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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镇道安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凡事都要提前做好准备,这样我们才会有成功的机会。针对我们自己给自己制定的目标时候我们不妨用心去写好一份工作方案。一个方案的诞生,一般都是想法在前而表述在后。你感觉对写方案毫无头绪吗?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镇道安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镇道安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效,全力防范遏制亡人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重点乡镇道安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8]56号)文件内容要求,经镇领导会议研究同意,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请各村、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相关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旨,坚决贯彻落实道安综合整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道安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提升科学治理道路交通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富美**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前,实现我镇交通安全态势总体平稳,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较大交通事故起数不超过省政府下达的目标控制数。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年底,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中旬;第二阶段为强力推进阶段,4月中旬至2018年年底;第三阶段为考评验收阶段,2018年底至2018年1月。

四、整治重点

(一)做实基层基础。镇道安办要落实机构、人。经费保障,加强协管员、安全员、劝导员“三支队伍”建设,及时增补人员,确保经费到位。要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市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道安办[2018〕7号)要求,切实加强对交通劝导站和劝导员的建设培训,上半年至少建成2处以上示范劝导站,年底前至少建成5处;继续完善健全已建成全镇28各行政村村级劝导站工作机制;要制定完善日常劝导计划,加强对劝站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劝导站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二)完善交通组织。积极配合县道安办对我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并付诸实施。

(三)强化源头管控。各村要对无牌、未年检、无保险、已达报废期限的车辆和无证驾驶、准驾不符、逾期未换证、未年审的驾驶人,加大告知催办力度。

(四)推进隐患治理。列入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8处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整治要在12月31日前先成。开展针对性整治把隐患及时归零,对整治后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采取措施重新进行评审、论证后再次组织整改。

(五)严查重点违法。健全完善乡镇综合执法小分队,镇成立以镇长许镇乾为组长,副镇长吴振陵、交警中队检查站站长沈伟群为副组长的联合执法领导小组,每周将组织开展不少于16小时的联合执法行动,镇长负责组织协调并参战督战。根据省道安办印发的《2018年设区市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纠工作考评细则》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针对性查纠,对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要立即开具法律文书,按时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该记分的一律记分、该吊销的一律吊销、该降级的一律降级、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违法驾驶人属于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律抄送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违法行为涉及企业未落实主体责任的,按相关规定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停业整顿。

(六)深化预防宣传。各行政村每季度要组织本村车主、驾驶人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上半年我镇至少建成1处农村道安专题宣传基地或主题公园、宣传长廊;各村要建有1处宣传墙体、橱窗、板报或挂图。每季度更新一次内容;100%开通交通安全宣传大喇叭,指定专人负责每月至少4期刊播题材,每天至少播出两次,每次至少10分钟;100%的学校、幼儿园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每学期至少更新两次,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课程每年不少于12课时。镇政府、各行政村村委会以及各自然村醒目位置应建立交通违法行为曝光栏,每月更新一次

(七)开展示范创建。全面推进“交通事故零发生”“交通违法不出厂”“搭建校园平安桥”的“示范乡镇、村、企业、学校”创建,年内示范创建率要达100%,镇内示范村、企业、学校的创建率分别达80%、60%和100%。年内各重点乡镇至少设置2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其中1处为面向农村少年儿童、老年人或驾驶人的交通安全专项宣传教育基地,各村每季度至少组织本村上季度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的当事人集中前往学习教育1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村和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劝人遵守交规既是救人一命”的工作理念,高度重视,全力推动我镇道安综合整治工作,迅速行动起来,狠抓组织推动,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工作落实。镇政府将对各村组织开展综合考评。

(二)加强指导督导。各村要充分运用村两委的带头作用,把道安工作落到实处。,同时镇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道安综合整治考评内容,按照《**市乡镇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行动迅速、组织到位、推进有力的予以表彰,对工作力度弱、成效差的予以通报批评,视情况进行约谈直至启动追责问责

