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策划方案 > 公务用车改革方案 > 导航 > 市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

公务用车改革方案

市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

想让项目取得预先的成功就必须要做好准备工作,为了更好的开展下一阶段工作,都需要制定相关的方案。普天之下,所有的问题都需要方案。你们知道有多少优秀的方案吗?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市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市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省纪委有关公务用车改革的文件和省委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我市开展了公务用车改革的调查研究和制定方案工作,经过广泛听取各单位各方面的意见,多次组织讨论修改,制定了本方案并报经省纪委领导同意,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我市首批公务用车改革单位的各项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按此方案组织实施。一、公务用车改革目标通过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现以下目标:1、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购置、使用、管理、保障的财政开支,从2016年起实现公务用车经费开支的零增长;2、减少和消除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领导干部“专车化”,纠正“公车私用”、“公车滥用”、“公车开支挤占办公经费”的不正之风,坚决遏制“以车谋私”的腐败现象;3、充分调动党政机关广大干部支持参与公车改革的积极性,转变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公务用车观念,鼓励个人购车,提倡乘坐、租用公共交通工具;4、试点引路,分步推进,逐步实现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货币化、市场化、社会化。二、公务用车改革应遵循的原则以省纪委《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意见》为依据,在实施公务用车改革时应遵循以下四项原则:(一)有利于工作。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保证开展业务工作所必需的交通条件,正常工作不能受到影响。要避免因车改影响工作积极性、影响工作效率的情况发生。(二)有利于节约。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体现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要求。实行车改后,在公务交通方面的财政支出要有较大幅度的减少。(三)有利于廉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从根本上解决公务用车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车改后能够加强有效管理监督,防止出现新的问题。(四)有利于稳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与我市经济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制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得到多数干部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车改后社会各界反映良好,干部群众满意。三、市直公务用车改革的单位和对象首批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单位和对象确定为:由市财政全额保障的市直党政群机关x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对象为上述单位的在职公务人员(不含离岗退养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市四套班子领导不列为首批改革单位和对象,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推进情况,待时机成熟,适时进行改革。四、公务用车改革的实施步骤及方法(一)取消个人公务用车实行公务用车改革的单位,自发放个人公务交通费之日起,除经审批留用的执法执勤车辆外,所有公务用车全部停止使用,并组织上交市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发放个人公务交通费1、市直机关个人公务交通费的标准:(略)各县(区)参照市直单位个人公务交通费标准,根据其相应的工作职能、职责,制定本县(区)个人公务交通费标准,报市车改办备案后执行。2、个人公务交通费的使用。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单位的干部职工,领取个人公务交通费后,除执行特殊公务(即:本方案“单位特殊公务交通经费实行定额包干保障”一节中明确的七种情形)以外的公务交通经费一律由个人公务交通费支付。3、个人公务交通费标准的调整。个人公务交通费标准的调整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满足公务交通基本开支需要为目标,视情况适时调整和增加。本方案所制定的个人公务交通费标准,是参照xx市的标准而制定的试行性标准,随着今后财政承受能力的增强以及车辆规费、市场油(物)价上涨情况,再适时调整增加标准,确保公务人员履行公务交通经费的需要。4、市直机关个人公务交通费发放办法。市直机关个人公务交通费由市财政局统发至各单位,再由各单位分发给个人,发放时间自取消各单位公务用车并上交市车改办之月起实施。。5、鼓励领导干部个人购买小汽车。凡参加公务用车改革的市直单位(2016年5月1日前任职)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实职)干部,在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出台之日起至2016年年底止,个人购买小汽车并以本人或配偶名字入户的,市财政可以给予一次性预领两年本人的公务交通费。预领时,先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出据购车发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填写市财政统一印制的申请表格,由单位负责每月集中办理申领,再由市财政局在次月核拨至单位,个人在单位领取。(三)对单位特殊公务交通经费实行定额包干保障1、单位定额交通经费的标准。依据各单位、各部门编制人数,市财政按在职人员每人每年1000元定额包干拨给单位。节余留用,超支不补。2、单位交通经费的使用范围。单位交通经费用于单位特殊公务交通租用车辆,用于内部特殊岗位、特殊公务乘用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费开支,用于执法执勤车辆开支。使用单位公务交通经费租用车辆或发给出差人员交通费,要严格控制在下列范围:①市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

市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负责承办全市性的重要活动或全市业务系统会议的会务工作;②实施职责范围内的抢险救灾、处理突发案件、事件以及市领导安排的紧急现场办公活动;③必须使用本部门执法执勤车辆的公务活动;④接待上级部门和外省、外市兄弟单位客人;⑤保障离退休干部用车;⑥参加省的会议或到省送领机要文件、急件及材料。⑦由单位领导决定实施的科以下干部职工到城区范围以外的调研或检查工作。3、单位制定内部特殊公务交通费的参考标准。各单位内部特殊工作岗位需要保障必要交通费的,由单位自行制定方案,经单位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市车改办备案后执行。经费在单位交通经费中解决。各单位制定内部特殊公务交通费标准时,可以参考以下标准(不含伙食及住宿费)执行:(略)(四)保留执法执勤车凡专门用于执法执勤的专门车辆,留给单位使用。一并纳入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集中停放与管理。市财政按每车每年包干经费3.8万元拨给单位包干使用。确定留用执法执勤车的步骤为:(1)用车单位提出拟保留执法执勤车的报告,说明车辆配备的法规依据、种类、用途;(2)由市车改领导小组逐个单位审定;(3)统一组织向社会公示。(五)组建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1、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的组建(1)为防止公务用车改革以后出现的公务用车保障脱节问题,市拟组建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承担车改单位必须的公务交通保障任务。(2)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以接收市直公车改革单位拟留用的70至110台车辆及其司机为基础,市政府以车辆及司机(带薪)作投资,先组建一个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按留新选好、科学搭配的原则,在公车中选留小轿车、面包(商务)车、中巴车等。凡在市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之日(即2004年12月30日)以后购买的新车一律留给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使用。(3)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初期职能,以保障市直单位推行公务用车改革后的必要公务交通为主,随着其发展成长,逐步转变为公司化、市场化运作的企业。(4)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独立组建,其营运管理的领导班子及管理人员由车改办组织选择本市具有客运资质的运输企业负责组建。组建后,由市车改领导小组领导,负责组建的原企业管理。(5)车队接收公务车辆的原职司机随车调入车队,其供给关系也随之调入,其身份及工资级别待遇保持不变。车队逐步实行企业化管理,司机聘用实行合同制。(6)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要以优质服务、安全可靠为方针,与市车改办共同制定机关租用车辆方式方法,收费标准及结算办法、服务承诺等。2、公务用车改革单位及其公务人员租用车辆(1)公务用车改革单位及其公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租用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的车辆,属公费支付租金的实行优惠价,由个人支付租金的实行保本价。运营中,优先保障公事、急事,优先保障预约,优先保障领导干部。(2)各单位公款租车业务归口一个部门承办管理,建立严格的登记结算制度,注意节约,严控开支,租用车辆及费用及时公示。防止出现新的“公车滥用”问题。(六)拍卖其余公车1、选留组建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的车辆后,其余公车委托拍卖机构公开拍卖,拍卖所得收入全部收归市财政。手续不齐、到期报废等不符合拍卖条件的车辆,车辆拍卖不能成交的车辆,集中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2、公开拍卖先机关内部公开拍卖,后向社会公开拍卖。拍卖公车由市车改办组织有关部门向社会公选有资质、市场信誉度高的车辆价格评估机构评估后,再向社会公选有资质、市场信誉度高的拍卖机构组织内部拍卖,内部拍卖是以86个市直改革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为竞买人的集中拍卖(并非指某部门内部)。起拍价不能低于评估价,拍卖不能成交的再向社会公开拍卖。公务用车改革单位的在编人员均有资格参加竞买。内部拍卖中体现优惠政策,拍卖车竞价时出现原乘用人与其他人员出价相同的,优先给原乘用人。一次性交清款的优惠10。分期支付购车款的必须在3个月内付清。3、拍卖公车后办理车牌号码变更的办法为了防止公务用车改革后出现牌号混乱的现象,拍卖给私人的公车车牌号统一进行变更。选留组建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的车辆的车牌号码全部取消,由市公安交警支队呈请省总队同意后,重新编号,办理随车的文件资料,以便于公私车辆牌号识别管理、监督。拍卖的公车原牌号不随车拍卖,由市车改办协同市公安交警部门统一安排新牌号后,再组织拍卖(定编证收回)。由公车改革发生变更的相关手续及随车文件资料由市车改办协同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统一办理,办理过户必须的手续费除上交省的以外给予减免,需上交省的费用由个人负担。(七)公车改革后单位和个人交通的补充措施1、大型公务交通活动的保障属于全市性的活动(不含业务系统会议、办班)的交通,可以租用公共交通工具,租用经费由承办单位提出申请报告,经市长办公会议审批后由市财政专项拨款解决。2、公务人员个人公务交通保障。公务用车改革后,个人的公务交通由个人自行选择,各单位不得再承办由公款支付的用于接送人员上下班及其他应由个人解决的公务用车保障。市车改办协调市公共汽车公司、市汽运总公司开设公共汽车线路站点,供个人选择。(八)公务用车改革后富余司机的安置公务用车改革后,富余司机按照“谁家的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安置。除随车调入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的司机外,其余司机可采取下列措施妥善安置:1、本单位有编制而又有工作需要,本人具备条件的可鼓励其报考公务员。2、个人自愿退职自谋职业的可按政策办理退职。3、凡临时聘用的司机、合同制的司机,聘用期满的,不再延续聘用期;合同期满的不再续签新合同,按合同规定办理解除聘约,解除合同。4、到达离岗休养条件的安排离岗休养。五、公务用车改革的纪律要求(一)各级领导干部及广大公务人员,要充分提高对公务用车改革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有关公务用车改革的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公务用车改革的决策上。自觉执行改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准公开发表与上级确定的公务用车改革方针、原则相对立的言论、不准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消极执行公务用车改革的有关规章制度。(二)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公务用车改革各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思想教育,自觉维护公务用车改革制度的严肃性和统一性。严格遵守执行公务用车改革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财政标准制度,严禁虚报冒领,防止利用新制度的漏洞谋取小团体和个人的利益。(三)对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单位的公务人员发生违反规定具体行为的,依据《办法》实施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并制定《办法》,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和举报,有效维护公务用车的秩序。(四)参加公车改革的单位,对现有的公车必须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产权不清的,已经报废仍在使用的,公车挂私牌的,不得擅作处理。公车改革过程中,各单位对现有车辆作为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公示。公车改革后,由市车改办对各单位留用执法执勤车向社会公示,以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五)公车改革后,各单位要建立人员外出公务活动档案,真实记录和反映公务人员领取交通费情况,建立完善租车登记制度,堵塞漏洞;车改办集中组织各单位向社会有资质企业招标,按质优合理价中标的原则,确定公车维护、加油、保险等中标单位,实行定点维护、定点加油、定点保险,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腐败现象发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公车改革工作监督检查,加强对违反公务用车改革纪律案件的查处,建立畅通的举报渠道,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违反公车改革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六、组织试点的工作安排(一)公务用车改革试点单位(略)(二)实施试点及全面推行的时间安排2005年6月起组织实施试点工作,试运行三个月后,10月份起全面推开市直其他单位的公务用车改革。七、制定完善公务用车改革方案配套措施(一)根据实践情况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公车改革的配套措施。(二)实行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主要领导同志公务用车改革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统一步调,稳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各项工作落实。(三)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运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支持和拥护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四)针对公务用车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我市交通管理部门,公共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要抓住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的有利机遇,调整经营管理策略,采取新措施,实现经济效益与公务交通保障的双赢。八、公务用车改革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等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办、市府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研室、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人事局、市劳动社保局、市物价局、市法制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在市纪委开设公务用车改革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承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业务工作。同时组成以市纪委领导牵头,五套班子机关领导同志参加的公务用车改革监督检查小组。市直、各县(区)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单位要参照本方案的原则、方法,大力推行公务用车改革,力争用两至三年时间全面实行全市公务用车货币化、市场化、社会化。市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

