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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雨读后感900字,2024秋天的雨读后感900字

秋天的雨读后感900字

像喜欢王维的诗一样,一向很喜欢余光中先生的文章。余光中的笔仿佛有一种魔法,能够将文字变成石上的清泉,松间的明月,或是空谷的幽兰他的文字有一种无法言说的美感,假若你在雨夜半倚轩窗,看雨打芭蕉忽地一阵筝音入耳,那便是我读余光中的文章的感觉了。就像这一篇《听听那冷雨》。

雨不但可嗅,可观,更能够听。听听那冷雨。听雨,只要不是石破天惊的台风暴雨,在听觉上总是一种美感。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于今在岛上回味,则在凄楚之外,再笼上一层凄迷了,饶你多少豪情侠气,怕也经不起三番五次的风吹雨打。一打少年听雨,红烛昏沉。再打中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三打白头听雨的僧庐下,这更是亡宋之痛,一颗敏感心灵的一生:楼上,江上,庙里,用冷冷的雨珠子串成。十年前,他曾在一场摧心折骨的鬼雨中迷失了自己。雨,该是一滴湿漓漓的灵魂,在窗外喊谁。

文章紧扣一个雨字,说雨可看、可嗅、可舔、可听。他写江南的雨,写台湾的雨,写美国的雨,写四川的雨雨缠缠绵绵如梦境,凄凄切切如情思。于是作者的思乡之情,也如雨般飘飘摇摇弥漫在字里行间。

文章一唱三叹,洋洋洒洒。以第三人称叙述,纵观全文可知是他在台湾厦门街雨巷中的思绪。他是厦门人,至少是广义的厦门人,二十年来,不住在厦门,住在厦门街,算是嘲弄吧,也算是安慰。。以雨的角度,似乎涵盖了他一生沧桑事,而余光中先生内心汹涌激荡的情感亦浓郁地进跃全篇。

雨天的屋瓦,浮漾湿湿的流光,灰而温柔,迎光则微明,背光则幽黯,对于视觉,是一种低沉的安慰。至于雨敲在鳞鳞千瓣的瓦上,由远而近,轻轻重重轻轻,夹着一股股的细流沿瓦槽与屋檐潺潺泻下,各种敲击音与滑音密织成网,谁的千指百指在按摩耳轮。下雨了,温柔的灰美人来了,她冰冰的纤手在屋顶拂弄着无数的黑键啊灰键,把晌午一下子奏成了黄昏。

先是料料峭峭,继而雨季开始,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滂滂沱沱,淅沥淅沥淅沥文章中超多叠字的运用,可谓是锦上添花,给全文增色不少,生动细腻地描摹了景物的同时,悠长的乡愁若隐若现,如雨似珠。文坛宿耆柯灵说:《听听那冷雨》直接用文字的雨珠,声色光影,密密麻麻,纵横交织而成,别辟一境。

前尘隔海。古屋不再。听听那冷雨。

虞美人听雨

(宋)蒋捷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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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高三的语文老师个性喜欢余光中的散文,时常在我们面前提到他。但是,说句实话,我对散文却不怎样喜欢。因为觉得散文就一个字散!读起来,感到很吃力,往往几遍下来,还是不明白写的是什么。

看这篇《听听那冷雨》,是因为当时的天气很热,我的心也在不知不觉中感到有些烦燥,需要些冷雨。

文章沿着作者的足迹,从大陆听到香港、台湾、美国最后又回到了台湾;随着作者的思绪,从现代听到了古代,从现实听到了历史;从少年听到青年再到中年。每一次的雨都给作者带来不同程度的听觉上的感受与心灵上的颤动。

最最为引起我兴趣的是,在余光中的笔下于是各种器官都可感受到的。视觉上: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沥淅沥;嗅觉上:细细嗅嗅,清清爽爽新新,有一点薄荷的香味,浓的时候,竟发出草与树沐发后特有的淡淡土腥气;听觉上: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上去总有一点凄凉,至于雨敲在鳞鳞千瓣的瓦上,由远而近,轻轻重重轻轻,夹着一股股的细流沿着瓦槽与屋檐潺潺泻下,各种敲击音与滑音密织成网。

