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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实践报告

大学的第二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做社会实践,时间是从xx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我现在所修的专业是音乐学跟文秘专业,但为了能更好的充实自己,并为以后就业作更多的准备,在此期间,同时还修了第二个学位---法学。所以,想在这个暑假期间,让自己所学的仅有的一些知识能尽快得到一个实践,所以选择了到县检察院来做社会实践。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司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同时也对子将未来几天的工作感到莫大的迷茫与无助。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 查看全文>>>
大二的寒假,我又来到了检察院,开始了我将近一个月的社会实践工作,望着检察院雄伟的大门,看着顶上的国徽,有一种庄严的感觉由心底油然而生,我很高兴我又可以在这里开始我的社会实践生活,同时我也暗暗告诉自己,要好好把握这次机会,好好学习,好好工作。

此次实习的主要岗位是公诉科,因此用到的主要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知识,当然也涉及了一些私法的知识,如知识产权和民法等。在实习期间,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并配合检察官做好出庭笔录,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的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多彩的现实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以及法庭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一些律师的举证和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和适用范围。跟随检察官到看守所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和动机,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我还配合公诉科的其他同事做好案件的阅卷笔录和调查笔录,打印复印一些公诉文件,写案件的审查终结报告,做好案件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虚心的向领导和同事们学习,求教,并且利用空余时间巩固课本知识和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一些工作技能,为自己以后走上工作岗位打好基础。

因为之前我也有在检察院实习过,所以这次去实习,工作起来还算是比较顺手,但是有些方面还是作得不够好,因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需要理论的指导和实践的完善,所以不仅需要我们有过硬的理论知识,还需要我们有较强的动手实践能力,需要我们经常的锻炼和实践,同时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知识是永无至尽的,知识理论是离不开实践的检验和完善的,这真应了一句话“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需躬行”。

在这次的实践中,我碰到了各种类型的案子,有交通肇事的,非法拘禁的,有故意伤害的等等,而且我发现大部分的案子都是青年犯罪的,让我感受最深也最心痛的是我以前的同学也参与在其中,一个本有着美好前途和未来的大学生竟沦为了阶下囚,这真的令我感到很心痛,也很为他惋惜。这些的种种,都在说明着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国家普法的力度不够,国民的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还很薄弱,还需要大力加强普法宣传力度,要真正切实的将普法工作落入实处,而不能只是一个口号,不能只是纸上谈兵。

这次实习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我却感到忙碌而充实,在这期间,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有工作的,也 查看全文>>>

大二的寒假,我又来到了检察院,开始了我将近一个月的社会实践工作,望着检察院雄伟的大门,看着顶上的国徽,有一种庄严的感觉由心底油然而生,我很高兴我又可以在这里开始我的社会实践生活,同时我也暗暗告诉自己,要好好把握这次机会,好好学习,好好工作。

此次实习的主要岗位是公诉科,因此用到的主要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知识,当然也涉及了一些私法的知识,如知识产权和民法等。在实习期间,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并配合检察官做好出庭笔录,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的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多彩的现实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以及法庭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一些律师的举证和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和适用范围。跟随检察官到看守所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和动机,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我还配合公诉科的其他同事做好案件的阅卷笔录和调查笔录,打印复印一些公诉文件,写案件的审查终结报告,做好案件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虚心的向领导和同事们学习,求教,并且利用空余时间巩固课本知识和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一些工作技能,为自己以后走上工作岗位打好基础。

因为之前我也有在检察院实习过,所以这次去实习,工作起来还算是比较顺手,但是有些方面还是作得不够好,因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需要理论的指导和实践的完善,所以不仅需要我们有过硬的理论知识,还需要我们有较强的动手实践能力,需要我们经常的锻炼和实践,同时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知识是永无至尽的,知识理论是离不开实践的检验和完善的,这真应了一句话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需躬行。

在这次的实践中,我碰到了各种类型的案子,有交通肇事的,非法拘禁的,有故意伤害的等等,而且我发现大部分的案子都是青年犯罪的,让我感受最深也最心痛的是我以前的同学也参与在其中,一个本有着美好前途和未来的大学生竟沦为了阶下囚,这真的令我感到很心痛,也很为他惋惜。这些的种种,都在说明着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国家普法的力度不够,国民的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还很薄弱,还需要大力加强普法宣传力度,要真正切实的将普法工作落入实处,而不能只是一个口号,不能只是纸上谈兵。

这次实习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我却感到忙碌而充实,在这期间,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有工作的,也有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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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区委和市检察院开展述职述廉工作的要求和上级院、党委的具体部署,我就一年来的完成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目标及本人遵守廉政自律各项规定等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全体干警作如下述职:

一、严于律己,清正廉明,保持良好的表率作用

一年来,不断加强学习,努力增强自身党性修养,加强人格官德培养锻炼,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廉政勤政的自觉性和工作能力和水平。认真参加党组中心组学习,不断增强坚持党的领导、服从上级党委、检察院及院党组领导的意识,提高从政治高度和全局角度上观察、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公正执法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工作中认真求实,努力实践,坚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职能。多年来的工作实践中使我充分认识到,纪检组长这一岗位,是党组织的信任,干警的重托,只有干好工作的责任,绝没有吃老本的权利,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把工作认真干好。为此,我按照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的要求和院党组的部署积极采取各种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抓住队伍纪律作风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这一主线,认真开展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监督,抓好执法执纪和所主管的各项工作。自觉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和检察官职业道德、各项纪律要求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遵守各项纪律禁令和本院的各项要求。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用自己的言行带动全院干警。由于领导班子努力践行向我看齐的承诺,发辉出很好的表率带头作用,保证了自己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时时处处践行率先垂范。总之自己坚持做到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安排配偶子女从业及经商;没有利用操办婚丧嫁取等事宜借机敛财;没有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财物;没有经商办企业或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没有违反过检察纪律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干警、群众反映和需要明示的其他情况。

二、恪尽职守,团结协作,全面完成各项目标责任

一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工作。1、深化认识,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政自律意识。按照省、市院党组提出的各级院的领导干部必须强化自我监督,做六个表率的要求,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年初,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与全体班子成员,各分管副检察长与各部门负责人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办案安全责任状》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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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很荣幸在此向各位领导汇报我们的工作。

侦查监督工作包括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xx年,我科在院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新刑事诉讼法,立足侦查监督职能,着力提升审查逮捕质量,切实增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实效,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保障公正执法,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尽职尽责,受到各方面的好评,xx年在全市侦监业务考核中,位列前三名。下面,我根据县政法委的安排,就我院侦监工作述职如下:

一、强化人权保障,确保案件质量

我们始终把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做为首要任务,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要求认真审查每一起案件,xx年我科受理审查逮捕案件 84件129人,批准逮捕73件111人。一是坚决贯彻少捕慎捕方针。我们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严格贯彻少捕慎捕方针,对没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一般轻微刑事犯罪分子,特别是其中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以及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犯罪,能不捕的尽量不捕,全年共依法不批准逮捕 18人。二是积极推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不捕案件,我们积极与公安、司法、所在乡镇及当事人沟通,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挽救和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我院办理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经审查发现马某与被害人严某因邻里纠纷发生扭打,造成严某鼻梁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严某所受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两个家族也出现了严重对立。公安机关在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对马某提请批准逮捕。我们受理案件后,得知双方系邻居,邻里关系一直很好,且马某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并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针对这一现状,我们及时联系被害人,释法说理,促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后,依法对马某不批准逮捕,两人握手言和,两个家族一触即发的矛盾也得到顺利化解。此案作为我院适用新刑诉法办理的首例不捕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推动贯彻新刑诉法,正义网特进行了宣传报道。由于我们工作到位,xx年不捕的18人中,没有出现重新犯罪,再次关押,也没有一起因不批准逮捕引发涉检上访现象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的情况。三是积极创新人权保障机制。社会危险性审查是新刑诉法赋予侦查监督部门的重大职能,为减少不必要的羁押,我们积极探索,创新出台了《捕前社会危险性审查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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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

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官老师们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起诉一处,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检察官们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领导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假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假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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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同学说,通过在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实地实习认识,使我对人民检察事业有了一次全面的感性认识,并对检察业务等实践知识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以下是人民检察院实习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人民检察院实习报告范文一

一、 实习目的:

通过在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实地实习认识,使我对人民检察事业有了一次全面的感性认识,并对检察业务等实践知识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加深了我们对所学课程知识的理解,增强实践能力,使学习和实践相结合。

二、实习时间:

20xx年1月1日20xx年5月12日

三、实习地点:

xx县人民检察院。

四、实习内容:

我于20xx年1月1日来到xx县人民检察院实习,一月份,为我能刚好全面的了解实习环境,院里决定我先在办公室实习一个月,等我熟悉了本院的基本情况在行安排去具体科室。办公室的实习让我很快全面了解了本院的基本情况,永寿县人民检察院现有检察干警29名,其中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全院共设一局四科一室,即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科、侦查监督公诉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监察科、办公室。

在2月份开始,我被安排到控告申诉科实习。在我领导的关心和科长同事的指导下我逐渐的了解了控告申诉科的重要性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开展的具体方式。控告申诉部门作为检察机关的对外窗口,是直接面对社会矛盾的第一线。作为检察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倾听人民群众新诉求、新期待的重要窗口,做好控申检察工作是做好人民检察工作的重要也是首要环节。控告申诉部门应该以受理来访、来信工作为重点,积极的承办各种涉及刑事问题的控告、举报、申诉、自首和刑事赔偿案件。并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工作及时妥善的处理好可能激化的矛盾。

对于一个来到控告申诉科实习的一个即将成为法律工作者的我,我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上班,完成科长交给我的任务,并时刻保持学习的状态。在这里我知道了基层检察系统控申检察主要工作是什么?我们该如何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基层检察系统控申检察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涉检信访案件;二是举报线索统一管理;三是申诉;四是赔偿。就目前而言涉检信访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做好涉检信访工作,首先要弄清楚涉检信访的内涵,涉检信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涉及检察机关或检察人员的案件。具体包括: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案件;反映检察机关在处理群众举报线索中久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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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9月22日至20xx年11月22日,我在海口市人民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处进行了实习.这是我第一次来贵单位实习,对这里的一切还很陌生.学会去适应它,是一种锻炼自我的过程.我的心情是非常地激动,因为贵单位能给我这种实习的机会,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让我不断地补充自己,完善自己!实习时间虽不长,只有2个月,但我心得甚多.