f132.com扩展阅读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快推进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依据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xx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xx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保障公务出行。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二)基本原则

1.从严从紧,应改尽改。严格核定保留车辆编制,能取消的公务用车,按规定一律予以取消;公务出行能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障的,一律交给社会和市场。

2.厉行节约,保障出行。将节支率作为制定实施方案的底线,确保改革后的公务交通支出低于改革前公车运行成本。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证必要公务出行不受影响,严禁出现“既坐车、又拿钱”的现象。

3.严密部署,各负其责。县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对全县公车改革负责指导、协调,重点抓好县直党政机关、乡镇、开发区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公车改革,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做好各自公车改革工作。

4.规范透明,接受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规范操作程序,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三)总体目标

xx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县直机关、乡镇、开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符合xx县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车改范围

(一)机构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全部参加改革。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待中央部署后再适时启动。

(二)人员范围

在编在岗的县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鼓励县、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应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三)车辆范围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四)其他

垂直管理系统驻本县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与本县统一标准,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与本县公车改革同步推进,所需经费按原渠道供给。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

保留一定数量的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的公务用车,原则上不再配备到各部门,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集中管理(乡镇、开发区保留的车辆,留在所属地,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为党政机关及单位公务出行提供保障,主要用于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在社会化交通方式提供不足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也可用于保障各地、各部门跨区域出差、下乡、调研等公务出行需要。待平台稳定运营后,适时委托具备管理资质的单位或通过招标形式确定相关企业,采取市场化模式运作。

(二)确定保留公务用车数量

各级党政机关保留的公务用车数,要在确保节支率不低于7%的前提下,实行总量控制,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合理保留全县公务用车数量。

1.从严核定保留车辆编制。整体统筹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依据参改单位数、地域面积和人口规模,合理确定保留公务用车数量。实物保障工作用车定编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可保留工作用车岗位范围确定。承担特殊机要保密通信任务的单位和内设机构车辆,经核定后按编制保留。

保留车辆实行编制管理,并按下列原则确定编制总额:

①参改单位各保留一辆应急用车,按照“三定”方案,人员编制在40人以上的增加一辆应急用车。

承担特殊机要保密通信工作任务的单位和内设机构,按现有数量保留机要通信车辆。

②副科级及以下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不单独核定车辆编制,人员编制数纳入主管部门一并核定车辆编制。

③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调研、视察、巡视等工作用车,纳入其他车辆中,按照不超过原有车辆数的35%核定编制。

④除中央确定的执法执勤部门之外,根据县政府公布的《xx县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对确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县直其他部门,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及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按不超过现有车辆数45%统一核定编制,并纳入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和调度。中央确定执法执勤部门以外的单位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执法车辆,在机关入户的,必须理顺关系,确保执法执勤需要。

2.合理确定执法执勤车保留数量。我县配备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为: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委(监察)、司法、农委、市场监督管理和林业(含森林公安)。本着改革与保障并重、改革后实现节支的原则,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比例,按现有车辆编制数(不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县及以下不超过60%的比例核定执法执勤用车数量,确因工作需要超过上述比例的,要相应扣减交通补贴,每多保留1辆,每年按6万元扣减公务交通补贴,超过90%的不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为保证改革后执法执勤公务不受影响,各参改执法执勤部门保留车辆具体比例可根据自身情况分别研究确定,不搞“一刀切”。既要防止出现“既拿钱、又坐车”的问题,又要避免为了足额拿到补贴、盲目压减车辆影响执法执勤公务的现象。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比例按照当地同级保留比例执行。

(三)完善公务交通保障体系

1.交通补贴使用范围。县直单位在xx主城区建成区范围内(东至东环路,南至s343,西至沿岗河堤,北至北环路),乡镇、开发区在其政府驻地5平方公里范围内(四至边界由乡镇开发区在报审方案中具体明确)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在此以外的公务出行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财政部门依据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做好差旅费保障范围的衔接,跨区域公务活动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

2.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保障办法。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可用于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政府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应急预案中另行制定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

3.公务出行保障措施。进一步健全城镇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适时组织社会化租车服务商的招标采购工作,确定完全市场化的汽车租赁运营公司,补充参与保障公务出行,确保改革后公务出行得到有效保障。

(四)确定公务交通补贴

根据整体节支率测算,按照《xx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我县执行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分为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及以下五档执行,补贴标准为正处级1040元/月,副处级970元/月,正科级650元/月,副科级600元/月,科员及以下550元/月。

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为解决单位内部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平衡问题,允许各参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集中部分公务交通补贴作为内部公共交通费统筹使用,统筹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统筹资金使用要公开透明,按月进行公示。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报县车改办审批后执行。

