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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后感重返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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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后感重返狼群 篇1

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于2010年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偶然救下了一只刚刚出生的小孤狼,他的父狼被盗猎者杀害、母狼吞食了投有狐狸药的肉殉情而死,她把小狼带回了成都,并起名叫格林。故事这短短的开头,就已经落上了一层浓浓的童话色彩啊!

小狼崽太可爱、太聪明了,相比之下我们人类更为熟悉的狗忽然之间逊色了很多。李微漪虽然是个未婚育的女孩,但她抚育小狼崽的方法简直令人称奇,不仅教他狼嗥还每天给他看狼的纪录片。在城市里屋檐下长大的小格林,喝着牛奶吃着肉,与小狗和平共处于一室,甚至还看着电视学捕鱼,一个月大就会自己开电视和使用遥控器了!还时不时从小区院子里的睡莲池中叼回红鲤鱼!但偌大的城市终究不是草原狼的立身之地,格林三个月大的时候,李微漪和男朋友亦风一同重回草原,开始了对格林的野化放生之路。

狼天性热爱自由,小狼崽第一次见到大草原就撒了欢儿疯跑,但他究竟是跑回了妈妈身边。幼小的格林,不具备捕猎的基本生存技能,直接放生野外必死无疑。再者,在城市里度过童年、被人妈养大的小狼崽,并不知道人类对于草原狼来说是巨大的威胁,不怕人也必将使他堕入危险之境。李微漪和亦风经过了五个月的艰苦努力,从教格林猎捕草原鼠开始,一步步野化,直到严冬来临之前找到狼群,放归狼群,因为独狼,是熬不过冬天的。这五个月困难重重,盗猎者用狗棒打过格林,格林终于知道不能近人;妈妈出门放羊遇上天降冰雹的恶劣天气,卧病在床小狼叼着猎物回来送给妈妈;妈妈回城里治病,小格林跟藏狗们玩儿的多,甚至学会汪汪叫,但他看到久别之后的妈妈时那狂奔的喜悦和飞身一跃的激动劲儿,所见之人莫不泪目。我不禁好奇“狼心狗肺”这个词是如何总结出来的。

狼是有语言的。狼是群居动物,会团队协作,所谓打围。没有语言交流,何谈合作。李微漪和格林之间就有特殊的交流方式——用狼嗥声唱李健的《传奇》,哈哈,格林竟真学的像模像样的。李微漪坐在山头,格林抬起前腿搭在妈妈肩膀上,抬起狼头,一起对天长歌,这一片人狼和谐之境,比童话还美。

八个月大的格林终究还是回到了狼群,回到了草原,回到了属于他的天地之间。这里再也没有妈妈的庇护,他会经历猎物短缺季节的饥肠辘辘,甚至会被狼群排斥而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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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寻到了狼王遗孤,一段尘缘的开始。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李微漪刚捡到孤狼的时候说的一句话:“救或不救,也许都是错的。但我想让它活下来。”有些事情本难决定对错,预测未来,但是敢于跟随自己心走的人却并不多。

狼太野性,不像狗,也不能像狗,城市绝对不是他的家。

所有生物皆爱自由,被困在动物园的狼瘦骨嶙峋,焦虑困顿,动物园,也绝不会是他的归属。

所以,李微漪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帮忙格林重回狼群。

茫茫的若尔盖草原,浩瀚的蓝天,辉煌的夕阳,成群的牧羊,机灵的各种野兔,土狗,不得让人感叹造化之神奇,钟灵之毓秀。

为了帮忙格林重返狼群,李微漪和亦风在保护区叫牧民随便搭建了简陋的房屋,就在寒冷的冬季驻扎下来。

大雪封山,只靠着一箱压缩饼干和偶尔偷吃格林藏起来的兔子度过封山的时间。

高原缺氧,却还要随着格林奔跑,寻觅着狼群的踪迹。

寒冬,冰冷入骨,没有暖气。

地势难走,李微漪甚至崴到了脚,割伤了踝骨,亦风也不断咳嗽。

这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

但是,我觉得最恐怖的就应是恐惧吧。寻觅狼群,还是冬季饥饿的狼群,稍不注意,就会成为群狼口下之食。两个人,一个是野生动物画家,一个是自由职业的摄影师,若群狼发难恐怕无法全身而退,只凭着一腔孤勇和对格林的爱,去寻找狼群。

