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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乡中高考和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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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中高考和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端午佳节,及高考、中考期间食品饮食安全,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决定,立即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端午节、“两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各相关单位、各村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针对端午节令食品质量的突出问题和“两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贯彻“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严格依法查处,不能以罚代管或只罚不管。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从重点节令食品入手,全面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减少和消除食源性污染的危害,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市场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确保“两考”、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

三、依法行政,各负其责。各相关单位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监管执法到位,让广大人民群众和考生吃上放心食品。

1、由乡派出所负责对各商场、超市、食品店、蛋糕房及学校周边摊点食品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企业是否建立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散装食品在零售前,是否具有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包装。对无证经营,以及经营无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的经营主体予以严厉查处。对不合格食品要追根溯源,严厉查处;依法查处利用节日推销过期劣质食品、保健食品、发布虚假广告夸大食品功效、将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作赠品赠送等违法行为。要在各销售场所予以消费警示,最大程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由乡食安办对饭店、学校食堂(含学校周边小餐饮店)、工地食堂,以及各类餐饮店、群体性就餐点的食品卫生状况的检查,严格各项制度管理,取缔各类无证餐饮点。加强对餐饮业的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进行监督抽检,严格各类餐饮企业的卫生许可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并验收落实,经整改仍达不到卫生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卫生许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C、D级餐饮企业,认真查找可能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监督及时整改,坚决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乡畜牧站要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确保百姓食用放心肉。并要积极配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流通领域不合格食品的追查、撤柜工作。

4、**乡小学校要认真检查学校有关食品安全各项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确保学校各项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当前,端午节以及高考、中考即将来临,要加强对承包食堂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要将承包食堂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纳入学校工作职责,对资质不合格、卫生安全不达标的承包单位(或个人)要坚决予以清退。要结合夏季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易发的特点,对学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专项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整改。

5、乡农业服务中小要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测,着力整治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和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等问题,确保节日考试期间时常蔬菜安全供应。

6、乡党政办、食安办、农牧站、农服中心、卫生院、派出所对抽查出的不合格食品,要立即组织撤柜,及时销毁,绝不允许在市场上流通;同时,责令企业举一反三开展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举报投诉和大案要案及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专项整治过程中整改措施不力,继续违法违规,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直至吊销相关证照,取消生产经营资格。

7、各村要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值班制度,安排人员值守投诉电话,确保食品安全投诉“绿色通道”的畅通,确保节日、考试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大力度,狠抓落实

1、各相关单位、各村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餐饮单位,要立即开展拉网式检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要针对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2、各相关单位、各村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注重查找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容易产生食品安全风险,或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关键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工作,防患于未然。

3、本次专项整治从20**年**月**日---**月**日。各相关单位、各村办要认真组织开展本次专项整治活动。

**乡人民政府

二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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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云政发〔〕113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姚政发〔〕60号)精神,在总结分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进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肉及肉制品、大米及米制品、面粉、奶及奶制品、蔬菜、豆制品、水产品、植物油、饮料、酒、散装食品等。
(二)重点区域:以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旅游景区、建筑工地为重点区域,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为重点环节,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商店)、饮食摊点进行整治。
(三)重点内容:对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资格、食品生产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检查食品经营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等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及其他不符合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全县食品市场及食品安全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我县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将食品放心工程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解决当地食品安全问题,措施得力,目标明确。
(二)认真学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各部门职能落实到位,工作有成效,措施有力,完成预期目标;对食品安全事故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理及时到位。
(三)按照省、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顿工作,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治理源头污染,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学校和周边的流动食品摊点及建筑工地食堂、餐饮业和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管,强化食品企业的第一责任人自律意识,完成专项整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四)各职能部门进一步整合检测资源,加大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力度,不断提高监测水平和检测条件。
(五)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通报、分析、共享、预警、发布体系,提高预防和应急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力,严格执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六)畜产品“瘦肉精”检出为零,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5%以下,农(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低于全州水平。
(七)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认证1个。
(八)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覆盖率达100%;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持有率达100%;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纳入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28类食品,食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其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60%,有50%的企业建立索证、索票制度,60%的企业建立自检制度。
(九)继续深入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违法使用禁用食品添加剂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抽验和查处力度,杜绝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超标食物及非法添加“吊白块”面粉和豆制品流入市场。
(十)杜绝私宰滥屠现象,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100%,防止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加大县城定点屠宰场(厂)的改造,逐步实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积极探索牛、羊、禽类的定点屠宰。
(十一)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覆盖率达100%;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持有率达100%;县城的市场和全县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55%建立索证索票制度,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
(十二)80%大型超市开办者建立质量责任制度和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农副产品和生鲜食品进市上柜严格,100%市场执行市场巡查制度。
(十三)基本建立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及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日常监管制度。
(十四)对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覆盖率达100%,餐饮店(馆)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持有率达99%,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持证上岗率达100%;餐饮店(馆)建立进货原料索证制度率达60%以上;切实杜绝餐饮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纠正滥用

