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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乡镇实施方案

公园创建文明企事业单位实施方案。

设定目标,制定计划,做很多事情。听从上级领导的任务安排,我们就要开始做一份方案了。撰写方案是成功的前提,是成就事业的必要过程。什么样的方案让人影响深刻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园创建文明企事业单位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公园创建文明企事业单位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四城同创”活动的部署要求,加快文明城市创建步伐,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新**,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三月起,集中四个月时间,在市区企事业单位中广泛开展以“创三优”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文明企事业单位活动。第1作为**市对外交流的窗口被旅游局列为旅游行业参创重点单位,为了确保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经我园党支部研究决定,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创优、争创一流、建设服务型单位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的文明单位,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全力实施,提升公园形象,突显环境特色,进一步增强公园的魅力和投资吸引力,促进公园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取得预期效果,公园特成立创建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创建文明企事业单位活动的内容
创建文明企事业单位活动以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
四、活动时间安排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园实际,创建文明企事业单位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5年*月1日至2005年*月3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1、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全体党员会议、领导班子会议、中层干部会议、全体职工大会、全体业主大会,学习文件、传达精神、统一思想;2、办3期板报、悬挂10条条幅,让公园每一位职工、每一户业主深刻领会创建文明企事业单位的内容及意义,努力营造全园参与的良好氛围;3、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
第二阶段(2005年*月1日至2005年*月31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创建领导小组分工实施,明确责任人,对照《**市创建文明企事业单位活动旅游系统创建标准》,结合国家AAA级风景区的评定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检查,发现不足,及时整改,不留死角和盲点。
第三阶段(2005年*月1日至2005年*月30日)为巩固成果总结评比阶段。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创建成果,迎接上级检查团的验收评比,同时认真做好创建活动的总结工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旅游局。
五、奖惩措施
为保证创建文明企事业单位活动的顺利开展,各部门应对照此次活动的创建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如在检查验收中有扣分现象,对分管邻导及部门负责人给予50元/分的处罚。
公园创建文明企事业单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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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街道村实施方案


创建文明街道村实施方案创建文明街道(村)实施方案
创建文明街道(村)活动是农村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能使农民群众在生动具体的实践中提高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促进经济与社会、农村与城市、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同时创建活动也是坚持以人为本,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大举措。它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使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更加整洁,社会更加安定,精神更加充实,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一个显著的提高。
一、创建范围
街道各建制村以及辖区内的各企事业单位,今年计划申请文明街道和8个文明村,分别是谢家溪、上新眺、长春、春安、汤家埠、晖山、三合、上叶。
二、创建措施
1、抓突破点。以治理村容村貌为突破点,重点抓好各村道路硬化、绿化、美化三项工作,治理农村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的“五乱”现象,切实改变落后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彻底改变脏乱差的人居环境。
2、抓基础点。着重整治空心村,针对农村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安排,布局零乱的实际,因村制宜,制定科学合理的镇村规划,做到村村有一张平面图、一个实施方案、一个专门班子,来指导创建工作有序地进行。
3、抓治安点。强化民主法制教育,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健全各村治安防范网,做到无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杜绝黄、赌、毒。
4、抓瓶颈点。针对部分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现实,采取向上争取一点、街道财政挤一点、各村自己筹一点的方法,多渠道筹集创建资金,形成全民齐动员,全民搞创建的浓厚氛围。
5、抓结合点。将创建工作与各村年终评先以及年终考核相结合,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三、创建步聚
第一阶段:发动阶段(3月一4月)
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阶段(5月一10月)
各村要根据文明村创建标准,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加强督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认真整改提高。
第三阶段:自查考核阶段(11月一12月15日)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对照考核标准,认真查缺补漏,争取软件建设高水平,硬件建设高质量,总结经验,及时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由党工委书记申屠裕仁为组长,分管领导王欢龙为副组长,各村书记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

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设和谐、美丽新东光,积极推进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我局根据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照《**省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着力打造我县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和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搞好政务公开,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积极推进我县2016年跨进省级文明县城行列。

二、工作任务

(一)搞好政务公开,营造我局廉政高效的办公环境。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定期更新。完善领导班子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开通群众服务热线,意见箱等。完善回复处理制度,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快速、有效的解决。规范行政行为,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切实抓好党风、行风建设,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一岗双责”制,着力解决“四风”问题,进一步优化我局的办公环境,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牵头领导:吴志奇)

(二)搞好文体建设,为我县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全面实现文化馆、图书馆的免费开放,通过宣传、标语等方式保持影剧院、文化馆、图书馆等场所的安静。确保其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等现象出现。(牵头领导:王宏)

利用基层宣讲、“演讲角”、主题展览展示、演讲征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长期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牵头领导:王宏)

利用经典诵读、全民阅读、论坛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例如图书馆开展的“走进诗词天地,感悟经典之美”系列读书活动、“爱我中华”主题征文活动、中华经典诗词讲读微视频大赛等活动,极大的调动了人们诵读经典的积极性。(牵头领导:王宏)

为社区配备健身路径,并为未成年人设立开展文体活动的设施、场所和活动安排。每年开展“迎五一”、“迎十一”、“全民健身日健身展演”等全民健身活动。(牵头领导:徐超)

(三)搞好文明旅游,营造我县旅游新风气。制定并实施有关文明旅游的专件,召开专题会议,并举行系列主题活动。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在主要景点、景区保持环境整洁、有序、优美,便民设施(垃圾箱、厕所、标识牌、座椅等)完备。加强文明旅游宣传、以提示牌、监督岗等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牵头领导:王宏才)

(四)加大执法力度,净化我县文化市场。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确保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坚决取缔“黑网吧”,确保经营性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无未成年人出入。(牵头领导:周鑫)

(五)开展宣传教育,促进我县文明新风气的形成。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媒介、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崇尚、争当、关爱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面向未成年人做好公益广告,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宣传“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促进我县文明新风气的形成。

(六)做好财政支持,确保我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落实相关经费。确保我局对文化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牵头领导:吴志奇)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林永正为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定期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创建过程中的问题,制度措施,确保落实。

(二)抓住重点,扎实创建。按实施方案要求和创建的时间节点,抓住创建中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工作,扎实创建。积极推进我县文化、体育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净化文化市场、

落实文明旅游、利用主要新闻媒体和社会媒介做好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广告。强化推进措施,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三)建章立制,巩固提升。在创建过程中,坚持边创建边完善的原则,对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制度,确保我局各项工作在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过程中不断巩固提升。

