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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接管方案

物业房屋接管工作标准和工作规范。

每个管理者最重要的就是计划,使一切安排妥当。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我们应该动笔开始写一份方案了。方案要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相信一些人会觉得方案很难写吧!相信你应该喜欢小编整理的物业房屋接管工作标准和工作规范,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物业房屋接管工作标准和工作规范

1.0目的

对物业进行全面接管,保证业主及时入伙,确保验收的房屋软硬件达到验收要求,便于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和开发公司之间的物业交接。

3.0职责

3.1公司设备部负责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及管理处成立接管小组,办理接管手续。

3.2接管小组负责对图纸资料、各项设施设备及每套单元按接管房屋标准进行验查。

4.0房屋接管

4.1房屋接管验收条件

4.1.1新建房屋的接管验收条件

4.1.1.1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业经竣工验收合格;

4.1.1.2供电、给水、排水、电梯、卫生、道路等设备和设施能正常使用;

4.1.1.3房屋幢、户编号业经有关部门确认。

4.1.2原有房屋的接管验收条件

4.1.2.1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清楚;

4.1.2.2土地使用范围明确。

4.2接管验收应检查提交的资料

4.2.1新建房屋接管验收应提交的资料

4.2.2产权资料

4.2.2.1项目批准文件;

4.2.2.2用地批准文件;

4.2.2.3建筑执照;

4.2.2.4拆迁安置资料。

4.2.3技术资料

4.2.3.1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设备、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的全套图纸;

4.2.3.2地质勘察报告;

4.2.3.3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4.2.3.4工程预决算;

4.2.3.5图纸会审记录;

4.2.3.6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及技术核定单(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4.2.3.7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4.2.3.8沉降观察记录;

4.2.3.9竣工验收证明书;

4.2.3.10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4.2.3.11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

4.2.3.12水、电、卫生器具、电梯等设备设施的检验合格证书;

4.2.3.13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4.2.3.14供水管道的试压报告。

4.2.4原有房屋接管验收应检查提交的资料

4.2.4.1产权资料

a)房屋所有权证;

b)土地使用权证;

c)有关司法、公证文书和协议;

d)房屋分户使用清册;

e)房屋设备及定、附着物清册。

4.2.4.2技术资料

a)房地产平面图;

b)房屋分间平面图;

c)房屋及设备技术资料。

4.3新建房屋的接管验收标准

4.3.1质量与使用功能的检验。

4.3.1.1主体结构

a)地基基础的沉降不得超过GBJ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允许变形;不得引起上部结构的开裂或相邻房屋的损坏。

b)钢筋混凝土构件产生变形、裂缝,不得超过GBJ10规定值。(GBJ10-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c)木结构应结点牢固,支撑系统可靠,无蚁害,其构件的选材必须符合GBJ206(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2.1.1条的有关规定。

d)砖石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允许有明显裂缝。

e)凡应抗震设防的房屋,必须符合GBJ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4.3.1.2外墙不得渗水。

4.3.1.3屋面:

a)各类屋面必须符合GBJ207(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4.0.6条的规定,排水畅通,无积水,不渗漏。

b)平屋面应有隔热保温措施,三层以上房屋在公用部位设置屋面检修孔。

c)阳台和三层以上房屋的屋面应有组织排水,出水口、檐沟,落水管应安装牢固,接口严密、不渗漏。

4.3.1.4楼地面:

a)面层与基层必须粘结牢固、不空鼓。整体面层平整,不允许有裂缝、脱皮和起砂等缺陷;块料面层应表面平正、接缝均匀顺直、无缺棱掉角。

b)卫生间、阳台、盥洗间地面与相邻地面的相对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积水,不允许倒泛水和渗漏。

c)木楼地面应平整牢固,接缝密合。

4.3.1.5装修:

a)钢木门窗安装平正牢固,无翘曲变形,开关灵活,零配件装配齐全,位置准确,钢门窗缝隙严密,木门窗缝隙适度。

b)进户门不得使用胶合板制作,

物业房屋接管工作标准和工作规范第2页

门锁应安装牢固,底层外窗、楼层公共走道窗、进户门上的窗子均应装设安全防护栏。

c)木装修工程应表面光洁,线条顺直,对缝严密,不露钉帽,与基层必须钉牢。

d)门窗玻璃应安装平整,填缝饱满,粘贴牢固。

e)抹灰应表面平整,不应有空鼓、裂缝和起泡等缺陷。

f)饰面砖应表面洁净,粘贴牢固,阴阳角与线脚顺直,无缺棱掉角。

g)油漆,刷浆应光泽一致。表面不应有脱皮、漏刷现象。

4.3.1.6电气:

a)电气线路安装应平整、牢固、顺直,过墙应有导管,导线连接必须紧密,铅导线连接不得采用绞接或绑接。采用管子配线时,连接点必须紧密、可靠,使管路在结构上和电气上均连成整体并有可靠的接地。每回路导线间和对地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Ω/KV。

b)应按套安装电表或预留表位,并有电器接地装置。

c)照明器具等低压电器安装支架必须牢固,部件齐全,接触良好,位置正确。

d)各种避雷装置的所有连接点必须牢固可靠,接地阻值必须符合GBJ232的规定值。

e)制动器、限速器及其他安全设备应动作灵敏可靠。安装的隐蔽工程、试运转记录、性能检测记录及完整的图纸资料均应符合要求。

f)对电视信号有屏蔽影响的住宅,电视信号场强微弱或被高层建筑遮挡及反射波复杂地区的住宅,应设置电视共用天线。

g)除上述要求外,同时应符合地区性“低压电气装置规程”的有关要求。

4.3.1.7水、卫、消防:

a)管道应安装牢固,控制部件启闭灵活,无滴漏。水压试验及保温、防腐措施必须符合GBJ24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应按套安装水表或预留表位。

b)高位水箱进水管与水箱检查口的设置应便于检修。

c)卫生间、厨房内的排污管应分设,出户管长不宜超过8m,并不应使用陶管、塑料管。地漏、排污管接口、检查口不得渗漏,管道排水必须流畅。

d)卫生器具质量良好,接口不渗漏,安装应平正、牢固、部件齐全、制动灵活。

e)水泵安装应平稳,运行时无较大震动。

f)消防设施必须符合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并且有消防部门检验合格签证。

4.3.1.8附属工程及其它:

a)室外排水系统的积水坑、窨井(检查井)设置、管道坡度、管径均必须符合GBJ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第二章第2.3.4节的要求。管道应顺直且排水通畅,井盖应搁置稳妥并设置井圈。

b)污水处理装置化粪池应按排污量合理设置,池内无垃圾杂物,进出水口高差不得小于5cm。立管与粪池间的连接管道应有足够坡度,并不应超过两个弯。

c)明沟、散水、落水沟头不得有断裂、积水现象。

d)房屋入口处必须做室外道路,并与主干道相通。路面不应有积水、空鼓和断裂现象。

e)房屋应按单元设置信报箱,其规格、位置须符合有关规定。

f)烟道、通风道、垃圾道应畅通,无阻塞物。

g)单体工程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临时设施及过渡用房拆除清理完毕。室外地面平整,室内外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h)群体建筑应检验相应的市政、公建配套工程和服务设施,达到应有的质量和使用功能要求。

i)井道、风机房必须没有垃圾,符合规范。

j)幕墙平整,无残缺破损和渗漏。

k)天台、广场、道路地面平整,无低洼积水现象。

4.3.2质量问题的处理

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必须约定期限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加强回补返修、直至合格,影响相邻房屋的安全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处理。对于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可约定期限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也可采取费用补偿的办法,由接管单位处理。

4.4原有房屋的接管验收标准

4.4.1质量与使用功能的检验。

4.4.1.1以GBJ(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作检验依据;

