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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保密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意见。

做事没计划,盲人骑害马。根据上级领导的任务要求,方案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方案是对即将展开的工作的设想和安排。所以在书写自己的方案要注意哪些方面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意见”,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意见

**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办发〔**〕56号)(以下简称《通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7号),切实解决好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环境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强化监管执法手段,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落实各方责任,促进我县环境安全和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目标。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划定全县行政区域内环境监管网格,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及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形成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使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环境监管执法体制机制、环境监管政策标准体系、环境监管技术保障体系更加科学完善,环境监管执法队伍能力及执法装备水平显著提升,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保护多元共治的格局基本形成,全县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

(三)完善政策标准体系。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我县实际,加快研究制定配套地方规范性文件,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口,倒逼经济转型升级。2015年6月底前,全面实施新修订的排污费征收标准。

(四)完善环境监管执法机制。要建立环保部门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统一管理的工作机制,梳理并明确各有关部门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责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

(五)健全联动机制。健全政府部门之间的环境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协同配合、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环保部门要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机关建立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联动机制,坚决克服有案不报、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六)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2015年底前,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一次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全面排查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录入“一厂一档”数据库,并依法严肃查处、整改存在的问题,结果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同时抄送上一级环保部门,并向社会公开。

(七)划分环境监管网格。将我县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环境监管网格,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实现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监管网格划分方案要于2015年底前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环保部门,并向社会公开。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等管理机构要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八)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通知》要求,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对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限期整改。要于2016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任务。

(九)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依法综合运用挂牌督办、区域限批、按日计罚、限产限排、停产整治、停业关闭、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重拳打击违法排污。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一律迅速移送司法机关,形成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十)加强环境执法后督察力度。有关部门要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情况,实施执法后督察,坚决落实整改措施。对未完成停产整治任务擅自生产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拆除主体设备,使其不能恢复生产;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非诉执行案件,环保、工商、供水、供电等部门和单位要配合人民法院落实强制措施。

(十一)推进环境信息公开。环保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每年要公开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定期公开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每月公布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建立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污总量和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鼓励一般企事业单位自愿公开环境信息。

四、明确各方职责任务

(十二)强化政府领导责任。县政府对我县行政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负领导责任,积极协调解决影响我县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履行改善环境质量的法定职责,支持环保等部门依法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审计机关在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对政府主要领导干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等情况进行审计。2015年6月前,要全面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并将清理情况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十三)强化政府有关部门责任落实。环保部门要履行好环境监管执法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发改、工信、财政、商务、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安监、工商、质监、气象、公安、监察等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好各自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四)强化企事业单位责任落实。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实施清洁生产,减少环境污染和危害,落实社会责任。严格按照排污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按规定要求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依法缴纳排污费,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布排污信息,确保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十五)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公众参与机制,通过社会环境监督员、有奖举报等措施,鼓励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畅通公众表达渠道。邀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监督环境执法,实现执法全过程公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格等传播渠道,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宣传力度,曝光环境违法案件和环境问题。

五、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和本部门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人员经费,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扎实推进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十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重点加强我县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机构,加强人员配备。具备条件的乡镇及工业园区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人员,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要建立以环境监督信息员、协管员为主体的群众监督队伍。大力提升环境监管队伍综合素质,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017年底前,现有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要全部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新进人员,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取。对在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十八)强化执法能力保障。要充分考虑环境监管现场执法和专业执法的特殊性,大力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配齐配全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切实保障环境监察执法用车。2015年底前,完成“一厂一档”数据库和环境监管执法平台建设。2016年底前,环境监管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2017年底前,环境监察机构要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强化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监控手段的运用。健全环境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将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十九)严格监管责任追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网格监管不履职的,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或者接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后查处不及时的,不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不受理或推诿执法等监管不作为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或对其查处不力,涉嫌职务犯罪的,要及时移送人民检察院。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建立倒查机制,对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任期内环境质量明显恶化,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利用职权干预、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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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湘安【2016】4号)精神,按照省、长沙市、**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紧扣“一杜绝、两控制”(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和死亡人数)工作目标,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加强监管执法为主线,在全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监管执法年”活动。严查严管,严处严罚,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执法工作落实,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三个转变”,即转变监管重心、转变执法方式、转变监管角色,致力推动安全生产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努力争创全省安全生产示范县(市),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大力推动监管执法三个转变。深化“预防从严、重心前移”的防范体系,推动安全监管资源向一线倾斜、监管重心往一线前移,将我局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对象全部纳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突出事故预防,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努力实现源头治本。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向规范化监管执法转变,坚持计划执法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联合执法与综合督查相结合,依法依程序开展监管执法检查。

