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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美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经验告诉我们,成功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根据公司发展的相关要求,策划必然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案的制定可以弥补工作中出现的缺陷。如何规划好一份全面的工作方案呢?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美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美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20**年美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委要求,解决当前农村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整治脏乱差、建章立制、完善设施、确保长效为工作重点,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乡村环境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为根本目的,全面开展美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努力创建干净、整洁、绿化、美化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1.全面启动,普遍见效。所有村屯以环境卫生和改善村容村貌为基本内容,落实整治工程,切实改善农村环境。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村屯负总责,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量化指标,保证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使用。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不同村屯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环境的差异,我镇把村屯分为三类,一类(三星级)头村、二村,要争先创优;二类(二星级)**、四村、**、**河、**,要提档升级;三类(一星级)**、**、**村,必须达标。采取不同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对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4.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在全面铺开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优先选取主要交通线路沿线村和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统筹规划,并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整合各部门资金,集中投入,树立样板,以点带面,做到整治一批、见效一批。

5.严格考核,注重实效。对各村屯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考核,督促各村屯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取得工作实效。

6.完善机制,总结提高。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完善农村环境保护考核机制。总结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取得的成功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三、整治重点

全镇镇村屯,重点整治:同抚路**段、同街路**段沿线、**大堤**段等旅游沿线、各村屯街道、新建基础设施、村委会办公场所、学校、企事业单位、村镇主要出入口、农民住宅房屋室内及房前屋后、通村路和村内街巷道、村内广场、空地和畜禽养殖区域,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此外针对**村、**村和**村这三个一星级村庄着重整治。

四、主要任务

我镇要镇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农民的主体作用,着重解决乡村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柴草乱堆、农机具乱停、畜禽乱放的问题,认真开展“四清”、“四改”、“四化”、“一满意”整治工作。

(一)四清内容

1、清垃圾。全面清理村内街道,村屯周边积存垃圾,吊掛垃圾、建筑垃圾、沟渠垃圾、死角垃圾、农户房前屋后、院落、空闲场地的垃圾和我镇辖区的同抚路、同街路沿线的垃圾。使各类裸露的垃圾、历年积存的垃圾、建筑垃圾基本得到解决。

2、清杂物。重点清理村屯道路、巷道旁、农户乱堆乱放的柴草垛、各类生产用具、各类粪肥堆、沙石、粪池、杂草。严禁在公路两侧、景观地带堆放柴草、粪肥和杂物。柴草垛要统一堆放在农户的房屋背街处并远离房屋,消除火灾隐患。

3、清路障。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严禁沿街摆摊、乱搭乱建、占道经营、乱堆乱放杂物、乱扔乱倒等行为。

4、清违章建筑和危房。拆除各类违章建设的板房、木棚及违规设置、陈旧的广告牌匾。清理整修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公路沿线和村内破旧篱笆。

(二)四改内容

1、改路。对乡村道路、农村街道及边沟进行维护改造,基本上做到主街硬化,其他街巷道路路面平整、无积水,逐步实现硬化标准。

2、改厕。有条件的村屯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各乡镇、村屯因地制宜选择改厕形式,原则上全部改在背街处。各村根据需要在村委会、村广场或活动场所建设公厕。要求对新建或改建房屋建室内厕所。

3、改圈。科学划定畜禽养殖区。限养区内农民饲养的畜禽一律实行圈养,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所设位置不能影响邻居生产生活。严格限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规模化畜禽养殖户,要在村外建饲养场。

4、改垃圾处理方式。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装备设施的投入,提倡推行垃圾分级处理模式,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填埋处理,各村屯必需设置1-2处垃圾处理场和村外积肥场。根据村屯人口、垃圾产生量等因素,配足配齐垃圾箱、垃圾运输车和保洁员。

(三)四化一满意

1、绿化。我镇要保证市、乡公路、乡村公路沿线、村屯街道、村屯四周种植树木,成活率达85%以上。

2、净化。要从村内到村外,从主街道到小街小巷,从室内到庭院基本达到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溢流、无人畜混居、无卫生死角,公共厕所清洁卫生。

3、美化。公路两侧、乡村主街、活动广场、村委会和农户的房前屋后要栽种花、草、灌木、果树。街巷无乱贴乱画、无乱堆乱放。

4、亮化。我镇政府所在地公路两侧、村内主街、乡村综合活动室、活动广场要安装路灯。路灯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太阳能路灯。

一满意:保证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工作步骤

按照市政协要求的“全面安排、集中整治、典型示范、全力推进”的工作思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从20**年3月15日—20**年12月30日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整治阶段。(20**年3月15日—5月20日),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镇有党委书记刘保海亲自负责,并组织制定了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内容。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任务,明确整治内容和要求,进行广泛的宣传,提高认识,边发动边整治,集中开展清理积雪和路旁垃圾行动。同时,以头村和二村这两个三星级村为标杆,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年5月20日--7月30日),我镇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先急后缓,逐步推进。全面铺开“四清”、“四改”、“四化”、“一满意”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考核验收阶段。20**年8月1日--9月31日,我镇专门成立检查小组,按照整治内容制定相关标准,对辖区内的主干线、集镇及村屯的环境卫生自查自纠,不足之处及时整改,并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评比阶段。20**年11月1日--12月30日,我镇美丽乡村领导小组将每次年中检查结果与年终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各村屯干部考核标准的依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组长有书记刘宝海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长吉广明和副镇长徐永林担任;成员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10个村屯支部总书记组成。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中心镇办公室,各村屯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座谈会交流、定期通报、督察督办等制度。

(三)加大资金投入。采取加大财政投入,鼓励企业出资、农民自筹等方式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各村屯要增加对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的投入,要拓宽思路,创新办法,把市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性互动关系。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建立和完善村庄整治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公用设施管理。各村屯要建立村屯垃圾收集、清运长效机制。镇政府与各村屯要签订“环境综合整治及卫生工作责任状”,制定村屯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目标;各村屯要制定环保公约、卫生守则、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洁人员工作责任、保洁员绩效考核制度、卫生保洁管理制度、卫生评比制度,倡导文明环保新理念,培养农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强化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派出督查组,到各村屯进行督导检查。对重点整治村屯,要通过建立台账,开展巡回督查、定期通报情况等活动,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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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进“两个环境”建设,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交通系统内开展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两个环境”建设和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集中搞好县城环境建设,集中整治机关环境“脏、乱、差”,达到设施优良、环境优美、容貌整洁、文明和谐的标准,使机关面貌和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整洁、有序、亮丽、和谐”的服务环境。