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2页

食品添加剂现象。
(十五)强化对学校、建筑工地和集体用餐食堂、农村自办宴席的有效监管,学校、集体食堂100%建立进货原料索证制度,有效控制集体食堂中毒现象发生。
(十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交通沿线、旅游景点、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
(十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合格率比有所提高。
(十八)各监管部门加大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和守法意识,树立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十九)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对已授牌的信用企业实行动态监管的同时,确定第三批试点单位,引导把好食品安全第一关,进一步提高“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制度,完善我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二十)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在巩固第一批食品安全示范试点乡镇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再确定1-2个乡(镇)为试点,进一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体系,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十一)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的整治,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地区学校食堂、小食店、小餐馆和自办宴席的监管,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市场的势头,保障农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各监管部门要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农村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使农村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2.积极探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
(二)认真开展重要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结合“州庆”、“五一”、“火把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全县重要活动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及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扎实开展重要节日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等食品,加强节假日食品市场监测,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保证人民群众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饮食安全。
(三)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县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等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教育、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树立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在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和落实食品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完善食品安全信用基础标准和信用征集、评价、披露、奖惩制度,完成第三批试点单位的创建工作,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按照省、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在巩固和加强第一批食品安全示范试点乡镇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再确定1-2个乡(镇)为试点,积极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搭建一个以专为主、专兼结合、乡不漏村、村不漏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平台,强化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与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五)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组织实施农业行业标准,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宣传、认证和监管工作。
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
3.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继续推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工作,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加强农药经销点监管,严厉打击违规销售、使用高剧毒、高残留农药行为,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药、兽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扩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能力。
(六)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力度
1.按照《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业巩固提高阶段的工作,做到整治工作步骤不走样,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2.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3.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卫生日常监管。要加强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和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坚决取缔城乡结合部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采取分类监管、巡查、年底报告及审查、强制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抽查、回访、执法监督检查和区域监管等有效措施和办法,切实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4.深入开展食品打假执法工作,加强食品标准化建设。严格获证企业的监管和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加工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标准生产,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提高和掌握企业的标准化意识和水平,推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上台阶、上水平。
5.加强对屠宰厂(场)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工作和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出厂(场)肉品质量安全合格。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引导生猪屠宰企业向机械化屠宰、规范化加工、品牌化经营的方向发展。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和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
(七)进一步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1.整顿和规范食品流通秩序,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重点解决无证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为重点,开展对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食品经营者进货验证验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问责等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问题。
2.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清理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等,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3.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监管。加快12315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建设,依法执行食品企业的前置审批规定,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逐步扩大对食品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的覆盖面,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公告制度和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工作和食品退市监管。
4.开展食盐市场专项整治,严禁私盐、工业用盐、伪劣盐、非碘盐进入市场,确保合格加碘食盐供应;严厉查处以工业用盐冒充食用盐销售、使用的违法犯罪行为。
5.加强原粮质量卫生监管工作,做好申请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者检测化验手段、粮食仓储条件的核查。加强对出入库粮食质量检验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粮食加工企业原粮质量索取检验单的监督检验力度。
(八)加大消费环节的执法力度
1.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重点查处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使用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
2.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市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查处生产和经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定型包装食品,清理农村市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3.继续推进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4.针对当前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违法宣传保健功能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行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健康。
(九)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全面落实《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完善应急处理机制,明确职责,严格执行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切实提高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延误事故处理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5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周密的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6月至11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认真、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各乡镇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察。
第三阶段(12月)为总结检查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总结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和典型经验,于12月10日前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将组成检查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县人民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县委、县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政府考核目标。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和责权一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落实到位的原则,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对整治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而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各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与协作,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空白等问题。同时,要加强和相关行业组织、群众团体、新闻媒体之间的协作,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不断提高监管质量。
(四)强化行政执法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重审批,轻监管,甚至乱审批,不监管的问题。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辨别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杜会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有关食品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举措,宣传守法经营的先进典型,有选择地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和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将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按规定及时发布本部门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及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县食安委做好春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为切实做好我镇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让**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营造重要节日和重大会议期间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严格贯彻《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在辖区内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二)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薄弱环节得到全面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达到普遍增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人民群众节日饮食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二、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从**年2月9日开始,至**年2月13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9日)