创建文明村镇实施方案


创建文明村镇实施方案麻丘镇创建文明村镇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建文明示范村镇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以人为本、规划先行、突出重点、积累经验、示范带动”为总体要求,以建设美好环境、发展高新经济、倡导健康文化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现代文明素质,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实现经济与社会、农村与城区、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二、总体目标
(一)概况
麻丘镇位于江西省会南昌的东面,西抱瑶湖,东接塘南,南靠抚河,北连滁槎,地势平坦,资源丰富,环境优美,交通便捷。通往余干、万年、景德镇乃至浙江沿海的省二级公路昌万公路由西向东穿境而过,并与京福高速公路乐温段在境内交汇。
(二)定位
随着昌万公路和乐温高速公路的贯通,麻丘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凸显。根据《南昌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要求,按照“西进、东拓、北控、南延”的总体指导思想,麻丘定位为南昌的东大门,高新区加工业基地外延式发展重点镇。
(三)目标
我们将紧紧围绕“建设江西重点镇、打造南昌东大门”这一总体目标,以整治脏乱差为突破口,以搞好村镇规划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根本,以实现“环境整洁优美、思想道德良好、公共服务配套、人与自然和谐”为主要内容,整体推进农村文明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工作,加强农村维稳网络和基层民事调解网络建设,健全村规民约,倡导文明新风,确保农村社会秩序良好和社会稳定发展,努力使我镇面貌3至5年有一个较大的变化。
三、具体任务
抓住机遇,在城市规划发展中找准定位,加快发展步伐,围绕“一个目标”,即把麻丘建设成为产业特色明显、配套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的文明小城镇;推进“二个对接”,即与南昌市的城市规划对接,与高新区的特色产业对接;发挥“三大优势”,即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和资源优势;发展“四大产业”,即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业、高效农业和物流仓储、商贸等第三产业,为全区乃至全市的大发展格局作出应有的贡献。
2005年,我镇将在以往创建文明村镇活动中即得成绩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设一个标志性建筑
精心设计,严格施工,在瑶湖桥头麻丘境内建设一个标志性建筑,使之成为麻丘新型小城镇文化的象征,麻丘镇发展日新月异的见证。
(二)打造两个中心示范村
以鲁溪、武溪村为示范点,建设两个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的文明示范中心村。中心村的工作以抓好村组环境整治为重点,突出解决建设无规划、进出无道路、排污无渠道、垃圾无管理的脏、乱、差现象,使农村村容村貌有一个明显改观。
(三)推动三项致富工程
继续扎实推进村党支部书记“双带”致富工程,帮助村支书制定“双带”规划,选准“双带”项目,搞好项目与资金、技术、市场的有效对接。在金凤、鲁溪、库前村建立三个大棚蔬菜基地,预计这三项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50亩,建成后每亩产值可达1.5万元以上,该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
(四)加强四项建设
积极推进农村道路、农村生态环境、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和优化农村生态环境。
1、完善路网建设。一是硬化全部村级道路,使我镇村级道路硬化率达到100;二是完善三纵四横七条道的道路方格网建设,三纵即昌万路,文教路,荷湖路,四横即麻中大道,麻中东路,厚溪大道,南厚路;三是美化、亮化现有的昌万、文教、厚溪、刘城等省、市、区、镇、村、组6级道路。
2、新建一所小学。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新建一所小学,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该小学拟紧靠麻丘高中部建设,占地面积约30亩。
3、启动两个小区。小区建设地点分别为麻丘老农贸市场和卫生院以南空置地。作为文明村镇示范点创建工作的一部分,这两个小区建成后将主要用来对拆迁户进行统一安置。
4、繁荣两个市场。进一步搞活武溪、麻丘集贸市场,繁荣我镇经济,便捷我镇居民生活。
四、实施办法
创建文明示范村镇示范点工作是当前我镇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把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探索和完善创建机制,狠抓任务落实。
(一)精心规划,严格建管
1、划编制上,突出一个“高”字
这步工作我们已经完成。2005年,我们聘请武汉大学规划设计研究总院的专家,在充分论证麻丘镇的实际情况和区位特点的基础上,运用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城镇规划的新理论,本着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综合协调发展的原则,确定麻丘的城镇性质为:南昌的东大门,是高新区的经济、文化中心和对外窗口,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为主,服务南创建文明村镇实施方案

创建文明村镇实施方案昌市的卫星城。同时,高起点编制了小城镇总体规划和城镇用地,城镇景观等专项规划及城镇道路,给排水、电力、电讯等详细规划,并正报经省政府批准实施。
2、在建筑设计上,突出一个“精”字
城镇建设中,最能体现城镇建设的是城镇建筑,而城镇建筑的特色主要取决于有无好的建筑设计。麻丘作为一个新型小城镇,将不追求大中城市的高楼大厦,力求在“特”和“精”上下功夫。在博彩众长的同时,注重塑造自己的特色。我们将根据对外开放的需要和南昌东大门的实际,力争在建筑物立面的设计上作文章,出新意,选好外观色调,在体现各自特点的基础上保持整体建筑风格的一致,雕塑一批精品建筑和城镇标志性建筑。同时,为了突出城镇特色,我们一是在追求建筑风格的同时,加强城镇绿化设计,精心选址,规划建设好一定数量的公共绿地广场,在丰富城镇景观的同时,又为市民提供休憩、娱乐场所。在行道树的设计上,我们将采取高中低错落、乔灌木结合的全方位立体绿化方案,栽植草坪,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二是积极开放建筑设计市场,精心搞好城镇整体设计和单体建筑设计。对各项建筑工程,我们将不求大,但求精,树立精品意识,力争把每项工程都建成一个精品。三是在塑造镇区新特色的同时,还将注重历史文化保护工作。
3、在城镇管理上突出一个“严”字
城镇管理是城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体现。在加强基础设施硬件建设和管理的同时,我们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大城镇环境治理力度,建立多部门综合执法的市容监察机构,对城区的绿化、美化、进行综合治理。一是加大绿化工作力度,根据城镇绿化“三分种,七分管”的特点,由镇里相关职能部门完成辖区内道路和公共绿地的绿化管理工作,二是加大环卫设施建设力度,在全镇主要街道设置果皮箱,新建公厕,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三是加大市容管理力度。城管监察大队每天对镇容环境、规划建设等方面进行管理,坚决按章办事,取缔违法建筑,清理马路市场,方便居民。四是加大亮化工作力度,以店面亮化为主体,以高层建筑亮化为点缀,以户外亮化为衬托,不断营造亮丽夜景。
(二)创新体制,多元投入
按照“政府引导、以镇为主、市县联动、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组团开发、滚动推进”的原则,考虑组建小城镇建设投资公司或综合开发公司,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麻丘文明村镇建设。
1、立足资源,盘活现有资本,使“死”资产变成“活”资产
众所周知,在集镇规模较小的情况下,一些双管单位、镇直单位聚集的地方,往往是集镇的中心地带,繁华的商业区。根据现有的集镇规划,把这些老单位迁出来,不仅有利于其发展,更重要的是可以让出黄金地段,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最大限度地盘活现有资源,加快小城镇建设。我们可以抓住日后规划的契机,动员镇直单位和部门到集镇新区征地,盘活原有的黄金地段。这样,不但改善了办公条件,而且可以通过挖掘资源,促进小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
2、综合开发,扩张资本总量,使“小”资产变成“大”资产
对小城镇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开发,以开发促建设、以建设促开发,实行以地生财,以房带路,滚动发展,自求平衡。通过以建引建的方式,考虑在路两侧开发临街商住楼,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改变集镇面貌。这样,通过综合开发挖掘资金的同时,使小城镇建设的规模进一步扩大。
3、创新机制,集合民间资本,使“散”资本变成“整”资产
面对资金紧缺的困难,我们将大胆探索尝试,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市场筹资为手段,群众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资机制。在坚持公共事业整体规划,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多渠道、放开经营、公平竞争、有偿使用。如通过拍卖道路的冠名权,加大基础设计建设的投入,通过运作,转让灯箱广告的经营权等形式,广开筹资渠道。另外,为鼓励先富起来的农民进镇购房居住,我们将根据自身条件,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农民进镇建房、购房,使之成为集镇建设的主体。
五、工作要求
(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了使“创建文明村镇示范点”活动在我镇能顺利开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创建文明村镇示范点”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顺华
副组长:徐水保毛永钢
成员:邓宝根周宽堂周建海魏海龙胡石子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规划和部署全镇的文明村镇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联系点制度、岗位责任制等,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各职能部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文明村镇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抓好活动的开展。确保创建活动有安排部署、有实施督查,有总结表彰,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目标责任体系。
(四)多方联动、齐抓共管。
创建文明村镇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一致、齐抓共建。综合推进村镇组织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科技文化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与环境建设等系统工程。真正使我镇的整体面貌和文明程度有一个全方位的提高。
(五)依靠群众,以民为本。
广大农民群众,既是文明村镇工程的受益者,又应是文明村镇建设的主体和实践者。创建文明村镇应体现群众性。要在创建活动中,吸引和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创建活动。开展以文明村镇工程为主题的文明家庭、“十星级农户”等创建活动,让广大农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自我受到教育,在科技、法律、文化、卫生“四进门”活动和接受思想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科技文化教育中素质得到提高,在美化村容村貌活动中文明程度得到提升,情操得到陶冶,真正形成“人人参与创建、人受到教育”的良好局面。
(六)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扎实开展创建文明村镇工程,将大力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的精神,把创建文明村镇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出台务实的举措,狠抓落实,一抓到底,跟踪问效,确保创建文明村镇活动在较短的时间内有一个看得见的成效。
(七)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把创建文明村镇活动的氛围造浓。认真对照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精心设计好宣传计划,制定好宣传方案。开辟专题专栏,及时报道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充分反映我镇在创建工作中的新举措、新办法、新成效。
创建文明村镇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篇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根据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在分类时,市编制部门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对拟定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求申报部门和单位列出法律法规授权依据,并依照省的规范格式和要求汇总,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不同情况,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1)公益一类: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立并严格监管,不得从事任何的经营活动。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管理,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证,履行责任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包括:党校(行政学院),基础性或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机构,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残障康复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人事、教育考试机构,承担义务教育的少年体校,公益性宣教、咨询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彩票管理事务机构,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文献情报、档案馆,地方志编纂机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土地储备、土地整理机构,地震、气象、环境等监测预报机构,基础测绘和地质调查机构,离退休(老龄)服务机构,应急救助机构,战略物资储备机构,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完全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信息机构、基础或公共科研任务的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助学机构等。