(三)加强机制建设。各村、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完善道安工作季度分析、领导干部挂钩包干、重点时段干部上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以及责任落实督导考评等一系列道安工作机制,努力将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固化下来,着力构建农村道路交通的全防控新体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5月份起每月3日前上报上月工作小结,2018年1月4日前上报年度工作总结。以上材料上报至镇道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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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政府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镇人民政府镇村环境综合整治
实施方案
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如何,特别是镇容镇貌的好坏,反映一个乡镇“两个文明”建设的成果,反映出一个地区人口素质的高低,同时也是镇村两级领导班子是否具有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的标志。我们下仓镇作为蓟县的南大门,南临宝坻区,东接玉田县,津围公路纵贯南北,仓永路、杨玉路横穿东西,地理位置相当重要,具有较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所以说搞好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具有特殊意义,因此,我们必须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抓好全镇。特别是镇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使下仓镇道路畅通,镇容整洁,环境优美。
一、指导思想
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实现广大群众的意愿,按照市县相关会议精神要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优化镇区和经营环境,美化镇区生活环境,彻底改善“脏、乱、差”现象,做到道路畅,镇容整,环境美,推进全镇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再上新水平。
二、整治任务
以镇区为重点,以津围路、仓永路、杨玉路、镇区商贸街四条主干道两侧为突破口,以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村内道路铺设维修和塑料加工厂治理为主要任务,加大镇区环境和村容村貌薄弱环节治理力度,全面治理环境脏乱差状况。
三、具体要求:
1、镇区内环境和村内道路达到“七无”,即:无垃圾粪便,无乱堆乱放,无乱泼乱倒,无杂草污物,无私塔乱盖,无残墙断壁、无乱贴乱画。
2、塑料加工厂坐落在村内的搬迁至远离村庄和主要公路干线的废弃地内,如不按时搬迁,将协调环保、工商等部门对其进行联合执法,直到其搬迁或关闭。
3、杨玉、军蓟公路两侧的塑料加工厂业主在厂区周围建高墙遮挡,墙外禁止堆放塑料编织袋及生产的废弃物,并在墙外栽树、种花进行绿化,形成绿色防护墙,保持墙外及渠沟边无杂物。修建污水处理设施,禁止向渠沟内直接排放污水,污水必须经过净化处理。现有渠道内杂物由各塑料加工厂业主负责清理,并保持渠沟内永久无拉圾废物。
4、所有临时塑料收购站点一律迁址,不得在公路两侧经营废旧塑料收购业务。
四、保证措施
1、要提高认识——各村要充分认识镇区环境和村容村貌整治及塑料加工厂治理工作重要意义,要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富裕型小康村创建活动来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把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和群众的意愿挂钩,镇域内群众和个体工商户都在下仓镇生活和生产经营,整个镇区环境和村容村貌好坏直接影响到群众和经营者的生活质量,健康水平和投资经营。特别是镇区的环境,它的好坏既是否决定全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又是全镇文明程度高低的主要标志。因此,我们要把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工作日程,务必把塑料加工厂治理,环境清整,道路建设三项任务扎实完成,务必实现镇区环境和村容村貌的彻底改观。
2、加强领导——为确保环境综合整治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成效,镇里将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王镇长担任,靳德光、付绪宝、王宏伟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王宏伟兼任,副主任由赵士仓、王立军担任,成员有王建忠、赵绍安、孙继武、张艳华。领导小组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办公室成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进度上报、检查验收及相关协调工作。镇域内各企事业单位和各村也要立即成立专门组织,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要亲自挂帅,选配精兵强将,使各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3、精心组织——为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能持续有效的开展,各村特别是津围公路沿线的各村要积极行动起来,做好垃圾定点堆放的选址工作。各村要固地制宜,针对本村的实际情况,建好垃圾池,垃圾池要美观实用,不影响正常通行、不影响周围农户和商户的正常生活和经营,便于垃圾的倾倒和清运。镇里也将成立专门的环卫组织,雇用运输车辆每天负责垃圾的清理和运输。并将向镇区内主干道沿线的个体经营户和企事业单位适当收取垃圾清运费,用于环境卫生的保洁及垃圾清运。同时,还将根据《天津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暂行办法》的规定,镇区内企事业及个体工商户要与镇政府鉴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在责任地段以内,承担相关责任。
2005.4.25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总体部署和市环委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度,在我镇全面开展“五个专项行动”集中攻坚活动。

一、目标任务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五个专项行动”整治要求为标准,以环境综合整治为主攻目标,以实际情况为依据,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统一行动,集中取缔土小企业、集中整治燃煤锅炉、集中查处违法案件,解决突出问题,打开整治突破口,不断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我镇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确保按要求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二、时间安排

集中攻坚活动分两个阶段。

攻坚准备阶段(3月14日-3月17日):以摸底排查目标为依据,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集中攻坚阶段(3月18日-4月1日):按照整治标准,开展集中攻坚行动。

三、整治标准

(一)燃煤锅炉整治:禁止新上2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和燃重油锅炉;10蒸吨/时以上的燃煤锅炉一律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要求,按要求查封拆除辖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二)土小企业取缔:凡列入取缔范围的土小企业,一律达到“吊销证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消除物件、恢复地貌”标准;小作坊一律达到“证照手续齐全、产品质量合格、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

{C}(三){C}禁止“三烧”: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杜绝辖区内“三烧”现象。

{C}(四){C}按照运城市环保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大环境综合整治环保宣传报告的通知》要求,在重点路段、区域粉刷标语不少于10条,在各村粉刷、悬挂禁止“三烧”和综合整治标语不少于5条。

四、核验办法

对镇上列入工作台账的项目,将逐一核验达标销号,检验整治效果。核验流程:整改完成当日,由镇整改负责人填写全市统一印制《永济市“五个专项行动”问题整改核验表》,报市环委办。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环境整治集中攻坚阶段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镇政府专门成立了集中攻坚工作组。

乡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乡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六城”同创决策部署,全面提升集镇建设和管理水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镇集镇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六届五次、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工作目标,以提高全镇居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提升城镇人性化服务水平为目标,以“六城”同创(创建“优秀旅游城市”“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森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大力推进城镇精细化建设管理和人性化服务,建设“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畅通有序、宁静祥和、文明开放、宜居宜旅”新城镇。

二、整治目标和范围

整治目标:“扫干净、摆整齐、保畅通”

整治范围:***集镇:西至***大桥,南至大车辅大桥,东至企业孵化基地门前或进入香精香料厂路口。

三、整治时间

***年11月10日至***年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集镇管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城管中队,由向世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五、责任分工及工作职责集中整治指挥组

整治工作分为七个工作小组,每个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责任到个人。

(一)工作一组:

责任范围:***大桥至广电服务中心门前,主要任务:

1、督促责任户主或店主落实“门前六包”,提升镇容镇貌。

2、负责责任范围的路面及人行道社区居民卫生保持干净,不留死角。公共区域由环卫工人每日清扫保洁,责任户主或店主门前及人行道由自己清扫保洁。

3、对临时乱搭乱建的棚子、雨伞进行拆除,并清理路面及人行道上的路障(如石头、水泥凳子等)。所有摊位不能出店经营,严禁占道经营。特别是卖肉的架子,一定要按指定的位置摆放整齐。

4、清除牛皮癣、小广告。

5、车辆停放整齐规范、交通秩序管理有序,公路上严禁停放各种车辆。

6、政务服务中心门前秩序由各所在单位自行负责;邮政支局、农业中心、广电服务中心必须负责搞好自己的门前秩序及卫生;学校要教育学生不能乱扔垃圾,尤其是校门、街道及居民店面前,并通知学生家长接送学生时车辆摆放有序。

7、各组负责各自矛盾纠纷及信访调处。

(二)工作二组:

责任范围:广电服务中心至国税分局门前,主要任务:

1、督促责任户主或店主“门前六包”的落实,全面提升镇容镇貌。

2、要求责任范围的路面及人行道社区居民卫生保持干净,不留死角。公共区域由环卫工人每日清扫保洁,责任户主或店主门前及人行道由自己清扫保洁。

3、对临时乱搭乱建的棚子、雨伞进行拆除,并清理路面及人行道上的路障(如石头、水泥凳子等)。所有摊位不能出店经营,严禁占道经营。

4、清除牛皮癣、小广告。

5、车辆停放整齐规范、交通秩序管理有序,公路上严禁停放各种车辆。

6、卫生院、财经所、国税分局必须负责搞好自己的门前秩序及卫生。

7、各组负责各自矛盾纠纷及信访调处。

8、协同第三组搞好三岔路口的交通整治。

(三)工作三组:

责任范围:三岔路口至大车辅大桥,主要任务:

1、督促责任户主或店主“门前六包”的落实,全面提升镇容镇貌。

2、要求责任范围的路面及人行道社区居民卫生保持干净,不留死角。公共区域由环卫工人每日清扫保洁,责任户主或店主门前及人行道由自己清扫保洁。

3、对临时乱搭乱建的棚子、雨伞进行拆除,并清理路面及人行道上的路障(如石头、水泥凳子等)。所有摊位不能出店经营,严禁占道经营。

4、清除牛皮癣、小广告。

5、车辆停放整齐规范、交通秩序管理有序,公路上严禁停放各种车辆。

6、各组负责各自矛盾纠纷及信访调处。

(四)工作四组:

责任范围:国税分局至企业孵化基地,主要任务:

1、督促责任户主或店主“门前六包”的落实,全面提升镇容镇貌。

2、要求责任范围的路面及人行道社区居民卫生保持干净,不留死角。公共区域由环卫工人每日清扫保洁,责任户主或店主门前及人行道由自己清扫保洁。

3、对临时乱搭乱建的棚子、雨伞进行拆除,并清理路面及人行道上的路障(如石头、水泥凳子等)。所有摊位不能出店经营,严禁占道经营。

4、清除牛皮癣、小广告。

5、车辆停放整齐规范、交通秩序管理有序,公路上严禁停放各种车辆。

6、各组负责各自矛盾纠纷及信访调处。

(五)工作五组

工作职责:

1、坚持长期对集镇乱停乱摆进行严格的治理,将处理结果录入平台。

2、严格执行对不上人行道停车位的摩托车的处罚。

3、坚持每周用消防车冲洗***街道不少于3次。对工业园区及公租房出入路段每周冲洗2次(周一和周五)。

(六)工作六组

工作职责:

1、负责张贴专项整治通告、发放宣传资料、流动宣传车广播。

2、负责对集镇建管工作宣传报道。

3、组织社区召开群众会议,负责开展各类评比活动,引导集镇居民养成讲卫生、爱卫生,共建美好环境的良好习惯。

(七)工作七组

工作职责:

1、开展定期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督办整改。

2、严肃工作纪律,对整治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集中宣传,发宣传单、出宣传车、张贴通告等方式,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客观、准确、及时跟踪报道整治工作动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精心组织,严肃纪律。各有关工作组要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整治工作中不作为、不配合、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依法行政,维护稳定。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确保本镇“六城”同创工作常态化发展,并且纳入年终考核。

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进“两个环境”建设,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交通系统内开展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两个环境”建设和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集中搞好县城环境建设,集中整治机关环境“脏、乱、差”,达到设施优良、环境优美、容貌整洁、文明和谐的标准,使机关面貌和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整洁、有序、亮丽、和谐”的服务环境。

二、整治范围

局机关、下属部门驻地、住宅小区。

三、工作目标

(一)机关卫生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区域内无蛛网、积尘,墙面无剥脱,窗明几净,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楼道无杂物、无痰迹、无烟蒂、无乱贴乱画等。机关院内、院外达到“五无、五净、一见底”,“五无”即无建筑垃圾、无污水、无碎石瓦块和泥沙,无杂草、树叶、废纸、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痰迹;“五净”即墙根净、树根电线杆跟净、花坑绿地净、围墙净、下水道口净;“一见底”即整个路面无尘土,见底色。

