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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栅栏读后感1000字,2024白栅栏读后感1000字大全

白栅栏读后感1000字

《白栅栏》是一本叙述童年的小说。随着曹文轩的笔下我回到了稚拙、清纯和充满花朵气息的童年时代,回忆着一幕幕童趣、天真的往事。

《白栅栏》一文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童年时期主人公我与端庄秀气的语文老师之间的情谊。其中有一段讲述这老师的眼睛,令我感触颇深:浅浅的,凉匝匝的水底,有两卵黑亮的石子,本是溪水被微风所吹,轻轻波动,但我却觉得是那两卵黑石子像谜一样闪动。就在那蓝蓝的山溪里,我又看到了她的眼睛。这也表达了我对女老师的迷恋、爱慕,她的身上像是拥有无边的魔法一样,一举手一投足,都会产生美的震撼,美的威慑力。

白栅栏这一小说名,是一个富有象征意义的名字。浅层意义来说,我的小屋和女老师的小屋只隔着一道白栅栏。但是,白栅栏却还承载着我和女老师心灵之间的距离。因为白栅栏并不是墙,并不能完全彻底地封闭祝主人公眼睛和心灵的视线,它是有空隙的,犹如森林中的阳光一样,他可以窥视到自己想要了解的东西,简单,而又纯净。

一本书能够给人传承很多东西,人生的、社会的、心理的、人格的,如果它能告诉人的东西越多,那就说明这本书的价值就越大。曹文轩的书似乎都是这样的,童年生活的经验以及他对生活的感恩态度,对故乡对亲人的大爱,对文学技巧娴熟的把握以及对小说美学上的深悟,还有那一份对人性深刻的关怀以及永远给我们力量和勇气的优美文字,让我们在享受文学的同时,还可以获得诗意的滋润以及自然的滋养。

岁月,也如汩汩流水一般,一旦逝去便不复返。曹文轩的文章告诉我们,青春的萌动和初醒总是和羞怯和负罪感如影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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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狼》读后感1000字

  一提到狼,人们头脑里一定会显现出一种恶毒的形象,“杯盘狼藉、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吞虎咽”在中国文化中,只要是有关狼的故事,狼一定是邪恶的。有关狼的成语,一定是贬义的。在我所读的所有作品中,把狼写得令人怜令人爱的恐怕只有杰克伦敦的《白牙》,蒲松龄《聊斋》里也有写到过狼,但都是贪婪狡黠的,即使化成美女,也改不了吃人的本性。

  然而《白牙》却不同,作者通过对一匹狼(白牙)一生的命运的娓娓叙述,使我们对郎有了另一个不同的理解,拉近了人与狼的感情,使人感到,狼的一举一动不仅是有原因的,而且是有情义的,即使在搏杀时,在残害其他动物时,也能让人理解,甚至出现同情。因为白牙的一生是无异于人类的医生。那是为求得自己的生存而奋斗拼搏艰苦卓绝的一生。

  求得生存是一切生物的本能,也是一切生物的权利。没一个物种,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有在这个世界生存的理由,若非迫不得已,是不会任意扼杀或者伤害的。狮子老虎在正常情况下并不会伤害人,也不会伤害其他弱小,又是捕杀猎物,只是延续生命和抚养子女的需要,也就是为了自己和后代的生存。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动物世界,人类怎能了解它们生存的不易呢?但是人却是另一类了,在丰衣足食时,还是那样的贪得无厌、肆虐成性,毫无道理地残害生灵和自我相残。比起狼来,人类不是更可恶吗?在动物世界里,弱小的生命对已它们为食的强大生物,虽然有恐惧但是它们并不带怨恨,能够天长地久地在同一天地繁衍生息。平日里看《动物世界》,不知为什么竟常常觉得动物世界比人类的世界有秩序多了。这个世界上似乎就多了人,想像一下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人类,也许是一个美丽清晰,生意盎然的世界吧。

  近来人类似乎有了些进步,懂得了生态平衡的重要,开始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和动物了,但还是从维护人类的利益出发,而不是出于对生物生存权利的尊重。殊不知现在的一些主张保护动物的人他们在动物 查看全文>>>

