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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实习报告

浅析法官司法为民。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想法,对于阅读或观看过的作品,用自己的话语把它写出来,我们称之为心得体会。很多人都经历过写心得体会这样的写作训练,写心得体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那么如何写好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呢?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浅析法官司法为民,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浅析法官司法为民

浅析“法官司法为民”

正式施行的《法官行为规范》与试行规定相较,第五条规定是新增加的一条的规定:法官当“ 一心为民。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到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意,坚持能动司法,树立服务意识,做好诉讼指导、风险提示、法律释明等便民服务,避免“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这条规定单独作为一条,恰如其分地彰显了民众在推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处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位置,立国安邦必须以民众为根本的政治观念。人民法官如何更好地司法为民,关系到社会主义法院事业的蓬勃发展,也关系到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认同。

一是要深入群众解纠纷。为民司法是法官义不容辞的责任,因为我们来自于人民,是人民的一份子,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我们不是高高在上的特殊人,我们是人民的公仆,是人民养育了我们,并赋予我们手中的权力。我们一切劳动、一切付出既是本职工作的要求,也是我们尽心尽责、定纷止争,化解社会矛盾具体实践过程,是我们报答社会、回馈人民最好的诠释。保一方平安,促社会和谐稳定,让百姓安居乐业是我们责任使然。我们工作性质、工作职责注定了我们身上的担子并不轻松,作为公平正义最后的一道防线,我们寄予了人民太多厚望。工作稍有差池,给当事人带来的伤害也许是一辈子,所以我们当慎之又慎、细之又细。我们每一次的苦口婆心、每一次的春风化雨、每一次的耐心细致都会给当事人增加一份理解、增加一份信任、增加一份稳定,所以我们要脚踏实地、不能粗枝大叶。我们的工作,注定了要多持辛苦,深入实际、深入矛盾纠纷第一线,深入实地解决问题。这一方面是工作要求,另一方面也让我们切实体会到了民间疾苦,体会到当事人的酸甜苦辣,从而更加增强我们的使命感,珍视虽苦尤荣的工作。当我们下乡办案,走在田野上,我们会更加知道衣食父母的不易;当我们深入田间地头、烈日炎炎下开庭审理案件,我们会多了一份快乐、自豪,因为我们给当事人提供了便利,减少了他们的诉累,为他们解决了实际问题,解决了他们的纷争、困扰,我们是愉悦的。只有爱民才能赢得人民的爱戴,只有心中装着百姓人民才能真正视你为他们的贴心人。马锡五之所以被称为“马青天”,赢得百姓的爱戴,就是因为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时时刻刻想着群众、时时刻刻装着群众,视百姓疾苦为自己疾苦,视百姓困难为自己困难,与人民心贴心,与人民心连心。

二是重视民意化矛盾。百姓之事无小事,即便再小,我们也要视为大事,一心一意、尽心尽责办好。要满腔热忱的对待当事人,让他们到法院打官司,解决自己的纠纷心里托底、踏实。我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其实都在无形中影响着当事人,影响着他们的情绪;影响着他们对法官、法院的评判;影响着他们对案件结果是否接受。所以我们不要忽视自己的每一个言行,即便一句亲切话话、一个有礼貌让座、一个倒杯水的举动、一个真挚起身相迎、一个热情相送,看似平凡、看似简单,却让当事人体会到了法官的人文关怀,体会到了法官的平易近人,拉近了当事人与法官的心里距离,打消了疑虑,增强了对法官、法院工作的理解,减少了对立情绪,有利说服、调解工作,增加息诉服判率。当然,要想让当事人真正对法官、法院工作满意,还要体现在具体的每起案件中,要使每起案件能经得起推敲、经得起时间、历史的检验。审理千余起案件,无一起重审改判,无一起超审限,无一起上访缠诉,无一起违法违纪案件的基层好法官金桂兰当是我们的楷模。

三是勤于学习强素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新型疑难复杂案件不断出现,这既是对当事人的一种考验,更是对法官的考验。人无完人,任何人都不能说百分之百胜任当前工作,法官出现不适应甚至掉队在所难免。有问题不可怕,关键是我们能正视它,奋发图强,迎头赶上。我们说提高法官素质,这绝不是一句空话,因为一个法官素质不高,办案时有差错,怎能谈得上司法为民,又如何能让当事人心安?我们说办案如履薄冰,说的是一种态度,更离不开时时对自己的检视,看我们还存在哪些方面工作不胜任的地方,具体在处理在每起案件是否还有更多能改进、完善的地方。法官不是完人,不懂的地方可能很多,因为每一起案件都可能给我们带来新问题,带来新知识需要学习,因此,我们既要学习法律,又要学习其他相关知识,甚至不相关知识,因为法官的素质是全面的,不单单是法律方面的。当然我们说要以学法律为主,但一个法律知识娴熟,兼具其它学科的通才更重要。因为,法官说到底,不单单是在研究法律,他更是一个应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人。案件到手,绝不是一审了之,一判了之。他要多方权衡,既要维护立法宗旨,又要法律至上;既要妥处纠纷,又要调和矛盾;既要兼顾各方利益,又要维持公平正义,所以这时的法官更应该是一个“多面手”,他要以他的坚实的法律业务知识,扎实深厚的审判功底,坚定的理想信念,丰富的社会阅历及不断学习的态度办好每起案件,实现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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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就是司法公信力-法官作风之我见


