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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读后感2000字

《红字》的读后感2000字。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经过小编精心整理,推出《红字》的读后感2000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红字》是美国作家纳萨尼尔霍桑的代表作。它以十七世纪北美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取材于一六四二一六四七在波士顿发生的恋爱悲剧。初读此书,并未觉得它主讲一个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而是深深折服于作者对人性的刻画,人物的塑造,及心理的描写。四个主要人物形象生动而鲜活,给人强烈的震撼,感慨颇多。因此,引发一些思考。谨以此文诉说交流,并诚挚向大家推荐此书。

彰显人性的光辉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一个出身英国破落贵族家庭的美丽女子,却嫁给了一个畸形的年老学者。她在丈夫生死不明时,与一个牧师相爱并产下一女婴,因而为清教教义所不容。她被投放监狱甚至被判有罪,令她在刑台上站立三小时当众受辱,并终身佩戴一个红色字母A作为惩戒。当局一再逼迫她说出同犯,但她断然拒绝,并独自一人受着惩罚,独自抚养孩子长大。

首先,看到这里,会感叹她对于不合理婚姻制度的反抗,震撼于她的伟大爱情。或许,当一个女人爱到骨髓时也就是她会为此付出一切之时,可以用自己柔弱的身躯保护自己所爱之人,不惜牺牲一切也可以为之忍受一切并甘之如饴。而在这种牺牲里,她不在乎世俗的眼光,不计较利益的得失,彰显出真正的伟大和高贵。

然而我并不认为作者意在强调爱情的动人,我更相信他着重于剖析人性的美丑。

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我甚至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她,但她真实的给我强烈的震撼,从未有过的震撼。在灾难性的惩罚面前,她不逃避也不用软弱去博取同情,她只是默默承受,即使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那么残忍。她并没有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去自杀,对于中国传统女性来说可能会倾向于这种极端的方式,因为羞愧而放弃自己的人生,妄想用死亡去结束这丑闻似的人生污点。她只是淡然接受着那些惩罚,继续追求自由幸福,高贵的不可侵犯地去俯视那些所谓的清教徒。

但还是很不幸,她是一个喜欢归罪于自己的人。当一个原本无罪的人,在这种畸形的社会里生活久了,也就生出了要强迫自己去相信自己是世界上最为罪孽深重的人。而此时,争取美好的爱情似乎变成一种错误。自由,被戴上了罪孽的镣铐,不堪重负。但这不正是说明她的良知还完好无损么,不像有些人身负罪孽还恬不知耻的活着。

作为一个女人,一个母亲,她更是了不起。她倾尽所有购得的唯一财富就是她的孩子珠儿。她爱珠儿,珠儿也就是她对美的追求。只是,她善良的心还在担心那莫须有的罪恶会降临在她的孩子身上。她因为爱去赎罪,服务社会公益,尽管那些人接受她的帮助却毫不感恩,她也坚持了下去。

真正的殉道者

阿瑟丁斯梅代尔,怎么形容这样一个年轻有为的牧师,同样是一个殉道者,敢爱却不敢承认的懦夫。他是个纠结矛盾的人,有点可悲,但总体来说是个好人。他在痛苦中挣扎,消耗着自己的生命,辛苦的扮演着圣人和罪人的双重角色。艰难的在识人不清时坚守内心的秘密,不敢公开自己的罪行却终生受着内心的煎熬。但,出于他的角度考虑,我想我们应该理解他,就像作者说的信仰既支持了他,又把他囚禁在铁笼里。

罪孽一旦在人的灵魂中造成一个罅隙,今生今世也便难以弥合。是的,就是那样不可磨灭的留下永恒的印记,去惩罚犯错的人们,无论是从身体还是心里都不能逃脱,那些魔掌将永远缠绕着不安的灵魂。而罪孽,至死都不会因为救赎而消失。只是很可惜,还是有人以这种极端的方式来寻求解脱。

疯狂的复仇者

老学者罗杰齐灵沃斯,这个真正邪恶的人让人不寒而栗。原本是一个有思想,博览群书有求知欲的老朽学究,却因为仇恨而走向罪恶的深渊。那仇恨化身的邪恶完全使他的博学成了凶器,也因为仇恨而使那些因博学而生的美好品质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疯狂。

对他,我只是觉得可怜,更可惜。即使他本身是个无趣的人,但博学而平和,睿智而可敬,却因为仇恨而变得面目全非,变得邪恶,可憎,变得极端,阴暗,疯狂。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悲剧。

自然人

小珠儿,美丽可爱的小精灵,简直是一个无法想象的存在,灵动聪慧的令人恐惧。正因为不知该如何形容她的存在,故且称为自然人。而由此,我想起《边城》中的翠翠,她的自然,她的宁静,与珠儿仿若两极却又有共通之处。

