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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巷深处读后感300字

《小巷深处》之读后感1500字。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巷深处》之读后感1500字”,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苏州,这古老的城市,现在睡熟了。她安静地躺在运河的怀抱里,像银色河床中的一朵睡莲。那不太明亮的街灯,照着秋风中的杨树,婆娑的树影在石子马路上舞动,使街道也布满了朦胧的睡意。而在城市的东北角,在深邃而铺着石板的小巷里,有间屋子里的灯光还亮着,灯下坐着个姑娘,这个姑娘是谁,她的背后又有怎样的故事呢?静下心来,用心去读她,懂她。

那些秋雨连绵的黄昏,那些寒风凛冽的冬夜,码头外那些旅馆旁的马路上、屋角边、阴暗的弄堂口,闲荡着一些打扮得十分妖艳的姑娘。她们有的蜷缩着坐在石头上;有的依靠在墙上,两手交叉在胸前,故意把那假乳房压得高高的,嘴角上随便叼着烟卷,眯眼看着行人,不时地发出嗔声。你或许已猜出她们的身份了,而她灯下的姑娘曾也是其中的一员。这些羞耻、屈辱和流泪的回忆常常在她眼前升起,带给她无尽的恐惧和怨恨。现在,她已是某纱厂的工人了。因为1952年政府把所有的妓女都收进了妇女生产教养院,在那她度过终身难忘的一年,治病、诉苦、学习生产技能,知道人间最大的幸福就是在阳光下抬着头做个正直的人。可以说是生活给了她新的希望,而她也紧紧抓住了这个机会。她靠着她的伶俐,靠着她那双灵巧的手,受到领导的赏识,多次调动工作。生活就这样在她的眼前放出绮丽的光彩,尊敬、荣誉、爱抚的眼光齐齐地向她投来。她何时体验过做人的尊严?这一切的美好都是来之不易的,使她竭力地想埋葬自己的过去,祈求不堪的过去就像噩梦般逝去。过去令她不敢憧憬爱情的美好、家庭的幸福,怕听到别人夸耀自己的爱人,怕人提起从前的苦难。因此,她是孤独的,在那无数个寂静无声的夜晚是眼泪伴她入眠。她常自语:把工作让给我,把爱情让给别人吧!她这是在说服自己,不给自己一点爱情的希冀。可我知道,这是她的无奈之举,她也想要享受爱情的滋润和家庭的幸福,可她的内心有个声音在告诉她,做过妓女的别痴心妄想那圣洁的爱情。于是,她时时刻刻都清醒的告诉自己别尝这杯爱情的苦酒,就这样,她专注在自己的学习、读书和工作中,或许借此可以排走心中的孤独与希冀吧。

纵然,你无时无刻不在说,我不要爱情,可当爱情悄然来到你的身边,你真的能抵挡得住吗?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她没有挡住,毕竟爱情是那么伟大的。他的出现扰乱了她平静的心,她的全部防线都崩溃了,她无法逃避他那热切的眼神。他们常常在一起学习,他会帮她复习代数。每每两人学不下去时,两人会海阔天空地谈五年以后的理想:到那时侯我是工程师,你是技术员。哎,多好呀!五年后他们真能如此吧!她习惯他的陪伴,唯有他的关怀才能给她安心。她第一次感到爱情给人的幸福和激动,可她又陷入矛盾的深渊,悲惨的往事折磨着她,她常梦见他知道她曾做过妓女,厉声斥责她。唯有泪水,才能洗尽她的苦痛。她已把他当作她的一部分,她不能失去他,她选择不告诉他自己的过去。

一切都顺风顺水的时候,总有那么几个讨人厌的波澜。一天,她和他在出游中遇到她的第一位客人。本来,过去可以就这样死去的,可偏偏这位客人出现了。客人曾多次拿着她的过去来要挟她,勒索她。她为了和他在一起,不想自己的过去曝光,她一次又一次的妥协了。可妥协换来的是贪婪,客人由钱渴望到她的身体,她再也无法忍受,她爆发了。她带着绝望站在他的宿舍门口,她心想着告诉他,可脚下却不肯移动,仿佛门槛里有条深渊,跨进一步就无法挽救。但话还是说出了口。她让眼泪诉说她的身世、痛苦和屈辱,坦率地诉说着自身的遭遇。她一直在哭,而他听完后呆立了,常人都能明白他的犹豫与诧异。而她毅然地离开屋子,走上了她的征程。

