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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实施方案

劳保局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与其忧虑未来,不如计划未来。每当你的生活感到沮丧时,我们需要用心写好属于自己的工作方案。方案的撰写必须要找准方向,一篇合格的方案应包括哪些要素呢?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劳保局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劳保局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全面实施《就业促进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9]33号)文件精神,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将创业作为促进就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扩大就业再就业工作。现就我市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1、指导思想: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引导、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2、工作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就业信息网络作用,依托全市各级劳动、人事、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组织等,鼓励成功创业人士的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创业带动就业的宣传力度。要大力表彰优秀的创业者,树立创业典型。在全市倡导“创业光荣、创业致富、创业改变人生”的理念,营造勇于创业、扶持创业和促进创业的良好氛围。从今年开始,每年至少对2000人进行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培训结业率达90%以上,经培训后的成功创业和雇佣就业达到1500人以上,实现带动就业500人以上。3、工作重点: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等创业。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我市劳动者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有大幅增加,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促进就业体系,使更多有创业愿意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功创业。二、改善创业环境1、放宽市场准入。公民和各类组织均可依法自主创业。支持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及拥有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各类人员申办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济实体和个体工商户。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外,所有行业和领域全面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创业人员申办经济实体或个体工商户,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新兴行业经营活动的,可以使用政府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新兴行业的表述作为企业行业或经营范围用语。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都可以凭本人身份证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鼓励发展一人有限公司。城乡居民参与连锁经营门店的,可持总部出具的相关文件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鼓励支持兴办外经贸实体企业和外经贸经营组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外贸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备案,推行网上登记制度,为创业者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允许创业人员选择最低出资门槛注册企业,并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创业人员申办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可自行申报出资数额,出资多少不受限制。高新技术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类公司股东以科技成果出资,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其出资比例可达到注册资本总额的70%。创业人员申请企业名称登记,可允许其将行政区划放在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之间使用。创业人员经合法授权许可,允许使用授权人的字号或注册商标作为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字号。2、放宽经营场所限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以及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经电信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并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鼓励在互联网上开办公司从事经营活动。三、改善行政管理1、实行税收优惠。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凡符合相关条件,应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有关残疾人就业优惠条件的,应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延续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在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19年底。2、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3、维护创业者合法权益。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行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