故事有一个些许凄凉但具真实感的落幕。牧师的死,齐灵沃斯的死,一切因果循环,有因必有果。或许,善良的人才真的能得到善终。

而海斯特的回归,继续用她的善良,帮助别人。她因苦难而坚强理智偏执,甚至无法形容她的思维行为模式,没有办法洞悉她这样一个传奇又极具魅力的奇女子。她是作者极力宣扬的美的化身。而这个红字,它到底又代表了什么,我还是不能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是爱情的炽热燃烧,是牺牲的热血,又或是,不安灵魂的烙印?这不确定的答案,或许才是它永恒的生命力所在。我们,只要从中得到自己的启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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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读后感作文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红字英文》读后感


红字英文

The Scarlet Letter offers an extraordinary insight into the norms and behavior of the 17th century if American puritan society. The basic conflicts and problems of its main characters, hoan. Hester prynne and his husband. munication. Shame! Hopelessness! Loneliness! Hester has to /zl/请保留

But Arthur Dimmesdale, his sin against Hester and pearl is that he mysterious heart trouble, seemingly caused by psychological distress. one person. The tbstone, with a deep colored letter A shining brightly.阅读

关于红字的读后感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道德做着挑战,他把世俗道德拿出来进行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道德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着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

小说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这个可怜的人受尽了精神的折磨,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自己,最后在无法忍受的精神压力下悲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迫害人的历史却很长,西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光明,给人希望,但实际是残害人的工具,宗教的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强大压迫下的软弱的一面,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源之一。(.)

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现了儿童的天性,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人的天性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本来面目,然而我们用自己创造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自己变成了精神的奴隶,失去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痛苦,无可奈何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满快乐的世界。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事,否则人的痛苦会延续下去。

反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因为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仅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悲惨命运境地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自己的过错反省,去宽恕他人,却充满了仇恨,毒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肮脏卑劣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人如果心中只有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满邪恶。

美国作家霍桑用他精湛的艺术手法剖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现着人内在世界的秘密,这是小说永恒的魅力所在。

读《红字》让我感受到了压抑后的平静,痛苦后的快乐。

红字读后感系列


相信不少人在学生时代都会被要求写一篇读后感,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有很多感悟想写下来。读后感应该含着深刻的感情。范文资讯网的编辑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红字读后感,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红字读后感(篇1)

疫情期间在家无聊读了很多书,我觉得没事了读读书能让我们变得更好,今天我们就说说红字这本书。

《红字》是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创作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850年。《红字》讲述了发生在北美殖民时期的恋爱悲剧。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嫁给了医生奇灵渥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白兰坚贞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因此,它不仅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小说以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时代的美洲为题材,但揭露的却是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利坚合众国社会典法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主人公海丝特被写成了崇高道德的化身。她不但感化了表里不一的丁梅斯代尔,同时也在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

读了这本小说能让我感到当时社会的黑暗,更能理解现在生活美好的来之不易。

红字读后感(篇2)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她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她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她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红字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了《红字》这一本书,《红字》主要讲海丝特出身于英国的贵族家庭,由于家中落迫,被迫嫁给一个身材畸形的老者,途经荷兰,丈夫有事停留,让她先回去,两年后丈夫却杳无音讯。其间,海丝特暗中与年轻的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相爱 ,并生下了一个女孩。海丝特的行为触犯了教规,但是她坚持 不肯讲出她的同犯,当她怀抱婴儿在刑台上示众的时候,她的丈夫回来了。为了隐藏他和海丝特的奸夫以求报复,他费尽心机终于发现此人就是丁斯代尔牧师。他想尽一切办法折磨牧师,在精神 和肉体上摧残他,牧师经受不住长期的折磨而即将死去,死前他向全体市民讲出真相。海丝特死后,她和牧师合用一个墓碑,上面刻着一个鲜红的A字。

读完整本书,我对清教的虚伪和残忍而感到痛恨。记得论语 中有一句话: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意思就是说:满脸是讨人喜欢的神情,满嘴是讨人喜欢的花 言巧语,这种人仁德是不多见的。也就是这种人一生都是虚伪的,难道你不可以展示你真实的面貌吗?你用你的虚伪出人头地,但是没过多久就会被人看破,你弄假,总有一天会被人识破的。我曾从电视里看过,有些人卖假酒、卖假烟,害死了很多人,不也是被人民识破的。 希望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虚伪的人。

红字读后感(篇4)

《红字》是我许久以后遇到的一本振奋人心的好书,因为文化风俗的差异,对外国的名著一直带着一种似是而非的解读,因此也就显得不伦不类。但是,美国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却是一本比较容易读懂的书,因为它更是关于人性的。

《红字》讲述了17世纪清教殖民统治下,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女主人海丝特·白兰以为丈夫在海难中已经遭遇不幸。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在众人鄙视的目光中,白兰始终独自承担着所谓的"耻辱"与"罪恶",她不断热心接济和帮助别人,最终赢得了人们的尊敬,而经过多年的窥探,她的丈夫罗杰也认定了"道德伟大"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就是那个隐藏的同犯。于是他千方百计地接近牧师,旁敲侧击,冷嘲热讽,不停地在精神上对牧师进行折磨。最终,牧师被白兰的勇敢所感染,决定和她以及小珠儿一起离开这个地方。然而,牧师病情加重,在他生命的最后,他勇敢的走向了曾经白兰受罚的邢台,坦诚他所认为的"罪"。