(五)司勤人员安置

1.安置原则。按照“以人为本、依法合规、各司其责”的原则,坚持内部消化为主,多途径、最大限度地安置司勤人员,不得将司勤人员简单推向社会,特别要做好工作年限长、年龄较大的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确保安置工作平稳顺利。

2.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各参改单位的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可选择到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竞聘上岗。在册司勤人员不能满足公务用车服务平台需要时,可在聘用司勤人员中择优选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对未能竞聘上岗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可通过单位内部转岗、提前离岗、自谋职业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借用的司勤人员一律回原单位。依法做好未聘用司勤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妥善处理其人事劳动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县人社局制定《xx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指导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安置工作组,负责指导各参改单位做好本单位司勤人员安置工作。

3.安置司勤人员的必要支出,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六)车辆处置

县辖区范围内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处置,制定《xx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改车辆处置办法》,处置办法报县车改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对核减的公务用车,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先调剂使用,后统一处置”的原则,公开招标采购车辆鉴定评估、拍卖交易、解体及相关服务处置机构,对取消的公务用车,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向社会统一公开处置,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处置后车牌号收交公安车管部门。

监察、审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车辆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方法步骤

(一)提出参改申请

各参改单位按照要求,认真核对汇总本单位参改人员和车辆信息,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车改办审核。实施方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领导。包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架构及成员名单、联系方式等。

2.现有人员组成及参改人员情况。包括现有人员编制数、实有数及其职级构成情况。

3.现有车辆情况及拟保留车辆情况。包括车辆编制数、实有数(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分类填写),拟保留的车辆数(含未参改党政主要负责人用车、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用车等),具体保留车辆的车牌、车架号等信息,拟保留车辆数按编制核定原则确定。

4.司勤人员情况。包括司勤人员总数及分类情况,涉改司勤人员安置情况等。

5.公务交通补贴统筹。包括本单位是否实施及统筹比例以及统筹经费管理办法。

(二)审核批准

县车改办逐一审核参改单位相关信息,测算全县改革前后公务交通支出变化情况。包括改革前支出核算,改革后支出预计,节支率核算等。测算通过后,上报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下达批复。

(三)公示

参改单位接到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批复后,公示本单位车改方案,公示范围为所在单位。

(四)封存车辆

县车改办统一出具封存、上交凭证。公示结束后,各单位在县车改办规定时间内封存上交车辆和车辆相关资料。

(五)发放补贴

参改单位完成车辆封存上缴工作的次月,开始计发公务交通补贴。未按规定时间封存车辆的,暂不发放,计发时间另行研究(不予补发)。参改单位在职人员职务晋升或退休情况,报人社和财政部门审核后,从次月开始调整交通补贴。

五、管理措施

(一)留用车辆的管理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修订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登记、公示等各项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机要通信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保留的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执法执勤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1.定向化保障车辆的核定和管理。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实行统一编制管理、统一预算安排、统一购置更新、统一报废处置和统一调配使用,对保留车辆实行信息化监督管理。保留的实物保障用车,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实行定编和统一管理。留用车辆从现有车辆中选取,不得另行购置。

2.执法执勤车辆的核定和管理。执法执勤部门按规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财政部门按规定对执法执勤用车进行核定和规范。

3.八部门以外的行政执法车辆的核定和管理。除中央确定的执法执勤部门之外,对确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其他部门,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财政及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超过同级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比例统一核定编制,并纳入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和调度。

(二)公务用车中的财务制度管理

严格交通费用预算管理,完善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配套的财务制度,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各参改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在编在岗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量,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行“各负其责”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县直机关及乡镇、开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公务用车改革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组,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责任,深入调查研究,细致统计测算,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二)明确职责,扎实推进。县车改办负责全县车改工作整体推进,落实县车改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县发改委负责拟定《xx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拟定《xx县公务用车制度涉改车辆处置办法》和《xx县县直乡镇开发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组建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县财政局负责拟定《xx县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办法》,严格按照在编在岗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县直各单位公务交通补贴预算;县人社局负责拟定《xx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指导意见》,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审核县直、乡镇、开发区在编在岗人员数量和职级标准,并指导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配套政策与本方案一并印发实施。

(三)严明纪律,规范管理。任何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审计机关要对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运行维护费用等情况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查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

(四)注重宣传,舆论引导。要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典型经验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凝聚改革共识,使广大公务人员和司勤人员了解和积极支持改革,确保我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车改领导小组提请有关会议研究决定。

区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方案


区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原则,以改革区直机关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为突破口,逐步转变多年来形成的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由政府大包下来的"大锅饭"做法,走机关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市场化、货币化的道路,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的新机制。
二、改革的范围和对象
范围: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区级各人民团体。对象:科级以下(含科级),属区委常委会管理的,在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区级各人民团体担任领导职务的现任领导干部及在岗在编的一般干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副县级领导兼任的,若无公务用车,可按正科最高标准享受交通费补助,原则上不再配车,若有公务用车,不再享受交通费补贴。暂不包括下列单位:法院、检察院及老干局、交通总公司、农机总公司、物资总公司、粮食总公司、供销总社、汇通集团等单位。三权在市上的自愿参照执行,如国税局、公安分局、地税局等。
三、车改的具体办法
基本方法是:全区属于车改范围内的各部门,按其公务用车量的大小,核定交通补助费并随工资按月发放给个人,节约归已,超支自负。其具体标准为:下列部门:正职400元/月,副职200元/月,一般干部50元/月,工商局、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乡企局(私营经济发展局)、建设环保局、土地局、综合经济管理局、计统局、教育局、信访局、计生局、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农工部、下列部门:正职300元/月,副职150元/月,一般干部40元/月、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审计局、司法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物价局、文体局、应急服务中心、广电局、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国资办体改办、科技局、环卫局。下列部门:正职200元/月,副职100元/月一般干部30元/月,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人大各委办政协各委办纪委监察局统战部文明办研究室老龄办保密办机关工委总工会团委机关事务中心妇联工商联编办党校党研室档案局手联社残联征集办教育督导室没有公务用车的区直机关各部门不再配备公务用车,改发交通补助费。现有公务用车的部门,鼓励其将车辆上缴,从上缴并办清手续的下一月起改发交通补助费,现有车辆使用到期报废后,不再进行更新,其部门领导和干部,从手续办妥的下月起实行交通费补助,若没有上缴公务用车的部门,其单车年财政所拨费用减少30。车改部门领导职工从领取交通补助费之日起,不再享受公车待遇。发放交通补助费不作为工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公赴区外(不含渭城区)乘公共汽车(不含出租车)或外出乘火车、飞机的,按规定实报实销。
四、车辆的评估、处置
 上缴的车辆原则上实行竞价拍卖。拍卖车辆必须进行评估,其评估程序为:1、由交车单位出具有关证件、材料,报区国资办。2、由区国资办组织有评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评估小组进行评估,现场进行技术鉴定,并出具《评估结果报告书》。3、《评估结果报告书》由区国资办验证确认后,提供给拍卖方,组织公开竞价拍卖。4、各交车单位要协同区国资办做好车辆过户手续的办理工作。
五、司机的安置
1、提倡司机停薪留职,自谋生计。停薪留职期间的住房、医疗保险和养老统筹的政策不变,但按规定本人应负担的部分必须按时足额上交本单位。停薪留职直到退休,工龄连续计算,退休时的待遇不变。2、允许年满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的司机自愿提前退休,其待遇比照职工提前退休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3、允许年满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的司机自愿提前离岗。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有关手续。4、允许司机买断工龄,参照区属企业职工买断工龄的有关规定执行,其标准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5倍确定。六、保证措施
2、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均不设司机编制,未执行车改政策的单位,其司机全部实行雇员制,其雇员费用由区财政核拔。2、领取交通补助费的领导干部,一律不许到下属企事业单位报销各种交通费用和借用车辆。3、领取交通补助费的部门领导干部不准为节省交通费而影响公务活动。区纪委、监察局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部门领导干部用车情况和外出活动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4、现有2辆公务用车的部门:工商局、教育局、计统局、水利局、土地局、组织部等,必须在8月31日前,向区国资办上交1辆。其部门仍按拥有公务用车单位对待。若不按期上交者,将追究其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5、没有实行车改的部门,要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和车辆管理使用上的不正之风,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6、鼓励群众对领导干部违反本方案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查实的,按处罚额的50奖励举报者。对举报者打击报复的,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农业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农业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按照《**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县县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和要求,特制订**县农机局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名单

