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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培训总结

强化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团结思考建议。

面很很多的事情或者文学作品,我们都会油然而生一些体会。如果我们需要发表自己的见解,见解的来源就是自己的心得体会。很多人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写心得体会目的是提升我们的思考能力,指导我们的实践,如何写好一份值得称赞的心得体会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强化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团结思考建议,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强化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团结思考建议

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团结与否,不仅关系到班子的自身建设,而且对于全县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的历史进程,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要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基层院领导班子的团结。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要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实施党的正确领导,首先要靠党的理论的正确性。当前除了要学好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好马克思主义哲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外,要特别重温1954年党的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和毛泽东同志《关于反对自由主义》等文献,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对增强对革命队伍内部团结重要性的认识,达到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上的团结。


2、增强团结意识,自觉珍惜和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友谊、支援、谅解比什么都重要。良好的团结愿望,同志间互相信任、理解、和谐的情感关系对领导班子的团结起着重要的维系作用。一个基层院的班子成员中,党组书记是外面调来的,也有本地产生的,来自“五湖四海”,都是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事业这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的,应该珍惜在一起相处、一起工作的机会。班子的每个成员都应该象爱护自己的眼睛和生命一样,珍惜和维护班子团结,自觉以个性服从党性,以个人利益、分管工作的局部利益服从全局的、整体的利益。班子成员之间要赤诚相见,坦诚相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使基层院班子真正成为团结的、坚强有力的战斗集体。


3、加强党性修养,反对好人主义和个人自由主义。这对于加强班子的团结是至关重要的。自由主义是腐蚀剂,是破坏内部团结的大敌,它使班子内部不能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影响班子团结和战斗力的发挥。如果“一班人”不讲党性原则,存在好人主义、自由主义。那么,这个班子必然是涣散的,没有战斗力。因此,班子的每个成员都要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讲大局,坚决反对好人主义和自由主义。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只有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发挥“一班人”的能动性、创造性,班子才有凝聚力,成员才有向心力,能不能形成集体领导,关键在班长。班长素质要好、水平要高、党性要强。要容得人、容得事,听得进各种不同意见,包括反对自己的意见;要严于律己、宽于待人,有成绩归于集体,有问题敢于承担责任。一个好的班长,应具有广纳百川的胸怀和求同存异的气度,善于调动“一班人”的积极性,班子的每个成员,应以党的事业为重,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并从维护班子团结出发,处理好“坚持原则”和“讲求风格”的关系。同时,要强化约束机制,从制度上作出规定,把民主集中制具体化、规范化。这样,班子内部就能经常地进行自我调节,自觉地维护团结。


5、切实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我们讲班子的团结,并不是无原则的团结,而是在党组内部开展积极思想斗争基础上的真正的、健康的团结。一个班子,由于成员的思想水平、实践经验、工作经历、理论基础不一,以及个人的气质、修养的差异,必然会产生一些矛盾,这是正常的,关键是要有依靠自身的力量解决内部矛盾的能力。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是增强班子团结的重要措施,要真正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揭露矛盾,解决问题,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把问题摆到桌面来,通过善意的、诚恳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拆除“隔心墙”,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


6、搞好与主官之间的团结。一要相互尊重,工作中常有这样的现象,主官之间往往看对方的优点少,挑对方的毛病多,认为自己的能力比对方强,对方样样不如自己。这样,显然会造成不团结,由此可见,与主官长期在一起工作,一定要注意互相尊重,互相理解,要看对方的长处和优点,多找自己的不足和毛病,扬长避短,方有利于团结;二要相互分忧,众所周知,只有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取长补短,所在单位的工作才会一步一个台阶。如果主官“一人一把号”,“一人一个调”,工作不尽心,遇到困难躲着走,碰到问题就回避,不敢承担责任,相互推诿,就会影响主官之间的团结。因此,主官之间在工作失误时要敢于承担责任,知难而进,这样才能搞好团结,把工作做好;三要相互关心,主官无论在政治上、工作上,还是生活上,都应该相互关心,增进感情。政治上的关心,对每个同志都很重要,有利于个人进步,可以避免少犯错误。工作上的关心,主要体现在工作中要互相支持,互相通知,互相提醒。生活上的关心,主要是要多体谅对方的难处,心要想到,话要说到,实实在在帮助排忧解难;四要相互交流。交流思想是搞好团结的纽带,主官之间应通过坚持经常地交流思想来架起双方相互理解、减少分歧、化解矛盾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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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检察院信息调研工作体会


