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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后成绩思考的检讨

基层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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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思考

基层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思考
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的发布,原来散布在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的有关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实现了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可以说改变了纳税人“只知低头纳税,不想抬头问权”的局面。但是在基层税务工作过程中,纳税人权益保护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
一、纳税人的维权现状
一是纳税人对自身维权认知度低。长期以来,我国的税法理论研究和税收立法实践中,只是着重如何设定纳税人的义务,而忽略了纳税人的法定权利,这种“皇粮国税”观念的影响,造成了“征纳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的认识,进而从客观上导致不少纳税人对自身的法律地位认识不清、维权意识模糊,不完全清楚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更缺乏“为权利而争”的理念,不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纳税人对维权成功信心不足。一些纳税人明知法律、法规赋予其权利,但是不愿意去维权,究其原因主要:一是认为税务机关的侵权责任规定不够明确,难以对照维权;二是认为税务机关处于强势地位,自身处于弱势地位,单打独斗,担心维权不成,反遭税务部门的打击报复。
三是纳税人的维权组织不够健全。国外纳税人大多有依法成立的维权组织机构,如德国的纳税人联盟。有专门的受理纳税人异议申请的机构,甚至专门成立税务法院来受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而我国目前还没有完备的纳税人维权组织机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纳税人主要的两条维权途径,行政复议一般都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税务部门进行,维权的公正性和导向性存在一定的问题;纳税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基于“民告官”意识的误导,不管是主、客观原因,都可能导致对本很薄弱的纳税人维权意识的伤害。
四是纳税人权益保护法制体系欠完善。首先,目前我国尚未有一部完善的纳税人权益保护法案,不利于税收实践中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其次,现有的一些规定并不完善,目前除了行政复议权和诉讼权有相应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外,其他纳税人的权利基本上只有实体性规定而无程序性的规定。但在实际税收征管工作中,对纳税人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很多,如核定(调整)定额、不予批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等,而在税收征管法中规定纳税人享有延期申报权利,但对于税务机关不予核准延期申报的法律后果并无相应规定,导致纳税人被侵权也无法及时维权。再次,现有的一些规定不够合理。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提供的纳税担保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来审查确认。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一条规定,行政复议的目的在于“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纳税人申请行政复议的目的就是想通过复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申请的,如果行政复议的前置条件纳税担保的审查和确认仍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级税务机关担任,显然违背《行政复议法》立法目的。如果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以种种理由否定保证人资格或者财产担保资料,那么纳税人很有可能会丧失复议乃至诉讼的权利。
五是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影响维权积极性。种种原因造成的税负不公、偷逃税现象的存在,以及税务部门税收计划和依计划征收的存在,势必导致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受到损害,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纳税人维护合法权益的积极性。
二、基层税务部门维权现状
一是以管理者自居的观念影响较深。在传统法律体系中,税法属于行政法的范畴,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在税收征管实践中被过多地强调,一些税务人员认为自己代表国家权力行使职权,以管理者自居,观念上不太注重纳税人的权益而侧重于要求纳税人服从,导致了在执法过程中,行使自由裁量权随意性较大,即便是不当使用还认为纳税人应当服从;而税务机关内部对税务人员的执法不当等违规行为追究不完全到位,对纳税人权益造成现实的损害。
二是征收依据解释不当损害纳税人权益。基层税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依据的税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权不规范和分散,在发生征纳双方争议时,税务部门有时为了避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不利结果,会选择有利于自身的文件作解释,一定程度上侵害了纳税人的权益。
三是侵犯纳税人自主选择权的现象依然存在。纳税人享有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委托税务代理权等合法的自主选择权利,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些税务部门出于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考虑,要求一些尚不完全具备条件的纳税人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的快捷方式申报和缴纳税款;或者指定税务代理机构等,这些要求和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纳税人的自主选择权,侵犯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对纳税人信息的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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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不完备。在实际征管过程中,基层税务部门自我约束过低,对纳税人经营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保密制度落实尚未完全到位,特别是个人所得十二万元申报过程中,对个人的隐私保密性不够,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纳税人的权益。
三、维护纳税人权益的对策建议
如何更好的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本上来说就是要实现征纳双方的观念转变。首先是要加强宣传,改变观念。就税务机关内部而言,重点是要真正从思想上摒弃税务人员以管理者自居的观念,实现对纳税人从管理向服务的转变,把以往只注重对纳税人防范、检查、处罚等观念转变为管理和服务并重,从而尊重并维护纳税人在涉税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就纳税人而言,重点是要宣传和引导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让纳税人明白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和自身的主体意识,自己有相应的义务就享有相应的权利,维护自身权益是理所当然的。在观念明晰的基础上,针对基层目前税务工作现状,笔者认为,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涉及纳税人税前、税中和税后的全过程,具体包括:税前——税务部门提供公告、咨询、查询、提醒等服务,为纳税人节约搜寻、了解税收政策的时间和成本;税中——为纳税人创造便利的条件,使纳税人能够快捷、准确地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减免税等各项涉税事宜;税后——为纳税人监督投诉、争议仲裁、损害赔偿提供方便和快捷的渠道。为全面实现纳税人权益保护,建议应从以下方面来进行完善:
一是维权工作制度化。建议尽快出台“纳税人权益保护法案”。在纳税人基本权利的基础上,重视正当程序权的界定和保障、明确税务机关各种侵权的法律责任,突出执法程序和相关手续的完备和严密性,征纳双方的责任、权利的确定性,便于基层实际操作,保证纳税人权益的真正实现。大力推进第三方维权组织的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建议尽快制定维权组织相关规定,首先在第三方维权组织准入门槛上严格把关;其次规范维权组织的工作内容、明确其法律责任;再次加强对维权组织的监督、指导。
二是监督机制正常化。一要规范内部约束机制。规范执法流程、明确各岗位执法人员责任、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完善基层税务机关工作保密制度等,特别是在重要的执法环节,如税收定额评定、减免税审批、税务行政处罚等环节加大不定期检查力度,发现违规及时对责任人员严肃处理;二要强化外部监督机制。通过广泛聘请义务监督员、在服务大厅或是网站开辟维权接受通道等多种形式,促进全社会对执法行为的监督。通过内外部切实有效的监督机制的规范运行,促进日常税务执法做到宽严适度、合理合法,避免对纳税人权益产生的人为不公。
三是税法宣传实效化。采取多种途径特别是在学生课本、电视台等群众容易接受的形式,突出纳税人权利意识以及维权渠道和途径的宣传,促使纳税人了解自己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明白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懂得纳税人的权力是公民权利的重要体现。用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唤醒纳税人对自身角色和地位的认知,不断增强纳税人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四是维权渠道公开化。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这两条主要维权途径下,一方面,建议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制度,在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中进行更有利于纳税人权益保护规定的完善,同时为了实践中基层税务机关的操作,可以考虑不断拓展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申请方式,如在纳税服务大厅增加受理行政复议窗口,明确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就近受理相关复议申请,以方便纳税人申请并得以及时解决税务争议;充分利用数据电文等先进信息手段,增加一些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方式,如:在地税局网站在线受理、利用12366服务热线受理,电话受理复议申请等等。另一方面,有效的税务行政诉讼制度是实施“依法治税”的保证,可在事后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在可能的情况下,在法院内部设置专人负责税务案件的纠纷处理,畅通纳税人的司法救济渠道。
五是调控措施本土化。各地基层税务工作中侵犯纳税人权益的表现不尽相同,有的地方表现得较为明显,如向纳税人推销商品或是自由裁量权不当使用;有的地方表现较为隐蔽,如在纳税人企业中入股拿分红而不依法征税,造成其他纳税人的权益受损等等。所以各地应当针对本地权益保护的现状,在制度框架下,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本地的具体维权措施,并根据维权发展情况及时调整,确保纳税人维权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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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基层带兵的几点思考