劳保局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和办证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创业“绿色通道”。依法保护创业者的合法私有财产,对侵犯创业者或其所创办实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对创业者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政府部门要及时受理,公平对待,限时答复。四、拓宽融资渠道1、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探索推出适合个人创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营特点的新型融资业务和服务方式。对符合国家政策、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个人创业项目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要创新贷款管理模式,简化信贷流程,扩大贷款支持面。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鼓励利用外资和国内社会资本投资创业企业,引导和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2、积极探索抵押担保方式创新。金融机构应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完善、配套环境不断改善的趋势,在合法、有效、易变现的前提下,努力拓展抵(质)押担保品的空间,推动抵(质)押担保品由不动产扩展到动产、权益等,促进解决个人创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作方式,适当降低担保基金反担保条件。积极做好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根据农村创业的资金需求和经营特点,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模式,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3、加大小额贷款支持力度。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创业农民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或其他形式的小额贷款贴息。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可按现行规定掌握,最高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对小额担保贷款(或申请贴息的其他形式小额贷款)不超过5万元的部分,其利息由省、市财政按8:2的比例,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展期或逾期不贴息。4、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支持力度。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达不到上述规定条件的,可根据其实际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按人均2万元的标准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担保贷款利息由省、市财政按8:2的比例,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展期或逾期不贴息。五、推广有效的创业(培训)模式1、“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英文简称siyb)。采取siyb培训技术标准,由取得siyb师资合格证书的教师授课,使用统一的siyb教材和统一的siyb培训合格证书,采用小班制培训(每个培训班25-30人)方式。对于尚未有创业意愿的人员,进行创业意识教育;对有创业的想法,但没有实践经验或知识的人员,重点开展创业基本知识培训,帮助明确创业目标,选择创业项目,掌握开办企业的程序、方法和创业必备的专业知识,并由专门的创业服务专家队伍,为学员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制定创业计划书,指导其顺利开办企业;对已开办企业的人员,重点开展企业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改善其经营管理能力,帮助其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2、“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英文简称ybc)。针对青年创业的不同阶段和不同需求,构建帮助青年创业的分级培训体系。为创业青年提供一定的无息、无抵押、免担保启动金贷款,安排创业导师对创业青年进行一对一陪伴式3年期辅导,为创业青年提供项目、资金、导师等方面的实际帮助。积极鼓励各地建立青年创业促进会,组建青年创业导师团队,建立青年创业项目库;鼓励各地发动社会力量,设立各种支持创业的风险投资基金;鼓励各地建立青年创业园或孵化园,帮助青年创业。3、“职工创业、就业帮扶行动”。依托全市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展“职工创业、就业帮扶行动”。充分发挥现有的就业信息网络作用,实现与相关部门的就业信息联网,资源共享,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就业信息服务。积极探索设立担保基金,为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提供担保服务。对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开展各类创业培训,帮助解决创业中的技术、资金难题。“巾帼创业、就业服务行动”,依托全市各级妇联“妇女就业服务中心”、“家政服务中心”开展“巾帼创业、就业服务行动”。建立妇女创业就业信息网,通过网上征集妇女创业项目,公示创业项目申请流程,指导妇女填写创业基金申请表、创业计划书,重点帮助下岗失业妇女、农村富余妇女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妇女、返乡女农民工和女大学生创业。积极对有创业意愿的妇女开展创业培训,提供项目、资金、导师等方面的援助。“创办中小企业”,针对创办中小企业的特点,建立健全创办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社会化服务网络,为创业者提供政务代理、创业咨询、融资担保、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后勤保障等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服务。开展创办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培训,建设高素质的中小企业创业指导师资队伍,开展产业政策、工商、税务、财务等相关知识培训,提升其自主创业能力。六、加强组织领导1、强化政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促进创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就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推广经验典型,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全面开展。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相关扶持政策,在组织领导、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积极探索,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2、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发挥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劳动保障、发改、经贸、教育、财政、人事、外经贸、税务、工商、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研究制定和实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并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各地要把优化创业环境、完善落实创业政策以及提高创业培训效果、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创业带动就业率等作为衡量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主要工作指标,列入当地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3、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想创业、敢创业和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力表彰优秀的创业者和为社会作出项献的企业家,树立创业典型,真正形成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积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对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八、实施步骤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利用5年时间,开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新局面。第一阶段:用2年时间,抓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者意识,营造人人积极报名参加创业培训的氛围。1、强化培训力度。在去年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基础上,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各类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发挥各培训机构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有条件的要组织各院校和培训机构,整合培训资源,逐步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扩大创业培训范围,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探索一条创业培训新路。2、提高培训质量。从加强机构管理、规范培训标准、提高师资水平、完善后续服务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各地各级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选派有专业知识、有能力担任创业培训教学的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要加强培训班的教学管理,制定教学管理制度、保证参训学员到课率,规范培训质量。目前市级已建立一支有能力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队伍,我们还要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开展示范教学,进一步提高教学队伍的素质。把我市的创业培训,办成以抓培训质量为特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争创全省培训质量第一。第二阶段:用2年时间,抓后续服务,营造优化自主创业的环境。1、建立“六位一体”创业服务体系。围绕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 化、跟踪扶持六个方面的内容,建立“六位一体”的创业帮扶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城乡创业者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帮助自主创业人员用足用好优惠政策,规避经营风险,改善经营状况,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创业率。注重对创业失败者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重树信心,再创新业。2、推介创业项目。建立政府支持并监管、企业与个人开发、市场运作的创业项目评估和推介制度。各地应积极采取政府开发、社会征集、个人提供、有偿设计等多种形式进行项目采集,开发一批有市场前景,特别是社区服务业方面的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实行微机数据库管理,定期发布给创业者,提高项目成功转化率。3、提供用工服务。为创业者、新创办企业及其所吸纳的员工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指导创业企业结合生产经营需要,落实职工教育经费,做好职工的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组织各类培训机构按照用工需求开展定向、订单培训、为创业企业提供合适人才。对符合条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创业者及其招聘的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政策便利,吸引人才去新创办企业工作,扩大创业带动就业的规模。第三阶段:用1年时间,优化创业环境,建立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机制。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引导、自主创业的原则,鼓励全社会有创业意愿的各类人员,积极参与创业。重点扶持一批创业项目,把有关项目做大做强,努力创造品牌效应,促进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帮助创业者在实现自身就业的同时,吸纳带动更多的劳动者就业,建立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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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局稳定就业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劳保局稳定就业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稳定就业局势,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稳定就业、百日会战”活动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通过集中开展稳定就业百日会战系列活动,努力克服经济形势变化对就业的影响,积极应对,攻坚克难,不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与再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为全年就业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活动安排
围绕稳定就业、促进创业和扩大就业,通过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市场招聘对接、大学生专项服务、就业援助、创业促进、特别培训”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服务。
㈠就业政策宣传活动
以“落实政策,助推就业”为主题,围绕贯彻落实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着力做好政策宣传、培训指导工作,为全面落实政策夯实基础。
1、政策普及和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使企业和劳动者充分了解政策、运用政策。
——社区普及宣传。依托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以发放宣传材料、上门服务等形式,普及政策知识,做好宣传引导。
——集中宣传,利用社区招聘等形式,组织工作人员分片在人流密集地区,广泛进行政策文件普及活动。
——开展“政策暖人心、春风吹万家”创业政策宣传服务月活动。组织多形式的创业宣传和联动服务活动,对民营企业以及失业人员、大学生、外来人员等各类创业人员,深入开展政策咨询、项目开发、专家指导、小额贷款、后续跟踪扶持等一系列服务,进一步推进创业工程。
㈡岗位开发及招聘推介活动
以“就业起步,我们共同努力”为主题,开展岗位开发储备、专场招聘、用工监测等市场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市场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1、岗位开发储备
——联动开发新增就业岗位。结合企业用工监测和失业监测,强化与相关单位部门及企业联系,积极开发岗位,并做好岗位储备。
——加大市场登记岗位收集力度。组织人员深入企业上门开发岗位,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形势的宣传,引导企业参加市场招聘,充实市场登记信息资源,方便城乡劳动者求职。
2、人力资源市场功能下移,组织专场招聘。
—— 举办迎新春专场招聘会活动。充分利用区人力资源市场的辐射功能,联系相关部门及企业在春节期间连续举办2-3场专场招聘会,重点为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岗位。
——开办区人力资源招聘活动市场。在依托区人力资源市场主体功能基础上,强化与辖区内单位、企业、学校联系,按照“走出办市场”要求,在辖区内不同区域或企业、学校开办人力资源市场,为企业及求职者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举办岗位进社区招聘会。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结合全市社区招聘日活动,举办社区招聘会,为社区居民提供面对面服务,促进困难群体就业。
3、市场监测和信息对接
——实行企业用工需求监测制度。对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实施定点监测,密切关注国有集体等不同类型企业、不同行业需求的动态变化情况,每周汇总分析辖区岗位需求结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资源配置服务。
——做好岗位信息与企业裁员监测信息对接。针对企业裁员报告信息和拟裁员监测信息的人员结构和时间进度情况,提前介入,做好信息传递和对接服务,促进同行业间优势企业与裁员企业人员的岗位转换。一季度对一次性裁员50人以上的监测裁员企业,集中组织同行业缺工企业实地对接洽谈,避免岗位流失和减少失业。
4、民营企业招聘活动
3月份将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集中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活动,为企业和大学生免费服务,搭建民营企业与各类劳动者间的供需对接平台,帮助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
(三)就业援助行动
以“就业援助你我他、真情相助渡难关”为主题,元旦、春节期间深入开展就业困难群体“四进”援助行动,打造充分就业和谐社区,促进困难群体就业。
1、 政策进社区
通过各种形式,把就业政策送进每一户援助对象家中,使每一位援助对象了解适合于自身的政策内容和办理途径。
——结合入户摸底调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政策活动,以宣传单的形式,统一把《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青政发〔20xx〕50号文件及有关配套政策,送交社区每个就业困难人员。
——在各街道和社区设立促进就业政策宣传展板,悬挂再就业扶持政策条幅,充分宣传