二、整治范围

局机关、下属部门驻地、住宅小区。

三、工作目标

(一)机关卫生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区域内无蛛网、积尘,墙面无剥脱,窗明几净,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楼道无杂物、无痰迹、无烟蒂、无乱贴乱画等。机关院内、院外达到“五无、五净、一见底”,“五无”即无建筑垃圾、无污水、无碎石瓦块和泥沙,无杂草、树叶、废纸、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痰迹;“五净”即墙根净、树根电线杆跟净、花坑绿地净、围墙净、下水道口净;“一见底”即整个路面无尘土,见底色。

(二)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小区内外干干净净,无杂物;楼前屋后利利索索,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卫生死角;落实人员每天对小区环境进行清扫保洁;路面硬化无破损,下水道完好通畅,井盖清洁完整。照明设施完好。

(三)门前“六包”。工作落实,有专人负责全天候保洁、管理。门前无垃圾杂物,无乱设摊点;车辆停放整齐;墙面、杆面无乱写乱画,环境整洁。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3月15日-4月15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制订整治方案,各部门要根据责任区划分集中人员、集中力量,迅速行动,扎实开展机关环境综合整治。局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的环境综合整进行阶段督查,开展检查评比。

第二阶段:完善提高(4月16日-5月15日)。各部门针对第一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5月16日-6月15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发动干部职工开展卫生大扫除,按照每天卫生清扫管理制度,对各办公室、楼道、楼梯,院内、院外地面,绿化带等进行彻底清理,确保卫生清理中无死角、无盲区,同时规范机关区域和家属院内车辆停放。

(二)每天对小区内楼道、地面、绿化带的杂草污物、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对垃圾箱、电线杆的乱涂乱画,卫生死角的积存垃圾,墙壁、地面的“牛皮癣”等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予以彻底清除。

(三)全面落实目标责任,由局领导小组统一对活动情况进行随时检查、调度和督促,对推诿扯皮、行动迟缓、问题突出、未按时达标的部门,将对其进行全局曝光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同时克服部分人员工作中的懈怠心理。形成人人关注、支持、参与环境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并要求人人参与,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长效。对于因工作不力,影响环境整治工作整体效果的干部职工要依据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对其进行问责。

(三)各部门要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确保整治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同时,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及时沟通汇报整治工作情况。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力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实施“两线一片”的城镇风貌整治要求,市整治办近期将实施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根据近期相关会议精神和遂宁考察经验,现将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内容

由规划建设局和城管局共同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统一设计。采用整治前后效果图对比方式来指导实施。

(一)建筑外立面包装整治

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建筑外立面简单装饰(提供装饰部分的位置、尺寸、颜色、材质等)。

(二)空调机位设计

指定外机位置、尺寸、颜色、材质、外观样式。

(三)店招和墙身广告统一规范

1、取消所有楼顶广告。

2、规范店招高度、宽度、出挑距离、底板颜色和材质。

(四)城市园林绿化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整治

1、清理挤占公共绿地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不完善的现象,对现有城市道路绿化、城市广场及绿地内绿化进行升级上档,增加绿量,丰富绿化景观层次。

2、添加完善城市公共空间内的公共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创造更多人性的、舒适的、优美的公共空间。

(五)城市主要道路及节点光亮工程整治

对已经建设的光亮工程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和整改不符合城市光亮工程规划要求的项目。对城市重要节点应依据规划结合建构筑物增设光亮工程,确保城市光亮工程的整体性、系统性、艺术性,让城市夜景更加亮化、美化。

(六)城市公共空间秩序整治

对城市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宣传栏、标识标牌、占道经营点位、车辆停放等行为进行规范治理,做到整齐划一、秩序井然,体现泸州城市文明、有序的精神风貌。

二、时间安排

(一)整治方案完善阶段(4月10日~4月30日)

规划建设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和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进行统一设计。城管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广告位、店招、光亮工程进行统一设计。电力、电信、公交公司等职能部门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对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进行统一设计。4月30日前交由规划建设局统一组织审查。其余各职能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在4月30日前书面提出整治计划、时间进度交整治办。

(二)前期动员和准备阶段(5月1日~5月30日)

由市整治办确定28栋建筑的责任单位并召开整治动员大会,宣传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相关追责办法,充分调动业主的积极性,主动配合到该项工作中来。同时,市规建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违章建筑,市城管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店招和楼顶、墙身广告。各业主单位自行拆除不规范的防盗窗、雨棚等附着物。

(三)实施阶段(6月1日~8月30日)

各责任单位按审批的设计方案实施外墙清洗(包装)、空调机位统一安装、店招及户外广告制作、光亮工程等。园林、城管等部门实施人行道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改造。电力、电信等部门负责实施各自公共配套设施。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检查。

三、组织机构保障

由市规建局、市城管局抽借人员组织成立临时协调小组,负责指导上述地段业主单位实施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协调各项整治内容安排,协调部分整治资金落实,监督检查整治成果。

四、部门职责

(一)市规建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城镇风貌建筑规划及道路景观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牵头对该地段需要重新整体包装的建筑物外立面进行包装整治;负责对该地段内园林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进行整治;负责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的预算上报;负责督促该地段城乡风貌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检查和验收整治成果。

(二)市城管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建筑物光亮工程及市政设施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附着物进行拆除和规范;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秩序治理;督促各建设单位按规划整改和完善城市光亮工程。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市监察局: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和《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该地段沿线部门城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效能问责;对政令不畅、执行不力、行动迟缓、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及时发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川办发〔〕13号)、《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查处。

(五)市公安局:负责对该地段所有路段交通标识标牌设置、标志线划定,车辆停放的指挥安排,并协助城管局对违章占道、建筑外附着物清理,保持城市道路交通畅通。

(六)市工商局:协助市城管局做好该地段广告、店招、灯箱的清洁和文字规范工作,以及店铺临街面其他附着物的清洁和规范工作,保持规格尺寸统一、色彩协调、设置高度一致和清洁整齐;负责规范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七)市商务局: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完善市场基础设施。