(2)公益二类: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要按规定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用于公益事业发展,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具体包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示范性幼儿园,基础应用科研院所,一般性技术推广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对外交流促进机构,职业病疗养机构,运动项目管理机构,体育训练基地,公共体育场馆等。

(3)公益三类: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有关公益任务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支持。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具体包括:职业培训、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一般性疗养机构,咨询服务机构,一般性评鉴机构,非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等。

公益性是事业单位的根本属性,在分类改革中要进一步清理整顿事业单位,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完善公益类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一是改革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进行。对实行大部门体制进行整合的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要统筹考虑,优化业务流程,进行结构调整,整合重组;对工作任务相同、相近或在一个区域内重复设置的,要打破条块、部门界限进行重组;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但仍有社会需求的,要予以合并;对公益服务任务萎缩,工作量严重不饱和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要予以整合或撤销。二是改革要充分体现区域覆盖,资源整合。对检验检测,要打破部门壁垒,按照优化、效能的原则,整合技术设备、技术手段相同或相近的的检测、检验机构,以及同在一地、任务不饱满的同类检测、检验机构。解决政府重复投入、检测资源浪费问题,全面提升公共检测能力与水平。对信息机构,要结合电子政务建设,以职能转变促进政府管理创新,推进信息机构的分类调整和资源整合。部分公共管理职能重的部门可依托信息机构建立完善政府决策咨询机制与平台,促进公众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对投诉机构,要整合资源,建立完善统一的投诉受理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和资源共享,实现一个电话受理,一个窗口对外,方便群众投诉。三是对混合型事业单位,即: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属性的事业单位和其它目前难以确定类别的事业单位,应对其职能进行剥离、调整后再确定类别;对由多个不同类别属性的所属单位组成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各个单位的不同类别;对职能混合不宜进行剥离的,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类别。

3、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企;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目前仍列为事业单位管理但不应列入事业单位的行业学会、学术联谊、咨询经纪、鉴定评估、公正、认证等机构以及承担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的事业单位,要转为民间性社团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具体包括:开发应用型科研机构,工程勘察设计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体育场馆等。

4、暂不纳入分类改革的事业单位:根据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1)人民群团(不含其下属事业单位)暂不分类。具体包括: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清远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清远市科学技术协会、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清远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清远市红十字会、清远市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清远市佛家协会等8个单位。(2)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主要按标准进行管理,中央和省正在制定或修订相关机构编制标准,故暂不分类,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维持现状。具体包括:清远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等4个单位。(3)根据省文化专项体制改革的精神和部署,文化系统事业单位暂不列入此次分类改革。具体包括:清远日报社、清远广播电视台、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报、清远广播电视台经营广告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技术传输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清远市民族歌舞团、清远市演出公司等10个单位。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求各地成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召开动员大会

4月20日召开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会议,由机构编制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会议既是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动员部署,也是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业务培训。

(三)时间安排

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分级组织;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稳妥推进。改革于20XX年4月启动, 11月完成,12月检查验收和总结。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具体安排:

4月-6月,受理市直所有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材料和上报工作;受理审核农业局22家、林业局18家、民政局9家、残联6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局4家、旅游局1家、法制局1家,科学技术局2家、教育局6家、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8家、卫生局11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家,合计98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6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7月-9月,受理审核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家、城乡规划局6家、国土资源局6家、气象局3家、国资委1家、交通运输局10家(其中,清远市交通运输开发公司隶属市国资委)、公路局(含公路局)14家、水务局5家、发展和改革局2家、审计局1家、统计局1家、物价局2家、财政局7家、经济和信息化局3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家、民族宗教局1家、司法局5家、城市综合管理局(包括市环卫处及其下属单位)11家,合计97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料,9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10月-11月,受理市委2家、市政府9家、清远经济开发区10家、无线电管理处(含无线电管理处)2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含机关事务管理局)4家、市政府金融工作局1家、红十字会办公室4家、社会科学联合会1家、科学技术协会2家、市委组织部2家、市委宣传部2家、市委统战部1家、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1家、总工会3家、妇联3家、检察院1家、广东丝源蚕业有限公司1家,合计53家事业单位送审材料,11月底按程序报批。同时,对分类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暂未解决的难点问题进行集中处理,一并上报。

12月,对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写出总结材料上报。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审慎实施。具体工作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分工,统一思想,通力协助,针对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研究,提出办法和对策,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分类改革期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确应需要新增机构或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减有增的办法,实行部门或行业、系统内调剂,动态管理。任务取消、下放和转移的,编制相应核减。有明确规定必须增事业设机构的,严格按撤一建一、总量控制的原则办理。确需新增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的,要根据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原则在经营管理类型相同的机构之间内部调剂解决。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改革期间,暂停人员调动,不得利用改革之机突击提拔、评聘职称;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隐瞒、侵吞单位国有资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篇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XX〕1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的意见》(晋办发〔20XX〕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积极配合政府机构改革,本着规范、搞活、发展的宗旨,通过对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建立起基础优先、服务公平、区域均衡、门类齐全的公益服务体系和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布局结构合理、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按照区域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适当调整现有事业单位,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水平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政事分开和事企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性质,规范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坚持分类管理、衔接配套的原则。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要与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和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各行业体制改革相配套、相衔接,统筹考虑,整体推进。

(四)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保障改革所涉及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操作,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全市现有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对保留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并根据其职责任务,进行科学分类,实行分类改革和管理,实现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科学、单位名称规范、职责界定清晰、经费渠道适宜、编制职数合理、内设机构精干、类别划分准确、管理规范有序,逐步理顺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关系,改革事业单位现行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布局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事业单位生产力,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清理

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采取撤、并、转的方法,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规划。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予撤销:

(1)长期不开展工作或不能正常运转的;

(2)长期无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其日常工作由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外聘人员承担的;

(3)所承担的职责已完全划入行政机关的;

(4)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

(5)任务严重不足,长期不出成果,社会效益差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成建制合并,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保留牌子:

