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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工作方案,2024整治工作方案范本

篇一:乳制品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乳制品市场监管工作,严格规范乳制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乳制品消费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120号)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生鲜乳收购及乳制品生产、流通、餐饮、进口环节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批检验制度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驻厂监督措施;进一步严格销售者资质要求,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进一步打击乳制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引导乳制品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完善乳制品质量和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省乳制品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乳制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整治 1、强化乳制品生产许可管理。要按照从严管理的原则,进一步严格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条件,深入纠治以承包、转包或租赁乳制品生产企业等方式逃避监管的违规行为。依法严把新建乳制品生产企业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对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生产许可审查条件进行重新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撤销或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对撤销或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收回税务发票、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防止其再次非法开工生产。 2、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要严格审核相关资质和条件,进一步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的许可管理,严禁向经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许可证。鼓励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推进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对已被责令关停的生鲜乳收购站,要采取封存、拆除设备设施等措施,防止其暗自收购,并将关停信息及时通报同级质监部门及辖区内的奶牛养殖户和乳制品生产企业。严厉打击无证收购、运输生鲜乳等违法行为。 3、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要细化和完善乳制品流通许可制度,进一步明确对乳制品经营单位的资质要求;将乳制品列为食品流通许可项目核定类别单独审核,严格按照许可项目核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对发现销售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制品的经营者,一律依法吊销许 查看全文>>>

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镇减负惠农政策落实存在的问题,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减负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为目标,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着力解决减负惠农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和部门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惠农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整治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整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机制。镇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和重点检查。各村(社区)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

2、统筹协调、分工合作的原则。要按照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制,统筹组织整治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协同推进整治工作。

3、标本兼治、源头规范的原则。既要查找、纠正和解决当前惠农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和涉农收费存在的问题,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又要从政策制度、体制机制、部门职责、统筹安排、资金监管等方面建立健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的科学管理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

(一)整治范围。**年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一是惠农补贴类资金。如农作物良种补贴(早稻、中稻、晚稻、小麦、玉米、棉花、油菜)、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能繁母猪补贴、退耕还林与生态公益林补贴、移民后扶补贴等。二是农民保障类资金。农村低保、五保户分散与供养补贴、带病回镇退伍军人抚恤补贴、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补贴、带病回镇退伍军人抚恤补贴、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补贴、危房户等。三是所有涉农收费项目,包括各村、中小学校、人口计生、水务、民政、农机、畜牧水产、林业等部门收费;村公益事业(如公路、水利及其它公共设施)建设中村组织名义集资摊派;各类报刊发行摊派和搭车销售商品等。

(二)单位范围。主要包括林业站、学校、、畜牧站、农技站、民政办、社保站、农机站、移民办、供电所、计生办等部门和村级。

三、整治步骤

此次整治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宣传发动、自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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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关于工程运输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工程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

市城管局关于工程运输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第2页

整治,继续严厉打击工程运输车辆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四、工作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要发挥“以块为主”的工作积极性,组织开展好本区的整治工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本次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监督,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主要领导要全面负责,班子成员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全面完成任务,取得良好的效果。

2、措施有力,注重实效。各区各部门对本次整治工作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要根据自身职能及分工各司其职,拿出有效措施,力求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要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实施联勤联动。

3、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各单位宣传部门要贴近一线,利用各种形式,再掀宣传高潮,为本次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信息采取、编报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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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镇开展冬季严打整治暨“雷霆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维护今冬明春全镇社会稳定、保障“两节”、“两会”安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冬季严打整治暨“雷霆行动”会议精神,组织实施本镇范围内的严打整治暨“雷霆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委、政府的新希望、平安建设的新需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保障民生,推进平安建设,为“奋战四年达小康,全面建成新射阳”创造更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冬季严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古才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广勇镇政府副镇长 成员:顾冬青新坍派出所指导员 姚松山镇政府综治干事 吕海坚镇政府司法干事 顾曰和镇治安联防大队大队长 张修龙镇文广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新坍派出所,顾冬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冬季严打整治暨“雷霆行动”日常工作。 三、目标任务 以全镇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为目标,保民平安、促进和谐为主线,进一步强化破案打击、治安防范、安全监管等工作,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确保全镇社会治安处于控制状态。 ——确保不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问题稳定的大事件,确保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重特大刑事案件,确保不发生群众群访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不发生对全县、全镇的形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它事件。 ——已立案在册的刑事案件得到及时侦破,多发性、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遏制,破获一批历史犯案,挖出一批犯罪团伙,抓获一批网上逃犯。 ——解决一批突出治安问题。整治一批治安问题集中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捣毁一批黄赌毒违法犯罪窝点,查处一批违法经营单位和人员,收缴一批危险物品。 四、工作重点 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混乱就在哪里开展集中整治”的原则,着重解决严重影响群众安全带有方面、季节性、区域性的突出问题。 打击重点:重点打击盗窃机动车、电瓶车、自行车、扒窃等违法犯罪;盗窃家禽家畜违法犯罪,争争挖出一批团伙。实行严打斗争中排出新的犯罪活动。 整治重点:重点整治盗窃案件频发的横港村,重点整治镇区的黑网吧、涉赌游戏机、易燃易暴的经销、运输、储存环节上的安全隐患。重点整治严打斗争中新排出的治安混乱地区和单位。 防控重点:易成为 查看全文>>>