作风就是司法公信力-法官作风之我见

作风建设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立足于世情、国情、党情,对新形势下的作风建设做出了重大部署。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总体工作部署,印发了《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的通知》,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审判质量,全面推进司法公信力建设。
这既是党中央的统一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对人民法院来说,作风就是形象,作风就是力量,作风就是司法公信力。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法院、法官的作风就是国家的法治形象,就是法官政治业务思想素质的直接表现,就是办案公正高效的具体体现,就是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最直观依据。只有从每一个法院干警做起,从案件审理执行的各个环节做起,从每一个司法案件做起,切实改进作风,人民群众才会信任司法、尊重司法,司法公信力才会得到显著提升。
改进司法作风,要从“我”开始。在群众眼里,每一名干警都是反映司法公信力的一面镜子。法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权威的认同。要从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从推动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起法治中国建设者的主人翁意识,强化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理念,提高依法办案、规范司法的意识,培育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作风,形成严格自律、廉洁司法的操守,以优良、公正、文明和亲民的司法作风,真正成为展示法院形象的窗口,传播公平正义的桥梁。
改进司法作风,要从“心”开始。在卷宗背后,不应仅仅是冰冷的法律条文,更要包含着暖暖的民生民情;在法庭之上,不应仅仅是严肃的法律条文,更要深藏着浓厚的人文关怀。人民法官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性,抓住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让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人民的考量,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赢得社会对法治的尊重和崇尚。
改进司法作风,要从“实”开始。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司法作风建设不是一阵风,也不是一纸文件、一句承诺,而是踏踏实实的具体行动。必须以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切入点,以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最高法院的六项措施、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和自治区高院改进司法作风的十五项措施为切入口和动员令,把执法办案作为沉甸甸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认认真真地审理和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开好每一个庭,写好每一份判决书,接待好每一位当事人,在实干中树形象、增公信。
司法作风事关人民法院职能的发挥,事关司法权威的树立,事关法院队伍素质的提升。作为法官,要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以崭新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审判工作之中,为实现司法作风转变,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法官的君子之道-司法职员工作心得


法官的君子之道-司法职员工作心得

前日,在家翻阅书籍,关于君子的三段话给笔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一为《周易系辞上》“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其二为《礼记坊记》“君子贵人而贱己,先人而后己,则民作让。”其三为《盐铁论非鞅》“君子进必以道,退不失义,高而勿矜,劳而不伐,位尊而行恭,功大而理顺。”
毋庸置疑,这三段话字里行间都表达出古人对君子风范的尊崇与向往,其中既包括君子为人之态度,又涵盖君子处事之方法。古往今来,以君子为楷模,处处以公正为先、道义为基、诚信为本,无数国人心向往之,行仿效之。
至于人民法官,肩负司法服务之重任,承载广大民众之嘱托,师法君子之为,当更甚之。在漫长之司法实践中,法官当时刻以君子为榜样,观其范、效其行、树其风,实现司法服务之更大成效,达成案结事了之最终目标。
法官当兴君子之风。“思想是行动之先导。”法官内心对人民法院人民性、司法良知的认同感,最终决定了法院司法服务的走向。在法官当中大兴君子之风,切实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这与法官人民性的根本属性不谋而合。故而,在纷繁复杂的司法服务中,法官应当从适应社会发展之需要和回应人民群众之期待着眼,始终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在司法实践中多为群众想一分,多为群众思一层,以在法院弘扬君子之风为契机,切实培养法官的法治意识、为民意识和廉洁意识,进一步夯实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进一步筑牢公正廉洁的宗旨意识,进一步改进审判执行的服务举措,进一步打造亲民爱民的司法形象,着力建设一只有良心、有服务心、有责任心、有进取心的“君子型”法官队伍。
法官当循君子之礼。“法者,定纷止争也。”在司法服务中,法官直面各方当事人,能否充分了解当事人的诉求,能否切实把握引发矛盾的根源,能否及时采取措施化解纠纷,归根结底要有对待当事人“待之以诚、处之以礼”的良好态度。面对当事人,法官无疑当以礼相待,热情热心,在向当事人传递关爱温暖的同时,给他们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在无形当中建立起一种信任关系;在审判执行过程中,法官要谨守司法礼仪,不偏不倚,秉公持正,尽心尽力为当事人服务,切实实现当事人的诉讼价值,满足他们的心理期待;在处理涉诉信访纠纷时,法官更要依法依归依礼,要给予涉诉信访人礼待,及时解决涉诉信访人的“情理之中”的要求,解心结、了心事,用君子之礼凸显司法的人文关怀,显现法官的“君子”之风。
法官当行君子之事。“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君子之行,重在言必行,行必果。而司法服务重在以当事人为本。法官行君子之事,就是要通过司法服务诚心诚意服务当事人,及时有效地满足他们的需求期待。要围绕群众的实际需求,不断降低诉讼门槛,拓宽诉讼渠道,切实有力地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要广泛听取民意,强化便民利民服务,将方便、经济、快捷贯穿于立案、审判、调解、执行等各个环节,积极开展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等活动,认真落实诉讼费缓、减、免和司法救助制度,维护好群众的诉讼权利;要注重信息化建设,加大司法服务的科技含量,及时推出远程立案、电子签章、网上办公等新举措,扎实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如此,既表达了法官坦荡为民之诚意,又展示了法院倾力服务之决心。
王安石有云:“故天下之有德,通谓之君子。”追逐君子之路,展现法官风采,实现服务目标,至于法官,可谓裨益良多。惟有持之以恒地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方能赢得各方之信任支持,实现公信力之持续增进。