劳保局稳定就业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第2页

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及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和帮扶就业的成果。
——举办政策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咨询等形式进行现场宣传,提供政策咨询,为失业人员答疑解惑。
2、岗位进社区
重点采集一批适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为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援助对象提供及时的岗位援助。
——1月20日在全区举办社区岗位联动招聘日活动。各街道和社区要积极开展社区就业广场就业超市等多形式的社区招聘活动,面向社区居民提供面对面的服务,促进困难群体再就业。
——落实岗位储备制度。每个社区确保每天岗位保有量2个以上,活动月期间为每位求职要求迫切的就业困难人员至少上门提供一次岗位信息,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稳定就业。
3、服务进社区
——针对援助对象的不同类别和服务需求,实行一对一指导,综合运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和其他劳动保障相关服务措施,对每一类人员量身提供一套针对性强的服务方案,使每一位援助对象切实得到再就业援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各街道和社区为有求职要求的援助对象建立就业援助卡,开展“一对一”职业指导,针对他们在求职就业、享受再就业政策和其他劳动保障政策方面的不同需要,确定具体服务内容,促进帮扶对象尽快实现再就业。
4、温暖进社区
春节前,组织对特困就业困难人员开展送温暖活动,给予一次性生活救助,走访慰问特困失业人员172户。
(四)创业促进行动
以“激情创业在市北”为主题,针对不同的创业群体,开展系列创业促进活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创业进社区活动。2月份,在全区启动“社区创业援助活动”帮助创业者应对危机,成功创业。
――建立“企业问诊室”。组织创业专家志愿团专家深入社区与创业者面对面交流,帮助创业企业进行诊断自救,降低金融危机带来的风险。
――资金援助。分别在辽宁路科技街、台东三路步行街、易初莲花超市门口开展“手拉手、共度危机”帮扶活动,现场进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启动小额担保贷款“快速通道”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资金困难。
――开设创业大讲堂。选择1-2个社区开展“创业大讲堂”活动,邀请创业专家、创业典型进行创业理念、技巧、对话等形式的讲座,现场开展互动交流。
――举办创业经验现场交流会。3月份表彰一批创业先进单位和创业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失业人员创业激情。
(五)技能培训活动
1、正式启用市北区大学生就业培训基地---东部吴兴路新校区,广泛组织以大学生为重点的摄影、平面设计、形象设计的培训生源,争取在1月20日前,各专业全面开班,培训人数达到100人。同时,申报开设适合用人单位需求的dv拍摄与制作专业,2月10日前完成,2月份正式组班。
2、申报“3dmax”职业专业设置,进一步丰富市北区大学生就业培训基地---西部中新商厦校区的职业培训内容,争取2月中旬,购置教学设备,完善教学设备,完成审批,2月底前组班开学首期计划招生60人。
3、完善各教学校区取暖设施,各专业争取2月中旬全面开课,计划招生培训260人。
4、强化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开展全区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的普查,结合我区优势专业,尽快制定培训计划,1月底完成。
——组织培训教师,采取登门和定点培训等多种形式,争取形成200人的培训规模。
——与区民政联手,重点培训农村进城务工的养老护理员,
预计100人左右。
5、开展在职培训
为薇薇新娘婚纱摄影公司的在职员工近150人,开展摄影、形象设计、计算机平面设计、婚庆摄像等专业培训,力争使该公司的上述技术工种,经培训实现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三、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组织实施。
㈡加强宣传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对各项活动制定具体宣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影响,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劳动者的广泛参与,为稳定就业、促进创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㈢加强目标落实和监督检查。为确保、稳定就业百日会战”活动的顺利开展,在实行年度考核的同时,专门下达一季度就业考核指标。各相关单位要对指标进行分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抓好落实,确保稳定就业,实现一季度就业工作“开门红”。