(八)市环保局:负责该地段所有临街店面的油烟治理工作,杜绝临街面设置油烟排气筒(窗)。

(九)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该地段城镇风貌专项治理资金。

(十)市邮政局:负责对该地段的邮亭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一)市民政局:负责对该地段路名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二)泸州电业局:负责对该地段变、配电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三)电信公司:负责对该地段电话亭、电话交换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四)公交公司:负责对该地段公交站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五)江阳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动员该地段市民积极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协助各部门开展的整治工作,协调整治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十六)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本单位建(构)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清洁、修补和规范工作;组织动员单位职工积极参与本地区、本单位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五、具体措施

参照遂宁城镇风貌整治经验和我市实情,为确保该项工

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23栋公共建筑由市整治办责成各栋建设业主自行按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资金自行协调解决。5栋居民住宅楼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50万元,由财政统一安排。

(二)包装整治施工前期各业主单位应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店招、楼顶及墙身广告、防盗窗、雨棚、空调外机等与规划设计方案不相符的附着物。施工过程中矛盾协调由业主负责,江阳区政府配合。市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检查、督促。

(三)城市道路绿化及市政设施改造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00万元。

(四)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应由各自职能部门负责清洗或统一包装,资金自行协调解决。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为指导,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发展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内容,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排水体系工程建设,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努力打造生产转型、天蓝水净、绿荫环绕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原则。各乡镇为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村(社区)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和技术指导。

(二)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环境问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三、目标任务

(一)近期目标。全面开展农村"四清四化"和"五改"("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危房、清庭院。"四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五改":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突出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特色民居改造提升村及环县城、乡镇所在地、环景点周边、国省州县主干道、沿高速路两侧等重点区域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机制,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分级处理模式,扩大农村污水处理试点范围,不断提升农村居住和生态环境质量。

(二)长期目标。在巩固近期目标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抓不懈。通过整治,达到村容村貌整洁、环境舒适优美、乡村特色鲜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到2017年底,建成"美丽乡村计划"省级示范点11个,到2020年底,建成"美丽乡村计划"省级示范点20个,力争全面实现农村垃圾规范化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率达到100%.

四、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大力推进"四清四化"、"五改两建"、"两抓一控"、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一)全面开展"四清四化"工作。"清垃圾",清理村街道路、村庄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清杂物",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防止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五乱"现象的发生;"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做到路旁无乱搭乱建、道路整洁畅通;"清庭院",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清理畜禽粪便,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绿化",因地制宜种植各类树木、花草,大幅度增加绿地面积,完善现有绿化设施,具备条件的乡(镇)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街道;"美化",对村庄建设的选材用料、建筑样式、墙面颜色等进行规划和提升。拆除违章建筑,整治临街、临路建筑立面,统一粉刷墙壁,规范村内主街道建筑色调,规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志。有条件的村庄加强文化广场、文化墙、村民活动中心建设。村庄、广场等地方可设美观整齐的村务公开栏、宣传栏,主要街道两侧院墙可粉刷醒目的宣传,也可绘制各种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画;"亮化",村庄主要道路安装路灯,积极推广节能灯和太阳能灯。修缮维护村内已建好的路灯等亮化设施,对已损坏的亮化设施及时更换,有条件的村实施现有亮化设施提档升级;"净化",重点治理村内主干道污水排放、村街路口、施工现场、集贸市场、公共场所以及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达到净化要求。

(二)继续推进"五改两建设"工作。"改路",对乡村道路、农村街道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基本做到主街硬化,出村道路路面平整,安全畅通,路况保持良好,逐步实现硬化道路户户通;"改水",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进农村集中连片供水,进一步提高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加大农村供水水质监测力度,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保证水质达标与饮水安全。供水满足用水水量和水质要求,水质合格率达到 100%;"改厕",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逐步改善入厕环境,采用三格池式、沼气池式厕所等多种形式对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改圈",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禁在环境敏感区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垃圾处理方式",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装备设施投入,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分级处理模式,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辐射范围内管网配套建设,推进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建成区、中心村建立较为完善的污水、雨水收集系统,实现雨污分流;"垃圾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村庄人口、垃圾产生量等,配足配齐封闭式垃圾桶(箱)、垃圾运输车等装备设施。每个村庄有相应数量的垃圾收集点和人力垃圾清洁车,每个乡镇建有垃圾转运站和垃圾转运车。在县内按规划选址建1—3 个高标准垃圾处理填埋场,推广使用垃圾碳化炉或生活垃圾生物处理器等设施。加快农村专业环境卫生队伍建设,每村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每个乡镇配备3-5名环境卫生监督员。

(三)积极推进"两抓一控"工作。"抓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利用 2015至2020年5年时间,在全县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重点抓好环县城、省州县主干道沿线连片整治示范区建设,其他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抓好本乡镇的示范区,培育示范典型。通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为全县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探索积累经验;"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精品示范点",结合"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及特色民居改造提升村,打造一批城乡统筹、独具特色、生态文明的精品亮点。每个乡镇打造5个精品村。"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快农产品产地污染源管理、推广农牧结合和生态养殖模式,大力发展沼气等新型能源。实现养殖大户和散养殖户污染物统一收集、统一处置、统一利用。

(四)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按照县域镇村空间布局规划和镇村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建管并重、综合整治,突出重点、统筹发展,着力推进"美丽乡村计划".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照"三新五有"(结构体现新设计、建设采用新材料、外观呈现新面貌,有干净整洁的厨房、有安全卫生的饮水设施、有沼气或其他清洁能源、有太阳能或其他淋浴设施、有卫生型厕所)的基本要求,宜改则改、宜建则建,依法依规推进特色民居建设。统筹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向周边农村覆盖,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5月—7月)。县、乡镇要逐级召开动员会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各乡镇、村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订切实可行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2015年7月—2015年 12月)。全民动员,部门联动,上下协调,互相配合,齐心协力打好以"四清四化"和"五改"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特别是做好环县城、环景点周边和沿高速路两侧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三)长期整治阶段(2015年12月--2020年 12月)。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原则,遵循乡镇、村空间布局、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加快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健全完善农村环境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的落实,逐步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四)考核验收阶段(实施期间每年12月份)。每年12月份,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环保、住建、财政、农业、卫生等有关单位,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行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是着力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和环保、农办、财政、农业、林业、扶贫、水务、卫生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和年度工作安排等。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把环境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细化措施,分解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农村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着力报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多元投入,形成互补。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项目进行奖补,并解决农村日常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要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发动农民筹资筹劳,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步伐。

