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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神偷读后感

岁月神偷读后感。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岁月神偷读后感,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岁月神偷读后感(一)

在变幻的生命中,岁月,是最大的小偷。电一影【岁月神偷】揭示了这个道理。老街上不管风吹雨打,最紧要的就是保住家的那个房顶。在巷子口罗父罗母用心做鞋,积极销一售,努力供孩子读书,不望飞黄腾达,旧时的梦想破灭了。往后人生就踏踏实实的过。可天意弄人,好好的孩子罗进一却逃不过病痛的折磨,最终离开人世。一步难,一步佳,难一步,佳一步。虽说做人总要信,但岁月不可逆转,他偷走了一切,他是无情之徒,把奋斗一一偷走,为什么鱼儿总是那么开心因为它们善忘,它们的记忆力只有三秒,当它们从鱼缸这头游到那头,一个转身就会把刚才发生的事都忘记,所以它们不断地游来游去。

或许,鱼儿才是最快乐的,岁月能偷走它们什么,却不能给他们留下什么。对于现在的我们岁月可能还没能力偷走我们的亲人,或许他已经偷走我们童年时多少美丽的童话故事,或许是邻居从小到大深厚的友谊。

于其感叹岁月,何不珍惜岁月。明知岁月如神偷,就早点珍惜现在,一旦失去的东西,就再也拿不回来了。

岁月神偷读后感(二)

岁月神偷。姐很早就推荐这部电一影给我看。对于一个像我这样哭点低到没有底线的人,看这样一部电一影确实会让泪腺在两小时之内承担起超强负荷的工作。

【岁月神偷】让人感动的因素很多,不只是亲情,不只是一爱一情,不只是生离死别,它还包含一着一代人难以重现的成长经验。你再也不会被小伙伴嘲弄,再也不会和邻居一起在露天吃饭,再也不会吃完饭和兄弟姐妹一起写作业,再也不会把那些边边角角的东西当做宝贝。一切美好的旧时光,都毫无顾及地一去不复返了。好在还有大脑来承载记忆,好在还有电一影能呈现这一切。

电一影里的一家是普通的市民阶层,爸爸做鞋,一妈一一妈一卖鞋,哥哥功课优秀,弟弟调皮可一爱一。爸爸说,做人要保住一茎一,一妈一一妈一说,做人总要信。爸爸给一妈一一妈一做了一双鞋子,一妈一一妈一给鞋子分别取了名字,一步难,一步佳。台风来时刮穿了房子,电台里The mon kees的【I)哥哥面对女友家的豪宅时神情黯然,弟弟无法一个人独享一盒月饼时嚎啕大哭,爸爸当掉了戒指给哥哥输血,一妈一一妈一抓着爸爸空空的手指哽咽难言。人各有命,富贵不同,但贫穷不一定就意味着不幸,情感的维系才是幸福与否的关键筹码。

【岁月神偷】的真诚之处便在于,它收敛了悲戚,流露了笑意,始终在守候着一份淡淡的希冀。

欲一望与血缘与生俱来,每个人都兴致勃勃地往前走,少有人会停下回望来时的路。你在慢慢长大,却并不觉察身边的亲人正在慢慢变老乃至死去,总有一天你会要用欲一望去置换感情。就像一奶一一奶一说的,你把所有喜欢的东西扔进苦海里,把苦海填满,就会和亲人一团一聚。

生活的美好与残酷便在于,真情永远有效,只是每人都有各自命运的期限,过时了,便不候了。

岁月神偷读后感(三)

【岁月神偷】这部电一影,讲述了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电一影中一个虽贫穷但都过的十分幸福,简朴的家庭,这个家中有两个兄弟,一个哥哥,一个弟弟,哥哥比弟弟整整大了八岁,哥哥十分优秀,凭着自己优异的成绩考上了自己理想的大学。在学院里面哥哥认识了一个女孩,并且十分喜欢她。但直到有一天,哥哥知道了女孩的家庭十分的富有,或许是深知自己配不上她,于是从那以后便和女孩少了联系。而弟弟则与哥哥相反,他十分调皮捣蛋,而且很喜欢偷东西,他所偷的每一样东西都是他自己所喜欢的,他的学习也很差。他们的爸一妈一呢对他们兄弟俩也很是疼一爱一。