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积极进行宣传发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经营户开展自查自纠,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和支持我镇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0日—2月11日)

镇食安办联合镇生猪办,与县食安委组成联合工作小组,按照整治目标和进度安排,根据日常监管情况,明确责任,全面开展工作。针对整治过程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果断措施,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整治范围,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三)全面总结阶段(2月12日—2月13日)

认真总结春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巩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

食品添加剂、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散装食品、休闲食品、米面制品、膨化食品、食用油、水产品、调味品、豆制品、乳品、肉品、蔬菜、酒类、饮料、糖类、糕点、水果、腊货、腌制品、食用菌、年夜饭等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

(二)重点环节

以食品源头、生产、流通和消费为重点环节,对食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及时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重点区域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餐饮摊点街市、商场超市、交通枢纽、学校周边、旅游景点等区域进行集中整治。

(四)重点部位

以建筑工地食堂、机关单位食堂、酒店宾馆、农贸市场、农村聚餐、“五小”餐饮服务单位等作为重点部位,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票验证、购销台账记录制度和质量安全报告制度,查处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职责分工

**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详见附件)负责我镇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及各清查巡查小组的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我镇食品安全工作。

(一)种植养殖环节:**镇生猪屠宰和猪肉质量安全巡查小组要深入开展养殖业违禁药物滥用整治工作,加强对家禽生畜的防疫、检疫,加强屠宰检疫管理,严厉打击和查处私屠滥宰及加工、销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小组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强化种植养殖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蔬菜、肉类和淡水鱼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巡查对象,全面净化我镇农产品消费环境。

(二)食品生产加工及流通环节:**镇假冒伪劣食品清查小组要重点查处过期、腐败变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行为,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豆制品、酒类、糕点等食品生产加工的检查,坚决查处不符合生产规范的小企业、小作坊、小加工点。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作坊和无证生产加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从严从重处罚。要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超市等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代销点、流动摊贩的检查力度,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把食品进货关、贮存关、销售关,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

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确保春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任务明确,责权一致,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

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限定整改时间,严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商户开展自查自纠,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依法生产经营,科学管理服务。要积极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使从业人员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落到实处。

(三)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督导检查

当前正处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期间,为确保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平稳过渡、无缝对接,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的要求,切实加强食品监管机构改革调整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职责,确保队伍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各部门要进一步巩固**年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食品领域“三打”成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针对春节前后食品供应特点,狠抓薄弱环节和问题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食品违法案件,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专项整治期间,要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进行突击检查,并适时组织督查,确保整治效果。

(四)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应急防范

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公开投诉电话,保持通讯畅通,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能及时有效处理,对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要及时调查,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拒受。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对突发事件要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现可疑食品安全事件,要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和组织查处,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同时将有关情况迅速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五)加强宣传报道,强化社会监督

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精神,及时报道本辖区、本部门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报道诚信守法企业典型,正确引导消费,增强消费信心。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以下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供大家参阅,希望能够帮到您!

