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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市自查自纠的工作计划方案。

我们常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实施一些事情时,方案写出来就是为了让投资人一目了然。方案的制定有利于相关工作目标的确立。你愿意分享自己关于写方案的心得吗?为此,小编特意呈上“市自查自纠的工作计划方案”,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市自查自纠的工作计划方案

市自查自纠的工作计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对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诚信经营、廉洁从政的意识,坚持以教育为主,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坚持自查自纠与检查监督并重,坚持经营者自查与行业管理者自查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相促进,为优化我市投资软环境服务。
(二)主要目标。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集中开展自查自纠,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的意识得到增强;使行业管理者找准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同时,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创新的意见,为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二、自查自纠的对象、范围和重点领域
(一)开展自查自纠的主要对象:一是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二是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有业务处置权的人员等。
(二)自查自纠的范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一方面要组织本行业企业事业等单位对20xx年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一方面要对本部门本行业监管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个别情况特殊的行业可以根据上级主管(监管)部门的实施方案,在此范围内确定自查的起始点。
(三)自查自纠的重点领域。要按照中央和××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关要求,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交易问题,重点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自查自纠。同时,抓好银行信贷、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其他部门和行业也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本方案,开展自查自纠。
三、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一)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特点,通过对本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特点等进行分析,认真查找和纠正下列重点问题:
1、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2、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中索贿受贿的行为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
3、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4、监管手段、方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5、违反统一市场原则或国家统一规定,擅自设置准入门槛或搞地方保护。
(二)企业事业等单位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围绕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查找和纠正下列突出问题:
1、在商品(服务)购销中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为获取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向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
3、在各类招投标活动中,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4、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和产权转让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问题;
5、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规章制度可能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的问题。
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在认真查找和纠正上述重点问题的同时,选择确定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纠的其他重点问题。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我市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集中安排在20xx年5月至12月,大体分三个阶段六个环节进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自查自纠的工作方案,对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排。个别特殊行业的自查自纠时间安排可根据上级主管(监管)部门的实施方案掌握,但不得少于半年。
(一)第一阶段(5—7月)
1、宣传动员。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召开自查自纠专题动员会,对本行业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要在前一阶段动员部署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集中一段时间组织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等方面的文件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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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为自查自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调查摸底。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以及监管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第二阶段(7—11月)
3、查找突出问题。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采取召开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会议、个别谈话、组织检查以及运用审查营销费用、清理合同(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查看董事会和部门工作会议记录、清理部门和单位规范性文件等措施和方法,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形成书面自查材料并报有关单位备案。企业事业等单位及其班子成员的自查材料,报本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备案;实行行业指导的主管(监管)部门及其班子成员的自查材料,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备案;单位内部各部门及其他人员的自查材料,报本单位纪检监察或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个人的自查材料不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4、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按照工作和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确定的原则,及中央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文件精神,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要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
(1)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2)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3)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予以治理;
(5)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5、认真搞好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上级部门或主管(监管)部门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有关部门要开展对企业营销费用的审计、检查,切断不正当交易的资金渠道。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清理、修订相关文件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巩固自查自纠的成果。
(三)第三阶段(11—12月)
6、组织评估验收。企业事业等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向本级主管(监管)部门书面报告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将其自身及本行业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市政府、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监管)部门。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主管(监管)部门要对全市重点单位及本行业本系统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验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其“补课”。各单位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中直、*直单位在20xx年12月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依据“谁主管(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分工和管理层级,牵头组织企业事业等单位和本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实行行业指导的,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按照上一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当地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实行行业垂直管理的(含党的关系由地方党委管理、业务上实行自治区垂直管理的),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其中:
(一)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政府采购本级预算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标供应商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土地出让方,矿业权出让方,土地整理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及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等发包单位和土地、矿业权评估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配合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做好受让方的自查自纠工作;
(三)建设部门负责组织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以及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中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四)交通、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领域从事本行业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中介机构等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五)通信管理、信息产业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组织基础电信企业、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相关电子信息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
(六)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其主管(监管)的商贸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七)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
