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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机构改革三定方案

民政局领导接访实施方案。

磨刀不误砍柴工,提前预备方案可以提高效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地去开展,我们需要大致拟定好一份工作方案。普天之下,所有的问题都需要方案。什么样的方案最让人喜欢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民政局领导接访实施方案,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民政局领导接访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维护和规范信访工作秩序,保护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信访条例》和省、市有关信访工作规定,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民政信访工作指导原则: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
二、组织领导
民政局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协副主席、民政局局长高传海任组长,党组书记郝伟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副局长薛文涛负责信访工作。
三、任务目标
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分级负责”和“一岗双责”制,做到“有访必接、逐级消化”,杜绝越级或群体上访现象发生,切实把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解决好。规范信访工作秩序,保护民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政局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
四、实施步骤
接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民政局班子成员轮流值班。具体接访负责人,按值班表接访。
接访地点:县民政局二楼信访接待室。
接访形式:采取正常接访和预约接访两种形式。按照接访领导、时间、地点、程序四公开的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按照公布的时间、地点准时接待来访群众。接访时,相关股室负责人陪同接访,或经主要负责人同意邀请其他股室的负责人参与接访。接访负责人因开会、出差等原因不能到场接访的,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接访负责人应安排有关股室负责人代岗接访或调整接访日期。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应当场答复解决,需其他股室答复的,应通知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到场答复解决;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应填写《县民政局来访接待登记表》,经局信访室登记,局主要负责人签批后,交有关股室或工作片办理,根据调查结果,会同相关业务股室拿出处理意见,书面回复来访人,最后把办理结果交局信访室存档;来访人反映的问题不涉及民政职责范围的,要当场建议来访人到相关部门咨询和反映。
五、工作纪律
接访人要做到信访接待有热心、听取诉求有耐心,解释疏导要贴心,解决问题有诚心,努力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上下功夫,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要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值班接访人是接访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信访接待严禁推诿扯皮,转移或上交矛盾,对走过场、敷衍了事,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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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县民政局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单位建设,根据新安县综治委平安新安县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工作目标,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治安防范机制,全面提升治安防范的水平和效能,努力营造平安、和谐、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加快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是:通过“平安单位”建设活动,实现社会治安稳定,无刑事案件,无违法纪案件,确保单位秩序良好、环境优良、人民满意。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打造平安边界;
2、抓好涉军稳定体系建设,巩固双拥成果;
3、抓好城乡低保对象社会救助和五保对象医疗救助工作,构建困难群众救助体系;
4、抓好救灾工作,建立防灾救灾体系,提高防御灾害能力。
三、工作重点:
(一)平安边界建设
(1)建立平安边界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走访对话一次,平时经常互通信息,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2)完善边界线联合检查制度。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做好边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3)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谁牵头,谁负责,双边共建,专题开展,全面推进”的目标任务原则,健全和落实平安边界共建目标管理责任制。
(4)建立界线界桩管理员制度。界线界桩管理员应在每季度底前15天内对界线界桩进行一次巡查,将情况及时向县民政局电话汇报;在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将检查结果填报在《界线检查情况记录表》和《界桩检查情况记录表》上,由乡镇分管领导审核、加盖乡(镇、街道)政府印章后,上报县民政局;对突发的边界纠纷,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
(5)加强界线管理工作资料的存管。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中形成的协议书、工作图、音像制品、界线标志记录、批准文件、备案材料以及其它与界线管理有关的材料,是依法进行界线管理的重要依据,所有资料要按照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立卷归档、妥善保管,做到资料齐全,查阅方便,制度完善。
(6)签订好毗邻线各级平安边界共建协议书,协商建立定期走访对话机制,每半年走访联系不少于一次。因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附图上的界线与实地认定不一致而引发的争议,毗邻双方应报请双方上级人民政府,依据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条款和“发现的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处置得好”的目标共同协商处理,有效防止矛盾的激化和事件升级。
(7)加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广泛宣传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边界线管理规定,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得到边界地区居民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同时,通过宣传使边界地区群众明确法定的行政区域界线走向及依法管理边界线的有关要求。对破坏界桩者严加追查,并按照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举报破坏界桩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增强干部群众依法治界的意识和严格遵守法定界线的自觉性。
(二)平安社区创建
(1)平安社区的治保、民调、帮教等组织健全并运转有效,社区居民对社区防范关注及参与程度高,社区安全防范的重大事项通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机制进行解决。
(2)建立健全治安保卫、民事调解、安置帮教、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有记录,有台帐,建立社区治安状况告知制度,定期向居民公示社区治安情况,强化居民治安防范意识。
(3)社区群众对社区民警工作满意率达90%以上。
(4)社区公共部位照明设施齐全、环境卫生整洁,坚决抵治治安混乱,保持社区治安稳定,生活环境良好。
(5)消防工作计划,有记录,每月有计划、有总结,做到防患于未然。计生工作配合综治工作,流动人口目标管理,防止违反计生政策现象。
(三)平安单位建设
要把“平安单位”建设活动作为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的重要步骤,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和单位班子任期目标,列入重要议( )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齐抓共建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工作督查机制,推动“平安单位”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1、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
要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加强整体部署和指导,提出在“平安单位”建设活动中的职责任务。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都要成立“平安单位”建设活动领导