成立县农机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局长

副组长:** 分管副局长

成 员:** 财务股股长

** 办公室主任兼人事股副股长

二、基本情况

(一)部门总体情况

1、部门基本构成。农机局机关设综合办公室、人事政工股、财务股、农机技术开发推广股、农机科教管理股、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6个内设机构;下属县农机安全监理所、县农业机械化学校两个二级机构。

2、主要职能。一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农业机械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农机产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是负责重大农机化项目的筛选、立项、申报和实施,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农机化重点项目的攻关立项和实施。三是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与发展,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指导农业生产的农机化服务工作。四是负责全县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的登记注册、牌证发放、技术检验及驾驶操作人员考试发证及换证审验工作。五是负责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考试培训和管理服务等工作。六是负责全县农业机械的研究开发及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依法监督管理农业机械生产、经营与维修市场。七是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人员组成。农机局现有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两种性质,其中参公人员25名,事业编制人员38名,符合参改条件的有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农机安全监理所。

(二)参改人员情况

1、参改人员编制数25人、实有数25人。

2、职级构成为正科9人、副科5人、科员9人、参公单位工勤人员2人。

3、身份性质为参公人员2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2人。

(三)公务用车情况

农机局现有公务用车编制数6辆、实有数6辆;4辆车状况“一般”,2辆“不佳”、要报废;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车3辆,其中**xxxx为农机事故处理车,**xxxx、**xxxx为农机安全检测车,车上有省局装配的农机事故处理、安全检测设备。

(四)司勤人员情况

现有司勤人员6人,均为事业单位工勤类在编在岗人员。

三、公务用车改革情况

(一)特种车辆保留情况。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农机局保留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实际留用1辆。

(二)处置车辆情况。农机局主要采取单位留用、调配、报废三种方式处置公务车6辆,其中单位留用的1辆,已由局财务股集中封存保管;报废的2辆,已移交县交警大队处置;调配的3辆,手续齐全、无违章扣分记录,相关过户资料完善,已移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四、司勤人员安置情况

6名司勤人员中保留司勤人员1名,竞聘上岗1名,内部转岗4名,均已妥善安置。

五、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情况

拟发放人员数量25人,每月公务交通补贴14100元,年发放公务交通补贴169200元。

六、执法执勤用车改革情况

农机局车改前公务、执法执勤用车编制6辆、实有数6辆,分布在局机关、农机安全监理所;车改后核定保留车辆编制1辆,性质属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车,车牌号**,主要供县农机安全监理所特种执法执勤使用;报废一般执法执勤车2辆,移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3辆,实际取消5辆,包括**、**两台喷有“农机监理”字样的农机安全检测车。

七、保留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一)调度与使用

1、保留的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车丰田**由分管机关的领导调派、管理,严禁特种勤务车辆私用、私驾行为,实行特种勤务车辆专车专驾,司勤员马志伟为专职驾驶员,任何人不能直接与司机联系调用该车辆。司机必须听从安排,不服从安排擅自出车2次以上调换岗位。

(二)日常管理

2、此车辆不准借用或出租,发现一次扣除司机1个月津贴,造成事故的一律由司机负责;没有出车任务时司机在办公室值班待命。

3、此车辆用油包干,实行油卡加油管理,统一使用92标号汽油,核定汽油油耗为12升/百公里,由分管机关的领导核定里程并安排财务股充值加油。

4、此车辆实行定点洗车、定点维修,其地点、费用由分管机关的领导把关,司机在添置设备、维修车辆前不报告的,费用自理。车辆保险由局财务股统一办理。

5、此车辆司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杜绝闯红灯、超速行驶、强行超车等违规行为,全年不发生安全事故,给予安全奖励1000元,但如有违章罚款则在安全奖励中按单位负担80%,司机负担20%的比例予以扣除。

6、严格规范公车停放管理,此车辆除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特殊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得停放在餐饮、酒店、洗浴、歌厅等餐饮娱乐场所及学校、旅游景点,凡双休日、节假日、下班后必须停放到单位车库,不得停放在居民住宅区,确因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停放到居民住宅区的公务车辆,需经分管机关的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司机必须保障车辆在外停放的安全。

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40号),推进**县审计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省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审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改革要求、原则和目标

(一)改革要求

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积极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创新制度,保障公务。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确保区域范围内公务出行不受影响。

2.统筹兼顾,政策配套。妥善处理改革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严格执行县的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新旧机制平稳过渡、有机转换。

3.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统一执行全县的公车改革工作方案,确保公车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三)总体目标

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局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适时启动**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建立符合审计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组织机构

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后,局党组按照县车改办的相关要求,及时成立县审计局车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县审计局公车改革工作,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曾宪嵩 党组书记、审计局局长

副 组 长:宋纯江 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大琼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 红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综合科全体工作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由田湖负责。

三、参改范围

(一)机构范围:**县审计局机关。**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按规定执行。

(二)人员范围:局机关现有在职在编公务员9人。投资审计中心现有事业编制8人暂不纳入。

(三)车辆范围:审计局现有车辆3辆,申请保留1辆(**JJ5980),上交处置1辆(**J2**96)。投资审计中心1辆(**J58780)暂不参加改革。

四、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一)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1.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当发放交通补贴。按县规定保留2辆业务车辆(机关1、事业1)。

2.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的,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公务交通保障范围为:县城区或规定区域,按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范围执行。跨行政区域和远距离公务出行,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

3.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保障:对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执行**县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保障办法。

(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1. 执行我县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和统一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我县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1**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700元、科员每人每月500元、其他每人每月450元。

2. 补贴发放方式: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扣除单位统筹使用部分,随工资按月发放给个人。

3. 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5%作为单位统筹部分,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的问题。

五、司勤人员安置

**县审计局工勤编制2人。2001年12月后没有专职司勤人员,现临时聘用1人从事驾驶工作。公车改革后继续聘用。

六、规范车辆处置

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统一规范处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实行编制管理,严格配备标准。

(二)严格财务管理。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交通费用。

(三)严肃改革纪律。不擅自处置涉改车辆,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四)公务出行保障措施。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改变工作模式,采取网上政务、电子公文传输、视频会议等方式,确保改革后公务的正常开展。

八、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节支出率测算情况

(一)改革前公务交通支出测算(按20**年进行测算)

根据文件规定,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以20**年度为测算依据: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涉改公务用车实际更新和新增购置费+涉改公务用车实际运行费+涉改司勤人员支出+其他相关支出。经测算,公务用车运行费为83000元,涉改司勤人员支出67200.00元。

(二)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测算(按20**年进行测算)

根据现有文件的规定,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以20**年度为测算依据: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费支出+保留车辆费用支出+保留司勤人员费用支出+其他相关费用支出经测算,改革后的20**年公务交通预计支出为5262625.35元,其中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费支出75000.00元,保留车辆费用支出23560.00元,保留司勤人员费用支出33600.00元。

(三)节支预测及节支率计算

根据文件规定,**县审计局的公务交通支出节支率为:

节支率=(1-改革后的公务交通支出/改革前的公务交通支出)×100%=12.1%。

农业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农业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40号)、《中共**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其配套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县农业局是县人民政府行政职能部门之一,是正科级行政单位,现有行政编制数20个,实有人员22人,其中农业局行政编制数10个,实有人员11人(**于2015年2月调入农业局工作,但其行政编制仍在**乡);粮食局行政编制数10个,实有人员11人。现有事业编制28个,实有人员26人。根据**府办发〔2015〕51号文件精神,我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即人秘股、农经股、生产股、农业信息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站;所属事业单位10个,其中**县种子管理局、**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县良种场、**县蔬菜办公室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县农业局植保植检站、**县农业局农技站、**县农业局土肥站、**县农村科教(能源)站,**县农业局经济作物站、**县农业执法大队为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相关政策及法律;对全县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进行编制规划;指导农业产业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业综合执法、植物检疫;承担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及推广;组织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及培训工作。

(二)参改人员情况

按照《**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参改人员编制数20名,现有22人,其中正科级11人(含**)、副科级8人、科员3人。

(三)参改车辆情况

我局现有车辆编制数5个,实有车辆5辆,参改车辆5辆,其中取消车辆3辆,即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1辆;保留车辆2辆,即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具体为:

