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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我们无法想象,没有方案的计划会能成功。针对自己的目标制定一份方案,我们一般都需要准备好自己的方案。制定方案可以明确工作目标,你对写方案感兴趣吗?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落实**市人民政府《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淄政发[2005]30号)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的通知》要求,抓好城管执法系统担负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一是按照减量、规范、美观的原则和“统一标准、统一形式、统一位置”的三“统一”要求,有重点、有步骤、分阶段完成主干道户外广告清理整治任务。结合2005年城管执法质量年活动的开展,逐步将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确保“清理一片,净化一片,巩固一片,提高一片”。二是加大对城区大型户外广告执法查处力度,实行严管重罚。有重点地对高速公路两侧(高管局管理范围外)、城市出入口、城区连接线等部位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大型户外广告要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实现城市立体空间的净化美化。
(二)整治马路摊点和乱停乱放。结合各区县实际,对突出影响市容市貌的马路摊点、流动摊贩、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露天烧烤、乱停乱放、乱堆乱占、乱搭乱建等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大执法巡查力度,积极探讨长效管理模式,实现城市容貌长效管理。
(三)加大对乱贴乱画的治理和打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市禁止乱贴乱画乱挂规定》(市政府27号令),利用各种手段严厉查处和打击制造城市“三乱”的行为。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及时清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乱贴、乱写、乱画、乱挂现象。充分调动社会参与和部门联动,多管齐下,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中乱贴、乱写、乱画、乱挂问题,消除视觉污染。
(四)抓好城市规划执法为龙头的专项执法工作。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对未取得“两证”或擅自变更规划的违法建设坚决依法查处。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违法建设有奖举报制度,大力提高规划执法效率。对严重违反城市规划、乱搭乱建的违法建设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集中拆除。组织规划执法联合大检查,依法查处双违工程,逐步实现规划执法检查的无缝覆盖。同时加大对擅自挖掘城区道路、乱堆乱放垃圾、破坏城市绿地、噪音扰民、建筑工地扬尘、排放有毒有害烟尘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
(五)依法查处不执行“门前三包”的违法行为。对沿街单位乱停乱放、店外经营、不履行保洁义务、不及时清扫积雪积水,影响城市市容的行为,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一告知、二处罚、三取缔”的有效执法手段,维护城市市容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圆满完成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市局成立以局长温义任组长,副局长徐同海任副组长的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执法支队,支队长李鲁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制定阶段性工作实施方案和督查计划,落实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督导检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继续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局将结合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督导检查安排,对区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明查: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暗查: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对每次查找出的问题,督查的结果,报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城管执法简报上予以通报,有关考核分数以加权平均的方式计入区县执法局年度工作考核成绩。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在前3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各区县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区县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突出工作重点,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任务,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完善激励机制,严格落实奖惩,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三)创新机制,强化宣传。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担负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工作中一定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选准突破口,并与城管执法质量年活动的开展,以及年度执法工作安排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同时多渠道、多形式、多媒体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借势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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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力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实施“两线一片”的城镇风貌整治要求,市整治办近期将实施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根据近期相关会议精神和遂宁考察经验,现将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内容

由规划建设局和城管局共同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统一设计。采用整治前后效果图对比方式来指导实施。

(一)建筑外立面包装整治

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建筑外立面简单装饰(提供装饰部分的位置、尺寸、颜色、材质等)。

(二)空调机位设计

指定外机位置、尺寸、颜色、材质、外观样式。

(三)店招和墙身广告统一规范

1、取消所有楼顶广告。

2、规范店招高度、宽度、出挑距离、底板颜色和材质。

(四)城市园林绿化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整治

1、清理挤占公共绿地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不完善的现象,对现有城市道路绿化、城市广场及绿地内绿化进行升级上档,增加绿量,丰富绿化景观层次。

2、添加完善城市公共空间内的公共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创造更多人性的、舒适的、优美的公共空间。

(五)城市主要道路及节点光亮工程整治

对已经建设的光亮工程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和整改不符合城市光亮工程规划要求的项目。对城市重要节点应依据规划结合建构筑物增设光亮工程,确保城市光亮工程的整体性、系统性、艺术性,让城市夜景更加亮化、美化。

(六)城市公共空间秩序整治

对城市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宣传栏、标识标牌、占道经营点位、车辆停放等行为进行规范治理,做到整齐划一、秩序井然,体现泸州城市文明、有序的精神风貌。

二、时间安排

(一)整治方案完善阶段(4月10日~4月30日)

规划建设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和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进行统一设计。城管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广告位、店招、光亮工程进行统一设计。电力、电信、公交公司等职能部门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对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进行统一设计。4月30日前交由规划建设局统一组织审查。其余各职能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在4月30日前书面提出整治计划、时间进度交整治办。

(二)前期动员和准备阶段(5月1日~5月30日)

由市整治办确定28栋建筑的责任单位并召开整治动员大会,宣传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相关追责办法,充分调动业主的积极性,主动配合到该项工作中来。同时,市规建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违章建筑,市城管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店招和楼顶、墙身广告。各业主单位自行拆除不规范的防盗窗、雨棚等附着物。

(三)实施阶段(6月1日~8月30日)

各责任单位按审批的设计方案实施外墙清洗(包装)、空调机位统一安装、店招及户外广告制作、光亮工程等。园林、城管等部门实施人行道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改造。电力、电信等部门负责实施各自公共配套设施。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检查。

三、组织机构保障

由市规建局、市城管局抽借人员组织成立临时协调小组,负责指导上述地段业主单位实施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协调各项整治内容安排,协调部分整治资金落实,监督检查整治成果。

四、部门职责

(一)市规建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城镇风貌建筑规划及道路景观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牵头对该地段需要重新整体包装的建筑物外立面进行包装整治;负责对该地段内园林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进行整治;负责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的预算上报;负责督促该地段城乡风貌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检查和验收整治成果。

(二)市城管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建筑物光亮工程及市政设施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附着物进行拆除和规范;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秩序治理;督促各建设单位按规划整改和完善城市光亮工程。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市监察局: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和《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该地段沿线部门城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效能问责;对政令不畅、执行不力、行动迟缓、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及时发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川办发〔〕13号)、《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查处。