县民政局平安建设实施方案第2页

小组,创新机制和方法,随时总结经验,确保“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有序开展。
2、建立健全齐抓共建机制
要充分发挥党、团、工会、妇联组织的作用,形成齐抓共建的合力。要紧紧围绕开展“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目标要求和基本任务,在“平安单位”建设活动中起好带头作用。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
3、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要把“平安单位”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将日常督查情况作为考核“平安单位”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紧抓好。要按照县综治委制定的“平安单位”建设要求,把“平安单位”建设工作实绩作为年终述职评议的重要依据。
4、建立健全工作督查机制
民政局要切实抓好督查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从工作方案的制定、领导的分工责任、工作责任的明确、工作措施的落实、完成任务的时效等方面加强督办,形成一套有效的督查机制,确保“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涉军稳定工作
(1)做好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工作。各股办及基层单位,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详细地掌握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要制定隐患整治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全力整改隐患。要加大隐患整改资金投入,落实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部署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
(2)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要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对发生的每一个信访问题,必须认真进行调查处理。要集中解决一批容易引发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集中化解一批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案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大接访活动,尤其是安置办、政权办、优抚股、低保局及军供站,对以来到省进京上访人员,要确定责任人,落实多对一、人盯人的稳控措施,切实做到上访人员不出走、不越级,坚决把上访人员稳控在本单位,确保在国庆期间不出现到省进京访。
(3)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股办、基层单位要进行一次专项排查,重点排查本单位人事待遇、低保人群、复员退伍军人、社区主任等方面的问题。要积极推行大调防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群体性矛盾纠纷,严格落实责任、明确时限,由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全力做好化解工作,坚决把矛盾化解在本部门、本单位。认真落实重点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制,对已发生的涉法涉诉案件,严格执行“四对一”包保体系,切实做好上访人的息访工作,尽最大可能把上访人稳控在本单位,把问题解决在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同时,按照《黑河市关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意见》要求,今后对实施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做到先期评估、先期预防、先期化解,实现由被动保稳定到主动创稳定工作模式的转变,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五)社会救助
主要是做好困难群众因灾造成的家庭生活困难,吃穿住基本保障问题,作好春荒、冬令救灾粮款的发放,督促乡镇把救灾款物认真落实发放到户,登记造册,确保受灾户有饭吃,有衣穿,有病可医。并做好来访群众的临时性救助和农村养老保险的退保稳定工作,六十年代精简下放退职职工的来访接待工作,把矛盾化解到基层,做到无上访户以保社会稳定。
县民政局专门提出要求,凡是县级以上医疗部门成立艾滋病防治专门机构,确诊为患有艾滋病者,本人或家庭成员持诊断证明到基层民政所或直接到县民政局申报城乡低保,遵循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原则保障其隐私权,确保在较短时间内使艾滋病患者及家庭成员100%纳入救助范围。同时保证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基本医疗保障。目前,全县艾滋病患者除个别未申报外,凡申报城乡低保的全部已纳入保障范围。
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及五保对象全部参加新型家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城乡困难医疗救助使困难群众患病对象住院后可实施三次医疗救助极大地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就医困难。
四、保证措施
要把“平安单位”建设活动作为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的重要步骤,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和单位班子任期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齐抓共建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工作督查机制,推动“平安单位”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1、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
要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加强整体部署和指导,提出在“平安单位”建设活动中的职责任务。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都要成立“平安单位”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创新机制和方法,随时总结经验,确保“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有序开展。
2、建立健全齐抓共建机制
要充分发挥党、团、工会、妇联组织的作用,形成齐抓共建的合力。要紧紧围绕开展“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目标要求和基本任务,在“平安单位”建设活动中起好带头作用。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
3、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要把“平安单位”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将日常督查情况作为考核“平安单位”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紧抓好。要按照市综治委制定的“平安单位”建设要求,把“平安单位”建设工作实绩作为年终述职评议的重要依据。
4、建立健全工作督查机制
民政局要切实抓好督查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从工作方案的制定、领导的分工责任、工作责任的明确、工作措施的落实、完成任务的时效等方面加强督办,形成一套有效的督查机制,确保“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领导
开展“平安单位”建设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有效载体,是维护社会政治持续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途径。为此,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建设“平安单位”。
为了加强“平安单位”建设工作,成立了局长张合献为组长,副局长郭明为副组长,班子领导和局属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平安单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指导民政系统的“平安单位”建设工作。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保证工作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参与所辖社区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治安联防活动。

