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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支部述职报告

法庭庭审实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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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时间:xxxx年x月x号时间地点:xxxx人民法院时间人员:xxxx大学大一年级部分新生实践方式:观看法庭审判流程,感受现行法制精神实践目的:一、学习和了解法庭审判方式,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二、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作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大学生。具体经过:六月六号,在辅导员xx的组织下,xxxx班全体同学早早的吃完午饭坐上了开往海淀区法院的公交车。虽然一路上烈日炎炎,酷热难耐,但我们都满怀着对神圣法庭的各种憧憬。终于,在中午12:30抵达了目的地。由于审判还未开始,我们在法院外小憩了一会儿。经过了半个小时的等待,我们通过安检进入了法庭。一种神圣而庄严的感觉油然而生。入座后,法庭人员宣读了法庭注意事项,并让我们稍作等待。开庭后,经认真听取明白这是一起经济纠纷案件。听着原被告条理清晰的陈述、取证。这让我明白了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只有不断的学习相关的法律条款,才能运用自如,如鱼得水。实践后,经查阅资料我明白了许多。以下是我找到地一些资料和如何培养法律思维方式。讲法律。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首先要以法律为准绳。某种行为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都应当以法律为标准作出判断。如果脱离法律来思考与处理问题,就谈不上什么法律思维。在社会生活中,人们有时会遇到法与理、法与情的冲突,遇到合理不合法或合情不合法的情况。但是,即使人们感觉到某些法律规定不合理、不合情,也不能漠视、违背或搁置法律。一项法律规定,只要它没有被修改或废除,就是有效的,人们就有义务遵守或执行。如果人们觉得某项法律规定不合理,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修改或废除的建议,由有关国家机关修改或废除该项法律规定,但往国家修改或废除之前,仍然必须遵守或执行。讲证据。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以证据为根据。正确地分析与处理法律案件,要抓住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查清案件事实,二是正确运用法律。只有收集到充分的证据,才能查清案件事实。一般来说,证据就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法律上的证据不同于一般的事实。首先,证据要具有合法性,即证据的形式、收集和查证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其次,证据要具有客观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既不能捕风捉影,更不能主观臆断。再次,证据要具有关联性,即证据只有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才能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讲程序。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从法律程序出发。程序问题在法律领域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简单地说,程序是法律所规定的法律行为的方式和过程,法律通过规定明确的程序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程序告诉人们实施某种法律行为时,应先做什么事情,后做什么事情,以及如何做这些事情才是符合法律的。与其他类型的思维方式似比,法律思维更为关注行为的程序问题。讲法理。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运用法律原理和精神。法律思维的任务不仅是获得处理法律问题的结论,而且要为法律结论提供充分的法律论证与法律理由。任何理性的思维都应当用适当的理由来支持所获得的结沦,而法律思维对理由的要求更有特殊之处。其一,理由必须是公开的,而不能是秘密的。其二,理由必须有法律上的依据。其三,理由必须具有法律上的说服力。就此而论,与其说法律思维的首要任务是寻求解决问题的结论,不如说是寻求据此作出结论的法律理由——那些认同法律并依赖于法律的人们能够接受的理由。

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途径:培养法律思维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而是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大学生可以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等途径,存日常生活中逐渐养成从法律的角度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思维习惯。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一个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人,不可能形成法律思维方式。法律知识通常包括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和法律原理方面的知识,这两部分法律知识对于培养法律思维方式都很重要。只有既了解法律、法规在某个问题上的具体规定,又了解法律的原理、原则,才能更好地领会法律精神,养成法律思维,并运用法律思维思考和处理各种法律问题。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方法是人们从法律角度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法律方法构成法律思维的基本要素,法律思维的过程就是运用法律方法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我们要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必须掌握法律方法。应当指出,法律工作者使用的法律方法相当复杂,有法律解释的方法、法律推理的方法、填补法律漏洞的方法、认定事实的方法等。每一种基本方法又包括一系列的具体方法。大学生有必要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在法律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式。脱离具体的法律生活和法律实践,不可能养成法律思维方式。只有通过参与各种法律活动,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才能养成一种自觉的法律思维习惯。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调整范围将越来越广泛,人们面临的法律事务必然会越来越多。这既对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提出了迫切要求,也为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提供了良好条件。以上对我影响很深,由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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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邀请函


尊敬的XXX:

您好!