(五)市公安局:负责对该地段所有路段交通标识标牌设置、标志线划定,车辆停放的指挥安排,并协助城管局对违章占道、建筑外附着物清理,保持城市道路交通畅通。

(六)市工商局:协助市城管局做好该地段广告、店招、灯箱的清洁和文字规范工作,以及店铺临街面其他附着物的清洁和规范工作,保持规格尺寸统一、色彩协调、设置高度一致和清洁整齐;负责规范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七)市商务局: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完善市场基础设施。

(八)市环保局:负责该地段所有临街店面的油烟治理工作,杜绝临街面设置油烟排气筒(窗)。

(九)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该地段城镇风貌专项治理资金。

(十)市邮政局:负责对该地段的邮亭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一)市民政局:负责对该地段路名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二)泸州电业局:负责对该地段变、配电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三)电信公司:负责对该地段电话亭、电话交换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四)公交公司:负责对该地段公交站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五)江阳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动员该地段市民积极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协助各部门开展的整治工作,协调整治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十六)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本单位建(构)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清洁、修补和规范工作;组织动员单位职工积极参与本地区、本单位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五、具体措施

参照遂宁城镇风貌整治经验和我市实情,为确保该项工

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23栋公共建筑由市整治办责成各栋建设业主自行按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资金自行协调解决。5栋居民住宅楼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50万元,由财政统一安排。

(二)包装整治施工前期各业主单位应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店招、楼顶及墙身广告、防盗窗、雨棚、空调外机等与规划设计方案不相符的附着物。施工过程中矛盾协调由业主负责,江阳区政府配合。市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检查、督促。

(三)城市道路绿化及市政设施改造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00万元。

(四)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应由各自职能部门负责清洗或统一包装,资金自行协调解决。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总体部署和市环委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度,在我镇全面开展“五个专项行动”集中攻坚活动。

一、目标任务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五个专项行动”整治要求为标准,以环境综合整治为主攻目标,以实际情况为依据,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统一行动,集中取缔土小企业、集中整治燃煤锅炉、集中查处违法案件,解决突出问题,打开整治突破口,不断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我镇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确保按要求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二、时间安排

集中攻坚活动分两个阶段。

攻坚准备阶段(3月14日-3月17日):以摸底排查目标为依据,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集中攻坚阶段(3月18日-4月1日):按照整治标准,开展集中攻坚行动。

三、整治标准

(一)燃煤锅炉整治:禁止新上2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和燃重油锅炉;10蒸吨/时以上的燃煤锅炉一律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要求,按要求查封拆除辖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二)土小企业取缔:凡列入取缔范围的土小企业,一律达到“吊销证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消除物件、恢复地貌”标准;小作坊一律达到“证照手续齐全、产品质量合格、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

{C}(三){C}禁止“三烧”: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杜绝辖区内“三烧”现象。

{C}(四){C}按照运城市环保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大环境综合整治环保宣传报告的通知》要求,在重点路段、区域粉刷标语不少于10条,在各村粉刷、悬挂禁止“三烧”和综合整治标语不少于5条。

四、核验办法

对镇上列入工作台账的项目,将逐一核验达标销号,检验整治效果。核验流程:整改完成当日,由镇整改负责人填写全市统一印制《永济市“五个专项行动”问题整改核验表》,报市环委办。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环境整治集中攻坚阶段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镇政府专门成立了集中攻坚工作组。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十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十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十日攻坚行动指挥协调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由镇辖站办所和驻镇单位为成员单位。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十日大行动指挥协调领导小组每周不定期并至少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随时反馈各组工作完成进度,对未完成任务的工作组或单位进行约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利萍任办公室主任,李家霆、童鹏、熊红梅、李倩、王意任副主任,主要负责行动组织、协调,会务调度组织,活动宣传,信息上报,动态情况统计,通报督查情况,媒体对接,市级相关部门协调,活动资金保障和管理,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另设七个专项工作组:

1、集镇单位组:由何志刚任牵头组长,胡建明、潘义军、何根亮、卫生院和其他镇驻镇单位为成员,主要负责对各驻镇单位、农贸市场等整治工作按迎检标准推进、到位情况进行监督落实。(标准详见附一驻镇单位和农贸市场整治类目)

2、集镇清理组:由张震任牵头组长,整治办、城管队、云田公司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调集机械设备对集镇大街小巷和腹地的彻底清理和日常保洁,人行道的油污清洗和停车管制,店外经营规范,境内河道及沿岸杂物清理,破旧广告的拆除。(标准详见附一环境卫生整治、交通秩序整治、经营秩序整治、门店招牌整治类目)

3、集镇建设组:由胡录明任牵头组长,城建规划所、国土所、林业站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集镇入镇口改造,柏沱路桂花树移栽维护和市政设施(隔离桩、花坛、污水管网等)的完善,人行道硬化,沿街绿篱美化等工作。(标准详见附一污水整治、集镇风貌特色类目)

4、交通管制组:由徐红星任牵头组长,综治办、派出所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交警执法的授权对接、路面停车管制、南横线渣土运输、超限超载车辆管制和路面车辆秩序的维护。

5、学校教育组:由李原任牵头组长,镇域内中小学校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抓好中小学生习惯养成教育,开展“小手牵大手”、“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系列宣传活动。

6、考核宣传组:由潘盛开任牵头组长,党政办、纪检办、整治办为成员,主要负责每天对村(社区)网格化干部的整治工作阶段性推进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评,集镇和村组入户宣传内容的草拟工作,积极协调相关媒体就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题报道。

7、村(社区)工作组:成立村级环境整治工作小组,由联村领导任组长,村书记任副组长,其他村支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化干部、组长或党小组长为成员,主要负责村(社区)、组、户的综合整治工作。村组干部职责为:开展宣传劝教工作并发放宣传倡议书、开展各村民小组和各户评比整改、组织对问题区域的清理清运和督促整改等(标准详见附二表村庄卫生和农户卫生类目);镇级网格化干部职责为:上户宣传发动、对农户进行评比整改、发现辖区扣分点并对村进行督办(标准详见附二表村庄卫生和农户卫生类目)。