民政局民主评议回头查实施方案


民政局民主评议回头查实施方案为巩固去年行风评议成果,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根据《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公室关于**市2005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全省民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在巩固去年行风评议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民政部门的监督作用,对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开展进一步的自查自纠,使民政部门和民政从业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部门和行业内部管理、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部门和行业作风进一步确立,推动我市民政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回头查”范围和内容
对去年市行风评议团提出的意见和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解决了的行风问题是否出现反弹和回潮,本部门本单位的行业作风是否有明显改进,民主评议行风建设是否出现新的问题。
1、查领导班子勤政廉洁、抓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点检查领导班子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各级领导干部是否自觉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廉洁从政,是否高度重视、及时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干净干事、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是否进一步形成。
2、查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民政法制化建设是否进一步推进,工作职能和工作方式是否切实转变,执法公正文明,办事规范高效,监督严格到位。
3、查政务公开,实现服务承诺的情况。重点检查民政政务公开是否得到深化,职业纪律、职业行为、办事流程、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是否公开透明、规范齐全,服务承诺是否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
4、查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的情况。重点检查工作人员是否更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是否更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政高效,群众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是否更满意。
5、查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教育,是否强化了内部管理。
三、组织领导
为搞好行风评议“回头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成立民政局行风评议“回头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去年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担任。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行风建设“回头查”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5月上旬)
1、成立评议机构,制定评议方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的有关工作意见和部署要求,成立行风评议“回头查”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可行的行风评议工作方案。
2、搞好宣传发动,组织学习讨论。及时学习传达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分散或集中学习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上级部门有关民主评议行风建设的重要文件和讲话,吃透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
(二)自查自纠自评阶段(5月中旬至7月中旬)
1、广泛收集社会各阶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组织人员走访、设立征求意见箱、热线电话等形式,听取服务对象对本部门行风建设的评价和意见,看要查的问题找准找全了没有,整改的措施落实到位了没有,整改的效果令群众满意了没有;
2、回头自查本单位在行风建设中整改的突出问题。市、区民政局要结合民政工作行业特点和本单位实际,重点监督检查运用权利、履行职责、规范执法程序的情况;殡葬服务单位要重点自查执行物价政策、完善经营性公墓物价管理、改进丧葬用品采购和销售方式、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制”等方面的情况;社会福利、优抚单位要重点查找工作作风、优质服务问题;社会救助单位要重点自查救灾款物的接收、登记、拨付、管理、监督,依法救助等方面的问题;基层民政办所要重点自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问题。
3、“回头查”去年行风评议提出的问题,如发现有因措施不力,出现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的情况及行风评议团反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再次整改方案,把任务、责任分解到科室,落实整改。
4、通过对照检查,确定本系统自评等级。
5、7月15日前向市政府纠风办和行风评议团提交自评报告。
(三)助评阶段(7月中旬至9月中旬)
1、主动联系评议团成员,协助其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并认真汇总所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回头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召开行风评议助评会,面对面听取评议团成员反馈收集到的群众意见,接受评议团对本系统的行风状况作出初步评议,评议结果当场公布。
(四)整改阶段(9月中旬至11月中旬)
1、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认真总结、梳理群众和评议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的责任民政局民主评议回头查实施方案

