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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方案

市国家税务局机关接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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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家局机关接待管理制度一、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局机关的接待工作,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二、接待原则(一)归口管理的原则:市局机关的接待工作统一归口办公室和机关服务中心管理,并具体承办接待工作。(二)对口接待原则:外省、外单位与市局机关各单位联系工作需要接待的人员,原则上由市局机关各单位对口接待,由服务中心按统一标准安排。(三)事前审批原则: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四)勤俭节约的原则: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五)定点接待原则:分别不同接待对象,确定不同的接待地点进行定点接待。市局要与定点单位订立接待协议,明确各自责任,规范接待管理工作。三、接待范围(一)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和各司局领导以及总局机关各单位工作人员。(二)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税局领导及其他相关人员。(三)前来我局检查工作的各类检查组工作人员。(四)省党委、省政府及有关单位、部门领导。(五)本系统到市局办理公务的国税干部职工。(六)市局领导决定需要接待的有关人员。四、接待标准来宾接待就餐实行“基本餐加迎送餐”制。(一)国家税务总局客人按以下标准接待:1、总局领导来检查指导工作,由办公室和机关服务中心安排行程及食宿地点,送局领导审批后,接待费用据实列支。摘自wenmi.net2、司局级领导及随行人员:基本用餐标准为每人每天XX元以内,另按XX元以内标准(含酒水,下同)由局领导出面宴请一次。住宿标准为司局级领导每人每天XX元以内,随行人员每人每天XX元以内。3、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基本用餐标准为每人每天XX元以内,另按XXX元以内标准宴请一次。住宿标准为每人每天250元以内。(二)外省(区、市)国税局客人按以下标准接待:1、副厅级以上领导及随行人员:基本用餐标准为每人每天XX元以内,另按XX元以内标准宴请一次。住宿标准为副厅级以上领导每人每天XX元以内,随行人员每人每天XX元以内。2、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基本用餐标准为每人每天XX元以内,另按XX元以内标准宴请一次。住宿标准为每人每天XX元以内。(三)接待前来我局检查工作的各类检查人员,由相关单位根据检查内容、时间、人数以及接待标准提出接待预算,经服务中心主任或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执行。(四)省党委、省政府及有关单位、部门领导的接待标准比照总局领导的有关标准办理。(五)本系统来市局办理公务的国税干部职工,由相关处室通知机关服务中心在市局指定的饭店安排食宿。住宿按一人一床安排。用餐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标准为每人每天XX元(早餐10元、中餐和晚餐各30元)。五、接待程序及要求(一)市局机关各单位所有接待对象必须先填写“市局机关公务接待审批单”,并按规定标准提出经费预算。(二)服务中心根据接待单位填报的“市局机关公务接待审批单”,核定接待费用。凡在定点单位接待的,其接待审批单由服务中心按规定的标准和原则掌握审批。一次接待费金额在XXX元以内的由服务中心主任审批。一次接待费金额超过XXX元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主管局领导批准。在定点单位以外的接待开支,由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局领导审批。(三)各单位要严格控制陪同人员,陪同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四)在接待工作中要严格按标准控制费用开支,接待用烟用酒原则上只能是本地产烟酒。(五)除接待国家税务总局人员外,市局接待的其他客人由机关服务中心安排定点饭店住宿。除副厅级以上干部外,其他人员的住宿只负责为每人提供一个床位,需要包房的,超出的费用由客人自理。(六)公务接待工作统一由机关服务中心安排,市局机关其他单位不得自行安排或擅自要求提高接待标准,否则不予报销接待费用。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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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国家税务局整改方案