1、取消车辆。(1)一般公务用车。**为**座**排量的**小轿车,于**年**月登记注册,价格**万元,已行驶**万公里,建议报废;**为**座**排量的**小轿车,于**年**月登记注册,价格**万元,该车所有人为**县畜牧水产局,使用人为**县农业局,已行驶**万公里,现车况良好,无大修。(2)执法执勤用车。*为**座**排量的**商务车,于**年**月登记注册,为上级配发的执法执勤用车,价格**万元,已行驶**万公里,现车况良好,无大修。

2、保留车辆。(1)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为**座**排量的**小旅行车,于**年**月登记注册,为上级配发的执法执勤用车,价格**万元,已行驶**万公里,现车况良好,无大修。(2)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为**座**排量的**牌小轿车,于**年**月登记注册,为上级配发的执法执勤用车,价格**万元,已行驶**万公里,现车况良好,无大修。

(四)司勤人员情况

我局现有司勤人员2人,其中在册正式人员1人、自聘人员1人。

二、执法执勤车辆改革

我局原核定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3个,实用执法执勤车3辆,根据“保留执法执勤用车比例按照不超过原核定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70%标准执行”的要求和《**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局保留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具体为:

1、一般执法执勤用车。**为**座**排量的**小轿车,于**年**月登记注册,为上级配发的执法执勤用车,价格**万元,已行驶**万公里,现车况良好,无大修。

2、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为**座**排量的**小旅行车,于**年**月登记注册,为上级配发的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价格**万元,已行驶**万公里,现车况良好,无大修。

我局郑重承诺,不会因公车改革后执法执勤用车减少而影响工作的开展,不会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三、司勤人员安置

1、保留情况。按照1:1比例配置编制司勤人员原则,我局拟保留现有的2名司勤人员,其中在册正式人员1人、自聘人员1人。

2、总体原则。遵循“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公开透明”的总原则,对我局司勤人员进行科学民主安置。

3、安置情况。因我局保留2辆执法执勤用车,原有的2名司勤人员不需离岗安置。

四、公务交通补贴统筹

我局参改人员年补贴总额15.66万元(含粮食局和**),其中正科级8.58万元、副科级5.28万元、科员1.8万元。我单位不实行公务交通补贴统筹。

五、取消的公务用车处置

我局取消的公务用车数为3辆,于2016年5月31日统一停驶封存在**有**广场,车辆移交工作负责人由县种子管理局局长**具体办理,联系电话**,同时,按照《**县公车改革取消车辆移接交表》的要求,将3辆取消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凭证、购置附加税完税证明、各类保险单、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以及随车工具一并移交,并提供了3辆所移交车辆无违章记录证明。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准确按时完成这次车改工作任务,成立由**为组长,**、**为副组长的县农业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车改工作的协调联系。

(二)明确目标责任。为确保按期全面的完成此次车改任务,局车改领导小组要明确职责分工,认真负责,夯实责任,对车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车改工作顺利实施。

(三)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在编在职人员的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从严审核,及时申报,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和支出标准。建立交通费用定期公示制度,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对租赁用车费用也将严格控制,并将一同纳入“三公经费”预算管理。

(四)加强监督检查。局纪检监察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定期不定期做好公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留用执法执勤车是否违犯用途使用、领导干部违规乘坐及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等现象进行着重监督,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加强执纪问责追究,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车改工作的平稳实施。

市乡镇卫生院改革实施方案


市乡镇卫生院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深入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保证其公益性质,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 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乡镇卫生院的设置

根据乡镇行政区划,每个乡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原则上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市卫生局负责监督和管理,乡镇予以协助和支持。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要符合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要求,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功能适用,确保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乡镇卫生院按功能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要设置预防保健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三、乡镇卫生院的工作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实施农村医疗卫生工作。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认疗护理。

(三)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的疫情监测、报告、防治工作。

(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做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精神卫生的干预防治工作。

(五)落实国家和省免疫规划政策措施,开展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的保健工作。

(六)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七)开展康复治疗、康复训练、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服务。

(八)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承担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的指导。

(九)协助做好区域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

(十)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乡镇中心卫生院除履行乡镇卫生院职责外,要协助做好对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的技术指导工作。

四、乡镇卫生院的改革任务

(一)改革人事制度,实行全员聘用

1、核定乡镇卫生院编制在4月30日前完成。按照《河北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冀机编〔20xx〕2号)核定人员编制。核定的编制是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聘用人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2、科学设置岗位。依据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等岗位为主体,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根据服务人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一定数量的公共卫生人员。鼓励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3、实行全员聘用在8月31日前完成。根据卫生院编制和岗位设置要求,实行竞争上岗、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所在上岗人员实行全员聘用,乡镇卫生院与竞聘上岗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1)实行资格准入制度。竞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或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卫生院正式在职人员。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

乡镇卫生院院长由市卫生局会同相关部门公开选拔、择优聘任,每届聘期原则上为3—5年。乡镇卫生院院长原则上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定期进行绩效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可以连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可以提前解聘。

(2)实施步骤。①报批设岗方案。乡镇卫生院在7月31日前根据《河北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依据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拟制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本单位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后上报。设岗方案由卫生局、编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8月31日前报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在核准的岗位总数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制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②确定竞聘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岗位条件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③组织竞聘上岗。市卫生局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统一组织竞聘上岗。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按规定对乡镇卫生院完成岗位设置、组织人员定岗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4、乡镇

市乡镇卫生院改革实施方案第2页

卫生院空岗人员的补充。乡镇卫生院编制和岗位空缺补充人员,必须在核准使用的编制、岗位和年度招聘计划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二)改革分配制度,实施绩效考核。根据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科学核定承担的工作任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根据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口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半径核定;基本医疗服务任务根据近3年的医疗服务平均人次数、收入情况,并综合考虑影响医疗服务任务的因素核定。

对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按照《河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试点办法》执行。9月30日前由市卫生局组织对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乡镇卫生院在市卫生局的监督指导下,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发放补助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不合格的,按照考核档次确定相应的补助水平。各乡镇卫生院考核不合格的扣除补助资金,由财政局和卫生局统筹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能力建设。

乡镇卫生院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考核周期(每周期为半年)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其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乡镇卫生院应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确需使用其他药品的,按规定在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范围选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品由省组织采购,实行网上集中招标,统一定价、配送。乡镇卫生院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原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政府指导价和省采购价。其中,已实行省集中采购的药品,销售价格不得超过省采购价;未实行省集中采购的药品,销售价格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具体实施时间最迟不得晚于4月30日。

实行零差率销售后,由财政局、卫生局等部门依据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工作任务量和人员编制情况,合理核定乡镇卫生院的收入和支出,收支差额部分通过其它多渠道予以足额补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基本药物的质量管理,强化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及时收集上报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数据,落实质量责任,确保使用环节药品质量安全。

(四)改革经费保障制度,完善运行补偿机制。在严格界定乡镇卫生院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绩效考核的同时,及时落实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转。离退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用,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由市财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补助。

市财政局和卫生局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原则,共同对乡镇卫生院近3年的收支状况进行测算,明确收支范围和补助标准。根据核定的年度收支预算额度,按月预拨的方式拨付资金,并在对其任务完成情况、患者满意程度等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年终考核结果予以结算。乡镇卫生院核定的经常性收入不足以弥补核定的经常性支出时,差额部分通过其它渠道予以足额补助。对于政策性调、政策性医疗服务价格高于发生的支出差额,市财政应及时调整预算。切实加强卫生院收支监管,目前我市已实行卫生行政部门财务会计集中核算管理,今后逐步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管理过渡。

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篇一: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XXX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上海市正在推进的二期课改精神,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促进学校教育内涵发展为目标,立足校本,充分利用学校现有各种教育资源,以教育科研引路,积极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实践,转变教学方式,开发和建设校本课程,逐步调整课程设置,不断丰富课程内容,努力完善课程结构,扎扎实实推进课程改革。

二、目标与任务

1、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以课程改革的理论和实践为核心内容,采取立足校本资源与校外资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课程改革理论与实践的培训。一方面要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组织的教育、教学骨干课程培训活动,另一方面认真组织校本培训,请专家来校作课程改革专题报告,到课程改革先走一步的学校考察学习,系统地组织教师学习有关课改理论著作。