信息调研是基层检察院舆论阵地建设和检察新闻宣传的基础工作,是衡量基层检察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标准,也是展现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检察形象的宣传窗口。信息调研工作将一线的各项反腐业绩、队伍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最新情况传达给社会,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需求, 对外宣教、收集舆情、接受监督,对内转化调研成果指导检察实践的循环过程,是取信于民、取智于民,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对惩治和预防犯罪、维护稳定和构建和谐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基层检察院信息调研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基层检察院信息调研工作普遍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1、部分干警轻视信息调研工作

    访谈发现,部分干警把调研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分割开来,没有引起重视,思想认识存在误区。有人认为基层院的主要任务是抓好刑事检察、反贪渎侦、后勤保障、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等主流工作,检察调研是上级检察机关专门部门的工作,是上级院研究室“秀才们”的工作;还有人认为基层检察院由于没有设立专门的研究机构,新闻宣传是办公室的工作,调研研究归政工部门负责,与其他干警无关。

    2、分散式信息调研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部分基层检察院分散式信息调研工作机制的引发各种问题,比如独立写作常常导致一个素材被多位干警重复创作并习惯性投递同一媒体,造成资源浪费,也没有发挥集体智慧;很多年轻干警社会经验少,对政法工作、检察监督的全局性不强,素材的深挖不够,没有老将或创造团队指点,采稿率低;有些干警不关注政法类媒体的版面栏目和采编方式,非规范化的写作的投稿往往石沉大海;大量前沿、专业化检察理论和实践资料难以收集,检察信息调研的选材思路窄、质量提升慢;干警之间缺乏信息调研资源和经验交流共享平台。

    3、部分干警结合实践的理论研究和写作能力有待提高

    近年来,基层检察院信息调研工作参与的干警数量有所上升,人员学历、年龄结构有了一定改善。但从整体看,仍然缺乏检察理论扎实、法律监督实战经验丰富、提笔能写、开口能说、遇事能办、上下协调的综合性信息调研人才。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对上级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和执行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少;向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浅;围绕检察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不深入;为领导机关和院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查研究活动创新少,只是通常表现为口头的、零散的、平面的和表层的东西,缺少系统分析与思考。

     二、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信息调研工作的对策

    (一)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政法信息调研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法律属性、社会属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始终是政法工作第一位的任务,也就是要讲党性讲政治、尊重媒体宣教工作客观规律、坚持群众观点群众立场。

检察院:检察院关于预防模式的思考


检察院:检察院关于预防模式的思考

一、封闭式预防模式之反思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下简称预防工作)自开展以来取得了很大的成就。预防工作的开展本身就是我国防腐反腐进程的一大里程碑,表明我国防腐反腐理念的巨大转变,由“注重打击”演变为“惩防并举,重在预防”。

但当前的检察预防工作正遭遇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主要表现为预防工作的立意不够高、对预防的功能认识不够全面、预防工作开展的后续动力不足。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根源是当前的封闭式预防模式。所谓封闭式预防模式,就是只包含预防主体与被预防主体的二元预防模式,除此以外没有其他主体参与。封闭式预防模式的特点是:

(1)主体单一,只包含预防主体与被预防主体两个主体,两个主体均为国家工作人员,而属于同一社会阶层。

(2)预防内容简单,只是针对被预防主体的职务犯罪进行宣教、警示教育、查漏补缺、建章立制。

(3)预防信息交流封闭,只是在预防主体与被预防主体之间进行交流,没有第三方力量的介入。

(4)预防主体处于被动地位。囿于信息交流封闭,以及被预防主体天然的消极性,致使预防主体掌握信息不足,在预防工作中处于被动地位。当前检察预防工作通常为“预防—打击—预防”模式。在“预防—打击”阶段,“预防”与“打击”实际上是脱节的,“预防”几乎不能为“打击”提供支持;在“打击—预防”阶段,“预防”实际上成为“打击”的附属,“预防”很难超出“打击”的范围。而预防工作的这种地位显然与国家“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目标不相符。

封闭式预防模式的上述特点,导致预防工作无法获得国家战略和社会全局的视野,不能正确理解预防工作的价值和定位,进而无法拓展预防功能,无法丰富预防手段,使得预防工作有蜕化为“文案工作”的趋势,最终影响预防工作的生命力。

二、人民群众参与预防的必要性

检察预防工作要想获得更大的发展,必须建立开放式大预防模式,即引入人民群众力量的预防模式。人民群众参与预防工作十分必要,理由如下:

(一)由预防工作的价值决定的。预防工作的价值是什么?只有弄清楚这个核心的问题,才能使预防工作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获得俯瞰社会全局的视野。预防工作由国家发起,一般认为预防工作的价值在于维护国家公权力的正常行使。使国家有做好预防工作的良好愿望,但作为预防主体(同时也是职务犯罪潜在主体,从另一角度讲也是被预防主体)的预防工作人员未必有做好预防工作的充足动力。