(二)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小区内外干干净净,无杂物;楼前屋后利利索索,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卫生死角;落实人员每天对小区环境进行清扫保洁;路面硬化无破损,下水道完好通畅,井盖清洁完整。照明设施完好。

(三)门前“六包”。工作落实,有专人负责全天候保洁、管理。门前无垃圾杂物,无乱设摊点;车辆停放整齐;墙面、杆面无乱写乱画,环境整洁。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3月15日-4月15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制订整治方案,各部门要根据责任区划分集中人员、集中力量,迅速行动,扎实开展机关环境综合整治。局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的环境综合整进行阶段督查,开展检查评比。

第二阶段:完善提高(4月16日-5月15日)。各部门针对第一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5月16日-6月15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发动干部职工开展卫生大扫除,按照每天卫生清扫管理制度,对各办公室、楼道、楼梯,院内、院外地面,绿化带等进行彻底清理,确保卫生清理中无死角、无盲区,同时规范机关区域和家属院内车辆停放。

(二)每天对小区内楼道、地面、绿化带的杂草污物、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对垃圾箱、电线杆的乱涂乱画,卫生死角的积存垃圾,墙壁、地面的“牛皮癣”等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予以彻底清除。

(三)全面落实目标责任,由局领导小组统一对活动情况进行随时检查、调度和督促,对推诿扯皮、行动迟缓、问题突出、未按时达标的部门,将对其进行全局曝光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同时克服部分人员工作中的懈怠心理。形成人人关注、支持、参与环境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并要求人人参与,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长效。对于因工作不力,影响环境整治工作整体效果的干部职工要依据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对其进行问责。

(三)各部门要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确保整治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同时,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及时沟通汇报整治工作情况。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力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实施“两线一片”的城镇风貌整治要求,市整治办近期将实施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根据近期相关会议精神和遂宁考察经验,现将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内容

由规划建设局和城管局共同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统一设计。采用整治前后效果图对比方式来指导实施。

(一)建筑外立面包装整治

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建筑外立面简单装饰(提供装饰部分的位置、尺寸、颜色、材质等)。

(二)空调机位设计

指定外机位置、尺寸、颜色、材质、外观样式。

(三)店招和墙身广告统一规范

1、取消所有楼顶广告。

2、规范店招高度、宽度、出挑距离、底板颜色和材质。

(四)城市园林绿化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整治

1、清理挤占公共绿地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不完善的现象,对现有城市道路绿化、城市广场及绿地内绿化进行升级上档,增加绿量,丰富绿化景观层次。

2、添加完善城市公共空间内的公共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创造更多人性的、舒适的、优美的公共空间。

(五)城市主要道路及节点光亮工程整治

对已经建设的光亮工程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和整改不符合城市光亮工程规划要求的项目。对城市重要节点应依据规划结合建构筑物增设光亮工程,确保城市光亮工程的整体性、系统性、艺术性,让城市夜景更加亮化、美化。

(六)城市公共空间秩序整治

对城市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宣传栏、标识标牌、占道经营点位、车辆停放等行为进行规范治理,做到整齐划一、秩序井然,体现泸州城市文明、有序的精神风貌。

二、时间安排

(一)整治方案完善阶段(4月10日~4月30日)

规划建设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和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进行统一设计。城管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广告位、店招、光亮工程进行统一设计。电力、电信、公交公司等职能部门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对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进行统一设计。4月30日前交由规划建设局统一组织审查。其余各职能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在4月30日前书面提出整治计划、时间进度交整治办。

(二)前期动员和准备阶段(5月1日~5月30日)

由市整治办确定28栋建筑的责任单位并召开整治动员大会,宣传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相关追责办法,充分调动业主的积极性,主动配合到该项工作中来。同时,市规建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违章建筑,市城管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店招和楼顶、墙身广告。各业主单位自行拆除不规范的防盗窗、雨棚等附着物。

(三)实施阶段(6月1日~8月30日)

各责任单位按审批的设计方案实施外墙清洗(包装)、空调机位统一安装、店招及户外广告制作、光亮工程等。园林、城管等部门实施人行道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改造。电力、电信等部门负责实施各自公共配套设施。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检查。

三、组织机构保障

由市规建局、市城管局抽借人员组织成立临时协调小组,负责指导上述地段业主单位实施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协调各项整治内容安排,协调部分整治资金落实,监督检查整治成果。

四、部门职责

(一)市规建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城镇风貌建筑规划及道路景观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牵头对该地段需要重新整体包装的建筑物外立面进行包装整治;负责对该地段内园林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进行整治;负责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的预算上报;负责督促该地段城乡风貌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检查和验收整治成果。

(二)市城管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建筑物光亮工程及市政设施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附着物进行拆除和规范;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秩序治理;督促各建设单位按规划整改和完善城市光亮工程。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市监察局: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和《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该地段沿线部门城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效能问责;对政令不畅、执行不力、行动迟缓、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及时发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川办发〔〕13号)、《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查处。

(五)市公安局:负责对该地段所有路段交通标识标牌设置、标志线划定,车辆停放的指挥安排,并协助城管局对违章占道、建筑外附着物清理,保持城市道路交通畅通。

(六)市工商局:协助市城管局做好该地段广告、店招、灯箱的清洁和文字规范工作,以及店铺临街面其他附着物的清洁和规范工作,保持规格尺寸统一、色彩协调、设置高度一致和清洁整齐;负责规范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七)市商务局: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完善市场基础设施。