XX县国家税务局整改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我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通过理论学习,提高认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深刻进行自我剖析,查找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切实解决好县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
按照边整边改的精神,分工负责,调查研究,制定方案,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又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立见成效。对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向群众讲清楚。属于有制度没有坚决执行的,要制定有利措施确保制度的执行;属于制度不完善的,要健全和完善。真正做到在政治上有明显进步,思想上有较大提高,作风纪律有明显改进,促进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国税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政治学习空气不浓,班子成员忙于事务,理论学习不深入,不系统,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
(二)干部队伍管理力度不够,对基层安排工作多,业务培训少,政治学习缺乏规划,有时松时紧的现象。
(三)廉政建设抓得不够紧,“吃、拿、卡、要”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四)工作制度坚持的不好,有些制度规定的不够明确,有些还需健全。
(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指导实际工作少。
(六)工作作风不深入,不扎实。
(七)农村税收稽查力度不够。
(八)税法宣传没有广泛深入地开展,还存在有死角。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坚持中心组学习日和局机关人员学习日,重新建立“党员上党课”制度。加强国税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理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日常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严格考试,侧重考核,将考试成绩同年终个人考核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创造一个“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的良好氛围,把“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穿税收工作始终。
(二)加强基层所建设,把“三基”建设和规范管理进一步推向深入。首先,要强化基层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基层所学习制度,每个干部职工都要有完整的政治学习笔记和业务学习笔记,并做到每学一次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县局人教科将定期不定期抽查。其次对基层所做到人员倾斜,经费倾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解除基层税务人员的“后顾之忧”。第三,班子成员要经常到各自的工作联系点搞调查研究,及时指导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真正把“关心”带到基层,把良好的作风带到基层。
(三)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属于制度不完善的,在整顿工作结束前,要健全和完善。属于有制度而没有坚持执行,要制定有力措施确保制度的执行。日前上下班制度,持证着装上岗制度,以及卫生制度等,县局都以文件形式进行了重申,进一步严格了工作纪律,明确了处罚标准。彻底杜绝上班时间松松垮垮,利用上班时间办私事,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
(四)加强廉政建设。针对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以文件的形式向全县国税系统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违反规定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另外,要继续充分发挥县局监察室的监督职能,建立健全个人廉政档案,加强日常监察工作,开通投诉电话,设置举报箱,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特别是接受纳税人吃请现象,狠刹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坚持依法治税。一是在五月份开展一次全县范围内的税收征管质量大检查,提高七率标准。二是切实做好税法宣传活动,利用板面、宣传单、广播电视等形式广泛进行税法宣传,对地理位置较偏僻的纳税人,坚持送法到家。税法宣传要增强针对性,届时将举办由企业会计、个全工商户参加的税法培训班,并举办由同乡会税人参加有税法知识竞赛,营造依法治税氛围。三是加强农村税收稽查。按照“日常稽查在所”的要求,建立适合我县税收工作特点的稽查模式,推行“连片”稽查,各个基层所都要在极短时间内建立自己的巡回稽查小组,同时密切联系当地的协税护税组织,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协税护税网络,堵绝税款流失。
XX县国家税务局整改方案

**小区管理制度


**小区管理制度一、文明卫生标准:1、大院道路、空地每天专人打扫,室内经常打扫,做到窗明几净。2、院内鼠、蚊、蝇密度达标,厕所有专人每天打扫,保持清洁无臭味、管道畅通、无滴水。3、院内无乱搭、乱建、乱放、乱堆、乱倒现象。4、院内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5、倒垃圾按时按指定地点,严禁院内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6、楼道畅通,无杂物堆放,严禁在过道里放炉灶,晾晒衣服绳索整齐有序,不影响市容和过路。7、汽车、自行车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驾驶人员洗刷汽车后要立即将污渍地面扫净。8、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线路整齐美观。9、保持院内花草树木完整、美观、地面无枯败枝叶、杂草和弃物。10、严禁住楼户往楼下乱掷杂物。11、下水道畅通无堵塞,窨井完好无损。12、装潢施工有序,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二、责任范围:1、保洁员对所属卫生包干区要经常打扫,每日打扫不少于二次,保持包干区整洁卫生。2、生活区分片负责人要做好片内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责任人有权对片内违反制度当事人进行警告、处罚。3、住家户要保持家庭内外整洁卫生,对庭院卫生负有责任。4、卫生管理人员,要负责好大院卫生工作,每天要巡回视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大院卫生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半月检查不少于一次。三、处罚规定:1、凡查出卫生包干区不卫生的,每次扣保洁员奖金50元,并责令其立即打扫。2、住家户乱倒垃圾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责令立即清扫。3、住家户养家禽家畜,一但发现立即予以没收,并罚款50元。4、在院内乱掷烟头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5、对住家户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除责令其清理外罚款100-3000元。6、对损坏院内花草树木者予以花木价值三倍罚款。7、卫生管理人员(包括打扫卫生,打扫公共厕所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脏、乱、差的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8、院内乱停放车辆的每次罚款200元。四、本规定自二00五年三月十二日起执行。

