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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范文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范文

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第一条 车辆损失险: (一)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 碰撞、倾覆; 2. 火灾、爆炸; 3. 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4. 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 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除外责任 第三条

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 (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四)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第四条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三)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四)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 第五条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 (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 (二)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查看全文>>>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和特种车,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四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坠落; (二)火灾、爆炸; (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四)暴风、龙卷风; (五)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六)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七)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五条

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责任免除 第六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 查看全文>>>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险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章 基本险。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第一节 保险责任 第一条 车辆损失险 1.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碰撞、倾覆; 火灾、爆炸; 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

、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 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 查看全文>>>

盗抢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一)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 (二)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三)保险车辆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 (二)保险车辆被诈骗、罚没、扣押造成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因民事、经济纠纷而导致保险车辆被抢劫、抢夺; (四)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五)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保险车辆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 赔偿处理 (一)被保险入知道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

内向出险当地公安刑侦部门报案,并通知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车辆停驶手续以及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三)全车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并实行20%的免赔率。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增加1%的免赔率。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 (四)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提供车辆停驶手续或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保险人赔付结案。 (六)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被找回的。 保险人尚未支付赔款的,车辆应归还被保险人。 保险人已支付赔款的,车辆应归还被保险人,被 查看全文>>>

被保险人:_________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本保险单载明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其它条件,承保被保险人下列各种车辆的保险。 ┌──┬──┬─┬───┬────────────┬───┬─────┐ │││ │ │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 │ │││ │ ││责任险│ │ │车辆│牌照│用│吨位或├──┬─┬───┬───┼───┤保险费合计│ │型号│号码│途│座 位│保险│费│保险费│基本保│固定保│ │ │││ │ │金额│率│ │险 费│险 费│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 │特别约定:│ ├────────────────────┤ │ │保险费总额:人民币 │ │ ├──────

───────────────┤保额来源依据及计算方式: │ │自 年 月 日时起 │ │ │保险期限: 个月│ │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 保险公司签章│ │请收到保险单,立即核对。│年 月 日│ │如有错误,希即通知更正。│ │ └────────────────────┴─────────────┘ 经(副)理:_________ 登记:_________ 复核:_________  制单: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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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基本险 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第一条 车辆损失险: (一)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 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责任免除 第三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 (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四)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第四条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三)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四)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 第五条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 (二)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三)驾驶员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四)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经公安部门侦破后; (六)保险事故发 查看全文>>>

被保险人:_________ 保险单号:_________ 鉴于投保人已向本保险人递交投保申请,并同意按约定交纳保险费,本保险人依照承保险别及其对应条款和特别约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 ┃号牌││厂牌│┃ ┃号码││型号│┃ ┠──┼────────────┼──┼──────────────┨ ┃发动││车架│┃ ┃机号││号 │┃ ┠──┼─────────┬──┼──┼──┬──┬────┬───┨ ┃行驶│ │使用││座位││初次登记│ ┃ ┃│ │││/ │││ ┃ ┃区域│ │性质││吨位││ 年月 │ ┃ ┠──┴─────────┴──┴──┴──┼──┴────┴───┨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 ┃ ┠───┬─────

─┬───┬───┬───┼─────┬─────┨ ┃保险 │保险 │费率(│ 基本│保险费│ 赔偿限额 │保险费小计┃ ┃价值 │金额 │%) │保险费│ 小计│ │ ┃ ┠───┼─────┼───┼───┼───┼─────┼─────┨ ┃ │ │ │ │ │ │ ┃第 ┠─┬─┴─────┼───┴───┴───┼─────┼─────┨ ┃ │  险别  │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费率(固定│保险费小计┃三 ┃ │ │ │保险费) │ ┃ ┃ ├───────┼───────────┼─────┼─────┨联 ┃ │全车盗抢险│ │ │ ┃ ┃附├──┬────┼───────────┼─────┼─────┨ ┃ │车上│车上座位│ │ │ ┃被 ┃ │责任├────┼───────────┼─────┼─────┨ 查看全文>>>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编:

电话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汽车说明

甲方出卖的是一辆全新轿车(颜色: ),该车辆由甲方在 专营店售出。发动机编号为

号;车驾编号为 号。

第二条:车辆价款

车辆价款总计为人民币: (¥not;元)

第三条:定金、付款方式

1.在乙方向甲方确认购买此款车的意向后,需交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元)本合同定金为担保履约定金,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后,定金抵作车辆价款。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则双倍返还定金。

2.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按约定验收车辆后,须一次性付清购车价款。

第四条:车辆降价补偿

本合同订立后,在xx年 月 日前,此款车在 专营店的售出价,如出现低于此次购车价人民币: 元时,甲方将现金补偿乙方全部降价差额。

第五条:质量约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并严格遵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六条: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4.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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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双方: ____县____乡____村,以下简称甲方; ____县____乡____村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调动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积极性,加强驾驶员爱护车辆的责任心,充分发挥机动车辆的作用,更好地为发展工副业和农业生产服务,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经社员代表会议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机动车辆的型号、吨位及机械状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上交承包费的数量、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承包期内共向甲方上交承包费____元,其中,____年上交____元,____年上交____元,____年上交____元,……。每年分____次上交,以现金支付,甲方收费后即出具收据。每年上交承包费的数量时间表如下: ┌────┬────┬────┬────┐ │时 间│数 量│时 间│数 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承包机动车辆完好地交给乙方,并随车交付下列工具给乙方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根据县石油公司分配给农村机

机动车辆的燃料指标,合理分配给乙方购买。 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时按量完成承包费的交纳任务,负担车辆的维修费,配件、燃料、养路费、税金及车检费、保险费。 2.爱护车辆,适时 查看全文>>>

由于社会发展的越来越好,合同成为了保护每个人的权利与利益的有效保障,与企业法人签约的,不能只在合同当事人栏中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以免导致合同相对方不明确。有没有不会撰写的合同类型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机动车辆抵押合同11篇,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机动车辆抵押合同 篇1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兹因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抵押物

(一)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型汽车___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型汽车___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_____所有。

二、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三、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四、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五、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民法典所定应占有情事时。

(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五)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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