关于执法为民为当地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心得


关于执法为民为当地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心得

执法为民,是检察执法的本质特征,它解决的是“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性问题。关于如何执法为民,简言之,就是要心有所想,言有所指,行有所为,以实干树权威,以实绩为当地建设作出检察人应尽的贡献。

第一,始终做到听命于党,充分体现检察执法的政治性。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执法机关,检察队伍是党领导下的执法队伍,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政治优势。在我们党成为执政党并长期执政的背景下,党对政法工作的根本要求是:保证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政法机关得到贯彻落实,保障国家法律得到正确统一的实施,保证对执法办案等业务工作实行有效领导。检察机关能否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直接关系到检察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这是我们必须深刻认识、牢牢把握的重大问题。

第二,始终做到立足于公,充分体现检察执法的公正性。执法公正是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和最高理念,没有严格,就没有公正,没有文明,就更不会有公正。检察事业是特殊的事业,检察权力是特殊的权力,检察机关担负着特殊的责任,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职责,我们部分业务部门是“窗口”部门,经常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我们的执法态度如何、服务水平如何,不仅关系到检察机关自身的形象,而且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办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公正与效率的关系,把案件质量作为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努力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第三,始终做到忠实于法,充分体现检察执法的权威性。曹建明检察长指出,新时期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的根本目标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权威和尊严。他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法制权威是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社会主义执法权威和社会主义司法权威的统一。检察机关担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和重大职责,一定要忠实法定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协调配合和监督制约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共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权威。忠实于法要求执法者在执法实践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实体与程序并重,决不放过一个犯罪分子,也不让一个无辜的人受到法律追究,切实作到严格依法,客观公正,使每一项执法活动都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

第四,始终做到服务于民,充分体现检察执法的功能性。群众利益无小事,人民利益高于天。要作到服务于民,首先心中要有百姓,要有群众观念。要知道我们的衣食住行是广大劳动人民创造的,我们来自于平民百姓,平民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作为检察官就是一名普通的公务员,就是为老百姓服务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所以,强化群众观念是服务于民的首要条件。其次,要作到服务于民,必须了解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只有这样,执法为民才能找到着力点。就目前形势而言,温饱问题解决以后,人民群众还要求自身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以及其他诸多权利的保护。不仅要求执法机关办案公正、公开、公平,还要求办案人员言语文明、态度和蔼等等。只有了解群众的需求,服务于民才能找到方向。其三,要作到服务于民,就要把检察安民、检察便民、检察惠民贯穿在整个执法过程中,从细微出着眼,从点滴小事做起,让群众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公信力和可信度。

第五,始终做到塑形于廉,充分体现检察执法的纯洁性。检察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造福人民,滥用了则危害社会,个人也会身败名劣。近年来,一些领导干部因为滥用权力而成为人民的罪人,值得警醒。工作中一定要牢记宗旨,牢记职责,公正执法,依法办案,为人民掌好检察权,用好检察权。一要在做人上自律,要以诚为本,作到为人表里如一,要以实为本,实事求是,明辨是非,要以公为本,襟怀坦荡,光明磊落。二要在权利面前自律,公正用权,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把人民赋予的职权作为谋求好处的工具,坚决抵制说情风和各种歪风邪气,切实作到廉洁奉公,两袖清风,三要在诱惑面前自律。严格按照“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八字职业道德标准,规范自己的行为,始终保持检察干警的清纯之气和浩然正气。

法官工作感悟


篇一:法官工作感悟

何谓美?何以揣摩之、表达之、实现之、运用之、衡量之、评价之,始终是善感人士不倦思考、孜孜追求的永恒命题。其间种种疑问,公断是非,犹如沉梦,恰是雾中楼阁、仙人迷境,令人向往,使人茫然。她总在激情刹那,或是电光之间,勾动悟性,又转瞬即逝,似有若得,欲寻无处。隐隐之间,她已成为我心中那似解难解欲罢不能的心结……