可是好景不长,他们一家所待得小街镇来了台风,台风过后,家里已所剩无几,但坏事却接二连三,他们发现了哥哥有病,因白血癌过多的血癌。父母卖了许多贵重的东西,才好不容易有了为哥哥治疗的费用,他们希望给他最好的治疗,最终却还是无力挽回哥哥的生命。在那之后,弟弟把自己曾经偷来的所有东西统统都扔进了苦海,因为一奶一一奶一说过:把自己最心一爱一的东西都扔进苦海,就能与自己想见的人见面。过了几年后,爸爸也去世了,只剩弟弟和一妈一一妈一两人在世上相依为命,弟弟经过努力也考试了曾经哥哥考上的那所学校。后来他和一妈一一妈一一起去看了爸爸和哥哥,那天天空出现了彩虹,而彩虹下面是那对母子的身影。

这部电一影看得骟人泪下,世间所有情都可贵,有一爱一情、友情,而亲情却无价。没有哪一个父母愿意放弃自己的孩子,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也不愿放弃。失去孩子的痛是无法测量的,更无法想象的,既然这样,我们更加应该在他们有生之年,好好学习孝敬父母,自己所有的优秀和好都是父母所骄傲的,只有愿意,不会有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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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居岁月读后感700字:《山居岁月》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由美国著名作家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书,书名叫《山居岁月》。这是一本写于几十年前的书,虽然经历了岁月的销蚀,但依旧光彩夺目;这也是一个通过文字得以保存的童年梦想,虽然经历了几代人生命的成长,但这本书依旧激情满怀。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来到克斯奇山,因为他要在这座神奇又危险的山里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在这无依无靠的生存中,山姆只有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而是要像一棵树一样在这座山中长久地、独立地生存。

这本书的真实和艰辛如同吸铁石一般吸引着没有勇气和机会进入森林的我们。他教会了我们如何用打火石和钢片点燃火种,如何把木头削成渔钓在小溪中钓鱼,如何在没有鱼的时候寻找贻贝和山慈姑果腹,如何训练老鹰当这些被人遗忘的技巧和方法再一次被人发现并被挖掘出来时,我们才惊讶地发现原来自己早己和美丽神奇的大自然离得如此遥远!我们甚至在破坏它!

夏去秋来,冬去春来。在四季的更迭和万物变迁中,山姆学会了谛听和凝视自然。清晨露珠从青草上的滴落声,夜晚猫头鹰的叫声,徘徊的鹿群,被冰雪覆盖的克斯奇山这些不仅仅是动听的声音和美丽的景色,更像是克斯奇山这片荒野的呼吸与节奏。当山姆躺在他那温暖舒服的树洞小屋中静静感受着暴风雪肆虐世界的狂野时,他完全成为了这交响曲中的一个音符。

居住在舒适、安逸的大城市中的我们,不仅丧失了一种来自本能的生存意志,而且错过了无数个来自生命最深处的感动,所以,我们应该多去接触大自然,这样我们才会了解大自然。我们都知道,多读书、读好书能使人进步。读完《山居岁月》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学到好多知识。以后,我要多读书,把书中学到的知识和感悟应用到学习与生活中去,成为一个不断进步的人。

青葱岁月读后感


青葱岁月读后感(一)

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特有的东西,那是其他时代无可比拟、无可替代的。若非如此,又怎会有代沟一说?