(1)分工过细、规模偏小、工作量不大、社会效益不佳的;

(2)职责任务相近、工作任务交叉、设置不合理的;

(3)同一部门所属多个单位承担执法职责的;

(4)随主管部门划转,需进行合并的;

(5)具有不同隶属关系,业务相同相近的。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业单位,应逐步转制:

(1)现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营利性活动的;

(2)属于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收费服务的;

(3)现承担的工作任务可由市场调节解决,或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其他社会组织承担的。

(二)规范

1、机构名称。事业单位的名称应当规范、准确,能够反映其机构的性质特征、举办主体、所在区域、主要职责、组织形式等内容。除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冠以局、办外,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称局、办。严格控制事业单位增挂牌子,除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必须增挂外,一般应通过明确职责或变更单位名称的方式予以解决。

2、职责任务。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要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为依据,科学合理地界定,充分体现事业单位的属性特点,并与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相区别。

3、机构规格。事业单位的规格一般要比其举办主体的规格低一格,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规格要比事业单位低一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现行规格与上述要求不符的,要重新确定规范。

4、经费形式。事业单位的经费形式应根据事业单位的类别和职能属性合理确定,具体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三种类型。国家规定可以获取规费收入并实行管理费开支的,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财政拨款类。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难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其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拨款。

财政补助类。对主要从事社会公益事业,通过市场运作或运用自身条件开展有偿服务,能够取得一定数量的经济收入,但不足以抵补本单位经常性支出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补助。

自收自支类。对业务活动具有公益属性,通过市场运作,利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开展有偿服务,获取比较稳定收入并能保证基本支出需要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自收自支。

5、人员编制及结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根据其承担的工作量及内部岗位设置要求,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核定。凡国家和省有定编标准的,按照标准从紧核定;无定编标准的,要结合财力状况,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综合考虑单位性质、职责任务、工作需要等因素合理核定。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从紧核定并适当精简;对承担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严格控制在履行公益职能所必需的范围内,并要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对编制数与承担的工作量明显偏离的,其编制应予裁减。在清理规范过程中,事业单位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在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编制的同时,要对其人员编制结构进行规范。以管理岗位为主体的单位管理人员编制不少于50%,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少于70%,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单位工勤人员编制不少于50%。

6、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应根据单位职责任务、内部分工和岗位要求综合设置,不宜过多过细,一般不设4人以下的内设机构。业务科室不少于70%。

7、领导职数。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应根据事业单位自身规模、工作任务等因素从严从紧配备,提倡党政领导交叉任职。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阳泉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中的标准核定。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现有领导职数超过规定要求的,或单位需要撤销、合并的,在过渡期保留现有人员的相应待遇。

(三)分类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从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其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划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公益一类。即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二类。即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三类。即提供的服务具有一定公益属性,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四)改革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按照清理、归并、精简、规范的原则进行改革。完全或基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有行政编制或可以调剂行政编制的,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目前不具备划转条件的,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划转。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将行政职能收回行政机关。对一时难以收回的,依法予以授权或委托,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的职能必须取消。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后,原事业单位机构进行综合设置,该归并的归并,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今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目前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依法进行企业注册,撤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谋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不具备转企条件的,作为过渡暂按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财政也不再以任何形式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拨付经费。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区域覆盖、就近服务、优势互补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事业单位资源配置,统筹规划机构设置。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开展经营活动,不收取服务费用;履行职能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能自主支配。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给予不同程度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提供公益服务取得的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其他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并依法纳税。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实行经费自理,自主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和相关经营活动。根据需要,政府购买其有关服务。

(五)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配套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逐步从微观转向宏观,重点是管政策、管规则、管标准、管监督,逐步建立既能充分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又能有效约束其行为的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事业单位的类别,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养老保险、财政投入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改革,逐步探索新的符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创新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实现政府以办为主向以管为主转变,让事业单位充分享有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真正成为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法人。

1、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聘用制必须在编制内进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科学设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逐步建立岗位分类管理、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各类人员特点的具体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未聘人员安置政策体系。通过改革,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法治化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激活事业单位活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2、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3、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推进财政投入制度改革。规范财政供给范围,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完善财税优惠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需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事业单位财产、债权、债务的管理,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经费全额拨付、按照项目拨付、购买服务、适当资助或给予其他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共事业,保障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单位提供更多更好的公益服务。

5、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监管,妥善做好撤、并、转事业单位的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处置工作。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造册和债权、债务清算工作。要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国有资产划转、移交以及重新分配。

四、组织实施

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市和县区要统一步骤、同步推进。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清理规范(20XX年10月20XX年6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制定《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及理由,清理规范后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机构规格、经费形式、职责任务、人员编制、编制结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隶属关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并于20XX年3月底前报同级编办,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其中,市直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省编办确认;县区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市编办确认。

第二阶段:合理分类(20XX年7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提出《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包括单位的拟定类别、划分类别的理由及依据,于20XX年10月底前报同级编办。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性质、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等进行认真审核、科学分类,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

第三阶段:配套改革(20XX年1月10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根据批准的事业单位类别和有关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组织实施财政配套改革,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转换用人机制;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同时着力推进上级已做出部署的文化体制、水管体制和勘测设计等单位的改革。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11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和全面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报市编办。市编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市直和各县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为确保改革工作整体顺利推进,成立以市长、市编委主任为组长的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协调组,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中的有关问题。协调组成员包括市编委组成人员和市纪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并组织实施改革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区、各部门一把手是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调研,制定工作计划,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动态,及早发现和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协同配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纪检、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组织部门负责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及时调整和配备;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配套财政政策,做好事业单位机构整合过程中国有资产清算、移交和债务清理等工作,并根据清理规范后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合理安排财政预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做好人员的调整安置工作和涉及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审计部门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强事业单位转制后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做好机构变动单位资产划转处置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做好相应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定机构、定编制、提高机构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进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期间,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一般不再审批新的事业单位。要严肃组织、人事、财经纪律,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不得突击提拔干部、评定职称、分钱分物。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我省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分类推进我省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公益事业,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进取,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胆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整体配套衔接,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20年前,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具有江苏特点的公益服务体系,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

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1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按照社会功能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在前期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明确事业单位分类范围,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严格事业单位分类程序。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二)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完全或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

对已认定为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其他职责剥离后,在规范和调整其行政职能、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改革中涉及行政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依照现行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改革方向和管理要求,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时,原则上不再授权或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

(三)积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加快推进转企改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周密制定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的,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鼓励事业单位转企的同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依法组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转企改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2.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平稳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企改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转企改制前参加工作、转企改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企改制前已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企改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深化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优化布局结构。加强公益事业的统筹规划,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重大社会公益项目立项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对接,为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公益事业留下足够空间。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整合职责功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提升公益服务能力。优化事业单位层级分布,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主要举办承担全省性、示范性或者跨区域、跨流域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2.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保证其依法决策、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承担责任。

3.规范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加快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公益性职责履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探索对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

4.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照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6.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改革进程,不断探索完善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7.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并逐步推进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8.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9. 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五)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1.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满足全省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益服务需求。

2.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公益服务,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养老服务六大体系,把公益服务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公益服务。

3.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国(境)外资本,以出资创办、入股联办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兴办公益事业,或通过捐赠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采用政府购买、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医疗、科技、教育、社会福利、文化、旅游、体育等公益事业,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

(六)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对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公益事业优先保障。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财务收支状况等,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3.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三、组织实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改革信心,坚持改革方向,加强组织领导。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审议改革政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改革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改革负总责,要抓紧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机构编制、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