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县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17]30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县创业促就业工作,制定**县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民创业工作,以发展经济促进就业为目标,以创办民营中小企业为重点,以创业培训政策扶持为动力,以积极为有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并立志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及其他劳动者搭建政策支持、技术支持、后续服务支持的平台,以扶持、改善和促进小企业的发展壮大为出发点,不断提升创业者的创业和经营能力。同时健全完善社会化、开放式的创业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以创业培训为基础,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服务相结合,全面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有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并有志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其他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其自谋职业和创办小企业的技能和技巧,为其提供政策、小额担保贷款、技术、后续服务等支持,培养和造就一批创业带头人和企业小老板。具体目标是:全年培训有创业愿望的人员250名。培训后合格率达到80%以上,创业成功率达50%以上,带动就业率达到1:3,开业企业中一年以上稳定经营率达到80%。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体系。三、实施范围创业促就业实施对象为全县有创业愿望的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含城镇新增劳动力、各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残疾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创业培训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教育局及其他社会组织积极配合。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培训质量。siyb培训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品牌培训项目,并且有严格的质量评估体系,要保证培训效果必须有一支富有创新意识、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在日常教学中教师要按照“热爱、尊重、谦虚、勤奋”的要求,开展教研活动,做到因材施教,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保证培训质量。
(二)开展创业培训,增强创业能力。在培训方法上,运用推广国际劳工组织研发的“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等行之有效的创业培训模式;在培训内容上,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基本知识和企业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帮助他们创新观念,明确创业目标,掌握创业必备的专业知识,提高创业的基本能力,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在培训形式上,广泛采用案例剖析、角色扮演、互动教学、专家报告、创业者现身说法和积极利用现代培训技术,开发适用于远程教学的多媒体教学课件以及实地考察学习等方式,丰富培训的内容和手段,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通过创业培训,激发创业热情,发掘创业潜力,增强创业能力。
(三)提供担保贷款,开展融资服务。与财政、银行、担保机构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结合信用社区建设,加强对贷款申请人的诚信教育,跟踪了解资金使用状况,逐步建立创业者诚信档案,提高其诚实守信、按期还贷意识和资金运作能力。(四)落实扶持政策,降低创业成本。凡通过创业培训创办的企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帮助落实社保补贴政策,及时组织专场招聘会,免费为企业招聘从业人员,根据企业生产需求情况,免费为企业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
(五)开发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指导。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和开发一批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发展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建立项目资源库,开展创业项目推荐与对接活动,及时向创业者推介,指导其制定科学、适用的创业方案,促使其成功创业,为创业者提供指导和服务,使其掌握基本的创业技巧,并能运用经营策略和国家有关政策;帮助协调办理项目审批、工商登记、土地征用、用工备案、缴纳社保、档案存放等事宜,提高创业效率。
(六)建立创业基地,实施创业孵化。依托工业园区(集中区)、经济开发区关闭破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建设一批相对集中的创业市场和创业基地,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一段时期的孵化,帮助其在市场和基地内完成创业见习实习,丰富创业体验,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为参与市场竞争做强做稳做大企业奠定基础。
(七)进行跟踪服务,提高发展能力。跟踪了解创业者所办企业运营和发展状况,针对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和指导,帮助其不断提高经营能力,改善经营状况;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有效服务;充分利用咨询热线或网站,为创业者答疑解惑;支持自发成立创业

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者联谊会(或协会),加强创业交流,沟通创业信息,开展结对互助活动,实现共同发展。
(八)树立创业典型,引导全民创业。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络,以及举办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创业成果展示活动、编辑创业能人事迹集锦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各级政府鼓励劳动者创业和就业的政策措施,宣传自强自立、奋发图强、成功创业的典型事迹,树立和表彰一批在社会上起导向作用的创业能人和创业能人标兵,引导和带动更多劳动者走自主创业、能力创业道路,逐步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业、支持创业、全民创业的氛围。
(九)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创业环境。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刘兴标担任,副组长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马云琏、县政府办副主任张伟担任。成员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工商、卫生、税务、银行、经贸、土地、科技、信息等部门人员担任。强化目标考核和质量监控,健全科学的创业能人绩效考评体系。加强与中小企业的沟通和联系,落实创业政策,提供创业条件。创业促就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高起点、高水准的发展思路,快速、全面、协调地推进整体工作进程。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功能,积极配合,做好创业促就业工作,为促进就业,打造创业培训品牌,构建和谐**做出新贡献。