物料管理制度


物料管理制度

物料管理制度
物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物料由生产部核算、计划。

第二条物料由采购科订购。

第三条物料由仓库人员管理与控制。

第四条物料管理由厂长办公室直接监督。

第五条物料管理部门必须以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生产任务为中心,指导和推动物料的供应工作。

第六条物料管理部门必须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转,不可中途断缺物料,怠误生产。

第七条要做到物料的平衡、订购、分配工作,做到经济、合理、及时、齐全地供应各种物料。

第八条物料管理部门要做到统一计划、统一订购、统一分配、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第九条要尽量减少呆滞物料的产生,尽量降低物料的成本,提高物料的利用率。

第十条要保证物料的质量、数量。

第二章物料的分类、核算与订购

第十一条根据本公司生产物料的实际情况,可分为三大类:1)布料类;2)辅料类;3)包装物品类。

第十二条物料分类结构图。

第十三条物料的核算与计划,应该注意以下山几个问题:

1.什么款式

2.多少数量

3.用哪种布料

4.用什么辅料

5.单位用布料

6.单位辅料用量

7.交货时间

8.生产所需时间预算

9.物料进货所需时间

第十四条生产部根据第十三条所提供的信息,核算物料,编制好物料订购计划,通知采购科订购。

第十五条在物料核算中,要本着务实,准确的精神,做好物料的预算工作。

第十六条采购科一定要配合生产部,确保物料的供应,否则如果怠误生产经营,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物料的采购,要坚持“货真价实”的原则,要有高度的成本观念。

第三章仓库管理条例

(一)仓库的规划

第十八条仓库物料放置的规划及规划图。

第十九条库位标识、库位编号,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识。

1.层次别,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识。

2.库位流水编号。

3.通道别,依ABC顺序编订。

4.仓库别,依ABC顺序编订。

第二十条物料管理部门要依库位配置情况、绘制“库位标识图”悬挂于仓库明显处。

第二十一条仓库管理人员要掌握各库位,各产品规格的进出动态。

(二)仓库的物料验收

第二十二条物料的验收由仓管负责。

第二十三条物料验收人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料名称、数量、颜色是否一致。并在货物单上签字。

第二十四条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的有关检验文件,进行检验,要严格执法,不可徇私舞弊。

第二十五条在物料验收中,如果后质量不合格,数量短缺,立即通知采购科和有关领导等候处理。

第二十六条物料验收合格后立即:1)填好“物料入厂检验表”;2)来料汇报单;3)编号入帐;4)归入库位。

(三)仓库领料、发料规则

第二十七条领料单的设置,分三联。1)领料部门存根;2)仓库记帐凭证;3)办公室备查。

第二十八条领料的控制,车间用料一定要认真核算,不能超额领料,车间不能积压物料,仓管与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共同控制,一定要有成本观念、物控意识。

第二十九条领料单,由各部门组长签发,由车间主管审核,再到仓库领料,否则,仓管有权拒绝发料。

第三十条裁床部领料,必须由生产部调度签发领料单,写明款式、布料规格、颜色、数量,否则仓库不给发料。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主管在审核领料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审核领料单上的物料是否需要。

2.审核领料单上的数量与实际需要是否相等。

3.审核领料单上和内容是否正确。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所需物料必须根据裁床数量来开领料单如果不按规定开领料单造成物料积压车间,要追究主管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仓管在职发料时一定要凭领料单发料以作记帐凭证,不可没单发料否则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领料人在进入仓库时,严禁烟火。