2、提倡有意义教学,打造绿色课堂。 深刻理解新课程改革的价值取向,准确把握和全面落实新课程的教学目标,通过优化基础型课程的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益。立足于让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发展的宗旨,帮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体验、感悟、构建,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3、不断完善学校课程结构,开发建设拓展型课程和探究型课程,拓展学习时空,加强学科间的延伸拓展与交叉融通,实现课程的校本统整,为学生提供多种学习经历,丰富学习经验,提高综合运用能力。

4、做好以新课程的实施为主要内容的校本研修,以教师在新课程实施中面对的各种具体问题为研究对象,以促进学生健康、主动的发展和教师专业化成长为宗旨,大力加强教学研究工作,提高教师对新课程的实施能力,确保新课程的全面实施。

5、加强与改革评价制度。建立教师综合考绩档案,将教师的考核与校本研修、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教师职务评聘相结合,形成教师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对学生实行学分制评价制度,使教师掌握新课程背景下的学生学业评价的正确方式,促进全体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6、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障课改计划有效实施。新课程实施势必对学校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对传统的教学管理方式、学生管理方式和评价方式产生冲击,为此,教务处、教科室、各年级组、教研组要积极探索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建立和健全适应新课程实施需要的各项管理制度(如教学管理制度、研究性学习管理制度、教师教学评价制度、学生学习评价制度、教师培训制度等),以保障学校课改计划的有效实施。

三、课程结构和课程设置

根据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要求,以及学校发展的现有条件,目前,学校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可供选择的校本课程。基础型课程17门课程(严格按课程计划实施);拓展型课程学科类拓展共31门课程,本学期正在实施的有19门(其中一门是外教课),活动类拓展20多门,兴趣讲座每学期10场,还有专题教育、班团队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另外,探究型课程若干门(根据学生探究情况而定)。

校本课程结构体系如下:

精彩纷呈、形式多样的校本课程的构建,不仅能为学生提供多种学习经历,拓展学习时空,丰富学习经验,有利于学生潜能的开发,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增强教师的课程意识,提高教师开发和建设校本课程的能力,有助于实现专业发展;更有利于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


篇二: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本学年,我校课程改革工作将围绕课程改革是重心,教育科研抓创新的总体工作思路,以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区基础教育工作精神,本着稳中求进、适度发展、扎实工作、务求实效的原则,推进教育强县发展工程;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为统领,进一步转变教师的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师的教学方式与学生的学习方式,提高育人水平,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构建新型的师生关系,做到师生教学相长,共同发展;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倡导研究性学习与合作学习,转变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改革教学评价制度,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1、成立课改实验领导小组,加强对课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由校长张俭任组长,副校长纪少良、李永孝任副组长,李保贤、勉力俊、金忠、陈毅、马成国、金存荣、金录杰、李允昌为成员,具体领导实验工作。

2、加强宣传推广工作。要在全校师生中积极营造实施新课程的氛围,召开家长会议,争取家长和社会的广泛支持,形成全社会支持课改的良好实验环境。

1、培训内容: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重点,进一步学习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教学理念、改革目标及相关的政策措施等;学习和研究相关学科的课程标准,重点学习和研究所教课程的课程目标、具体内容和评估要求等;学习和研究所教课程的新编教材,了解掌握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的编写思路、结构内容、课程功能、课程评价、价值取向和要求等方面的特点。

2、培训形式:我校的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要以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要以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为依托,以校本培训为主阵地,以培训者和骨干教师培训为重点,以实现全员培训为目标。培训要坚持集中培训、教研培训、校本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教育理念、教育理论培训与广大教师的实践反思相结合的原则;典型示范和全面推动相结合的原则。

要严格按照《新课程标准》规定,开足开齐课程,严格按照课表进行教学。突出抓好教学程序管理、教学环节管理、教学活动管理、教学评价管理、教研与教改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检查和评价工作,通过情况分析、问题研究、修改完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真正实现以常规为本,向教学常规管理要质量。抓好课堂教学改革,努力探索符合新课程理念的课堂教学模式和教学管理模式。课堂是素质教育的主阵地,教师要深入探讨以学生为主体,以发展为目标,以研究过程为主线,以质疑问难为标志,以教学民主化为保证,全面优化教学过程。教学时,要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发展为本,为培养创新人才而施教,要引导学生自主性学习、合作性学习、体验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课堂上问题让学生提、思路让学生想、答案让学生找、结论规律让学生说;给学生回答问题的机会、给学生动手操作的机会、给学生展示自我才华的机会,用信息技术来整合教学、用电教手段来辅助教学,注重学生动手实验、实践操作。努力形成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情感交流、健康愉悦的学习氛围,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个性的协调发展。积极开展教学基本功大赛和课堂教学大赛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加强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建设,积极开展实验学科的教学达标课、探索课和示范课活动,努力培养学科骨干和课改带头人,对骨干教师进行动态管理,严格把好师德关。

我校首先抓好科研队伍建设,加强科研骨干教师的培训与指导,提高学校科研水平。大力开展教科研活动,走科研兴校之路,通过研讨、公开课、教材培训等形式,加强对新教材的学习、研究和指导,明确教材改革的内涵及教学操作的方法和策略。精心选题,科学论证,积极进行课改实验研究,要认真积累第一手材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实验中本着边实验、边培训、边总结、边提高的原则,以研促教、以研促改。行政、教研、科研紧密配合,齐抓共管。


篇三: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落实宝坻区教育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构建具有大钟特色,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现代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步伐,为每个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和发展机会, 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加快课程改革的步伐,我镇按照宝坻区教育课程改革的步骤和实施办法,特制定大钟庄镇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验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创造性地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验证国家基础教育新课程标准和实验教材在我镇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为国家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完善提供实践依据,探索课程实验的规律和方法,深入研究和有效解决课程实验中的实际问题,使素质教育的思想真正体现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为构建具有大钟特色的现代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奠定基础,推动教育教学现代化进程。

(二)具体目标

1、验证国家基础教育新课程标准的科学性,检验根据新课程标准编写的实验教材在大钟地区的适用性,为教材的多样性和教材资源开发提供建设性意见,为国家新课程标准和实验教材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提供依据和建议。

2、构建适应大钟地区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新课程体系,在完善国家课程的同时,总结地方和学校课程开发和管理的经验,为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整体推进提供经验。

3、总结在课程改革实践中提高干部教师整体素质的经验,加强对教育行政人员和教师的培训,改进培训内容和形式,切实提高校本培训的实效性,建设一支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现代课程意识的干部教师队伍,形成与新课程理念相适应的新的教师培训体制。

4、探索符合课程改革精神的小班化教育教学策略和模式,改变教学过程中过于强调接受大钟学习的现状,建立平等互动。共同发展的新型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努力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发展。

5、建立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教学评价体系,改变教学评价过于注重甄别与选拔功能的倾向,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作用。

6、建立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实现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的有机结合,形成以学校为基地的课程改革与教学研究机制。

7、创设全社会(或社区)共同关心支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良好环境,形成家长和社区公民理解、支持并主动参与教育改革,积极为课程改革提供条件的和谐环境。

二、实验的主要内容

1、一年级对新课程标准、实验教材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验证性实验。对新课程的课程标准及实验教材进行系统、完整的研究。实施并验证课程设置方案,验证并修订各科课程标准,为国家正式颁发各学科课程标准及相关文件做好准备。

2、加入学校课程开发与管理研究力度。以英语,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和形体等方面的教育为主要内容,以逐步加大对选修课的开发与研究为重点,稳步推进并不断完善地方和学校课程的建设和管理,形成具有大钟特色的课程与教材体系。

3、体现新课程理念的小班化教教学教学方式、教学模式和教学策略研究。通过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引导教师充分认识课程设置、课程标准和实验教材所体现的教育理念,树立为每一个学生发展服务的思想,探索师生平等。教学相长、培养学生终身学习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的教学方式,研究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和利用网络进行学习等教学模式,研究充分体现新课程三个基本目标的教学策略,信息技术教育与学科课程的整合、与教育教学有机结合的途径,实现教学的深刻变革。

4、与课程改革同步的教学评价与考试改革。开展学生学业评价研究,不仅关注学生学习成绩,更要重视学生多方面潜能,特别是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不仅关注结果,更重视成长过程,形成不以考试作为唯一手段,能够客观反映学生发展状况,有利于学生成长的评价方式。改变单纯以学生学习成绩评定教师教学水平的做法,逐步形成内容多元,形式多样,引导分析和反思,激励教师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教学水平的教师评价体系。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有利于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的学校教学评价办法。

