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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山之巅读后感相关范文700字

群山之巅读后感相关范文700字

很精彩的一本书,大都是在讲硅谷公司的故事,当然还有其他的互联网和it公司,如腾讯,华为,诺基亚等。看完后只有一个念头,去学习,去硅谷。

这本书出版于2011年,不仅介绍了百年来科技公司的兴衰得失,还有很多金融知识,如上市,融资,08年次贷危机,互联网泡沫等。书中的许多预言在六年后的今天已经实现,而新事物如微信,特斯拉也发展迅速。

阅读感很棒,干练的文字,清晰的逻辑,严谨的数据,每一章后的小结,大事记时间线和引申链接,作者吴军博士写作功底可见一般,当然也有出版社的功劳。虽然中间部分出些小问题,但瑕不掩瑜。

这本书适合互联网从业者阅读,尤其适合互联网创业者阅读,在阅读过程中,可以不停地反思自己在工作决策上的利弊得失,也就是以史为镜可以正衣冠。

我今天其实还未读完这本书(读了80%),但激动的心情驱使我迫不及待地想将其分享。或许是我读的书还太少,因无知而亢奋。

里面一个个大公司之间博弈的故事讲得十分精彩,有些因技术获胜,有些因基因,有些靠运营与管理。今日的优势很可能在明日变成守旧的劣势。浮躁的心态在慢慢地沉积,先人们提倡的美德依旧被某些人所嘲笑,但越来越多的人正在用实际行动所践行。

斯坦福大学开放,自由的办学理念使得优秀的人能够尽其才,而在寻找商业模式的道路上,这些大公司也成为了商学院一个个成功的案例。其实我还是在思考,在大环境下,作为一个普通人能做些什么,积极投身互联网行业,书中最后结尾指出想出现下一个google必须靠的是技术,而且也指出了这些未来可能指数增长的行业以及他们发展的障碍,新能源,生物科技,信息安全,新绿色农业,云计算等。实际上,吴军博士已经出过另一本书《智能时代》专门介绍人工智能。

作为一名商学院的学生,有时候会眼热互联网行业的蓬勃发展,看着腾讯,阿里巴巴,滴滴打车,ofo等一点一点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有种感觉,这他娘的才够带劲,什么是改变世界,这不就是了嘛!可进入的门槛之高,或许可以怪罪两句教育制度,文化制度,但其实我知道,这都是自己的懒惰与犯下的错所结的果。早已过了怨天尤人的年纪,便只有努力,惟愿不消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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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一)

今天读了一篇名为【登上地球之巅】的课文,读了之后,深为震撼。从所周知,地球之巅便是世界第一高一峰――珠穆朗玛峰,那终年索绕在山尖的云雾引起了无限暇想,它的神秘令人忍不住想要一探究竟。于是,1960年的5月,中国4名勇敢的登山队员挑战死亡路线――珠峰北坡,顽强攀援而上,一路过关折将,最终在繁星满天的深夜,三名勇士承载着国家和人民的希望,队友的信任,成功从北坡登上了珠峰,创造了一个属于中国人的神话。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情节也不见得多玄跌宕起伏,故事套路也挺平常,就连结局也都是在意料之中的,却深深震撼了我,――不为别的,就为那份一精一神。

文中最令我难忘的场面是刘连满体国不支被迫停下脚步,在那令人胆寒的死亡高度上,强忍住肉一体的不适,用顽强得令人匪夷所思的毅力,硬是把氧气筒取下,留给胜利归来的队友使用,自己昏沉沉地陷入了半昏迷状态。这是一种什么一精一神?牺牲一精一神?奉献一精一神?那是一种对队友的信任、对国家和人民的负责、高度集体主义观念,先人后己的表现!距么可贵,多么难得!此情此景,我只想用一个真字来形容,其它的华丽词藻,怎能表达出我的心情!