(八)市环保局:负责该地段所有临街店面的油烟治理工作,杜绝临街面设置油烟排气筒(窗)。

(九)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该地段城镇风貌专项治理资金。

(十)市邮政局:负责对该地段的邮亭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一)市民政局:负责对该地段路名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二)泸州电业局:负责对该地段变、配电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三)电信公司:负责对该地段电话亭、电话交换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四)公交公司:负责对该地段公交站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五)江阳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动员该地段市民积极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协助各部门开展的整治工作,协调整治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十六)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本单位建(构)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清洁、修补和规范工作;组织动员单位职工积极参与本地区、本单位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五、具体措施

参照遂宁城镇风貌整治经验和我市实情,为确保该项工

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23栋公共建筑由市整治办责成各栋建设业主自行按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资金自行协调解决。5栋居民住宅楼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50万元,由财政统一安排。

(二)包装整治施工前期各业主单位应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店招、楼顶及墙身广告、防盗窗、雨棚、空调外机等与规划设计方案不相符的附着物。施工过程中矛盾协调由业主负责,江阳区政府配合。市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检查、督促。

(三)城市道路绿化及市政设施改造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00万元。

(四)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应由各自职能部门负责清洗或统一包装,资金自行协调解决。

镇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镇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针对我镇环境面临的现状和严峻形势,镇党委政府决定,从20**年1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政府“严密排查、严格整治、严厉打击、严肃追究”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部门履职责任,建立健全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升和改善全镇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检查我镇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和影响生态环境的问题,对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完善环保手续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污染治理,彻底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有效改善我镇环境质量。

三、整治重点

各村委会、镇直各站所组织精干力量和专门队伍,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污染源底数,查清存在问题,逐一梳理,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措施,然后逐一销号。

(一)企业整治情况。

一是继续对土小企业进行深度治理。要深入土小企业,对企业规模、环评审批手续、排污许可证办理、各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安装及运行情况、厂区内部环境等问题逐项检查,能够完善环保手续的,限期完善环保手续;不符合行业达标准入条件的,限期整改;采取消失模工艺的,限期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的,限期持证排污。对经限期不能完成整改、不能做到持证排污的,一律关停,断电断水。

二是对企业内部环境进行整治。企业内部生产区,地面硬化、绿化,原辅材料分区封闭、半封闭贮存,车间、围墙洁净;企业周边常年累积的废砂、废渣等全面清理、处置。彻底改变企业脏、乱、差形象。

三是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对污染防治设施规范操作、正常运行。发现污染防治设施闲置、不正常使用等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上报,配合上级采取必要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掌握燃煤锅炉污染设施建设、运行管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和饮食业油烟治理设施安装,落实建筑施工工地、砂石料场、商砼料堆、渣土转运、煤场装卸等防尘措施情况。重点是对路边有扬尘的煤场采取取缔和整治。

(三)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严格排查饮用水源地和输水管线保护范围内污染和破坏行为,是否存在环境风险和隐患,相关部门是否落实严格的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巡查、应急处置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书记、镇长任组长,主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片区领导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环境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环境保护站。

(二)认真履职尽责。镇直各站所要严格按照环境整治攻坚行动的范围和重点内容,集中时间排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查处、整改、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四到位。在镇环境保护领导组领导下,各分管领导及其站所担负主要职责,完成自己本领域环保责任,全镇做好每天逐一销号,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依法严厉打击。积极按照新《环保法》要求,从严排查,从严整改,从严打击,做到取缔一批、限期整改一批,始终保持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打好环境整治攻坚战。

(四)严格责任追究。镇直各站所要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保障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按照这次活动的整治内容和职责分工,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到实处。对不主动作为、行动迟缓,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由镇纪检部门实施问责。

(五)建立长效机制。以宣传贯彻新《环保法》为契机,在力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和环保队伍执法水平,尤其是企业法人遵纪守法的主体责任意识。要结合环境整治攻坚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自查、定期检查、明察暗访、专家排查等机制,提高环保工作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为泊头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美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美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20**年美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委要求,解决当前农村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整治脏乱差、建章立制、完善设施、确保长效为工作重点,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乡村环境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为根本目的,全面开展美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努力创建干净、整洁、绿化、美化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1.全面启动,普遍见效。所有村屯以环境卫生和改善村容村貌为基本内容,落实整治工程,切实改善农村环境。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村屯负总责,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量化指标,保证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使用。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不同村屯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环境的差异,我镇把村屯分为三类,一类(三星级)头村、二村,要争先创优;二类(二星级)**、四村、**、**河、**,要提档升级;三类(一星级)**、**、**村,必须达标。采取不同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对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4.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在全面铺开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优先选取主要交通线路沿线村和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统筹规划,并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整合各部门资金,集中投入,树立样板,以点带面,做到整治一批、见效一批。

5.严格考核,注重实效。对各村屯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考核,督促各村屯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取得工作实效。

6.完善机制,总结提高。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完善农村环境保护考核机制。总结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取得的成功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三、整治重点

全镇镇村屯,重点整治:同抚路**段、同街路**段沿线、**大堤**段等旅游沿线、各村屯街道、新建基础设施、村委会办公场所、学校、企事业单位、村镇主要出入口、农民住宅房屋室内及房前屋后、通村路和村内街巷道、村内广场、空地和畜禽养殖区域,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此外针对**村、**村和**村这三个一星级村庄着重整治。