第三十五条领料人员领好料,清点数目之后,马上离开仓库不可在仓库内面闲聊、说笑、逗留。

第三十六条仓库管理人员要根据裁床单的数量发货,控制好物料的发放数量。

第三十七条对仓管人员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料失效、积压,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错,要追究事人的经济责任。

第三十八条仓管人员要做到: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

第三十九条对所有发料凭证,仓库管理员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第四十条料发好后,要马上入帐,做到帐目进出平衡,不可多进少出,也不少进多出。

(四)仓库责任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仓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本条例及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四十

物料管理制度第2页

二条仓管人员要积极配合各生产部门的生产活动,做好物料发放工作。

第四十三条要合理利用仓库空间,规划好仓库物料的放置,严禁随便乱堆、乱放。

第四十四条通道内严禁堆放物料,要保证通道的绝对畅通。

第四十五条要保证仓库的清洁卫生,及时清除货物出库后的垃圾。

第四十六条仓管要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管理权利和职责,不可擅离职守。

第四十七条要做好仓库的出库与入库记录,并且及时入帐,不可拖拖拉拉。

第四十八条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害”等三防工作。

第四十九条要不定期到生产车间,检查物料情况,看有没有浪费或积压现象。

第五十条下班后一定要关闭电源,关好门窗。

第五十一条要及时做好月底库存统计报表,同时做好仓库物料动态分析报告及滞料统计表。

第五十二条要及时处理好退料,库损等问题,并向生产部汇报。

第五十三条要及时组织对滞料的处理,并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案。

第五十四条要及时盘查常用物料的库存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不可到了缺货才去申购。

第五十五条要根据生产情况,存货准则,合理发出申购指令。

(五)退料处理规则

第五十六条退料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外购物料不合本公司的要求,需要退货,一种是本公司各生产现场。1)超额领料,2)节约用料盈余,3)物料不合格等情况。

第五十七条如果是在进货验收中,发现物料不合格。

1.通知订购科;

2.开物料退货通知单;

3.贴上黄色拒收标签;

4.报告有关领导;

5.采购联络厂商取回所退物料;

6.在进货日报表中,取消不合格进料。

第五十八条车间退料,必须由车间主管签发退料单,注明退料原因,清点退料数量、规格、型号。

第五十九条车间退回的物料,要分良品、还是不良品,如果是良品要归入库位,如果是不良品要报告办公室等待处理。

(六)仓库帐目管理

第六十条仓库帐目分三类:1)库存分类帐;2)实物出入帐;3)日记帐。

第六十一条记帐要按规范化记帐,字迹要清楚。

第六十二条记帐要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第六十三条仓库帐目由厂长直接安排专人负责保管,记帐。

第六十四条仓库帐目管理人员要绝对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可泄露帐务机密,否则要受到严重处罚。

第六十五条除公司高层领导可以查看帐目之外,其他任何人不可随意查看仓库帐目。

第六十六条帐目要坚持“准确、务实,有据可依,有帐可查,帐帐相符,帐物相符”的原则。

第四章成品管理条例

(一)成品的分类

第六十七条按检查规格可分为:1)合格品;2)不合格品。

第六十八条按品牌分类:1)逸心园;2)誉星;裕源;斗文。

第六十九条按成品的分类:1)内衣;2)内裤。

二)成品仓库的规划

第七十条根据成品的分类,可划分为五大区:即1)“逸心园”区;2)“誉星”区;3)“裕源”区;4)“斗文”区;5)次品区。

第七十一条三大区每个区又可分为:1)内衣区;2)内裤区。

第七十二条成品按规定的位置放置后,要作明显的标识。

第七十三条在明显的位置,要标明“库位配置图”,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第七十四条要编制好成品库存速查表,以便快速查出,各个款式的库存情况。

(三)成品入库、出库管理版权所有

第七十五条包装部出货组,出完货后,剩下的成品要及时入库。

第七十六条成品入库必须由成品仓管与出货组长亲自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十七条出货组长在移交成品入库时,必须具有成品入库明细表,否则仓管有权拒收。