4.4.1.2从外观检查建筑物整体的变异状态;

4.4.1.3检查房屋结构、装修和设备的完好与损坏程度;

4.4.1.4检查房屋使用情况(包括建筑年代、用途变迁、拆改添建、装修和设备情况)。评估房屋现有价值、建立资料档案。

4.4.2危险和损坏问题的处理:

4.4.2.1属有危险的房屋,应由移交人负责排险解危后,始得接管。

4.4.2.2属有损坏的房屋,由移交人和接管单位协商解决,既可约定期限由移交人负责维修,也可采用其它补偿形式。

4.4.2.3属法院判决没收并通知接管的房屋,按法院判决办理

5.0工作程序

5.1接到开发商的物业接管通知后,由公司设备部经理牵头,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安全保卫部、环境卫生部、项目管理处等相关各部门人员成立接管小组,依照上述标准对物业进行接管检查。

5.2接管小组按《楼宇接管资料移交清单》对产权、技术资料进行对照检查,发现产权技术资料有缺漏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公司,要求在给定限期内补齐。

5.3接管小组按《公共配套设施接管验收表》对大厦各类设备按规格、性能、容量等进行对照检查,对机电设备应按专业、按系统另行验收接管,发现接管设备(设施)与移交清单不符或有缺漏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开发公司限期解决。

5.4接管小组对每个项目的验收接管应专题写出报告,对套单元房的水、电、土建部分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房屋接管检查记录表》中,对发现的问题应督促开发公司迅速解决。

5.5设备部经理代表接管小组与开发商办理接管手续,管理处代表办理钥匙接收手续。

在保修期内因施工、安装、设备等因素产生的质量问题,管理处应初步查清原因,上报公司设备部,由设备部督促开发公司限期解决。上报开发公司15日未见有施工单位维修,则设备部可根据公司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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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实施意见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实施意见

20xx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一主题,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努力提高建筑市场运行质量,确保我区建设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总体目标
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管理的法规和制度体系;清除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情况;改革管理方式,确保应招标项目和应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率和公开招标率达到100,严惩规避招标、假招标、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整治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严厉打击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使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法制意识得到增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确保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范围、重点内容和主要工作
范围:20xx年以来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竣工及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
重点内容:突出招标投标、转包和违法分包、建设监理、安全生产、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严肃查处建设单位明招暗定,弄虚作假、签订阴阳合同行为;二是严厉查处招标代理机构无资格或超越资格代理、出借资格和挂靠代理行为;三是严厉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四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是严厉查处工程监理企业转让监理业务、挂靠、监理不到位行为;六是严厉查处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使上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组织开展招标投标专项整治。一是重点查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阴阳合同、明招暗定、规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规范招标代理,认真解决市场封锁和不正当竞争问题;三是严厉查处无资格或超资格代理、出借资格和挂靠代理行为;四是进一步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运作方式,完善“公平、公开、公正”市场交易机制。充分发挥有形建筑市场的作用,按规定应进场交易的工程项目必须全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公平交易。同时要尽快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中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市场,规范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五是加大对招标投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快招标投标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招标结果公示、合同备案制度。积极推进评标方式改革,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方式。强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各个环节的监管,在招标信息发布、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制定、评标委员会组成、中标人确定等关键环节上加大监督力度。
(二)组织开展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专项整治。以资质管理为手段,加强工程承发包队伍的监管。通过对工程施工现场经济技术相关人员的检查,确定其是否有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凡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做出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严禁将建筑劳务分包给无资质的队伍。
(三)组织开展建设监理专项整治。重点治理监理企业转让监理业务、挂靠、压级压价、不依法履行职责、监理工作不到位等不规范行为。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实施意见,对监理企业进行清理和整顿,依法将不合格的监理企业清出建筑市场。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一,要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针对薄弱环节,继续深入开展四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一是高处坠落。在高处坠落的专项治理上,除了要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外,还有两点,首先要强化操作者的安全防护意识,使他们自觉地遵章作业;其次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员的责任,加强对高处作业人员防护情况的监督。今后,凡因为未系安全带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一律要追究现场安全员责任。二是塔机。加强对塔机的拆装、使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环节的管理,绝不允许已经淘汰、查封的不合格塔机重新投入使用。监理单位要监督施工企业制定塔机拆装专机施工方案,严格按照强制性技术标准审查,并对塔机的拆装过程实行旁站监理,对不具备相应资质而从事塔机拆装作业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并立即向主管到部门报告。一旦塔机出现问题,监理单位要承担与施工单位同样的责任。三是房屋拆除。严格对拆除技术方案的审查,加强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防止野蛮、冒险作业;施工单位要对拆除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围挡、悬挂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物危及居民安全。四是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实施意见第2页