还有一个场景,也让我震动――人梯攀岩。这是集体主义一精一神的高度体现啊!刘连满为了大家能攀上第二台阶,不惜当人梯,忍住身一体的不适,要知道,在八千多米的高度,做这样的动作无疑是往伤口上撒盐哪!可他,刘连满,生生地忍了下来,这样的举动,叫人怎么好说!那是一种无法言喻的震动!f132.com

就是这样的一精一神,让刘连满和他的队友走到了八千多米高度,而刘连满却因体力不支不得不停下脚步,面对已右望的珠峰,那种可望不即的辛酸令人黯然,可我们相信,他不曾后悔为集体所做的,虽然他很无奈。

当其余三人完成了人类从北路攀珠穆朗玛峰的创举后,群峰都匍匐在他们的脚下,他们的前面再没有山峰了,他们仿佛是屹立在这星球之上的巨人。可我觉得,此时昏睡在他们下面的刘连满是与他们并肩站立的,他们并不比刘连满高,刘连满亦不比他们三人矮,他们四个都是一览众山小的巨人!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二)

【登上地球之巅】讲的是四名中国登山队员从珠穆朗玛峰的北坡攀援而上,踏过千年冰雪,翻过万丈巉岩,最终他们把鲜艳的五星红旗插上了地球之巅,这无疑是一场充满艰辛与危险的探险。那么到底是什么使他们成功的呢?就是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崇高的献身一精一神!在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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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上地球之巅》讲的是四名中国登山队员从珠穆朗玛峰的北坡攀援而上,踏过千年冰雪,翻过万丈巉岩,最终他们把鲜艳的五星红旗插上了地球之巅,这无疑是一场充满艰辛与危险的探险。那么到底是什么使他们成功的呢?就是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崇高的献身精神!在这海拔8500米以上的冰雪世界里,无数的困难险阻就如一只只凶猛的老鹰,时时刻刻威胁着雁群,但是每只雁都齐心协力,不怕牺牲,共同抵御入侵之敌。

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是无时无刻都离不开集体的。家,是我们最先加入的集体。家人彼此间的爱护、宽容便是一幢大厦的地基;学校这一集体,同学们伸出援手助你解决问题,使你脸上的笑容重现,令这幢大厦不断筑高家,班级,学校,社会,国家,这些大大小小的集体都是哺育我们成长的摇篮,用它们的真,善,美不断为我们的大厦增砖添瓦。

现在,我们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汶川大地震,前线的解放军战士和医护人员以最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以及大无畏的决心站在抗震救灾的最前线,义无返顾地与地震进行一场艰辛的斗争。他们心连心,用自己珍贵的生命全力挽救受灾的群众,同时也面对着死亡。社会各界的关注,八方的支持,炎黄子孙的万众一心,一首首众志成城,抗震救灾的歌曲响彻天地之间。此时,没有人敢否认集体的力量,没有人不为此喝彩动容。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大家斗志昂扬,团结一致。我们坚信,历尽无数历劫的中华民族一定会战胜这次突如其来的大地震,夺取最终的胜利!

集体的力量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共同积累。任何时候,集体的温暖都是我们所向往的,为集体多出一份力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我们应该向大雁学习,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让我们的雁群充满的力量,拥有的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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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会被一本好书所打动,在拜读作品时,我也被其中的故事情节深深感动。此时我们可以完成自己的读后感记录,让我们对于作品的印象更加深刻。以下的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或者是您在寻找的内容,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篇1】

登山,对于我来说是一种可望不可及的运动,一种不可完成的运动,一种拿生命去冒险,拿生命当赌注的运动。我向来不爱体育,但对于一些在体育上取得成就的人,我是很敬畏的。比如这篇文章的主角。

文章的内容不说也知道:1960拈月,几名中国登山运动员开始了与大自然与冰雪山峰的斗争。他们誓言不到8848米的顶峰绝不后退。他们要这样做,他们会告诉世界人民,中国不是懦弱的,中国人民同样也不是甘拜下风的。无论雪峰给予他们多少阻碍,他们仍然斩钉截铁地前进。后退意味着放弃,意味着失望;失信,也意味着失败。终于,他们成功了。