(三)积极稳妥实施。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注重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平稳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遵守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加强新闻宣传,把好宣传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篇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编委有关安排部署,为切实解决事业单位存在的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稳步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改革、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对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确定不同的改革目标,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制订不同的管理办法。事业单位改革按计划、分步骤、分行业稳步推进,市、县区分级负责组织实施。

坚持明确职能、准确定位的原则。依据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有关要求,明确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科学合理确定各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准确界定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切实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明确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事权界限,实行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分开、事业单位与企业分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公共事业,逐步推行管办分离,实现政府部门由办事业向管事业转变。

坚持政策配套、协调推进的原则。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公共财政、社会保障、法人治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等配套措施相结合,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综合执法改革、后勤服务体制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相衔接,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强化监管,完善机制,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的原则。始终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区别轻重缓急,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注重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先易后难、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内容

(一)开展清理规范

在对现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等基础信息进行认真核实、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清理。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的,原承担职责任务已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等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机构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的,服务对象单一、社会效益不佳的,职责相同相近的,任务严重不足的,等事业单位,打破条块、部门界限,予以整合。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和暂保留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其机构名称、隶属关系、职责任务、机构规格、经费来源、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人员结构等事项。

(二)合理确定类别

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具体分类目录另行制订。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将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面向社会提供非义务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三)分类推进改革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原则上是逐步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对有法律、法规授权并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剥离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划归其他机构或社会组织后,暂予保留;对无法律、法规授权,但按规定履行行政委托(含党委部门委托)手续后承担了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暂维持现状;对既无法律、法规授权,又未依法履行行政委托(含党委部门委托)手续而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其职能收归行政机构或党委部门,机构予以合并或撤销。此类事业单位承担的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及鉴定、仲裁、评估、认证等职能,逐步剥离划归其他相关机构或社会中介组织。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依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施管理。今后,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再批准设立新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原则上是逐步转为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谋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由市场配置资源,条件成熟的,直接转制为企业,注销事业法人资格,核销事业编制,并依法进行企业登记注册。为平稳推进转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不超过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转企改制可参照国有企业改制的办法,打破所有制和地域、行业、隶属关系界限,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伙制、兼并或转让国有产权等方式进行。鼓励非国有单位、个人参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企转制。转制为国有企业的,纳入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行管理。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强化公益属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统筹机构设置,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真正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公平的公益服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控制,其宗旨、主要任务和业务范围由事业登记管理部门确定并严格监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证;履行责任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国库集中支付;募集的基金应规范管理,并严禁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要根据其工作任务科学设置机构,合理核定人员编制;这类单位所需经费由政府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单位业务特点和财务收支状况,给予不同程度的投入;其公益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由政府规定,其他业务活动项目与收费标准接受政府指导;其服务质量执行相关标准;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纳入单位预算。

(四)加强监督管理

1、转变管理方式。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2、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制定机构编制标准,严格控制总量,着力优化结构,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要重点加强对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的管理,逐步解决体制机制、职能职责、机构编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

3、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在条件具备的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事业单位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下依法自主运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要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4、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市、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严格执行中、省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把握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准入条件和标准,保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质量。结合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履职评估制度,对事业单位的运行状况、服务质量、岗位设置、服务对象满意度、人员结构和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建议相应调整财政支持力度和机构编制。对不按规定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税务等部门不再将其作为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不得执行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险制度。

四、配套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配套政策,按照事业单位的类别,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政投入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配套改革,逐步探索新的符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

(一)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聘用合同管理制度,依据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逐步建立岗位分类管理、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各类人员特点的具体人事管理制度。健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未聘人员安置政策体系。配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跟进撤并整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具体配套政策措施由人社部门牵头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 

(二)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探索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和办法。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对其他事业单位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实施绩效工资。具体配套政策措施由人社部门牵头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

(三)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具体配套政策措施由人社部门牵头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

(四)推进财政投入制度改革。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根据财务收支状况,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逐步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形成社会公益事业举办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积极探索公共服务多样化供给形式,在供给与生产可以分离的领域积极推行公开招标、委托运营和政府采购等公共服务供给形式,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具体配套政策措施由财政部门牵头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

(五)推进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改革。要以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为目标,逐步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后勤服务问题,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岗位使用的事业编制要逐步收回。具体配套政策措施由机构编制部门商财政部门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

五、方法步骤

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5月至11月)。由机构编制部门组织对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事业单位机构名称、隶属关系、机构规格、职责任务、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形式、内设机构、日常运行等情况,研究分析事业单位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前瞻性的改革建议意见。

(二)清理规范阶段(20XX年12月至2013年12月)。研究制订《安康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和《安康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清理规范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上报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施方案。各县区和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在深入调查摸底、认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初步方案,报市编委办预审通过后,再报送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施方案正式文件。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方案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基本状况和承担职责任务的情况;现有事业单位清理意见,包括保留、撤销、合并、改制、更名、职责任务调整等方面的意见;规范设置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机构规格、主要职责、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形式、内设机构等方面的意见。(2)审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施方案。各县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施方案由市编委办公室研究审批;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施方案由市编委办公室分期分批提请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或市编委审批。(3)印发事业单位九定方案。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根据审批意见,研究草拟各事业单位九定方案,报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印发。

(三)实施分类阶段(20XX年1月至6月)。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对照有关规定,提出所属事业单位类别划分初步意见,并阐述拟定机构类别的依据,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报请市编委及市编委办审定明确。

(四)政策配套阶段(20XX年7月至2015年6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启动后,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根据中、省有关政策精神,研究制订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关具体配套政策,并按要求组织落实到位。

(五)验收评估阶段(20XX年7月至12月)。组织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评估,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总结经验、宣传推广。

六、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难度很大,是一项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审慎实施。各级各相关部门都要成立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组织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及时研究处理改革中涉及的一些重大问题和矛盾,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主管部门(举办主体)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上手,牵头组织实施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监管,妥善做好撤、并、转事业单位的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处置工作,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造册和债权、债务清算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国有资产划转、移交以及重新分配,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有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决策部署,严禁突击提拔干部、超职数配备领导,严禁突击调动人员和评聘职称,严禁借机巧立名目乱发奖金、补贴,严禁临时动议决定举债、动用大额资金和工程发包,严禁隐瞒、侵占单位国有资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为分类改革提供纪律保障。

(四)确保社会稳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要注意把握工作节奏,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各类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宣传分类改革相关政策,营造改革良好氛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篇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东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改革,加强政府对社会参与公益事业的引导,强化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社会经济和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改革的原则

实施事业单位改革,应以社会功能为依据,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合理划分事业单位的类别,坚持统筹协调。具体的实施原则有:

(一)明确职能定位。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要求,对现有事业单位职能进行清理,依据事业单位的功能和特点进行分类定性,不受现有的机构名称、经费来源和人员管理制度等因素影响。

(二)发展公益事业。加强政府举办公益事业的主导地位和责任,加大政府投入,改进投入机制。优先发展、重点保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的公益服务,着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益服务水平的差距。拓展公益服务领域,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服务,合理调整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优化公益事业资源配置。

(三)创新管理监督。按照事业单位内在发展规律,创新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发展资质和依法运行的监管。建立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责任制度和绩效评估制度,规范其行为规则和服务标准。

(四)稳妥推进原则。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社会功能重构过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必须与政府机构改革、行业体制改革等相互衔接,统筹进行,必须坚持先易后难、稳妥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合理确定类别,实施分类改革

按照现有事业单位的功能特征、经费来源及发展方向,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服务类三个类别。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该类单位的改革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整体转为行政机构。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定并严格监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有关公益任务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支持。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

改革后,公益类事业单位保留事业性质不变。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控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要根据其工作任务科学设置机构,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由社会力量举办,其机构编制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核定。事业单位的设立按法定程序审批并进行法人登记。