劳保职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劳保职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技校综合管理。
目前正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要适应形势发展,技工教育作为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新办学理念,完善教育模式,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提高竞争能力和办学效益,不断推进技工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1抓好技工学校规范化建设。各技校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增加专项经费,每年要从事业收入中拿出不少于20%资金用于实验、实习条件的改善。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实习设备人均标准配备符合科技发展要求的先进设备,提高实习教学质量。年内,市局要对各技校实习条件进行达标检查,并以此作为学校升级评优的主要考核指标,并选择1-2所省部级以上重点技校,推行族国际标准,鼓励其他具备条件的学校积极参加。指导学校探索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办学模式。各技校要按照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增加新兴、高新技术、复合型专业,强化主导专业,形成自己的特色,并不断加大投入,办成在社会上有广泛影响和较高知名度的专业。省部级以上重点技校要办成2-3个省级名牌专业,其他技校至少要办成1个市级名牌专业。年内,省厅将出台名牌专业申报条件,省、市劳动保障部门将组织评审认定。继续抓好骨干名牌技校建设,指导3所技校申报国家级重点,使全市国家级重点技校增加到7所。要进一步扩大高级技工教育规模,提升办学层次。省部级以上重点技校要利用骨干名牌专业开办高级技工班,并不断增加高级技工教育的比重。市技术学院要利用更名的有利时机,增加高级班招生数量,使其占招生总量的40%以上。
2严格教学和学校管理。市局将根据省厅下发的技工学校管理办法》制定全市技校主要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凡未完成规定课时和教学内容的不予组织毕业考试。今年要在全市技校范围内开展“教学管理年”活动,以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为目标,积极推广行为引导、模块式等先进教学方法和多媒体、仿真等教学手段;引导学校改革教学模式和教学手段,理论实习一体化、课堂教学多媒体化等方面进行有效探索和大胆尝试;要总结前段学分制试点经验,积极推进学分制试点和扩面工作;组织在校生参加基础知识全省统考和数控车工操作技能大赛;抓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举办在校生作文、书法和绘画比赛。重新制定技工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年底,市局将组织专家对全市技校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评选认定6-8所技工学校为“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并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予荣誉称号。
3稳定招生规模。积极扩大招生对象,提高生源质量。要充分利用现有办学条件,挖掘办学潜力,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学校可通过校企联合、定向培养、订单教育等多种形式,与用人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关系,培养用人单位需要的实用型“人才。要积极拓展生源渠道,为愿意接受职业资格教育的各类人员提供入学机会。继续实行春、夏两季招生,也可根据企业的用工需要,随时组织招生,鼓励国家级重点和省部级重点技校,面向全省或跨省招生。技工学校招生要继续坚持考试入学的原则,并根据生源质量情况确定全市技校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严格对新设专业办学条件的申报验收制度,具备完成教学计划要求的各项办学条件,才能批准招生。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为毕业生就业和自谋职业创造条件,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学校要对毕业生加强就业指导,开设就业指导课,切实转变毕业生就业观念,引导毕业生多渠道、多形式灵活就业。要进一步做好毕业生省外、境外就业指导工作,逐步建立毕业生以本地区就业为主,向省外、境外就业拓展的就业格局。今年全市技校招生人数要达到8000人以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
4加强教学研究和师资培训。今年。充分发挥中心校的作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年内,市局将组织各中心教研组,开展以开发新课题为核心的教学研究活动;继续开展教师优质课、优秀论文、优秀教案、优秀课件等评选活动;组织教学交流观摩活动;继续开展优秀教师、十佳教师评选活动。学校要注重优化师资队伍,要采取”请进来,送出去“方式,让教师不断”充电“不断提高其综合业务素质。学校每年要拨出专项资金,用于教师进修深造。要建立教师任课及能力档案,以此作为晋级、评优的依据。要适应形势发展要求,逐步对原有的专业理论课教师及实习教师进行培训,使他全部达到双师型”标准。学校要制定一系列政策鼓励教师在职进修,特别是针对性较强的专题进修。今年,市局将利用假期时间,对理论课教师进行先进教学法和多媒体课件制作等方面的培训,对实习指导教师进行高级职业资格培训,确定条件较好的技工学校作为师资培训基地。
二、拓宽鉴定范围。加快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步伐
面向市场,按照中央提出的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的要求。扩大范围,完善制度,提高质量,加快实行技能社会化鉴定,全面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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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建设。现已批准设立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县市区。购置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为进一步做好技能鉴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未设立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县市区,要加紧运作,力争9月底前完成。要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确保职业技能鉴定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认真做好考评员的培训、考核、聘用、管理和使用等项工作。
2扩大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广泛开展社会各类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推行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制度;继续扩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毕(结)业生的考核鉴定规模,采取得力措施,使其毕(结)业生参加考核鉴定率达到90%以上;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大、中专院校学生中广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扩大鉴定的工种范围,今年,全市新增鉴定工种10个,使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工种达到72个。
3加强管理。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所标准,对现有鉴定所重新进行评估认定,该保留的保留,该撤消的撤消,促其不断完善鉴定条件,并根据工作需要增设一批新的鉴定所。举办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培养一批中青年考评员,进一步充实壮大考评员队伍。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将推广使用考核管理软件,推行智能化考试,改进鉴定考核办法。要建立考评员管理档案,按照鉴定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考评员的考评情况实行逐次登记,年终考评,规范考务人员的管理。要增强鉴定工作的透明度,实行鉴定成绩网上查询或电话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4加强监督检查。把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作为劳动年检的重要内容,实行日常检查与专项监察相结合,重点检查机械、交通、电子、商贸、饮食服务、建筑等行业就业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要严把新增从业人员入口关,做到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工种)必须持证
就业,对无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介绍就业,用人单位不得录用。
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所等有关单位,今年将于月、月、月组织3次全市统一鉴定活动。市局将20年全市职业培训工作主要任务指标进行量化。有关具体要求按照劳社办号文件执行。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年内,全市考核鉴定2.6万人以上,其中市直1.5万人。
三、广泛开展企业职工培训。
1实行职工队伍技能结构动态管理。年内。逐级调查汇总,初步摸清全市企业职工技能结构状况,并通过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为制定企业职工培训政策、开展培训工作提供依据。
2、建立高级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制度,引导企业建立职工培训制度。按照“十五”期间我市中、高级技术工人占技工队伍比重达70%和15%的目标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经贸委、财政局、总工会制定并下发了《市高级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今年下半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各县市区及行业、大企业技师、高级技师人数按比例分配名额,组织首届市高级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对确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能人才,经市专业委员会评审后可享受政府津贴。

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实施方案


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xx府办发〔xx〕xx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县农民工、贫困高校毕业生等人员返乡创业带动就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动能

坚持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多业并举原则,按照“面上保护、点上开发”的要求,充分利用我县生态资源优势、农业产业优势积极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重点扶持景区景点旅游基地建设、配套乡村旅游接待服务、特色农产品加工、特色民族工艺品加工等方面创业。(牵头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旅游局、县农委、县商务局、县经信委、县林业局)

二、抓住机遇回引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

抓住长江经济带、沿海经济区产业梯度转移新机遇,联系、吸引有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带着发达地区的产业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方式回乡创业,利用本地资源嫁接外地市场带动返乡创业。(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配合单位:县经信委、县商务局、县人社局)

三、搭建平台鼓励返乡创业

按照“孵化园+创业园”的模式,重点支持移民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国家级眼镜生产基地、兴隆镇小企业创业基地、甲高片区油橄榄、康乐晚熟脐橙、朱衣薯类加工等产业化生产基地、竹园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基地。对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孵化企业成功运营1年以上且每户直接带动5名以上“四类人员”就业的,按每户2万元的标准给予基地补贴。对符合产业布局要求的返乡创业园,根据其财政贡献和吸纳就业人数等情况,市、区县两级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对返乡创业园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给予补助。积极协调各类园区,引导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入住,在标准化厂房等设施设备使用上给予大力优惠。因扩大产能需建设生产性用房及配套用房的,同等享受工业园区标准厂房扶持政策。乡镇、村可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园、小企业基地、旅游乡镇、商业街建设,在规划小城镇建设中预留部分土地或通过村庄整治等方式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存量,将置换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县经信委、县商务局、县农委、县旅游局)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助推互联网创业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农村特别是产业规划发展区完善水、电、交通、物流、通信等基础设施,实现公共基础设施城乡共建、联网、共享。合理布局区域性冷库保鲜保质中心建设,提升冷链物流配送能力。构建农村互联网信息主流门户,建设基层信息服务站,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快构建农村网络销售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支持农村物流快递配送点建设,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水务局、县经信委、县交委)