5、在课程改革中提高干部教师素质研究。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核心内容,改革并不断完善教研和培训工作的内容、方式与方法,探索以教学改革为中心,以自我反思和自我发展为基础,以参与式为重要形式,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充分利用一切教育资源的干部教师培训模式。

6、适应新课程的学校教学管理研究。新的课程设置,特别是综合实践活动与学校课程的实施,将给学校教学管理带来一系列新问题,学校将从课程实施者转变为课程开发者,教师将从教材使用者成为教材完善者,由此带来的教学管理、教师管理与学生管理等新问题,只有通过实验才能找到解决方法,因此课程改革过程也是学校建立与现代教育观念相适应的、着眼服务于学生发展的新的管理体制的过程。

三、实验的主要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加强管理。

组长:田德久

副组长:陈庆英、齐德山、曹锡英

组员:郑云兴、岳树明、郑春雨、程国兴、刘文奇、刘建东、芮义、、常贺平、陈维康、马少跃。

2、加强过程管理。

统计、积累新课程改革执行标准过程中的各种资料,每月进行实验情况总结,每学期总结出阶段性实验成果等。

3、建立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研究、交流制度。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每两周组织一次课程改革实验的专题教研活动。年级组、备课组、每周实行集体备课研究制。

4、加强宣传,扩大参与面,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机制,积极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加强社会宣传,让社会了解、关注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引导社会各界参与讨论课程改革,倾听社会各界对新课程、新教材的意见和建议,为课程改革实验提供各方面的参考。

5、制订并实施实验教师培训的管理制度。

实行实验教师持证上岗,对课程改革的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学习出勤有记录、教学情况有反馈、实验成果有评价。

6、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培训。

通过举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系列理论讲座,开设课程改革专题教学研究活动,组织骨干实验教师赴其他课程改革实验区参观学习,开辟课程改革网站等,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实验的有效性。

四、实验步骤

本试验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XX年3月20XX年8月)

(1)起草实验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呈报实验方案。

(2)成立组织机构。

(3)广泛宣传,开展新课程实验的社会动员,积极争取社会的支持。

(4)组建实验队伍,制定培训计划,对教育行政人员、校长、教研员和实验年级全体教师进行有计划的通识与专业培训。

(5)实验教师熟悉新课程标准,通读新教材,集体备课。

2、实施阶段(20XX年9月一20XX年12月)

(1)小学一年级各学科全面及时地进入新课程标准的试用和新教材的试教。

(2)邀请课程专家,针对新课程和新教材实验进行系列专题讲座和针对性的指导。

(3)每月组织一次实验教师的研讨会

(4)及时检测、记录、反映新课程标准及教材实验的情况。

(5)深入开展新教材的教与学、新标准及新教材与学生认知规律等研究。

(6)每学年组织一次阶段性实验成果评估和展示活动。

3,实验测计及总结推广阶段

(1)完成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实验报告,提出完善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的建设性意见。

(2)总结实验区教学改革、区域课程管理改革和教师培训的经验,展示新课程改革实验的各项教学研究成果和科研成果。

(3)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构建新课程体系下具有我校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及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活动、社区服务、劳动技能教育)的研究结果和学生素质发展状况进行总结分析,撰写实验研究报告。

五、实验的成果形式

1、实验报告。

2、校本课程教材的形成。

3、新课程相关教辅资料(教学改革案例,学科教学设计、教学模式及策略,音像、CAI、教具、学具等)。


篇四: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是教育的三个面向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在基础教育领域的具体实践。搞好新课程改革工作对于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提高民族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大的深远意义,从而真正实现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这就是: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

二、具体工作措施

1、建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及教学理念

(1)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

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是指以学生为主体,分层教学、分类指导、分组教学的教学模式。是对学生加强自主学习能力培养,以合作小组为基本组织形式,充分利用教学中动态因素之间互动,促进学生的学习。以团体成绩为评价标准,共同达到教学目标的教学活动。在该模式中以学生为主体是教师主导下的主体,学生的主体作用的发挥是在分层教学、分组学习和分类指导下实现的。

(2)以学生为主体教学模式的教学理念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发展不是一个完全外塑的结果,而是一个在认识、实践中主动建构的过程。苏霍姆林斯基认为主体参与就是在教育教学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积极引导他们投身教学实践,使其精神丰富道德纯洁体魄完美审美需求和趣味丰富,成为社会进步的积极参与者。

2、建构自主评价课程体系

(1)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师角色

传统的课程模式中的教师不仅是教学过程的控制者、教学活动的组织者、教学内容的制定者、更是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判者,而且是绝对权威。新课程改变了教科书一统课堂的局面,教师的个人知识将被激活,师生互动产生的新知识比重也将大大增加,教师从知识传递者向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合作者、引导者、参与者、促进者和指导者转变。

(2)重建教学方式,重构课堂教学

学习方式改变了,要求教师的教学方式做出调整,在探究性课程上,通过学生独立自主的发现问题、实验、操作、调查、信息收集与处理、表达与交流等探索活动解决问题,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改善知识结构,转变工作方式。

传统的教学活动中,教师大多靠个人力量解决课堂所有问题,而新课程的综合化特征,需要教师及更多的人在更大的空间用更加平等的方式从事工作,教师间将更加紧密地合作。新课程增加教育者间的互动关系,引发教师集体行为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教学的组织形式和专业分工。

三、积极参加课本开发,通过开发提高自己

1、新课程文化是一种共建的、合作的、发展的文化,需要教师积极参与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以保证新课程的实施。教师应学会主动地创造性地利用一切可用资源,为教育教学服务。还应该成为学生利用课程资源的引导者,引导学生走出教科书,走出课堂和学校,充分利用校外各种资源,在社会大环境里学习和探索。

2、新课程要求教师提高自己的研究能力、探索水平,教师必须成为现代研究型教师。不仅要了解学生,研究教学,还要参与课程资源的开发运用。而且还要研究自己,不断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不断提升教学实践的合理性、有效性。由重知识传授向重学生发展转变;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由统一规格教育向差异性教育转变;要求教师由传统的知识静态占有者向动态研究者转变。

四、加强新课程与培训者的充电意识

1、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和深化,中小学教师的要求呈多元化趋势,我们教师原有的知识储备和经验以远远不能适应新课改的需要。当前教师的培训要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核心内容,关注基础教育新课程理念、理论依据、内容结构、学习方式和评价方式,帮助教师在基础教育新课程实施中提高适应能力,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个人主观能动性。

2、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教学研究、专题培训、研讨,总结已经的理论,开展教育科学的研究,形成系统理论,提高继续教育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新课程带来了新的教育,教师所面临的挑战将十分复杂,而且可以预测。教师必须随时对自己的工作及专业能力的发展进行评估,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保持开放的心态,把学校视为自己的学习场所。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提高,不断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进行研究、反思,对自己的知识与经验进行重组,以适应新的变革。


篇五: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新课程改革是一场深刻的教育理念、教育模式的变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把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结合情感、态度、价值观作为课程发展基本理念。我校初中年级教师将尽一切力量做好教材的实验工作。为了积极开展新课程改革工作,推动我校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入,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课程改革的培养目标是: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XXX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三、课程设置的原则

坚持按照学生的培养目标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科学安排课程;坚持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新课程体系的教育功能;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宗旨,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创造性,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地发展。

新课程体现均衡性、综合性、选择性。

1、均衡性设置课程

根据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将其教育内容全部纳入,有利于学生和谐、全面发展;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科知识的内在逻辑及认知规律,把课内外、学校与社会联系起来,把间接的书本知识学习和直接经验体验结合起来,为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和态度、能力、知识等方面的学习与发展创造条件。

2、加强课程的综合性

注重学生经验,加强学科渗透。各门课程都重视学科知识、社会知识和学生经验的整合,改变课程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的现象。设置综合课程。如:一年级设品德与生活课,旨在适应儿童生活范围逐步从家庭扩展到学校、社会,经验不断丰富以及社会性逐步发展;一年级设音乐、美术课程,旨在丰富学生的艺术经验,发展感受美、创造美、鉴赏美的能力,提高审美情趣。

综合实践活动还包括:信息技术教育、劳动等使学生通过亲身实践,发展收集与处理信息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合作交流的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并逐步形成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3、加强课程的选择性

学校课程以灵活性、适应地方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开设校本课程,适应学校办学方向,开设的活动课以多样化的学习方式使学生学习成为富有个性的过程。新课程不仅为学生共同发展奠定基础,也注重学生个性发展。