以上工作组要求分别召开会议,分列工作方案,按时间进度、标准要求逐步推进相关工作。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和摸底排查阶段(10月16日—10月23日)

村级:①上户宣传发动,发放环境卫生倡议书;②对辖区扣分点进行全面的摸底登记,并及时进行整改;③对农户进行评比整改(23日前,每组至少要评出一户最优清洁户和欠清洁户,标明党员户或学生户,并将结果上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村进行小组评比(第一名和最后一名上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集镇:各工作组再次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进行摸底并做好预算,拿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19日(星期一)前上报镇行动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统一安排实施。

2、集中整治阶段(10月24日—10月31日)

村级:利用10月24日至31日十天迎检前的黄金时间,由各村(社区)牵头,根据摸底情况,组织网格化干部和专业力量,切实开展一次全镇范围内的环境死角大清除行动,同时走家串户,对杂物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粪坑不盖的脏乱差户子进行严肃整改。未联村班子成员每天轮检各村(社区),并于下午召开点评会,通过播放视频方式,通报检查结果,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10月29—30日,接受全体镇级领导交叉检查,结果上报党政联席会。

集镇:各工作组按照实施方案切实落实相关任务,由镇行动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督办;同时,各镇辖单位必须按照长沙市环境卫生检查标准进行自查整改,切实做到“院内整洁、保洁及时、设施完善、无杂物乱堆、无污水横流”等要求,10月29—30日,接受全体镇级领导交叉检查,结果上报党政联席会。

3、巩固提高阶段(11月15日之前)

村级:重点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由督查考核组对已销号的交办事项进行不定期回访,防止反弹;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及时处理农户产生的生活垃圾,防止形成垃圾堆积死角。11月15日,接受全体镇级领导交叉检查,结果上报党政联席会。

集镇:基础设施进行后阶段完善,相关工作稳步推进,防止反弹,并随时接受镇行动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11月15日接受全体镇级领导交叉检查,结果上报党政联席会。

(三)奖罚兑现

1、对于多次劝教无效且评比为欠清洁户的党员之家,该党员实行年度评优的一票否决制, 评为欠清洁户的党小组长直接扣除现金100元,评比为欠清洁户的学生家庭名单在校内通报;评比为欠清洁户的党小组长家庭,该党小组长实行扣100元/次。每个村(社区)每月评出最优清洁村民小组和末位排名村民小组,并对最优清洁村民小组所在党小组长奖励100元/次,末位排名村民小组所在党小组长扣100元/次。

2、对于督查发现未按阶段推进落实的网格化干部,每次扣除绩效资金50元。

3、对于督查各村(社区)发现的问题区域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扣除工作经费1000元/处。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会会议精神,促进**镇农村环境卫生的全面改善和农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年起,在全镇长期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经研究特制定《**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围绕“魅力连城,秀美**”的总体目标,按照县委“三城同创”的具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乡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着力解决乡镇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一步亮化绿化美化乡镇环境,加快乡镇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乡镇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二、总体目标

在前期开展的镇容镇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基础、提高要求。至**年年底,通过发动全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力争“两个月打基础、两个月见成效、明年大变样”;到2015年,彻底整治“脏、乱、差”及卫生死角,确保全镇范围“路净、境洁、地绿、水清”,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变,群众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农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到2016年,全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基本符合国家标准,最终形成乡镇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体系,打造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经济繁荣、文明祥和的秀美**。

三、整治标准

(一)集镇。按照市级卫生镇标准,以治脏、治乱为重点,严格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分区域分地段指定专门责任人实行卫生包干,并落实专职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人员,垃圾日产日收日清。公厕及时进行清扫保洁,环境整洁,保持干净、畅通、不满溢。沿街商户、店铺和临时摊位文明经营,无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现象,店牌遮阳棚设置规范整齐。

(二)行政村。保持村容村貌整洁,无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村内道路无暴露垃圾和堆积物。落实专职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人员,主要道路实现每日一次普扫,农户垃圾每日收运。村内公厕及时清扫,保持干净、通畅和不满溢。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治,无乱堆乱放现象。村内河沟保持清洁通畅,无漂浮物和堆积物。环卫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布局合理、数量达标。

(三)镇直单位。落实卫生包干,严格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按照要求承担各自门前人行道的卫生、绿化及秩序的包干义务。

(四)主要道路。加大205、319国道沿线两侧的整治力度。加强道路清扫工作,路面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生活生产垃圾,保持路面洁净,边沟通畅,绿化整洁。强化道路两侧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五)**河沿岸。实行分段治理,涉及本行政区域的村是保洁的责任单位。要求河道基本无垃圾、漂浮物,保持水面、坡岸整洁。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9月22日-10月1日)。以连城县开展“三城同创”活动为契机,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大扫除、河道大清理、污染大排查、违章大整治”活动;全镇、村两委干部要密切协作,迅速行动,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通过集中整治活动和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群众整体素质。广泛发动群众,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中来,全力整治公路沿线的“脏、乱、差”现象。

(二)重点整治阶段(**年10月1日-12月30日)。召开镇、村两级动员大会,分解落实任务。一是卫生秩序。各村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开展大清扫行动,全面集中治理村部所在地、农贸市场、公路沿线、河流两边的“脏、乱、差”现象,彻底清除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所有村庄基本做到无成堆暴露垃圾。二是种植补绿。全面清查公园、绿地、国道两侧绿化带死株缺苗,并及时补种。三是文明施工。施工工地现场设置围栏,排水和冲洗设备完备,场内建筑材料堆放整齐;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净;进出工地车辆采取密闭或覆盖措施,无尘土飞扬,严禁超载、带泥上路和“滴、洒、漏”现象。四是简易搭盖。结合我镇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清理废弃无人使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残垣断壁,拆除用于收购废品、小作坊生产、等脏乱差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简易临时搭盖。