五、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返乡创业

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引导和鼓励农民工等人员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利用闲置的农村撤并中小学校舍、闲置厂房、镇村边角地、“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场地创办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林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返乡人员围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农村服务业以及农技推广、贸易营销、农资配送、信息咨询等,合作建立营销渠道,合作打造特色品牌,共同抵御市场风险。支持农民工利用自家宅基地发展农家乐等实体经济。(牵头单位:县农委,配合单位: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教委)

六、构建服务体系指导返乡创业

积极收集成功创业项目、创业点子,推荐进入市级返乡创业项目库,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提供创业项目服务。改善返乡创业市场中介服务,充分利用创业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社会力量,组织发展“返乡创业分盟”会员,帮助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解决企业开办、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能力不足、经验不足、资源不足等难题。扩大农民工创业培训项目范围,将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纳入创业培训补贴范围,对农民工分类开展GYB(产生创业意识培训)、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IYB(提升你的企业培训)等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500—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推介返乡创业企业产品,搭建产品推广展示平台。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引导发展壮大的返乡创业企业开展品牌化经营。(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工商局)

七、加强融资服务支持返乡创业

鼓励金融机构、投资机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企业建立项目对接。组织有意向的社会投资人、风投公司考察农民工返乡创业企业和项目,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进一步优化融资环境,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仓单质押、订单质押、动产抵押、商业信用保险保单等多种融资方式。建立和完善集群企业信用体系,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开展农村个体工商户授信贷款等新型金融业务。将有市场、有赢利能力的返乡创业企业纳入银行转贷周转机制支持范围。将农民工等就业重点群体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象,返乡人员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时还本付息的财政全额贴息;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创办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符合贷款条件的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时还本付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财政贴息。(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科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国资中心)

八、落实减税降费等政策扶持返乡创业

对农民工返乡创办的微型和鼓励类中小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2年内按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补贴。对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成为个体工商户、开办个人独资企业的,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和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统筹整合各类创业扶持资金,探索设立创业引导资金,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资金支持力度,主要用于物流、房租、水电、网络等补贴及开展创业人员外出培训、学习等。将社保缴费优惠政策覆盖到返乡创业企业,xx年5月1日起两年内可以享受xx市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9%;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从8%降至7.5%;失业保险总费率从2%降至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均从1%降至0.5%。对返乡创业的企业,经认定符合小微、困难行业企业的,可以享受规定期限内社保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优惠政策。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额度为当年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之和,个人部分仍由个人承担。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各类人员就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当年裁员率低于全市登记失业率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稳岗补贴,额度为当年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牵头单位:县国税局,配合单位:县地税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农委、县经信委、县人社局、县工商联)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强化要素保障,优化政务环境,大力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加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统计工作,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夯实工作基础。

(二)整合部门资源。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特别要加强资源要素整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地到位,确保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取得实效。