最近,我读了一本杰克伦敦的动物小说《白牙》。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小狼白牙从小被父母抛弃,最后被主人司各特所救。白牙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不惜生命代价拼死保护主人的事。

我十分喜欢白牙。首先,因为它很勇敢。当它妈妈和母山猫决斗时,白牙明知自己太小,斗但是母山猫,但它却毫不犹豫地和妈妈一齐打起母山猫来。遇见比他大的斗牛犬时,它也不退缩,立马冲上去与斗牛犬打斗起来。

其次,白牙很有自觉性。当它第一次吃了别人养的鸡挨了主人的打后,它就再也不去伤害鸡了,因为白牙明白这样主人就不会再打它了。即使主人故意将它放进鸡笼也不例外。

白牙也很独立。它从来不依靠母亲,从小就自己单独猎食,有时还会帮母亲猎食。长大后母亲被带走了,白牙从来没想过母亲,自己独立生活,练就了打斗的好本领。

最让我感动的是白牙知恩图报的精神。当它被司各特他们所救后,就自告奋勇地担当起了保安,不让陌生人进屋。之后白牙被带回了司各特的老家加利福尼亚,白牙还不让心存报复的杰姆进屋伤害大家。虽然它咬死了杰姆,但它自己的伤也很重,差点还丢了命。

但我觉得白牙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它在印第安人的狗群里时,只会跟狗们打架。它就应与狗们和睦相处才对,即使狗来欺负它,也不该用武力解决问题。

白牙教会了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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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资料,莫名地却想笑。如何提高执行力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感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一样类型的女人,这样不一样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最大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取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

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我的职责,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唯一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我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最大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一样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向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样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我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能够到国外读书,能够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能够跟自我心中属意的人在一齐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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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老实话,刚开是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有一种魅力,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有刻骨铭心的感受。让我觉得,文字只有在她的笔下,才有了生命,之钻进你的心里。

最早听到她的一篇小说,莫过于《红玫瑰与白玫瑰》,其中最经典的一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不然何谓经典 。 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而我偏爱这红玫瑰。爱她的热烈,爱他的勇气,爱她的聪明。

全文中,最令我动容的的他和她心中的红玫瑰娇蕾一番爱恨纠葛分开后,而后多年后相遇。多年之后,娇蕾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的爱打扮爱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蕾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娇蕾对振保说,娇蕾对振保说,是从你开始,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了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他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显得俗了;然而他到底学会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她是一朵开的娇艳的玫瑰,惹人怜爱而有富有智慧,而又勇敢,可以不顾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不去在乎旁人的眼光和看法,即便这段爱情故事并没有结出美丽的果实,但这段让她爱情也让她收获了许多,懂得了许多。然而振保和他的妻始终没有学会,也许在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听留在旧世界里,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也许我不能否定这是爱,但她并不是以振保湿一个有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的,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如果她嫁的是另外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爱他。而振保太算计,她不会为爱情押下他所有的东西,宁可留守在她稳固的世界里,做那里绝对的主人,即使割舍的是爱情也在所不惜。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他认为对的东西,当娇蕾向他展开热烈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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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

振保一直都能管得住自己,拒绝玫瑰的时候管住了,初见娇蕊的时候暂时失控,但最后还是管住了的,烟鹂出轨,又有短暂的堕落,最终还是回到正轨。他从来都能管住自己,即使有短暂的迷失,总是能回到他认为的大众认为的正确上来的。所以从来都不会担心振保会一蹶不振,只要他还有能力,便不会任性到底。

可悲又可怜。

没人知道振保的选择到底正不正确,自制的人从来都对自己残忍。就像变形记中的主人公格里高尔,身上背着重重的责任,一刻都不能停歇,仿佛自己一倒下世界都会毁灭。成为甲虫的那段时间虽然无奈却也是轻松的吧,上帝收回了他承担着责任的能力,虽然是被迫,也是解脱。结果世界并没有倾塌,父母与妹妹都很好地活了下来,他们并没有因为失去格里高尔的庇佑而凄惨,反而父亲重新振作起来,由一个颓废的老人变得强壮坚强,妹妹不知不觉也成熟,焕发生机。没有人会没了谁不行,格里高尔是遗憾而又欣慰的吧,至少他最后得到了解脱。