其实,人的信念往往是拯救自己的最好办法。在危难时刻,需要的就是顽强的意志与坚定的信念。我跑800米的时候,常常都是靠信念跑下来的。尽管成绩不是很理想。

虽然,我不喜欢体育,但仍能被其精神所感动;虽然我不是登山健将,但却能通过这些体会登山的苦与乐;虽然,我没毅力,但看了此文后,相信我会有所行动。

我知道,在我心里,已经有了行动。

登上地球之巅读后感【篇2】

《登上地球之巅》讲的是四名中国登山队员从珠穆朗玛峰的北坡攀援而上,踏过千年冰雪,翻过万丈巉岩,最终他们把鲜艳的五星红旗插上了地球之巅,这无疑是一场充满艰辛与危险的探险。那么到底是什么使他们成功的呢?就是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崇高的献身精神!在这海拔8500米以上的冰雪世界里,无数的困难险阻就如一只只凶猛的“老鹰”,时时刻刻威胁着“雁群”,但是每只“雁”都齐心协力,不怕牺牲,共同抵御入侵之敌。

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是无时无刻都离不开集体的。家,是我们最先加入的集体。家人彼此间的爱护、宽容便是一幢大厦的地基;学校这一集体,同学们伸出援手助你解决问题,使你脸上的笑容重现,令这幢大厦不断筑高……家,班级,学校,社会,国家,这些大大小小的集体都是哺育我们成长的摇篮,用它们的真,善,美不断为我们的大厦增砖添瓦。

现在,我们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汶川大地震,前线的解放军战士和医护人员以最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以及大无畏的决心站在抗震救灾的最前线,义无返顾地与地震进行一场艰辛的斗争。他们心连心,用自己珍贵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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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山回响》读后感

《群山回响》主人公帕丽从小被父亲送到一个富人家中,与她哥哥分开,在他们老年之时最终相遇。期间各种各样的人物上演,有着各种各样的事情发生

初次拜读,实际上是受《追风筝的人》影响,我喜欢作者那种颇有张力的叙事手法,抱着期待的心态,我读完了这部并不薄小说。

确实,它没让我失望。不同于《追风筝的人》,作者此次采用了不同的视角,在主题之中围绕了多个叙事情节,互相交织,乍一看好像无从下手,有点杂乱,但细细品读,又好像它们之间存在某些联系。作者尝试运用了不同的记叙方式,不同身份的转换具有一定跳跃性。那像书信一般缓缓道来的语言,承袭了之前的风格。应该说,我觉得此次作者可能在尝试更为有难度的对故事的掌控技巧。

对于此书,作者曾说:《群山回唱》这书的写作始于家庭这概念。事实上,我的写作不断涉及的最重要的主题是家庭。抛开了家庭这个线索,你几乎无法理解自己,无法理解周围的人,无法弄明白整个世界中自己的位置。本书以最开始的帕丽和阿卜杜拉的离别到最后的聚合为中心,其间穿插了各色各样的人物与事件。生老病死,贫穷富有,弱小强权,侵略无奈,背后呈现了阿富汗这片大地上的悲哀与变幻。

可能大部分人对小说开始的那个神话印象深刻,为了全家,那位父亲将一个孩子给了巨人怪兽。当他决定与魔王决一死战救出孩子时,看到孩子如此幸福的生活,又选择放手。也正是这个故事,预示了帕丽将被送走的情节。很令人心痛,但反过来想想,难道要一家人都被饿死吗?无疑,无论是神话中的还是现实中的父亲,都值得敬佩,因为松手比握紧更痛苦。

从帕丽和阿卜杜拉的关系中,我们看到了兄妹之情;从舅舅和那个帕丽后来所谓的继父之间看到了忠诚,爱与责任。从军阀儿子与那个穷孩子之间,看到了强权与弱小的不平等,即使曾经有过表面上的和谐许许多多的小故事,全都和那个家庭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虽然作者说他的立足点是家庭,但我看来,小说早已超越了家庭,还涵盖了那个悲惨时代的善良与可怜。一个小家庭,在那个大环境下,是多麽的无力。

不知读者是否留意到这样一个情节,家庭富裕的伊德里斯和表兄铁木尔,在回阿富汗时结识了可怜的阿富汗女孩罗诗,伊德里斯看不惯铁木尔帮助别人时的高调,他认为做好事要不留名。于是他决定帮受重伤的罗诗到美国接受治疗。可是回到美国以后,因为工作的繁忙,他在阿富汗的经历慢慢淡化,承诺也就成了空头支票。六年后,痊愈后的罗诗在美国出版了一本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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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山回唱读后感(一)