我始终相信,正如事事皆有因果,万物总有情趣,“美”虽非时时可见,但却又是无处不在的。即使残酷如战争,也有指挥的艺术;贫瘠如荒漠,也有敦煌的绚烂;纷争如五代十国,也孕育了魏晋南北的风骨……苦难成就了美,就如放逐成就了屈子的离骚;漫长成就了美,就如岁月成就了仲尼的渊博;羞辱成就了美,就如肉刑成就了司马迁的史家绝唱……该不会错的,美总归可以创造!只要你有心为之。

曾记今春3月风起之时,乍到民一庭,对新的工作与意象,我曾怀有这般美好的憧憬:微微一笑之间,便已洞悉关键,深深一眸之中,早已直抵人心,言语间纷争定止,谈笑中冰释前嫌,举止处便有道理可循,落笔时就是公平正义--何其洒脱漂亮的才子法官形象啊!回到现实,诸君问我感受如何,想听真心话否?--愁煞人!当时之状况,于我而言,至今难忘,恰似无头苍蝇夜里乱飞,又好似漫天飞雪横扫衰草--错漏无数、丑态百出,完全与美无关。

由于遗漏,我曾二次开庭;由于紧张,我的独任庭审“首秀”便引来旁听人员的窃语私笑;由于无知,我的判决书曾经只能写到“本院认为”便长期罢工;由于遗忘,我的案件曾经直逼审限,急坏庭长……是的,作为我的直接领导,是需要巨大的包容和极大的耐心的。无法想象,面对一个新手,看着他整天毫无章法的运转,还要随时准备为其处理种种突发事件,何人还能保持住心底的那份淡定?每当我小心翼翼地向其坦白过失,寻求帮助,并准备接受骤雨般的批评,他总是淡淡的捧出解决之道,又淡淡的点明注意之处。潜移默化间,我也逐步被这淡淡的气场所感染同化。有时我甚至怀疑,我所经历过的一切,做出的种种糗事,他怎会如此熟悉,感同身受,莫非他也曾像我这般迷茫与无助?在我看来,面对纷繁复杂的实体纠纷和程序操作,需要工作和时间的积淀,才能做到洒脱自如、游刃有余,除此难有他法,而现实的需要又将年轻一辈急速地推向审判的前台,使其手足无措,但从前辈的身上,我似乎看到了从丑小鸭向白天鹅华丽转变的过程。

美人曾经乱发时,荷花总有出泥日。面对烦乱、迷茫、艰辛、苦难等等波动人心的负面因素,若以更为激烈的姿态去抗拒挣扎,难免思维混乱、精神耗散、一错再错。若淡然处之,哪怕强作镇定,直至不为所动,而为当为之事,以恒持之,你便可成就那美妙之人。华丽转身的过程,虽动心,须忍性也。

法庭便是我追逐“美”的试验田和观察站。实地感受,法庭就是是非之地。它是纷争的场所、对立的空间,争执的容器,即便你刻意美化其环境,粉饰其太平,封锁其冲突,其矛盾始终存在,不在表面,也在人心。人心不畅,虽无声总有怨,此时无声,彼时惊雷。放眼看去,法庭也是是非集结之地,其将社会中分散的是非集中在一点处理,将整体的隐患汇聚于局部解决,以自身之烦乱换取大局之和平,以数十人之纠结实现百万人之安定。由此可见,此数十人便是那定纷止争的数十人,此地便是那矛盾消融之所,美丽孕育之处。故法庭之美,美在人心,其以法官之理性,引导众人之理性,以法官之公正裁量,指引迷途心灵回归正道,以法官内化之美外化于世,引领法治国家之风尚。从此角度观之,法庭又是美丽人心的净化地,法官则是美好法制的领路人。

但“美”总是相对的,也总处于一种理想状态,现状也许与我们心中的标准尚有距离,甚至相去甚远,但“美”值得追逐。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只要我们心中包含大美,哪怕能力有限只能达到中美,甚至因环境的制约最终只实现了小美,但积小终成巨大,汇聚事业的小美,成就人生的大美,这便是我的人生艺术、美丽哲学。

篇二:法官工作感悟

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梦”的深情阐释,虽然语言简练却情真意切,如春风化雨;虽然字数不多却铿锵有力,似层云荡胸。

然而,由于职业分工的不同,每个人对“中国梦”仍有自己不同的解读,必然也注定着各自的梦境亦有所不同。肩负“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的人官,对“中国梦”的解读则是“法治之梦”,所追求的目标就是让老百姓人人都能生活在法治的阳光之下。

有梦想就有希望吗?答曰:非也!仅有梦想而不为之上下求索,谓之南柯一梦。虽然为之付出、为之探索,但心存诡异、杂念横生,必然会梦断魂消。对于法官而言,要成就自己的“法治之梦”,其外在因素固然离不开不懈的努力与艰辛的奋斗,而最容易被人忽视的则是内在因素,那就是法官必须要有坚定的信仰和正确的价值追求,这才是实现梦想之根本和基础。