(九)国资监管机构、经委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组织国有产权交易情况和所监管(管理)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配合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开展国有企业的自查自纠;
(十)银监局负责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十一)农业、水利、林业、海洋等部门分别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组织农业、水利、林业、海洋等资源开发权出让方的自查自纠工作;
(十二)新闻出版、教育等部门分别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组织出版发行、印刷复制领域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十三)工商行政管理、税务、质检、环保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抓好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自查自纠,并抓好本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十四)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消防设施施工企业、消防用品制造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
(十五)体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其主管(监管)的体育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涉及几个部门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牵头部门不明确的,由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制。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统一要求,采取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国有企业党委和经营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组织专门工作班子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各主管(监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检查,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重点行业和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于今年第四季度组织力量,对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集中进行一次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搞好组织协调。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地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提高工作的整体效能。
(四)加强工作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可以选择一些行业和企业事业单位作为联系点或试点,通过联系点或试点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五)加强信息工作。各单位要重视信息工作,及时总结本单位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认真完成信息上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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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方案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xx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现对我院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总体目标:通过在全院范围集中开展对20xx年以来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使我院广大医务工作者受到深刻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真正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医务工作者遵纪守法、廉洁行医的自觉性;查找医药购销领域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表现形式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分别作出处理;查找医药购销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完善工作措施,惩处违法违纪行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基本要求:坚持以教育为主,做到人人参加学习,人人受到教育,人人提高思想认识,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坚持自查与自纠并重,做到边学习,边自查,边整改;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把握政策,分类处理问题;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案件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通过开展自查自纠,促进重点案件的查办,推进建立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
二、自查自纠的时间
自查自纠工作分为自查和自纠两个层面,自查和自纠同步进行,从20xx年3月开始到11月底结束。其中个人上交财物的截止日期为20xx年9月30日。
三、自查自纠的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全面动员部署。
认真领会卫生部、省、市、区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要求,落实任务。
1、医院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落实专门部门、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2、认真做好动员和部署工作。召开全院职工大会,党政“一把手”亲自动员,亲自部署,切实讲清卫生系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3、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医务人员参加学习率要达到100,通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查找医药购销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院将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问题,主要是:
1、医院领导干部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及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2、医务人员(含担临床科室领导职务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行为。
3、有关科室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4、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质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务的行为。
5、职能科室有关人员利用职权,在医药购销领域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三)搞好自查自纠,严格依法查处。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xx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等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的原则,严格把握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和教育的威力。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原则上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自查自纠问题的处理要注意把握以下政策:
1、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2、对问题较大、能主动说清问题并纠正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3、对问题较大、经组织帮助说清问题并纠正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分;
4、对问题较大、经组织帮助仍不交代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甚至顶风违法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5、对自查自纠不力的科室和个人要加以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事实真相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6、主动上缴医药回扣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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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xx市“581”廉政帐户、卫生局纪委、医院党办、医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为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治贿”举报电话:xxxxxxxx,并设置举报箱。
(四)不断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1、结合“八荣八耻”教育,切实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念。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和“八荣八耻”教育,增强全院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益观、荣辱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良好的医德医风,学习先进事迹,形成廉洁从政、廉洁行医光荣,收取贿赂可耻的舆论氛围,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2、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健全院务公开制度,医务人员执业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3、结合构建卫生系统惩防体系,发挥制度在抵制商业贿赂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医药购销、设备招标、耗材招标、基建工程、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尤其是针对自查自纠中所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群众举报的收受医药回扣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商业贿赂双方付出沉痛的成本,达到巩固整改成果的目的。
4、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强化抵制商业贿赂的领导责任。建立干部聘任及重点科室、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机制,采取有效的措施,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工作要求
治理卫生系统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我们必须精心组织安排,统筹谋划部署,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关系到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效果和成败,要充实医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下设联络员,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按上级要求完成各项任务,要组织全院干部职工进行再教育再发动,使人人在思想认识上有新的收获和提高,进一步增强全院干部职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严肃纪律,加强督查。建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不落实上级的部署的科室,要严肃科室领导的责任。
(三)深入调研,加强指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
(四)掌握全局,保持稳定。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方针,正确处理开展专项治理与做好日常医疗服务的关系,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通过专项治理,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加强各科室协调和上下级沟通。各科室要指定专人作为科室之间和上下级之间的工作联络人,及时将重要情况上传下达,要建立信息通报和专报制度,逐级上报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评估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评估方案