新时期基层带兵的几点思考内容显示中文章标题:新时期基层带兵的几点思考
新时期基层带兵的几点思考作者:张志敏摘 要:新时期的战士,他们有的入伍前经过商,有的入伍还拿着工资,有的还没退伍就有适当的工作在等着他,所以在平时的思想或工作上,也就随之引发了不同于以往战士的新情况、新问题,本文分析了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在日常管理和生活上,针对新时期战士的特点,怎样关心战士,怎样和战士相处,怎样尊重战士享有的权利等,对基层干部在日常管理方面有着一定的指导作用。主题词:新时期基层带兵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民主的巨大发展,新时期的战士,确实有了一些新的变化,突出的是战士来源以过去比较单一的农村兵、学生兵为主体,变成了工、农、商、学等多种成份,并且学生兵中又包括初中生、高中生,近年来又有大量的大学生入伍。战士的思想观念,入伍动机由过去的比较纯朴,变成了个人目的性更加鲜明多样,并毫不掩饰自己的观点;在市场经济环境的熏陶下,他们思想活跃,敢想敢说,注重实际,看问题、办事情比较现实;受社会竞争的影响,他们比较热衷于学习民用技术,对成长进步,成才致富往往有很高的热情,但容易诱发军事训练中热情不高等问题;战士家庭及生活基础也由过去的比较平均单一,变成差异相对明显,从而造成了接受事物的标准及倾向各有不同,再也不能用以前当了兵思想觉悟就提高了,我讲的话你就得听,只要我提的要求你就得去落实,不能出差错的思想去对待战士了。而要以综合的、艺术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去面对新时期所带来的新问题。针对以上情况,经过思考,我觉得作为基层干部,在新时期要想带好兵,应做到以下几点:一、以兄长的爱关心战士基层干部作为带兵人,在新时期,要深入战士,与战士打成一片,最主要的是得兵之心,而得兵之心的关键就是有无一颗爱兵之心,通过真诚地爱,达到与战士思想上相通,情理上相融。当代青年士兵具有文化层次高,素养好,注重感情,民主意识强的特点,他们离别父母,远离家乡,怀着一腔报国热情投入到火热的军营,一般年龄都是在20岁上下,他们追求理想,渴望成才,但思想又极其脆弱,对事物的分析能力比较低,因此更加注重带兵干部对自己的态度和感情的倾注。干部对战士的爱投入的多少,直接影响战士的思想情绪和学习工作积极 性的发挥,如果战士得到了干部的关心呵护,就会感受到军营集体生活的温暖,安心服役,心情舒畅地投入学习训练,积极努力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效率当然也就会事半功倍;反之,如果感到干部对他们只是一味地指派,形式上形成了真正的上下级关系,对战士的实际困难不了解,不解决,或知之甚少,过问也不多,有困难的战士情绪肯定就会低落,觉得在部队没啥意思,久而久之,干部与战士之间的思想鸿沟就会越隔越宽,战士对干部敬而远之。这样即不利于单位的全面建设,也不利于战士的成长进步。对战士有颗爱心,是一个基层干部称职的基本要素,也是与战士之间处理好关系的前提条件,如何才能做到真正的爱兵呢?(一)端正爱兵思想认识爱兵的根本出发点,就是要牢固确立为兵服务的思想,在我们人民军队中,只有区别与剥削阶级军队内部的官兵对立关系,才能在共同的阶级利益的基础上,产生深厚的无产阶级感情,才能真正形成我们人民军队当中,官兵一致、心心相印、胆肝相照的官兵关系,把爱兵作为每一个基层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我军的性质决定的,如果把对士兵的感情作为一种“投资”,用“感情交易”泯灭爱兵之情的无私,就是对基层带兵人的亵渎,就无颜面对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用心培养出来的优良传统,也无法躲避后来人的指责,我们应该在世界观的改造和道德品质修养的实践中,不断强化对战士无私的爱,加速淡化以自我为内核的思想,使被扭曲的爱兵之情,在严格的自责和反省中恢复纯真的风貌。(二)公平付出爱兵感情对士兵的爱是一种公正无私的感情,俗话说:“干部有正气,连队有士气”,我们基层干部必须用同等的感情去温暖每名战士的心灵。一个集体的建设并不单靠一些先进分子,而是需要全体的力量,这就要求基层干部无论什么情况都要一视同仁,不偏不向。不公则怠,不平则鸣。作为基层带兵人,对待战士就应该怀有一颗公心,否则的话,带兵者的威严,威信,威望也就无从谈起。如若要把这种情感变为现实行动,也决非易事,平时虽然说基层干部手中并无多大权力,但在战士入党,考学立功,配备骨干,评选优秀士兵等问题上,权力着实不小,对战士学技术,转改士官等重大问题上,建议权也非常了得。在基层中往往存在对先进的,听话顺从的士兵感情上就重视一些,而对后进的,不听话刺头的士兵,感情上又疏远一些,这就是基层干部的“偏心眼”现象。就如父母偏惦某个孩子,其他孩子嘴里不说,心里也会不悦。基层干部偏心某个战士,其他战士也会“耿耿于怀”,对于这种感情投入的不合理,大多是无意识的,一般都难以及时觉察和认识到,但新时期基层带兵的几点思考