(三)巩固提升阶段(**年12月31日-2015年)。完成我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强化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建设。根据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的原则,积极探索垃圾分类有效途径,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工作。在县级美丽乡村试点村开展村级垃圾分类处理试点,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实现生产垃圾与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切实减少垃圾清运量,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强化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确保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达100%,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农家乐集中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有效措施。在进行大清扫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我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将成果长期保持下去,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生产生活习惯,实现农村环境面貌根本性好转,使农村成为整洁美丽、幸福宜居的家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直各单位、村两委要将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负责人亲自抓,带头参加活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使活动收到实效。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按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总协调作用,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狠抓落实,巩固成果。要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所取得的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人员对集镇、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对全镇排名后3位的村及工作散漫、在全镇大会上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批评,及时通知负责该区域或地段的责任人或村干部,要求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把该项工作进展情况纳入村干部年度绩效考评,对考评排名前3位的村进行表彰通报,并给予适当的奖励经费或优先考虑安排一事一议项目。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影响全镇工作进程的村和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进“两个环境”建设,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交通系统内开展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两个环境”建设和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集中搞好县城环境建设,集中整治机关环境“脏、乱、差”,达到设施优良、环境优美、容貌整洁、文明和谐的标准,使机关面貌和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整洁、有序、亮丽、和谐”的服务环境。

二、整治范围

局机关、下属部门驻地、住宅小区。

三、工作目标

(一)机关卫生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区域内无蛛网、积尘,墙面无剥脱,窗明几净,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楼道无杂物、无痰迹、无烟蒂、无乱贴乱画等。机关院内、院外达到“五无、五净、一见底”,“五无”即无建筑垃圾、无污水、无碎石瓦块和泥沙,无杂草、树叶、废纸、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痰迹;“五净”即墙根净、树根电线杆跟净、花坑绿地净、围墙净、下水道口净;“一见底”即整个路面无尘土,见底色。

(二)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小区内外干干净净,无杂物;楼前屋后利利索索,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卫生死角;落实人员每天对小区环境进行清扫保洁;路面硬化无破损,下水道完好通畅,井盖清洁完整。照明设施完好。

(三)门前“六包”。工作落实,有专人负责全天候保洁、管理。门前无垃圾杂物,无乱设摊点;车辆停放整齐;墙面、杆面无乱写乱画,环境整洁。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3月15日-4月15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制订整治方案,各部门要根据责任区划分集中人员、集中力量,迅速行动,扎实开展机关环境综合整治。局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的环境综合整进行阶段督查,开展检查评比。

第二阶段:完善提高(4月16日-5月15日)。各部门针对第一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5月16日-6月15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发动干部职工开展卫生大扫除,按照每天卫生清扫管理制度,对各办公室、楼道、楼梯,院内、院外地面,绿化带等进行彻底清理,确保卫生清理中无死角、无盲区,同时规范机关区域和家属院内车辆停放。

(二)每天对小区内楼道、地面、绿化带的杂草污物、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对垃圾箱、电线杆的乱涂乱画,卫生死角的积存垃圾,墙壁、地面的“牛皮癣”等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予以彻底清除。

(三)全面落实目标责任,由局领导小组统一对活动情况进行随时检查、调度和督促,对推诿扯皮、行动迟缓、问题突出、未按时达标的部门,将对其进行全局曝光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同时克服部分人员工作中的懈怠心理。形成人人关注、支持、参与环境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并要求人人参与,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长效。对于因工作不力,影响环境整治工作整体效果的干部职工要依据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对其进行问责。

(三)各部门要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确保整治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同时,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及时沟通汇报整治工作情况。

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xxx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宜居城市形象,进一步加强辖区环境卫生管理,集中整治辖区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为扎实有效推动工作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良好的卫生环境,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宜居城市形象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卫生与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人居环境方面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脏、乱、差”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地方违章乱搭乱建、违规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非常突出,对人居环境造成了较大影响。集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是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内容,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是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宜居城市形象的基础条件,是生态乡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各办事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动员全民参与,下大力气解决辖区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在年内使辖区环境卫生有大的改观,群众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为加快xxx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宜居环境为目的,围绕解决辖区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对全区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教育引导城乡群众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讲新风的良好习惯,积极构建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辖区环境卫生水平,推动海城区加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使广大群众养成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习惯,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三个提升”,即:市容市貌和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城市形象品位显著提升、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公德意识显著提升。

三、时间要求

从xxx月上旬开始到xxx月上旬,利用1个月时间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清运辖区常年积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铲除“四害”滋生地等环境“脏、乱、差”问题,着力解决“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污水乱排、杂物乱堆”等问题,努力提高城乡群众文明意识,营造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的新气象,使整治活动大见成效,环境卫生有明显改善。

xx月中旬以后,深化和巩固集中整治成果,重点抓好日常清扫保洁、加强执法巡查和监督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等工作,全面提升环境卫生质量。

四、主要任务

(一)清理清运建成区垃圾常年积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铲除“四害”滋生地及卫生死角。各镇、街道办事处于xx月xx日前完成辖区常年积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点摸底统计上报工作,区直各部门按照挂点社区到点参加集中整治活动,区保洁站负责垃圾清运。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镇、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二)加强清扫保洁工作,及时清扫城区主次干道,清除绿地中的垃圾、废弃物。清扫工作每天必须在早上八时前定时按路段、按区域完成。督促市场化保洁公司加强日常保洁,加强垃圾清运。加强临街生活垃圾的监督管理,引导物业小区、沿街门店及住户将垃圾袋装、桶装,统一按时投放,保洁人员准时收集清运,保持该区域卫生整洁。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区、区住建局

(三)落实“门前三包”。街道办事处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xx月xxx日前完成与辖区内单位、商场、临街店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建立以“教育引导为主,处罚为辅”的长态管理机制,强化“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拒不履行责任的单位、业主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镇、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食药监局、区工商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卫生局(爱卫办)

(四)校园周边环境卫生管理整治。规范学校门前及出租店铺管理,严禁跨门槛占道经营、占道摆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杂物、乱张贴、乱涂邪,静态车辆有序停放,彻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食药监局、区工商分局,区交警大队、区保洁站

(五)加强餐饮服务行业环境卫生的管理。规范餐饮酒店、饭店、大排档、小食店、宵夜摊档环境卫生,设置卫生垃圾桶,按时投放垃圾,禁止随意倾倒垃圾及随手丢垃圾行为,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