预防的唯一源泉和真正的基础只能是人民群众,而不是国家(公权力)。因为人民群众才是腐败行为的最大受害者。所以,预防工作的价值在于,通过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维护社会公平和正常的社会秩序(当然也包括国家机关的运转秩序),使人们免受公权的侵害。预防是一种实践的事业,而不是一种冥想的事业。因此它所要回应和关注的是社会的需要。预防工作的好坏,职务犯罪发生的多寡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因此人民群众——作为利益攸关方——参与预防工作理所当然。人民群众的参与、社会的需要是预防工作不竭的动力源泉。

(二)克服封闭预防模式弊端的需要。正如苏力教授在《道路通向城市-转型中国的法治》一书中讲的那样:“事实上,以政府的力量构建起来的市场,也可能因为政府的力量而萎缩和缺乏活力;同样,以国家权力推行法治也可能会以另一种方式强化国家的权力,而不是有效地规制国家的权力。”[①]同理,以国家权力推行的预防也可能会以另一种方式强化国家的权力,形成国家在预防工作上的垄断。可以看出,当前预防工作的实质就是公权力对公权力的制约,属于体制内的制约。

因此引入第三方力量,人民群众的力量,才能构成对公权力的制约,打破公权力垄断预防的封闭模式,建立有制约、有监督、多方参与的开放式大预防模式。

(三)利益博弈的需要。从社会学的角度看,以职务犯罪为代表的腐败行为直接或间接的损害了国家、社会或者个人的利益。职务犯罪行为不仅造成了腐败分子与国家利益的冲突,同时造成了腐败分子与社会或者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预防工作就是预防主体代表国家对可能的腐败主体进行教育和防范,预防主体与被预防主体之间的冲突也是必然的。这一点从被预防主体参与预防的消极性也可以看出。“冲突创造了联合和联盟”。[②]因此,人民群众是国家反对职务犯罪的天然同盟者。国家要想在与腐败分子的博弈中取胜,应当联合人民群众。

三、开放式预防模式的特点

主体的多元化。相较于封闭式预防模式的双主体,开放式预防模式的主体呈现多元化。虽然预防工作中,有时也会出现像农村检察联络员这样的人民群众,[③]但是首先这样的联络员往往由乡镇、村干部兼任,其自身也属于被预防主体;其次,有些联络员由普通农民担任,但这些人员都是由检察机关委任的,其附属于检察机关

检察院:检察院关于预防模式的思考第2页

。开放式预防模式中的人民群众与检察机关,地位上平等,没有附属关系,而是合作关系。因此封闭式预防模式中的人民群众与开放式预防模式中的有本质不同。

内容更加丰富。开放式预防模式中,除了旧模式的内容,其他像廉政作风、生活作风等均可以纳入其中。

信息交流更加频繁,通畅。主体的多元化必然导致交流维度的增加。人民群众、预防主体、被预防主体三方之间协作与制约关系,也必然使得交流更加通畅。尤其是随着人民群众与预防主体之间交流的增加,也必然推动被预防主体交流的增加,这就是所谓的”外部性“效应。

预防主体主动性增加。由于预防主体与人民群众的联合,预防主体的信息资源优势大大增加,其预防主动性会增加;其次,由于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制约,预防主体工作的自觉性会大大增加。

四、开放式预防模式下预防功能的拓展

在开放式预防模式下,由于预防元素的多元,预防空间的扩大,除了“防范和减少职务犯罪”这个基本功能外,预防的其他功能开始显现。

(一)社会冲突的“减压阀”。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人们赖以生存的制度环境缺少确定性,在遭遇某种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情况的时候,不是依据明确而确定的制度安排来解决,而是依靠一次次的具体博弈”,[④]因此各种矛盾比较突出。因制度内的利益表达渠道不健全且被强势群体所掌握,导致社会弱者要么保持沉默,要么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采取激进的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民间积聚的对职务犯罪的愤怒情绪十分强烈。这种情绪的积聚不利于社会稳定。

“社会应当提供排泄敌对和进攻情绪的制度。这些安全阀制度通过阻止其他方面可能的冲突或通过减轻其破坏性的影响而有助于维护这个系统……它会减轻迫使系统发生变动以适应变化了的条件的压力,并使紧张由于阻塞而在个人中积聚起来,这样就造成了毁灭性爆炸的潜在性。”[⑤]在开放式预防模式中,人民群众既是预防工作的依靠对象,也是检举揭发行为的服务对象。作为在对立双方——人民群众和腐败的公权力——之间的联系者,预防工作理所当然成为社会冲突的“减压阀”。做好预防工作,可以减少职务犯罪行为,减少和缓解民众的愤怒情绪,促进社会稳定。这也是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职责的要求。