难道她和他的缘分到此就结束了吗?如果是这样,我打心眼里鄙视他,尽管他的呆立是可以理解的,但我无法接受,他太怯懦,不值得她付出。而我为她难过,她的过去不是她所能做主的,她只是那个黑暗时代的牺牲品。若她的爱情只能就此埋葬,她将不会再对爱情有所希冀,而我唯有悲哀。原以为小说就此了结了。可是他终究不是那怯懦的人儿,他想明白了,他捏起拳头拼命地敲门。那性急的擂门声,在空寂的小巷里,引起不平凡的回响。

我知道,在今后无数个夜晚,灯下的她都有他的陪伴。无论何时,上帝总会眷顾那心善的人儿,心存希望,美好的一切终会出现,苦难是美好的影子,就像她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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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巷深处》有感


会在一个落叶纷飞的季节,一个好心的瞎眼女人收养了一个弃女婴,盲养母很爱女儿。为了女儿,拿出了所有的积蓄换了住处,给女儿一个温暖的家;为了她,盲母改变了以往泼辣的性格;她为了多赚点钱,让我幸福,付出了加倍的血汗;并为她读书取得每一点成绩为骄傲;后来,她长大了,她为家的贫困,母亲的卑微而沉默,她不再愿与母亲相伴而走,与家隔离,母亲尽管内心深深的落寞去不让人看出来;她离家到县城读书,走前还叫母亲不要到她学校去,母亲为了她的虚荣心也难过的答应了;可她为了照顾她,每月托人把自己送上车,摸到常常回乡的老奶奶的住处,叫她把生活费和营养平送到她学校,自己孤零零的摸回车上去。母亲老了,最后她被母亲的行为所感动,重新回到了母亲的身边

读了《小巷深处》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情不自禁的提起笔来下出自己的心灵活动

文中的盲母是那么爱自己的女儿,克服了常人不能想象的困难,竟然摸着坐车去女儿那儿

其实我们不用羡慕,其实母爱就潜伏在我们身边。就象那次

我一年级小学开始,妈妈更好的管我,就让我在妈妈上班的那个学校上学,那时妈妈还没买摩托车,只能载我在凹凸不平的路上踩十几二十分钟的自行车去上班。那一次下妈妈很大的雨,妈妈载着我在强烈的暴风雨中打着一把伞行走,谁都可以看出雨伞总偏向我这边,我焦急地问妈妈:妈,你这得到吗?别淋湿了。我这儿还多了好多位置。我举起手把伞退过妈妈那边。妈妈忙说:我怎么会挡不到呢!挡得到挡得到又趁我不注意偷偷把伞移向我这边。路上还又想起了熟悉报写的声音,我在妈妈背上写着大雨下,大大的伞,大大的伞下大大的报写声音,以及妈妈大大的身影好多人都夸妈妈是万能人。是什么力量是妈妈当了万能人?噢!原来是爱的力量,妈妈爱我的力量

看吧!每个母亲都是爱自己的孩子的,不管是残疾的残疾还是暴躁的母亲,她们都会不顾一切克服困难来去爱自己的孩子,保护自己的孩子你体会到了吗?