文章标题: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评估方案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评估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市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细则》工作的部署,切实做好对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吉治贿办《关于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要求和目标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经营活动中治理商业贿赂等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教育为主,树立诚信、廉洁意识。

坚持依法治理,自查自纠与检查监督并重,坚持经营者自查与本局自查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相促进,务求实效。
2、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集中开展自查自纠,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得以增强。

使行业管理者找准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

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创新意见,力求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
二、自查自纠的范围和重点
对去年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以及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要按照中央文件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交易行为问题,重点抓住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物品购销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
三、自查自纠的主要环节
1、宣传发动。结合本局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对自查自纠工作的具体内容、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排。通过动员部署,明确自查自纠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要积极运用简报、橱窗加强对依法合法经营、反对商业贿赂的宣传和教育力度,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意义,为这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调查摸底。根据《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摸底表》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容易发生的重点部位、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及所涉及的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
3、查找突出问题。采用个人、部门和本局自查相结合,查找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不正当行为和观念。

四、自查内容
1、以本局、股室为切入点的自查内容。对照行政许可法规查找有无违反规定权限和程序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对照统一市场规则查找有无影响公平竞争的准入门槛,有无涉及地方保护的行业管理制度;照党政领导干部“八不准”查找本单位行政工作人员有无利用职权参与、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从中谋取非蠢利益和索贿受贿行为。
2、以经营活动为切入点的自查内容。对照法规查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检查经营、财务、购销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对照制度查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检查涉及经营交易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环节是否规范到位;对照程序查台账,根据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检查各类会议记录、报表、文件、合同及其副本或补充协议和各忘录等台账是否完整一致;对照台账查资金,根据台账和财务账本,检查合同执行、费用开支和资金使用等情况是否真实合法。
3、涉及重点岗位和环节的个人自查内容。要求行政审批、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岗位和环节的工作人员,围绕“是否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存在不正确思想,是否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存在不正当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等三方面内容,进行自我剖析、自我检查。

五、自查方式

个人自查采用撰写自我检查材料的方式进行,自查材料交由所在单位审核保存。重点部门要采用集体座谈、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的方式,写出自查报告。单位和部门的自查要写出书面报告并送交局办公室。

1、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将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依纪依法,予以区别对待,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
2、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3、对虽有不正当交易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从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法律解释、部门规章制度、行业章程等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4、对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依法从严处理;
5、对涉嫌商业贿赂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落实整改

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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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对应当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期限。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经营思想,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
六、总结评估

在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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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方案


安监局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方案

天河区安监局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和《天河区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检查评估实施办法》(穗天治贿办发〔20xx〕3号)要求,切实做好对安监领域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推动治理安监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自查自纠的基本要求和目标