(四)科学规划,注重管理。各乡镇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统筹发展、推动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农业综合开发、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等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规划设计先行的原则,从乡村规划抓起,尽快编制完成覆盖全县的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和完善村镇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要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出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强化政府管理,把长效管理工作统一纳入有关职能部门和行政村的日常工作中去。

(五)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县委、县政府将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实行全程跟踪,做到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检查、年终验收。同时设立督办卡,对各乡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办,检查结果通报全县。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管理机制完善的乡镇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落实**市人民政府《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淄政发[2005]30号)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的通知》要求,抓好城管执法系统担负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一是按照减量、规范、美观的原则和“统一标准、统一形式、统一位置”的三“统一”要求,有重点、有步骤、分阶段完成主干道户外广告清理整治任务。结合2005年城管执法质量年活动的开展,逐步将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确保“清理一片,净化一片,巩固一片,提高一片”。二是加大对城区大型户外广告执法查处力度,实行严管重罚。有重点地对高速公路两侧(高管局管理范围外)、城市出入口、城区连接线等部位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大型户外广告要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实现城市立体空间的净化美化。
(二)整治马路摊点和乱停乱放。结合各区县实际,对突出影响市容市貌的马路摊点、流动摊贩、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露天烧烤、乱停乱放、乱堆乱占、乱搭乱建等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大执法巡查力度,积极探讨长效管理模式,实现城市容貌长效管理。
(三)加大对乱贴乱画的治理和打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市禁止乱贴乱画乱挂规定》(市政府27号令),利用各种手段严厉查处和打击制造城市“三乱”的行为。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及时清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乱贴、乱写、乱画、乱挂现象。充分调动社会参与和部门联动,多管齐下,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中乱贴、乱写、乱画、乱挂问题,消除视觉污染。
(四)抓好城市规划执法为龙头的专项执法工作。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对未取得“两证”或擅自变更规划的违法建设坚决依法查处。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违法建设有奖举报制度,大力提高规划执法效率。对严重违反城市规划、乱搭乱建的违法建设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集中拆除。组织规划执法联合大检查,依法查处双违工程,逐步实现规划执法检查的无缝覆盖。同时加大对擅自挖掘城区道路、乱堆乱放垃圾、破坏城市绿地、噪音扰民、建筑工地扬尘、排放有毒有害烟尘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
(五)依法查处不执行“门前三包”的违法行为。对沿街单位乱停乱放、店外经营、不履行保洁义务、不及时清扫积雪积水,影响城市市容的行为,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一告知、二处罚、三取缔”的有效执法手段,维护城市市容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圆满完成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市局成立以局长温义任组长,副局长徐同海任副组长的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执法支队,支队长李鲁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制定阶段性工作实施方案和督查计划,落实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督导检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继续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局将结合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督导检查安排,对区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明查: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暗查: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对每次查找出的问题,督查的结果,报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城管执法简报上予以通报,有关考核分数以加权平均的方式计入区县执法局年度工作考核成绩。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在前3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各区县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区县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突出工作重点,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任务,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完善激励机制,严格落实奖惩,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三)创新机制,强化宣传。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担负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工作中一定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选准突破口,并与城管执法质量年活动的开展,以及年度执法工作安排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同时多渠道、多形式、多媒体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借势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氛围。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会会议精神,促进**镇农村环境卫生的全面改善和农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年起,在全镇长期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经研究特制定《**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围绕“魅力连城,秀美**”的总体目标,按照县委“三城同创”的具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乡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着力解决乡镇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一步亮化绿化美化乡镇环境,加快乡镇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乡镇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二、总体目标

在前期开展的镇容镇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基础、提高要求。至**年年底,通过发动全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力争“两个月打基础、两个月见成效、明年大变样”;到2015年,彻底整治“脏、乱、差”及卫生死角,确保全镇范围“路净、境洁、地绿、水清”,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变,群众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农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到2016年,全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基本符合国家标准,最终形成乡镇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体系,打造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经济繁荣、文明祥和的秀美**。

三、整治标准

(一)集镇。按照市级卫生镇标准,以治脏、治乱为重点,严格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分区域分地段指定专门责任人实行卫生包干,并落实专职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人员,垃圾日产日收日清。公厕及时进行清扫保洁,环境整洁,保持干净、畅通、不满溢。沿街商户、店铺和临时摊位文明经营,无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现象,店牌遮阳棚设置规范整齐。

(二)行政村。保持村容村貌整洁,无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村内道路无暴露垃圾和堆积物。落实专职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人员,主要道路实现每日一次普扫,农户垃圾每日收运。村内公厕及时清扫,保持干净、通畅和不满溢。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治,无乱堆乱放现象。村内河沟保持清洁通畅,无漂浮物和堆积物。环卫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布局合理、数量达标。

(三)镇直单位。落实卫生包干,严格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按照要求承担各自门前人行道的卫生、绿化及秩序的包干义务。

(四)主要道路。加大205、319国道沿线两侧的整治力度。加强道路清扫工作,路面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生活生产垃圾,保持路面洁净,边沟通畅,绿化整洁。强化道路两侧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五)**河沿岸。实行分段治理,涉及本行政区域的村是保洁的责任单位。要求河道基本无垃圾、漂浮物,保持水面、坡岸整洁。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9月22日-10月1日)。以连城县开展“三城同创”活动为契机,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大扫除、河道大清理、污染大排查、违章大整治”活动;全镇、村两委干部要密切协作,迅速行动,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通过集中整治活动和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群众整体素质。广泛发动群众,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中来,全力整治公路沿线的“脏、乱、差”现象。