而振保,他的能力一直都在,他的世界也还牢牢控制在手心,上帝没有把他变成甲壳虫,没有夺走他的能力,他的世界,因此,他注定背负着这个沉重的包袱到死,他有机会摆脱,但是他的责任心与面子让他无法放手,他无法摆脱,即使短暂地丢开也迟早会找回来。这是社会上大部分人的状态,并不说有多不好,只是偶尔会莫名觉得累,且惆怅。到底自己放弃了什么,值不值得,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不到生命的最后谁也不知道。当一个人回首往事的时候,不悔不恨不留有遗憾,这会是最好的结局。

可是没人能够做到。

如果他振保早知道他最后小心翼翼选择的,放弃了这么多最后换来的,却是和玫瑰与娇蕊一样放荡的女子,甚至连她们还不如,那他还会选择抛弃那两朵他至少还曾喜爱过的红玫瑰吗?或许吧,但是世上没有早知道,所以那两朵红玫瑰,注定会被他丢弃。

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吗?是啊,一步错,步步错;前面一步好不容易对了,后面怎么可以出错。 即使在那个袖珍的世界里,他从来都不是主人。

没了他,他的袖珍世界只会并入其他世界,却从不会因他消失。

希望他至死都不要明白这一点。

或许在烟鹂出轨的那一瞬他意识到了,或许如果烟鹂承认了一切,将破罐索性摔得粉碎一点,振保也许便不会有机会再将破碎的世界重新黏补起来,粉饰太平,假装他还控制着一切。凤凰浴火重生,浴火虽然疼痛,却也能烧掉束缚。振保这把火才刚燃起一点,就被他痛呼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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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牙》是这个暑假我唯一读的一本书。它是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杰克伦敦十分热爱动物,他一共出版了50多本书。《白牙》故事讲述的是一只叫白牙的小狗,它很小就离开了父母在印第安部落生活。改变它命运的一天到来了,它的主人破产了。它被卖掉了,新主人对它很不好经常用木棍打它。直到另一个主人把它收养,他才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觉得白牙是一只勇敢的狗,它敢于应对苦难而不畏惧;白牙是一只可怜的狗,它在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死了、兄弟姐妹也死了、母亲在它童年的时候就离开他了;白牙是一只忠诚的狗,自己都快死了却坚持到底一向抵抗着敌人,保护自己的主人。

白牙是我们的榜样,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就应坚持到底、当我们孤单的时候就应笑对人生、当我们应对群众荣誉的时候就应细心呵护。

人和狗是好朋友,为什么人必须要命令狗做什么而狗务必要服从呢?大街上这么多的流浪狗都是坏主人扔掉,他们没有想到狗狗的感受。我也想要养一只小狗,像白牙一样忠诚、一样可爱。我必须会像它最后的主人一样对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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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白牙》。

白牙是一头灰色的小狼,幼年跟着印第安人住在一齐。为了生活,它不得不与小狗和山猫搏斗,虽然他战无不胜,但他还得向有棍棒和猎枪的人屈服。被美人史密斯买走后,他开始憎恨人类,因为史密斯把他拴起来,用棍棒打他。最后,是真正关心他的主人斯科特安慰了它。白牙以前救了斯科特的命,却狠狠地咬伤了美人史密斯。

达尔文曾说过:对所有生命的爱,是人类最高尚的品格。此刻好多人根本不懂得这种爱,反而把伤害动物的行为当成乐趣把小鸟关在笼子里,让它失去自由;把斗牛当成了娱乐......有人觉得我们不就应伤害可怜的动物,我认为,可怜的不是动物,而是我们人类。人类自以为是世上最聪明最高级的动物,是世界的主宰,能够驯服动物,能够驾驭动物。其实人类和动物之间是应当平等的,难道动物之间就没有感情吗?难道人类之中就没有卑微和弱小吗?其实,动物是很通人性的,文中的白牙既明白报恩,也明白仇恨。它认为斯科特是它的主人,它的财产以及它的亲人,都属于主人,不管主人遇到什么危险,它都会挺身而出。而对伤害过它的人憎恨一辈子。