民政局民主评议回头查实施方案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完善行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纠建并举,边纠边建。
2、落实整改,加强监督。集中时间和精力,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按整改要求和措施狠抓落实,对能及时解决和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无条件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并作出详细说明。行风评议“回头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3、建立完善全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随时接受评议团对整改情况的抽查。
4、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五)总评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市政府纠风办组织市行风评议团成员及有关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测评和总结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成立相应的民主评议行风回头查工作领导小组,并针对本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回头查”工作的具体方案,对“回头查”工作进行精心的组织部署,保证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地开展,达到预期效果。
2、狠抓整改,注重成效。要切实找准找全本部门存在的问题的关键,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边查边改,务求实效,从根本上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3、积极宣传,强化监督。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回头查”活动的宣传报道,显示民政系统整改的诚意和决心,促进社会各界对民政系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民政局民主评议回头查实施方案

民政局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民政局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验收年。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我省“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和恩施州普治办关于印发《恩施州“五五”普法暨“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精神,全面检查《恩施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和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做好迎接国家、省、对我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全州民政系统“五五”普法暨“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2ol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通知》和《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自治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客观地总结检查民政系统第五个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民政,为“实施‘三州’战略,推进绿色繁荣”,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验收内容及标准

以《恩施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的实施和州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民政福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宪法》、《国家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基金会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国家基本法律和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普法依法治理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具体按《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考核标准》实施(附后)。

三、验收时间安排

20xx年3—5月,各县、市民政局、州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自查准备,组织本级验收;6月上旬,迎接州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对民政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6月底迎接全省检查验收;7至9月迎接全国检查验收。

四、验收步骤及方法

(一)自查准备。3月至5月,县市民政局、州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州和本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照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标准,认真组织进行自查,逐项进行评估,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认真查漏补缺,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追加措施,落实各项工作。同时,要按要求做好普法档案的整理,并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为迎接上级检查做好相关资料和现场准备。

(二)检查验收。20xx年6月上旬,迎接州普法依法治州领导小组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主要采取一听、二查、三看、四访、五评的方法。

1、听汇报。听取各单位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汇报。汇报材料必须全面总结本单位“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提出今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2、查资料。查阅单位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工作规划、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工作制度、工作经验、学法考勤记录、考试试卷、考试名册、教材发行、各类典型及表彰奖励等以及省、州普法办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看现场。对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人员配备、办公设施、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和对外宣传情况进行检查。

4、作走访。组织被检查验收单位部分干部、群众进行座谈,并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了解学法用法

民政局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情况以及对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评价。

5、评分数。按照《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考核标准》逐项量化打分。验收考核按100分的分值计算,考核达到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上、70分以下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总结表彰。州验收组在对各部门的检查验收后写出考核验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提出被验收单位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并向州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根据《湖北省法制宣传条例》“关于没有达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标准的地方、部门或单位,不得授予其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的荣誉称号”的规定和州精神文明办公室、州综治办公室和州依法治州办公室文件要求,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文明单位和综治先进单位的依据。州普法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将于年底召开全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大会,通报考核验收结果,评选“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州委、州政府将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是对《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20l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通知》和“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自治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落实情况的全面检验,也是对推进依法治州,和谐恩施、平安恩施以及法治民政建设取得成就的重要检验,州、省及国家二、三季度将相继对各单位普法工作考核验收。迎检准备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各县、市民政局、州局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要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全年度民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总结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积极争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到民政部门对普法依法治理验收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各县、市民政局、州局及直属各单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落实。一要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迎检具体工作;二要召开迎检动员会,安排部署迎检工作;三要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四要以迎接考核验收为契机,继续抓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巩固扩大工作成效。