我想,余光中先生就应是很喜欢雨的吧。如果没有长期以来对雨的仔细观察和打心底的喜欢,对雨不会有如此青苔般的深刻记忆。而对我,一个不喜欢雨,甚至有点厌恶雨的人来说,看完这些对雨的描述也不由得喜欢上了雨。另一方面,我不得不佩服余光中先生,他的文笔给我一种很感性的美,行文间可感受到他情感的丰沛、想象的独特(没有多少人会认为雨是带有薄荷味的吧)。

再者,《听听那冷雨》中,还体现了余光中先生散文的一个特定:文藻丰富、瑰丽。在这篇文章的第一段,他连用了料料峭峭、淋淋漓漓、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潇潇、潮润润、走入霏霏、凄凄切切八个叠词,给人一种音乐美,也营造了一种古典的意境。此外,这些戏也使我更确切地体会到作者对冷雨的感觉,同时也为下文作者对冷雨展开叙述起了必须的铺垫作用。

读完全文,恨不得天立刻下一场冷雨!当然,这是假的。

不久前看的彦火先生的《多情的雨》,同样是写雨,彦火先生的雨缺个我不一样的感觉。在彦先生笔下,出于就像文中写的一首首诗词,如春雨有五色,洒来花旋成,枕前泪共阶前雨,隔个窗儿滴到明,清风醒病胃,快雨破烦心等,这些诗词带给人无限完美的遐想。在彦火先生笔下,雨或是飘逸或缠绵,人们的更多是欢乐。

余光中与彦火的这两篇散文,都带有借景抒情的意味,但不同的是余光中先生的《听听那冷雨》却透着一丝的哀愁,那是一种淡淡的乡愁。它很平淡,几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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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怀念读后感400字 《秋天的怀念》读后感

你问我什么最珍贵?金钱,财富,朋友?不!是生命!生命就像一张薄纸,十分脆弱,因此我们要懂得珍惜,读了《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我明白了这个道理。

文中的作者因双腿瘫痪而自暴自弃,通过母亲的教导后他与妹妹明白了生命是最宝贵的。

生命是公平的。它大公无私,每人都拥有生命,但不是所有的人都会珍惜,街上有个衣衫破旧的乞丐,他虽然失去了双腿,但他不自暴自弃,他靠着自己熟练的二胡技巧,用优美的声音打动别人,过着幸福的生活;报纸报道,有人因赌博赔尽家产,竟跳楼自杀,但他却只有二十三岁,这朵青春的花朵竟这样就枯萎了。

生命是脆弱的。每日都有报道,某地车祸死伤多人;某地儿童因贪玩不幸溺水;某地因火灾死伤多人。这些悲惨的事例都在警告我们:珍惜生命,爱护生命,保护生命。

生命也是无价的。它就像数字前面的1,后面的0都是财富,一旦生命没了,1000,10000,1000000都没有用,都会化为灰烟,随风而去。

我明白了:珍惜生命,珍惜生命!平时不要因为挫折,自暴自弃,残害生命,要从哪儿跌倒就从哪爬起来,面对挫折,挑战挫折,战胜挫折。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但生命不想小草一样能再生。它就像昙花,失去就没了,让我们一起珍惜这朵生命之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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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读了史铁生《秋天的怀念》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深深地体会到了文中母子之间的似海深情。课文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一处是: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得出去了。母亲怕这些敏感的字眼一不小心就伤了史铁生的心。这位母亲是多么爱自己的孩子啊。这时我不禁想起了发生自己身上的一将往事。