海丝特·白兰,勇敢者,凭借爱情与其坚毅赢得生之希望,她对爱人的守望,对爱情那清晰明了的坚持,永不背叛。虽然她无法摆脱强加在她身上的耻辱,但她内心深处的感情却敬请澎湃,无法遏制。她认为追求爱情是自然的事,是人的本性,与社会、宗教、道德无关。"正是因为她和丁梅斯代尔先生的爱情,使她能够在众人的'白眼中坚守下来。

红字读后感(篇5)

红字是不朽的作品,历史背景虽然和中国没有丝毫联系,但是任何的好的作品都可以跨越种族和历史,而被世人所爱。

很多人认为红字是爱情故事,当然这是个关于爱情的故事,但是我认为霍桑只是把他的追求,他的思想,他的情感溶在那个故事里而已。

海斯特爱丁梅斯代尔,但是真的是一直都爱吗?那是否就是爱?那难道不是一种沧桑的感情吗?因为那些苦难彼此的心紧紧相连,所以他们才能够见面后自然而然的内心平静的交谈,但是那就是爱吗?如果是爱,为什么丁梅斯代尔当初要虚伪的质问?海斯特站在刑台上真的是出于爱要保护牧师,还是只是既然已经站在那里了,就让事情发展下去的无奈和无助?牧师后来总是要拷问自己,折磨自己,难道真的是出于爱,而不是因为自己的逃避和虚伪令自己厌恶吗?海斯特坚强的活着,帮助大家,难道不是出于生命本身的坚韧?那和爱究竟有多大关系?至于他们在树林里的谈话,那么自然而然,那么激情澎湃,是爱情的原因还是对自由的向往?

如果说到爱,我认为那孩子珠儿才是爱的花身,她狂放,她敏感,她被母亲所爱,也爱着母亲,并且善于反抗和自我保护,我认为她才是红字的主角,A字只是个束缚但同时也是个区别于他人的标志。我认为那孩子的一切品性都是霍桑的向往。海斯特胸前的A字,牧师放在胸前的手,都象征着束缚,我想霍桑真心真意的想冲破这种束缚,他内心挣扎,向往自由,可是时代不允许,世俗不允许,他的无奈表现在结尾,牧师说出了心中的积郁,他释放了自己的心灵,但是他死了,他始终无法和海斯特自由的生活。海斯特带着珠儿离开了,那么她自由了吗?她回来了,而且至死连墓碑上都刻着那个A字,并且它和牧师的墓中间还有一段距离,那是霍桑对自己的嘲弄,他对时代和命运的无奈。而那个孩子,自由的化身,珠儿却没有太多结局,我们从只字片语中猜测,她嫁人了,富有了,生育了,但是那不确定的语气是不是反映出作者的不确定呢?是否表现了作者的犹豫呢?是不是象征了作者意识到想要逃离那个时代的希望是多么的渺茫呢?而且珠儿的幸福远在不所知的世界,那是不是又象征了作者想要逃避的心理呢?

另外,那个医生,畸形的医生,化名罗杰·齐灵渥斯,人们把他想象成恶魔,但是他是否也表了一种束缚?一种世俗的束缚?一种法律的束缚?毕竟他才是海斯特的合法丈夫。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的通奸行为至今在世界上也是被道德所不接受的,毕竟那是对家庭的背叛,且不说爱情,因为那个时代甚至当今也是存在无爱婚姻的,可是婚姻一经成立,是否该有应有的责任?这种责任是否可以那么轻易的以爱情的名义给摒除?所以我不认为医生是个恶魔,我愿意把他想象成冰冷的法律或是道德所规定的某些责任。他最后将全部财产给了珠儿,是不是也暗示了法律或是道德的无因性,即没有原因,只是应该那样而已。

红字中我还在意那个妖婆,那个地位很高,行动诡异的被人称为妖婆的那个妇人,我把她想象成上帝,她事事洞明,远离人群,是不是和上帝有些相像呢?但是她丑陋,她不受欢迎,那么是不是也侧面表现出作者对上帝的一些质疑呢?毕竟上帝是没有人见过的,他无所不能,但是他是否只是一个丑陋的老妇而已呢?上帝是那个时代的精神,但是这种精神是不是真的就是真理?是不是就是纯洁无瑕,牧师代表了纯洁但是他却虚伪并且懦弱,那么上帝是不是本身也不是什么纯洁无比的无所不能的呢?