我想起一则报道:根据科学家的研究发现,土拔鼠的叫声听似平常而短促,但表达的好处却很多。叫声的强弱、高低不同,表达的含义就不同。何等聪明!简直难以想象,所以我们必须要爱护动物,动物也有自己的内心世界,我们务必尊重。只有尊重动物,动物才能尊重我们。

不要再乱砍乱伐,污染环境了,给动物们创造一个完美的生存环境和宁静的家园。让人和动物在这个世界上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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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假期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白牙》,我感到白牙有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

这个作品写了一只狼狗白牙,它从父亲野狼那儿继承了充满强烈野性的血统。它出生于荒野之中,屡受无数敌人的欺辱及饥饿的侵袭,而在这物竞天择、弱肉强食的原始世界所予以的磨练之下,凭其求生的本能及坚强的意志,最后得以延喘生存。

本书最引人入胜之处,在于激烈的谋生环境之下,白牙所具有的惊人的活力。在那种稍不留意,别说无法获得食物,甚至随时有丧失性命的可能的状况下,白牙的出生入死,往往令人紧张得捏一把汗。

更令人感动的是,书中描述了白牙由散发着野性而进入礼貌的过程。一开始,白牙不信任任何人或事物,只明白棍子的命令,甚至从贪婪、残忍的美丽史密斯那儿,更学会了憎恨,但是,自从遇到威顿史各脱之后,因得到充满爱心的照料,最后抛弃了憎恨和疑惧,使它心中充满了爱,成为一只人见人爱的狗。

这条狗是我们人类的老师,我们就应学习它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和顽强的意志,到达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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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部小说,主要资料如下:

黑母狼与老黑狼生下了一窝小狼,其中有一只小灰狼,它在狼窝中最凶残。外面的世界等着它去探索,小灰狼与黑母狼出去狩猎,与见了印第安人,格雷就是其中一个。格雷看到小灰狼的牙齿是白色的,就给小灰狼取了一个名字叫白牙,之后白牙才明白,原先母亲以前是狗队里的成员,白牙虽然很想离开,但还是留下了。但是当白牙五岁的时候,格雷把白牙卖给了一个叫史密斯的人,史密斯尽情地折磨着白牙,他发现白牙对人类的嘲笑十分敏感,每一天,史密斯如果在外面受到了委屈,一回到家里,他就拿起木棍,在白牙身上猛打,嘴里骂着侮辱白牙的语句,白牙受到刺激,也变得无比凶残。史密斯便拿出大把赌金,让白牙和别的狗搏斗。白牙恨透了着个世界上的一切,它把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到了别的狗身上,每斗一场,都有一只狗死在白牙的利齿下,可有一次,白牙意外地失败了,史密斯对着白牙猛踢,一个叫司各特的人救了白牙,白牙便把司各特视作自己唯一的主人。一天晚上史密斯拿着栓狗的链子想偷走白牙,却被白牙咬断了喉管。

千万不要认为动物是没有感情、没有思想的生命。人类也必须要善待动物,史密斯的做这些事得到的后果我们也看到了,如果史密斯不折磨白牙,不去栓白牙,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吗?我想到《珍珠鸟》这篇文章,在最后一段,珍珠鸟竟然落到了我的肩上,如果我不善待珍珠鸟,珍珠鸟会着样做吗?如果你在哪个地方遇到了一只鸟,还没等你靠近它,它早就飞跑了!在《警犬拉拉》这本书中,瞧拉拉多聪明,有的侦探都比但是它,你敢说它没思想?

人类,请善待动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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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栅栏读后感1000字

在阅读完一本书籍或一篇文章的时候我们有时会写读后感的。范文资讯网白栅栏读后感1000字栏目为大家精心提供2024白栅栏读后感1000字、白栅栏读后感1000字格式等。希望大家能够有所参考,写出一篇高质量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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