(二)重点整治阶段(**年10月1日-12月30日)。召开镇、村两级动员大会,分解落实任务。一是卫生秩序。各村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开展大清扫行动,全面集中治理村部所在地、农贸市场、公路沿线、河流两边的“脏、乱、差”现象,彻底清除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所有村庄基本做到无成堆暴露垃圾。二是种植补绿。全面清查公园、绿地、国道两侧绿化带死株缺苗,并及时补种。三是文明施工。施工工地现场设置围栏,排水和冲洗设备完备,场内建筑材料堆放整齐;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净;进出工地车辆采取密闭或覆盖措施,无尘土飞扬,严禁超载、带泥上路和“滴、洒、漏”现象。四是简易搭盖。结合我镇镇容镇貌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清理废弃无人使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残垣断壁,拆除用于收购废品、小作坊生产、等脏乱差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简易临时搭盖。

(三)巩固提升阶段(**年12月31日-2015年)。完成我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强化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建设。根据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的原则,积极探索垃圾分类有效途径,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工作。在县级美丽乡村试点村开展村级垃圾分类处理试点,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实现生产垃圾与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切实减少垃圾清运量,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强化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确保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达100%,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农家乐集中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有效措施。在进行大清扫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我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将成果长期保持下去,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生产生活习惯,实现农村环境面貌根本性好转,使农村成为整洁美丽、幸福宜居的家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直各单位、村两委要将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负责人亲自抓,带头参加活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使活动收到实效。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按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总协调作用,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狠抓落实,巩固成果。要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所取得的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人员对集镇、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对全镇排名后3位的村及工作散漫、在全镇大会上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批评,及时通知负责该区域或地段的责任人或村干部,要求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把该项工作进展情况纳入村干部年度绩效考评,对考评排名前3位的村进行表彰通报,并给予适当的奖励经费或优先考虑安排一事一议项目。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影响全镇工作进程的村和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示例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示例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示例,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全市“城乡环境整治年”精神, 加大**乡村庄环境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办字〔2018〕20号)文件要求,结合全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干净整洁、秩序井然、通行顺畅、环境优美、和谐宜居”村庄环境这一目标,集中整治“脏、乱、堵”问题,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村庄环境整治行动。争取用一年时间使我乡村庄面貌再上一个台阶,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3月15日—2018年3月20日)

乡、村两级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层层安排部署。各村、站所、医院学校等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开辟“城乡环境整治年”活动专题专栏,营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宣传发动工作贯穿整治工作始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3月20日—2018年8月)

以整治村庄环境的脏乱差问题为重点,突出抓好乡村、公路沿线、贫困村等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9月—2018年12月)

在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健全完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村庄环境突出问题保持高压态势,防止问题反弹。

三、重点区域

**公路**段沿线,各村村部周边、通组公路沿线、圩镇周边,良田村全村范围(省级贫困村)。

四、任务措施

(一)环境卫生整治。

主要任务:1、垃圾清扫干净。对公路主干道及重点地段(合坪市场、良田村部周边、坝背美丽乡村建设点等)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实施精细化清扫保洁,及时清理暴露陈年垃圾、油污、渣土等。2、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污水处理设施调查选点,年内协助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80%以上。3、加大乡容村貌整治。规范广告牌匾,清理“牛皮癣”和整治“乱披乱挂”行为,做好占道经营整治工作。4、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强垃圾收集转运和终端处理设施建设,落实“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四级运行机制,推行农村环卫第三方治理和保洁员全职化,建立村庄、道路、河道环卫管护长效机制。5、加强农村文明教育,引导农民提高卫生保洁意识,摒弃乱扔乱倒垃圾行为。开展农村民房庭院整治,以房前屋后干净、院内院外整齐为目标,实施农村民房院落洁化、硬化、绿化、美化,力争2018年新农村建设点农村民房庭院整治率达到80%以上。

具体措施:1、每月组织乡政府和站所干部、学校师生等人员开展2次以上义务劳动,对责任区域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扫保洁。2、每季度以村为单位,组织“党员牵手义工”开展2次洁净行动。3、每季度对保洁公司进行工作量化考评,以乡环境办考核为主,结合村和农户监督等方式,对保洁公司进行奖惩。4、每季度评选2个环境优美村和若干卫生文明户,年终进行表彰奖励。5、年内协助做好良田、合坪、**、东山等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环境办、保洁公司、各村、相关站所〕

(二)农村危旧房整治。

主要任务:1、全面完成农村危旧房整治。大力拆除危旧住房、畜禽棚、茅厕等,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全面完成剩余农村“空心房”拆除任务。严格按照“拆除到位、清理到位、复垦到位”要求,使拆除后的房址达到没有废弃物堆积、可再利用或复垦的条件。做到三个“100%拆除到位”:无人居住的土坯房100%拆除到位;已建新房并享受政策补助的,原有土坯房100%拆除到位;儿子居住在新房,老人现居住的土坯房100%拆除到位。2、加大对不可移动文物及有价值土坯房的保护维修力度,保护传统村落,保留农村文脉。

具体措施:1、实行各村日拆除进展通报制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综合考评工作中。2、对**公路**段沿线,各村村部周边、通组公路沿线、圩镇周边,良田村全村范围的危旧房和“空心房”在4月30日之前全部拆除到位;全乡所有的危旧房和“空心房” 在6月30日之前全部拆除到位。3、涉及拆除的工作经费除去挖机、人工费用之外,余下部分由乡村两级均分4、对坝背等美丽乡村建设点具有旅游价值的土坯房、传统村落、百年祠堂等土坯房要加快做好保护和修缮工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新村办、乡国土所、乡规划所、各村〕

(三)开展“两违”整治。

主要任务:1、采取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各村负责拆除本村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密切配合,严厉整治乡村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问题,做到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建立健全2018年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台账,收录国土与规划部门的卫星图片、群众举报及涉及违法经营的三类违法建设,全面完善台账,分类拆除。2、开展建筑工地整治。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对建筑工地的监督巡查力度,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明确具体责任人,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3、加强农村建房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规范农民建房行为,坚决遏制乱搭乱建现象。严格乡村规划实施管理,引导农民依规划建房,严厉查处违反规划的用地和建设行为。

具体措施:1、对各村的“两违”整治工作,实行日拆除进展通报制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综合考评工作中。2、对**公路**段沿线的“两违”建筑在3月30日之前全部拆除到位;全乡所有的“两违”建筑在9月30日之前全部拆除到位。3、严格执行先规划、后审批、再建设的基本原则;2018年底之前,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一书两证” 100%发放到位。〔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国土所、乡规划所、各村〕