红字读后感(篇6)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19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和心理小说家。18xx年7月4日出生于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一个没落的世家。他的祖辈之中有人曾参与清教徒迫害异端的事件,为著名的1692年塞勒姆驱巫案的3名法官之一。这段历史对霍桑的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霍桑的父亲是一名船长,在他4岁时去世。18xx年霍桑在亲戚资助下进入博多因学院,同学中有诗人朗费罗与后来当选为总统的皮尔斯等。1825年大学毕业,回到塞勒姆镇,从事写作。他曾匿名发表长篇小说《范肖》(1828)和几十个短篇作品,陆续出版短篇小说集《古宅青苔》(1843)、《雪影》(1851)等,逐渐得到重视和好评。

1836年和1846年霍桑曾两度在海关任职,1841年曾参加超验主义者创办的布鲁克农场。他于1842年结婚,在康科德村居住,结识了作家爱默生、梭罗等人。1848年由于政见与当局不同,失去海关的职务,便致力于创作活动,写出了他最重要的长篇小说《红字》(1850)。这部作品以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描写一个受不合理的婚姻束缚的少妇犯了为加尔文教派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地社会中的某些黑暗。作者细致地描写了经过长期赎罪而在精神上自新的少妇海斯特・白兰,长期受到信仰和良心的责备而终于坦白承认了罪过的狄姆斯台尔牧师,以及满怀复仇心理以至完全丧失人性的白兰的丈夫罗杰,层层深入地探究有关罪恶和人性的各种道德、哲理问题。小说以监狱和玫瑰花开场,以墓地结束,充满丰富的象征意义。

作为霍桑的代表作,《红字》最典型的体现了霍桑对待清教有着矛盾性这一特征。在这部作品中,他塑造了一个坚定而具有神奇般个性的女性――海斯特・白兰,由于和牧师丁梅斯代尔通奸,受到清教教会的谴责。她胸前被佩以红字A做为惩罚并当众受到辱骂和羞辱。红字A针针扎进了海斯特・白兰的心里,即使把那个记号遮起来,红字A是罪与罚的证明,是一个女人恶的体现。为了获得新生,海斯特・白兰公开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携带女儿在郊外的一间孤僻的茅屋里开始了殉道般漫长的救赎之路。在霍桑看来,海斯特・白兰是有罪的,她犯了当时社会所不能容忍的通奸罪,但更关键的是她的欺骗罪,她和齐灵沃斯达成了一种交换,即齐灵沃斯不再问孩子的父亲是谁,她也不向牧师暴露齐灵沃斯的真实身份。这样的手段是值得怀疑的,尽管是为了爱。海斯特・白兰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牧师丁梅斯代尔,但也给他带来了更大的痛苦。而她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自己的过失,以至于许多妇女向她倾诉自己内心的秘密,寻求安慰和忠告。清教主义者认为,人拥有一种趋向于德性的自然倾向,不过,只有通过了某种训练,人们才能可能达到德性的完美。海斯特・白兰正是通过这种训练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所犯下的罪,最终净化了她的灵魂,并造就出一个比她失去的更纯洁,更神圣的灵魂。红字也不再是受辱和犯罪的耻辱火印,而是激励精神复活的标志和象征。

霍桑将海斯特追求自然人利益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海斯特看来,追求爱情这是个人的事,与社会、道德、宗教无关。所以她形式上虽然接受了惩罚胸前佩带红色A字,而在思想上却没有接受惩罚她的那些社会道德规范。而且这一罪之罚的形式标志A字也被她绣得光彩夺目,并成为她进入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的通行证。

《红字》中丁梅斯代尔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人物。作为牧师,却于海斯兰・白兰有了私情,这对于上帝的道德观是一种背叛,更重要的是他没有承认罪行的勇气,当海斯特・白兰独自站在刑台上被人羞辱责骂,他却高高站在露天看台,笼罩在所有人的信任与崇拜下。为了保住地位和名声,他成了隐秘的罪人。他在欺骗了所有人以至于上帝之后,竟然继续从事牧师的工作,不能不说是对公众的不负责和对上帝的亵渎。在这种情况下,他选择了自我惩戒:用血淋淋的鞭子抽打自己,绝食反省悔悟,私下在自己的胸口烙上火红的红字A,声音里已经含有一种忧郁预示着颓废的趋势了,再加上齐灵沃斯把一个丈夫忌妒时的愤怒全部发泄在丁梅斯代尔身上,丁梅斯代尔的精神和肉体都濒于崩溃的边缘,并终于走向刑台,在荣誉的顶峰,彻底坦白了自己,用最后一口气展示了胸口上的红字,倒在海斯特・白兰的怀抱里,从此也就从那个解不开的结中解脱了出来。霍桑让丁梅斯代而受到了长达七年的灵与肉的折磨,这比公开受罚更为残忍。从这一点来看,丁梅斯德已成为清教教义的工具。霍桑想要表明为实现生命的意义的不朽是要做出相应的努力的,从而才能使无依的灵魂和有罪之身获得精神上的安定和肉体上的愉悦。