这个世界看不见你的内在,它一点也不关心你的希望,梦想,以及忧伤,它们都被皮肤和骨骼遮蔽着。这是如此简单,如此荒谬,又如此残忍。我以书中一个外科整形大夫马科斯在从事多年整形工作之后,结合他的妹妹(由于脸被狗咬伤,从小被亲生母亲抛弃并寄养在大夫家长大,后来一直照顾陪伴大夫的母亲)亲身经历的感悟来作为我整片读后感的开头。

小说以一对阿富汗兄妹因贫困从小骨肉分离,最后又重新相聚为主线索,牵引出在分离的六十余年里一场接一场的战争给阿富汗人民带来的无尽痛苦和灾难。

书中有几处让我记忆犹新,一处是瓦赫达提先生一直一爱一着他的管家纳比,但迫于无奈不得不与另一个女人结婚,这让我联想起柴静在【看见】一书中深入剖析了同一性一恋患者的痛苦和身不由己,其实他们本事弱势群体。当管家得知此事之后,虽然感觉很不齿,可是他仍旧没有抛弃因脑溢血而无法自理的瓦赫达提先生,一直照顾他终老,他对他是一爱一情,它回馈他以友情,亲情,战火之中,彼此陪伴。

一个叫罗诗的女孩的命运,牵扯出一对堂兄弟完全不同的人格,在生活中,我们可以从堂兄伊德里斯那里看到很多人的缩影,心地善良但又不是真正的无私,答应回美国后尽快帮罗诗联系医生治疗那个因为被叔叔砍在头部的一刀而溢出的脑积液,但是回国后只顾忙着自己的事情而不再想去管那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女孩,就连联系院长免费治疗都是在护一士阿姆拉一再的催促下去做的,无论成功与否,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心释然罢了,他完全可以拿那个重新装修客厅的前去资助罗诗,可是他却去追求自己生活的舒适,我们不能否认他心底的善良,可是他给那个可怜的小女孩那么大的希望,然后又是无尽的失望,真的是很残忍。直到很多年以后,小姑一娘一已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少女,而且头上看不到丝毫疤痕时,在她的新书签售会上,他才明白,这么多年,一直是她的堂弟(他一直认为他的堂弟铁木尔对妻子不忠,而且是个一爱一炫耀的人)在资助这个女孩走出阿富汗治疗,读书,直至成为作家。铁木尔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他聪明活泼,和护一士阿姆拉一同改变了那个全家都被叔叔杀害的女孩罗诗的命运。

哥哥阿卜杜拉和妹妹帕丽之间的兄妹情,六十多年来,妹妹由于年纪小,可以享受遗忘,但是哥哥就不得不承受这份伤害,阿卜杜拉把自己女儿起名叫帕丽,思念从未间断,可是战争却让重聚更加渺茫。直至在阿富汗当志愿者的大夫马科斯将纳比的信告诉妹妹帕丽之后,帕丽才把这么多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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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之犬》是我在沈石溪小说集《野猪囚犯》中读到的,里面收录了《保姆莽》、《和乌鸦做邻居》等沈石溪创作的很多令人震撼的小说。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小说,是《灾之犬》。

这是一篇讲述狗与人之间的情感的小说,也是沈石溪的真实经历。曼广弄寨子的猎人艾香宰收养了猎狗花鹰。但自从养了它,艾香宰家就祸事不断,请来巫师,巫师说这条狗阴气重,艾香宰想卖掉,沈石溪买了下来。然而这以后,许多祸事也发生在了他头上:他带着花鹰打猎,跳跃一条半米宽的小溪时崴了脚;沈石溪带花鹰在林子里埋捕兽夹时,铁夹上的插销自动脱离,铁杆砸在了手背上

沈石溪拆了狗棚,想赶走花鹰,但花鹰不走。沈石溪就遮住它的双眼,把他赶到一片林子里。三天后,花鹰还是回来了。沈石溪气得踢断了它的骨头,可每当沈石溪出门时,花鹰还是远远跟着他。后来,他把花鹰引上山,把一块牛肉丢出悬崖,花鹰毫无戒备,纵身一跃,咬到了牛肉,却掉下了布满荆棘的悬崖。可当天下午它死里逃生,还是回来了。