【青葱岁月】是70后的青春故事,带着明显的70后烙印,讲述的是1990年前后的事(那早已是上个世纪、上个千年的陈年旧事了)。

但,人一性一总是相通的,无论是1000年以前,或是1000年以后。人类基因组计划揭示出的人类生命起源研究成果告诉我们,全世界的人类都起源于一对夫妻(亚当、夏娃),我们的基因是一脉传承的,故此可以通婚,也可以彼此理解。所以,尽管是70后的故事,对现今的时代而言,仍然十分具有可借鉴的意义。

我是学中医出身的,中华文化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浸一润着我的血液和骨髓,那就是:凡事不走极端,柔和中庸,允执厥中。小说【青葱岁月】也是如此,用的是极朴实的话语、极简单的场景,但这些话语和场景背后所要表达的理念、所希冀读者明白的道理却不那么浅显和直白(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如果把一部部的小说比作一道道的菜品,那么【青葱岁月】的口味是极清淡的,就像开胃菜一样,开启的是你的食欲,激发的是你的味蕾(人生的起步阶段,本不该浸染太浓烈的世俗气息,当然也不应生活在象牙塔内)。之所以这样来写这部小说,是盼望读者能像吃快餐或吃番菜那样,比较容易地读完此书,并且潜移默化地被中医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法论所融合融化(中华文化的特点之一就是润物细无声,她甚至能以美学代替神学)。

在此,特别真诚鸣谢编辑程歌,感谢她的慧眼识英才!

程大小一姐以其敏锐的目光和独到的见解,在汗牛充栋、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海量原创小说堆里一眼就看到了这部小说(当时这部小说是第一天在网上贴出,同时该小说也刚刚赠与给了远在数万里之遥的德国巴伐利亚州的一群青年朋友们)。其后,有七、八个知名网站的编辑都联络我、要求签约,并或约稿或邀我做驻站作者(待遇优厚),但我都婉言谢绝了,一则是一女不二嫁,签约给搜狐了就严格遵守约定;二则是我不准备再写第二部作品。

【青葱岁月】就像玛格丽特米切尔所着的【飘】(影片【乱世佳人】)一样,只此一家,别无分店;而我,就是一个票友,兴趣所致,随便写写。起因是看到很多自一杀的青年、颓废的青年、狠毒的青年、痛苦的青年,深感应试教育的彻底失败。应试教育培养出了很多会做程式题目的人,却培养不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把中国的下一代、下下一代搞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实在令人痛惜不已。因此,站出来,用自己的真实经历,写部小说、说几句话,或许对当代青年稍有裨益,不妨听听老人言,但不听也无所谓,继续走你自己的路,毕竟新生事物不可战胜是一个真理,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特有的东西。

最后,给青年们一句忠告:要想实现我的理想,先要做理想的我。希望年轻一代越来越好!

青葱岁月读后感(二)

有感八零回忆上的青葱岁月,依旧色彩满注。交换痕迹,留下的烙印,流走的青葱岁月。

最近听过一部【青葱岁月】的20集的广播剧,感触还是颇多的,不说不快。首先说说这部广播剧的大概剧情:一群青年人因各奔前程而失去联络,机缘巧合下,十年后,这群青年人在一家快餐店重遇,并开始各自追溯中学时期未完结的恩怨一爱一恨和误会。(主要的人物介绍和常细情节在跟着那贴中介绍)刚听这部广播剧时,由于人物太多,而且时空跨度也给人一种飘拂不定的感觉,有时是现在发生的,有时是回忆,有点搞不清究竟发生什么事了,突然又转到另外一件事,给少点耐心都不行(终于发觉自己原来是一个比较有耐心的人,^_^)。

接着听下去时,发觉这还是一部不错的作品,平凡之中见道理吧,觉得很多情节都能作为一种借鉴。而且还勾起自己很多以前的回忆,当然啦,剧中的内容肯定和我不同,只是觉得这部剧有一种亲和力,会把你吸引住的。既然是一部以回忆为主的广播剧,当然贯串了很多人物错综复杂的情节。这部剧就巧妙通过不同人物的片段回忆组成一个完整的故事(当开始听时,真的有种模模糊的感觉,越听下去就越清晰,可能这是作者有意把你的思索一直延续下去的缘故)。