实现法官梦,务必要践行忠诚为民的宗旨。忠诚铸就人格,忠诚可靠才能更好地立身做人。忠诚是一杆无形的天秤,能够得出灵魂的美丑、道德的高下、人间的善恶。正因为如此,古往今来,许多明哲之士都把忠诚看得比生命更珍贵,用宝贵的生命诠释了自己的忠诚。三国时诸葛亮矢志“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清代林则徐誓愿“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当代孔繁森用“青山处处埋忠骨,一腔热血洒高原”,表达自己在雪域高原建功立业的抱负……

作为人民的法官,践行忠诚当然势在必行,因为这是法官的命脉。而这种忠诚,来源于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忠诚,对法律的忠诚。头顶苍天,脚踏大地,不求问天问地,但求问心无愧,只有做到忠诚,我们的党才能放心,人民才能安心,法律才能保证公正实施。

人民性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本质属性,这就决定了法官要为民,也只能为民。法官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当成亲人,胸怀为民之情,切实做到不论案件标的额大小,不论案情繁简,不论当事人财富多寡,也不论当事人亲近疏远,都要柔怀揣天平、铁肩担道义、厚德载清风,本着良知和正义适用法律。哪怕说尽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跨越千山万水、历经千辛万苦,只要有一点希望,都要为之一搏、倾力而作。始终将人民的深厚感情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在感情上尊重群众、贴近群众,用真心、真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帮人民群众之所需。

在我们身边,谱写忠诚之心、爱民之情的法官枚不胜举、比比皆是。“慈母法官”詹红荔、“平民法官”陈燕萍、“爱心法官”厉莉……她们用自己淡泊的心境诠释着法官的信仰,用“化千家愁、解万家难”的执着践行着自己对人民司法事业的忠诚!是我们实现法官梦的标杆,值得推崇和学习。

实现法官梦,务必要恪守清正廉洁的本色。古往今来,清正廉洁是为官之道的一个永恒话题。就是因为不能清正廉洁,不知多少官员为此落马,甚至于命归黄泉。他们的沉痛教训,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告诫我们一定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毛泽东说过,房子是应该打扫的,不打扫就会积满了灰尘;脸是应该经常洗的,不洗也就会灰尘满面。作为法官,同样需要不断地自省、自警、自醒、自励,因为清正廉洁是实现法官梦的“守护神”。

一纸裁判是关系每一位当事人命运的大事,司法的公正是法官孜孜以求的目标。廉而生威,贪而致腐,法之天平,容不得半个金钱法码,否则,天平就会倾斜,法的尊严、法官形象甚至人格也随其倾之殆尽!所以,法官必须要牢记“俭以养德”的古训,严于律己,守住清贫。以“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为起点,从“小节”做起,修身养性。要“安于贫而乐于道”,清淡简朴,知足常乐,洁身自好,任何情况下都要经得起金钱、美色、关系、权力的考验,在各种诱惑面前都不得越“雷池”半步,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净之地不去”、“不正之友不交”,彻底谨防被大千世界这个“大染缸”中的异色所污染。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一名法官,必须学习莲花那种“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的高贵品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姿态,认真践行“宁作清水之沉泥,不为浊路之灰尘”的誓言。只有做得正,才会心中无愧;只有行得端,才会胸怀坦荡;只有判得公,才能让百姓心服口服,才能彰显法律的威严。所以,法官要从切实为民掌好权、执好法上做起,清清白白办案,堂堂正正做人,永远保持清正廉洁,让人们真正从司法廉洁、公正中看到我们民族的希望,看到美好的未来,这才是一名法官的立身之本。

实现法官梦,务必要传承海纳百川的气度。“宰相肚里能撑船”告诉我们:做人要大气,要把眼光放长远,不要因为芝麻大点小事而斤斤计较。“大气”是一种高尚的人生追求和恬淡的人格境界,它代表着一个人的雅量和襟怀,其实这也是一种极好的心态,这种心态能使你处惊不变、淡定从容、能屈能伸、能进能退,正所谓“宠辱不惊,看窗外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如果一个人能有这样的开阔心胸,不要说做宰相,就是做平民,也一定会做得洒脱、滋润。

作为法官,更应该沉得住气,受得了委屈。对待错误和不理解的批评意见,要正确对待,耐心解释,心地无私天地宽;对待毁谤和流言蜚语,要坦荡处之,坦荡容之。面对当事人,由于他们满腹疑虑、柔肠百结,必然会怨气十足、牢骚百出,法官如果没有足够的忍耐,没有平和的心态,没有博大的胸怀,一定会无法忍受这种“羞辱”,势必会相互对垒,导致在处理案子之中往往会一碗水端不平,一把尺子量不到底,公正司法为人民的崇高理念令人堪忧。