(二)强化工作措施,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根据本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把迎接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抓紧抓好。一是认真开展自查。根据《恩施自治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和县市年度工作计划搞好“回头看”,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自查,对照《全省“十一五”依法治省和“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指导标准》和《恩施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考核标准》,认真梳理,查漏补缺。二要起草完成一份质量较高的迎接考核验收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告。各县市民政局,州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务必于四月底以前完成“五五”普法自查报告,并报送州民政局办公室。三要在四月底以前准备一套“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系列档案资料,全面反映“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以及“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特色亮点工作。资料采取按年度分卷、内容分卷相结合的方式整理成档,有条件的可以制作影像专题片。档案资料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年度普法工作安排、半年全年普法工作总结、普法工作制度、普法工作经验、学法考勤记录、普法考试试卷、普法考试名册、普法教材发行、民政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总结、各类普法典型及表彰奖励等以及省、州普法办、省民政厅、州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严格考核标准,扎实开展验收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分级验收的原则,实行州、县、市两级分级验收。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负责验收县、市及州直各单位;州、县、市民政局分别做好下属各单位的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出专题报告,于5月10日报州民政局办公室。检查验收要严格按《湖北省“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和本方案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考核验收任务,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充分肯定成绩,发现特色亮点,总结先进经验,发现和挖掘先进典型,要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为今后进一步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民政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民政局思想纪律作风工作实施方案


民政局思想纪律作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行政管理,提高机关效能。加强作风纪律整顿,树立良好的民政干部形象,形成严明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紧密结合民政干部作风建设实际,紧紧围绕“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这一基本要求,明确整顿工作的目标:纠正学风不正、消除被动应付、克服享乐主义,建设学习型、效能型、廉政型机关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关系党的形象,是新时期党对干部的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干部的期望,是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需要。通过作风整顿,破除“小集团”思想,可以树立团结协作的干部形象。团结是大局,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人才,团结出干部,团结是各项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通过作风整顿,破除“推、靠、等”的思想,可以树立务实高效的干部形象。
二、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是推进民政事业不断发展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民政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发生了显著变化,这主要得益于民政干部团结奋斗、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得益于全局上下爱岗敬业、充满激情的良好作风。但是,随着形势不断的发展,民政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与党和政府工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要求既相适应又不相适应,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就是要针对这些问题认真剖析、整改,整顿作风、纯洁队伍、提高素质,为民政事业的不断发展提供思想保障、作风保障和纪律保障。
三、明确方向,努力整顿
一是要努力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坚持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 )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鉴别力。二是强化工作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服务意识,工作中做到踏踏实实、认真负责、精益求精,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三是进一步更新观念,树立四个意识: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任务意识、时间意识、纪律意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工作中展现民政干部良好的工作作风,富于创造性,把握规律性,不断开拓民政工作的新局面。
四、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提高认识
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等重要讲话,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作风整顿活动中去。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边整边改
针对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思想根源,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扎实开展整改。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征求意见。二要召开专题会议,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各个方面查找问题。三要结合工作职责,通过深入调研、个别走访、开展谈心、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查找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形成剖析材料。四要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一系列专项治理,落实整改责任,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巩固提高
在集中整改阶段,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方案,通过建章立制,把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同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结合起来,巩固整改成果。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弘扬正气,培养和树立典型。积极挖掘和培育先进典型,通过学习宣传典型,进一步弘扬单位正气。二要进一步健全行政、人事、业务、后勤、财务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通过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权,使作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形成长效机制。三要组织领导干部以适当形式向社会作出公开廉政承诺,把作风建设成果转化为领导干部日常的实际行为。四要对开展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进行经验总结,巩固成果。集中教育活动结束后,还要结合实际对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继续作出部署,确保常抓不懈。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做好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康治平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马冠民副局长担任,成员有谢超、汤琦、郑同喜、訾华新、何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红艳主任担任。抓好各阶段整顿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实效。开展作风建设活动要真正解决问题,重在实效,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六、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各单位在履行职能中,发现有违法违纪违规的个人,应及时对其批评教育并纠正其错误行为
1、局领导和效能办在督查中,对未经请假不在岗的同志,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效能告诫,第三次给予党纪、政纪处理。2、在上级督查中发现未经请假不在