四、主要任务

我镇要镇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农民的主体作用,着重解决乡村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柴草乱堆、农机具乱停、畜禽乱放的问题,认真开展“四清”、“四改”、“四化”、“一满意”整治工作。

(一)四清内容

1、清垃圾。全面清理村内街道,村屯周边积存垃圾,吊掛垃圾、建筑垃圾、沟渠垃圾、死角垃圾、农户房前屋后、院落、空闲场地的垃圾和我镇辖区的同抚路、同街路沿线的垃圾。使各类裸露的垃圾、历年积存的垃圾、建筑垃圾基本得到解决。

2、清杂物。重点清理村屯道路、巷道旁、农户乱堆乱放的柴草垛、各类生产用具、各类粪肥堆、沙石、粪池、杂草。严禁在公路两侧、景观地带堆放柴草、粪肥和杂物。柴草垛要统一堆放在农户的房屋背街处并远离房屋,消除火灾隐患。

3、清路障。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严禁沿街摆摊、乱搭乱建、占道经营、乱堆乱放杂物、乱扔乱倒等行为。

4、清违章建筑和危房。拆除各类违章建设的板房、木棚及违规设置、陈旧的广告牌匾。清理整修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公路沿线和村内破旧篱笆。

(二)四改内容

1、改路。对乡村道路、农村街道及边沟进行维护改造,基本上做到主街硬化,其他街巷道路路面平整、无积水,逐步实现硬化标准。

2、改厕。有条件的村屯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各乡镇、村屯因地制宜选择改厕形式,原则上全部改在背街处。各村根据需要在村委会、村广场或活动场所建设公厕。要求对新建或改建房屋建室内厕所。

3、改圈。科学划定畜禽养殖区。限养区内农民饲养的畜禽一律实行圈养,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所设位置不能影响邻居生产生活。严格限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规模化畜禽养殖户,要在村外建饲养场。

4、改垃圾处理方式。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装备设施的投入,提倡推行垃圾分级处理模式,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填埋处理,各村屯必需设置1-2处垃圾处理场和村外积肥场。根据村屯人口、垃圾产生量等因素,配足配齐垃圾箱、垃圾运输车和保洁员。

(三)四化一满意

1、绿化。我镇要保证市、乡公路、乡村公路沿线、村屯街道、村屯四周种植树木,成活率达85%以上。

2、净化。要从村内到村外,从主街道到小街小巷,从室内到庭院基本达到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溢流、无人畜混居、无卫生死角,公共厕所清洁卫生。

3、美化。公路两侧、乡村主街、活动广场、村委会和农户的房前屋后要栽种花、草、灌木、果树。街巷无乱贴乱画、无乱堆乱放。

4、亮化。我镇政府所在地公路两侧、村内主街、乡村综合活动室、活动广场要安装路灯。路灯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太阳能路灯。

一满意:保证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工作步骤

按照市政协要求的“全面安排、集中整治、典型示范、全力推进”的工作思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从20**年3月15日—20**年12月30日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整治阶段。(20**年3月15日—5月20日),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镇有党委书记刘保海亲自负责,并组织制定了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内容。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任务,明确整治内容和要求,进行广泛的宣传,提高认识,边发动边整治,集中开展清理积雪和路旁垃圾行动。同时,以头村和二村这两个三星级村为标杆,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年5月20日--7月30日),我镇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先急后缓,逐步推进。全面铺开“四清”、“四改”、“四化”、“一满意”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考核验收阶段。20**年8月1日--9月31日,我镇专门成立检查小组,按照整治内容制定相关标准,对辖区内的主干线、集镇及村屯的环境卫生自查自纠,不足之处及时整改,并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评比阶段。20**年11月1日--12月30日,我镇美丽乡村领导小组将每次年中检查结果与年终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各村屯干部考核标准的依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组长有书记刘宝海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长吉广明和副镇长徐永林担任;成员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10个村屯支部总书记组成。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中心镇办公室,各村屯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座谈会交流、定期通报、督察督办等制度。

(三)加大资金投入。采取加大财政投入,鼓励企业出资、农民自筹等方式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各村屯要增加对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的投入,要拓宽思路,创新办法,把市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性互动关系。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建立和完善村庄整治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公用设施管理。各村屯要建立村屯垃圾收集、清运长效机制。镇政府与各村屯要签订“环境综合整治及卫生工作责任状”,制定村屯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目标;各村屯要制定环保公约、卫生守则、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洁人员工作责任、保洁员绩效考核制度、卫生保洁管理制度、卫生评比制度,倡导文明环保新理念,培养农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强化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派出督查组,到各村屯进行督导检查。对重点整治村屯,要通过建立台账,开展巡回督查、定期通报情况等活动,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展开。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为指导,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发展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内容,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排水体系工程建设,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努力打造生产转型、天蓝水净、绿荫环绕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原则。各乡镇为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村(社区)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和技术指导。

(二)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环境问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三、目标任务

(一)近期目标。全面开展农村"四清四化"和"五改"("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危房、清庭院。"四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五改":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突出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特色民居改造提升村及环县城、乡镇所在地、环景点周边、国省州县主干道、沿高速路两侧等重点区域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机制,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分级处理模式,扩大农村污水处理试点范围,不断提升农村居住和生态环境质量。

(二)长期目标。在巩固近期目标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抓不懈。通过整治,达到村容村貌整洁、环境舒适优美、乡村特色鲜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到2017年底,建成"美丽乡村计划"省级示范点11个,到2020年底,建成"美丽乡村计划"省级示范点20个,力争全面实现农村垃圾规范化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率达到100%.