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

中心城区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 区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的深入持续开展,打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生态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我区形象,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心城区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154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水区城市管理整治提升五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办〔**〕1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整治活动由金水区城市管理提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中心城区道路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城乡建设局局长彭英兼任,副主任由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袁志刚、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党委副书记陈亚文担任,区相关部门抽调专人参加,统筹协调违法建筑的普查、认定和拆除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高标准、高起点、高品位要求,通过对我区道路两侧建筑进行清理清查,全面掌握违法建筑现状,整治中心城区占压道路红线违法建筑,对现有存量违法建筑进行重点拆除、集中整治、还路于民,确保道路畅通,改善我区人居环境,实现我区城市面貌的整体提升。 三、整治范围 四环以内及城市道路红线以外20米(含20米)范围内违法建筑、违法加建建筑、到期的临时建筑和改变原批准使用性质的建筑。 四环以内城市道路红线以内所有建筑(其中合法建筑按相关标准予以补偿)。 四、部门职责 此项工作由区城乡建设局牵头,在市直有关单位的指导下,区直相关局委配合,各办事处组织实施。根据全区工作目标,将任务分解到区直各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实施、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落实到人。具体职责如下: 1、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市道路两侧违法建筑的排查、拆除、整治和后期道路两侧管理工作。 2、区规划分局负责并协调市规划局提供城市建成区的范围和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控制情况,并对相关违法建筑的性质进行认定,制定相关道路整治的技术导则。 3、区城管局协调市城管局并负责城市道路红线以内占路经营的清理整治、相关市政管线、设施占用道路的整治、清理违法报亭、早餐等占道经营,保证城市道路正常功能的发挥。 4市交巡警支队一、四、五大队和区城管局负责违章占道停车的清理整顿工作。 5、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进行出租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局及区规 查看全文>>>

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深刻汲取“8·12”天津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县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张掖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安委发电〔2015〕3号)、《转发省安会关于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的通知》(张安委发电〔2015〕4号)、《关于转发省安会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张安委发电〔2015〕8号)和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安委发〔2015〕1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突发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立即在全县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使用企业,油气管道,城镇燃气等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为实现富民强县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此次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深层次、地毯式隐患排查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堵塞漏洞,切实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伤亡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职责分工

(一)县发改委负责牵头组织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内企业立项方面的安全专项整治。

(二)县工信局负责牵头组织民爆物品经营(仓储)、油气管道和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内企业立项方面的安全专项整治。

(三)县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民爆物品使用企业、危爆品公共安全和剧毒化学品购买环节的安全专项整治。

(四)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危险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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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涉农资金管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按照区纪委关于开展涉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区纪委关于开展涉农资金违纪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具体要求,深入查处涉农资金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纠正违规行为,堵塞监管漏洞,完善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管理质效,确保水利行业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效率、效益和效果。

二、基本要求

(一)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局系统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各相关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局纪委将联合财务科、农水科、工管科等部门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水利行业涉农资金申报、审批、分配、管理中违纪违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二)突出重点,全面覆盖。全面清查**年、**年所有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着重围绕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以前监管和审计中已经发现问题、问题易发多发的项目及环节开展集中整治。

(三)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以查办案件、追究问责为抓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切实整改和纠正各种违规现象。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和机制体制,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任务

(一)发现一批案件线索。局纪委将对近年来与涉农资金有关的信访举报、项目审计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区财政审计等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等进行全面梳理,从中筛选出一批有价值的案件线索。

(二)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

1、利用自己、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的;

2、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的;

3、违规向项目实施单位收取费用、提取管理费等问题;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的;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的;

7、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三)问责一批失职渎职行为。重点问责:

1、对多头申报、重复申报、虚报冒领、虚假配套等问题监管不力、把关不严的;

2、不按规定分配、拨付资金的;

3、对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及地点监督检查不力的;

4、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听之任之、不查不报、包庇纵容的;

5、对以往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或整改不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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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确保春节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规范有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护,根据永治办发〔2016〕2号文件统一要求,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在春节期间对县城区内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目标主要是确保县城区内渣土运输“马槽车”切割率100%,对3家渣土清运企业监管率100%,超限超载车辆查处率100%,渣土车辆超限率控制在0.3%以下。