对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安全监督部门要把脚手架列入安全事故的重要危险源,作为日常安全监督的重点,加强监控。另外,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检查,既要提高广大建筑劳务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更要确保安全。
第二,要切实加强各类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针对园区施工存在问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告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园区、招商引资、城乡结合部、个人建房和民营企业等安全管理薄弱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对所有的建筑工程,不管是办了手续的还是没办手续的工程项目,都依法纳入监管范围,而且越是规避监管的项目越要重点监管、重点查处。
第三,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奖惩力度。市政府在最近下发的《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里明确规定,要给予安全生产优秀企业招投标加分奖励,其中对创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企业,在今后一年内的招投标中加3分,市级的加2分。如果年内因工死亡率超过万分之零点五,或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和损失20万元以上的设备财产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和个人的评先资格。
(五)规范主体行为,清理防范拖欠
1、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把全区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摸准摸透,分门别类建立详细拖欠台帐。继续做好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确保情况准确,避免遗漏。按照全区总体目标和进度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二年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方案,逐个工程项目、逐个企业提出还款计划,列出清欠时间表,确保工作目标实现。
2、从防止新的拖欠发生着手,在立项、规划、土地批租、房地产开发、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多个环节,建立和完善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监控机制。新上建设项目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必须审验业主或投资人有无拖欠行为,凡有拖欠工程款尚未还清且未签订还款协议的,一律不予办理有关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长期拖欠工程款的,不允许其参加开发项目投标。严格新建项目的资金审查制度,新开工项目未提供资金来源证明或与项目投资额相符的有效资金证明文件的,不予办理立项、规划、土地、招标和施工许可手续。
3、加大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调度、统计、督查工作力度,加快清欠进度。加强对新开工和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业主或投资人按合同进度拨付工程款的情况,防止出现新的拖欠。对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的,施工企业可以停工。加强竣工备案审查,对拖欠工程款严重的竣工项目,不予办理备案手续,不准交付使用。
4、严肃查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违规企业。对长期拖欠工程款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要坚决取消其开发、投标资格;对恶意拖欠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要收回其资质证书,清出市场。对那些拖欠数额大、时间长、涉及农民工人数多的典型案件,要坚决曝光一批、查处一批、清理一批。
5、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新开工程项目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一旦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用工资保证金予以解决。
三、职责分工
(一)建设局负责全区建筑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
(二)建筑处负责对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以及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督导工作。
(三)招标办负责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针对招标投标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对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并把情况及时向区监察局汇报。
(四)由清欠办协同其它牵头部门负责清理工程款拖欠及农民工工资。
(五)基建科负责建设、勘察设计及监理单位主体参与工程建设。
四、工作步骤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20xx年3月15日至4月2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广泛进行宣传和动员等形式,让每一个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社会各界都了解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为开展下一步的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二)20xx年4月21日至5月2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由建设局将自查自纠表格下发到各项目法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企业手中,各单位应认真对照自查自纠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一律在5月15日前自行改正,并将自查自纠情况认真填表后上交建设局;对逾期不报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其列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对存在问题隐匿不报或5月15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做出处理。
(三)20xx年5月2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整顿阶段。期间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活动,深入查处各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写出执法大检查总结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向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做出汇报,对严重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处罚。
(四)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总结及建章立制阶段。对全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活动做出总结,对本年度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情况做出基本估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深入探讨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推行工程担保制度问题、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问题、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政府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式改革、建设系统社会信用建设、建立建筑市场政府监管信息系统等问题,并制定规范性文件给予制度上的保证。
五、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健全投诉举报网络
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专人值班、领导阅批、督办和回访四项制度。对受理的举报投诉,认真调查,依法处理,限时完成,及时向投诉人反馈意见,并及时上报上级监察部门。
#区建设管理局
二0xx年六月