两年前,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白狗。小狗刚来我们家时,连路都不怎么会走。每天,我就想一个称职的母亲,全心全意地照顾它。我调好奶粉放到它的跟前,它就啧啧啧地舔得很起劲。我和弟弟一直视它为宝贝,不仅常常逗它玩儿,而且每天都有好东西吃时都不会忘记给它一份。夏天热热的,我们就让它也进到开着空调的房间乘凉;冬天冷冷的,就让它趴在我们身边甜甜入睡。在我们的眼里它就是我们家庭的一员。母亲常常跟我们说:咱们家真是人畜混养啊!通过对它的照料,我深深感受到做一个合格的母亲是多么的不容易。小狗高兴了,我们也高兴;小狗病恹恹的,我们也跟着难受。这让我更深刻地了解到史铁生的母亲是多么的伟大,而我们身边的母亲也是平凡而又伟大的。

读完《秋天的怀念》,我知道了故事中事中作者的母亲的心胸和大海一样宽广。天下所有的母亲都是这样的,我们每个人都该爱自己的母亲和一个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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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了缅怀历史,我看了许多红色的书籍,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小英雄雨来》了。

《小英雄雨来》这本书讲述的是抗日战争时期,雨来跟日本鬼子斗智斗勇的故事。雨来是一个12岁的小男孩,聪明可爱,热爱学习,并且水性很好,非常擅长游泳。他和他的小伙伴们本来过着无忧无虑的童年,可是有一天日本鬼子突然打了进来,打破了村子里的宁静,雨来毫不犹豫地参加了抗日的队伍里。雨来想参加游击队,和游击队员们一起去打日本鬼子,可是年龄太小,不被批准。所以只能用自己的方式去支持抗日行动。

有一次,一个扁鼻子军官用糖来诱惑他,问他李大叔的下落,他一点也没有动心。扁鼻子军官顿时气得暴跳如雷,他把雨来狠狠地了一顿,雨来眼冒金星,鼻子里流着血,血正好掉落在课本上那一行字上: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于是雨来咬着牙,依然坚决地说:不知道!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他既不惧怕也不心动。这种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还有一次,雨来不幸被警备队抓住了。可是他一点也不害怕,沉着冷静,宁死不屈。警备队长用拖长的声调问雨来:你的枪呢?雨来咬牙切齿地说:我要有枪早就把你们打死了!

警备队长听了这话,就像有人从背后冷不防在他后脑勺上打了一巴掌,瞪着眼睛,张着嘴巴,气得呆呆地坐在椅子上说不出话来。屋子里和外面站着的警备队员都哄起来了:小兔崽子的嘴有多硬,难道他就不怕死?在警备队长的折磨下,他宁死不屈,还一口咬住了警备队长的手。最后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李四喜的帮助下,雨来成功地逃出了警备队。

当然,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有雨来上夜校的时候。黑暗的屋子里点着油灯,同学们围着老师。雨来小心翼翼地翻开用红布包裹的课本,跟着老师轻声的朗诵: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他那认真的态度,实在让人敬佩。我想,现在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有着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和老师们的精心照顾。和雨来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啊!