乡镇名牌带动战略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名牌带动战略工作实施方案为推动我镇名牌带动战略工作的实施,提高企业竞争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推动我镇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3〕18号)以及《东莞市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名牌为龙头,集中力量培育、扶持、保护和发展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商标和名牌产品,带动全镇企业质量水平、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促进产品结构、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全镇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促进我镇企业创建新品牌,运用名牌参与市场竞争,推动我镇向高水平的港口重镇转变。第1-
二、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增创扩大开放新优势。加入WTO后,发达国家正利用其拥有的名牌产品优势,争夺我国市场。通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扶持和保护名牌产品迅速成长壮大,一方面提高名牌产品的质量和科技含量,提高名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抵御国外名牌产品对我镇相关产业的冲击;另一方面引导企业应用国际先进的产品开发、质量管理以及市场营销等策略,提高其竞争力,达到以质取胜目的,实现“走出去”的发展战略。
(二)有利于优化我镇产业结构。我镇要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利用虎门港开发建设成为港口重镇的目标,大力调整和优化我镇现有产业结构。通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引导社会资源向支柱产业、特色行业、优势企业、重点产品流动,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实现我镇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有利于实现新型工业化。技术含量高是实现新型工业化的基础,这就要求企业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可以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努力提供各项优质服务,逐步树立品牌形象,从而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三、发展现状
截至2005年11月,我镇共有185个注册商标,其中广东省著名商标有3个,分别是沙田顺发(饲料)、恒昌(木业)和圣雅(洁具)。广东省名牌产品2个,分别是东莞圣雅洁具有限公司的陶瓷阀芯水龙头和东莞华润水泥厂有限公司的硅酸盐水泥;国家质量免检产品1个――华润水泥。沙田目前获得国家免检产品、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企业还非常少,涉及的行业也不多。
四、目标内容
名牌是指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商标、产品,是企业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名牌的总体水平是一个地区经济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现阶段,我镇推进名牌带动战略的主要内容是:在工业、农业、服务业中,推进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和工业)、“国家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培育和扶持支柱产业、特色行业、优势企业、重点产品争创名牌,发挥名牌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优先发展具有主导作用的支柱产业,提高全镇产业的地位和竞争力,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形象,推动企业品牌的发展。
目标:经过3年的努力,创5个以上具有示范性的在省内质量、效益、知名度具有领先地位的省级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新增1个以上有较强竞争力,产品质量好,用户满意度高的国家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在此基础上,发展一批有相当经济规模、素质较高、竞争力强的生产名牌产品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
五、组织领导(一)成立沙田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梁全副镇长为组长,单位成员包括工商、外经、民营、宣传等部门,办公室设在经贸办,主要负责制定全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确定不同时期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工作重点。各小组成员要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加强分工与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名牌带动战略的实施。各村(居)委会也要高度重视和认真落实名牌带动战略的工作,要制定相应的发展和扶持政策,帮助和引导当地企业争创名牌。(二)认真做好名牌产品的发展规划。我镇要由经济欠发达镇向经济强镇转变,就必须拥有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和企业,因此,从现在起,就要做好名牌战略的发展规划,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我镇的名牌产品、驰名和著名商标有较快的发展。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领导小组,要根据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我镇发展名牌的总体目标和规划。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推进名牌带动战略工作职责的要求,从名牌带动战略与我镇企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把创乡镇名牌带动战略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名牌带动战略工作实施方案名牌与发展我镇名优产品、优势企业结合起来,与发展外资经济和民营经济结合起来,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结合起来,制定好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共同推进我镇名牌带动战略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名牌带动战略的研究。镇名牌带动战略领导小组,要对相关领域名牌发展的现状和发展态势进行分析,选择一批重点行业和高技术领域企业,实施名牌推进工程;要致力于改善外部环境,帮助企业正确选择创新的重点方向和目标,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做大做强,培育和形成名牌优势;研究如何引导企业提高认识,自觉从出资者和经营者的角度出发,制订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的名牌带动实施方案。
(四)大力发挥中介机构和沙田商会、台商协会以及外商协会的作用,推进我镇名牌服务体系建设。以专业化、市场化为原则,建设和完善以品牌宣传、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服务体系;组织各商会参与制订各行业名牌带动实施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为我镇企业名牌的创立、发展、壮大提供多层次、多功能、多渠道的服务。六、发展原则
(一)统一领导原则。推动名牌发展战略,是全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职责,各部门要在沙田镇名牌带动战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根据领导小组的职责开展工作,共同推进我镇名牌战略的实施。
(二)企业主体原则。发展名牌既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是提高企业自身综合素质和国内国际竞争力的需要,因此,发展名牌带动战略,企业要自觉把握时机,创造条件,主动争创名牌。
(三)内外资共同发展原则。东莞是一个外向型经济特征非常明显的城市,发展名牌,既要在国有、集体和民营企业中发掘培育,又要开拓视野,创新制度和方法,引导外资企业到沙田投资,在我镇设立研发机构、设计机构、试验机构,注册商标和产品品牌,培育在沙田境内原创的外资品牌。
(四)坚持高标准原则。名牌的优势,在于其品质优良、服务周到,长期以来在人们的心目中树立了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和信任度。推进我镇名牌战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企业要严格要求,从产品品质、技术创新、企业管理和服务质量多方面创造条件,争创名牌产品和著名、驰名商标。
(五)择优扶强原则。推进名牌战略,要从各行各业中培育,要根据我镇产业发展的情况和实际,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选择支柱产业、特色行业、优势企业和重点产品,加大培育和扶持的力度,争取短期内培育出一批有代表性的名牌产品和著名、驰名商标。七、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强化名牌意识。开展名牌带动战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重点介绍名牌战略、名牌产品、驰名和著名商标、名牌政策、名牌信息等,集中宣传、推介我镇名牌;引导企业提高对名牌的认识,重视对名牌的宣传、推介,走创名牌、用名牌做强做大企业之路;以多种形式报道企业创名牌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名牌意识,营造一个推动名牌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做好创名牌基础工作。首先,要进一步加强质量、标准和计量体系建设,企业要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和考核办法,强化质量监督;要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加大力度推进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建立和健全与产业技术发展和世贸组织相适应的质量、标准和计量体系。其次,选择具备一定条件、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协助企业制订名牌创建方案,经培育和扶持达到条件的,及时推荐参与国家和省、市名牌评选。
(三)运用公共财政杠杆,推动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镇政府要给予通报表彰。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每个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奖励;新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每个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新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每个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同时获得上述奖项两个以上的,只奖励最高的那个奖项。政府要根据本地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目标,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扶持。
(四)依托技术进步培育发展名牌产品。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必须立足于技术进步,要结合《东莞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的要求,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高传统产业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从而形成一批含金量高、市场竞争力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关联大的名牌产品;要利用各有关部门的扶持政策,大力协调、帮助和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有关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优先列入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科技三项费用和其他各项奖励基金计划;积极协助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的国债、重点技改挖潜资金、技术创新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专项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文件规定的名牌产品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可按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符合国家当前工商领域投资政策的产品、技术目录》以及《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执行。(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通过名牌带动战略的实施,促使我镇企业走一条从加工仿制到自主研发的创名牌之路,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东莞特色的名牌产品;加快制度创新,改进民营企业家族式的营运模式,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重大决策的责任制度,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内外市场享有盛誉的名牌产品和以名牌产品为龙头、技术先进、管理科学、效益显著、在国内外市场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集群。
(六)建立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企业办事优先制度。凡获得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企业,只要守法经营,就可参照《关于完善东莞市大型企业办事优先卡制度的通知》的条件,申办“东莞市大型企业办事优先卡”,并可享有《关于印发东莞市扶持大型企业优惠措施的通知》规定的各项优惠;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对持有办事优先卡的企业,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当天给予答复或办理。
(七)我镇各金融机构要对获“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优先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
八、发挥效应
(一)扶持名牌做强做大,发挥龙头作用,带动相关行业创名牌。以一批主业突出、有名牌优势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为龙头,通过资本市场运作,开展联合、重组、兼并、合资合作等,迅速形成优势产业群;鼓励名牌产品出口,引导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培育一批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产品,提高我镇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带动相关行业做强做大,延长产业链,发展新的名牌,形成良性循环。
(二)以名牌效应带动引进外资。名牌战略的实施,在促进产品质量提升的同时,也延长了产业链,使我镇产品配套的优势得到进一步提高,对引进外资起到更好的促进作用。利用名牌产生的效应,有目的有重点地引进大企业的直接投资,并利用他们实施投资战略本土化的契机,发展一批合资合作的名牌。
(三)加快人才聚集。名牌的发展提升了区域和企业的形象,也为各类人才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创业和发展空间。因此,要通过名牌战略的实施,全面增强我镇,尤其是企业对经营管理、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各类中高级人才的吸引力,并要结合东莞市引进人才的各项政策,把握好时机,引进和培育各类人才,加快人才聚集,推动沙田经济的更大发展。乡镇名牌带动战略工作实施方案