齐灵沃斯,是一个由受害者变为罪人的人。就他与海斯特・白兰的结合本身来说就是一种罪,因为这种婚姻是错误而不自然的。另外他的罪还表现在对丁梅斯代尔的复仇上,霍桑认为后者是道德上的罪。他不停的周旋在妻子和妻子情人之间,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去侵害他人的灵魂、伤害他人的情感。复仇的种子深深的埋进了他的心里。他外表沉静温和,内心却有着深沉的恶毒。正如丁梅斯代尔所说:海斯特,我们不是世界上最坏的罪人!世上还有一个人,他的罪孽与这个亵渎神圣的教士还要深重!他阴险的侵犯了一个不可侵犯的心。然而,齐灵沃斯的生存是有赖于丁梅斯代尔的,一旦牧师死去之后,他也失去了活着意义,不到一年便萎缩的死去。罪恶深重的齐灵沃斯临死前将一笔数目可观的遗产留给了小珠儿,这一举动无疑包含了一定程度的悔悟。同时霍桑也向读者展示了一幅美好的图景:人与人之间是需要宽恕的,有罪之身同样可以净化自己不洁的灵魂,这也是能获得救赎的。

清教中人人都是有罪的,通过救赎来达到一种精神的超脱。我们能看到清教在净化人们灵魂的方面有着一定积极作用,但这毕竟是表层的。透过表层,我们也清楚的看到霍桑对清教有着自己的矛盾和疑惑,这是由于清教对人性压制的消极因素所决定的。

殖民地时期的社会在严酷的教权统治下,宗教与法律几乎等同,支配着人思想的不是个人的独立判断,而是教权。教权代替了人们的思考,教权代替了人们的判断。清教徒力图使社会宗教化,也许最初的动机是好的,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走向一种极端。当上帝的旨意成为某一部分权威的社会律令时,神性对人性的拯救就保不住在人为操作中丧失了本应具有的意义。在《红字》中,我们始终会感受到这种来自宗教压力的阴郁之气,也更直观的看到霍桑对清教伦理道德的怀疑与不满。

丁梅斯代尔,他是一个真正的僧侣,一个真正的宗教家,他的敬畏的情感发展得很高,而且养成一种心境,可以自然而然的沿着信仰的道路猛烈前进的人,但它又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着自然赋予的七情六欲,对宗教的笃信与对世俗生活的追求,是他成为宗教禁欲主义的牺牲品。当丁梅斯代尔与海斯特・白兰的事情败露后,他的思想陷入了复杂的矛盾之中,使精神与肉体越来越衰败。霍桑塑造了丁梅斯代尔这一有着神圣加挲却暗中破坏节律的僧侣形象就是进一步对清教虚伪进行了嘲讽和批判。我们更清楚地看到,在清教社会中,人们把人类最真挚的感情当成最大的禁忌和罪孽,要去压抑人性的欲求,道德修养越高的人就会渐渐具有越来越强的神性,而他所受的压抑的扭曲也就越来越沉重。

红字读后感(篇7)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势巨子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整理,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青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落,杳无音讯,白兰孤傲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势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糊口,他们真诚的相爱了,渡过了一段隐私但强烈热闹的爱情糊口。不久,白兰因为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判任务的却恰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需终身穿戴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茕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糊口。而专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变态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中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公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四周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固然被统治者以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贞洁的。她的精神不中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固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然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红字读后感(篇8)

作者霍桑深受原罪意识影响。作品常常表现出人皆有罪恶的倾向与希望人心向善的愿望。擅长运用象征、隐喻等艺术手法。这本出版于1850年作品就是作者意识的代表作。全文运用了大量的细节描写(环境/心理)描写和独白讲述了一段新英格兰地区(北美)发生的有关伦理宗教讨论的故事。白兰与牧师的爱情冲破了世俗的束缚(牧师并不知道白兰有丈夫),但女儿的诞生将白兰置于伦理道德谴责的众矢之的,红色的“A”成为了对她不洁身份的强烈精神惩罚,牧师苦于身份地位而选择了隐藏但是看到在人群中被游行示众的白兰和女儿内心受到了强烈的自责。

白兰的丈夫是医生一开始不知牧师就是和白兰偷情的人,但通过诅咒让与自己妻子偷情的人身体虚弱同时在胸前产生血肉的A字。牧师身体的虚弱和工作交集让医生感受到了牧师的秘密同时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了牧师胸前的A字这个秘密。但他又通过医术延续着受诅咒者的生命,对其进行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最后是孤独生活7年的白兰在养育女儿,帮助贫苦人的过程中独自思考拥有了更加完善的精神和灵魂,帮助心爱的牧师冲破了精神的枷锁和束缚,实现了对原罪解放。这本书是塑造的环境是极度压抑的,让人读起来就感觉很透不过气。用宗教的口吻去研究宗教的内容去探讨伦理的精神,纵然有很多美好事物的描写但依然很压抑。

作者在最后对爱与恨的讨论是非常棒的“爱与恨,归根结底是不是同一种东西,这是一个值得观察和探究的有趣问题。这两种感情发展到极致时,都意味着亲密无间,心灵相通,使一方依附于另一方,以获取情感与精神生活所需的食粮。一旦爱恋或憎恶的对象不存在了,无论是热情似火的爱人还是恨入骨髓的仇人,都会倍感孤独凄凉。