配合单位:区工商分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各镇、街道办事处、区保洁站

(六)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民房拆建的环境卫生管理。注重对施工单位事前教育引导警示和事后违章行为的处罚,规范建筑渣土运输行为。重点治理渣土运输车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洒漏污染等问题,减少扬尘污染。强化执法到位,民房拆建、装修占道施工堆放物料必须办理相关占道许可方可堆放物料和建筑垃圾。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住建局

(七)整治各类占道行为。清理在街道两侧或占用公共场地堆放物品行为;整治流动商贩占道摆摊设点及沿街叫卖;严禁沿街商户店外经营、摆放各类物品或擅自在店外从事加工作业;沿街报刊亭、早餐店要设置垃圾桶,搞好周边环境卫生。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区食药监局、工商局,各街道办事处

(八)规范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管理整治。

加强和规范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在小区内设置有专门垃圾收集点,小区物业负责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禁止将垃圾倒出街道。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

五、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xxx月xxx日至xxx月xx日)。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整合力量,分工负责、联合行动、团结协作,认真抓好落实,彻底解决城乡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一周一督查,半月一通报,促进整治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二)长效管理阶段(xx月xxx日以后)。

集中整治结束后,转入长效管理。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日常巡查执法,及时查处占道乱摆卖和乱倒建筑垃圾行为;区城管局、区保洁站负责日常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巡查监管,发现环境卫生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探索建立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整治的长效机制。

六、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区委、区政府成立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和协调指导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组 长: xxxxxx

xxxx

副组长: xxxxx

xxxx

成 员:xxxx

xxxxx

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办公室设在xxxx,由副区长xxxx任办公室主任,区城管局局长xxxx任副主任,办公室承担整治活动日常工作。

督查组由区委督查室和政府督查室牵头,其他相关单位配合,负责对整治任务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七、工作要求

(一)组织周密,精心实施。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是区委、区政府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面提升辖区宜居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确定一名副职专门分管此项工作,做到任务到人、到单位、到基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统筹有力、推动有方、协调有序、整治有效。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这次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是全区统一大行动。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要求,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检查到位,把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本单位本部门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配合,积极参与,切实搞好居住地周边的环境卫生。

(三)全面宣传,引导舆论。宣传部门协调各类新闻单位和媒体加大对整治活动的集中宣传报道力度,创新方式载体,通过开设专栏,制作专题节目等进行系列深度报道,广泛宣传整治活动工作;城区大型led大屏幕要滚动播出整治活动的公益性广告,营造社会舆论强势,引导全社会关注并参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形成人人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经费,加大工作保障力度。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经费作保障。按照工作进度及时拨付相应整治工作经费,保证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五)加强督查,确保实效。整治活动督查组要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考评。要通过现场检查、明察暗访、限期督办等方式,对各镇、街道办、区直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对达不到工作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工作严重滞后的要通报批评。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示例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示例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示例,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全市“城乡环境整治年”精神, 加大**乡村庄环境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办字〔2018〕20号)文件要求,结合全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干净整洁、秩序井然、通行顺畅、环境优美、和谐宜居”村庄环境这一目标,集中整治“脏、乱、堵”问题,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村庄环境整治行动。争取用一年时间使我乡村庄面貌再上一个台阶,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3月15日—2018年3月20日)

乡、村两级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层层安排部署。各村、站所、医院学校等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开辟“城乡环境整治年”活动专题专栏,营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宣传发动工作贯穿整治工作始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3月20日—2018年8月)

以整治村庄环境的脏乱差问题为重点,突出抓好乡村、公路沿线、贫困村等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9月—2018年12月)

在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健全完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村庄环境突出问题保持高压态势,防止问题反弹。

三、重点区域

**公路**段沿线,各村村部周边、通组公路沿线、圩镇周边,良田村全村范围(省级贫困村)。

四、任务措施

(一)环境卫生整治。

主要任务:1、垃圾清扫干净。对公路主干道及重点地段(合坪市场、良田村部周边、坝背美丽乡村建设点等)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实施精细化清扫保洁,及时清理暴露陈年垃圾、油污、渣土等。2、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污水处理设施调查选点,年内协助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80%以上。3、加大乡容村貌整治。规范广告牌匾,清理“牛皮癣”和整治“乱披乱挂”行为,做好占道经营整治工作。4、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强垃圾收集转运和终端处理设施建设,落实“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四级运行机制,推行农村环卫第三方治理和保洁员全职化,建立村庄、道路、河道环卫管护长效机制。5、加强农村文明教育,引导农民提高卫生保洁意识,摒弃乱扔乱倒垃圾行为。开展农村民房庭院整治,以房前屋后干净、院内院外整齐为目标,实施农村民房院落洁化、硬化、绿化、美化,力争2018年新农村建设点农村民房庭院整治率达到80%以上。

具体措施:1、每月组织乡政府和站所干部、学校师生等人员开展2次以上义务劳动,对责任区域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扫保洁。2、每季度以村为单位,组织“党员牵手义工”开展2次洁净行动。3、每季度对保洁公司进行工作量化考评,以乡环境办考核为主,结合村和农户监督等方式,对保洁公司进行奖惩。4、每季度评选2个环境优美村和若干卫生文明户,年终进行表彰奖励。5、年内协助做好良田、合坪、**、东山等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环境办、保洁公司、各村、相关站所〕

(二)农村危旧房整治。

主要任务:1、全面完成农村危旧房整治。大力拆除危旧住房、畜禽棚、茅厕等,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全面完成剩余农村“空心房”拆除任务。严格按照“拆除到位、清理到位、复垦到位”要求,使拆除后的房址达到没有废弃物堆积、可再利用或复垦的条件。做到三个“100%拆除到位”:无人居住的土坯房100%拆除到位;已建新房并享受政策补助的,原有土坯房100%拆除到位;儿子居住在新房,老人现居住的土坯房100%拆除到位。2、加大对不可移动文物及有价值土坯房的保护维修力度,保护传统村落,保留农村文脉。