新时期基层带兵的几点思考内容显示中也有的嫌贫爱富,对来自富裕地区或文化层次高的战士关爱有加,而对来自贫困地区或文化层次低一点的便另眼相看,有的对给自己有“表示”的提供“优惠”政策,甚至是家长来一趟,态度大变样等等,这种不公之举,极易导致战士崇尚庸俗关系,败坏部队风气,也影响部队的团结稳定,极易挫伤部分战士的自尊心和进取心,形成负面的情感效应。

(三)尊重战士享有的权利尊重他人并不是基层干部所独有的道德实践活动,因为他不仅是社会道德的要求之一,同时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种社会公德,从心理学讲,每个正常的人都有受别人尊重的渴望,特别是青年战士,上进心、自尊心都比较强,非常重视别人对他们的看法,特别是希望自己能得到领导的尊重和信任;战士当兵服役,绝大多数都是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为四化建设做贡献、尽自己的义务,即便是有极少数掺杂某种个人动机,也会经过部队的学习教育逐步得到提高,所以干部必须相信和尊重战士,反之,轻则失去积极性,重则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甚至闹出预想不到的事端来。相信和尊重战士,可以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人格,自尊心和民主权利等方面。比如,找战士谈话,摆官架子,简单运用“我讲你听”,或动不动就训人,挖苦人,以致口出秽言污语,这些都是决不可取的,应以平等的心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可采用商讨式,出现问题有出入允许战士为自己解释、说明情况,批评错了,应主动道歉,不要感到不好意思、难为情。另外,干部还应积极为战士提供享有民主权利的条件,使之真正落到实处,决不搞武断专行。二、以朋友的情亲近战士一个基层干部要做好工作,在互尊的条件下,必须与战士建立起和谐融洽的朋友式的合作关系,决不把自己放在高不可攀的位置上,使上下级油水分离,大量事实证明这样是决对干不好工作的,怎样才能建立和谐融洽的关系呢?最好的办法就是以朋友的身份加入到他们的生活中,如果战士能把干部当成朋友了,经常在一起谈思想,谈工作,谈时事,海阔天空,无拘无束,这样,干部不但摸清了战士的思想状况,还产生了一种亲合力,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威信,怎样才能同战士建立起朋友式的上下级关系呢?(一)到战士身边去要想了解一个群体,必须深入其中,即不做领导性的视察,又不应付差事,应推心置腹,满腔热忱,心平气和地走到战士的身边,一片资料报到过,一位基层干部,他经常去战士的宿舍,一有时间就和战士聊家常,遇到大伙感兴趣的国家大事、要事,他还能及时传达上级精神,战士有什么心事都愿意跟他说,在私下里都称他是“游击队长”,“队长”脑子就成了连队的活档案,谁的家庭情况怎么样,工作有什么特点,平时有什么爱好,都会些什么,他都一清二楚,谈起话来也十分投机,战士有什么话也愿意跟他说,这样开展工作就会游刃有余。作为基层干部,在平时的工作和训练当中,应严格要求,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但在课余时间,干部和战士也就不再是上下级关系了,而都是集体中的一员,地位是相等的,所以不要什么时间都以为自己是领导,如条件允许,应尽量参加一些工作以外的活动,如打打球,下下棋,侃侃大山等等,要不能怕输给战士,正确对待比赛活动中的输赢问题,和战士一起玩,应发扬领导风范,不计不较,赢了不狂妄自大,输了也哈哈一笑了事,这样,你就会发现战士有好多的潜力所在、可爱之处,战士就会觉得你同他们不分彼此,亲密无间,同时,你还可以借此来熟悉战士,了解情况,借景喻意,做思想工作,使同志们在潜移默化的形式下把各自的工作搞上去了,你也可以学到一些领导艺术,从而提高了自己的领导素养。(二)到战士心里去孟子说过,“人之相识,贵在相知,人之相知,贵在知心,”一个基层干部如果总是把自己的内心世界封闭起来,战士们从来不知道你想什么,听不到你的知心话,那么你无论和那一个战士都不会交上朋友,只有向战士敞开心扉,把心交给战士,同战士心有灵犀,无话不谈,战士才能信任你、亲近你、尊敬你,你也可以了解战士的所想。基层干部可以经常把本单位面临的形势,工作上的打算,遇到的困难和自己的苦衷,诚恳坦率地与战士谈,让大家出主意,想办法,不但提高了战士们的参与意识,还增强了连队的凝聚力,问题也会随之迎刃而解。(三)时刻注意战士的成长进步每一个人都希望有人来关注,尤其希望得到直接领导的关注,有时一句亲切的问候,一个简短的表扬,一番安慰的话语,都能立刻使远离父母的战士心里热乎乎的,尤其在思想上有疙瘩的,生活上有困难时,基层干部更应该发挥自己的作用去给予帮助和关怀。其实不难发现,如果我们对某些战士有一定的期望时,无形中就会在工作中与他们接近距离,在态度上更加热情,而当他们感到了这种期盼,就会产生一种激情,达到一种激励效应,战士们就会想:决不能辜负领导对自己的一个期望,所以工作也会加倍努力。其实我们自己也无不曾有过类似这样的经历,如果能把这种对个别同志的关怀和帮助,运用到连队的日常工作中,那么,战士有什么话就会主动向干部说,有什么困难也愿意寻求组织的帮助,官兵之间就能架起相互沟通的桥梁。三、以民主的意识对待战士开展民主生活,从根本意义上说是由我军的性质决定的,我军是无产阶级的新型军队,是人民的军队,官兵在政治上一律平等,只是分工不同,决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我军内部实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是为保证战士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在政治、经济、军事方面参与连队管理的,开展民主生活是增强官兵团结,改善物质文化生活,巩固纪律,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条件,正常地开展民主生活,有利于干部与战士之间的思想沟通,同甘共苦,团结奋斗,是连队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有事能想到战士俗语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人无完人,事实也说明,一个再高明的领导,不可能懂得一切,把方方面面的都能考虑到,基层干部如想把连队的工作搞上去,就要向战士请教,更应向兵龄长的老同志请教,其实在征求战士意见的同时,战士也能从连队的利益出发去看问题、想办法,也就能了解干部对某项工作的决心和意图。这样,战士在执行决策时才能更加自觉,作为基层干部,有事多与战士商量,一方面有利于集中战士的智慧,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挖掘战士的潜力,更好的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听取战士发表的意见人有觉悟高低之分,文化深浅之别,还有生活经历,看问题的立场不同,战士也难免会提出一些不准确、不合理的意见或要求。同样,基层干部水平再高,说话也不可能没有漏洞,办事也不可能十分周全,决策也不可能都正确,当战士的,肯定会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当面提,有的背后说。对此,基层干部就应有宽以待人的气度,对战士提的意见,只要有十分之一的正确,也要听取,即使完全不正确,也不能不屑一顾,讽刺挖苦,而应该采取恰当的方式,善意的语气加以说明和解释,防止挫伤战士的积极性。(三)培养战士的主人翁意识连队是战士工作、训练、生活和娱乐的场所,发扬民主,能直接听到战士的心声,了解战士的心愿,基层干部应创造条件满足战士的民主需求,激发他们的责任感,发挥团支部、军人委员会的作用,给他们独立工作及发表建议的机会和场所,鼓励战士经常围绕连队管理和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可以会上提,也可以个别提,可以当面提,也可以采取合理的方法背后提,对于提建议的战士,在点名或军人大会时应给予适当的表扬和鼓励,一方面树立了战士们的自信心,增强了责任感;另一方面加强了连队的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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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基层带兵的几点思考