(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主要任务:1、加快农产品产地污染源管理,减少化肥使用,在乡重要水源保护区和流域制订并执行限定性的农业生产技术标准,明确施肥量和施肥时间、品种及方式。2、加强农药销售、使用的监督与管理,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规范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减少农药污染。3、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范畜禽限养区和禁养区划定工作。

具体措施:1、饮用水源头及水域1公里范围内不得再新批建规模养殖场,对现有养殖户实行备案审查,限期治理。对限养区内的养殖实行总量控制,不得新建、扩建养殖项目,限制现有养殖数量。2、鼓励农户使用有机肥,加强对乡重要水源保护区和禁养区严格监管,坚决取缔规模养殖场。对环保不达标的养猪场予以取缔、关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畜牧站、乡水利站、乡农技站、各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另发),由乡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国土所、规划所、各村委会等负责人任成员。乡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由乡新村办牵头组织实施。各驻村领导是所在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认真督促挂点村抓好工作落实。各村、相关站所是环境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责任制,按时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

(二)强化干部带头。在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中涉及违规搭建、违规建设等的乡村两级干部要从全乡发展大局出发,率先垂范,带头执行环境整治相关要求,在方案实施后15天内自行拆除,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所在站所负责人要认真做好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工作,督促其按要求落实到位。对未按时间节点拆除的,乡纪委等单位要采取约谈提醒、扣减津贴、调整岗位等措施,促使早日完成整治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纪委〕

(三)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城乡环境整治的意义、内容、成果,引导社会舆论。同时要曝光一批工作不主动、不配合的反面典型案例,着力形成“人人支持环境整治,共促幸福**建设”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创评活动,增强全民参与城乡综合环境整治的自觉性与主动性。〔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宣传报道组、相关站所、医院学校、各村〕

(四)常态督查考核。建立联合督查机制,乡党委、政府将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对全乡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统筹督查考核和结果运用,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对在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导致进展缓慢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乡纪委办、乡环境办、乡新村办、乡国土所、乡规划所等〕

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镇人民政府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精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根据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办发〔2013〕1号)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维护地区形象为目标,深入落实强化生态文明、加快内涵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发展发展再发展、实干实干再实干”的工作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和综合治理,集中查处各类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重点检查整治饮用水源地周边的企业,不在规划的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各类涉水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渗井、渗坑、溶洞、矿山、废弃矿坑或其他闲置场所非法贮存、处置有毒有害物质或危险化工废物,以及运用其他方式排放污水的严重违法行为。
(二)集中打击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行为,打击各类私拉乱倒污水、废液或其他危险废物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依法关停取缔非法长石酸洗、罐(桶)体清洗、煤焦油加工、片碱、小化工、小印染、小造纸、土炼油以及各类涉水“土小”企业,关停取缔不在工业园区内的各类有废水产生、无排污去向的“土小”企业或加工作坊。
(四)集中整治非法向城市管网和河道内排放污水废水的行为,严厉打击私自打井,非法取用地下水的违法行为。
(五)集中整治化工企业的污染隐患,重点查处未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的行为、查处涉重金属企业的违法行为。
(六)集中整治擅自处置、排放医疗机构产生的污水,擅自处置实验室、科研机构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液、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七)严厉打击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专门机构,严格执行工作方案。**镇党委、政府成立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行动方案,统一组织专项行动,研究全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重大问题,督办重点案件。从相关部门抽调专职人员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具体事务,调度各村、各企业及成员部门工作情况,及时通报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及有关问题处理情况。
(二)实行分工负责、部门联动,合力打击违法行为。此次专项行动由镇建环所、城管中队牵头,环卫所、安监站等部门协调开展,各相关部门依照各自分工开展具体工作。
各村对辖区内有关企业、单位或个人开展拉网式检查,对有关问题及时查处。各村、各相关部门结合辖区及主管行业实际,根据本通知确定的重点开展拉网式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在此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拉网排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就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加强落实。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部门(行业)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三)实行定期监查,加强督导。专项行动期间,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督导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
(四)加大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为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公布专项行动热线电话,鼓励支持群众进行监督和参与。
四、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是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切实保障群众健康的需要,是控制污染、改善环境、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需要,是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任务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党委、政府成立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李林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村、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干部全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将其摆上重要议程,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以最大的决心、尽最大的努力、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和惩处一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消除隐患,确保环境安全,维护地区形象。

附件:**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乡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乡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力量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一)大气环境质量保持稳定。2016年,全县空气优良天数稳定在100%。

(二)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2016年起,根据《**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府发〔2016〕4号),逐年达到水质提升目标;到2020年,全镇水环境总体稳中向好,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主要河流水生态环境状况稳步提高。

(三)农村环境保护切实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逐步得到解决,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整治,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镇推进示范项目规范建设运行。2020年底前,我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标准。

(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2018年底前,我镇集镇真正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2020年底前,我镇污水处理率和85%;县垃圾处理场规范建设运行。

(五)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步伐明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落实到位,“两高”行业比重、单位gdp能耗趋于下降,结构性环境污染问题逐步缓解。

二、工作原则

(一)齐抓共管。坚持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职能分工,强化各村(居)委会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的主体责任,完善镇新村办(负责环保工作)统一监督管理,强化镇有关部门牵头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大环保格局。

(二)统筹兼顾。坚持解决当前与考虑长远相结合,狠抓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压力传导和考核问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从根本上推动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坚持治理污染与调整结构相结合,加强财政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大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

(三)彻底整治。各村(居)委会、各有关站、所、办应严格对照任务要求,对存在的各类环境问题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挂销号制度,举一反三,使环境污染得到彻底整治。

(四)严格执法。坚持一手抓环境治理、一手抓监管执法。协调县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加强环保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坚决严厉打击,倒逼产业结构加快升级,引领构建环境守法新常态。

三、重点任务

(一)突出工业污染整治

1.开展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工作

坚持按照“培育一批示范企业、整顿一批小散企业、消减一批危重企业”的思路,针对具有地方特色的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整治提升。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区域产业实际和转型升级要求,综合考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生产规模、产业层次、装备和工艺技术水平等因素,利用5年时间,分阶段、分步骤制定年度整治提升方案。加强对矿山、化工、医药、造纸等地方特征重点行业实施规范化整治。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镇国土城建办,镇供电所,各村(居)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村(居)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项目