具体措施:1、实行各村日拆除进展通报制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综合考评工作中。2、对**公路**段沿线,各村村部周边、通组公路沿线、圩镇周边,良田村全村范围的危旧房和“空心房”在4月30日之前全部拆除到位;全乡所有的危旧房和“空心房” 在6月30日之前全部拆除到位。3、涉及拆除的工作经费除去挖机、人工费用之外,余下部分由乡村两级均分4、对坝背等美丽乡村建设点具有旅游价值的土坯房、传统村落、百年祠堂等土坯房要加快做好保护和修缮工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新村办、乡国土所、乡规划所、各村〕

(三)开展“两违”整治。

主要任务:1、采取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各村负责拆除本村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密切配合,严厉整治乡村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问题,做到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建立健全2018年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台账,收录国土与规划部门的卫星图片、群众举报及涉及违法经营的三类违法建设,全面完善台账,分类拆除。2、开展建筑工地整治。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对建筑工地的监督巡查力度,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明确具体责任人,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3、加强农村建房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规范农民建房行为,坚决遏制乱搭乱建现象。严格乡村规划实施管理,引导农民依规划建房,严厉查处违反规划的用地和建设行为。

具体措施:1、对各村的“两违”整治工作,实行日拆除进展通报制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综合考评工作中。2、对**公路**段沿线的“两违”建筑在3月30日之前全部拆除到位;全乡所有的“两违”建筑在9月30日之前全部拆除到位。3、严格执行先规划、后审批、再建设的基本原则;2018年底之前,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一书两证” 100%发放到位。〔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国土所、乡规划所、各村〕

(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主要任务:1、加快农产品产地污染源管理,减少化肥使用,在乡重要水源保护区和流域制订并执行限定性的农业生产技术标准,明确施肥量和施肥时间、品种及方式。2、加强农药销售、使用的监督与管理,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规范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减少农药污染。3、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范畜禽限养区和禁养区划定工作。

具体措施:1、饮用水源头及水域1公里范围内不得再新批建规模养殖场,对现有养殖户实行备案审查,限期治理。对限养区内的养殖实行总量控制,不得新建、扩建养殖项目,限制现有养殖数量。2、鼓励农户使用有机肥,加强对乡重要水源保护区和禁养区严格监管,坚决取缔规模养殖场。对环保不达标的养猪场予以取缔、关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畜牧站、乡水利站、乡农技站、各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另发),由乡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国土所、规划所、各村委会等负责人任成员。乡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由乡新村办牵头组织实施。各驻村领导是所在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认真督促挂点村抓好工作落实。各村、相关站所是环境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责任制,按时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

(二)强化干部带头。在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中涉及违规搭建、违规建设等的乡村两级干部要从全乡发展大局出发,率先垂范,带头执行环境整治相关要求,在方案实施后15天内自行拆除,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所在站所负责人要认真做好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工作,督促其按要求落实到位。对未按时间节点拆除的,乡纪委等单位要采取约谈提醒、扣减津贴、调整岗位等措施,促使早日完成整治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纪委〕

(三)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城乡环境整治的意义、内容、成果,引导社会舆论。同时要曝光一批工作不主动、不配合的反面典型案例,着力形成“人人支持环境整治,共促幸福**建设”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创评活动,增强全民参与城乡综合环境整治的自觉性与主动性。〔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宣传报道组、相关站所、医院学校、各村〕

(四)常态督查考核。建立联合督查机制,乡党委、政府将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对全乡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统筹督查考核和结果运用,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对在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导致进展缓慢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纪委办、乡环境办、乡新村办、乡国土所、乡规划所等〕

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镇人民政府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精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根据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办发〔2013〕1号)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维护地区形象为目标,深入落实强化生态文明、加快内涵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发展发展再发展、实干实干再实干”的工作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和综合治理,集中查处各类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重点检查整治饮用水源地周边的企业,不在规划的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各类涉水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渗井、渗坑、溶洞、矿山、废弃矿坑或其他闲置场所非法贮存、处置有毒有害物质或危险化工废物,以及运用其他方式排放污水的严重违法行为。
(二)集中打击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行为,打击各类私拉乱倒污水、废液或其他危险废物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依法关停取缔非法长石酸洗、罐(桶)体清洗、煤焦油加工、片碱、小化工、小印染、小造纸、土炼油以及各类涉水“土小”企业,关停取缔不在工业园区内的各类有废水产生、无排污去向的“土小”企业或加工作坊。
(四)集中整治非法向城市管网和河道内排放污水废水的行为,严厉打击私自打井,非法取用地下水的违法行为。
(五)集中整治化工企业的污染隐患,重点查处未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的行为、查处涉重金属企业的违法行为。
(六)集中整治擅自处置、排放医疗机构产生的污水,擅自处置实验室、科研机构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液、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七)严厉打击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专门机构,严格执行工作方案。**镇党委、政府成立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行动方案,统一组织专项行动,研究全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重大问题,督办重点案件。从相关部门抽调专职人员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具体事务,调度各村、各企业及成员部门工作情况,及时通报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及有关问题处理情况。
(二)实行分工负责、部门联动,合力打击违法行为。此次专项行动由镇建环所、城管中队牵头,环卫所、安监站等部门协调开展,各相关部门依照各自分工开展具体工作。
各村对辖区内有关企业、单位或个人开展拉网式检查,对有关问题及时查处。各村、各相关部门结合辖区及主管行业实际,根据本通知确定的重点开展拉网式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在此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拉网排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就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加强落实。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部门(行业)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三)实行定期监查,加强督导。专项行动期间,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督导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
(四)加大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为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公布专项行动热线电话,鼓励支持群众进行监督和参与。
四、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是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切实保障群众健康的需要,是控制污染、改善环境、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需要,是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任务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党委、政府成立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李林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村、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干部全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将其摆上重要议程,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以最大的决心、尽最大的努力、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和惩处一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消除隐患,确保环境安全,维护地区形象。

附件:**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乡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乡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力量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一)大气环境质量保持稳定。2016年,全县空气优良天数稳定在100%。

(二)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2016年起,根据《**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府发〔2016〕4号),逐年达到水质提升目标;到2020年,全镇水环境总体稳中向好,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主要河流水生态环境状况稳步提高。

(三)农村环境保护切实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逐步得到解决,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整治,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镇推进示范项目规范建设运行。2020年底前,我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标准。

(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2018年底前,我镇集镇真正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2020年底前,我镇污水处理率和85%;县垃圾处理场规范建设运行。