因此,从哲学角度考虑,爱与恨在本质上似乎是相同的,只是爱碰巧笼罩着天国的光辉,恨则碰巧散发着朦胧可怖的微光。”我认为恨是从爱中产生的,爱而得不到就变得极端成为了恨。在这里佛曾说“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但我们终究凡人,又有几人能无忧亦无怖呢。法律、道德、每个人对爱与恨的定义都会不同。但一定是爱,才能让人有力量去冲破原罪,得到解放吧。

2000字的读后感


2000字的读后感范文一

花园里的每一次邂逅,映照在夕日余晖的斑驳光辉中,显得格外唯美,格外的充满爱的点缀。

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

无语的告白,欣然的接受,简单中透露着深爱,每一个眼神都诠释着关爱,诠释着最伟大的相爱。

命运总是磨练人的,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情形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世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一是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

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她的精神魅力是别人所不具有的,因为她一直都是完美主义者。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和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为什么要说简爱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呢?这源于简爱对罗切斯特深沉的爱。罗切斯特的从前对于简爱来说是一种打击,在打击之下,简爱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侮辱。但是在罗切斯特庄园被毁,自己也变成残废之后,简爱在爱的驱动下,又重新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最终是爱战胜了心中的不平,是爱点缀了尊严,所以说她是有尊严的 .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和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

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国语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和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现实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的似乎为了经前和地位而淹没了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境界;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积极向上的追求;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无怨无悔的抉择。

2000字的读后感范文二

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句话就出自法国一位着名的作家雨果先生。

维克多雨果是法国浪漫主义学运动的领袖,是法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的一生几乎跨越整个19世纪,他的文学生涯达60年之久,创作力经久不衰。他的浪漫主义 小说精彩动人,雄浑有力,对读者具有永久的魅力。1827年,雨果发表剧本《克伦威尔》及其序言。剧本虽未能演出,但那篇序言却被认为是法国浪漫主义的宣言,成为文学史上划时代的文献。它对法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1830年,雨果的剧本《欧那尼》在法兰西院大剧院上演,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确立了浪漫主义在法国文坛上的主导地位。1830年7月,法国发生了七月革命,封建复辟王朝被翻了。雨果热情赞扬革命,歌颂那些革命者,写诗哀悼那些在巷战中牺牲的英雄。 1831年发表的《巴黎圣母院》是雨果最富有浪漫主义小说。我们曾经也学过《巴黎圣母院》片段,今天我就谈谈看了这部小说之后的感想。

《巴黎圣母院》描写了15世纪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小说中用对比的手法描绘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极富感染力的人物形象,人物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和悲惨命运扣人心弦。小说中使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主人公分别是:爱斯梅拉达和卡西莫多。这两个人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使人触目惊心。爱斯梅拉达刚满16岁,她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她整个人的灵魂都是美好的。她有一只聪明绝顶的小山羊,小山羊那活泼可爱的形象时时在我眼前浮现。她俩;合并起来,就像一幅多彩多姿的风景画。她们是美丽的化身。但这颗年轻火热的心却被腐朽的社会所禁锢了。原本她应有美好的未来,但最后她却以16岁的热情在这个世界消失了。卡西莫多形貌异常的丑陋。文中对他的外貌描写到那个四面体的鼻子,那张马蹄形的嘴巴,那只被茅草似的棕色眉毛所堵塞的细小左眼,那只完全被一个大瘤所遮盖的右眼,那上下两排残缺不全,宛如城堡垛子似的乱入遭的牙齿,虽然外貌不怎么好,可是他有一颗善良的心,他喜爱爱斯梅拉达;如同守玉般保护她。对爱斯梅拉达的种种厌恶,他毫不在乎。我认为这是他最大的弱点,这也是由于社会的制度所造成的。她试图使爱斯梅拉达远离一切伤害。他无法用言语表达自己对她的爱慕,只能以行动表现出来乞丐们攻打圣母院,用意是保护他们的姐妹--爱斯梅达,不让她绞死在广场上。加西莫多不愿她离开自己,一个人奋战在圣母院的塔楼上,他的行动远远胜过中世纪的骑士为了自己的美人冲杀在原野上,他的奋激,他的忘我,他的不顾一切,完全表露了他内心的爱情。 但个人的实力是很有限的,最终他还是不能保护好她,也只好选择殉情。

《红字》读后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2000字读后感


2000字读后感范文一

上学的时候就读了《窗边的小豆豆》一书,当时只作为一种消遣来读这本小故事的。读过之后,感慨万千。如今再读,依然觉得回味无穷,在这紧张的工作之余,特别是自己真正成为育人者之后,才真正体会到这本书的精髓:几乎人人都有异想天开的童年时光,这种异想天开是何等的奇妙和伟大,但现实的教育世界里,这种顽皮和淘气却一直是我们的教育想要纠正的问题。