(二)社会整合功能。目前的现状是,虽然人民群众有高涨的反腐热情,却没有合适的参与渠道。最高检举报网上线首日即被挤瘫,电话一度被打爆就是一个例证。[⑥]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有工作渠道,却陷入“文案化”的泥潭。这种情况其实是我国“断裂社会”的一个侧面。[⑦]尽管断层社会可能呈现出有序状态,但是这种秩序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与社会缺乏内在的亲和性,往往无法有效调动个体运用个人的知识采取有效行动,促成人们之间的相互合作,形成、发展、选择更为人们偏好的、有效的秩序,因此这种秩序往往缺乏自我生产、扩展和自我调整的强大动力,也很难对不断变化的社会做出灵活有效的反应。结果是,社会显得相当僵化。[⑧]

如果让人民群众参与到预防工作中来,那么将会为弥合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断层”提供一个平台。另外,弥合“断层”的关键是,要充分认识到在预防工作中,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是利益社会关系,要进行持续的平等对话,引导人民群众进入合作者的角色。[⑨]因为“在任何情况下,角色总是通过相互行动的过程逐渐形成的,而不可能是事先确定了角色,然后只是被动的按照角色一成不变的去完成角色行动”。

结语

总之,将人民群众引入到检察预防工作中来,不仅引起预防模式的变革,也使得预防功能更加丰富,更富于生命力。

基层检察院学习党的群众路线体会


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邓同志曾说过,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纵观中国共产党九十多年来走过的历程,其间可以说是经历了无数次的严峻考验,遭遇了数不清的艰难险阻,有时所要面临的问题甚至关乎到了党的生死存亡,而党之所以能够取得人民的拥戴,就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走群众路线。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检察机关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更应该积极地相应党中央的号召,做好人民群众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检察机关的内在价值追求。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利益多元时期,刑事犯罪、贪污受贿问题、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别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诸如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引发的社会矛盾逐渐增多。面对新的挑战,检察机关如何开展群众工作,坚持群众路线,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个具有时代意义的重大课题。下面,笔者结合黄龙县人民检察院的群众工作实践,就新挑战下基层检察机关如何贯彻群众路线谈谈自己的一些认识和思考。

一、基层检察机关贯彻群众路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检察机关的本质属性决定着基层检察机关必须贯彻群众路线。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这一本质属性决定了检察工作必须依靠人民群众,走群众路线。县区及县级市人民检察院是我国检察机关的基层的工作单位,具有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系的特点,其贯彻群众路线的程度直接影响着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和关系。因此,基层检察机关,必须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其衡量检察工作的标准,把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能。

(二)基层检察机关贯彻群众路线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迫切需要。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执法公正廉洁是当前检察机关坚持群众路线三项重要课题,特别是对社会矛盾的化解能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基层检察机关贯彻群众路线实效的考量。基层检察机关只有深入当地群众,走群众路线,才能了解矛盾的根源,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只有走进群众,了解群众诉求,了解社情民意,才能因地制宜的创新社会管理方法;只有实行检务公开,阳光检察,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倾听民众的心声,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

(三)基层检察机关贯彻群众路线是提高其执法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必然要求。当前,部分基层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职能不甚了解,少数检察人员群众观念淡薄,漠视群众利益,长期呆在机关,满足于通过网络办公,不注重调查研究,个别检察人员利用检察权隐蔽经商,与民争利,干扰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影响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损害了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的形象。因此,基层检察机关只有积极贯彻群众路线,紧密联系群众,严格依法办案,才可树立检察机关得执法公信力,增强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

二、当前基层检察机关贯彻群众路线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笔者通过直接深入黄龙县的多个社区、村庄调研并走访其他行政机关、政法单位,认为目前基层检察机关贯彻群众路线存在以下问题与不足:

(一)少数检察人员群众意识淡簿。一些基层检察人员长期呆在机关工作,缺乏群众观点的教育,没有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实际困难和对基层检察机关的工作诉求,有的检察人员虽然经常深入农村和社区,但是对群众的诉求敷衍了事或推诿扯皮,缺乏责任心,还有的检察人员办案只注重单一的法律效果,忽视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也有个别检察人员执法不文明,对群众冷、横、硬,耍特权,群众观念冷漠等等。