教育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


教育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xx〕xx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xx政办发〔xx〕xx号)精神,按照《xx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xx市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xx政办发〔xx〕xx号)部署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转变监管理念,规范监管行为,强化办学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切实解决一些执法环节当中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提升监管效能,为各类办学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1.简政放权原则。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放权到位,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促进就业创业,提高政府服务水平,降低服务和监管成本。

2.依法监管原则。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3.公开透明原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主要任务

1.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要求,积极与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衔接沟通,对我局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项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大力推广随机抽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2.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按照市上统一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市场主体名录库和具有xx省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工作,通过机选或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3.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

定,规范随机抽查程序,明确承办机构职责,落实执法人员责任,细化抽查方式方法。为确保抽查工作公开公正进行,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现场监督抽查过程。

4.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避免执法扰民的要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5.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利用通报、约谈、行政处罚等方式,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6.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与政府相关部门、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8.探索开展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

展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尽量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有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2.抓好任务落实。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强化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一种全新的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学习,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公司安质部管理标准及岗位工作规范


公司安质部管理标准及岗位工作规范

安质部管理标准及岗位工作标准

管理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质部的管理职能、管理权限、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使用于安质部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二、管理职能

1、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网-]

2、负责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负责组织抽查与复查,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5、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认定、统计工作。

6、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负责对临时工、外包工的资格审查、安全教育、发证工作,审查现场安全措施,对其加强管理实行现场监督,搞好安全管理。

三、管理权限

1、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有权对其处罚。

2、有权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法规的执行。

3、有权对安全生产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提出表扬奖励。

4、有权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5、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否决权。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必要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参加制定本厂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督促各部门制定“两措”计划,并对“两措”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在日常工作中,对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专业规程、安全作业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情况,人身安全的预防设施情况,监督检查各部门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统计、考核“两票”合格率。

5、重点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器具、登高用具及厂内运输设备的管理和定期实验工作,对安全设施、安全器具、安全保护装置、电气防误操作装置等的使用及工程质量、设备质量、检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6、按照要求及季节性特点组织开展各项安全大检查活动,经常深入基层,检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生产设备上存在的隐患,必要时发出安全检察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

7、以《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为依据,做好事故的调查、认定和统计的归口管理工作,事故统计报表要及时、准确、完整,对事故要做到“三不放过”。

8、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对各类新入厂人员要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合格后才能允许上岗。

9、负责监督检查有关劳动安全、工业卫生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改善工作现场的作业条件,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及其他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治理工作,以求达到国家标准。

10、及时向厂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处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者,对违章者实行动态管理。

11、配合当地劳动部门做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用临时工、外包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其加强管理实行现场监督。

13、做好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及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分析、统计和上报。负责厂内消防器材的检查、维修、更换工作。

14、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必须立即制止,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五、检查与考核

自觉接受公司生产管委会及有关业务单位的指导检查,并定期向公司生产管委会汇报工作。

1、本标准执行情况接受集团监督部门的检查考核。

2、本标准执行情况有企管部按月度考核。

3、检查与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管理职能和管理内容与要求部分。

4、检查结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兑现。

主任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质部主任的职责与权限、工作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安质部主任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公司安质部管理标准及岗位工作规范第2页