其实,任何误会、诋毁、怀疑最终都会消除,错误处分可以申辩,也终会解除,关键是要自信,要受得住委屈,不能因一时的委屈而怨声载道,消极沉沦。在误会面前,法官要胸襟坦荡;在挫折面前,法官更要有无私、达观的坚强意志。所以,当法官拥有了海纳百川的包容之心,才能忍受委屈,才能客观公正、不偏不倚的审理案件,用自己的良知来平衡天平的砝码。

综上所列,我们不难看出,忠诚为民是实现法官梦的“立脚点”,清正廉洁是实现法官梦的“保护神”,海纳百川的气度是实现法官梦的“生命线”。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有了这些坚固牢靠的“铺路石”,只要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我们坚信法官的“法治之梦”一定不会再遥远,“中国梦”才能向着“长风破浪会有时”的明天迈进。

篇三:法官工作感悟

“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为别人主持正义,我们有这个机会,就不能辜负手中的权力。”--题记

踏入XX法院的办公楼,地面干净而明亮,楼道上四处悬挂的金匾无声地提醒着我们:怎样做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才能不辜负这国旗

下最光荣的职业。

坚持公正的裁判公正是司法的生命。“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法院的公正裁判是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护墙,是恢复权利本来面貌最普遍的公力救济方式。惟有坚持裁判的公正,才能真正地为民众维权,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更好地建设法治国家。

锤炼高尚的品格

美国着名学者哈耶尼提出:“对正义的实现而言,操作法律的人的质量比其操作的法律的内容更为重要。”相较于业务水平,法官的职业道德显得更为重要,因为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作为一名法官,我们要时刻谨记我们的职责。我们所做出的每一个裁判都与当事人的权益休戚相关,深入而言,对法律的正确实施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因而我们要做到慎思笃行,依法裁判。

适用透明的程序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惟有司法透明才能让民众放心,才能信任法院的判决,才甘心遵守法院的判决。

专注裁判的效力

“案结事了”是司法工作的基本职责,每一个来到法院寻求法律庇护的人都希望能够“事了”。“案结”是形式,“事了”才是实质,追求形式正义是为了更好的实现实质正义。无论是形式正义,还是实质正义,我们都应该认真去依照法律去判案,这样才能更好地把两者结合起来,实现双重正义,让法律深得人心,真正成为一把人们保护自我的利剑。

结合法院工作的实际情况,我谈几点学习体会和认识。

第一,深刻认识法与法官的关系。法官代表国家行使法律赋予的审判权,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和范围内,按照相应的方式和程序行使权力,任何违背法律意志和原则的行为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官是法律的践行者,法律追求的目标和效果在很大程度上要通过法官的行为来实现,所以法官代表着法院的形象,法官必须忠实于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法院的形象。

第二,深刻认识人民与法官的关系。法官必须是人民的法官,法官的行为要时刻体现出司法的人民性,任何脱离人民群众的思想和行为都是危险的,法官必须忠诚于人民。法官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而绝不能用手中的权力来谋取个人和少数人的利益。同时,有权必有责,用权必受监督,法官要自觉把权力的行使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

第三,结合实际,切实改正司法作风。

首先,法官应当是一名法律服务者。法官追求的目标只能是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并在社会上实现更广泛意义的公平与正义。所以法官要转变思想,端正工作态度,任何对待当事人态度蛮横,出言不逊,急躁,不耐烦,不认真的态度都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有损法院和法官的形象。

其次,法官是一名中立的裁判者。法官在审判席上做到公正不阿、客观中立、细致冷静、审慎决断,在日常生活中也应该保持谨言慎行、勤俭节约、廉洁奉公、成熟稳重,不能随心所欲、瞻前顾后、刚愎自用、奢侈腐化。作为中立的裁判者,只有具备让人敬佩和尊重的品德,在面对社会、伦理、情感、利益等各种因素混杂纠结时,能以较高的道德价值标准作出合理合法的评判,才能获得社会的公信和认可,才会彰显法律的威严和追求。同样,要实现司法公正,就要塑造良好的法官形象,就要培育法官的精神形象。形象公正的法官更能直接地显现自己的品格魅力,并将个性的魅力充分地融入审判实践中,更能真正实现案件审判中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最后,法官是一名纠纷的解决者。当前社会矛盾复杂,各种不稳定因素大量存在,法官要尽最大的热情和耐心,最大的努力和限度去解决各种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想起研究生毕业分别之际,导师周清林教授知道我即将奔赴基层法院工作,赠我一句话:“头悬正义之剑,心怀赤子之心,守住法官的道德良知和法律底线”,希望能与广大法院干警共勉。

篇四:法官工作感悟

大地因绿色显生机,江河因浪花显活力,祖国因阳光雨露显繁荣,社会发展因法治显规范。法官,共和国的卫士,社会正义防线的最后守护者,一个神圣而庄严的职业,多少有志青年为之热血沸腾、慷慨激昂。从穿上制服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我们与责任、与奉献、与牺牲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法官光辉形象的背后,更多的是忠实于人民的利益,公正廉洁,默默奉献。