民政局思想纪律作风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岗的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并效能告诫,第二次给予待岗学习3个月。3、督查时发现在电脑上玩游戏,直接给予待岗学习3个月处理。4、在县、市效能督查中第一次发现未经请假不在岗、早退、迟到、玩游戏或其它不文明行为,在全市或全县通报的,给予当事人写出检查、通报民政系统、二年内在本单位不参加评优、评先、待岗6个月处理;第二次督查中再发现以上违规行为,给予当事人待岗12个月的处理,待岗学习期间完成学习任务后,每月只发月工资总额的50%。

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政务公开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府办〔20**〕5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化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措施,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民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上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执政、民主执政和科学执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创新机制和载体为切入点,以规范内容和程序为着力点,以强化监督和增强实效为关键点,以促进发展和群众满意为根本点,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二、目标要求

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民政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求实效,全面推进民政系统的办事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制度的质量和水平,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民政系统的落实,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促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基本原则

政务公开必须遵循六项原则。一是坚持严格依法的原则。政务公开工作应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的民政工作信息都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二是坚持执政为民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抓住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突出在工作过程中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及时公开有关民政信息。三是坚持全面真实的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应当全面、真实、可信,结果应当公平公正,防止和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四是坚持职能定位的原则。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时,应结合民政业务职能,分解公开的责任,落实公开的要求。五是坚持安全稳定的原则。配合区委、区政府重大工作和中心工作,一切有碍稳定的事项不能公开。六是坚持保密审查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公开内容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参与的信息。全面工作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决策的相关情况;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方式、减免政策及其依据;上级民政部门及本局制发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批转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救灾救济、优抚、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政府采购情况;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予以公开的信息。

2.反映民政机关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及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办事指南;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及服务承诺;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向社会公开选拔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管理制度、工作纪律、公开承诺、违诺违规的投诉途径、责任追究及处理信息。

3.需向单位内部主动公开的内容。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收支情况;大型专项活动经费开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内部选拔干部情况;队伍建设、年度考核情况;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当面递交申请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申请、且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可以公开的信息。

五、公开的形式

要按照“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和多个层次予以公开。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民政工作职责、职权、审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二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三是通过办事窗口公开;四是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五是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发布通告等形式公开。

六、工作要求

(一)围绕深化改革、服务发展推进公开

1.切实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全面推进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及时根据变动情况动态更新。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按照规范要求,列明项目名称、实施依据、服务对象、审批时限及依据、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内容。

2.推进民政监管执法和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加强监察监管力度,依法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推进保障性住房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等内容。及时更新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指南,推进政务服务公开透明。

(二)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公开低保人数和资金、医疗救助人次及资金、临时救助户数及资金、优抚安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团登记、婚姻登记等业务数据。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加大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力度,一旦有灾情发生,及时发布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

2.着力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社会组织年检、处罚、评估、信用等信息。指导督促慈善类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包括扶贫捐赠信息在内的慈善信息,不断提高社会组织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通过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等方式及时了解社会公众对决策制定、决策执行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2.深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配合财政部门进一步做好民政预算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预算收支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等。

(四)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规范性文件时,相关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后及时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网站、政务公开栏、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全面提高民政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和民政对象对相关政策的认知度。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对民政有关重要政务舆情,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等。充分发挥媒体在解读政策、宣传政策方面的作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工作,为媒体宣传报道民政工作创造条件。