2016年底前,对所有违法建设、规模小、污染重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各地要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恢复原貌”的原则取缔关闭到位。“十五小”企业包括:小造纸、小制革、小染料、土法炼砷、土法炼汞、土法炼铅锌、土法炼油、土法选金、土法农药、土法漂染、土法电镀、土法生产石棉制品、土法生产放射性制品、土法炼焦、土法炼硫;“新五小”企业包括:小钢铁、小水泥、小炼油、小玻璃、小火电。(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镇国土城建办,镇供电所,镇城管中)

(二)抓好农村环境保护

1.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压缩)、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完成农村存量垃圾集中治理。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特别是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连片治理。到2020年,完成省、市下达的新增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的任务。(牵头单位:镇新村办,配合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水务办、镇农办)

2.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逐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源环境监管及综合整治,2016年底前,完成全镇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实行严格环境保护,实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污水零排放。(牵头单位:镇水务站,配合单位:镇国土城建办、镇新村办)

3.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6年底前完成全镇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或调整;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2016年起,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且设施正常运转率达80%以上。(牵头单位:镇畜牧水产站,配合单位:镇农办)

4.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开展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建设一批重要农产品产区病虫害安全用药示范区;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在设施农业及蔬菜、果树、茶叶等园艺作物上的应用,严格控制化学肥料总施用量。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牵头单位:镇农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

(三)推进大气污染治理

1.加快淘汰燃煤锅炉

2017年底前,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基本淘汰改造蒸发量10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排埠分局)

2.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

制定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五大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方案,强化vocs源头预防。加快推进石化行业vocs综合整治,完成石化企业vocs综合治理。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按照国家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镇交通安置办)

3.推进扬尘污染防治

加强工地扬尘治理。按照“六个不开工”、“六个100%”要求,严格落实防尘抑尘措施。施工场地围挡作业,急诊主干道、景观区域、繁华地区范围内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两侧不低于2米,其他路段不低于1.8米。工地车辆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并配备冲洗设备,对建筑施工现场地面进行硬化、定期洒水,对堆土实施覆盖。重点针对建筑工地、房屋征收拆除供电、市政工地、渣土清运处置、沿街店面装饰装潢、园林绿化建设及管养施工、预拌混凝土企业、储备土地裸露泥地等方面延(牵头单位:镇国土城建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镇城管中队)

推行公路绿色建设。公路建设实行绿色施工,建立扬尘防治责任制和预防扬尘预案,工地全部湿法作业,不熔融沥青、不焚烧塑料、不乱倒垃圾,不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公路建设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粉状物应封闭储存或覆盖,严禁露天堆放。(牵头单位:镇交通安置办)

4.严格机动车污染防治

加快提升燃油品质。2017年1月1日前全面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柴油行为。(牵头单位:镇交通安置办,配合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加快推进油气回收治理。2016年底前,完成镇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程验收;新建加油站、储油库必须安装油气回收系统。(牵头单位:镇新村办,配合单位:镇城管中队)

6.全面淘汰落后产能

强化源头污染预防。推动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到2017年,化工、医药、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至少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

完成国家下达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根据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到2017年,淘汰一批落后产能。(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

全面清理整顿小矿山。依法取缔无证开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的矿山企业。2016年底前,依法关闭集镇周边所有石煤矿及非煤矿山,关闭全镇范围内粘土砖厂。(牵头单位:镇国土城建办,配合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镇新村办)

(四)强化水质提升工程

1.深入实施“河长制”

根据《**县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办字〔2015〕46号),切实落实各级河长“治、管、护”职责。着力加强对镇村两级河长的管理,进一步细化,实施标准化管理。重点推进石桥河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牵头单位:镇水务站,配合单位:镇新村办、镇农办、镇畜牧水产站)

2.整治不达标水体

加大不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力度,推进区域村镇生活污水、农田面源污染及养殖业污染治理,实施流域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河道清理、污水管网改造完善等项目,切实改善断面水体水质。(牵头单位:镇水务站,配合单位:镇新村办、镇农办、镇畜牧水产站)

3.优化空间布局

严格环境准入。参照《**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锦江流域环境保护实施意见的通知》(**府发〔2014〕16号),修河源头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新、改、扩建污染企业。严格控制定石桥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沿岸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的新、改、扩建项目。以河岸为界线,向陆地延伸1千米范围内,原则上禁止新、改、扩建化工、电镀、造纸、水泥、印染、皮革、涉重金属等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石桥河流域上述行业新建工业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其他新建工业项目应当进入工业园区。(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

推动污染企业退出。推动集镇污染较重的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国土城建办、镇新村办)

积极保护生态空间。在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中,将涉及石桥河等河流及大中型水库保护范围内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科学调出,严格实行用地管制,对禁止类建设用地项目不予供应土地。在2017年底前,开展一系列对非法挤占水域岸线用地的清查,加大土地监察执法力度,通过经济处罚、违建拆除、土地复原、责任追究等手段打击非法占地行为。(牵头单位:镇国土城建办,配合单位:镇水务站、镇林办)

4.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坚决清理和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和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保水源地及其上游注入保护区水质达到功能要求。到2020年,完成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牵头单位:镇新村办,配合单位:镇水务办、镇国土城建办、镇农办、镇城管中队)

推进水源地应急体系建设。推进城镇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加强对区域可用水源的筛查和保护,建设镇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2020年底前,完成集镇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具备完善的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机制和能力。(牵头单位:镇水务站,配合单位:镇新村办、镇国土城建办、镇城管中队)

(五)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1.分区域推进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2016年底前,结合供电、工商登记注册等情况,建立“低、小、散”企业整治台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非法隐蔽生产的污染企业进行严厉打击。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辖区之间交界地带、插花地带、河流沿线和产业集聚区,督查历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已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新的环境安全隐患。(牵头单位:镇新村办,配合单位:**派出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排埠分局、**供电所)