(五)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步伐明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落实到位,“两高”行业比重、单位gdp能耗趋于下降,结构性环境污染问题逐步缓解。

二、工作原则

(一)齐抓共管。坚持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职能分工,强化各村(居)委会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的主体责任,完善镇新村办(负责环保工作)统一监督管理,强化镇有关部门牵头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大环保格局。

(二)统筹兼顾。坚持解决当前与考虑长远相结合,狠抓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压力传导和考核问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从根本上推动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坚持治理污染与调整结构相结合,加强财政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大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

(三)彻底整治。各村(居)委会、各有关站、所、办应严格对照任务要求,对存在的各类环境问题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挂销号制度,举一反三,使环境污染得到彻底整治。

(四)严格执法。坚持一手抓环境治理、一手抓监管执法。协调县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加强环保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坚决严厉打击,倒逼产业结构加快升级,引领构建环境守法新常态。

三、重点任务

(一)突出工业污染整治

1.开展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工作

坚持按照“培育一批示范企业、整顿一批小散企业、消减一批危重企业”的思路,针对具有地方特色的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整治提升。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区域产业实际和转型升级要求,综合考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生产规模、产业层次、装备和工艺技术水平等因素,利用5年时间,分阶段、分步骤制定年度整治提升方案。加强对矿山、化工、医药、造纸等地方特征重点行业实施规范化整治。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镇国土城建办,镇供电所,各村(居)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村(居)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项目

2016年底前,对所有违法建设、规模小、污染重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各地要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恢复原貌”的原则取缔关闭到位。“十五小”企业包括:小造纸、小制革、小染料、土法炼砷、土法炼汞、土法炼铅锌、土法炼油、土法选金、土法农药、土法漂染、土法电镀、土法生产石棉制品、土法生产放射性制品、土法炼焦、土法炼硫;“新五小”企业包括:小钢铁、小水泥、小炼油、小玻璃、小火电。(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镇国土城建办,镇供电所,镇城管中)

(二)抓好农村环境保护

1.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压缩)、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完成农村存量垃圾集中治理。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特别是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连片治理。到2020年,完成省、市下达的新增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的任务。(牵头单位:镇新村办,配合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水务办、镇农办)

2.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逐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源环境监管及综合整治,2016年底前,完成全镇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实行严格环境保护,实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污水零排放。(牵头单位:镇水务站,配合单位:镇国土城建办、镇新村办)

3.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6年底前完成全镇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或调整;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2016年起,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且设施正常运转率达80%以上。(牵头单位:镇畜牧水产站,配合单位:镇农办)

4.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开展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建设一批重要农产品产区病虫害安全用药示范区;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在设施农业及蔬菜、果树、茶叶等园艺作物上的应用,严格控制化学肥料总施用量。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牵头单位:镇农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

(三)推进大气污染治理

1.加快淘汰燃煤锅炉

2017年底前,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基本淘汰改造蒸发量10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排埠分局)

2.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

制定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五大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方案,强化vocs源头预防。加快推进石化行业vocs综合整治,完成石化企业vocs综合治理。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按照国家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镇交通安置办)

3.推进扬尘污染防治

加强工地扬尘治理。按照“六个不开工”、“六个100%”要求,严格落实防尘抑尘措施。施工场地围挡作业,急诊主干道、景观区域、繁华地区范围内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两侧不低于2米,其他路段不低于1.8米。工地车辆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并配备冲洗设备,对建筑施工现场地面进行硬化、定期洒水,对堆土实施覆盖。重点针对建筑工地、房屋征收拆除供电、市政工地、渣土清运处置、沿街店面装饰装潢、园林绿化建设及管养施工、预拌混凝土企业、储备土地裸露泥地等方面延(牵头单位:镇国土城建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镇城管中队)

推行公路绿色建设。公路建设实行绿色施工,建立扬尘防治责任制和预防扬尘预案,工地全部湿法作业,不熔融沥青、不焚烧塑料、不乱倒垃圾,不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公路建设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粉状物应封闭储存或覆盖,严禁露天堆放。(牵头单位:镇交通安置办)

4.严格机动车污染防治

加快提升燃油品质。2017年1月1日前全面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柴油行为。(牵头单位:镇交通安置办,配合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加快推进油气回收治理。2016年底前,完成镇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程验收;新建加油站、储油库必须安装油气回收系统。(牵头单位:镇新村办,配合单位:镇城管中队)

6.全面淘汰落后产能

强化源头污染预防。推动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到2017年,化工、医药、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至少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

完成国家下达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根据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到2017年,淘汰一批落后产能。(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

全面清理整顿小矿山。依法取缔无证开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的矿山企业。2016年底前,依法关闭集镇周边所有石煤矿及非煤矿山,关闭全镇范围内粘土砖厂。(牵头单位:镇国土城建办,配合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镇新村办)

(四)强化水质提升工程

1.深入实施“河长制”

根据《**县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办字〔2015〕46号),切实落实各级河长“治、管、护”职责。着力加强对镇村两级河长的管理,进一步细化,实施标准化管理。重点推进石桥河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牵头单位:镇水务站,配合单位:镇新村办、镇农办、镇畜牧水产站)

2.整治不达标水体

加大不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力度,推进区域村镇生活污水、农田面源污染及养殖业污染治理,实施流域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河道清理、污水管网改造完善等项目,切实改善断面水体水质。(牵头单位:镇水务站,配合单位:镇新村办、镇农办、镇畜牧水产站)

3.优化空间布局

严格环境准入。参照《**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锦江流域环境保护实施意见的通知》(**府发〔2014〕16号),修河源头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新、改、扩建污染企业。严格控制定石桥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沿岸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的新、改、扩建项目。以河岸为界线,向陆地延伸1千米范围内,原则上禁止新、改、扩建化工、电镀、造纸、水泥、印染、皮革、涉重金属等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石桥河流域上述行业新建工业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其他新建工业项目应当进入工业园区。(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

推动污染企业退出。推动集镇污染较重的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国土城建办、镇新村办)