我们诚挚邀请您参加由我社举办的XX学院第XX届模拟法庭,届时恭候您的光临。

时间:XX月XX日 晚上七点半

地点: XXX

此致

敬礼

XX学院法学社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作文模拟法庭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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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模拟法庭(篇1)

模拟法庭

今天,老师问:“你们谁是值日生?你们知道今天的卫生几分吗?才2.5分。值日生把手举起来!”恰好,我正好是今天的值日生。我问心无愧地高高举起手来。老师又问:“今天,谁没做值日?”“蒋斌健,而且是组长。”某些同学回答。老师说:“既然这样的话,组员罚做这个星期,组长只罚一天。”

下课后,我到办公室去问了问老师为什么?老师回答:“既然你们知道做值日生,那又为什么做得那么差?”我想了很久,想和老师进行一场论述。我还为自己设计了一套完美辩护词。我作为组员,也就是原告方的律师,老师则是组长的律师,因为其余的组员都极为愤怒老师的这种做法,强烈反对老师的这种思想。所以,组员们要求我做他们的律师进行上诉。

现在论述开始,“现在开庭,”“请被告方上述控词。”法官说。我开始辩护了。“我要求被告方收回罚做值日生一星期的命令,”“并且撤消蒋斌健为组长,”老师说:“不可以,绝对不可以。组长蒋斌健没有尽到一个组长应尽的义务,而一个组长应尽的义务是什么呢?是管理和指挥操纵一个组的组员。可是,他并没有尽到这些职责,没有直接性的与2.5分这个分数握手。我罚他一天是为了补偿今天的值日生。我自认为我罚得公私分明。但收回罚原告方做值日生更是不可以。我不说大家也明白,导致2.5分这个分数的罪魁祸首难道不是原告方吗?谢谢,谢谢法官大人。我的辩护完了。”

顿时,场下掌声不断。“肃静肃静。请被告方律师辩护,”

我说:“组长蒋斌健犯了玩忽职守罪,假如一艘轮船失去了掌舵手的话,那么这艘船将面临严峻的生死考验,就好比一只没头的苍蝇。同样一个道理,一个组失去组长,你说今天搞成7.5分的原因是什么?是失去了组长,失去了方向盘!所以,我请法庭判被告玩忽职守罪。并且我这有份资料能说明一切问题。据资料的显示,蒋斌健有时不做作业,并不是很自觉,当然,人是会变的,可是毕竟他现在还没有变,一个没有自觉能力的人,换句话来说,就是一个没有自我管理能力的人,哪里来管理他人的能力?这又能说明当初选他做组长的人本身就有问题,那人就是现在坐在被告律师席上的辩护律师,被告律师犯了失职罪。因而,我方应无罪释放。被告方将承受法律的判决。

“现在休庭“,法官大人宣布。上半场庭审结束了。下半场谁也不会知道了。

模拟法庭2005-01/3430','',''3430

作文模拟法庭(篇2)

家长会那天,我们六年级同学表演了少年法庭。

这是一桩抢劫案。被告人胡林因没钱上网,从而抢劫了被害人汤自强价值3000元的三星手机一部及人民50元,犯下了滔天大罪,被判入狱两年。在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中,他向他的母亲王梅表示了他深深的歉意以及他的悔改之意。

这是一桩真实的案例,它活生生地摆在了我们眼前。初中,是人生学习的黄金时期,初中,是最容易受周围事物影响的时间段,初中,是人生的一大转折点,受身边人的影响,或许会变得越来越好;相反,或许会误入歧途。这桩事例,给了我们一个警示。我们离初中说近不近,说远不远,就在1年后,我们也会是一名初中生。它告诉了我们,一个人不要只看学习,最重要的还是道德品质的教育,我们不能像胡林一样,我们必须加强世界观、价值观,学法、懂法、守法,认真学做人。

我记得王梅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为什么我只查他的功课,却疏于他道德品质的教育?”这句话,是值得家长们深思的。它也给了家长们一个警告,不要只关心孩子的学习,疏于孩子道德品质的教育,不然,最后的结局只会使自己痛心欲绝,无法接受事实。

不仅为了自己的幸福,也为了家人的希望,我们一定不能触犯法律,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作文模拟法庭(篇3)

法庭里,审判长威严地坐在高背椅上,用庄严而又洪亮的声音宣读着判决书,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空气中弥漫着紧张而又严肃的气息……

实不相瞒,这是我们学校举办“模拟法庭”的场景。法庭,似乎与小学生遥不可及,小演员们演得有板有眼,让我们看到了法庭的“庐山真面目”。

只见两位“被告”后悔地低着头,用祈求的目光怯生生地望着法官,希望对自己网开一面,能够从轻处罚;而“被告”的“亲人”则捶胸顿足,失声大哭。面对这一切,法官也是爱莫能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啊!

是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谁,只要触犯了法律,就会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自己也必须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小到付出金钱,大到付出生命……

那么,作为小学生,我们又该从何做起呢?我们是未来祖国的栋梁,“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因此,我们从小要培养文明的举止,守法的行为。现在全社会都提倡和谐建设,我们也必须投入其中。当然,单凭我们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得小手牵大手,动员上一辈一起维护法律,遵守法律。

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明天的阳光将会更加灿烂,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加和谐!