二、工作机构

成立我局春节期间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欧阳雨为组长,副局长田宏国、执法大队长石如进任副组长,具体按分工主抓渣土、建筑工地和超限超载车辆过境、过桥的整治工作。城区五个执法中队中队长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大队办公室,由徐古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我局治超工作的资料收集和行政处罚文书的下达等工作,田玉珍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我局治超工作的上传下达和综合协调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基础工作。一是针对我局职能特别是对渣土施工场地进行登记监管,建立工作台账。二是对取得渣土清运资格的渣土公司进行行业监管,要求运输车辆统一标识,严格按照审批路线进行行驶,所有车辆必需到渣土监管股室备案。三是强化行政审批职能,结合政务服务中心的启动,设置城市管理行政审批窗口,调配专职行政审批人员,强化我局行政审批职能。特别是要加大对特种车辆经过城市道路、桥梁的行政审批。

(二)建立监管机制。一是强化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工作。坚持常态化的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工作,从严整治超限超载等扰乱道路运输市场行为,依法打击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公平、规范、有序。二是对建筑施工工地和城市渣土专项整治,突出超限超载整治源头整治,建立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日常巡查“三查”机制。三是建立建筑施工工地和城市渣土运输“黑名单”制度,完善对建筑施工工地和城市渣土运输单位的诚信考核,建立城信台账,对不守诚信的土地和渣土运输单位该挂牌的挂牌,该整改的整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三)强化联合行动。一是强化内部联合执法,全局上下都要把超限超载整治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每名执法队员都是超限超载整治工作的战斗员,切实把我局的超限超载整治工作落实在日常的工作中,抓在工作的第一线。二是加强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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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采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夯实基础、重点打击”的原则,集中整治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遏止矿山安全事故发生,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实现矿山资源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用两个月时间,对全县非法违规采矿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依法处理到位。通过整治,使全县所有矿山实现“五个确保”:确保安全第一、确保依法有序出让、确保生态和植被得到彻底有效恢复和保持、确保各项税收和规费足额征缴到位、确保当地群众的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三、整治对象

在全县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企业或个人均列入此次集中整治对象。

四、整治重点

按违法违规的性质将整治的重点确定为:

1、各类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2、超深越界开采违法违规行为;

3、采矿许可证过期仍然在继续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

4、以采代探的违法违规行为;

5、证照不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的矿山企业;

6、破坏污染环境、造成水土流失严重的矿山企业;

7、逃、漏税费现象严重的矿山企业。

按矿种将整治的重点确定为:

全县范围内的铁矿、煤矿、白泥矿、煤矸石场、机砖厂、采石场和其他各类非煤矿山。

五、工作步骤

从**年5月开始到**年6月结束。集中整治工作分三个步骤:

(一)清理排查阶段(5月7日—5月11日) 

各乡镇要制定本辖区内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照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对辖区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进行一次拉网式清理排查,全面摸清和掌握全县矿产资源开发领域中各类违法违规情况,建立相关台帐。5月11日前,将清查结果上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5月12日—**年6月20日)

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工作组,对各乡镇排查出来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开展集中整治。集中整治的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县政府。

1、对无证开采且具备采矿许可条件的,采取先行依法处理到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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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镇土地管理秩序和城乡规划建设,有效遏制违法用地的行为,镇党委、政府决定从2016年1月12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违法用地专项督查的工作情况报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和建设管理、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防控新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产生,促进城乡土地和规划管理规范有序、长效化,为规范我镇城乡建设管理和依法用地创造良好的用地和建设环境。

二、工作目标及范围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蔓延趋势,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工作范围

重点对镇城规划区、高速公路沿线、主干道沿线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镇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特别是城市主干道、城市进出口及城乡结合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未按土地、规划、建设、林业审批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的,或未经审批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

(三)在城市道路红线控制范围或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控制范围内,占压城市市政管线兴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四)村民自建住房和村民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违规组织向社会销售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六)主要整治对象。一是公路沿线,特别是镇城规划区内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建筑。二是妨碍城市市政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推进的违章建筑。三是侵占道路、广场、住宅小区、农贸市场等公共活动场所的违章建筑,影响城边、村边、路边、岸边和景区内的违章建筑和影响洁化、绿化、美化、亮化的违章建筑。四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或采取欺骗手段取得审批手续的违章建筑。五是通过信访、举报、巡查等形式反映出来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建筑。六是在单位范围内非法占用国有土地开展违法建设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1月12日至2月12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对全镇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全面细致调查,定性分类准确,并按要求登记造册,建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台账。积极引导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自行拆除。召开全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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