保持党员先进性发挥表率作用为纳税人服务


保持党员先进性发挥表率作用为纳税人服务

文章标题:保持党员先进性发挥表率作用为纳税人服务

保持党员先进性发挥表率作用为纳税人服务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怎样,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事业,影响到党的形象。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时期,共产党员都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率先垂范。广大人民群众是从党员的先进行动中,认识到我们党是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从而自觉地跟党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化为自己行动的指南。但是在共产党员的队伍中有一小部分同志被错误思潮所俘虏,丧失了政治立场,有的热衷于封建迷信活动,有的腐败堕落,跌入犯罪的泥坑。因此,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很有必要。在我们税务战线上共产党员占了很大一部分比例,把这一活动落到实处就能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
要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我认为首先学习是很重要的。面对当前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知识恐慌”、“本领恐慌”的问题普遍存在。不加强学习,观念就会老化陈旧,知识得不到更新,服务质量就跟不上纳税人的需求。共产党员的能力素质如何,不仅关系到现实的党的执政能力,还影响着党的长远的执政地位。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充分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只有真正把学习当成第一需要,专心致志地“加油”、“充电”,才能成为带领群众不断创造辉煌的“学习型党员”、“学习型干部”,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们必须注重政治理论水平的提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使每一个党员牢记自己的使命,深刻认识到,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小富即安、小进即满,不是共产党员的思想境界和胸怀,应当开阔眼界,奋发进取,物质生活逐渐富裕了,精神生活也要健康发展,思想文化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共产党员应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体现到为纳税人服务之中。第一,牢记宗旨,克己奉公,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努力按照人民利益标准衡量自己、要求自己。第二,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坚定地站在改革的前列。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地投身于改革,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团结和带领群众推进改革。在遇到困难时,不悲观失望,不怨天尤人,同群众一起,知难而上,群策群力,做改革的促进派和发展生产力的带头人。第三,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努力创造一流的业绩。共产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过程,是扎扎实实工作的过程。坐而论道、唱高调,大事干不来,小事又不干,就不会是“模范”,群众也最反感。第四,艰苦奋斗,发扬优良传统,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我们每一位共产党员应当自觉地把共产主义道德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带头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身体力行社会主义道德。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我们每一位共产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踏实工作,做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模范,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模范,做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模范。
我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我们每个党员都是一次深刻学习的机会。通过学习,让我们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和党性修养的水平,用党员先进性来对照检查自身,从中查找自己的不足。学习专业知识是一种积累,但先进性的学习更是一种人生的积累,它能使人生观和价值观得到不断升华。只有在学习中认真去体会、去对照、去改进,我们的思想境界才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一般群众审视党员会比普通人高一个标尺,作为党员就更应时刻牢记党员的宗旨,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全身心地投入到为纳税人服务的工作中去,真正体现“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从而在群众心目中树立共产党的先进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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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提高基层民警待遇的思考


今年是公安部确定的“基层基础建设年”,实现警力下沉既是重点也是难点,公安部明确要求基层警力要达到总警力的85%以上,而目前公安机关的警力配置现状却呈“水桶状”———上下一样粗。之所以警力沉不下去或者沉下去又浮上来了,其症结就是机关待遇优于基层,这个症结不消除,警力就不可能沉下去。如何使基层待遇优于机关,据我在基层工作十年的感受,提出四个方面的建议:

建立优待基层的人事、奖励制度。按照以往的做法,机关民警下基层要提拔使用,基层领导进机关却要降格使用,这无形中体现了机关的高高在上与优越性。而在着力“三基”建设的今天,首先要实现官由基层出:一是所队长的提拔从基层民警中选拔,二是无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者(技术人员除外)不予提拔,三是在基层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能胜任工作(每年公务员考评在称职以上)的民警应当提拔,无机会提拔的也应当与机关民警换岗。这样就不会让基层民警产生厌倦情绪,感觉天天老样子,让基层民警感到有盼头,工作有新鲜感,提高工作积极性,增强上进心,时刻看到希望,充满激情。其次要把奖励重点放在基层,大量工作是由基层在做,面对群众的是基层,因此奖励也应该首先要考虑基层。我认为,公安机关每年评先评优的名额应该80%以上给予基层,如果工作由基层做、奖励却由机关得,就大大挫伤了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建立向基层倾斜的福利分配制度。基层民警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与危险系数大,机关民警不能相提并论。基层民警的收入应高于机关,这也符合按劳分配的原则。机关民警每天工作八小时,而基层民警每天工作都在十小时以上,其余时间也处在待命状态,而农村的基层民警更为艰辛,吃住都在基层单位;基层的工作强度无疑也要大于机关,有时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基层民警在工作的同时,家庭的重担全部落在其家属身上,家属往往多有怨言。基于以上几点,笔者认为基层至少要增加基层工作补贴、超时工作补贴与家属慰问补贴三项福利待遇,或者这三项补贴的标准要高于机关,这样基层民警得到实惠,家属也得到安慰,人心与队伍就稳定了。