一天,沈石溪在河里被鳄鱼困住了,花鹰突然出现在他的视野内,沈石溪喊:花鹰,救我!,它听到了后,义无反顾地跳下了水,与鳄鱼厮打了起来,沈石溪趁机逃到了岸上。

沈石溪对花鹰的态度改变了,他搭好了狗棚,做了一锅红烧牛肉,等着花鹰归来。

沈石溪一定万万没想到,自己憎恨到极点了的花鹰,最后在自己命悬一线,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成了自己的救命恩人。都说狗是动物中的忠臣,这个故事印证了这一点。故事中的猎狗花鹰之所以被称作灾之犬,是因为谁做了它的主人,谁就会遭到没完没了的祸害。作者沈石溪也是如此,于是他就想方设法将它丢弃,甚至是迫害它然而,故事中的花鹰无论受到主人怎样的打击,驱赶与迫害,在主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时,忠诚的秉性仍驱使着它义无反顾,舍身救主这样令人感动的行为即使是我们人类也未必个个都做得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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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我不应该属于任何一方阵营。 群体的意识应不应该被嘲笑?这只是我搞不清楚的问题之一。很久以前就看过这本书,当时只是感觉勒庞说的挺对,也没啥想法。只是最近突然觉得真实世界的发展仿佛就是那个样子 很久以前,勒庞就预言了今日群体中的大部分特征:智商低于群体中的任意个体,换句话说就是智商无下限。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大脑活动的消失和脊髓运动的得势最后群体既易于英勇无畏也易于犯罪这一切描述是不是很眼熟?... 事实就是这是一个群体的时代,要取得别人的认同那么必须先认同一个群体,无论你是否知道人格和智慧都将被磨灭。无论这个群体对某事是认同还是反对,这都是一个个的群体和阵营。对某一群体的认同取决于群体的言论和发布的消息至少我认为现在是这样的诸如微博等等,而事实告诉我们群体的观察往往是失真的。。。正像书中所讲,群体的情绪是单纯的,夸张的。而群体又是易受暗示的,于是这就催生了种种阴谋论,因为你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被煽动了,是不是被暗示了。因为前面说到真实已经被群体糟糕的观察和分析能力磨灭掉了...如果你不进入某个群体,你又很难知道他们的运作过程,而你一旦进入那么就不能保证你自己还有智商这个东西的存在 而我们总会在一个群体中,不是吗?因为我们都有一个阵营,无论你是赞同还是反对,除非你对此事不闻不问不去选阵营。那么好吧,又一个阵营出现了,人总是要有一个立足点来生存。群体可以成就,也可以毁灭。。。 。。。 好吧,这只是一个开头,不想再继续复述,所以我不爱写读后感....鉴于越来越感觉周围的人们普遍都不淡定了,都看看《乌合之众》吧,应该看看这本书,至少现在都应该看看,群体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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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是一项高尚的心智锻炼,作品这部作品他的行文流畅语言朴素。要写读后感首先我们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由范文资讯网帮大家编辑的《流星之绊读后感》,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流星之绊读后感(篇1)

很棒的书,没有夸张跌宕起伏又戏剧性地刻意地塑造剧情。兄妹三人因深夜偷偷外出观看流星雨而避免随父母当夜被杀家中。凶案不如偶像剧假想似的发展,真实而又惨烈的没有及时找到凶手。

一直到即将诉讼时效到期的14年里。他们在孤儿院长大,没有高质的学历、技能,在生存上,遭遇挫折、欺骗。不变又庆幸的是三人间的纽带连接一直那样牢固。实际状况又有谁能做到“身在无间,心在桃源”,他们秉持着资金是流动的、失去了的资金就从别处挪动的信念,靠夺取他人钱财创造幸福生活的。角色不断,剧情不断,无疑他们是聪明的.,但,哪个故事是真实的呢……他们像流星一样,毫无目标地飞逝而去,也不知在何处燃烧殆尽。