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因为它是无数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雨来这种勇敢而顽强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要好好学习,不怕困难,勇于面对挑战,做一个热爱学习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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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普本是朴实真诚的乡下人,他有强烈的虚荣心和表现欲,他积极参加建立集体农庄运动,他不是党员,然而负责的同志却少不了菲利普,他会为了收音机里的时事跟妻子大吵,他甚至走路时都用自己狭隘的观点在考虑政治。在时代的鼓噪下,他为了追求政治时髦放弃了和自己心爱的女人结婚,却又一生无法忘记她。菲利普的这一决定,导致了两个家庭,四个人的悲剧。小说通过喜车与灵车的对比,更加烘托出悲剧色彩。菲利普看到喜车,回忆起与玛丽娅相恋的时光,灵车的出现将他拉回现实。秋天是伤感的季节,也是小说的感情基调。在秋天玛丽娅离开了,而菲利普则将迎来没有阳光温暖,寒冷肃杀的冬天。在小说结尾,菲利普和玛丽娅的丈夫互相指着对方破坏了自己的幸福,他们依旧没有认识到悲剧的根源,这才是最大的悲哀。菲利普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他代表的不仅仅是自己一个,而是一群人,代表着当时的社会风气,这不仅仅是一个小人物的悲哀,也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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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天,可以是一个丰收喜庆的季节,也可以是一个萧瑟寒冷的季节,如果没有珍惜秋天,迎来的几时刺骨的寒冬……就像菲利普知道自己永远失去了玛利亚一样,从此活在痛苦中。   三十年前的一天,菲利普和心爱的姑娘玛利亚分道扬镳,分开的原因并不是大家想得这么悲情,不是家长反对,不是第三者介入,更不是因为不爱。只是因为他们在结婚的仪式上产生了分歧:玛利亚一家因为信仰,希望在教堂里结婚,而自以为是先进分子的菲利普则不希望延续这种封建的传统,应该要登记结婚!因为在这个事情上两人达不到共识,结果只能分开。或许很多人会觉得这个理由很可笑,但是,这却真实地反映了主人公的可信价值观念。分开之后两人开始了新的生活,并各自成立了家庭,然后两人并不爱自己的另一半。菲利普偶然会思念那个心爱的女孩,但是也从来没有后悔过自己当初的那个决定。   直到有一天……   直到有一天,他看见经过的殡仪车,并得知躺在里面的就是他心爱的玛利亚,是的,玛利亚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他知道自己失去了挚爱,但是,思想已经固化的他,怎么也不会意识到,这一切都悲剧都是因为他所坚持的原则。   菲利普是一个可悲,可恨,也可怜的人。   他热血,他关心政治,他有自己的一套想法。

虽然他连共青团员都不是,但是他却一直热衷于政治,村上一切关于政治的活动和讨论都少不了他,他积极地参与政治,并且他暗自为自己感到自豪,感觉自己思想前卫,先进。但是,正是因为这些想法,让他抛弃了心爱的女孩,造成了两个家庭的悲剧。   但是转念一想,为什么大家都要求菲利普做出妥协,难道玛利亚不能牺牲吗?这让我想起了《蝴蝶夫人》里面的巧巧桑,一个日本女人爱上了无情的美国军官,并为了背叛自己的宗教,遭到族人的唾弃,这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当爱情和原则发生冲突,究竟应该怎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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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描写了普通的轮渡工菲利普悲惨的爱情故事。舒克申构思巧妙,整篇故事情节仅仅发生在一个上午,却让读者在作者的笔下看到了菲利普的一生。他从年轻时候就特别热心于政治,为此坚决反对结婚采用宗教仪式,甚至就此断送了他与恋人玛利亚的爱情。以虚荣心和表现欲为支撑,他盲目的追求所谓的政治热潮,注重形式却失去真正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不仅埋葬了自己幸福的机会,也毁了别人的幸福。玛利亚另嫁他人,郁郁寡欢,菲利普与自己的妻子也互有隔膜,并不幸福。作者在叙述中流露出对其盲目的政治热情的揶揄嘲讽。

作者着重描写了最富特色的两次轮渡:喜车和灵车。喜车牵引出菲利普对于初恋情人玛利亚的追忆,灵车则是故事发展的高潮,描写了菲利普对于玛利亚深切真挚的爱以及对于过去的悔恨。两者之间形成鲜明的对比,突出了菲利普痛失所爱的悲剧色彩。