(二)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计划执法。我局依法依规、科学编制出了全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并将严格检查程序和检查方法,切实加强对各监管对象的安全监管和业务指导。

(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质量考评活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在各行业领域、各执法科室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质量考评活动,即立案三比(比数量、比增量、比质量)、无案三查(查原因、查过程、查责任)、办案三严(严格程序、严格要求、严格规范)。

(四)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在全局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执法年计划,监督检查必须依法制作文书,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执行现场处置、行政处罚等措施。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制度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制度。规范专项检查,建立和实行“四有六查”机制,即:有方案、有内容、有目标、有责任,企业自查、日常检查、定期排查、政府抽查、动态暗查、重点督查,杜绝监督检查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五)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监察。切实抓好年度执法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强各科室落实执法计划的监督监察和业务指导,推行“阳光执法”,确保公正执法。

(六)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基础保障。全面摸清我局安全生产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建立我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信息表或信息台账。

(七)加强媒体宣传和社会监督。定期在**日报公示安全生产检查结果,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企业进行曝光和教育,鼓励引导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具体措施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全局领导班子、全局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要求并把要求和精神传达到每一个监管对象。主要分责人专题部署,按照要求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把“监管执法年”活动的责任逐一分解落实,确保责任和工作到位。

(二)完善制度,有条不紊。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相关工作制度、安全执法计划,形成安全监管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性。

(三)按部就班,扎实推进。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制定的执法方案,精心组织。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切实增强我局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以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要分行业领域对监管对象开展专题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企业相关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合法守规生产经营的意识。坚持每月调度一次信息并报送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月报表,两个月通报一次情况,半年进行一次总结。确保

“监管执法年”各项工作得到扎实推进和落实。

(四)分析总结,取长补短。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的总结工作,组织开展执法比武活动,评选表彰优秀执法人员,对全年“监管执法年”活动工作要查摆问题、弥补不足、吸取教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

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意见


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意见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意见,请大家参阅!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发〔xx〕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

爱国卫生运动是党和政府把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的伟大创举和成功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爱国卫生工作在预防和减少疾病、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全民文明卫生素质等方面发挥了独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爱国卫生工作在新时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危害健康的因素不断增多,权威、科学、准确的健康知识获取途径尚不通畅,爱国卫生工作法制化水平不高,爱国卫生工作方式方法有待创新等。在新时期,面对“十三五”新形势,切实做好爱国卫生工作,是建设美好xx,实现“xx北第一、xx十强”目标的必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爱国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断丰富工作内涵,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做好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充分发挥群众运动的优势,着力治理和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危害因素,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促进xx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使城乡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三、切实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各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xx—2020)、“三项治理”、“三线三边”整治、县城规划建设管理“三治三增三提升”、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卫生创建等工作,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薄弱环节整治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整洁行动,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通过突击性整治和经常性治理,着力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切实改善城乡卫生环境。要坚持开展“爱国卫生月”和爱国卫生突击活动,集中力量对城乡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地进行清理,重点解决一批环境卫生难点问题。推行县域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行动和统一处理。对靠近城镇的乡村,可将垃圾和污水纳入城镇垃圾与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对距离城镇较远的乡村,要加大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可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焚烧和填埋等技术,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回收利用,建设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户用简易污水处理设施,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5%以上;乡镇固废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5%以上;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20%以上。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范处置农药包装物和农膜等废弃物,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秸秆禁烧机制,加大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奖补。优化农贸市场布局,完善硬件设施,规范经营秩序,加强环境卫生管理,逐步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坚持源头管控,深入开展水、土壤和大气污染防治。集中力量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倒乱扔,努力营造整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持续推进卫生创建工作。坚持社会“大卫生”观念,将卫生创建作为提高城镇卫生管理水平的有效载体,推动形成卫生计生、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环保、交通运输、商务、农业、教育、水务、市场监管等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快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有效破解城镇卫生管理难题。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创建目标和实施方案,量力而行开展创建工作。到2020年,全县要创建一批省市级卫生镇(县城)、卫生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每年要创建1—2个市级卫生镇、3—5个市级卫生村(社区)、10—20个市级卫生先进单位,积极开展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力争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省级卫生镇不少于1个、省级卫生村(社区)单位不少于3个。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开展健康镇和健康社区、学校、住院建设试点工作,努力打造卫生创建升级版,促进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