作为教师,我们自己似乎也忘记了,成长的过程是个循序渐进的微妙过程,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所有可贵的天真特质,我们都忽略了,我们甚至把它漫不经心地遗失和随意处置。虽然自己是个高中老师,但是这个阶段的学生依然有着他们这个年龄阶段特有的调皮与不听话,但似乎自己太急于让他们社会化了,太希望他们能像自己所期望的那样,具备成人化的行为方式。

《窗边的小豆豆》主要讲述的是作者黑柳彻子上小学时一段真实的故事。小豆豆因为淘气被原来的学校退了学,来到巴学园。在这座叫巴学园的奇怪学校里,孩子们在用废弃的电车车厢做的教室里上课,按自己喜欢的顺序自由学习各个科目。他们都没有固定的座位,不同年级的也可以坐在一起。校长会要求大家自带有山的味道(蔬菜、肉类)和海的味道(鱼、海味)的午饭,也会自己策划包含稀奇古怪项目的运动会,让每个孩子都能发挥特长。如果上午就把课程都学完了,下午大家就集体出去散步学习地理和自然;夜晚还在大礼堂里支起帐篷露营,听校长讲旅行故事文字中所流露出来的都是新鲜动人的场景,小豆豆也就在这所崇尚自然教育、顺应孩子们自由天性的小学里健康成长。

重温这些场景时,不禁感慨万千,现实的教育为何如此乏味而单调!

为人师表后再次读这本书,最佩服的是书中的小林校长。他对任何一个孩子都那么有耐心。在小豆豆来到新学校的第一天,他听小豆豆说了四个小时的话,耐心的背后昭示的是何等的了解与爱呀!他应孩子们的要求精心创作了校歌,孩子们不理解不喜欢他也一笑了之;他为永远不可能长高的高桥君,精心设计校运动会,竟使高桥君每个项目都拿了冠军;当小豆豆因被同学拽小辫子而哭泣时,他一句好漂亮的小辫子就让小豆豆破涕为笑;他启发那个饭前无话可说的孩子,就更充满了童心童趣:那个孩子在他的鼓励下说了这样的话:哎,早晨我起床了,然后呢妈妈对我说快刷牙,我就刷牙了,然后呢,我就到学校来了。这样的讲话,竟然赢得了礼堂里一片热烈的鼓掌,孩子们热情地为他找到了话说而鼓掌,以至于一个高年级的学生听得太专心,把头不断地前探,竟至于碰到了饭盒上

读这本书印象最深的另外一点就是,整本书中体现出来的教育方式没有一点说教的模式,似乎这里的教师、这位校长不需要用我们所认为的教育语言的方式来进行教育。这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就是当小豆豆心爱的钱包掉到厕所里,她拿了长长的舀子,坐在厕所的掏口处,把厕所里的那些东西一勺一勺掏出来,在身边堆成高高的小山时,校长先生竟然只说:弄完以后,要把这些全都放回去啊。没有惊讶、没有呵斥、没有嫌弃,竟然只说了一句要把这些全都放回去啊,仅此而已!这是对孩子多大的理解与信任呀!以至于小豆豆从这件事中竟获得了极大的满足,从此改掉了上厕所时低头往下看的坏习惯了。在我看来,这件事使小林先生的体验教育达到了极致!正是因为他的理解与宽容,让小豆豆更意识到自己上厕所时低头往下看是个很坏的习惯。如果校长当时指责小豆豆捞起东西造成了多大的麻烦的话,小豆豆可能永远都意识不到自己那个坏习惯。

其实,作为教师,作为班主任,我已经深深地体会到了,高高在上的说教不能形成优秀的品质,只能使孩子们内心感受到的和他被强加的产生矛盾。作为一个班主任,自己所采取的教育方式,似乎说教的比重太大了:热爱学习、孝顺父母、爱祖国、爱人民、守秩序、懂礼貌、学会尊重等等等等。这样的教育方式让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多少呢再读这本书也让我深刻体会到了恰到好处的教育方式是何等的重要,学生的体验才是达到教育目的的真正灵丹妙药,而这背后所真正需要的是教师能够从学生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去同感。这让我想起了今年带学生去东方绿舟,再次走到每次来都要领学生参观的智慧大道,我自己首先就感觉到没什么意思,因为每年来都会带学生在这条大道上转悠,学生也就转转看看而已,收获不是很大。但是这次教官的活动设计却让学生在了解了智慧大道上所雕塑的名人外也了解了什么是团结合作,什么是为他们着想,学生在活动中、在自己真正的心理冲突中反思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想法。那一刻,我体会到了体验教育的精髓,感受到了体验教育的巨大能量。