除了对抗狼群,还要对抗盗猎者。

我看一些影评,看到有人指责作为纪录片,这十分地不专业,而且制作粗糙,但是我想他们两人本来就不是专业做纪录片的,能凭着热爱,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也有一些人指责李微漪她们圈钱,我就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喜欢用恶意去揣度世界。可能我太理想主义了吧,我总觉得亦风她们整理这段故事,拍摄成纪录片,是为了后续对野狼生存环境保护的呼吁。

李微漪从始至终,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这格林,一向都是在做对它最有利的事情。从救回幼狼开始,到将成年狼放归狼群,但这并不是终止,其实李微漪在放归格林之后一向就在担心盗猎者会猎杀格林,所以我才觉得会有《重返狼群》的上映,更多地是为了宣扬保护野生环境。

而且,就算是圈钱也无可厚非,人家凭本事与热爱圈的钱,凭什么受到指责。我一向觉得在做热爱的事情,然后做到名利双收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那些酸不溜秋的话语,恐怕是懦夫对勇者的嫉妒吧。反正我是没有勇气去拯救一只狼,更没有勇气将狼送回狼群,毕竟我最爱惜的是我的小命。所以,我永久不会有这样的奇缘和经历。

但是,我真的很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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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久久难以平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作者说,她明白会遇到怎样的狼,却不明白会遇到怎样的人!在人迹罕至的大草原,在冰天雪地的狼山,当饥饿威胁到生命时,他们期望能够遇到人,却也最怕遇到人,猎杀狼的那些人带给他们的只有死亡。当以前绿草繁盛的若尔盖草原湿地变成如今沙化严重狼迹罕至缺水干燥生物链严重断裂的恶劣环境时,他们想要重返狼群是何其的困难!

我们此刻越来越没有信仰,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利益顶礼膜拜,每一天为着一点点蝇头小利做着大逆不道的事,嘴上喊着恶狼,却不知人类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应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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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读后感

用了几天的时间我读完了李薇漪写的《重返狼群》这篇文章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作者李薇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几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城市已经不是格林的栖息之所了。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到野兽与藏獒攻击。长大的格林守护着妈妈。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人们眼中狼是坏人的代表如: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而在这本书中狼却是有感情的,狼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人类。格林把作者当成了妈妈把作者的男朋友当成了爸爸。既然藏獒头领可以接纳一只小狼,我们人类就不能把保护动物放在第一位吗?在作者重病时,格林把仅存的一只野兔来给作者吃,当时我就泪流满面,一只狼都能有人类的感情,难道我们人类还要以动物做为老师吗?

大家都认为狼吃羊是最该万死,其实,狼吃羊是天经地义的。狼吃羊,既可以让羊运动,被吃掉的羊还是老弱病残的,这样,既可以让我们吃到健康的羊肉,病毒也可以不在羊群传播,所以狼吃羊不仅无害,还有好处呢。

读完了《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对动物,对大自然,对人都有了重新的认识。动物都遵循自然法则在生存,而人在千方百计的破坏自然。我们为什么不能保护动物保护自然呢?虽然格林永远失去了他所爱的爸爸妈妈但是格林的那种坚强,勇敢,不离不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会像小狼学习,做一给关心父母,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这本书十分感人,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和小狼一起踏上反群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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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读后感

重返狼群读后感(一):

《重返狼群》读后感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久久难以平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作者说,她明白会遇到怎样的狼,却不明白会遇到怎样的人!在人迹罕至的大草原,在冰天雪地的狼山,当饥饿威胁到生命时,他们期望能够遇到人,却也最怕遇到人,猎杀狼的那些人带给他们的只有死亡。当以前绿草繁盛的若尔盖草原湿地变成如今沙化严重狼迹罕至缺水干燥生物链严重断裂的恶劣环境时,他们想要重返狼群是何其的困难!