(三)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坚持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批实施,将农村改厕与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旧村改造等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农村新建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农村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要全面改建无害化卫生公厕。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加大农村改厕的财政投入,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创新改厕筹资模式,形成多方投入格局。力争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55%以上,有效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发生。

(四)科学防控病媒生物和传染病。认真贯彻落实《xx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每年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病媒生物杀灭活动,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控策略,清除病媒生物滋生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药物、器械,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加强对蚊子、苍蝇、老鼠、蟑螂等主要病媒生物的密度监测,掌握辖区内主要病媒生物种类、分布范围和季节消长规律。建立科学的除害防病预警机制,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不足为害的水平。开展卫生创建活动的城区,有害生物防控要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治业主负责制度,对病媒生物密度严重超标单位要坚决依法处罚。推进病媒生物防控服务市场化发展。鼓励各乡镇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防治服务机构,为单位和个人提供符合质量安全要求收费合理的病媒生物防控服务。提升整体防控效果。爱国卫生部门要做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推行服务机构资质评审,加强监督与工作评估,规范服务行为。要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与管理,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加强重点地区、场所、人群的疾病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置疫情苗头,防止疫情扩散。根据传染病发生规律,积极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降低发病率。

(五)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建立健全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水源保护区污染综合整治。加快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在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或建设跨村、跨乡镇连片集中供水等方式,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到xx年,农村集中供水人口提高到80%,2020年达到100%。加强城乡饮用水水质卫生检测,完善饮用水水质检测网络与设施建设。

(六)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开展除陋习、讲卫生、树新风活动,摈弃乱扔、乱吐、乱贴、乱行等不文明行为,教育和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新闻媒体要加大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宣传力度。要把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小学校要普遍开设健康教育课程。要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卫生知识,传递健康信息,提高健康教育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诊疗服务时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推动重点人群改变不良卫生习惯,有效预防慢性病非传染性疾病,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七)积极开展控烟活动。大力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吸烟危害性的认识,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的社会风气。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要把青少年作为吸烟干预的重点,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群。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等活动,不断加大公共场所控烟执法检查,努力建设无烟环境。

四、提高爱国卫生工作水平

(一)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爱国卫生工作是政府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县政府将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爱卫办等机构建设,做好编制、人员、经费、任务的落实,确保其组织协调功能的充分发挥;同时,把卫生创建作为文明创建评选的必备条件之一,对申报文明创建先进的,将征求县爱卫办的意见。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及村委会等要有专兼职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各级爱卫会办事机构要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形成事有人干、责有人负的工作格局。

(二)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充分发挥爱卫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在卫生创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中,推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共同落实传染源管理、危险因素控制、防病知识普及等综合防控措施。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疾病流行规律和研判情况,及早动员部署,调动各方力量,从源头上控制疾病的传播和发生。坚持群防群控,强化专业防控和群众参与协作配合,形成共同防治疾病、促进健康的良好局面。

(三)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政府和市场有机结合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整治、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工作。改进爱国卫生活动形式和内容,动员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创办服务机构、提供支援服务、参加义务劳动等方式,参与爱国卫生工艺活动。大力宣传爱国卫生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责任落实。要认真贯彻实施《xx省爱国卫生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县爱卫会要研究制订爱国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任务。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机关单位共同做好爱国卫生和社会宣传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提供卫生计生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教育部门要开展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环保、农业、市场监管、商务、旅游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督促、指导所辖行业及区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完善的卫生保洁制度,创造干净、优美的环境;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进一步拓宽参与爱国卫生活动的渠道,不断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引导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治理和卫生防病工作;其他爱卫会成员单位要依照《xx省爱国卫生条例》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共同做好爱国卫生工作。县爱卫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职能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与督查,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交流信息,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鼓励。对工作措施不力、消极应付的地方和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与作风效能建设挂钩;对因防控不力导致传染病爆发流行、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府将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乡镇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考评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xx省殡葬管理办法》和《xx市殡葬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结合xx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实施殡葬改革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从治理青山绿水、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一高度来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这一宏伟目标,把改善生态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实施殡葬改革这件功在当代、利及千秋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殡葬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调整充实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殡葬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职能作用;各镇乡(街道)、村(居)相应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殡葬改革工作机构,切实解决基层在实施殡葬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村(居)作为基层一线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殡葬管理员,从而建立起市、镇、村三级殡葬改革工作网络和管理体系。