不知道在哪里看到过这样的教育观点:你想培养孩子哪种品质,那么就为孩子创造可以表现出这种品质的环境吧,让孩子不断体验这种品质,当孩子表现这种品质已成了习惯的时候,孩子的品质也就养成了。所以,重视体验教育,反对说教,这是小林校长巴学园的成功,也是我们的教育所应该追求的!我想,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更是一个适时地反应,而不是教师站在讲台上的唾沫横飞,我们或许应该好好反思一下日常的教育工作了,教师更需要培养自己抓住教育时机的能力,而非上好班会课的能力。

读着这本书,重新体验着童年时代成长的历程,突然意识到,这个历程其实是创造力和社会相适应的过程,也是人与人之间试探着相互理解和尊重的过程。在书的催化下,我们会不自觉地回忆自己的童年,可能我们都会觉得自己没有小豆豆那么幸运,能够进入那样神奇的学校,遇到那么好的校长在现实的教育世界里,或者说成人世界里,似乎没有多少人能像小豆豆一样长大,小豆豆在成长的话题上便显示出了她独有的意义,我想也正因为这个原因,这本书才会让这么多的人感动,这么多的人为之动容。

这本书不仅让我们记住了一个名叫巴学园、由六辆电车改成教室的学校,更读到了一个儿童成长的旅程。这个旅程对于每一个人都很重要,对我们现在的教育更重要。作为教育者,我们无力去改变一些制度环境,但是我们能为孩子做的就是真正去理解他们,以他们需要的方式来爱他们,来引导他们,为他们创造形成各种优良品质的环境。

2000字读后感范文二

《细节决定成败》粗一看这题目,似乎觉得有点小题大做了,可是仔细一读这本书,却是深有感触,作者在书中,不断强调,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寓伟大于平凡的真理。

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所以,大礼不辞小让,细节决定成败。在中国,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很少;我们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决不缺少各类管理规章制度,缺少的是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我们必须改变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提倡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这段话指出了我们工作中的通病。再高的山都是由细土堆积而成,再大的河海也是由细流汇聚而成,再大的事都必须从小事做起,先做好每一件小事,大事才能顺利完成。

一个细节的忽略往往可以铸成人生大错,可以造成事业颠峰之危,而一个细节的讲究,可以让企业咸鱼翻身,可以在谈判中力挽狂澜于既倒。海尔总裁张瑞敏先生在比较中国公司员工与日本公司员工的认真精神时曾说:如果让一个日本员工每天擦桌子六次,日本员工会不折不扣地执行,每天都会坚持擦六次。可是如果让一个中国员工去做,那么他在第一天可能会擦六遍,第二天可能也会擦六遍,但到了第三天,可能就只会擦五次,四次,三次,到后来,就不了了之。有鉴于此,他表示,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正如汪中求先生在《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所说的: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琐碎的,单调的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不可缺少的基础。在现实生活中,细节往往被我们忽视。随着经济的发展,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也要求人们做事认真,精细,否则会影响整个社会体系的正常运转。对一个单位来说也是如此,单位要成功,就得靠每一个员工做好每一个细节。

就我们培训中心而言,如果管理人员没有做好每一个细节,中心的总体工作的正常运行就不能得到保证;教研培训人员没有做好每一个细节,就不可能保证教研培训工作的质量。美国质量管理专家菲利普克劳斯比说:一个由数以百万计的个人行动所构成的公司行为经不起其中1%或2%的行动偏离正轨.如我国前些年澳星发射失败导致澳星爆炸,正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所以一个单位若想成功,就必须把单位每个员工做的每个细节有机地联系,协调起来,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才能使单位发展壮大。所以,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意细节,从小事做起。古人有云: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成于易

.已故总理周恩来就一贯提倡注重细节,他自己也是关照小事,成就大事的典范。

的确,细节在我们生活中表现出来的魅力是无予伦比的。你可能因为对它的注重而使你抓住很多的机会,从而体现了自身的价值,修复了自己的人生,完善了自己的品格。品味细节,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你会更强大,因为成绩与荣誉是一点一滴堆积起来的。没有小的成功,哪来大的收获。细节的文化底蕴与深刻含义往往是一般人难以把握的,相反,对细节有一定的认知,能用细节来塑造自己的人,是既聪明又成功的人。他们了解细节之美,能灵活运用细节给他们带来的财富,从而使自己即使置身瓦砾之中,也能闪烁出耀眼的光茫。细节是生活与事业中一些很小的闪光点,但它的作用却不可低估。有些人奉行做大事,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胜人一筹,从而忽视小节,结果不但没有提升自己,反而更加失败。因为他们不明白,浩瀚的大海是由一滴滴水融会而成,茂盛的森林是千百棵树连接而成,骄人的战绩更是无数细小的成功凝聚而成。让我们把握生命中的细节,酝酿过程中的细节之美。只有这样,你才会取得不断的成功。

看不到细节,或者不把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只能是敷衍了事。这种人无法把工作当作一种乐趣,而只是当作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役,因而在工作中缺乏工作热情。他们只能永远做别人分配给他们做的工作,甚至即便这样也不能把事情做好。而考虑到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认真对待工作,将小事做细,而且注重在做事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使自己走上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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