直到遇见最后一个诈骗目标—户神行成的出现,牵涉出了兄妹锁定的凶案凶手—行成的父亲。在深埋于心的仇恨与失去至亲的悲痛中有了救赎的可能。最终联合行成—一个有着明确的理想、执拗认真、纯净追求的心、善良真诚而又固执探求真相的光明般的孩子,促使行成父亲道明真相,指引出真正的凶手—一个凶案现场的警察,心里住着两个人,一个为儿子与金钱杀人的人和一个同情父母被杀的孩子们的人。至此,心里感觉,不确定的、暗黑的因子本就漂浮于生活,人也不是非黑即白,而其所占比例,则是一个人所需掂量的。自杀的真凶,诈骗自首的兄弟,光明般救赎静奈的行成,故事的结局说不上悲情,只能道一句,这就是人生啊!…有可能会不知福祸,不知真假,不知抉择,不知归处,在某处毫无声息的就燃烧逝去;但不论处在真假福祸里,应都有一颗仰望桃源的心,才能在未来的未知里,遇见了可能的桃源,脱去一身枷锁,大胆的前行……秦辅与功一为洗去枷锁而在牢狱中锤炼着……

流星之绊读后感(篇2)

“其实,我们也像流星一样。毫无目标地飞逝而去,也不知在何处燃烧殆尽。不过——”功一顿了顿又说,“我们三人是紧密相联的。不论何时,都会有一根纽带将我们连在一起。所以,什么都不用怕。”

似乎习惯了深夜阅读,一个人枕着安静不受干扰的在书海中徜徉,有些累眼睛,可惜有些习惯并不容易改。于是我在深夜读过上文那段文字,这是东野先生笔下又一段小众群体的故事,父母意外身亡的故事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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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读后感700字(1)

无论如何,我不应该属于任何一方阵营。群体的意识应不应该被嘲笑?这只是我搞不清楚的问题之一。很久以前就看过这本书,当时只是感觉勒庞说的挺对,也没啥想法。只是最近突然觉得真实世界的发展仿佛就是那个样子

很久以前,勒庞就预言了今日群体中的大部分特征:智商低于群体中的任意个体,换句话说就是智商无下限。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大脑活动的消失和脊髓运动的得势最后群体既易于英勇无畏也易于犯罪这一切描述是不是很眼熟?

事实就是这是一个群体的时代,要取得别人的认同那么必须先认同一个群体,无论你是否知道人格和智慧都将被磨灭。无论这个群体对某事是认同还是反对,这都是一个个的群体和阵营。对某一群体的认同取决于群体的言论和发布的消息至少我认为现在是这样的诸如微博等等,而事实告诉我们群体的观察往往是失真的。正像书中所讲,群体的情绪是单纯的,夸张的。而群体又是易受暗示的,于是这就催生了种种阴谋论,因为你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被煽动了,是不是被暗示了。因为前面说到真实已经被群体糟糕的观察和分析能力磨灭掉了。如果你不进入某个群体,你又很难知道他们的运作过程,而你一旦进入那么就不能保证你自己还有智商这个东西的存在

而我们总会在一个群体中,不是吗?因为我们都有一个阵营,无论你是赞同还是反对,除非你对此事不闻不问不去选阵营。那么好吧,又一个阵营出现了,人总是要有一个立足点来生存。群体可以成就,也可以毁灭。

好吧,这只是一个开头,不想再继续复述,所以我不爱写读后感。鉴于越来越感觉周围的人们普遍都不淡定了,都看看《乌合之众》吧,应该看看这本书,至少现在都应该看看,群体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况。

乌合之众读后感700字(2)

勒庞的《乌合之众》研究的是一个具有共同属性或利益取向的群体所会产生的群体效应,但是没有研究和解释这些群体效应是怎样产生共同属性或利益取向。就如弗洛伊德所评价的:勒庞的《乌合之众》发现了群体中会产生的群体效应及问题,但是并没有解释群体成员之间建立感情联系的心理过程的原因。

不过个人认为研究产生联系心理的原因应该是心理学家最关心的事情,而我们作为投资者应该可以直接借鉴和参考勒庞对已经具备群体效应的群体的研究成果。因为股市应该是一个具备群体效应的群体成员构成的群体行为表现,股价对群体成员起到了利益驱动作用,而股价只是可以被小部分人操纵的一个标识而已,尤其是小盘股。从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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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山之巅读后感相关范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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