第七十八条成品仓管要根据,“入库明细表”查明入库成品与明细表数量、规格、颜色是否相符。如果不符,必须要求出货组长,重新更正。

第七十九条成品仓管验证入库成品后,立即:1)开“入库单”;2)记入“成品库存速查表”;3)登记入帐。

第八十条如果出货组要在仓库提货,必须出示,出货单,再由仓管组织配货。

第八十一条在配货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保持成品仓库的整齐,不可乱堆乱放。

2.要根据“出货单”的要求配货。

3.在配货过程中,不可随便拆开包装箱,要多少拆多少,而不能拆得太多,搞得凌乱不堪。

4.货配好后,要重新整理好成品,不可混乱。

第八十二条货配好后,由仓管开好“出库单”与出货组长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十三条出好货后,仓管立即在“成品速查表”中冲减数量,并在帐目中冲减,做到及时入帐。

第五章滞料与滞成品管理条例

第八十四条滞料。凡质量(型号、规格、村质、效能)不合标准,存储过久,已无机会使用,或另有使用机会,但用量极少,且存量又多,有变质的顾虑或因陈腐劣化、革新等现象已不适用,需要专案处理的物料。

第八十五条滞料产生的原因

1.销售预测偏高,致使物料核算过剩。

2.订单取消,剩余物料。

3.工艺改变,所剩物料。

4.质量不合格,没有及时退货。

5.仓储管理不善,导致物料变质、劣化。

6.请购不当,或请购重复。

7.试验物料。

8.代客加工余料。

第八十六条滞成品产生的原因

1.正常良品入库后,满三个月未销售,或未售完者。版权所有

2.每次生产所产生的次品。

3.订单取消。

4.超制、缺码。

5.退货。

6.试制品。

第八十七条仓库管理人员每月要汇总“成品库存报表”、“滞成品库存报表”。仓库管理人员,要经常盘点清仓,核实库存数量。如果发现与实物有异,立即查明原因并更正。

第八十八条仓库管理人员每月要编制“六个月无异动滞料明细表”、“三个月无异动成品明细表”直接上报给厂长办公室。

第八十九条厂长办公室根据滞料情况和滞成品情况,马上组织处理小组,追查滞料产生的原因,同时商讨处理方案和处理期限。

第九十条滞成品、滞料处理小组把商讨好的处理方案呈交给总经理核审后再实施。

第九十一条然后处理小组再把实施后的结果,编成资料送交总经理审查。

第九十二条处理方式(滞料):1)转用;2)出售;3)交换;4)拆用;5)报废。

第九十三条如果处理方式是属于“出售”、“交换”的部分就交给采购部处理,如果是“转用”就交给生产部处理,如果是报废,就交给仓库处理。

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职工考勤管理制度1总则根据一九八O年国家水利水电部生产司制定的《发电厂考勤管理试行办法》、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云南省《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实施细则》和《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电力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2职工的基本职责2.1全体职工必须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统一规定的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内不得做私活、办私事、中途溜号、脱岗窜岗或未经批准从事其他社会活动。2.2工作时间2.2.1上、下班时间:公司机关执行每周5天工作制作息时间,其余生产单位执行本单位作息时间,不得随意改变和违反。具体时间按各单位规定的新工作制度严格执行。2.2.2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视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2.3工作时间职工不得个人之间互相协商调换工作,该上班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该休息不休息的按休息对待。2.4为了保证和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一律不准携带小孩到生产工作岗位,如有带小孩者一律按事假处理。2.5倒班职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得回家吃饭,严格按交班制度执行。3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3.1凡职工因病、丧、婚、探亲、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方可交清工作手续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3.2事假:职工因事请假,各生产单位一天以内由值(班)长批准,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上一级领导批准,五天以上由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公司机关5天以内(包含5天)由各科室批准,5天以上由公司领导批准。3.3病假:凡需请病假的必须持有医院证明才能请病假。