建立有利于缓解基层民警心理压力的休假制度与工作环境。正常的休假得不到保障是困扰基层民警的普遍问题。当别人沉浸在节日的喜庆氛围时,许多基层民警却在外执勤,很难与亲人团聚,与家人拉家常、相互交流的机会也就更少,这样常常会引发一些家庭矛盾;有些公安机关每年给基层下达破案任务与罚没款指标,家庭及工作上的压力,使得基层民警的心理压力大大超过机关民警,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正确疏导与缓解,极易产生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严重影响公安队伍的建设与发展。我认为:一是要强行规定基层民警每年休假必须达到的天数,否则视为不称职;二是要给予基层民警每年一次的十天长假,让基层民警有一个自我减压的机会;三是要彻底杜绝公安机关内部下达打击处理破案数与罚没款任务。

建立监督运行机制。公安机关应当建立一个提高基层待遇、实现警力下沉的规章制度,并且形成监督机制,确保贯彻落实、正常运行。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没有按章执行落实的追究领导责任,让基层民警有“屈”可诉,有“山”可依。

只有从切实提高基层待遇入手,让民警在基层感到有盼头、有奔头,无思想包袱,无后顾之忧,警力下沉也就水到渠成了,基层这个战斗实体也就如虎添翼了.

对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思考


对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思考**市**区位于**省西南部,沅、巫两水交汇处。现拥有化工、造纸、陶瓷、纺织、竹木加工等各类工业企业134家,年工业生产总值24亿元,是一个以轻工业为主的山区小城市。由于**区工业企业大都是传统的老工业企业,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和不合理的经济结构还没有根本改变,资源、环境的矛盾依然突出。空气中二氧化硫污染严重,酸雨频率更高达95%,是全国典型的酸雨污染区域之一。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是我们环保工作者的职责。下面我就**区如何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几点粗浅看法,以供大家商榷。
一、解放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要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发展全局,使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均衡。具体到**区的环保工作,就是要在充分考虑本辖区环境容量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化产业结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同时,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依法限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准入,限期关停一批规模小、浪费资源、污染严重、存在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活。
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机制建设:
(1)充分发挥绿色gdp的“指挥棒”作用,把环境保护纳入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硬指标,促使各部门主要领导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共同保护好**这一方山水。
(2)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企业、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3)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理念,在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的基础上,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将产业布局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三赢”。
(4)建立和完善环保领域的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建设,引导、鼓励更多的公众参与环保,形成以保护环境为荣、破坏环境为耻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产生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环保“三同时”制度是我国环境管理的主要制度之一,是促进产业合理布局、提升经济总量的重要载体,是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手段,为此,务必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放在突出位置。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及清洁生产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报批;各类综合规划、专项规划及开发建设规划未经环评一律不予审批、报批;按照《**市**区总体规划(2002—2020年)》的要求,城区内一切新建工业污染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报批。
切实加强新、扩、改建项目和工业园区的环保管理:
一是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和“环保一票否决权”。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把好项目审批关。如招商部门要从招商洽谈的源头上把好关,严格控制重污染项目进区落户,对化工、医药等环境污染较重的投资项目,事先必须经环境影响评估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落户协议。
二是实行环保“三同时”保证金制度。新建项目严格执行湘政发[2016]23号文件规定,向环保部门缴纳“三同时”保证金。
三是加强监管,严禁新建项目违反环评要求,随意扩大生产规模,改变经营项目,督促企业按环评要求落实好“三同时”防治设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企业给予严肃处理。
四是抓好“三同时”验收。严格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对“三同时”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凡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或环境污染严重、群众意见较大的企业,不得享受区工委、区管委有关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三、多策并举,全面落实污染减排任务
1、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减排为重点,突出抓好造纸、化工、陶瓷等高耗能、高排放重点行业和相关企业的减排工作。
对于造纸行业,推行清洁生产、降低吨低耗水量、耗电量、耗煤量,提高碱回收率,强化末端治理,实现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对于化工行业,进行合理规划,建设岩门化工工业园区。采用先进工业技术,发展循环经济。对分散布局的化工行业,集中搬迁至岩门化工园区,实行废水规模化集中处理,商业化运行,根治化工废水污染环境。
对于陶瓷行业,要改进生产工艺,减少煤炭消耗量,降低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量。
2、以产业调整为重点,促进结构减排
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我区旅游、商贸、房地产等三产服务业的发展步伐,将**区的经济结构向工业、第三产业等

对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思考方向全面发展。
二是有效控制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对已建项目属于国家、省明令禁止的“十八小”、“新五小”企业(如:小化工、小冶炼等非法企业)坚决关闭;对符合国家政策但污染严重的企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
三是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引导和鼓励开发、利用液化气、电、太阳能、地热能、沼气、生物质能等能源,改变**能源结构单一的局面。
3、以重点区域污染治理为重点,改善水质环境
全面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严防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对饮用水源的污染;深化城区河流水体污染综合整治,努力使**城区沅江深溪口、大湾塘、萝卜湾断面和巫水自来水厂、**大桥断面都达到功能区环境标准。
四、维护**环境安全和群众环境权益
1、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区级领导对重点企业实行“挂点制”,一手抓挂点企业生产发展,一手抓环境安全;区环保局领导对全区企业实行包干负责制,对重点企业每周一排查,一记录、一整改,一般企业实行月查月报制,在环境污染排查中,对发展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坚决依法处理。
2、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信访工作无小事思想,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切实做好联系群众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污染扰民问题,重点处理好工厂废气、废水污染纠纷、污染事故,维护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环境。
3、加强环境保障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察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和综合决策的技术支持水平;加强环境信息化建设,提高环保电子政务水平,推进环保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事故突发事件应急体制建设,提高处理环境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硬件建设,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宣教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关于加强基层警营文化建设的思考