我们此刻越来越没有信仰,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利益顶礼膜拜,每一天为着一点点蝇头小利做着大逆不道的事,嘴上喊着恶狼,却不知人类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应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

重返狼群读后感(二):

《重返狼群》讲述了一位成都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经过短暂的都市生活后,决定带小狼重返草原,回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作者李微漪和小狼格林,他们之间情同母子,血肉相连,拥有一段令世人赞叹不已的人与狼相互关心,和谐相处的经历。当奄奄一息的格林,听到她的一声长叹,摸索着一步一步投入她怀中时,他们就注定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小开始,李微漪就任格林自由发展,不约束,不限制它,并在喧闹的城市中,一点点地培养它的狼性,使得格林能在离开狼群九个月之久后,独自在野外生活,重新回到狼群的怀抱。每一个看过这个故事的人都惊叹,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奇迹!我思索着,为什么前几例放狼回归狼群的例子都以失败告终?我想,也许有很多天时、地利的因素,但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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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非常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好了说到这里我请大家不要对狼,或一些名声不好的动物有偏见,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它们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伤害他们,他们的皮毛也许真的十分漂亮美丽,也许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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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听到《重返地球》这个名字,猜想是被困在太空站里的宇航员重返地球的故事,而其实不是这样的。地球因为被人们严重破坏无法居住,游骑兵们把人类带到了另一个星球,而这个新星球上并不只有人类,还有一群疯狂的外星人。外星人为了斩尽杀绝,制造了一种叫厄萨的怪兽,它有8条腿,前两条腿是大钳子,后6条腿上有3个爪子,而游骑兵发现了它们的弱点,并创造了“鬼隐”。在一次任务的执行中,队长与儿子回到了荒芜多年的地球,而队长的腿又受了重伤,无法行走,紧急收发机在飞船尾部,而尾部却被抛在了100公里之外。这位游骑兵的儿子必须独自踏上危险的旅程。

本片的最大热点在于主人公如何从软弱变得刚强,如何从不成熟变得成熟的过程。令我记忆很深的是队长——最高指挥官的一句话,这也是他学会“鬼隐”的原因,“恐惧是对未来的猜测,危险是确实存在的,而恐惧只是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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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几天的时间我读完了李薇漪写的《重返狼群》这篇文章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作者李薇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几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城市已经不是格林的栖息之所了。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到野兽与藏獒攻击。长大的格林守护着妈妈。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人们眼中狼是坏人的代表如: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而在这本书中狼却是有感情的,狼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人类。格林把作者当成了妈妈把作者的男朋友当成了爸爸。既然藏獒头领可以接纳一只小狼,我们人类就不能把保护动物放在第一位吗?在作者重病时,格林把仅存的一只野兔来给作者吃,当时我就泪流满面,一只狼都能有人类的感情,难道我们人类还要以动物做为老师吗?

大家都认为狼吃羊是最该万死,其实,狼吃羊是天经地义的。狼吃羊,既可以让羊运动,被吃掉的羊还是老弱病残的,这样,既可以让我们吃到健康的羊肉,病毒也可以不在羊群传播,所以狼吃羊不仅无害,还有好处呢。

读完了《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对动物,对大自然,对人都有了重新的认识。动物都遵循自然法则在生存,而人在千方百计的破坏自然。我们为什么不能保护动物保护自然呢?虽然格林永远失去了他所爱的爸爸妈妈但是格林的那种坚强,勇敢,不离不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会像小狼学习,做一给关心父母,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这本书十分感人,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和小狼一起踏上反群之路。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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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重返20岁》以一个略惹人嫌的老太太的视角看这个格格不入的世界开始,她的絮叨已经严重影响了整个家庭的安宁,除了去养老院已经别无选择。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返二十岁观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重返二十岁观后感范文(1)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你要做什么?二十岁,青春正在盛开,我们在烂漫的同时,也不要忘了那些曾经拥有过烂漫年华的老人。

哪个女子不想返老还童?哪个女子不想让青春重过?但影片最感人的,恰恰是亲情最终战胜了容颜与梦想。因为亲情是爱,爱大于一切!片中音乐直击泪点,笑着笑着就哭了,哭着哭着又破涕为笑。这还是我最终的感受。

借助主题曲《我们的明天》里面的一句话:因为爱不曾保留,才勇敢了我。支起全剧的,是沈梦君对子孙无私的爱。明知道,将血输给自己的孙子自己会变回老太太,他的儿子说:你走,我自己的儿子,我自己救。我的母亲,这辈子太苦了,不要再重新来过了。她坚定的说:如果我的人生再重来一次,我还是会这样过。因为那样,我才可以当你的妈,你才可以当我的儿子。这里无疑是全剧的泪点集中处。这就是母亲,就算自己的儿子之前要把自己送进养老院,但是她还是会义无反顾,这就是母爱,全世界最圣洁的感情。这是唯一不需要你付出回报的感情。