剧中的一个误会,导致很多人关系决裂,多年的朋友变成陌路人。现代的人,有时何尝又不是这样,一个小小的误会,往往会变成仇恨的源头。所以呢,做人有时候就不要太过表面化,事情往往有另外的一面,为什么会有人懂得珍惜,因为当你失去的某些东西的时候,你会感到莫名的惆怅,为什么当初没有好好去把握,没有察觉他的重要。

这部剧所贯彻的一点,主要是朋友之间的友谊,所以呢,当你还能掌握的时候,好好把握,不要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的可贵。

最后,建议你们都听听这部广播剧,因为每个人都有过青葱岁月。

《兵团岁月》读后感


《兵团岁月》读后感

文/杨春香

一个十年,记忆了中国的知青历史;一段过往,见证了知青的坎坷人生;一份回忆,唤起了时代的荣光岁月。《兵团岁月》里我们会看到主人公乔海洋的踌躇满志,会看到刘北上的侠肝义胆,会欣赏樱桃的热情朴素,会赞美郑红梅的坚强勇敢同样,也会同情他们的遭遇。

在一九六七年到一九七七年的这十年间,许多十六七岁的青年走出家门,走出学校,融入社会,他们在革命的潮流中上山下乡,在祖国需要的地方奉献青春。这十年是他们的苦难日子,亦是他们获得成长的日子跟着这些知青,走进北大荒,走进林海雪原,走进遥远的黑龙江,我们会看到他们留给历史的深邃目光和历史留给他们的会心微笑

上个世纪的六七十年代有这样一群大学生,他们不在大学里读书,而在社会上读书,他们不叫学生而叫知青,他们在选择理想的时候还要考虑理想是否会看得上他们

在这个特殊的年代,他们要么去农村插队,要么到边疆去。十八九岁的他们面临着考验,不仅来自社会,还来自内心,是留是去呢?刘北上、乔海洋、郑红梅、叶晓帆等这几个平时冤家路窄的人居然选择了同一个方向: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读到这里时我曾经思考,这是否意味着他们从此以后会一起奋斗呢?

然而在李一波老师的笔下,他们还是陌路。一部小说的魅力在于它巧妙的情节构思和表达的真实情感,《兵团岁月》里做到了恰如其分。在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他们四个人经历着亲情、友情、爱情的考验,在内心强大的洪流中挣扎着,还要小心翼翼的防护着不怀好意的家伙。

郑红梅原本是红卫兵队长,她是凭借父亲得到的这个被人们讨厌的职称的,在北京的胡同里,她经常带着红卫兵批斗那些所谓的反革命份子,当然了,刘北上和乔海洋就是算在其中。但在黑龙江他们都是远离家乡来搞建设的,没有什么不同,唯一不一样的是,郑红梅依然在生产队的领导班子里,而他俩和别人没什么两样,甚至还要更惹人反感看着这些岁月里发生的故事,一种莫名的伤感会在心底积聚,如果不读下去,你不会知道刘北上和乔海洋的友情有多深,郑红梅的革命意志有多坚定,更不会知道,他们之间也会如此纠结。

樱桃,一个大方开朗,体贴善良的女孩,而在兵团的岁月里她最终离开了深爱的人,深爱的北大荒。这部小说里,在我看来命途多舛的有三个人,除了主人公乔海洋,就是樱桃和叶晓帆了,这两个女孩虽然在很多方面对比鲜明,但是共同点也很多,同样的善良,同样的痴情,同样的深爱着乔海洋,亦是同样的悲惨叶晓帆本来和乔海洋有着共同的理想,他们都擅长小提琴,在艺术上有很多共同话语,但不幸的是叶晓帆遇人不淑,又太单纯,最后不得不离开乔海洋,她拥有自己的家庭,在那个家里她试着去融入了,可她的内心依然充满了深深的抱怨樱桃,处处为她的海洋哥着想,她的父亲曾是乔海洋初到北大荒时的师傅老车 ,老车教会了乔海洋很多,他们后来亲切的形同父子,但上天还是喜欢导演悲剧,老车最终走了,留下了樱桃和后来娶的老婆赛牡丹。

其实生死离别谁也说不准,就像樱桃,我本以为叶晓帆走了,她就可以好好的陪伴乔海洋了,可命运还是喜欢开玩笑,她得了癌症,曾经喜欢笑,喜欢和赛姨喜欢唱二人转的樱桃还是走了,她没有告诉海洋哥是因为她不想海洋哥伤心,她假装结婚了是想海洋哥放弃她,尽管自己的心里在流血,樱桃爱的就是深切,这样伟大。谁能不为她动容呢?