(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2.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民政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民政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县委的安排部署,按照县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师办发〔20xx〕20号)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八届七次、八次全会,市委三届八次、九次全会以及县委十一届十三次会议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实现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总目标,紧紧围绕立足发展、着眼改革、确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凝心聚力,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二)总体要求。按照县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达到的总体要求,局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坚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其他经常性工作,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机关、服务人民群众、提高机关效能、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推动科学发展。各科室要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眼界和思路,充分运用学习成果,借鉴有益经验,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广大党员要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职工,在践行科学发展观、完成各项任务中当标兵、做表率。
构建和谐机关。局党支部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通过自身的带头示范作用,营造崇尚先进、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树立和谐友爱的新理念,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营造人文关怀的氛围,增强服务意识;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建立健全高效、规范、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干部职工思想上坦诚相待,工作上协作配合,生活上互帮互助的局面。
服务人民群众。局党支部和党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践行民政工作宗旨,弘扬“孺子牛”精神,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紧紧围绕民生这个核心,把为民解难作为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第一要务,建立健全为民服务的制度和措施,使民政工作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积极参加扶贫挂钩、新农村建设、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提高机关效能。局党支部和党员要不断改变机关作风,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办事程序,降低行政成本,建立并强化完整有效的监督体系,形成有利于推动各项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和良好环境,提高机关效能,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机关,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加强基层组织。以实施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抓手,不断规范支部党组织建设的内容和标准,创新考核的形式和载体,增强支部党组织的内在动力;要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选齐配强党务干部队伍,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提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资源,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优势。
二、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机关先进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要求,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发展管理教育成效明显,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带头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各项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能够做到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能模范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工作作风务实,严格落实优质、高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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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认真钻研业务,提高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宗旨意识强,主动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权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
三、创先争优活动的任务措施
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要以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效能型机关为主题,深入开展“比学习,创一流素质;比团结,创一流队伍;比服务,创一流作风;比效能,创一流业绩;比奉献,创一流形象”的“五比五创”主题实践活动,并与开展党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开展“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好创先争优活动,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要结合民政工作和自身实际,采取集中学习教育、专家讲座、辅导报告、参观考察、课题调研、在线学习、自主选学、组织心得体会交流、开展征文活动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和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争创“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标兵”。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积极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各项任务目标完成。继续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方案落实的后续工作,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强化责任,整体推进,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要结合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的一系列要求,今年着重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完善便民服务窗口,努力在机关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见效能的良好态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民政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以优异的工作实绩来体现我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的成效。今年将对全局干部职工采取干部职工考核(40分)、科长考核(30分)、班子考核(30分)每分奖励30元的百分制考核奖励办法,促进争先创优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三是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市委三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及县委十一届十三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定期考核评比,肯定成绩,推动落实,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
四是树立典型、宣传典型。要把培养典型、宣传典型作为实施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既注意发挥老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更要树立新的典型,以典型推动活动深入。大力宣传身边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党员自觉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优秀共产党员。
四、创先争优活动的方法步骤和推进方式
(一)方法步骤
根据县委的部署,创先争优活动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7月,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广泛动员,积极参与,20xx年6月中旬以前在全体党员中全面宣传动员,掀起活动热潮。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局党支部、党员对照“五好五带头”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深入调研基础上,20xx年6月30日前进一步明确创先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进度和具体措施,创新活动载体,把广大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全体党员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明确努力方向,努力创建优秀基层党组织,努力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二是抓好结合,扎实推进。局党支部和各科室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注重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结合,与主题实践活动、主题教育活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相结合,组织形式多样、广大党员喜闻乐见的系列活动,认真扎实开展活动,年底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创先争优活动督查。三是积极做好弘扬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事迹的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开展创先争优,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二)推进方式
各科室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充分运用实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功经验,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有序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1.公开承诺。全体党员要在学习、工作和纪律等方面做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报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室负责人重点就如何带领干部职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临时性工作做出承诺;一般党员重点就如何履行职责,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作出承诺;离退休党员重点就发挥余热,积极为单位发展献计献策做出承诺。
2.领导点评。局党支部通过组织生活会、调研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方式,了解掌握各科室开展活动情况;至少每半年对各科室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同时,各科室要利用局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对每个党员创先争优的工作进行点评。
3.群众评议。局机关党支部将对各科室及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采取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每年与民主评议党员结合,组织开展一次群众集中评议,并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
4.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局机关支部继续坚持每年进行一次创先争优评选表彰。将把此次“五好五带头”创先争优活动列入近两年重点考核内容,在考核基础上,注重工作实绩,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每年结合年度考评,按照“评一名优秀科(室)长、评一名优秀党员干部、评一名先进工作者”产生一批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按照县委安排,遴选上报市、县表彰。
五、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使活动顺利开展,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和指导我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创先争优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构建科室负责人统一领导,具体负责,各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把握进度,加强督导。各科室要及时掌握活动各个阶段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坚决杜绝走过场。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听取汇报、督促检查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并对全局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进行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求限期整改,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报刊、信息简报、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引导广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在全局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各科室要切实做好向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先进典型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计划、有重点地宣传一批此次活动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局党支部要从实际出发,要以正在干的工作为中心,引导履职创先进,引导党员立足岗位争先进,把活动搞得丰富多彩,抓出成效,同时,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充分参与到活动中来,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在全局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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