有些事你的生命有了改变你才会明白,有些感觉你经历过虽然会觉得不枉此生,但还是选择回去。那是自己人生的道路,走起来总归是顺心又幸福。记得有一个作家说过,人生若能重来的话,他还是会活成现在这个样子,不过会更加珍惜亲情。

好好珍惜身边的老人,看看你的母亲,也许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的脸上有了岁月的痕迹。

重返二十岁观后感范文(2)

电影结束之后,我早已感动得泪流满面,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会是一部歌颂母爱的影片。所有人都明白母爱伟大,只是没想到,母爱可以伟大至此--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牺牲自己的人生!

影片开头,归亚蕾饰演的奶奶完美演绎出了一位嘴碎,矫情老太太的形象---牌桌上,口齿犀利,得理不饶人,别家孩子都是一无是处,自家的儿子前途无量;在家里,处处刁难身体不好的儿媳妇,苛待孙女,偏疼孙儿,孙女要零花钱就是浪费,孙儿要钱组建乐队全力支持;儿子回家急忙嘘寒问暖,生怕儿媳照顾不周,委屈了儿子。。。终于,由于这位老太太的嘴碎,使得儿媳妇心脏病发,为了小家庭的长治久安,儿子不得已决定将奶奶送往养老院。看到这的时候,我心里挺五味杂陈的,送老人去养老院是个备受争议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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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电影讲述了七十岁的老奶奶突然变身二十岁的妙龄少女,以新的身份投入到了新的生活,并且邂逅了美美的爱情,真是期待里面所有人的演技,有老戏骨归亚蕾老师,还有著名的演员杨子姗,还有内地新人鹿晗以及著名的导演陈正道陈导!该片可谓是大牌云集!

重返20岁观后感_第1篇

我们总爱用流水来比喻时光,因为一旦错过某些事,或许就是终生的遗憾,只能在余生中不断追悔,悄然等候时光逝去。想象一下,如果时光能够倒流,你会选择做什么?《重返二十岁》,给了我们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人,一个年轻貌美可爱呆萌的妙龄少女,究竟会发生多少不可思议的有趣事儿。

作为韩国影史喜剧票房冠军《奇怪的她》的孪生姐妹篇,《重返二十岁》自拍摄起便成了当之无愧的话题之王。70岁的奶奶与儿子一家四口格格不入,无论是生活习惯或想法,都显得格外“另类”,心灰意冷至极,她却误打误撞不可思议地变回了20岁的妙龄少女,重新与萌孙、男神与爷爷相遇,最终帮助萌孙实现音乐梦想,也彻底改变了自己的陈旧思想。

时光是不可逆的,但作为艺术品,电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扭转的契机。这部“穿越片”从本质而言,其实在讲述一个中国式家庭的故事。奶奶与儿子的矛盾,老一代人的传统思想与纠结,两代人之间亲情的逐渐淡漠,都是现代快节奏社会下亲情关系的折射。这或许是《重返二十岁》最值得关注的地方,诙谐外壳背后的核心依旧是导演对现实的紧密关注,令观众在大笑中去回望反省现实。

但无论背后隐藏着多少种解读,不可否认,《重返二十岁》是一部非常出彩的喜剧爱情片。人气偶像鹿晗的萌呆,国民男神陈柏霖的高冷,人气女王杨子珊的憨娇,都令诸个片中角色标签感十足。一个简简单单的返老还童的故事,被导演诠释得既搞笑又温情脉脉,影片中原汁原味的邓丽君、老歌曲等元素,更是将我们瞬间拉回陈旧的回忆中,向我们的青春致敬。

电影里,最难演绎的角色当属杨子珊饰演的奶奶。她所扮演的角色不仅要演绎出少女活泼可爱的天性,更要还原由奶奶“回归”少女的心路历程,这对演员自身是极大的挑战,如何纯靠自身演技诠释出角色的挣扎与矛盾,杨子珊给我们交出了一份完美的答案。看似刁蛮清纯的她,却演绎出了老人固执优雅的一面,最出彩的当属片中惟妙惟肖的“广场舞”,逗翻台下一干观众。

同时,影片中,衣服时尚、造型多变的她,让人看到了杨子姗时尚的一面;与陈柏霖、鹿晗间的感情纠葛,让人看到了她演技细腻的一面;影片中,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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