苦命鸳鸯的苦有很多种,就像郑红梅和刘北上,平日里是水火不相融,可刘北上为了朋友,也可以放下自己的高傲心态去讨好郑红梅,郑红梅阶级立场坚定,不被任何人所动,可她也会为了刘北上公然反对上级。如果按这个发展,到最后他们会在一起但我似乎感受到了他们的天空里不会有彩虹。刘北上成了雪原英雄,奉献了年轻的生命,郑红梅哭的歇斯底里,她看到了他给父亲的信,信里还提到了她是他的选择多年以后,当叶晓帆安于平静的生活,当樱桃和刘北上成了最美的记忆,当乔海洋走出逆境,实现他的理想时,当郑红梅释怀了所有后,我们仿佛看到了北大荒的春天格外的美丽。

结局时郑红和乔海洋共同扎根北大荒,李先生没有告诉我们他们之间会有怎样的结果,但我们能读出来,一直以来他们互相陪伴,那些残酷的青春岁月里都有彼此末了,乔海洋以自己天才的头脑写出了《北大荒之歌》,成功演出后他说:《北大荒之歌》是所有在这片土地上奋斗过的知识青年共同献给这片土地的一份深情的礼物,也是我们所有人携手走上漫漫人生路的一个开端,我感谢这片土地给了我青春和活力是啊,他们感谢那片土地,因为那里有他们奋斗过的痕迹,有他们最想念的人,最值得珍惜的记忆!

《兵团岁月》的作者李一波老师也是一位知青,在十年文革中,他们从北京出发,走进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开始了数十年的知青人生,李一波老师说:作为知青的一员,我感到骄傲和自豪,回首青春无憾意!因为我们没有出卖尊严,我们没有放弃追求!我们没有冷却周身的热血,尽管在那寒气逼人的时代!

这其中的艰辛和苦楚只有那个时代的人才可以用一种表情或是一个旁人难以读懂的眼神来诉说,其中的幸福和自豪也只有那些满腔热血的知青才能体会到。作为一个和那段历史没有交集的当代大学生,当我读着这些文字,触摸着这段历史,体会着这些感情时,内心无比的激动,对那些知青充满了深深的敬佩之情,他们代表的是一个时代的精神和希望!


山居岁月读后感


山居岁月读后感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山居岁月》。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叫山姆的男孩子,他离开了在纽约的家去克斯奇山林里寻找他曾祖你留下的牧场。他的爸爸以为他坚持不了自己生活的日子,第二天就会回家。可是他靠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像一棵小树在那片森林里扎下了根。最后山姆学会了在森林里独立的生活。

我很佩服山姆坚持不懈的精神。山姆在山林里生活中遇到了很多困难,但他都自己克服了。比如:他没有食物,他用自己做的鱼钩钓鱼;他没有房子,他就用木头盖房子;他没有朋友,他就到悬崖边捉了小猎鹰当他的助手最后他坚持不懈地克服了所有困难,成了森林的主人。

在我们的生活里,有一些人也和山姆一样有坚持不懈的精神。科学学坚持不懈地去做试验,有的科学家因为试验失败而变成了残疾人,可他们还在坚持做试验,直到做成功才罢手;在灾区辛苦工作的救援队,他们一直坚持不懈地找人。不管多么艰难,只要有一丝希望他们还是奋力地寻找被困者;还有在运动场上得金牌的运动员,他们也都是经过不懈地练习,才赢得胜利这些人的精神都值得我们学习。