(二)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指导,市殡葬管理机构要加强督查和管理。镇乡(街道)主要领导要对本辖区殡葬改革工作负总责,镇乡(街道)、村(居)殡葬管理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骨灰有序流动和公墓、骨灰楼(堂)的管理工作,杜绝本辖区土葬、“二重葬”、旧墓翻新等殡葬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骨灰有序流动管理,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市、镇乡(街道)、村(居)殡葬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骨灰有序流动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稳步实施新修订出台的《xx市骨灰有序流动暂行规定》。要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核准手续,方便群众办事,确保骨灰安葬、安放落实到位。

四、加快公墓及骨灰楼建设,不断夯实殡葬改革基础

市规划、民政等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台《xx市公墓及骨灰楼建设规划》,按照xx群众殡葬习俗观念,遵循建设公益性公墓为主、骨灰楼为辅的原则,合理布局建设公益性公墓及骨灰楼。骨灰楼建设按5000-10000人口配置,姓氏宗族复杂的村(居),可视情况适当放宽。为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推广森林公园与公益性公墓相配套建设的模式,先选择在xx、xx、xx等条件较好的镇乡(街道)作为建设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开。今后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楼原则上由镇、村集体投入,市财政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市殡葬管理部门和镇乡(街道)、村(居)要加强对公墓及骨灰楼的管理,帮助公墓及骨灰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公墓及骨灰楼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殡葬法规政策,严格收费标准,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弄虚作假,为丧属提供假证明,或调包骨灰,违者按《xx省殡葬管理办法》及《xx市殡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五、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殡葬改革舆论氛围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方针政策,宣传殡葬改革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典型事例,曝光顶风作案违规行为,努力营造“专项治理势在必行、殡葬改革利国利民”的良好舆论氛围。专项治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严格掌握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要注意工作方法,以说服为主,行政手段为辅,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整治乱建坟墓工作。倡导文明的骨灰处理方式,如推广花葬、海葬、树葬、草坪葬等有利于保护土地资源的新葬法,树立文明、健康、节俭的丧葬行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六、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破坏殡葬改革的违规行为

(一)整治清理乱埋乱建坟墓。市政府重新划定禁坟区(即“三沿五区”)具体范围为:沿高速公路、省道、县(市)道两侧山地;沿河流主干道两侧山地;沿铁路两侧山地;耕地、林业保护区;城市公园、旅游区(旅游规划区);文物保护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区)及水源保护区。严禁在禁坟区内新修或翻修坟墓,禁坟区内已出现的水泥、石头坟墓要予以清理。

(二)查处遗体土葬、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等违规行为。各镇乡(街道)、村(居)要加大遗体土葬、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的监控、查处力度,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对遗体异地火化行为要及时制止。对土葬行为要予以坚决打击,顶风作案的采取挖棺强行火化。对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要坚决取缔。宣传、效能办、民政、公安、文明办、国土、规划、林业、环保、卫生、交通、科技文体、民宗等部门要通力配合,坚决杜绝殡葬违规行为,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三)打击破坏殡葬改革的非法行为。市殡葬改革督查执法队要加大对破坏殡葬改革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研究制定一套强有

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第2页

力的打击严惩措施。对从事干扰破坏殡葬改革,利用殡仪服务进行欺诈骗取钱财,在群众中产生及其恶劣影响的不法分子予以严惩。

七、加强部门配合,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有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殡葬改革工作整体合力,确保殡葬改革工作落到实处。民政部门作为主管殡葬改革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优化窗口服务,实施骨灰有序流动,治理乱埋乱葬,加强公墓骨灰楼管理。林业部门要强化林地管理,加大对毁林建坟查处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把好公墓、骨灰楼(堂)建设用地审批关,依法对违规占地建坟予以查处;公安部门加大对扰乱殡葬秩序的不法分子打击力度;纪检监察部门对违规乱建坟墓、丧事大操大办、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的党员干部和殡葬管理部门的内部工作人员收受红包礼物等不良行为要予以惩处;宣传部门、文明办要将殡葬改革纳入城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将落实殡葬改革工作作为评先创优条件,并及时曝光殡葬改革过程中顶风作案的违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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