作文模拟法庭(篇4)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大通中心小学五(1)班缪家顺

今天,老师问:“你们谁是值日生?你们知道今天的卫生几分吗?才2.5分。值日生把手举起来!”恰好,我正好是今天的值日生。我问心无愧地高高举起手来。老师又问:“今天,谁没做值日?”“蒋斌健,而且是组长。”某些同学回答。老师说:“既然这样的话,组员罚做这个星期,组长只罚一天。”

现在论述开始,“现在开庭,”“请被告方上述控词。”法官说。我开始辩护了。“我要求被告方收回罚做值日生一星期的命令,”“并且撤消蒋斌健为组长,”老师说:“不可以,绝对不可以。组长蒋斌健没有尽到一个组长应尽的义务,而一个组长应尽的义务是什么呢?是管理和指挥操纵一个组的组员。可是,他并没有尽到这些职责,没有直接性的与2.5分这个分数握手。我罚他一天是为了补偿今天的值日生。我自认为我罚得公私分明。但收回罚原告方做值日生更是不可以。我不说大家也明白,导致2.5分这个分数的罪魁祸首难道不是原告方吗?谢谢,谢谢法官大人。我的辩护完了。”

我说:“组长蒋斌健犯了玩忽职守罪,假如一艘轮船失去了掌舵手的话,那么这艘船将面临严峻的生死考验,就好比一只没头的苍蝇。同样一个道理,一个组失去组长,你说今天搞成7.5分的原因是什么?是失去了组长,失去了方向盘!所以,我请法庭判被告玩忽职守罪。并且我这有份资料能说明一切问题。据资料的显示,蒋斌健有时不做作业,并不是很自觉,当然,人是会变的,可是毕竟他现在还没有变,一个没有自觉能力的人,换句话来说,就是一个没有自我管理能力的人,哪里来管理他人的能力?这又能说明当初选他做组长的人本身就有问题,那人就是现在坐在被告律师席上的辩护律师,被告律师犯了失职罪。因而,我方应无罪释放。被告方将承受法律的判决。

作文模拟法庭(篇5)

以前只有在电视里看见过法院审判的过程,真正的审判更没有见过。今天,在学校里我们观看听取了审判的全过程。

星期五下午,我们来到了体艺馆观看了模拟法庭,讲了学校暴力事件。故事是这样的:一天中午某学校的丁鑫在别人排队时插了进来,张华看见后提醒丁鑫别插队,应该排到最后。可是丁鑫不听反而打了张华一拳。张华气得火冒三丈正要还手,可是被老师劝住了。傍晚,张华在游戏厅里遇到了自己的好朋友王伟,就把中午的事情告诉了他,让他跟自己去揍丁鑫。

第二天下午,张华和王伟在路上遇到了丁鑫,王伟气呼呼的骂了丁鑫几句,就要打他。只见丁鑫撒腿就跑。可是他俩很快追上了丁鑫。张华先拌到了丁鑫,王伟再用刀刺向他的头部,顿时,血流如注,刀伤让丁鑫剧痛难忍。他立即大喊:“救命,救命!”于是,张华和王伟马上逃走了。

接下来,就是警察调查、取证和审判的过程。在台上有同学扮演审判官、被害者、警察……刚开始两个警察把张华和王伟抓了过来,让他们坐在椅子上,审判官开始审问王伟:“你的个人身份是什么?”,王伟说:“1988年出生,职业:学生”那一应一答的样子,好像是真实的审问,可是在语气上,不时的让我们哄堂大笑。审判官又问:“张华你的个人身份是什么?”“1993年出生,职业:学生”王伟审讯完毕,被警察带下了场。审判长开始讯问张华:“你在什么时候认识王伟的?”张华回答道:“在游戏厅。”

虽然,这只是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情景剧,它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真正的法官和警察,但它确也是真实的展现了现场的情况。我们这一代学生要好好学习,更要懂得礼貌和谦让。不要冲动行事,铸成大错。

模拟法庭以独特新鲜的形式向我们讲了许多,使我们在新奇中学到了许多。

作文模拟法庭(篇6)

今天上周会,我们班开展了一次模拟法庭活动。以柳晨菲丢笔袋为主题。下面我先介绍一下成员吧:

审判长:何一凡;

审判员:张怡,杜佳慧;

书记员:张静姝,马彦今;

原告:柳晨菲;

原告辩护人:李璇;

被告:张逍为;

被告辩护人:马彤宇。

柳晨菲的笔袋丢失后,认为是张逍为偷的,于是告上了汾阳市人民法院。4月3日,法庭开庭。首先全体起立,由审判长宣布开庭。然后由原告陈述事件过程,再由被告辩护。原告虽说张逍为那天在教室,但是也有16名男生可证明他出去玩了。

原告又说被告有一次就拿了我的1号书,但被告说那只是小小的恶作剧,之后他已经承认了。这次没有承认,说明没有拿。又经过一阵控辩之后,审判长宣布:全体起立,依据国家法律第120条有关盗窃罪之规定,由于原告证据不足,起诉失败。本次事件被告胜出,无须赔偿任何费用。

最后,审判长宣布退庭,本次活动出色完成!