《山居岁月》里的山姆让我知道了坚持就是胜利。我以后做事要学习山姆坚持不懈的精神。


帕丁顿抓小偷读后感


帕丁顿抓小偷读后感一:读《帕丁顿抓小偷》有感

(652字)

看,小熊帕丁顿来了。头戴红红的帽子,身穿一件蓝色大衣,扣子都没有系全,身上的一毛一乱乱的,很调皮的样子。小小的眼睛盯着远方,嘴角微微上扬,是不是看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呢?这,就是封皮上的帕丁顿。

我用了近一周时间才把《帕丁顿抓小偷》读完,生怕错过了每一个字,有时候读过的地方还要返回去再读,因为他真是太有意思了。

首先,小熊帕丁顿这个形象塑造得非常形象生动,个一性一鲜明。我觉得他是一只调皮的小熊,经常会惹出麻烦,但是他也有很多优点,比如做事情非常认真、勇敢、非常可一爱一等等,总之,他是个招人喜欢的家伙。

其次,故事的情节非常有趣、紧凑连贯,引人入胜。一天,布朗先生的葫芦被人偷走了,帕丁顿发誓要抓住小偷。经过勘察,帕丁顿原以为是布朗先生的朋友布鲁格斯先生,但结果令人出乎意料,小偷竟然是布朗太太(布朗先生的妻子)。马上就能参加焰火晚会了!小熊帕丁顿好兴奋!可谁也没想到,就在布朗家的焰火晚会上,小熊帕丁顿不小心烧掉了邻居柯里先生的外套,柯里先生怒气冲冲,愤怒地离开了。在昆仑布·费恩斯商场里,帕丁顿捡到一颗大钻石,到底是谁的呢?圣诞节那一天,布朗先生特意给他准备了一份礼物,帕丁顿很开心,他写了一份自己的经历,开头就有好几个错别字,但是这不影响他的好心情,他自言自语道:“做一只熊真好!”

小熊帕丁顿既是“冒险”的代名词、“快乐”的同义词语,也是“纯真童年”最好代表。小熊帕丁顿的故事展现出儿童天一性一中最为宝贵的勇敢、最为纯真的善良,我想孩子们读了这本书,一定有美好的情感渗入心里。

帕丁顿来了,给我们带来了快乐,带来了朋友。

帕丁顿抓小偷读后感二:《帕丁顿抓小偷》读后感

(1002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帕丁顿抓小偷》,大家肯定会有疑问,帕丁顿是一个警察吗?那个小偷偷的是什么东西?重要吗?

《帕丁顿抓小偷》这本书十分有趣,作者把一只小熊描写的活灵活现。故事主要讲了小熊与它的家人发生的故事,帕丁顿很可一爱一,喜欢帮助别人,但常常适得其反地帮“倒忙”,让大家哭笑不得,当然大家没有责备它,小熊幸福地生活在这个快乐的家庭里。

帕丁顿的故事就从这儿开始:帕丁顿是一只小熊,他住在有许多孩子的布朗先生和布朗太太家。常带着一个红帽子和布朗先生在一起聊天,喝茶,讨论某些事情。一次帕丁顿晚上在他的新房间里看美景,(窗户关着)他用手电筒照着,发现总是有灯光回应,就赶紧回到床上睡觉去了,他可不想冒什么险。

第二天,布朗先生说:“有人偷了我的西葫芦之王,一定是晚上偷的。”布朗先生还想把它拿到蔬菜站去展览呢!每天都会细心的给他施肥,浇水,松土。布朗夫人着急的说:“没关系,你还有好几个一样好的呢!”布朗先生说: “谁抓住了小偷,重重有赏!”就这样,帕丁顿就买了些道具,开始了抓小偷的任务。

虽然他在很用心的找,但他到目前为止情况还是很令人失望:他发现了脚印,但都是从屋子里走出来的,他还发现了一些更让人失望的!不见得西葫芦之王旁边死了两只甲虫(是被饿死的),这就是所有线索。他画了一张花园的地图,在失踪的地方用红笔画了一个大大的错号,然后在花园的后面画上了正在建造的房子,他确定灯光就是从那儿传来的......后来终于真相大白,原来是布朗夫人割了西葫芦之王给布朗先生吃了自己喜一爱一的西葫芦。现在啊,我真替帕丁顿高兴呢!大家知道吗,他的奖励真是出

乎意料,竟然是一个警察用的真正的警哨!