此外,作者的景物描写也很出色,河面上风势很猛,回旋振荡寒风刺骨等都与人物内心的变化与情节的发展相呼应,相辅相成。作者把小说命名为《在秋天》既是因为故事发生在凄凉的秋天,也暗示着菲利普也处在了自己人生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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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秋季的一天,就在这么平凡的一天里菲利普像重新渡过了自己的一生。 菲利普年轻时候因为坚持自己所谓的原则而丢失了珍贵的爱情,这样不但葬送了自己的幸福,也带来了两个家庭大半生的悲剧。可是更悲剧的是即使是在心爱的人的灵柩面前,悲痛欲绝的菲利普也没有意识到正是自己造成的这一切。因为老年的菲利普性格并没有变化,正如小说所写:菲利普后来也没有改变性格,他没有后悔过自己把全副精力扑在了建设新生活上。原来他一直都是这样的,我想即使是现在他也还会选择原则而放弃自己心爱的人。无谓的坚持是菲利普的悲剧,可是菲利普的悲剧首先就是时代社会的悲剧。 这个悲剧具体真实地放映了上世纪六十年代苏联集体农庄典型的社会生活,那是的苏联被左倾思潮淹没,人们都被卷进政治斗争的漩涡中去,在那种政治高于一切、决定一切的环境里,追求建设新生活,对政治生活的热衷,以及内心严肃的使命感、历史感就成为那个时代追求进步的年轻人必备的价值观念,但问题在于对政治近乎狂热的宗教式的追求导致了这样一批青年的盲从、愚昧、头脑简单,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在这里只能说菲利普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典型。但同时我们不可忘记这也是菲利普个人的悲剧。虽然菲利普的悲剧有一定的社会因素,但他个人思想性格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 其实菲利普的个人悲剧对于个人而言有可能避免,但对于社会而言又是不是可以避免的呢?答案也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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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卿和兰芝两情相悦,不能长相斯守,便有了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的苍凉。为了摆脱独自徘徊的悲凉,他们选取了共同殉情。留下了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的千古盟誓。终究,他们还是走在了一齐,好不令人掬泪的悲凉生不偕老,好不令人慨叹的幸福死求同穴

对于兰芝为焦母不容而致使夫妻分离的缘由众说纷纭,各执其辞。我虽不才,也还想置喙几句。在我看来,还有两大可能:

《礼记内则》中说: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仲卿甚宜其妻,这无疑问――当焦母坚持遣兰芝走时,只听到仲卿绝望而悲怆的呼喊: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从前嘘寒问暖,无所不谈,可谓母子深情矣。此刻小夫妻昵喃燕语,忘乎所以。巨大的落差,强烈的失落感猛然袭向焦母,她踉跄失措。试问向来都把全副精神寄托于独子身上的她,情何以堪?于是,杯具的序幕被拉开此或为其一。

其二,焦母守寡多年,独独地守着这么的一个宝贝儿子。深闺一贯孤独寂寞,自我的日子不好过,也便见不得别人比自我幸福。时下,却忽然地瞧见儿与媳的卿卿我我,如胶似膝,好不恩爱。不论是嫉妒也好,忌恨也好,反正,她愤怒了!

你听我说,这并非谬论。张爱玲的《金锁记》里,主人公七巧就是翻版焦母。七巧出身低微,嫁入豪门。丈夫却是患有骨痨,离不得床半步的。且豪门是非多,这样的生活,尽管七巧非善男信女,与幸福大概也沾不上边吧。守到大女长安长大了,要嫁人了,七巧还困着女儿不放。别人以为是爱女心切吧。推掉了几个忠实信徒,长安步进了尴尬的年纪,最后遇了那么的一个男人,她以为幸福就要到来了!这时,七巧却轻手轻脚地从阴森的木梯上吱吱地走下来。应对着准女婿,她也许只要轻轻地问候一声,甚至仅是牵动嘴角的一丝笑就能够了。然,她没有,轻轻地张口,微微地笑道:长安还在上方吸着烟呢,再等一下吧,或是幸福的水晶苹果让七巧轻轻地一抹,碎片散落一地。天明白,为了这男人,可怜的长安早已戒掉烟了!

曹七巧,这母亲,她到底怎样了?难说不是仲卿的母亲心里怀的鬼胎在曹七巧身上还魂了。

终究,兰芝还是穿着新娘妆向清池赴身而去了。这与祝英台葬身梁山伯的坟里不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一身的嫁妆,漫天的通红,本该都是洋洋喜气的一片,然而这轻轻的一跃,那生不偕老,死求同穴的追求却教这一切都于瞬间停止了,这美丽举动如流星被定格,在数千年的时间荒野里,数亿人的心灵深处,是瞬间,也是永恒!

看完《孔雀东南飞》,心中一片戚然,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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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雨读后感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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