《人生》之读后感1500字


读完路遥的《人生》,我第一感觉这分明就是司汤达《红与黑》的再版嘛。《人生》中的高加林和《红与黑》中的于连,这两位主人公都出身寒微,他们胸怀抱负,勤奋好学,才华过人,相貌英俊,颇得女子垂青, 又对现实不满,桀骜不驯,自傲、自尊又自卑。他们的第一次恋爱对象巧珍和雷纳尔夫人都是真善美的化身,但是他俩为了理想,为了更远的世界,都抛弃了自己的所爱,分别爱上了对自己人生发展有利的黄亚萍和玛蒂尔德,妄图攀着女人的石榴裙往上爬。到最后,二人都忍受着良心的煎 熬,并一无所有。

其实,想了想,两位主人公又有所不 同。首先社会背景不同。社会背景对他们性格的形成有着巨大影响。高加林生活在改革开放初期,社会巨变的大幕刚刚拉起;于连生活在法国封建社会末资产阶级革命初 期,各种思潮涌起。两者类似的是,都是在社会急剧变化中的环境里。其次,于连在自己疯狂追求私欲,并抛弃道德后又忍受不了内心的煎熬,最终走向人生的自我毁灭。 就我个人感觉,虽然说合理的个人私欲也没有错,但于连的追求,理想成分少,私欲成分多;高加林也有私欲,但理想成分多一 些。你不能说高比于好,因为在当时的时代下,二者都是时代的典型人物。这是历史的局限性,而不能完全归结于个人身上。高加林在浮浮沉沉之后又回到了人生的原点,巧珍也嫁人了,貌似满目伤痛。一个在别人眼中出卖良心的人,是为人所不齿的,但农人淳朴的心又很快接纳了他,他找回了自己的根,又开始了新的希望。

这里,我还想说说巧珍及其所代表的 一些人物。他们或许没有文化,或许看起来很土气,但他们真!他们坚强!他们身上洋溢着人格的芬芳。那是一份淳朴而伟大的 感情,他们的爱没有局限 性,不会因为 物质的变化而改变。他们才真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无怨无悔的人。写到这儿,我想起了我的母亲,一个文化程度不高,脾气很火爆(现在她的脾气被我这么个儿子磨得温柔了)的人。据说年轻时很漂亮,嘿嘿,当然现在也不老一个银行小职员的形象。 我的父亲常对我讲,别看你我文化程度都比你母亲高,知识、思想都比她丰富,可真要是比起为人的那股子真,那股子对家人的纯净与无悔,你我差远了。当时一听也只当笑谈,现在想起,句句真言。是她在我心灵最困苦的时候,别人都认为我不好的时候,耐下性子, 听我这个混球絮絮叨叨,使我逐渐从心灵的阴影中走出来。然而,她这种美好的品质又常为我所忽略,只记得这老娘们,嘿嘿,天天没完没了地和我斗嘴。现在想想,和老娘嬉皮笑脸逗逗闹闹的时光真是美好啊。想起一句话,大意是:知识的丰富与良好的品质是不一定成正比例的,这话放在我妈身上很合适。

再回到书上,我觉得路遥的这个结局很好,留给我无限追念,给我的感觉是一种开阔。就像黄永玉说过,走路在一个坑上摔了一跤,就要在这个坑边骂它一辈子吗?也如同毕淑敏在一篇文章中所提到的,人生没有唯一,不要给自己加牢笼。得到时要珍惜,失去时,也没必要过分悲伤。

当然,最重要的是在自己的人生奋斗过 程中,万不可耍小聪明,要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在这点上我深有体会,老是倚仗自己会沟通,不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好多事,不要有过多的功利考虑,结交你、认识你,天性使然,同气相求,不为图啥,但到后来你有条件,真帮了我大忙,那么我就感激你。这两天,读多了黄永玉的书,还要引用他的话: 我这一生感激两件事:一认识了许多好人, 并在他们温情下灌溉我的成长;二读了很多好书,让我有了自己的独立的信仰。是啊, 这样的话,人际关系又怎会是负累呢?分明是力量的源泉啊。

还有,我从小在城市长大,每次父亲让我回农村老家看看,都跟上刑似的,觉得和他们没啥共同语言。其实我辜负了多少乡情啊,想来,不免怅惘。以后还是要多回去看看,因为祖辈的根在那里,没有他们哪来的我呀。