积极保护生态空间。在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中,将涉及石桥河等河流及大中型水库保护范围内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科学调出,严格实行用地管制,对禁止类建设用地项目不予供应土地。在2017年底前,开展一系列对非法挤占水域岸线用地的清查,加大土地监察执法力度,通过经济处罚、违建拆除、土地复原、责任追究等手段打击非法占地行为。(牵头单位:镇国土城建办,配合单位:镇水务站、镇林办)

4.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坚决清理和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和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保水源地及其上游注入保护区水质达到功能要求。到2020年,完成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牵头单位:镇新村办,配合单位:镇水务办、镇国土城建办、镇农办、镇城管中队)

推进水源地应急体系建设。推进城镇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加强对区域可用水源的筛查和保护,建设镇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2020年底前,完成集镇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具备完善的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机制和能力。(牵头单位:镇水务站,配合单位:镇新村办、镇国土城建办、镇城管中队)

(五)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1.分区域推进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2016年底前,结合供电、工商登记注册等情况,建立“低、小、散”企业整治台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非法隐蔽生产的污染企业进行严厉打击。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辖区之间交界地带、插花地带、河流沿线和产业集聚区,督查历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已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新的环境安全隐患。(牵头单位:镇新村办,配合单位:**派出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排埠分局、**供电所)

2.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精神,全面落实《**县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办法》,加快镇环保网格化管理机制建设。2016年底前,镇健全环保网格化管理队伍,确定监管方案,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落实所需的环境监管人员力量,形成环境违法行为、风险隐患快速发现和调查处理机制。(牵头单位:镇新村办,配合单位:镇农办、镇水务办、镇国土城建办)

3.推进阳光执法机制建设

根据中央生态文明改革总体方案和环保督察工作办法,全面开展以“督政”为主线的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督促各项环保工作任务、要求落实到位。(牵头单位:镇纪委、镇新村办)

4.强化综合惩处

加快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设,扩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每年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通报本地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单位:镇新村办,配合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

5.强化刑事追责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加强环保与公检法联动协作,健全环境犯罪案件的调查、移送、联络和会商机制。对于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必要时通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有效遏制倾倒危险废物、超标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等其他恶性环境犯罪行为。(牵头单位:**派出所,配合单位:镇新村办)

6.加快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根据《**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环委字〔2016〕14号)要求,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016年底前,按照“规范完善一批、整改备案一批、淘汰关闭一批”的原则全面清理到位。(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统筹组织领导。各村(居)要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村“两委”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大环保问题。镇直相关站所办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根据各自职责指导、督导各村(居)开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从制定方案、明确标准、组织推进、督导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切实担起责任,并定期汇报环境保护工作。

(二)着眼环境质量,加大整治力度

以解决影响群众环境权益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集中力量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环保基础设施、治污设施改造和生态环境建设。从污染防治的实际出发,加强环境监测、执法监察、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保护环境,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核问责

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居)委会和镇直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镇直牵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各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的整治督查。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责任单位承担的整治工作完成情况予以通报、排队。各党(总)支部要把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区域环境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实施一票否决机制,年度实行约谈预警、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对年底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实施一票否决。

(四)加强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渠道,重点公开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政府部门履职履责情况、重点环保工程进展情况、环保责任追究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不断深化环境保护社会参与、良性互动为目标,开设环境保护专栏专题,加强舆论监督,组织新闻媒体对施工扬尘、河道污染、环境违法等各类反馈问题,进行明察暗访,曝光批评,对整改情况追踪问效。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环境保护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大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鼓励群众自觉参与到环境综合治理行动中,努力营造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关心环保的氛围。

镇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镇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工作会议精神,以净化、美化城市环境,改善社区人居环境为目标,建立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动员和组织社区广大党员干部、居民积极参与城区环境整治,不断巩固、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努力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切实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工作任务
1、加强社区居民群众的卫生知识教育。
2、做好中小街巷、居民小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的卫生保洁。
3、搞好各单位区域内的保洁工作,对暴露性垃圾及卫生死角进行认真清理。
4、取缔中小街巷及社区乱贴乱画,对城区户外广告“牛皮癣”进行集中清除。
5、实施对窑河、城市河等城区河道疏浚清淤,确保汛期河道泄洪畅通。
6、加强三轮车车主的教育管理,规范营运行为。
7、配合县有关部门拆除城区未批擅建临时搭建以及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道路景观的违章建筑、亭棚、户外广告等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二)责任分工
镇卫生科负责牵头实施,各社区居委会主任、有关村总支书记、镇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为具体责任人。实行镇机关干部分工负责制(具体分工见附表)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6月21日—6月25日)
1、成立安宜镇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2、拟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3、组织有关人员对城区中小街巷及区域内环境状况进行调查摸底。
(二)宣传发动阶段(6月26日—6月30日)
1、印发《致社区居民一封信》。
2、召开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
3、与各社区、有关(村)签订工作责任状。各社区有关(村)与辖区内临街门点和居民分别签订“门前五包”责任状。
4、通过墙报、专栏、戗牌、横幅、广播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烈氛围。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7月20日)
1、组织机[找材料到第1 --网上服务最好的资料站点]关干部、学校学生、社区居民代表参加环境整治日(7月15日)义务劳动。
2、镇组织对各社区有关重点部门暴露性垃圾及死角的清理。
3、各社区对区域内中小街巷乱贴乱画、户外广告、“牛皮癣”进行集中清除。
4、对窑河、城市河等城市河道进行疏浚清淤,对有关河道实施冲污,打捞漂浮物,清理垃圾及障碍物,保持河道清洁、畅通,并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5、加强城区人力营运三轮车管理,确保停放有序,教育车主注意仪表,遵守交通法规,文明搭客。
(四)督查整改阶段(7月21日—8月20日)
1、各社区居委会、有关村、镇属有关单位对环境整治情况进行自查。
2、镇组织专门检查组,对城区环境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及全面检查。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拿出方案,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各社区居委会、有关村、镇属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订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到人,职责落实,各社区居委会、有关村、镇属有关单位一把手为环境整治第一责任人,并将制定工作计划于七月二日前上报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卫生科内)。要严格考核检查,检查评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方面。对整治工作不到位,经督促仍整改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要认真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在巩固、提高整治成果的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逐步把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纳入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为促进全镇“三个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镇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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