关于加强基层警营文化建设的思考

关于加强基层警营文化建设的思考


,县局党委高度重视警营文化建设各项工作,坚持把警营文化建设作为鼓舞士气、凝聚警心,提高队伍战斗力的一件大事来抓,从硬件上加大投入,软件上挖掘培育,保持了公安队伍的高度稳定,促进了队伍建设,确保了正规化管理、执勤执法、十八大维稳、大型活动安保等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民警奋发向上、多姿多彩的警营文化生活已经成了警营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但是,结合实际来看,县公安局基层警营文化建设发展还很不平衡,与民警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还不相适应,与警营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和谐氛围还有差距,本人结合目前公安队伍警营文化建设,谈一下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如何认识警营文化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文化引领时代风气之先,是最需要创新的领域。警营文化建设作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公安民警为对象,以提高素质为核心、以为民服务为灵魂,是社会共性与公安队伍个性的精神统一,实质上是警营特有的精神风貌、政治信仰、道德品质、传统作风、价值观念、娱乐活动等的总和。从内容上看,警营文化包括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四个层面。其中,物质文化是警营文化的基础;行为文化是警营文化的表现形式;制度文化是警营文化的关键;精神文化是警营文化结构中的核心。警营文化意在提高民警素质,质在加强队伍建设,核在弘扬精神,不仅是满足民警求知、审美、娱乐、健身、成才的有效途径,而且具有陶冶情操、振奋士气、增长知识、促进团结、健壮体魄的作用。倡导倡导文化育警,把文化育警同政治建警、科技强警结合起来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警营文化,寓教于乐,可以缓解民警长期紧张疲惫的状态,陶冶官兵的情操,净化心灵,提升整体素质和良好形象,激发工作热情,进而有效增强对组织的信任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全力提升公安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
二、基层警营文化建设的现状
目前,警营文化在各基层单位的建设和发展层次水平不一,整体上来说,在基层单位文化工作被弱化、边缘化的情况比较突出,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没空,都不可避免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专业人才缺乏,培养骨干不够。文体活动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取决于文体骨干的素质。当前,基层单位普遍存在文艺骨干不多、水平不高的现象,民警中能识简普、懂乐理知识和会书法绘画、组织唱歌以及会组织文娱活动的人微乎其微,会演奏乐器的更是寥寥无几。一方面是人才没有被培养发现,基层的业务量大,工作较为繁忙,基层领导也只注重民警在业务上表现出来的能力,而忽视了挖掘民警在文化活动方面的能力,不大注重文体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是培养出来的人才没有保留好,一些基层单位很注重文体人才的培养,但是培养出来的之后,没有能带领基层活跃警营文化,要么是不能从抽出时间搞文体活动,要么就是基层的文体活动氛围不行,影响了自己组织文体活动的积极性。
二是活动内容老套,创新特色不够。近年来,随着大众文化的迅猛普及,民警精神需求日趋多样化,层次也不断提高,但相当一部分基层单位开展文化活动基本上还是三打三看:除了打篮球、打乒乓球、打扑克,就是看电影、看电视、看杂志。活动形式简单,活动内容枯燥无味,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而富有时代特色、民警喜闻乐见的新项目比较少,与多姿多彩的社会大众文化形成强烈的反差,很难满足民警的精神需求。一些节目要不就是民警喜新厌旧,缺乏文化活动的不断创作,赋予时代特色的形式和内容也难跟进。
三是参与热情不高,活动氛围不浓。一些单位和所队领导认识上存在误区,使得警营文化工作在基层一些单位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是经常可见,要么没有正确处理好文化活动思想性与娱乐性的关系。有的基层干部自身缺乏文体特长,对警营文化建设不重视、不感兴趣,不愿组织文体娱乐活动。有的基层民警即使参加文化活动,也是凭个人好恶,喜欢的项目就参加,不爱好的项目就不参加。有些单位民警受文化水平的限制,对单位组织的影评、书评、演讲比赛、文艺创作等项目不感兴趣。更加上现在手机3g上网功能的日益完善,更多的民警在空闲时间习惯于在虚拟世界里释放工作的压力和困惑,自娱自乐,散失了警营文化的群众性。
四是器材利用较低,硬件难以跟进。近几年,基层文化设施器材不断更新,日趋完善,但是大部分器材利用不起来,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能。有的基层单位的文体器材被锁在俱乐部里不让用,怕将这些东西玩坏了,上级来检查时不好交待。有的单位文化活动中心、俱乐部、图书室不能按时开放,使民警玩无器材,乐无场所,学无资料,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三、加强基层警营文化建设的思考与对策
基层文化建设是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要针对基层警营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文化育警和和谐警营建设要求,不断加强警营文化建