劳保局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方案


劳保局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方案为了推动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为我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坚持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与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的结构相结合,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与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培养和造就优秀青年人才相结合,完善政策,健全机制,营造环境,为加快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和谐社区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二)总体目标。从2016年起到2020到,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稳步推进”的要求,分步实施;今、明两年试点,然后扩大试点,力争5年左右时间,做到全省基本实现一村、一社区至少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
二、主要措施和要求
(三)制定实施方案。各市、县(市、区)要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纳入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全省总体目标的要求和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政策措施。
(四)认真组织开展招聘工作。各地一般应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招聘的具体对象、条件和方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和就近、就地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把各方面素质较好的高校毕业生选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欠发达地区、边远山区海岛等条件相对艰苦的地区,对本地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可视情简化招聘程序,积极鼓励和吸引他们回家乡工作。招聘工作一般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组织,也可由市统一组织。招聘人选由村和社区选择,并报乡镇(街道)党委会讨论决定。招聘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至9月份进行。
(五)科学安排工作岗位和职务。要根据高校毕业生的能力素质和适应情况,科学安排工作岗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以安排助理职务为主,一般应考虑安排担任村党组织负责人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助理、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或团支部书记、文书等职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其他工作岗位。工作一段时间后,工作适应、表现优秀的,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社区领导班子担任相应的职务。
(六)切实加强教育和管理。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由所在乡镇(街道)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的内容各市应予统一。高校毕业生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后,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由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般3年一签。在聘用期内,其人事关系、档案等统一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机构免费代理,其党、团组织关系应迁转至所在村和社区。在上岗前,要对新招聘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岗位培训,组织他们重点学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及与农村、社区有关的基本知识和基层工作方法。在工作期间,每年还要由县级人事部门牵头。组织对高校毕业生进行知识更新培训。培训经费由县级财政承担。同时,要抓好经常性的教育和培训,支持他们参加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要加强工作业绩考核。每年由县级人事部门组织乡镇(街道)对高校毕业生进行年度考核,根据其工作表现,分别确定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要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
(七)妥善落实待遇和经费保障。市或县(市、区)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05]18号文件精神任务分解的通知》(浙委办发[2005]48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统一的政策,落实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待遇。聘用期间,大专生的年总体收入一般应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水平,本科生以上年总体收入应略高于这一水平。具体薪酬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试用期间的薪酬,可由各地另行确定。对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好有关社会保障,按当地企业同类人员标准为其办理各类社会保险。
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门资金,用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薪酬、参保等所需费用,主要由县(市、区)、乡镇(街道)承担,其中设区市由市、区和乡镇(街道)分别承担,有条件的市也应对县(市、区)进行补助;有条件的村和社区也可适当负担一些。省级财政对欠发达地区按40%的比例给予补助。
(八)关心在农村

劳保局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成长和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工作单位要切实关心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鼓励他们安心农村和社区工作,为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要强化激励,加强培养,使优秀高校毕业生成为县(市、区)、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的重要来源。对在农村和社区工作2年以上,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信任的高校毕业生,要根据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通过法定程序使其进入村、社区领导班子,并及时推荐为乡镇(街道)后备干部,条件成熟的,可推荐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人选。从2019年开始,全省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招考公务员应主要从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县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仍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本省市级上公务员时实行加分,凡报考欠发达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其他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5分。对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本省高校研究生时,可享受与参加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同等优惠政策,考试总分可加10分。各地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对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也要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的,由录用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待遇,并依据其在农村或社区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九)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扎根农村、社区基层。对3年后仍留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要逐步提高其收入待遇;对表现较好、年度考核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当地村、社区干部年终奖励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在村和社区工作一定年限的优秀高校毕业生。要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把他们及时吸收到党内来。对于已进入村和社区领导班子的高校毕业生,要鼓励和支持他们安心基层工作,妥善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并加大培养力度,使其成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的后备力量。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在合同期满后,到当地农村经济组织、企业工作,或承包当地的农业经济、科技项目,或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参与创办农业生产示范园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合作创办其他企业以及自主创业等,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给予政策或其他方面的支持,促进其在基层更好的创业和发展。对愿意长期在村和社区工作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其户籍可以落在所在的县(市、区)或乡镇(街道)。3年期满后续签合同的,从第4年起由乡镇(街道)统一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县(市、区)、乡镇(街道)财政共同承担。
(十)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在农村、社区工作一定年限后通过市场自主择业。在合同期间,应允许高校毕业生选择到更适合其发挥才能、专长的岗位或单位就业;合同期未满本人要求另行就业的,只要工作情况许可,可予以提前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确定终止或续签合同;终止合同的人员可通过人才市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对合同期满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团省委等部门组织实施。省委组织部负责牵头协调工作,省人事厅负责指导各级人事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选拔、管理、考核、人事代理等工作;省财政厅负责有关经费支持工作;省民政厅配合省人事厅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省教育厅、团省委负责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并做好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各市要根据全省总体部署,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加强对县(市、区)的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职责,细化政策措施,抓好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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