为了切实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保证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放心的双节,xxxx街道办事处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由于中秋、国庆期间,月饼类食品畅销、群体性聚餐频繁,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时段,为了认真做好本次专项行动,保障辖区内的食品安全,xxxx街道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统一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管,扎扎实实的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防止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节日食品安全。各村、社区要落实专人负责,有大型聚餐活动要提前做好安全准备工作,全面配合办事处的工作,及时上报信息

二、加强领导,提高意识

中秋、国庆是中国人民十分重视的节日,中秋是一家人团圆的日子,特别是中秋吃月饼的习俗,市面上会出现大量的月饼,而且群众性聚餐也较多,为了做好双节期间的安全工作,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节前工作会统一安排部署双节期间的各项工作,扎扎实实的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在9月23日~~10月8日期间,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本次专项行动。

三、加大监管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这次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整治是今年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加大对食品源头的整治力度,加强对食品加工环节的整治;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强化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各种制售不符合标准、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增强群众的消费安全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开心的节假日。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工具,利用板报、专栏、会议、群众性活动等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在消费环节抵制、举报、制止、打击各种假冒伪劣产品。要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首责意识,提高保障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出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四、主要任务

(一)从整体上对全县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质量监管,大力净化食品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

(二)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对各菜市场的整治力度,对“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地点)要依法严厉查处;对无证无照非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一律取缔;对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特别是熏蒸、浸泡过的有毒有害果蔬、水发产品等,要坚决予以查封、销毁,并对违法违规业主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对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管。要严格加工条件、卫生标准和原料质量,严格加工规程,严禁添加有毒有害物质。

(四)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宾馆、酒店、学校食堂、餐饮业、民工食堂,特别是小餐馆、个体经营门店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五)加强群众性聚餐的监管,特别是重阳节老年人聚餐要高度重视,务必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xx市食品安全质量,xx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食品卫生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方针,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食品卫生热点问题,统一时间,集中整治,分步实施,进一步强化对食品卫生监管力度,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各地要在xx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存在的中小型餐饮业后厨卫生环境差、部分学校食堂硬件设施不足、卫生管理不到位、小饭桌安全隐患多和节日大众食品消费高峰季节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违规等行为,统一组织、统一人力、统一时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级管理、加强督查、整体推进”的原则,xx市场秩序,明确部门、单位、业主及生产经营者的职责,落实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探索长效管理机制,解决食品卫生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时间安排

从xx年1月16日开始至xx年5月31日结束。xx市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步骤、统一整治内容。教育、卫生、质监、工商、农牧、商务、公安、药监、宣传、城管、街道和社区等相关部门要一起行动,有分有合,把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月16日-2月16日为准备阶段,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大造声势、大造舆论,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整治氛围。采取分级分类培训和在新闻媒体宣传及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张旗鼓的开展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2月17日-5月15日为实施阶段,开展()督促、检查、整改工作。xx县市区为单位对所属的学校食堂、中小型餐饮业进行拉网式检查,落实部门、业主管理责任和监督人员的责任,市政府将不定期组织抽查两次以上。

第三阶段:5月16日-5月31日为总结、验收、评比阶段。16日至20日为各地自查验收,17日至月底,市政府统一验收。专项行动结束后将评出部分卫生先进中小餐馆、十个中小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示范食堂、十个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示范餐饮单位,市政府将进行表彰奖励。对检()查实施过程中工作不力、卫生条件差又不积极整改的单位和业主,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整治内容