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由各单位(部门)领导审批,三天以上需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确需住院治疗的,凭特约医院证明,经单位(部门)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执行。3.4婚、丧、探亲、产假由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经所在单位办公室核准。3.5工伤假:职工因工负伤,由特约医院出据证明,确需休息者,视为工伤假,一律由厂司领导审批,各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否则视为病假,其后果由部门负责人承担。4请、消假的具体规定及工资待遇:4.1事假4.1.1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统一按事假计算。按本人的基本工资、奖金除以22天按实际上班天数计发。行政人员事假每季不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6天,经批准的事假不扣工资,当季有效,不得提前使用,跨季允许五天,平时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不发加班费。节日,休息日不能休息的发给加班费,超过事假天数的按上述规定扣减工资。4.2病假4.2.1具体规定4.2.1.1职工因病请假,腊庄发电厂须由厂医务室或特约医院诊断出具休息证明,经电厂领导批准,其余单位(部门)须由指定医院出据证明并报经单位(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休息,否则视为事假。4.2.1.2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外出人员除外)一律在指定医院或特约医院就诊,自行到其他医院就诊开据的病休证明一律无效。4.2.1.3职工患病,除领导批准到外地医院治疗和休息外,一律在指定地点治疗和休养,否则视为事假。4.2.1.4职工在探亲假,事假期间,临时发生急诊,确实不能按时返回单位,必须就地医疗的,须持有当地乡(镇)以上医院的急诊证明,药费收据,回单位后经部门及班组负责人批准,可按病假处理,但最多不得超过6天,急诊后应立即回单位。遇有特殊情况仍不能返单位的(住院除外),除县级人民医院(农村乡<镇>以上医院)的急诊证明外,还需凭化验报告,透视报告及其他物理检验报告,同医疗单据一并交单位医疗部门或特约医院审验后,再交所在部门审核批准,可按病假处理,但最多不得超过5天。4.2.1.5长期病休职工,病假连续在三个月以上,病愈要求上班者,必须经医院提出病愈诊断证明,经部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上班。上班后三个月之内,旧病复发,前后病假合并连续计算。4.2.1.6长期患病全日休息一段时间后,经医务部门诊断,建议半日休息时,在半休期间两天按一天病假计算,其全休假天数应连续合并计算。4.2.2病假的工资待遇4.2.2.1假期在5天(包括5天)以内全额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奖金及综合补贴除以22天后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4.2.2.2假期在5天至10天(包括10天)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按95%计发,奖金及综合补贴除以22天后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4.2.2.3累计假期在10天至30天(包括30天)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按90%计发,假期在一至三个月的技能工资按85%计发,三至六个月的技能工资按75%计发。假期超过半年的工资只发技能工资的70%,假期在一个月以上的岗位工资全部扣除。4.3婚、丧假4.3.1具体规定4.3.1.1凡正式职工本人结婚或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丧葬时,由部门领导批准(遇有星期日、法定节日,探亲假日不另补给假),如必须到外地办理的可给予路程假,路程假按事假处理。4.3.1.1职工本人结婚,婚假三天,晚婚按国家规定执行。4.3.1.2根据本县的具体规定,丧假为7天,只限于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路程假另计,经批准的婚、丧假工资照发,途中车、船费全部由职工自理。4.3.1.3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婴儿死亡,不享受丧假。4.3.2婚、丧假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享受原岗位待遇,月生产奖金除以22天后按请假天数计扣4.4产假、哺育假4.4.1按照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正常妊娠八个月以后才可请产假。产假天数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产假期满必须回单位办理哺育假手续,