四、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大力推进"四清四化"、"五改两建"、"两抓一控"、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一)全面开展"四清四化"工作。"清垃圾",清理村街道路、村庄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清杂物",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防止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五乱"现象的发生;"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做到路旁无乱搭乱建、道路整洁畅通;"清庭院",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清理畜禽粪便,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绿化",因地制宜种植各类树木、花草,大幅度增加绿地面积,完善现有绿化设施,具备条件的乡(镇)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街道;"美化",对村庄建设的选材用料、建筑样式、墙面颜色等进行规划和提升。拆除违章建筑,整治临街、临路建筑立面,统一粉刷墙壁,规范村内主街道建筑色调,规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志。有条件的村庄加强文化广场、文化墙、村民活动中心建设。村庄、广场等地方可设美观整齐的村务公开栏、宣传栏,主要街道两侧院墙可粉刷醒目的宣传,也可绘制各种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画;"亮化",村庄主要道路安装路灯,积极推广节能灯和太阳能灯。修缮维护村内已建好的路灯等亮化设施,对已损坏的亮化设施及时更换,有条件的村实施现有亮化设施提档升级;"净化",重点治理村内主干道污水排放、村街路口、施工现场、集贸市场、公共场所以及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达到净化要求。

(二)继续推进"五改两建设"工作。"改路",对乡村道路、农村街道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基本做到主街硬化,出村道路路面平整,安全畅通,路况保持良好,逐步实现硬化道路户户通;"改水",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进农村集中连片供水,进一步提高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加大农村供水水质监测力度,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保证水质达标与饮水安全。供水满足用水水量和水质要求,水质合格率达到 100%;"改厕",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逐步改善入厕环境,采用三格池式、沼气池式厕所等多种形式对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改圈",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禁在环境敏感区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垃圾处理方式",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装备设施投入,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分级处理模式,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辐射范围内管网配套建设,推进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建成区、中心村建立较为完善的污水、雨水收集系统,实现雨污分流;"垃圾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村庄人口、垃圾产生量等,配足配齐封闭式垃圾桶(箱)、垃圾运输车等装备设施。每个村庄有相应数量的垃圾收集点和人力垃圾清洁车,每个乡镇建有垃圾转运站和垃圾转运车。在县内按规划选址建1—3 个高标准垃圾处理填埋场,推广使用垃圾碳化炉或生活垃圾生物处理器等设施。加快农村专业环境卫生队伍建设,每村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每个乡镇配备3-5名环境卫生监督员。

(三)积极推进"两抓一控"工作。"抓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利用 2015至2020年5年时间,在全县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重点抓好环县城、省州县主干道沿线连片整治示范区建设,其他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抓好本乡镇的示范区,培育示范典型。通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为全县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探索积累经验;"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精品示范点",结合"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及特色民居改造提升村,打造一批城乡统筹、独具特色、生态文明的精品亮点。每个乡镇打造5个精品村。"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快农产品产地污染源管理、推广农牧结合和生态养殖模式,大力发展沼气等新型能源。实现养殖大户和散养殖户污染物统一收集、统一处置、统一利用。

(四)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按照县域镇村空间布局规划和镇村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建管并重、综合整治,突出重点、统筹发展,着力推进"美丽乡村计划".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照"三新五有"(结构体现新设计、建设采用新材料、外观呈现新面貌,有干净整洁的厨房、有安全卫生的饮水设施、有沼气或其他清洁能源、有太阳能或其他淋浴设施、有卫生型厕所)的基本要求,宜改则改、宜建则建,依法依规推进特色民居建设。统筹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向周边农村覆盖,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5月—7月)。县、乡镇要逐级召开动员会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各乡镇、村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订切实可行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2015年7月—2015年 12月)。全民动员,部门联动,上下协调,互相配合,齐心协力打好以"四清四化"和"五改"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特别是做好环县城、环景点周边和沿高速路两侧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三)长期整治阶段(2015年12月--2020年 12月)。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原则,遵循乡镇、村空间布局、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加快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健全完善农村环境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的落实,逐步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四)考核验收阶段(实施期间每年12月份)。每年12月份,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环保、住建、财政、农业、卫生等有关单位,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行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是着力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和环保、农办、财政、农业、林业、扶贫、水务、卫生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和年度工作安排等。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把环境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细化措施,分解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农村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着力报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多元投入,形成互补。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项目进行奖补,并解决农村日常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要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发动农民筹资筹劳,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步伐。

(四)科学规划,注重管理。各乡镇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统筹发展、推动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农业综合开发、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等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规划设计先行的原则,从乡村规划抓起,尽快编制完成覆盖全县的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和完善村镇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要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出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强化政府管理,把长效管理工作统一纳入有关职能部门和行政村的日常工作中去。

(五)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县委、县政府将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实行全程跟踪,做到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检查、年终验收。同时设立督办卡,对各乡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办,检查结果通报全县。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管理机制完善的乡镇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