(一)xx市场

以中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xx市场、xx市、餐饮服务、各旅游景点、流动餐饮摊点、农村集体用餐和集中批发部门为重点单位,以米、面、油、肉、蔬菜、水果、炒货、豆制品、调味品、儿童食品、清真食品、饮料、乳制品、酒类、糕点类、糖果类散装食品、海产品、各类小食品等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和大宗食品为重点内容开展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行为,xx市场,保证食品安全。xx市统一时间要在xx年12月28日至xx年2月28日结束。xx市食品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整治结果(电子版)。

(二)餐饮业

要结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整治,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型餐饮单位是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严格按标准审批,对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予许可。对已经许可、正在营业的,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查遗补漏,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经过整改仍不能达到标准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进一步规范餐饮具消毒保洁,对餐饮具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核实其消毒效果,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促其进行整改,对不按照要求整改和整改不合格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吊销卫生许可证。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从事生产经营的餐饮单位。要抓住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管理等关键环节,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经过整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达到卫生许可标准,特别是中小型餐饮单位的后厨卫生要有一个新的提高,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达到100%;餐饮具消毒情况抽()检合格率较整治前提高10%以上。

(三)学校食堂

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改善学校食堂的卫生经营环境,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限期整改;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推行食品卫生检查员制度。

经过整治,软硬件建设得到提高,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学校自身管理意识明显增强。每所学校至少设一名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明确职能和责任,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每所学校聘请1-2名校医或学生代表担任学校食品卫生检查员,xx市、小卖店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巡回检查。学校周边的食品摊点、小商店、xx市经营的食品符合卫生要求。
(四)小饭桌
严格执行“**市小饭桌管理暂行规定”,小饭桌实行申报制度。凡为学生提供食宿的经营业户,必须向学生所在学校申报。学校对开办小饮桌的业户进行登记和初审后,交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验收,合格者发放卫生合格证。凡为 20人以上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小型餐饮业卫生管理基本要求”进行审批和管理,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不允许开展食品经营活动;小饭桌经营()人员(包括家庭成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业。从业人员必须保证个人及加工过程卫生。其他任何人不得参加加工经营活动。学校应提供在校外小饭桌就餐学生的健康证明。

五、职责分工

xx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xx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形式进行。市政府成立“**市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xx市长担任,xx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xx市整治工作的领导、指挥和督查;xx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卫生部门要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方面的规范和要求,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核和监督工作,xx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和开展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开展以餐饮单位、特别是中小餐馆后厨、学校食堂和餐饮具消毒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认真落实餐饮具消毒卫生规范,防止群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卫生监督部门要继续加强对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的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对在本次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要按时进行复查,凡发现有整改不力或屡教不改者,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xx市进行通报。

农牧部门要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督和源头污染治理。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继续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等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促进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扶植无公害农产品、xx市场,做好外埠蔬菜和猪肉供应渠道的筛选和质量监督,保证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菜、放心肉。

xx市场准入工作。大力整顿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取缔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小作坊。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出厂检验。规范食品标签标识,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xx市、食品质量责任、自查自纠等自律制度。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案件。认真组织开展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有毒有害散装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xx市场内有固定营业场所的饮食摊点店的整治。

商务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屠宰行为的监管。严格生猪定点屠宰操作和检疫检验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xx市场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酒安全。

教育部门要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学校领导、食堂承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法制意识,提高其自身卫生管理能力,牢固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规范学校、食堂承包者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注重从各个操作环节全面落实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不断改善食堂硬件卫生设施,为学生就餐提供良好环境。同时,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黑板报、画廊、校内刊物等载体,以及通过上健康教育课的形式向在校学生广泛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的有关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负责对小饭桌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初审等方面的全程管理,配合卫生部门进行验收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宣传部门负责整个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城管部门负责中小学门前餐饮摊点的清理整治。

公安部门负责整治工作的安全保障和秩序维护。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认真组织实施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和群众监督。通过宣传和监督,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对违反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同时大力宣传《食品卫生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进一步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定期发布预警信息,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探索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中小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和小饭桌的管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四)各地要建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追究制,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工作。为及时掌握各地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地及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整治情况、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情况,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编印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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