基本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扎实有序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坚持全面查纠与重点查纠相结合,坚持上下整体联动,个人和单位联动,坚持自查自纠与整改落实相结合,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主要目标: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集中开展自查自纠,达到“五个目标”,即:使全系统工作人员普遍受到教育,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得到规范;使行业管理者找准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发现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杜绝安监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针对日常工作和体制机制及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推进安监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安监事业健康发展,安监队伍健康成长。
二、自查自纠的范围和重点
(一)自查自纠起始时间。各部门主要是对20xx年以来(我局是20xx年10月才正式独立挂牌)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以及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追溯处理。
(二)重点部位。按照《天河区安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重点自查危化品初审、人员培训、安全监管等环节上。
(三)行为主体。局机关有关科室评估中介机构等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以及与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所涉及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有关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及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三、自查自纠的主要环节
自查自纠从4月中旬开始,至5月底结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环节有:
(一)进行宣传发动。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自查自纠工作计划。对本部门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做工出具体安排,要把宣传发动贯穿自查自纠工作始终,通过各种会议、谈心、专题教育等形式,增强开展自查自纠的自觉性。要广泛深入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对依法经营、反对商业贿赂的宣传教育力度,大力营造自查自纠良好舆论氛围。
(二)开展调查摸底。各部门要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掌握可能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问题等,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
(三)查找突出问题。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特点,通过对本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特点进行分析,认真查找下列重点问题:
1、行业监管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监管手段、方法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2、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单位及监管项目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3、行政审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质、资格等审批、备案中索贿受贿、不执行市场准入标准或降低标准,未严格把关的行为;
4,在安全监督执法中,收受贿赂、降低监督执法标准的行为;
5、评估、代理等中介机构通过给回扣非法获利的行为。
(四)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五)认真抓好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部门要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同时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思想,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严格自律。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六)组织评估验收。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向局治贿办报告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局治贿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行考核。对自查自纠工作不重视,不深入,走过场的,要责令“补课”。我局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情况书面报告及附表于5月8日前报区治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安监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要把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总负责

安监局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方案第2页

,分管领导直接抓,专门力量具体抓。各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机构要积极发挥作用,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政策界限。要注意总结和推广自查自纠工作好的做法,经验,加强工作指导,进行督促检查。要建立信息通报和专报制度,定期报告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要完善线索移送制度,明确案件移送的条件及责任。局治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0xx年四月二十五日


市广电局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市广电局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市广电局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福建省广电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我局广播电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市广电局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第1版权所有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自查与纠正相结合。我们既要抓好本单位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工作,又要做好对查出问题的整改纠正工作,同时也要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完善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做到边自查边纠正。要严格把握政策,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认真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
(二)坚持自查自纠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既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所辖范围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督查。对拒不自查自纠、并掩盖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三)坚持指导监督与单位分级自查自纠相结合。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既要做好局机关的自查自纠工作,又要负责局直属单位自查自纠的指导监督。
(四)坚持自查自纠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既要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还要积极研究提出建立防治广播电视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议和措施,注重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
二、工作重点
围绕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和招投标、租赁承包、办公用品采购、节目购置、车辆和设备维修等开展自查自纠。
三、工作安排
自查自纠工作从2016年5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
(一)抓好学习和宣传教育
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继续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政治责任感,在本单位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环境和氛围。
(二)认真开展调查摸底
调查摸底是自查自纠的基础性工作。要摸清容易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环节、关键部门、关键岗位以及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列出可能存在的问题清单。局机关、局直属单位组织填报调查表,并负责统一汇总后,于6月20日前报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做到“五查五对照”:一是对照管理职能查找监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二是对照法规查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广电总局有关规章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三是对照制度查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查广播电视工程建设、设备器材采购和招投标、办公用品采购、节目购置、车辆和设备维修等程序的履行情况,找出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四是对照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查找行政工作人员有无利用职权参与、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或通过牵线搭桥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五是对照台帐查资金。根据管理台帐和财务帐本,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检第1版权所有查发票的收款单位和内容是否与合同一致;检查财务资料和银行帐户,查找有无帐外资金来源或“小金库”。
(四)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按照“边查边纠”的原则,对查找出的问题,要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予以区别对待,原则上自查从轻、被查从严,具体按上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能够主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自我改正,并积极退款的,可依法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
(五)认真落实整改
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并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创新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自查自纠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督查。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所属单位开展自查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高自查自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市广电局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开展运输执法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开展运输执法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第四纪工委决定对交通道路运输执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按照检查部署,我局将先对道路运输执法进行集中自查自纠,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二、检查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1、道路运输执法的法律依据,执法流程,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2、受案登记流程标准准确,执法基础台账是否完备,政务公开制度和内部执法监督制度是否有效落实,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罚情况是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执法平台和局网上公开;

3、扣押、收缴、追缴等措施的流程和标准明确,涉及财物及证据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违规收取车辆保管费;