民行处工作是针对民事和行政案件终审作出后当事人申诉展开工作的.只有做好检查工作才能真正的捍卫法律的尊严,保障社会的正义,保卫人民的生活.民行处的工作让我了解到,检察院的工作不一定处处直接与法相关,但处处都是为了更好的执法而服务.司法工作不仅是正面与不法分子突击,提高当事人对法律的认识,纠正错误,平息民怨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如何更好更有效的解决申诉问题是司法工作中不可忽视的环节.经过短短两个月的见习,对此我有了深刻的了解.立志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也接受了一次无形的培训.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检察院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 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 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所以,大学的法学院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现在我看来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从学校走向临时的工作岗位,在各级组织和 领导的热心关怀下,我坚持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培养责任心,磨砺方法论,以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殷切期望.在实习期间 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这次实习是 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

首先,"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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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西方“adr运动”的发展和“恢复性司法”的兴起,人们认识到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智慧,其教判决更加有利于纠纷的彻底解决,因而被广泛提倡。但在法官主持下的调解,受诸多因素影响,也存在需要规制的地方。在能动与克制之间,法官调解了一个又一个案件,化解了矛盾。因而有必要研究调解的理论与实践。 一、调解的理论与实践 和合故能谐,和谐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孔子将“和而不同”作为理想人格的标准,孟子强调“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从个群关系、人我关系的角度,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并提出一系列旨在实现人际与社会和谐的道德原则以及建设大同社会的远景理想。道家的核心思想是“道”,而“道”的重要特征即是“和”,从主客关系、物我关系的角度,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重视顺应自然、遵循自然规律,与自然和谐相处,以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老子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庄子则提出:“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宋明理学对古典和谐思想予以辩证综合,或从物我和谐推及人我和谐,或从人我和谐推及物我和谐,同时十分看重人与自然的和谐,认为这是全部人生和谐的现实基础,是人生修养的终极目标与境界。因此儒家思想、和谐理念是中国传统的传统调解理论的基础。而形成于陕甘宁边区政府时期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以及由此推动的人民调解的传统直到今天依然影响着中国的司法实践。因此有学者认为对于对于陕甘宁时期的调解制度的研究存在两种主张。一种是“文化延伸论”,认为马锡五审判方式所推动的调解运动不过是中国传统法律中受儒家伦理影响的“无讼”思想的体现和延伸,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共产党的法律实践继受了中国古代的法律传统。另一种是“文化断裂论”,认为中国共产党所推行的人民调解制度与中国历史上的调解传统在性质、权威依据、目的和手段等方面存在着截然不同,它差不多成功地“改变了调解的过程和功能”,政治功能强烈地渗透在调解中,以至于指导着调解人对纠纷的看法以及用来解决纠纷的标准,从而调解的政治功能遮蔽了其解决纠纷的功能。调解已被发展为一种社会动员的工具,一方面是为了解决纠纷,另一方面是提高群众的政治觉悟和意识,以此来贯彻党的主张、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对社会的重。调解理论发展到现在,有学者提出从“司法和谐论”到“司法能动论”的发展变迁。 在学者议论纷纷之时,法院调解正以自己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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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以及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实施意见,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于xx年6月23日至6月27日期间开展第十次“举报宣传周”活动。

本次“举报宣传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依靠群众,惩防并举”。同时,把检察机关从今年5月至明年11月底期间,在全国开展“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也作为这次“举报宣传周”活动的重要内容。

今年的“举报宣传周”活动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使群众知道“举报什么”、“怎样举报”。

为使这次“举报宣传周”活动收到实效,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的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6月23日(星期一) 在丁字口附近设立举报宣传点,接待群众举报、咨询

6月24日(星期二) 检察长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接待日,地点在海尔大道检察院办公楼

6月25日(星期三) 以举报工作宣传车巡回宣传形式,在本辖区内主要国有大中型企业、乡镇集市、城市社区进行举报宣传

6月26日(星期四) 进行网络宣传活动,接受咨询等

6月27日(星期五) 举报工作宣传车在本辖区内主要国有大中型企业、乡镇集市、城市社区进行巡回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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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实践报告

在实习的时候一般要写实习报告的。检察院实践报告栏目为大家精心提供优质的检察院实践报告,2024检察院实践报告等,希望为大家在写检察院实践报告中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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