二、职责

1、在公司生产管委会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领导负责。

2、负责监督各级领导对安全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

3、负责制订安全监察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4、负责本部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本部人员

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5、负责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负责组织抽查和复查,制定整

改措施计划,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6、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三、权限

1、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对其作出处罚。

2、有权履行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行使安监人员的权限。

3、有权对安全生产中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提出表扬奖励。

4、有权对发生的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

5、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充分的否决权。

四、工作内容与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

工作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结合

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参加制订本厂的长远安全规划和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组织

制订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参加制订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组织

对“两措”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3、组织对各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检修规程和运行规程,安全工

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对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电气防误操作装

置的购置、使用、定期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设备

上存在的隐患发出“安全监察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或制订整改计划,

并监督整改计划的实施。

6、以“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为依据,按规定组织参加事故的调

查分析,监督做到“三不放过”,负责事故的认定,组织做好事故统计报

表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7、协助公司领导按时组织召开每月的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或工作改进意见,向有关领导反映汇报。

8、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及时用通报快报等手段向生产等部门反馈安全信息。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督柱查有关劳动安全、工业卫生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生产部门生产单位采取改进措施,改善工作观场的作业条件,做好防尘、防毒、防噪音及其它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治理工作,以求达到国家标准。

10、及时向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有权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者。

11、配合劳动部门组织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12、做好生产用外包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其施工工作监督检查。

13、做好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及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工作,并按规定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分析、统计和上报。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维修、更换工作。

14、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集团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

报工作,做好领导的“安全”参谋。

五、检查与考核

l、本标准执行情况接受公司监督部门的检查考核。

2、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分管领导按月度检查考核。

3、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职责及工作内容和要求部分。

4、考核结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兑现。

副主任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质部副主任的职责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安质部副主任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二、职责

l、在安质部主任领导下,负责电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质部主任负责。

2、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管理法规、制度的实施。

3、负责本部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本部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负责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组织抽查与复查,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5、负责协助安质部主任搞好干警职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

三、权限

1、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对其进行处罚。

2、有权履行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行使安监人员的权限。

3、有权对安全生产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提出表扬奖励。

4、有权组织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四、工作内容与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工作

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并监督各

分场贯彻执行。

2、协助安质部主任组织制订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参加制

订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对“两措”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对各分场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检修规程和运行规程、安全工

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对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电气防误操作装

置的购置、使用、定期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活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设备上存在的隐患,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或制订整改计划,并监

督整改计划的实施。,

6、以“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为依据,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分

析,监督做到“三不放过”,负责事故的认定,组织做好事故统计报表工

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7、协助安质部主任搞好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及时

用通报、快报向生产等部门反馈安全信息。

8、对在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可建议安质部主任进行表

扬和奖励,可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有权处罚违章作业和违

章指挥者。

9、做好生产用外包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其施工现

场进行监督检查。

10、做好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及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工作,做好消

防器材的检查、维修、更换工作。

11、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工作。

五、检查与考核

l、本岗位执行情况接受公司监督部门的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安质部主任按月进行检查考核。

3、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职责及工作内容与要求部分。

4、考核结果与目标责任制挂钩兑现。

安全监察专工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质部安全监察专工的职责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安质部安全监察专工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二、职责

1、在安质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各专业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各专业安全活动,对安全大检查中各部门、专业制订的整改措施有具体监察、检查的责任。

3、负责掌握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动向,并提出监督、执行预防措施,负责监督分管范围的“两措”项目落实情况。

4、负责各专业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报告整理工作。

5、负责各专业或项目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督工作。

6、负责各专业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标准、措施、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执行。

7、负责大小修各专业的质量验收、检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各专业安全工器具、起重工具监督使用和定期试验。

9、负责本专业危及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隐患、装置性违章整改及验收工作。

10、负责本专业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整改措施计划及监督实施工作。

11、负责协助主任、副主任搞好现场生产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12、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权限