4、实施行政检查时,不告知行政相对人检查的内容和依据,未制作现场笔录并依法送达行政相对人,或重复检查的;

5.未使用法定部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或者将罚款以及没收的违法财物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挪用的;

6.是否存在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实施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明显不相当,同案不同罚、同案不同果或该罚不罚的;

7.行政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勒卡行政相对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收取行政相对人保护费,为不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

8,在执法中,存在刁难行政相对人,态度蛮横、简单粗暴等不文明执法现象的;

9、不履监管职责,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失察或监管不力的;

10,违反程序执法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其它违反行政执法行为的。

四、检查步骤及方式

(一)自检自查。

6月1日至6月10日为自查阶段。市运管处按照市局制定的活动实施方案,进行自检自查,并于6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市局。

(二)实地检查。

6月11日至6月20日为检查阶段。市局将派检查组到被检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等方式。对照运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重点检查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卷宗、执法台账、执法人员及执法车辆信息等相关执法内容是否完备。

(三)处理整改。

6月21日至6月26日为整改阶段。市运管处配合市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理,对典型问题进行曝光,发挥好震慑和教育作用。

(四)总结评估。

6月27日至6月30日为总结评估阶段,市运管处要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市局将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评估,形成报告向第四纪工委汇报。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道路运输执法自查自纠活动,我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开展工作。

组长:**

成员科室:政策法规科、党委工作部、科技教育科

职责分工如下:

由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配合第四纪工委,检查整改等工作;由党委工作部具体负责联系第四纪工委,总结汇报等工作;由科技教育科具体负责在门户网站及相关执法单位公示检查内容和第四纪工委监督举报电话、邮箱。

六、相关要求

被检查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及备检工作,提前准备好相关文件、台账、案卷和综合统计数据。对在自查自纠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为迎接下一步第四纪工委专项监督检查做好充分准备。

作风整顿建设自查自纠阶段实施方案


作风整顿建设自查自纠阶段实施方案文章标题:作风整顿建设自查自纠阶段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市直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第二阶段自查自纠的各项工作,根据《**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工作方案》(*委办[2017]41号),结合教育实际,经研究,现就市直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第二阶段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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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对照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提出的“八个突出作风问题”,省委书记杜青林同志在全省动员会上指出的“四个方面不良作风”,以及市委书记崔保华同志指出的我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落实、不扎实、不吃苦”等问题,结合教育系统作风整顿建设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广泛听取意见,深入查找班子和个人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主要差距和问题,明确重点,提出切实的整改意见,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要坚持主题,在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上下功夫、见成效;围绕核心,在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上下功夫、见成效;突出重点,在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抓住根本,在构建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见成效;扭住关键,在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方面下功夫、见成效,切实增强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工作安排
自查自纠阶段安排在3月1日至3月25日,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联系实际认真开展专题大讨论,升华认识改进作风。
在全市开展“以良好的作风推进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为主体的大讨论活动,是市委深入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推出的又一重要举措。整个大讨论活动分为四个专题——即“创新理念、开拓进取,在推进科学发展上有新突破”,“联系群众、关注民生,在促进社会和谐上有新作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增强执行力上有新提高”,“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在廉洁从政自律上有新形象”。
第一,市教育局各党小组、市直属学校各党总支(支部)要分“四个专题”深入讨论,组织学习《**日报》配发的评论员文章,进一步对弘扬新风正气形成共识,明确各自在作风建设上的主要任务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边学边改,推动市直教育系统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不断深入。
第二,加强交流,用好用活讨论成果,把讨论中的好理念、好建议形成文字材料,通过网络、信息等渠道交流学习,并充分运用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各党小组、各学校每个专题讨论都要以信息的方式将产生的主要观点、典型经验和做法上报市教育局作风整建办。
第三,为配合市上直接组织的大讨论,教育局领导将出席各专题座谈会并书面发言。每个专题都由相关科室牵头负责准备调研材料,并按规定时间将电子文档交市教育局作风整建办公室。第一个专题由基础教育科负责,并于3月13日上交材料,第二个专题由行政办负责,并于3月14日上交材料,第三个专题由党委办负责,并于3月19日上交材料,第四个专题由监察室负责,并于3月21日上交材料。材料要求围绕专题,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有观点,有思想,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创新性,切忌敷衍应付和泛泛而谈。
(二)广泛开展评风问计活动,深刻剖析找准问题。
第一,开展“评风问计”活动,印发问卷调查和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机关和学校干部作风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找准问题。
第二,扎实开展“四查四看”——即查作风,看是否真心为民;查工作,看是否充满激情;查纪律,看是否令行禁止;查廉洁,看是否克己奉公。
第三,要对照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和杜青林书记提出的“四种作风”、“五种意识”以及市委书记崔保华同志指出的我市各机关领导班子、机关干部普遍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班子和个人存在的主要差距和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各领导班子和所有参加作风整顿建设的干部都要撰写自查自纠材料,并于3月23日前上交市教育局作风整建办。机关和学校整建办要针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集中进行梳理,实事求是地向领导班子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四,市教育局作风整顿建设督导组要深入各直属学校,采取座谈、个别谈话、测评等方式征求意见。
(三)开展“五谈心”,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第一,严格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同志之间、科室负责同志之间、科室内部之间的五种谈心活动。
第二,开好专题民作风整顿建设自查自纠阶段实施方案

