,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卫生计生发[2016]22号),制定我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精准扶贫、不落一人”为总要求,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切实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为农村贫困人口与全县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行业责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构建健康扶贫大格局,确保健康扶贫工程顺利实施。

——坚持精准扶贫、分类施策。在核准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的基础上,采取一地一策、一户一档、一人一卡,精确到户、精准到人,实施分类救治,增强健康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资源整合、共建共享。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受益水平为着力点,整合现有各类医疗保障、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资源,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动员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与,采取更贴合我县实际、更有效的政策措施,提升健康扶贫整体效果。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针对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农村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建立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切实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目标任务

到2018年,全县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传染病发病率显著下降;卫生计生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人民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1、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会同人社部门制定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并实行政策倾斜,在全县全面推开门诊统筹,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加大对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通过逐步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等,实施更加精准的支付政策,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执行医疗保障精准扶贫政策。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2、加大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力度。与人社、民政等部门通力配合,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和无钱弃医的贫困人口,加大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机制,发挥协同互补作用,形成保障合力。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3、实施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分类救治。以乡镇为单位,依靠基层卫生计生服务网络,进一步核准农村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数及患病人员情况,对需要治疗的大病和慢性病患者进行分类救治。能一次性治愈的,组织专家集中力量实施治疗,2016年起选择疾病负担较重、社会影响较大、疗效确切的大病进行集中救治,制订诊疗方案,明确临床路径,控制治疗费用,减轻贫困大病患者费用负担;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医疗机构指导下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实施光明工程,为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救治,救治费用通过现行医保制度等渠道解决,鼓励慈善组织参与。加强农村贫困残疾人健康扶贫工作,对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康复知识培训,提升基层康复服务能力,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有效衔接、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4、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即时结算。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和有关临床专科建设,探索通过县乡村一体化、医疗联合体等方式,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到2018年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二)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5、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县人民医院重点专科、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加强“四化”乡镇卫生院和“五化”村卫生室建设,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水平。加快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以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病防治为重点,加大疾控、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在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人员配备。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6、完善对口帮扶机制。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积极争取市三级医院的指导帮扶,签订一对一帮扶责任书。重点加强近三年县外转出率前5―10个病种的相关临床和辅助科室建设,以规范技术应用为主,重点开展以基本医疗卫生适宜技术为主的推广应用。县级医疗机构定期派出医疗队,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集中诊疗服务。采取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7、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优先开展医疗机构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实现县级医院与三级医院、县级医院与县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远程医疗平台互联互通,初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专科诊断、远程医学教育等功能,弥补优质医疗资源不足,方便群众就近就医,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强化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至2016年,共定向培养 31 名乡村医生。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定期安排专家举办医学继续教育培训讲座,组织各种巡回义诊活动,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服务水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内部竞争上岗、人才引进力度。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政工人事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三)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9、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健康管理签约服务。进一步核准全县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数、患病人数和患病病种,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为重点,为贫困人口每人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发放1张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居民健康卡,贫困户家庭有1名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危险因素干预和疾病防治,实现综合、连续、有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责任股室(单位):公共卫生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10、加大重点疾病防控力度。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有针对性的开展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全面落实针对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有效干预措施,健全免费检测和咨询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诊疗服务和全程管理,进一步降低结核病发病率。加大艾滋病防控工作力度。加强慢性病防治,开展肿瘤随访登记及死因监测,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将重性精神病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管理范围,支持高血压、糖尿病和精神病患者免费药物治疗。加强碘盐监测,继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

责任股室(单位):公共卫生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11、做好妇幼健康工作。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做到及早发现、及早治疗。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妇女孕产期保健,保障母婴安全。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

责任股室(单位):公共卫生股,家庭发展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12、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城镇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快改水改厕进度,推进垃圾和污水处理,加强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到2018年,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卫生监测覆盖率达100%。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意识,使其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责任股室(单位):爱卫办,公共卫生股,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3、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机构控费、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强医院成本管理,破除以药补医,推动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逐步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药品供应和保障机制,进一步保障药品供应和质量安全。以医联体为载体,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14、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继续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优化调整补充药物目录,有序推进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集中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减轻群众负担。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转变服务模式,积极开展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巡回医疗等服务,完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制度和内部分配制度。

责任股室(单位):医政医管股,政工人事股,各乡镇卫生院。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把健康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健康扶贫责任制。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层层落实责任;要坚持抓好健康扶贫重大问题的研究、难点问题的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确保健康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成效、经验和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围绕改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身心健康,广泛宣传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参与卫生计生健康扶贫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科学管理,严格考核。加强对健康扶贫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健康扶贫工作全面落到实处。要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任务要求,对实施情况定期检查督促和考核评估,对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有效对接县级部门规划,集中资源聚合力抓好连片贫困村脱贫成效,对我乡**村、**村同**乡**村、**村四个连片贫困村进行特色打造,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该亮点线路共涉及贫困村2个,即**村、**村,涉及普通村1个,即**村。以上3个村贫困人口基本情况:**村共有239户758人,贫困户105户179人,其中2014年至2016年已脱贫74户85人,今年预脱贫26户76人,2018年预脱贫5户18人;**村共有236户701人,贫困户76户161人,其中2014年至2016年已脱贫60户136人,2017年预脱贫8户15人,2018年预脱贫8户10人;**村共有234户628人,贫困户25户55人,其中2014年至2016年已脱贫17户33人,2017年预脱贫户6户19人,2018年预脱贫2户3人。

二、线路规划

单线:**场镇—**村1社、2社3社—**村4社、7社、3社、2社、6社、1社、居民观赏点(范家大院)5社—**乡**村。

环线:**乡**村—**村1社、2社、3社、5社、6社、7社—**村2社、6社。

附图:(略)

三、打造内容

1.**乡**村

(1)村道建设:从**村1、5社到**乡**村断头路建设,标准为水泥硬化路面,长1000米,宽4.5米,投资概算为60万元。

(2)基础设施:新建电力提灌站1处,投资25万元,分别在3、4、5社各建蓄水池1口,用于充国香桃、猕猴桃灌溉之需,共3口,概算投资20万元。

(3)居民风貌改造:沿线改造范家大院观光点,居民户12户,约需40万元,分散民居55户,约需50万元。

(4)产业填充: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充国香桃500亩,年管护经费约20万元,培育猕猴桃200亩,培育青花椒200亩,约需30万元,培育其他产业预计10万元。

2.**乡**村

(1)村道建设:从**村1、2社至**乡帅家庙村断头公路建设,标准为水泥硬化路面,长1500米,宽4.5米,预计投资90万元;从**村2社至**村6社,**河沿线游步道渗水硬化路面建设,长3000米,宽1.5米,预计投资30万元。

(2)基础设施:新建提灌站1处,投资20万元;在**村1、3、5、6社增修蓄水池5口,预计投资30万元,用于香桃产业园管护。

(3)民居风貌打造85户,约需资金83万元。

(4)产业填充培育:充国香桃550亩,补栽100亩,约需资金25万元,其他产业约需资金10万元。

3.**乡**村

(1)**场镇至**村1、2、3社沿线民居打造25户,约需资金25万元。

(2)沿线香桃产业管护需投资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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