(二)检察队伍群众工作能力有待很高。目前,从调研的实际情况来看,基层检察机关年轻干警较多。他们大多是直接从高校参加公务员招录而进入基层检察院,学历虽高,但社会阅历尚浅,缺乏与群众沟通的工作经验,无法把握群众的心理;有的检察人员虽然理论功底深厚,但是群众语言缺乏,难以深入群众,难以得到群众理解;

(三)不能与时俱进,与基层群众沟通滞后。近年来,许多基层检察院都在乡镇设立驻镇检察联络室,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部分基层院在该方面拉下了空子,这就造成检察机关短腿;对于开通基层检察院工作微博,基层检察院开通的更是少之甚少;面对一些新的做法,比如邀请公民代表走进检察院、检察开放日等好的新做法,有的基层检察院依旧墨守成规,不能与时俱进,影响了与基层群众的沟通。

(四)少数检察业务部门把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服务群众对立起来。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就是为了维护人民的合法利益,就是为了为人民服务,两者是相辅相成、对立统一的关系。在调研中发现,部分检察人员在思想上存在着把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服务群众对立起来的错误认识,不能结合本部门检察职能贯彻群众路线,主动进行法律监督,导致本部门对涉及民生民利、涉农惠民专项等案件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从而损害了群众利益。

基层检察院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心得体会


基层检察院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心得体会

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今年检察机关的一件大事,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笔者认为,基层检察院要在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边学习、边实践、边排查、边整改,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针对“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进行学习,围绕“服务作表率、合力促发展”进行讨论,开展“心系群众、执法为民”大实践

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属性与人民性相统一,把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作为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的重要体现,自觉立足本职岗位,深入践行执法为民。

深入开展检察人员群众观念再教育。组织干警开展“如此做好群众工作”大讨论,引导广大干警在此基础上,制定服务群众的工作意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把执法办案的过程转变为服务群众的过程,真正做到“民有所思、我有所知;民有所需,我有所帮;民有所忧,我有所为”。

深入开展青年干警挂职锻炼工作。金坛市检察院下派青年干警到基层挂职锻炼,提升群众工作能力的做法,得到了省院领导和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我们将通过完善务实有效的制度规定,有选择地在乡镇设立实践基地,让新进干警有计划、分批次地挂职锻炼,促进青年干警了解基层、熟悉基层、服务基层,提升青年干警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使青年干警锻炼一次、受益一生。

坚持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首位,密切关注群众需求,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严肃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

以开展“集中下访、走访年”活动为载体,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大讨论”活动,对近年来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乡镇、村、社区进行疏理分析,检察长带队下访,深入基层努力化解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进一步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实现检察机关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良性互动,加强对群众工作的研究、规划、部署和推动。

针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进行学习,围绕“为什么从检、为什么奋斗”进行讨论,开展“岗位练兵、提升能力”大实践

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为主题,开展一系列实践活动,激发干警爱岗敬业的热情,树立干警勇于奉献的精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入践行“四个带头、八个一”,即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转变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正视存在问题”的“四个带头”和党组成员“提出一个工作上台阶的意见、抓出一项特色亮点工作、支持出庭公诉一个案件、每月确定一项重点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分管工作推进会、每月与分管部门干警谈一次心、每月到分管部门办公一天”的“八个一”。评选表彰典型。通过评选表彰“公正廉洁执法之星”、“争先创优标兵”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大力开展选树身边先进典型活动,进一步凝聚检心、弘扬正气、鼓舞士气。比学赶超先进。充分发挥先进检察院、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学习身边典型、学习《政法群英录》、《检察英模风采录》教育读本、撰写心得体会、围绕“如何争先创优”开展座谈讨论等,引导检察人员对照先进,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进一步掀起比学赶超先进的热潮。

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检察人员执法规范轮训,按照高检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版)〉的通知》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检察人员执法规范轮训。组织干警参加全省、全市业务技能竞赛,通过百庭考核、析案明理、实务调研、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加大对年轻干警教育、培训、锻炼力度,培养各类既有理论功底更具实践经验的检察人才。

针对“坚持从严治检、公正廉洁执法”进行学习,围绕“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自身监督”进行讨论,开展“修身养德、廉洁奉公”大实践

按照为民、务实、清廉、高效、人民满意的要求,以治理庸、懒、散、躁问题为着力点,强化自身监督、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提能力、增效率、正风气,塑造检察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把治理庸、懒、散、躁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着力点,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效能建设配套措施,规范检察人员的行为,以规范促公正,以规范促廉洁;改进机关作风,健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各项制度,加强考核管理。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和从严治检的各项纪律规定,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常态化管理,把“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引入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队伍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跟踪工作进度,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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