四、三级课程设置表

几点说明:

1、教学时间

全年52周,教学时间40周,每期分别20周,假期(寒暑假、节假日)1011周;机动12周。各学期20周教学时间安排:各年级每期上课18周,复习考试1周,综合实践活动1周。

2、每周活动总量: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周课时总量为30课时(一、二年级分别为26课时、28课时),每课时上课40分钟。

3、国家规定的学科类课程、活动课程、综合实践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均在周一至周五的教学时间内按课表进行。

4、班队活动每周安排一课时(周一第六节),主要进行常规教育、开展中队活动,并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进行环境教育、心理教育。

5、在开设信息技术课的同时,必须努力探索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的整合,即在其他学科教学中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并把信息技术融合在其他学科学习中。

6、一至六年级的体育课,均应贯彻健康第一的原则

7、各门课程均应相应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机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环境、健康、国防、安全等教育也应渗透在相应课程中进行。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新课程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即学校校务会,它是学校课程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明确本校的培养目标,从实际出发,根据上级颁发的课程计划制度《学校年度课程实施方案》,以及相配套的各项制度,同时指导各处室工作。教导处是学校课程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计划、执行、检查、指导、评估全校各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并联手各学科教师间的合作,以促进课程合力的形成。

2、经费保障

学校管理,不管是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有效实施,还是校本课程的合理开发,都需要必需的设备和经费上的支持。学校有新课程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各室的建设、教师培训、课程实施于开发等方面

3、制度保障

学校建立相应制度。如:校本教研制度、目标管理制度、教师、学生评价方案等。学校定期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保障课程计划的真正执行。

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6号)和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国发〔20xx〕12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依据《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1.三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要覆盖城镇全体居民,参保率均达到90%以上。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稳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20xx年达到90%,20xx年达到92%以上。
2.用两年左右时间,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将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将困难企业职工和其他各类未参保人员纳入医疗保障,确有困难的,经政府批准后,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实现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中央和省、市、县(区)政府对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给予补助,市、县(区)政府对未纳入中央和省补助的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给予补助。
3.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费用给予补贴。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自愿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
(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4.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20xx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20xx年新农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保持20元不变,20xx年提高到30元。
5.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20xx年对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和50%以上,20xx年分别达到75%和60%以上。20xx年,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乡级达到70%至80%,县级达到60%至70%,县级以上达到45%;20xx年,乡级达到75%至80%,县级达到65%至70%,市级达到55%至60%,市级以上力争达到50%。适当降低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
6.建立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制度,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20xx年底出台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实施办法,20xx年正式实施;积极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首先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四种大病医疗需求,再逐步拓宽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门诊慢性病管理,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负担。逐步扩大和提高新农合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扩大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范围,20xx年纳入统筹补偿范围的特殊病种不少于10种。
7.提高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对省政府列入儿童重大疾病救助的病种提高补偿支付限额。
(三)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
8.各类医保基金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控制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的年度结余和累计结余,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结余过多时要采取提高保障水平等办法,把结余逐步降到合理水平。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情况。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
9.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调剂金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基金统筹层次,20xx年研究制定相关政策,20xx年实现市、区统筹,20xx年起逐步实现市域统筹,统一政策标准,实行分级管理,实现一卡结算。
(四)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10.有效使用救助资金,简化救助资金审批发放程序,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逐步提高对经济困难家庭成员自负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在全市探索建立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与相关医疗保障制度相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结算同步、监管统一、方便快捷的医疗救助制度。
11.探索特殊人群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办法。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和社会慈善捐助、医疗机构优惠减免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救助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医疗费用负担。

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第2页


(五)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12.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经办机构、队伍建设,保证经办机构编制和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在国家价格政策范围内,探索建立按病种付费、总额给付、按人头付费的医保费用结算方式。
13.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证)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提供并保证医疗保险卡(证)服务。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20xx年底前实现在全市范围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即时结算报销。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间的衔接。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一)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
14.在落实财政补助的同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行基本药物按购进价格零差率销售。
15.逐步建立完善执业药师制度。全市零售药店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在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配备中药材中药饮片高级鉴别师,为患者提供准确的购药咨询和用药指导。未取得驻店药剂员资格的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在药品零售企业直接从事药品销售活动。
16.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建立药品诚信体系和药品实时监控系统,对药品、医疗器械定期进行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对我市辖区内药品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实施非现场监控并进行经常性抽检,不断加强对其他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逐步提高抽检覆盖率,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二)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
17.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满足患者需要。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从20xx年起,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都必须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按照规定使用,并达到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基本药物使用率。
18.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用药指导和监督,推进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鼓励和引导患者选用基本药物。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19.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三年内完成每县一所县级医院(含中医院)扩建或迁建任务,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三年内完成规划确定的11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三年内支持全市192个没有卫生室的行政村建设卫生室,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
20.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xx年支持3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20xx-20xx年再支持9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21.公立医院资源过剩地区,要进行医疗资源重组,充实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确保完成人口控制任务的前提下,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多种形式的技术资源合作。
22.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对其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签订医疗保险定点合同等方式,由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等渠道补偿。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诊所或个体行医。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23.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落实省明确的为国贫县招聘执业医师的规定,为青龙满族自治县招聘25名执业医师。为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培训医疗卫生人员。
24.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制度,继续实施“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每所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2所县级医院,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1至2所乡镇卫生院,并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采取到城市医院进修、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式,提高县级医院医生水平。
25.落实好城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鼓励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对志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3年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由国家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
(三)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2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解决。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按国家规定核定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业务经费,由政府按定额、定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助并列入预算。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要与本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按扣除政府补助后的成本制定。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不得接受药品折扣。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方式。
27.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具体补助办法,由各级财政对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补助。原则上每个行政村确定1所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
(四)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2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使用适宜技术、设备和基本药物,大力推广中医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服务。乡镇卫生院要转变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组织医务人员在乡村开展巡回医疗,提供以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和健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卫生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为服务重点,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积极开展家庭出诊、家庭护理、残疾人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慢性病管理。
29.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研究制定分级诊疗标准和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鼓励和引导居民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的相关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在对基层医疗机构考核验收基础上,确定首诊基层医疗定点机构。
3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
31.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xx年开始,逐步在全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推进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信息化管理。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生长发育检查,开展孕产妇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加强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
(二)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2.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疾病的监测与控制。在中央、省补助的基础上,市、本文 县也要对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给予补助。到20xx年每名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标准达到600元,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正常分娩实行限价收费,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
33.从20xx年开始开展以下项目:为约7.5万名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为约9万名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对约50万名35至59岁农村妇女进行乳腺癌和宫颈癌早期检查;为约18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农村改水、改厕等。
(三)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34.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疾病预防控制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备装备和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卫生应急工作体制,提高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落实传染病医院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四)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
3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列入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
36.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xx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xx年不低于18元,20xx年不低于20元。省、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困难地区给予补助。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
37.公立医院要以病人为中心,坚持维护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原则,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探索建立以医院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及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岗位规范,推进医院管理的职业化、专业化。
38.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制度,探索分层次评审的工作机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促进区域间、机构间人员和技术交流。
39.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严格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强化医疗服务管理,优化服务流程。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费用综合管理,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40.探索建立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险机构、社会评估机构、群众代表和专家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逐步建立医院管理评价的长效机制。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内部职工和社会监督。积极探索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和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处理机制。
(二)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
41.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42.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不得接受药品折扣。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有效途径。按照省要求,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成本测算,科学考评医疗服务效率。
43.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探索建立医疗服务定价由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的机制。
(三)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44.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辖区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和主要功能。
45.制定公立医院转制政策措施,规范转制程序和资产资金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职工合法权益。
46.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政策。
47.根据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进展情况,适时开展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48.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和协调全市医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配备专门力量,抓好组织落实,确保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落实。
49.市直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改革,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并牵头做好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工作;市卫生局牵头负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抓好财政投入的落实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主动承担配合任务。
(二)加强财力保障
50.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各项卫生投入政策,调整支出结构,按照优先保障、分级负担的原则,切实保障改革所需资金,并要转变投入机制,改革补偿办法,实行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鼓励各地试点
5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一些重大改革要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各县区、开发区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试点,进行探索创新。
(四)加强宣传引导
52.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分步骤、分阶段的宣传方案;采取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广泛宣传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总结、宣传改革经验,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只要解决了客户的问题,就是好的策划书。《市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公务用车改革方案”专题!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