哺育假满按时回单位到所在单位办公室销假后回单位,由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工作。产假,哺育假天数合并连续计算为两年。4.4.2工资待遇4.4.2.1产假期间全额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及综和补贴(含难产假、多胞胎生育假)。4.4.2.2哺育假期间只享受技能工资及综和补贴,不足300元按300元计发。4.5探亲假:4.5.1具体规定4.5.1.1符合国务院规定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必须在使用探亲假半月前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各部门应根据生产需要,提前做好安排,部门领导批准后,交办公室办理手续,交考勤员登记考勤。探亲假必须是一次性享受,如确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安排工作而不能按时享受者,可按加班处理。4.5.1.2探亲假以本人所在地工作地点为准,通公路的在25公里以外,不通公路的在15公里以外,方可享受(在见习期,熟练期等未转正期间的职工不享受探亲假)。路途以本人所在地点开始计算。4.5.2探亲假全额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奖金、综合补贴除以24天按实际上班天数计发。4.6工伤假4.6.1凡职工因工负伤,医生证明需要休息者算为工伤假,4.6.2工资待遇4.6.2.1工伤住院治疗期间,仍享受原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待遇、综合补贴及月生产奖。4.6.2.2工伤疗养期在半年内月生产奖金发50%。4.6.2.3工伤伤疗养期半年至一年内不享受奖金。4.6.2.4工伤疗养期在一年(不包括一年)以上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6.2.5因抢险,舍己救人而发生的工伤,事迹突出的给予特别奖。4.6.2.6非工伤按病假对待。4.6.3工伤、非工伤划分规定。4.6.3.1工伤4.6.3.1.1公差乘车,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负伤者。4.6.3.1.2从事本职工作或领导指派的工作中发生事故而负伤者。4.6.3.1.3集体乘车开会,听报告,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而负伤者。4.6.3.2非工伤。4.6.3.2.1乘车办私事或游玩,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者。4.6.3.2.2违反交通规则而负伤者。4.6.3.2.3做私事(私活)发生事故而负伤者。4.7补充规定4.7.1学徒工、实习生在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请主管领导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十天。学徒在学习中途因事故停止学习连续在两个月以上的,其停止学习期间不计为学习时间。4.7.2凡经批准请假的职工,假满后必须按时回单位上班,不得借故超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单位工作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路程在25公里以外的可以来函办理)探亲假超期不应在路程假期内来函续假。4.7.3凡经批准请假的职工,离单位前要到考勤员处进行登记,交验请假手续证明,回单位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并报知考勤员,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旷工处理。4.7.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按计划生育休假对待,休息期间按事假处理,均不享受生育假待遇。5旷工的具体规定5.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5.1.1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5.1.2假期满未续假或未经批准而超假者(交通、天气等意外事故除外)。5.1.3服从工作调动和工作安排或调动工作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5.1.4造事实,假报情况或盗窃、涂改、制造证明请假者。5.1.5作时间擅离职守,做私活、办私事者。5.1.6勤后无故不干活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工作者。5.1.7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欧者。5.2旷工的处理5.2.1两日内,每天扣两天的日工资,扣除当月奖金及综合补贴的30%。5.2.2四日内,每天扣三天的日工资,扣除当月奖金及综合补贴的50%。5.2.3日以上(包括五日)取消当月岗位工资、奖金、综合补贴。技能工资除以24天按实际旷工大数的R倍计扣。5.2.4累计十日(包括十日)以上者,停发当月全部工资,扣除半年奖金。5.2.5累计超过十五日(包括十五日)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给予除名处理。6加班6.1原则上一般不加班,因生产和工作的特殊需要,职工在法定假日,星期休息或平时延长工作时间长达4小时以上,视为加班。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不能安排补休;只享受加班补贴,少于4小时的发给补助1元,超过4小时的按一天加班计发补贴。6.2法定假日,星期休息日的加班可安排补休和冲减事假天数,剩余天数按规定计发加班补贴。6.3加班费发放的标准:以岗位工资为标准按《劳动法》的规定计发。7考勤办法7.1职工考勤以值(班)为单位,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应经常深入值(班)进行检查和现场协助考勤员。考勤员必须认真负责地逐日填好考勤表。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经发现,一次罚款10元。7.2考勤员要认真负责不得凭回忆填报,必须如实填写考勤表,全面切实反映当天的出勤情况。如果星期天值班,按出勤记录,星期天休息或请假,按实际记勤,不得互相调换。7.3全体职工的各月考勤一律按规定时间汇总,同时做好上报工作,交由办公室办理考勤统计,保证工资按时计发。7.4职工工作调动所需时间,厂内调动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月,调入职工一律以原单位介绍信的收到时间为准。8本考勤制度与《岗位技能工资实施细则》配合执行,凡《细则》未规定的以本制度的规定为准。9本考勤制度以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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