最后以张元济先生的一句话结束本文吧: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

《罪与罚》之读后感1500字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开始习惯于妥思妥耶夫式的的漫长叙事,也许最真实的叙事注定无法不漫长。执着是个可怕的东西,执着于生活的人可以像蚂蚁一样埋头长征,也可以恶魔一样揣起屠刀。可人从来不是只生存于两段的砝码,最真实的人生是游离在平衡与偏执两端的维系。跨过天平的横梁走到极端的过程,是屠戮自己的过程把自己交给上帝,或是交给恶魔。

生活擅长制作常谈常新的谜团,不管是天才还是傻瓜都能有所解悟,但现实永无正解。窘迫的现实与对理想主义的推崇让一个年轻人陷入疯狂,他躺在棺材一样阴暗低矮的出租房里思索,以确定自己是属于可以为所欲为的不平凡的人,还是只配做不平凡的人的工具的普通人。在偏执狂的思维里,不平凡的人可以疾驰的象群般践踏着脚下的生命踏上光明,平凡的人注定庸庸碌碌供人踩踏。拿破仑的铁骑横扫欧洲的时候,生灵涂炭的战场成了皇位后最闪亮的注脚。拿破仑乘着历史的东风成就王座,他说:从伟大到可笑只有一步之差,让后人去评判吧。可惜那个躺在棺材里的大学辍学生做了最偏执的评判。社会的畸态让他只看到践踏与辉煌,并且将前者视作后者的必要基础。

对自我哪怕还有一丝坚持的人,都是不适合拿起屠刀的,更何况是饥寒交迫中靠消化自我维系生命的拉斯科利尼科夫。当他在病态的执念中将劈柴的斧头变成杀人的利器,其实他不差毫厘地杀死了自己。他近乎推脱的言辞并没有错,不是他杀死了寄生虫一样的老太婆,更不是他杀死了老太婆天真无邪的妹妹,他事先早就将斧头砍进自己的脉搏,犯罪现场只生产恶魔而不适合活人。我之死成就我之恶,这个命题也许在唯物论者眼中是嗤之以鼻的自欺之辞,可惜人是天生的形而上学家,唯心的解读往往给生活以解脱。

执着于错误的后果是可怕的,这偏执表现在生活里尤其令人难以逃离。用最世俗的眼光审视小说主人公,或许会觉得他最大的错误就是未能将自己的教义坚持到底,他没能彻底将良心的自我毁灭于黑暗中,杀人后他成功地规避了法律的制裁却再脱离不了自我的谴责。无耻者的最无耻之处便在于他总能绕过人性的约束而将失败归之于手法上的失误。正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小说中所说:人这种卑鄙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若人可以用畜道生存,那么生活就没什么不可以。所以罪的罚对于无耻者是无效的,对于高尚者却是难以逃离的。也因此,生理上的惩罚其实对于罪犯而言是最低级的,因为这能够以儆效尤,却不能让他学会高尚。只要邪念未死,一点点侥幸心理的作祟便足以令其重返罪途。

关于拉斯科利尼科夫的救赎,陀思妥耶夫斯基直到文末也是语焉不详,或许正如批判者所言,这曝露了无法剥离的时代烙印。但当索尼娅将自己的柏木十字架戴上拉斯科利尼科夫的脖颈,而自己戴上属于被男人杀死的莉扎薇塔的铜十字,当她选择罪之罚的重者与男人共涉西伯利亚,当爱情的唯美洗濯时代的污浊,我想没有比这更好的结局。同是时代的弃婴,却以爱为结获得了新生,这到底是出于文学家的浪漫,还是源自历史的归宿?真情难求,难在少有共同承受,爱情的本义可能便是于共同承受中获取共同的救赎。可惜,小说诞生之日起,作者便已经死亡,何况如今其人尸骨早已化为春泥,陀思妥耶夫斯基已然没有机会为自己辩驳。文学大师恐怕也不会为小说辩驳,但若是那份共享十字架的伟大爱情尚不能让人救赎,我亦无言。

时代的焦灼塑造时代的弃婴或是宠儿,生存在历史之痛中的人们,自须领受生活的正解。在此意义上,罪与罚毋宁说是罪与救,救赎之道与沦落之道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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