3.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其改革方向是转为企业。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为企业;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该类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和撤销工作,由其主(代)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部门予以指导。转为国有企业的,其国有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行管理。鼓励非国有单位、个人参与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4.暂不分类的事业单位。

(1)目前使用事业编制的社团组织、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学术联谊、咨询经纪、鉴定评估、公证、认证等机构,不进行分类。今后,此类机构逐步转为民间社团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并核销事业编制,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须及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2)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主要按标准进行管理,考虑中央和省正在制定或修订相关机构编制标准,结合我市实际,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暂不分类,其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维持现状。

(二)完善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

一是推进机构调整。清理整顿现有事业单位,对工作任务相同、相近或在一个区域内重复设置的,要打破条块、部门界限进行重组;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但仍有社会需求的,要予以合并;对产出效益差的,要予以撤销;对公益服务任务萎缩,工作量严重不饱和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要予以整合或撤销;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进行资源重组,增强竞争力,提高整体服务效益和服务水平;整合技术设备、技术手段相同或相近的检测、检验机构,以及同在一地、任务不饱满的同类检测、检验机构。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事业单位机构类别及其编制,不断优化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布局结构。

二是转变管理模式。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和政事分开的原则,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创新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落实事业单位在用人、财务、业务运营等方面的自主权,探索现代事业单位运行模式。行政主管部门要下放事业单位具体事务管理权限,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主要是制定行为规则、确定绩效目标和服务标准、管理事业单位决策层、监管国有资产和服务质量。事业单位依法自主运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是建立法人制度。在条件具备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架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理事会、董事会作为事业单位的决策机构,由举办者、出资者、管理者、服务对象和有关社会人士等组成,负责本单位业务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方案、重要负责人任免或任免提名等重大事项。事业单位行政负责人及其领导的管理层作为事业单位的执行机构,执行理事会、董事会的决议,向理事会、董事会负责,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不宜组建理事会、董事会的公益类事业单位,要探索其他有效的法人治理方式。

四是拓宽投入渠道。在坚持公益事业发展由政府主导的原则下,探索公共服务组织的多样化。在供给与生产可分离的领域积极推行公开招标、委托运营和政府采购等公共服务提供形式,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除必须由国家举办的公益事业外,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或个人直接举办公益类事业,或通过捐助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逐步打破所有制、部门、行业界限,形成社会公共事业举办主体多元化的格局。

五是加强服务监管。探索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绩效评价制度,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对事业单位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探索运用评估结果调整机构编制,逐步建立事业单位的退出机制。加大政府和社会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力度,健全事业单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保证公益服务供给的优质高效和公平公正。

(三)规范机构设置,强化监督管理

重新规范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机构规格、职责任务、机构类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经费形式等。

1.机构名称。事业单位机构名称(含挂牌机构)应规范表述为全称,一般称院、校、馆、所、室、台、站、社、中心等,有地域划分的应加冠地域名。除行政类事业单位外,不再称处、办、局,名称不含管理字样;报刊、杂志等编辑、出版机构在名称上不使用书名号。其内设机构一般称部、室、所,不称处、科。尽量减少机构加挂牌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对外联系和开展工作确有必要加挂牌子外,原则上不加挂牌子。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的登记名称以分类改革方案中确定的名称为准,此前已登记的名称与此不一致的,可通过变更登记的形式予以理顺。

2.机构调整。对撤并或整合重组或设立新的机构,尽量将其中一个更名,其余撤销,以减少撤销登记的成本。

3.职责任务。事业单位主要任务的表述既要具体、准确;又要简明、扼要,力求职责明确、任务清晰。

4.机构规格。本次改革原则上不调整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不定机构规格。

5.经费形式。分类后,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统一表述为:行政类事业单位,经费比照行政机关有关标准拨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公益三类和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经费自理。

6.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本次改革,除医疗卫生、教育等有机构编制标准的、提供特殊保障公共服务及中央有明确要求的以外,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原则上维持不变。

分类改革期间,事业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确因经济社会和事业发展,需新增机构或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减有增的办法,实行部门或区域、行业、系统内调剂,动态管理。有明确规定必须增设机构的,严格按撤一建一、总量控制的原则办理。除医疗卫生、教育等有机构编制标准的、提供特殊保障公共服务及中央有明确要求的以外,其他原则上不增加编制。确需新增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的,要根据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原则在经费管理类型相同的机构之间内部调剂解决;任务取消、下放和转移的,编制相应核减;已经实施改革的(如转企)科研、文化、水管工程等事业单位,不能走回头路。

四、组织实施

(一)审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梳理本单位或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任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规定,研究提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初步方案,20XX年3月1日前报市编办。各申报单位在上报本单位或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方案同时需提供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方案的说明、改革前后机构编制情况对比表、改革涉及的相关政策文件和上级规定。市机构编制部门汇总后,根据有关规定和原则提出审核意见报市编委领导审批。

(二)审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各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由主管部门拟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机构名称、机构规格、职责任务、机构类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形式等。市机构编制部门对上报的机构编制方案初审后,按程序报批,以编委名义印发方案。

五、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实施难度大,是一项事关发展和稳定大局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力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审慎实施。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底,负责开展改革工作。

(二)严肃改革纪律。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明确组织纪律,不得利用改革之机突击提职、调动和评聘职称;认真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严禁隐瞒、侵占公共资产。

(三)抓好工作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改革工作的开展,确保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文明单位创建实施方案


文明单位创建实施方案

为开展好粮食局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进程,根据**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有关文明单位创建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区粮食局文明单位创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文明单位创建为动力,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以文明单位创建为主线,打造民主和谐、团结向上的工作环境;以开展争创和谐科室、争当文明标兵活动为契机,增强创先争优意识,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二、创建目标

通过实施文明创建活动,争创2018年区级文明单位。

三、创建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在创建过程的原则。文明单位的建设重点在创建上下功夫,重视创建过程、注重创建实效。做到创建工作不流于形式,不搞花架子,从小事抓起,从细节入手,把创建文明单位的过程,变成干部职工思想、工作、道德、文明等全面提升的工程。

(二)坚持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在创建文明单位过程中,注重把解决问题作为重要环节,通过创建要使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规范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使单位整体形象有新的提高。

(三)坚持提高素质的原则。把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切入点,通过文明单位创建,规范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言行,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

(四)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创建的原则。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的有效载体,促进履职能力的不断提高。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确保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

四、创建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牢固树立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毫不动摇地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贯彻执行省、市委和区委的安排和决策部署,在大是大非面前,具备见微知著的政治鉴别力,想问题、做决策、识大体、顾大局。领导班子保持党的民主作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尊重,相互支持、互相谅解,干事业一条心,谋发展一股劲,抓工作一盘棋。实行决策公开,打造阳光机关,转变思想观念,转换思维方式。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工作理念,带领本单位广大粮食干部职工敢为人先、争创一流,开创粮食事业新局面。

(二)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高职工素质。以文明单位创建为依托,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精神文明言行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竞争意识。在新的形势下,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规范文明言行,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公正廉洁,不谋私利。干一行爱一行,培养干部职工做一个积极进取、热爱事业、具有良好文明修养的人。

(三)加强业务工作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在业务工作中,积极引导干部职工以本职工作所需专业知识为重点加强学习,努力钻研;以开拓创新精神,克服安于现状、因循守旧、无所作为的思想,主动探索开展业务工作的新方法、新机制;以团结协作的精神,在认真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发挥合力,确保整体作用的发挥;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注重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和解决履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提高履职能力。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有效工作保障机制。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区粮食局区级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组长胡国新;副组长刘腾云、杨桂祥、徐新文;成员吴海水、万国平、余建民、张建国、李爱祥、乐春辉。