关于加强基层警营文化建设的思考第2页

设,力争在占领上下工夫,在育人上做文章,在继承中找出路,在创新中求发展,确保警营文化建设取得扎实的成效。
(一)坚持以人为本,把牢警营文化建设方向。文化建设,根本上是人的建设,核心是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加强文化工作,本身就是在加强队伍建设。当前部队执勤执法任务繁重,民警容易出现厌倦心理,因此,在业余时间,加强基层单位的警营文化建设有着及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基层党组织要把警营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管好抓好,要把警营文化建设纳入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树立文化育警、文化塑警、文化强警的理念和阵地、亮剑、进攻三种意识,坚持立足队伍建设实际,优化文化环境,营造良好氛围,要重视发挥文化工作对于广大民警的强大的哺乳、教益、规范和影响的功能,切实把基层作为队伍文化工作的主战场,用党的创新理论和先进文化教育基层民警,肃清非主流文化的消极影响,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使文化在纯洁民警政治思想,端正价值取向,增强团队意识,强化职业精神,激发积极践行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潜移默化的功效。
(二)坚持群众参与,丰富警营文化建设内容。坚持文化工作主体是广大民警的原则,针对文化需求,在内容上拓宽视野,打好主动仗、进攻仗,给民警以振奋、启发、鼓舞和教育。一要抓好文化娱乐活动。要以落实队伍集会有歌声,周末假日有活动,体育每月有比赛,重大节日有晚会四句话要求为中心开展歌咏、乐器演奏、读书、智力竞赛、参观、游览等活动。二要抓好文学艺术活动。要从提高基础素质着眼,对民警进行文学艺术知识教育,开展书画、摄影等业余艺术活动,组织专题文艺讲座,观看电视、电影、专业文艺演出,开展书评、影评、剧评和业余文艺创作,办好黑板报、学习园地、墙报等。三要抓好艺术审美教育。引导民警正确进行美的欣赏,培养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按照美的要求塑造警营美和自身美。四要抓好体育竞技活动。要组织民警自觉、积极地参加体育锻炼,开展警体达标活动,搞一些竞技类项目,进行各种球类、棋类、牌类、田径、游泳、爬山等活动。
(三)坚持实用高效,拓展警营文化建设实践。要把人文精神的培育作为核心,重视用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仁爱精神培养民警的人文气质,基层干部通过有效的工作,引导民警不断学习积累,成为有文化、有品味、有修养、有操守的人。一是要抓好精品,以点带面,推动全局,打出名气;二要建好队伍,各级既要充分发挥现有骨干的作用搞好传帮带,重视基层文艺骨干的培养,又要重视借助社会力量,积极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更要重视在招收新干部和新民警时引进文艺人才,通过开设新闻写作、文艺创作、音乐知识、文化器材使用保养等培训班,为基层单位培养文化骨干,增强基层文化建设的后劲,使民警在活动中受到熏陶、实现自身价值,为有文艺特长的民警脱颖而出提供机会;三要搞好活动。要把文化工作与其他工作结合起来,使警营文化活动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如:根据训练内容,开展各种知识竞赛、器材改革创新活动;结合政治教育,组织书法、影评、演讲比赛、文艺创作,结合重大节日举办文艺演出等。紧紧围绕民警情趣爱好和多元化的心理需求,突破过去基层文化活动只停留在业余时间,局限于俱乐部、图书室、蓝球、乒乓球等场地的观念,开展适应时代潮流和民警心理特点的文化活动,最大限度地满足民警实现自我价值的愿望。
(四)不断创新发展,推动警营文化建设。首先是要树牢理念,建好阵地。文化无处不在,警营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蕴含着文化内涵。要不断拓宽视野,打开思路,借鉴警营内外各种有用元素,在营区内凸显警味和警魂,追求整体美、严肃美和协调美,体现警情、警趣、警心,保持部队特色,让民警一进入营区就能感受到浓郁的警营文化气息,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熏陶。要敢于借风行船,借助地域历史文化资源、风土人情和地方特点组建特色文化队伍;要广泛开展文化共建活动,通过借助警地文化大汇演媒介,来丰富民警的文化生活,弥补队伍自身条件的不足,锻炼培养文艺骨干,提升警营文化生活品味,创建和培育自己的品牌。再次是要讲求原创,拓宽路子。原创性是检验文化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所谓原创,即在传承和积累的基础上,不断地超越既定的知识和价值体系,不断地拓展异常的、非凡的维度,不断地寻找和发现新的思路,一句话,就是标新立异。
总之,警营文化建设是基层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警营文化效能的发挥,是一种由内而外、由里及表、潜移默化的作用过程。加强警营文化建设是丰富广大民警的精神文化生活,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促进公安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要坚持继承优良传统,围绕新的定位,在实践中搞创新,在创新中求发展,给基层单位注入警营文化建设新鲜血液,以这种润物细无声的举措,切实提高队伍的亲和力、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真正达到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目的。

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思考


 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思考 随着农村结构调整的深入,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给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带来一定的影响。从表面情况看,税费改革后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影响,直接原因是乡村收入明显减少。但从深层次分析,主要还是农村经济薄弱,乡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适应。从而使农村基层组织缺乏为民办事的能力基础,使农村基层政权运转遇到了难题,影响了干部队伍的稳定,乡村为群众兴办公益事业也遇到困难。创新工作方式,化解新的矛盾,成为了当前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一、加强村级自治能力,增强基层组织发展经济后劲。当前而言,农村税费改革后,除了上级一点转移支付外,村里没有了任何经费来源,在这种情况下,村级组织要维持正常运转,必须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减员,一手抓增效。一是尽最大可能地实现村级减员。坚持改革和创新精神,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适当的待遇留人”,从“选优、留住、提高、用好”入手,建立和完善村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保障激励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力争做到:选任渠道要“宽”,从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任导向看,必须突破地域界限和身份限制。教育培训要“活”,切实增强乡村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岗位实用技能。激励保障要“实”,按照县、乡两级财政统筹的原则,对村组主要干部,推行按贡献定报酬的制度。我县按照1000人以下的村,配置村干部3人,1000人以上的村,村干部职数最多不超过5人,并且要求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一肩挑”的原则,全县共精减村干部职数1075人,减少专职村民小组长4800多人,其责任全部由村干部兼任。通过减员,预计全县可节省开支1000万元以上。二是尽最大可能地实现村级发展。税费改革后,乡村收入的急剧减少,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农村基层组织发展经济的压力。这就要求农村基层组织要有比任何时候都强的加快发展的危机感、紧迫感,牢牢把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快农村发展为主题,找准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着力点,千方百计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带领农民群众走上致富奔小康的“快车道”。我县提出了“因村而宜,各展所长”的发展原则。对60多个有一定企业基础的村,从改革机制入手,以企业发展的成果反哺于村;对100多个有一定资源的村,从盘活资源入手,通过流转、租赁等形式,让集体资源实现效益的最大化。二、完善结构调整体系,提高基层组织的管理水平。农业结构调整是一个永恒的课题,也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当前,在调整农业结构中有三缺:缺技术。农民缺乏技术指导,瞻前顾后,不敢调整;缺资金。搞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需要购买一定的生产资料,一般农户无法调整;缺激情。普遍认为进城经商、打工比种田挣钱来得快,不愿调整。因此,调整农业经济结构,要本着“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的原则,不搞行政命令。一是创新基层党组织的设置。税费改革后,可以考虑围绕农业产业化目标,把党组织建立在产业链上,按照区域经济布局,建立某个产业的党组织;围绕城乡一体化目标,以城镇所在村、中心村为依托联合建立党组织;根据税费改革后农村无职党员增多的实际,根据农村工作需要和党员的特长,设置小型的党小组。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在领导方法上,要由过去依靠行政手段为主向依靠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并用转变;在事务处理上,要从过去封闭的神秘的办事方法向开放的民主的办事方法转变;在工作推动上,要由过去强制性的大范围的展开向依靠典型示范、典型引路的方法转变。三是创新民主管理手段,加强和改进村民自治条件下党的领导。在村级事务决策上,建立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工作上,建立党支部向党员、村委会向党支部、村委会向村民代表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在改进村党支部领导方式上,把加强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统一起来,把自觉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贯穿于实施“四个民主”的全过程,切实做到民主选举中反映民意、民主决策中集中民智、民主管理中实现民愿、民主监督中凝聚民心。三、着力乡村消赤减债,解决有责维持无力运转的矛盾乡村消赤减债工作一直是困扰农村工作的难题,也是税改后确保乡村政权正常运转的主要制约。近年来,各地虽然致力于消赤减债,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高度重视乡村债务问题,在弄清债务结构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化解乡村债务的具体办法,清欠债务,标本兼治,使农村基层组织在“活血化瘀”中健康发展。今年我县把消赤减债的着力点放在以村为单位抓结零上,通过部分突破达到整体推进。在实践中,我们坚持了四条基本的操作措施,即一是资源拍卖。就是对荒堤、甩亩进行拍卖,用以偿还债务。二是取消高息。就是按银行计息办法,对债务实行降息处理。三是债权债务挂钩。就是通过协调挂钩的办法,化解债务负担。现在已取得初步成效,全县共消赤减债近2000万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消费者权益保护(一)