作风整顿建设自查自纠阶段实施方案主生活会。每个成员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特别是联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检查,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重点,提出整改措施。市教育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定于3月下旬进行,局机关干部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分党小组进行,直属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需提前3天与市教育局督导组联系。机关和学校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主要情况要在本单位范围内及时向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
(四)深入开展“惠民行动”,学干结合求真务实。在自查自纠阶段,局机关及直属学校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人为本,立足实际,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进一步深入开展教育“惠民行动”,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解决教育难点、热点问题,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真正感受到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实效,实现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与教育教学工作“双促进”、“两不误”。
(五)继续深入学习,强化队伍素质。大家要充分认识到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推进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不断学习,把学习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第一阶段的学习重在夯实基础,要在此基础上坚持不懈地深入学习讨论,打造学习型机关和学校,强化队伍素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落实。自查自纠阶段是整个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既是对学习动员阶段工作效果的检验,又是搞好整改提高、建章立制阶段工作的基础。局机关、直属学校领导班子要注意防止和纠正松劲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确保自查自纠阶段各项工作安排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加强指导,稳步推进。市教育局领导干部作风整建办、督导组要加强对局机关、直属学校本阶段各项整建活动的检查、指导,采取收集资料、深入学校、定期通报等措施,掌握工作进度,总结典型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确保本阶段各项活动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造浓氛围。要充分运用墙报、专栏、标语、网络等形式,搞好舆论宣传,为作风整顿建设活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及时总结专题讨论、民主生活会情况,上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各直属学校每月要上报市教育局作风整建办至少一篇信息或简报,并可同时向《**日报》、市作风整建办(设在市纪委党风室)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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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整顿建设自查自纠阶段实施方案