(二)全员参与,不断丰富创建活动的形式。开展活动,突出创建亮点工程。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区委区政府、各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和恪守从政道德,保持党员纯洁性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整体创建活力,不断丰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内容,提高创建活动的整体水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要让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以“团结、紧张、快乐、健康”的姿态投身到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

(三)加强管理,夯实创建工作基础。文明单位创建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次分明。一把手负总责,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干部职工各司其职,形成以创建领导小组为龙头,各科室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在创建深度上下功夫,在创新上做文章,在开展上促成效。建立健全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资料累积,定时召开文明单位创建“回头看”专题会,开展“文明科室”和“文明标兵”评选活动,研究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进我局创建文明城市迎检工作,不折不扣地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的要求,完成我局在创建工作中的任务,实现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市委“三年再来一个大变化”奋斗目标作贡献,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围绕“三年再来一个大变化”的目标,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主动适应“一年一测评、三年一总评”的全国明文城市考核方式,强化领导,扎实措施,高效有序地推进各项文明创建工作,充分展示我市公安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显著成效。

二、目标任务

一是不发生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和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二是不发生群死群伤等恶性治安事故和交通事故;三是“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健全社会治安防范的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五是动员和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见义勇为蔚然成风;六是城市各交通干道秩序良好,无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等交通违规现象;市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齐全,交通安全形势基本平稳。七是城市消防措施落实,火灾形势平稳;无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八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窗口”的满意度;九是全局民警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十是民警家庭成员个个严守公民道德准则和交通法规,争做文明市民。

三、工作分解

(一)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

1、积极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弘扬法治精神;

2、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警营管理人员、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3、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测评方法:1)3)材料审核;2)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责任部门:法制处、组教处、各分局

(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安全保障

1、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

2、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达到100%;

3、社区技防、消防符合安全要求;

4、建立社区警务室,配备专职民警、健全治保会组织和治安巡防队伍;

5、网吧建立实名登记上网制度、落实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达到100%。

测评方法:1)2)4)5)材料审核、实地考察;3)实地考察。

责任部门:治安支队、科技处、经文保处、网监处、交巡警支队、消防支队,各分局

2)治安管理

1、打击“两抢一盗”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成效明显;

2、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

3、预防、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成效显著;

4、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

5、黑恶势力犯罪得到及时、有效控制;

6、网上违法有害信息和违法网站能够得到及时处置。

测评方法:1)2)3)材料审核、问卷调查;4)5)问卷调查。

责任部门:刑警支队、经侦支队、治安支队、禁毒处、网监处,

各分局

(三)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1)道路标志与主干道设施

1、道路、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

2、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

3、道路、护栏等设施完好,无损坏占用现象。

测评方法:实地考察

责任部门:交巡警支队

2)交通秩序与管理

1、交通事故死亡率8人/万车;

2、交叉路口阻塞率≤2%;

3、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

4、交通秩序管理良好。

5、斑马线、隔离栏设置科学,方便乘客上下车、过马路;

测评方法:1)材料审核;2)4)实地考察、材料审核;3)5)实地考察

责任部门:交巡警支队

(四)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

1、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

2、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3、集中开展净化网络文化环境整治活动,开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测评方法:材料审核

责任部门:网监处,各分局

2)公共场所道德

1、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2、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

测评方法:实地考察

责任部门:市局各部门(牵头部门为作风办),各分局

3)市民交通行为

1、交通遵章率达标;

2、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

测评方法:1)实地考察、材料审核;2)实地考察

责任部门:交巡警支队、各分局

4)见义勇为

1、鼓励市民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

2、宣传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集体;

3、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同与支持率≥90%;

4、无造成恶劣影响的见死不救事件。

测评方法:1)、2)、4)材料审核;3)问卷调查

责任部门:宣传处、各分局

(五)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特别是校园周边环境有关规定,对文化娱乐,特别是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实施有效管理,无违法违纪接纳未成年人现象;

2、形成“扫黄打非”的长效机制;

3、严厉打击制作、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

4、集中开展净化网络文化环境整治活动,开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测评方法:1)实地考察;2)、3)、4)材料审核

责任部门:治安支队、网监处、经文保处,各分局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市局创建文明城市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创建文明城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戴胜利同志任组长,局领导张鹏义、曹伯平、纪阿林、孙建友、李凤娟、唐永银、肖天奉、丁红军任副组长,海陵、高港、开发区分局局长、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宣传处,专司创建文明城市迎检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职责。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履行职责,把当前创建的各项任务作为本单位、本部门现阶段的工作重点,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抓紧、抓好、抓实相关创建工作。

2、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市局的实施方案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和目标,结合实际,制定出本单位、本部门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计划,层层分解任务,责任明确到人,实现压力传递,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确保创建工作不失分、得高分。

3、严格纪律、严格考核。市局将把创建工作与作风建设考核和单位、部门的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对每个阶段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严格的督查、考核,凡工作不到位,任务完成不好,影响市局整体工作进度,甚至造成考核失分的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到市局说明情况,因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发生各类事故,产生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部门领导人责任。

某市社区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某市社区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某市社区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区、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根据上级领导把社区作为创建工作着力点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我社区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一、创建指导思想及原则
创建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以提高社区文明程度、居民文明素质和群众幸福指数为目标,认真学习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打造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新城区,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充分体现亲民、为民、便民理念,把居民是否满意作为服务的目标。坚持立足社区实际,着眼于引导社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最大限度的整合社区资源,调动社区内各方面的积极性。循序渐进合理规划,集民智聚民力,总结经验,全民齐动手,共创文明城。努力配合把我区建设成为服务强区、文化大区、和谐佳区、宜居靓区,为我市早日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做出我们的贡献。
二、创建时间步骤及措施
第一阶段8月10日为部署启动阶段,制定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我区责任单位和部门创建任务责任分解》,广泛开展教育动员活动。第二阶段8月11日至9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按照各相关部门组织指导,下大力量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突出重点,逐一对各类不文明行为现象进行集中治理。第三阶段10月1日为深化提高阶段,总结巩固教育、集中治理成果,将取得的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以保障各项重点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提升居民素质,居民的思想文化素质是城市的灵魂。在快速现代化的进程中,要具有创新精神,结合时尚元素,以特色凸现亮点,主流价值观充当着整合社会,构建有序生活方式的基本媒介。其中,守法是重点,诚信是关键,知礼是基础,我们在这方面开展教育,不断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居民自觉遵守法律,依法保护居民自身的合法权益,把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思想道德教育作为主线,切实抓好居民的思想道德教育,帮助居民树立住在唐山、热爱唐山的主人翁精神,自觉同各种不法现象作斗争。正确引导居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维护好社区秩序,确保实现社区的安定团结。才能提高社区、城市的知名度,增强我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二)、改善人居环境,居住环境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指标,它包括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体现在我们的城市规划、生态环境和经营理念等方方面面。人们生活在高楼里,生态环境的优化不仅取决于水、空气、食品质量的改善,更取决于生活环境的美化,社区街道的清洁,控制噪音、光污染和电磁辐射等污染。还应体现在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上,从人文环境来讲,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突破口,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预防和打击犯罪,促进社会公平,机会均等的环境,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协调好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健康而稳定的生态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实现人与人的和谐的重要保证。在建设社会主义文明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把环境治理、环境保护落到实处,还应加强环境文化教育和环境道德建设,创造一种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对环境友好的文化氛围,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三)、强化组织领导,居委会自身建设尤为重要,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区街制定创建的工作大局,突出重点,创新载体,求真务实,持之以恒。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是自律;配合相关部门执法单位,加强社区管理是他律。自律他律相结合,不断促进社区的文明程度。以居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为出发点,牢固确立 “( )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发扬我们在创建实践中所形成的不讲条件、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顾全大局、密切配合的协作精神;埋头苦干、争创文明的拼搏精神;自加压力、高于标准的创新精神;持之以恒、永不满足的进取精神;从而,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创建的主要工作及内容
精心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和弘扬文明新风活动。
充分发挥居民协商议事会、社区学校、电教室、棋牌娱乐室的作用,开展多方面多形式的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学习、文体娱乐等项活动。大力宏扬、培育民族精神、诚信教育。从本境实际出发,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挖掘潜力,依托“学习教育型”社区的便利条件,主要以“学习教育”为工作中心,利用社区文明学校,以社区文明学校为阵地,深化社区服务,增设服务内容。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品位高尚、格调高雅、便民利民、形式多样的培训班、知识讲座以及各种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素质,达到创建和谐文明社区的