周四,又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这几天,全国人民都在关注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央视也会一如既往的举办"3.15"晚会,曝光一些没有良心、没有公德心的企业和事件。经营者这两天也很注意,也在尽力避免自己被投诉,避免自己的商品上了工商局的黑榜单。当然,各地工商局及工商人员、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这两天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很重视,也在加强市场检查力度,避免自己的辖区出现大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尤其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当然,每一位工商执法人员都知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仅靠工商局单干很难做到。昨天和一位同事谈起此事,同事说:不知道消费者如何想。

在平时,除了工商局,有哪个单位会想到消费者?消费者投诉时,谁会看到他们?"3.15"到了,突然会冒出很多单位,他们都在抢着宣传自己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的职能,大有高过工商局之势。同事的话反映了当前我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部分现状。消费者投诉时,除了想到工商局,恐怕想到的就剩下到法院提起诉讼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到的到"有关行政部门申诉",除了工商局在不折不扣的落实,不知道还会有那个部门也在落实。

我也希望自己的认识是片面的,毕竟,处理消费者投诉的部门越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更大的保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不是只能靠处理投诉来实现?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想,处理消费者投诉,是一种被动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部门更应该主动。实际上,工商部门、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只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就是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的最大的贡献。

法律法规宣传、打击商标违法行为,打击市场违法行为、广告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等工作,有哪一项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无关?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市场经营行为合法有序,经营者与消费者消费纠纷会减少,消费者投诉事件也会减少。一旦遇到投诉,经营者与消费者达成和解、能够依法作出赔偿或者补偿,工商局的处理投诉工作量也会减少,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如果各个负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都能依法履行职责,会是怎样的情况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二)

2013年新修订的消保法针对近年来消费领域的热点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是,法律的全面贯彻实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法律规定的一些内容还没有真正"落地",比如消保法规定了消保法规定了耐用商品和装饰装修服务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的制度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范围太窄、举证责任时限短等问题。

(二)一些新的消费领域缺乏有效规制,网络消费、服务领域和预付卡消费成为消费维权案件集中的新领域。

(三)消协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在实践中存在着登记管理不明确、编制经费不到位、履职能力不适应的情况。

(四)消费者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理顺。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消保法实施一年多来,对于改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诚信,保障消费维权,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在贯彻实施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发展迅猛,网络消费成为消费侵权案件的多发领域。据商务部反映,互联网领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十分突出,已经成为侵权假冒的重点环节。

一是质量不合格和假冒现象比较严重。2014年,质检总局开展了5类14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只有73.9%.据国家工商总局抽查,2014年的网购正品率只有58.7%.

二是投诉和案件增长迅速。2014年全国工商部门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7.78万件,同比增长356.6%;在消协组织受理的20135件远程购物投诉中,网络购物占到了92.3%.根据最高法院提供的数字,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自消保法施行以来,共受理消费者网购合同纠纷107件,同比增长3.7倍。针对这一问题,在完善以消保法为龙头的消费维权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应当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进程,完善电子商务监管体制,明确经营者、消费者的权利义务,规范落实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依法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并协调和理顺消费维权机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在路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行,检查组自此认真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必将更全面的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三)

我想围绕着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这个主题以及企业品牌形象的提升,企业的健康发展,谈一谈自己的一点认识。也许能为家居企业创新营销之道打开一些思路。

第一、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根本保障。

大家都知道著名的古典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国父论里面指出,消费是生产的唯一目的,生产者的利益只有在促进消费者利益时才应加以注意。市场经济是消费导向型经济,经营者只有关注和尊重消费者权益才能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理念,说起来容易,但要落实到行动上却并非易事。近年来,每年都会有一些品牌的产品因为各种的原因发生问题,()但在对待消费者方面各个企业却差异很大。有的比较冷漠百般狡辩,拖延处理。在座的都是消费者,我想大家都会有不同的体会。有的企业一再拖延,使事态一再扩大,最终引发全面的危机。也有的企业正视问题,积极表态,及时与消费者和消费者组织沟通,积极有效的推出合理解决措施,最终合理的化解了矛盾。之所以产生这种差异,关键在于理念不同,我们希望众多企业能够真正树立保护消费者的理念,时刻从消费者本位思考和处理问题,惟有如此才能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健全消费维权机制,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全国各地消协相继在企业推动建立了一批消协联络站,这些企业自愿接受消协组织领导,健全处理消费纠纷的机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了积极的贡献。最近中消协召开了全国消协企业联络站工作会议,在这个会上大家交流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验和体会,其中不少做法值得借鉴。比如说在企业内部建立消费维权专门机构,明确职责、定期、组织比赛、提升水平,制定有利于消费维权的制度、规则,推行质量担保、先行赔付,建立消费者维权保障基金,引进冷静期制度,实行无理由退换货,发生消费纠纷用买家申诉卖家举证的制度等。综合各个企业介绍,强化消费维权机制,是赢得消费者信任和支持的共同法宝。我们也希望今后能有更多企业在这方面作出更大的成绩,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家居企业在这方面不断创新,作出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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