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整治和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切实解决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造生态和谐的旅游目的地形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正2018)122号)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规范和整治并举,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全市统一、县区负责、部门配合、行业为主体、企业为基础的工作格局,重点抓好旅游市场的规范经营,严历寸丁击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我市旅游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有效遏制旅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优化旅游市场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者的满意程度,树立我市生态、和谐、安全、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三)工作重点。一是着力整治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行为;二是整治旅行社以部门承包等形式变相转让经营权的行为;三是建立旅游购物“公对公”佣金制度;四是推进全省无障碍旅游工作。
二、组织领导 根据省政府及有关要求,成立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市长 副组长: 市长助理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曾建志兼任、副主任由邓志刚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派组成。
三、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具体措施(四)依法整治旅行社“零负团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由市工商局、市旅游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地税局配合。对旅行社以低于合理成本进行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照《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和们肖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对旅行社以低于合理成本价格进行虚假宣传促销行为和误导消费者的经营行为,依照《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构建旅游行业价格诚信体系;在旅游行业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五)治理旅行社以部门承包等形式变相转让经营权的行为。由市工商局、市旅游局牵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配合。依法查处旅行社以部门承包等形式变相转让经营权的行为。旅游企业用工必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障,规范经营授权。(六)建立旅游购物“公对公”佣金制度。由市旅游局、市地税局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纠风办、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配合。依照《税收征管法》、《会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把企业与企业的佣金收入和支出纳入财务管理,并如实入帐,同时要分类制定返还比例的最高限制。建立公开公平的导游人员薪酬管理机制, 由旅行社明确导游人员的劳动报酬和佣金分配比例,并纳入企业财务核算进行规范管理。在实行上述措施以后,对导游人员和驾驶人员私拿及消费场所私授回扣等行为要进行查处。(七)大力推进全省无障碍旅游。由市政府法制办、市交通局、市旅游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配合。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加强对旅游客运市场的监管,规范旅游车辆的运营行为,对于违法阻扰旅游客运车辆正当营运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明确全陪、地陪导游职责,加强导游队伍管理,切实保障导游服务质量;加强各地旅游部门的合作,形成市县区共同监管旅游市场和处理投诉及突发事件的工作局面;鼓励旅游企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等形式,加强合作,形成区域互动、人才流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客源互送、市场共赢的大客源市场。
四、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职责分工 (八)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职能部门分工如下: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认真受理旅游投诉案件,依法查处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全面检查和旅游调研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对在各种媒体上发布的旅游广告进行监测并查处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查处旅游行业的商业贿赂、低于成本价经营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无证照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价格主管部门

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查处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指导旅游行业加强价格管理工作,查处以低于全额成本进行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指导旅游行业构建旅游价格体系,在旅游行业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旅游客运市场的监管,规范旅游客运车辆的经营行为,确保合法经营的旅游客运车辆在市内营运畅通;做好旅游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年审和旅游客运企业的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地方税务机关:组织开展旅游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税法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旅游企业依法诚信纳税;严厉寸丁击旅游企业偷逃税行为,防止国家税款流失;加强旅游企业财务制度监管,督促旅游企业建立“公对公”佣金制度。公安部门:开展旅游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加强旅游区巡逻防范,查处涉及旅游行业的各类治安及商业贿赂案件,保障政府行政执法的正常开展;要结合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旅游车驾驶人员的旅游服务质量,做好旅游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年审;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继续推进导游队伍交通协管员制度。劳动保障部门:在旅游行业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加大贯彻执行的检查力度,规范旅游企业劳动用工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大旅游商品质量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行为;会同市旅游局制定和完善旅游行业相关标准,推进全市旅游标准体系的建设;加大对旅游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力度。政府法制部门:监督各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指导制定旅游行业相关规章、制度等。政府纠风办:指导旅游部门开展旅游行风建设工作;依法查处旅游行业商业贿赂案件。
五、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保障措施(九)加强领导。在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个人,提高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十)建立对旅游市场秩序联合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通报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情况,研究解决旅游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实施旅游市场整治的联合执法。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向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联合执法建议。各成员单位应积极配合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执法以“市场监察、部门联动、重点整治、专项打击”为主要工作方法,确保执法到位。建立案件(投诉)转办机制。相关管理部门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和受理的游客投诉,应及时查处,对无管辖权的应当及时移交到有管辖权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将处理情况,予以反馈。建立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监督作用,采取检查或交叉检查、受理投诉等方式,进行有效的行政监督;发动各行各业和游客、市民共同参与监督;调动新闻媒体的力量,对发现的旅游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进行曝光,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建立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于每年年底组织对各成员单位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考核,对在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在每年全市旅游工作会上予以表彰: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监管不力、处置不当的,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部门及县区行政负责人间责办法》进行间责。为全面推进我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抓出成效,市政府决定由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于2018年第四季度组织一次全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并形成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针对“公对公”佣金制度的建立,各旅行社要按照《云南省旅行社和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省旅游局1号公告)、《云南省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省旅游局5号公告)以及云南省旅游局《关于提高导游服务质量维护导游合法权益的通知》(云施发正2017)163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导游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相关保障内容,确保导游人员“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公对公佣金返还奖励”的薪酬制度得以实施。“公对公”佣金制度的具体实施时间和佣金的最高比例限额, 由省旅游局在制定导游人员合理薪酬制度后,对外发布确定。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本地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的综合整治工作,争取在短期内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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