某市社区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第2页

目的。
认真抓好社区环境卫生工作。
继续加强对清扫保洁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小区环境整洁。坚持每天早、中、晚对社区环境巡视,做到发现乱贴乱画及时制止、清除,使城市顽疾在我社区消失。对季节性装修高峰期的来临,安排专人察看,发现建筑垃圾及时通知装修户居民清理,并积极配合街道集中清运小区内建筑垃圾;对变压器厂西侧的建筑垃圾,组织力量义务劳动加强治理和清运;安排值班人员在龙南101至106 楼附近蹲守,严禁随意倾倒建筑及生活垃圾的行为,不听劝阻者上报街道城管办;对境内112楼等卫生死角加强巡视检查,大力宣传爱国卫生,严禁路人随地大小便,减轻周围居民对环境的不满情绪。由于我社区所处的地理位置,正是我街道的“大门口”,社区内绿化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我街道的整体面貌,对街道提出打造“花园式”社区起着尤为突出的作用。组织居民对环境卫生、绿化工作展开大讨论,献言献策,科学、合理地对植树种花等行为进行规划。对楼前绿地的杂草及时清除,注重保持,形成绿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3、抓好社会治安和稳定工作。
社会治安稳定是创建文明城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要按照高于创建“平安社区”的标准要求,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网络作用,加强安全防范。要高度重视信访苗头的排查和代理疏导工作,进一步建立信访工作预警信息,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决不能因为工作上的失误失责导致矛盾激化,造成集体访事件。要加大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查处力度,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秩序。要切实加强消防、生产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发生。要加强外来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有针对性地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把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积极抓好志愿者服务活动。
结合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发动党员干部加入志愿者行列,优化志愿者队伍的组织结构,发挥党员志愿者在活动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各类志愿者队伍要加强管理与活动信息管理,加强志愿服务需求信息和服务活动的协调;充分利用龙东三网信息系统,加强志愿者活动的管理平台,促进志愿者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志愿者在社区的管理、服务和居民日常生活中的作用,让更多的居民群众把志愿者活动作为自己的事业;积极在社区居民中发展志愿者,引导他们为文明创建作贡献。
四、创建任务落实及保障
此次创全国文明城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我区责任单位和部门创建任务责任分解》包含社会工作的方方面面,我们必须认清此项工作对我区乃至我市各项工作的重要性,确保组织体系贯通,加大对重点工作的投入力度。按照阶段目标,组织细化、责任清晰、措施到位的原则,确保具体问题得到实际解决。对于居民反映强烈难于解决地重点难点任务,及时向街道反馈,协调解决。我社区以此次创建为契机,利用多种渠道,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真抓实干,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一流的工作业绩,扎扎实实做好我社区的各项创建工作。

街道创建文明生态村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区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要求,皖东办事处在辖区三个村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整治环境、关爱健康、提高素质、创建文明生态村”为总体工作思路,以提高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的,以经济发展、民主健全、精神充实、环境良好为主要内容,以实现“三化”,建立“功能齐全,设备配套,环境优美”的人居环境为突破口,以实现“三个好”为目标,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抓好农村“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按照区文明委制定的创建标准(五个好),系统负责,落实到人,严格考核。重点督促,确保任务完成

1、生态环境好。一是街院净化,推行“四个一”长效卫生管理机制,确保制度、人员、设备、场所的“四落实”,村容村貌整洁优美。二环以外的村(皖新村)要建立养殖小区,实行集中养殖,村内建座水冲式公厕,村内实现“三净、五无”要求,即街净、院落净、厕所净;无杂物乱摆、五乱搭乱建、无垃圾乱倒、无脏水乱泼、无禽畜乱跑。二是道路净化。三是村院绿化,今村绿化面积占村面积的40%以上。

2、道德风尚好。实现“三有四无”有村规民约,上墙公开,家喻户晓,有两会一录一户(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并发挥作用)。《公民道德新风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有“四室、一校、一经、一场、一栏”和群众文化活动队伍。即有一间不小于30平米并配备必要器材(电视机、 VCD)、棋牌、文化器材(乐器、道具)、健身器材的文化活动室,一间面积不小于30平米,藏书3000册左右的图书阅览室,一所方便村民的卫生室,一间广播室,一所不小于30平米(有黑板、桌椅、教学器材、电视机、VCD)的市民文明学校,一条健身器材不少于5件的全民健身路径,一块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有固定场地,有照明设施,有名称标志,有文体器材的综合性文体活动场地,一个报刊达3种以上的多功能阅报栏和若干个业余文化活动队伍。无封建迷信活动、无黄赌毒现象、无计划外生育、无虐待老人妇女儿童现象。

3、治安秩序好。实现“三有六无”即有专职治保村干部,有治安防范队伍,有治安防范措施,有民事调解组织;六无是:无恶性刑事案件,无重大经济案件,无恶劣治安案件,无严重责任事故,无黑恶势力团伙,无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农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提高。

4、经济发展好。实现产业结构合理,特色主导产业发展较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提高。农民从事二、三产业的比例逐年增加,个体私营经济不断壮大,农民收入逐年增加,病残孤寡特困农民的生活得到保障。

5、领导班子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两委班子关系和谐,依法行政,干群关系融洽,能够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村内重大事项按规定民主讨论决定,村务公开规范及时,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党员队伍素质高,发挥作用好,落实党员挂牌示范工作。

三、创建要求

1、建立有力的领导机制,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村也要由一把手挂帅负总责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调查研究和经验推广等工作,建立上下贯通、协调一致、一抓到底的领导机制。同时建立办事处领导干部联系村和区直单位帮建制度,包村名单附后,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2、建立多元的投入机制。要推行以村集体和农民投入为主,政府奖励补贴,动员社会力量等举措,有关部门帮扶为辅的办法,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投共建,05年重点对皖新村进行帮扶。各村按照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农民出力,号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捐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筹资共建。

3、建立严格的责任机制。班子成员责任人要对照文明生态村创建标准和帮建内容,对所负责的工作进行认真研究,明确任务、明确时限、明确目标、明确进度。各村要搞好本村的创建规划,各村要把创建活动同本村的建设规划结合起来,研究制定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目标,规范村民的建设行为。

4、建立完善的带动机制,采取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方式推动工作的开展,街道设示范村,村设示范街,街设示范户,形成人人搞创建,全民齐参与,干群齐动手的良好创建氛围。

5、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义务与利益相统一的原则。要克服重集体整治,轻巩固提高的倾向,坚持创建与巩固并生,建设与管理并举,把创建活动同其他各项制度结合起来。保证创建工作按时达标。

6、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按照创建要求,街道党工委将此项工作作为评价三个村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包括(办事处各村干部),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目标。对按时完成创建任务,通过市委、市政府验收的村,按区委、区政府要求,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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