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开展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
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公路管理局《开展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监字[2016]2号),切实做好对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推动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特提出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按照“抓得住、抓得紧、抓得实”的工作方针,通过对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使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受到一次深刻的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教育,使全省公路系统各部门工作人员受到一次依法行政、严格自律的深刻教育;促进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办工作,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发现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一步改进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推动防治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设。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以下指导原则:
(一)坚持自查与纠正相结合。全省公路系统各部门既要抓好企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也要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完善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各单位既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我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又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切实加以纠正。
(二)坚持自查自纠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既要认真组织各参与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各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坚持行业指导监督与单位分级负责相结合。省公路管理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公路行业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公路系统各单位按照管理层级,分级实施,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四)坚持自查自纠与其他工作相结合。既要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又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还要积极研究提出建立防治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议和措施。同时要把自查自纠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既要保证自查自纠工作的质量,又要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做到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范围
以在建的工程项目为切入点,围绕工程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分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质量监督、房建绿化附属工程以及施工资质租借、资金存储等主要环节,开展自查自纠。
按照《开展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各单位负责所属单位及所管或参建项目,重点工程项目办负责本项目,路局纪委会同局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路局机关及其所管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从2016年5月中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
(一)宣传动员。
从5月上旬开始,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单位及参与所管项目建设的企事业单位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开展工作的自觉性。采用报刊、网站等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本系统、本单位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宣传动员情况要在5月12日以前报路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开展调查摸底。
从5月初开始,全省公路系统各部门组织参与项目建设的各企事业单位,对照路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印发的"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和"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表现形式调查表"(见附件2),摸清目前在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工程进度和项目资金构成情况,摸清参与项目建设的企事业单位数量、资质、人员等情况,摸清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环节、关键岗位和人员以及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列明可能存在的问题清单。两个调查表的汇总情况和调查摸底工作情况要于5月12日之前报路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
从5月12日到10月底,各级公路部门要根据调查摸底阶段所掌握的情况,组织参与在建工程项目建设的企事业单位,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落实整改,对查找出的重大问题和处理情况要及时专题上报,每月要有月报,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要在10月28日以前报路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组织开展工作情况、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应实事求是,详细具体,多用数字说明问题。路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和验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深入、不全面的,将令其"补课"。
(一)深入查找突出问题。
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调查摸底阶段确定的问题清单,从制度、程序、台帐和资金四个方面,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做到“四查四对照”。
一是对照法规查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二是对照制度查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检查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检查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融资、征地拆迁、招标投标、工程分包、项目变更、材料设备购销、质量监督、计量支付、项目审计、竣工验收、房建绿化附属工程、施工资质租借、资金存储等程序的履行情况,找出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
三是对照程序查台帐。根据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检查各种会议记录、报表、文件、合同及其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等台帐是否完整规范,找出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
四是对照台帐查资金。根据管理台帐和财务帐本,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营销费用、研发费用、中介机构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发票的收款单位和内容是否与合同一致;检查有无凭虚假发票列支成本费用,有无红字发票冲帐;检查中标价、合同价、结算价差额,查找存在的问题;检查财务资料和银行帐户,查找有无帐外资金来源或“小金库”。
重点查找有无下列行为:
1、业主或业主代理要查找在项目立项、融资、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变更、计量支付和竣工验收等环节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2、勘测设计单位要查找在招投标、勘测设计、变更等环节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3、施工单位要查找在租借资质、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施工等环节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行贿和受贿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4、监理单位要查找在招投标、工程监理等环节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5、中介机构、社团组织等相关单位要查找在中介活动、资质评审等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全省公路系统各部门要通过对交通建设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等进行分析,查找监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做到“三查三对照”。一是对照行政许可法规查找有无违反规定权限和程序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二是对照市场规则查找有无影响公平竞争的准入门槛,有无涉及地方保护的行业管理制度。三是对照领导干部“四个不准”、“六条禁令”查找行政工作人员有无利用职权参与、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或通过牵线搭桥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行为。查找问题工作情况要在9月15日以前报路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及时处理存在问题。
按照“边查边纠”的原则,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及时做出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纠正、掩盖问题的,要从严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三)认真落实整改。
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各企事业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经营思想,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全省公路系统各单位要督促检查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并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创新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整改工作情况要在10月15日以前报路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公路系统各单位要把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敷衍了事、消极被动、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直接追究或建议有关部门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对自查自纠的督促检查。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过程。公路系统各单位要采取发督办函、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单位或部门,要派出人员现场督办;对开展自查自纠不力的,要批评教育,令其限期纠正。路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力量,适时对各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联系,理顺工作关系;建立专门举报通道,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强群众监督;建立信息专报、通报和定期报告制度,公路系统各单位要将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及时报路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四)建立工作联系点。公路系统各单位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可以选择一些企事业单位作为联系点。通过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帮助联系点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使联系点成为自查自纠工作的示范点。通过对联系点的个案剖析,对自查自纠工作的过程进行探索,总结提炼出工作规律和有效做法,研究提出具有普遍指导意见的解决办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高自查自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市自查自纠的工作计划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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