1、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其工作,事后再向领导汇报处理。

2、有权向出现事故的部门、事故当事人、知情人查问事故发生全过程情况,并可索取有关事故记录资料。

3、有权进入厂内各生产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可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考问。

4、有权要求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已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其他不安全因素。

5、有相对有关部门或个人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奖惩建议。

6、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其工作,事后再向部领导汇报。

7、有权检查各专业的安全技术管理资料及记录。

8、有权对违反安全法规、条例、文件的行为提出考核意见。

9、有权对分管专业编制的安全技术文件提出修改意见。

四、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文明土产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出文明监督备忘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依据考核细则进行处罚曝光。

2、每月定期不定期检查各专业20%已执行的“两票”。

3、督促和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规程考试和各项安全活动,每月抽查两次班组安全活动。

4、负责各专业的事故分析报告,统计报表工作,并做到及时性、正确性、完整性。

5、会同各专业针对人身、设备、系统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编制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6、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并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开展季节性、专业性安全大检查和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对在检查活动发现和提出的不安全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7、组织与指导各专业安全监察网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安全员的作用,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吸取各行业各种类型的事故通报教训,改进和提高本厂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8、监督检查各专业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9、参加事故、障碍、异常的调查,收集第一手资料,及时做好事故分析、统计,找出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督促制订反事故技术措施。

10、监督各专业的安全、电气、起重工具的保管、使用和定期试验。

11、负责对各专业外包工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外包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察。

12、认真贯彻执行厂规厂纪。

13、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规定、条例、法令,并且负责检查与督促各部门执行情况。

14、按规程要求,队真做好分管专业的事故调查分析工作,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逐一查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落实反事故措施。

15、监督现场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的执行,协助各专业搞好安全工作规程、现场运行规程的学习、考试。

16、负责外包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其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察。

17、每月参加各专业的班组安全活动,每月检查一次分管专业的安全分析会记录。

18、参加各专业新设备的质量验收、试验工作。

19、参加有关专业大小修的质量验收、检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0、负责日常生产现场的安全文明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出监督备忘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1、经常深入现场,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对分管专业重大的缺陷、隐患、装置性违章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下发定期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13、参加领导组织开展的各种会议,并做好记录,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检查与考核

1、本岗位执行情况接受公司监督部门的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安质部主任按月进行检查考核。

3、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职责及工作内容与要求部分。

4、考核结果与目标责任制挂钩兑现。

消防专工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质部消防专工的职责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安质部消防专工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二、职责

1、在安质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做好全厂的消防管理

工作,保证全厂的防火安全。

2、负责健全和完善本厂消防管理制度。

3、负责全厂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及定期更换工作。

4、负责审批动火工作票,并检查落实现场安全措施。

5、负责做好全厂消防安全的宣传工作。

6、负责安质部全体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

三、权限

1、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有权对其处罚。

2、有权深入土产现场,履行安监人员的职责。

3、有权监督全厂消防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4、有权审批动火工作票并检查动火观场安全措施。

5、有权对破坏消防器材的行为作出处罚。

四、工作内容与要求

1、协助主任、副主任搞好职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组织对新

入厂人员安规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2、对职工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3、每天深入生产观场检查现场安全措施,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等现象。

4、事故发生后保护好观场,并协助主任、副主任开展事故调查、取

证工作。

5、每周检查各专业班组安全活动。

6、按照上级部署和本厂实际,开展季节性、专业性安全大检查,对

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问题,督促有关专业及时解决。

7、按规定计划申请购置配备消防器材和防火用具,并做好日常的

管理工作。

S、定期检查全厂消防器材,使之完好。

五、检查与考核

1、本岗位执行情况接受公司监督部门的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安质部主任按月进行检查考核。

2、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职责及工作内容与要求部分。

4、考核结果与目标责任制挂钩兑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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