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吏不为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公正和廉洁自古以来就是为官的一条标准,更是我们新时期法官在为人处世、开展工作时必须时刻牢记的一条准则。只有依法办事,严肃法纪,不唯上,不唯情,不唯利,不怕恶,我们才能真正树立起公正的司法形象。只有头脑时刻保持清醒,用好手中的权力,廉洁奉公,拒腐蚀,永不沾,我们才能始终保持人民公仆的廉洁本色。

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有这样一群人值得我们铭记:从铁面无私的包拯,到断案如神的狄仁杰;从明察秋毫的宋慈,到“一枝一叶总关情”的郑板桥,他们除了法律,别无所崇,除了良知,别无指引,除了正义,别无追求!历史车轮滚滚向前,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显着成效,伴随着这个时代到来的新一代法官脱颖而出。如首都北京的宋鱼水,坚持十几年无一案件因裁判不公被投诉举报,没有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被誉为“倾心为民的好党员、公正司法的好法官”;如云贵高原人民的骄傲蒋庆,始终恪守自己的人生信条,用自己短暂的一生谱写了一曲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的壮丽篇章;又如扎根基层、执法为民的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坚持公正司法、和谐司法、能动司法,筑起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清正廉洁楷模的先进事迹让我们的心灵受到震撼,更让我们在清正廉洁的道路上自觉任重道远。去年九月,当我满怀激动地踏进庄严的南长法院,第一课就是学习纪检组组长专门印发给我们的廉洁司法相关资料。由此可见,常怀廉正之心,时刻保持思想上的警惕,对于一名公务员、特别是法官来说是何其重要。而在日后的工作实践中,通过领导和同事们的言传身教,我更是真切感受到了胸前那枚徽章的份量。为保证当事人的利益不受侵害,我们的法官会在收到案件的第一时间就马不停蹄地外出进行财产保全,连续几天的奔波再苦再累也毫无怨言。而面对当事人的“心意”时,小到茶叶、香水,大到购物卡,我们的法官都坚决退还,或者自觉上交有关部门。雷厉风行的办事风格、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让我们的法官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信赖和一致好评。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唯有抛开了荣辱得失、舍弃掉名利枷锁,才能腰杆坚挺,步履轻松,成就功业。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法官,我们应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不仅要有坚实的法学修养、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更要始终保持廉洁本色,执法如山,公正为民。

一名法官,惟有清白做人,才能使法律的天平不发生倾斜;一名法官,惟有清白做人,才能守护住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的胸间应当充满正气,法官的眼睛应当蔑视特权,法官的肩膀应当扶持弱小,法官的两袖应当一片清风!让我们为正义和道义而战,对法律和人民负责;让我们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清正廉洁的道路上走得更加踏实,更加稳健;让我们把倡廉的颂歌唱响,让我们的青春和法徽一同闪光!

法官工作心得


法官工作心得

——作为一名好法官必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重就是要规范自己的言行,认清职务与责任,权力与义务,公仆与主人,做官与做人的关系,尊重自己的人格,特别要经受起金钱、权力、美色、利益的诱惑。自省就是自我反思、自我解剖,自我批评、自我监督、自我完善、自我改造的全过程。要以党章和党中央的要求为镜,以反面教材为镜、以历史为镜、以英雄人物为镜,常思己短。要经常对自己的言行回头看,常思己过,对自己的缺点、弱点要进行无情的剖析。自警就是自我警示、自我警惕、自我警觉、自我警醒。要常怀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排非分之念,常修为官之德。自励就是自强、自勉,自我进取。自励的过程实际上是以坚强的毅力、意志、勇气,不断追求、探索、奋斗的过程。自励要做到居官而不自高、得意而不忘形,受挫而不自弃,失意而不失志,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激励自己,修正错误,坚持真理,探索不息,奋斗不止,有所作为。

——公道、正派、善良是法官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只有公道才会居中裁判,不偏不倚;唯有正派才不会被金钱、关系、人情所囿;只有善良才能对弱势群体产生强烈的同情,才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们。当然,只是公道、正派、善良,只能是合格的法官,不能称得上优秀的法官,丰富的法律知识,娴熟的审判技巧是成为一名优秀法官的助推剂。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说过,中国是一个乡土社会。其实,更为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乡土社会与人情社会的结合。这一特殊国情决定了在中国现代法治必须与乡土社会、人情社会相结合。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办案中不能机械地运用法律、不能就案办案、不能为调解而调解,要想办好一件案件、使其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必须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这就要求我们法官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质。学无止境、时不我待!