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角色就要数小熊帕丁顿,他有着长长的灵敏的鼻子,能闻见各种气味。总是带着又大又红的帽子和蓝色的褂子,配上它小一巧一玲一珑的身一体,你别说,真滑稽!我很欣赏帕丁顿见义勇为的一精一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记得我刚练钢笔字时,拿笔姿势不对,连个横都不好,写我一灰心便不想练了。一妈一一妈一听了和蔼地对我说“做任何事情都要脚踏实地,不能半途而废,你要相信

自己,不要被困难打倒”。我听了一妈一一妈一这番话,深有感触,又拿起一毛一笔信心满满地开始练习了,要努力,不放弃,不要像小猫钓鱼一样,那样永远也成功不了。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努力认真地去做一件事情,相信我,那件事情一定难不倒你!

同学们,让我们对自己有信心,一起走上成功之路吧!

帕丁顿抓小偷读后感三:《帕丁顿抓小偷》读后感

(375字)

这几天,我看了由迈克尔·邦德写得小熊帕丁顿系列的《帕丁顿抓小偷》这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小熊帕丁顿,他有一家人是布朗一家,他们都是人帕丁顿也是他们家的一员。

这本书讲了小熊帕丁顿抓特大西葫芦贼的故事事情是这样的马上就要到焰火晚会了小熊帕丁顿很兴奋可是在这之前布朗先生的特大号西葫芦不见了而就在昨天晚上帕丁顿使手电筒一开一关发现之后又会有一模一样的光出现他就怀疑,一天后果然有东西没了帕丁顿使劲调查了好久都没有找到最后伯德太太看帕丁顿这么累这么辛苦只好把真相告诉了布朗先生真相是这样的昨天我看家里没有菜了想要去买可是突然发现有一个西葫芦我就用它做了昨天的晚饭当时我也没在意所以他就失踪了就这样特大西葫芦的事情就结束了。

还有好多事情比如没事织一毛一衣还不会织的乱七八糟的还洒上了橙子酱,装修房子贴墙纸把门都贴没了,捡到了一个钻石领夹带等事情。

小熊帕丁顿真可一爱一。

帕丁顿抓小偷读后感四:《帕丁顿抓小偷》读后感

(461字)

今天我读完了享誉世界儿童文学瑰宝的“小熊帕丁顿系列”中的《帕丁顿抓小偷》这本书,书中的内容既搞笑又生动、既幽默又快乐,让我惊叹不已,非常感兴趣,我很喜欢读这本书。

主人公小熊帕丁顿是一个小淘气,布朗先生让帕丁顿给全家照相,没想到帕丁顿把头夹在照相机里了,本来布朗先生揪住帕丁顿的腿往外拔可是拔不出来,然后伯德太太用黄油把小熊帕丁顿拉出来了,它太有趣、太调皮了。

小熊帕丁顿非常可一爱一,也是一个小小发明家。在圣诞节那一天也是帕丁顿的生日,它为自己做了一个不断变长的“无尾蛇”,把下楼的伯德太太吓得半死,可见它做得多么的形象和一逼一真,太好玩了!

小熊帕丁顿做事非常认真,在圣诞节到来时,自己制作圣诞卡片,为了将“圣诞平安”这四个字写正确,它让伯德太太帮它将每一个字都在字典上查了一遍。它这种做事认真的态度真让我值得学习啊!

小熊帕丁顿真是一个小调皮蛋,我读了这本书后,感觉它就像在我的身边无处不在,它给我带了了很多温暖、很多乐趣,我真喜欢小它,我家里有好多小熊玩具陪我玩,如果现实中真有这样的小熊陪我该多好啊,它就可以和我的小熊做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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