2.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精神,全面落实《**县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办法》,加快镇环保网格化管理机制建设。2016年底前,镇健全环保网格化管理队伍,确定监管方案,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落实所需的环境监管人员力量,形成环境违法行为、风险隐患快速发现和调查处理机制。(牵头单位:镇新村办,配合单位:镇农办、镇水务办、镇国土城建办)

3.推进阳光执法机制建设

根据中央生态文明改革总体方案和环保督察工作办法,全面开展以“督政”为主线的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督促各项环保工作任务、要求落实到位。(牵头单位:镇纪委、镇新村办)

4.强化综合惩处

加快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设,扩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每年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通报本地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单位:镇新村办,配合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

5.强化刑事追责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加强环保与公检法联动协作,健全环境犯罪案件的调查、移送、联络和会商机制。对于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必要时通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有效遏制倾倒危险废物、超标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等其他恶性环境犯罪行为。(牵头单位:**派出所,配合单位:镇新村办)

6.加快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根据《**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环委字〔2016〕14号)要求,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016年底前,按照“规范完善一批、整改备案一批、淘汰关闭一批”的原则全面清理到位。(牵头单位:镇开放型经济办,配合单位:镇新村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统筹组织领导。各村(居)要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村“两委”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大环保问题。镇直相关站所办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根据各自职责指导、督导各村(居)开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从制定方案、明确标准、组织推进、督导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切实担起责任,并定期汇报环境保护工作。

(二)着眼环境质量,加大整治力度

以解决影响群众环境权益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集中力量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环保基础设施、治污设施改造和生态环境建设。从污染防治的实际出发,加强环境监测、执法监察、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保护环境,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核问责

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居)委会和镇直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镇直牵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各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的整治督查。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责任单位承担的整治工作完成情况予以通报、排队。各党(总)支部要把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区域环境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实施一票否决机制,年度实行约谈预警、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对年底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实施一票否决。

(四)加强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渠道,重点公开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政府部门履职履责情况、重点环保工程进展情况、环保责任追究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不断深化环境保护社会参与、良性互动为目标,开设环境保护专栏专题,加强舆论监督,组织新闻媒体对施工扬尘、河道污染、环境违法等各类反馈问题,进行明察暗访,曝光批评,对整改情况追踪问效。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环境保护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大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鼓励群众自觉参与到环境综合治理行动中,努力营造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关心环保的氛围。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为改善我县城乡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根据市城乡综合整治工程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一切为了上栗发展,一切为人民幸福”的执政理念,通过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促进农村发展,建设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实现城乡一体、协调发展,居民卫生意识明显增强,不卫生、不文明行为大幅减少杂烩网,城乡环境显著改善目标,做到全县城乡无裸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挂、无乱排乱倒、无乱放养家禽牲畜。
二、内容与任务
城乡清洁工程在全县各乡镇场、村(社区)及各自然村开展。
1、对城区、乡镇场道路、大街小巷、休闲广场、绿化带、交通护栏、公共场所、公共设施进行彻底清扫杂烩网、清洗,组织力量继续对城乡“牛皮癣”垃圾广告进行专项治理。
2、搞好居住小区、医院、学校、单位庭院等环境卫生,清除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拆除乱搭乱建,配套环卫设施。
3、对县城、乡镇场所在地的宾馆、餐饮、住宿、休闲、茶楼、酒吧等场所进行清洁打扫,完善消毒设施,建立消毒记录档案。
4、对县城主次干道、人行道、临街墙面进行清洗。
5、所有车辆必须保证整洁卫生入城。加强建筑工地管理,运输车驶出施工现场前,应当冲洗干净,不得带泥出场,污染路面。
6、所有装运煤炭、水泥、沙石、流体、建筑垃圾等容易扬尘的车辆都要严密加盖蓬布,密封运载,不得沿途抛撒、遗漏。
7、对319国道城区段进行清扫,做好防尘、降尘工作,对撒漏泥土及时进行清扫。
8、清理道路两侧垃圾,组织打捞河道垃圾和河面漂浮物,严禁在道路、河流两旁倾倒和堆放垃圾,确保道路、河道清洁卫生。
9、城区禁止散养家禽,农村对家禽、牲畜本文 进行圈养,实行人畜分离。
10、各乡镇场、村(社区)及自然村要设立垃圾临时存放点,并定时收集输送到垃圾场或集中进行就地填埋。
11、县城及乡镇场要组织开展灭“四害”活动,防止鼠疫等疾病的发生。
三、实施步骤
城乡清洁工程分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1月25日—1月28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1月25日,召开全县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动员会,各单位、乡镇场、村(社区)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这次大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活动,以创建促进环境清洁大行动;营造人人关心环境卫生,个个投身清洁工程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20xx年1月29日—2月6日为初见成效阶段。
各单位、各乡镇场、村(社区)全面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并取得初步成果,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让人民群众在干干净净的环境中欢度春节。各地各单位要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县创建办将进行一次抽查。
第三阶段:20xx年2月7日—6月30日为整改提高阶段。
各乡镇场、各单位巩固城乡清洁工程取得初步成果,推进创建活动深入持续开展。县创建办将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督导,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调度。
第四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15日为考核评比阶段。
1、7月中旬对全县城乡清洁工程进行全面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场、各单位年度目标考评内容。
2、评选全县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先进单位、先进乡(镇、场)、先进村(社区),进行表彰奖励。
3、考评结果将以丢分问责制进行问责。
第五阶段:20xx年7月16日以后转为长效管理阶段。
各乡镇场、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城乡清洁工程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切实把城乡清洁工程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大力改善城乡面貌,为改变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面貌作出新的贡献。
2、城乡清洁工程由县创建办牵头组织,县爱委办具体协调落实。各乡镇场、各单位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各乡(镇、场)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并指定一名专职联络员,名单报县创建办(联系电话:0799—3865596);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安排城乡清洁工程建设经费。
3、各乡镇场要对辖区的城乡清洁工程引起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维护好整个春节期间的环境卫生状况。县直及驻县各单位要按照《路段责任包干划分表》,确保各自责任路段环境卫生的及时清扫、清运,确保做到无乱摆乱放、无乱设摆摊点的现象,县交警大队及相关部门要确保全县的交通安全、畅通。
4、县电视台要设立专栏专题,加大报道力度,对城乡清洁工程不达标的单位及时予以曝光,并在全县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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