——我的法官人生正在继续,对法官这个职业充满了无限的爱恋,面对法官这个职业,我愿奉献一生的流连。虽然我一个人无法绽放耀眼的光芒,但如果每一个法官都能真诚付出,求索精神上的质感,我深信:我们面对的将是不朽的春天。

——通过学习模范法官的先进事迹,让我更深入的了解到了什么样的法官才是老百姓最需要的,什么样的法官才是敬业尽职的。对于我们新到法院工作的人员来说,要做到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向老同志学习,不断地充实自己,突破自己。有一天,当我们在国徽下庄严宣誓的时候,我会满怀激情地告诉自己:我是一名法官,我要对祖国负责,我要对人民负责。

——冰雪融化,初春的朝阳唤醒生命,一切都有了激情,天使的眷顾,让我们成为世上幸福的人,成为辽河人民法院大家庭中的成员。忘记了开始的模样,只记得老同志们的热情,法官职业的神圣,宪法法律的威严。天平擎起的是正义,国徽背后的是民生,我们心中涌的是热血,拍案而起的不是那一声清脆,而是亿万人民群众的心声。很荣幸能有这样的责任,更有勇气去面对去担当。恶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心魔;错并不决定人生,人生在手中把握;情并不是法外施恩,而是激励我们前行的丝丝荆棘。我们就是那点点新生,依靠着集体的力量成长,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请相信我们,因为我们心中有一轮出生的太阳。

——到法院工作之初,被安排到派出法庭工作,当时还尚未结婚,对庭长分给我的离婚案件心有抵触情绪,但还是接受了。这一干就是十多年,回想这些年来处理的婚姻案件,没有几个是印象特别深刻的,但偶尔遇到离婚当事人向我诉说,经调解和好,现在家庭和睦的时候,我就会想起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冲突和麻烦。不禁面带微笑,原来法官也可以成为拯救爱情,重圆家庭的行家离手,可以让爱情重新来过。

——前些日子同学聚会,因工作繁忙忘了换下蓝色的半袖衬衣,遭到同学的调侃:“怎么,这同学聚会还是法院要开庭了,正好我们有个经济纠纷,这位法官来给我们处理一下!”听出来,同学的玩笑话,就假装一本正经的说:“我是一个法官,职责就是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来访,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这蓝色的衬衫就是青天的颜色!”

——一对年迈的夫妇背起铺盖坐到法院门口,见人就说:法院判决不公,至今儿不养老没地居住,天天睡在桥洞下边。群众怒视,领导谴责,信访批件一批又一批。事实如何呢?赡养案件已经终结,房子、养老金及相应的生活资料都已执行完毕。由于其他子女的怂恿,还想从其次子手中再要回已赠与二十多年的房子,否则就四处散播谣言,给法院施加压力······,不知法官所受的委屈向谁诉说!

—— 经常听到,年青的干警抱怨:这一段时间,我们跑了不少路,作了不少工作,怎么不见案件有眉目,这到底怎么了?什么时候是个头啊?遇到这些情况,我总是笑着说:不要着急,要有点耐心等待时机。一旦时机出现,把握好就行了。看着他们不解的表情,好像回到了我刚进法院的时候,老庭长同样的话也曾这样对我说过。我笑了,笑的很开心!心想:小子,学着点,以后的路长着呢,心的慢慢淬炼,才能成熟!

法官工作体会


法官工作体会

法官需慎言

前些天,散步回家路上,儿子亲切地叫着对面走过来的邻居家的哥哥,见哥哥没有任何回应,儿子很委说过不能随便议论、评价他人的。”“哦!”“今天,我们在刘老师家里上课,吴欣同学的妈妈来接他,我和另一同学都说他妈妈长得丑,被老师批评了,所以,你以后也不能说别人的坏话,不能评价别人!”顿时,我的心有一丝触动。

俗话说“言多必失”、“祸从口出”,就是提醒我们说话要谨慎。

近日,诉讼服务大厅来了几位来势汹汹的当事人,不容法官开口,一群人就开始叽叽喳喳,一个接一个地质问法官,整个大厅一下子就沸腾起来……末了,才知道是因为他们认为法官的言语不中听来讨说法的。一番枪林弹雨过后,热闹的场面总算得以控制。法官在认真倾听后,静下心来,耐心讲解,折腾了大半天,来访者们原本横着的脸,总算崭露出友善的面容,道出了诚恳的谢意。“一句话的事!”接待法官发出了由衷的感慨,“当初多说一句话,多一句解释,就不会出现今天这情景。”

法官,代表公平、正义,法官的言语在百姓心中占有很重的份量。基层法院地处偏远山区,案件当事人素质相对来说不算高,法律知识匮乏,对法官的期望值太高,总希望从法官的言语中打探到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部分当事人理解能力有偏差,无法正确理解法官的话语。因此,作为法官,在具备良好素质的同时,征对当事人的提问,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和谨慎的注意,不同的场合以不同的方式,提醒自己注意说话的技巧,尽量不与当事人因言语不当而发生冲突,尽量避免激化矛盾。

工作需慎言,生活亦如此,良好的环境才能创造井然有序、和谐的工作氛围,这就需要我们团结和睦,不诋毁他人,不制造事端,谨慎言谈,谨慎为人。

慎言,既能化解矛盾,又能促进和谐,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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