作文模拟法庭(篇7)

“模拟法庭”,光听这个名字,就足以让我产生一种强烈的好奇心。这到底是怎样的场景呢?难道真的有庄严的国徽?严肃的审判长,或者瑟瑟发抖的犯人?

我带着疑问,跟着同学们走进了体育馆。一进体育馆,我就看到在表演台的中间,有四张长条形的桌子。我们耐心地等着,终于看到有人上台,最前面的一个人穿着长袍,跨着大步,这让我们忍俊不禁,按我猜,他就是审判长吧!后面跟着的十来个人,我猜他们是陪审员、记录员、受害人、犯人,他们在台上或站或坐。只听得审判长高声问道:“你的出生年月?”犯人战战兢兢地回答了他,在审判长的严厉审讯下,犯人一一作答。律师也询问:“当时是什么情形……”经过五十多分钟的审讯,犯人终于交代清楚了罪行。同学们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仿佛在向审判员们致敬。

模拟法庭真真切切地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就像一位真正的审判员阿姨所说:“法律是严肃的,大家不要把法律当成玩笑来看。”

作文模拟法庭(篇8)

7月11日,为期两天半的“小法官”夏令营开营了!“小法官”夏令营是由思明区教育局和思明区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的,今年已经是第九届了。这次“小法官”夏令营汇集了来自定安小学和亮眼睛阅读会的各方精英,一共有70多名小朋友参加。

我也是其中一员。第一天上午我们来到法院,参加法院庄严的升旗仪式。接下来,法警叔叔向我们介绍了国旗的内涵。通过参观法院,我知道了中国大陆法槌诞生地等有趣的知识。接下来,“小法官”夏令营的重头戏———模拟法庭开庭了。在法官叔叔阿姨的指导下,经过一上午的演练,下午模拟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和一起民事案。我担任民事案件的原告委托代理人。

这个委托代理人的工作看似风光实际上很辛苦。我参与的是关于《喜羊羊与灰太狼之牛气冲天》的侵权案。“咚!”法槌一敲,开庭了!首先是由书记员和审判长宣读规章制度,接下来进入各自发表意见的法庭陈述环节,然后是激烈的法庭辩论环节,最后是审判环节。最后一天的活动是法律知识竞答。经过两天半的活动,大家评选出“优秀营员”,并颁发了荣誉证书和丰厚的奖品。

作文模拟法庭(篇9)

法庭旁听观后感

4月29号,和几名同学一道,我们很荣幸有机会走进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现场进行了旁听。该庭审理的是由两位小区居民诉讼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违法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案。

与其他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一样,行政诉讼案件在开庭准备阶段由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然后在审判长、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进入法庭后,核对当事人和其他代理人的身份。在开庭前,法官强调了“行政诉讼案件的被告是没有反诉的权利”后,法庭审理正式开始。在本次案件审理中,出现了一方“第三人”。这个特殊的“第三人”是我在之后才弄明白的: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同提起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接着我们专注地倾听原告代理人和被告人的陈诉,关注着审理的各个环节。在法庭辩论阶段,由原告和被告双方对法庭举证的证据进行合理推理和论证。义正言辞的起诉书,融情入法的辩护词„„都给了我从未有过的震撼。在审查中,双方可见都是下足了功夫,唇枪舌战,见招拆招,不过面对如山的铁证,法院是会判一个公道的。在15分钟的休庭后,合议庭继续开庭,法官首先对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了认证,并阐述了采纳这些证据的理由,最后,各方当事人起立,由审判长宣布了最后裁定。

我感觉这一次的法庭旁听还是算得上是不虚此行的。从这次的旁听中,我获益匪浅。不论是法庭审判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的扩充,还是法庭旁听带给我的发人深省的思考,都是此次前往所带给我的宝贵的财富。先拿具体学习的知识来说吧,我是第一次听说“行政审判”一词,很高兴我弄懂了它的具体意义和目的,还记住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条文、审判的程序、行政审判与其他审判的区别以及最开始书记员有宣读的作为一个旁听人员应该遵守的规定。在我所学习的专业中,也有涉及到法律,虽然这次去听的是行政案件,与自己所学的《经济法》没有很直接的联系,但是我能感觉到它们作为法律有着同样的严谨很神圣,同时觉得自己能够接触到理论上来说自己应该在生活中很少能够很系统很认真的去身体力行学到的知识,真的感到很开心。

再次想谈谈自己比较深入的一些思考吧。通过这次的旁听,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问题无处不在我们的身边。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及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法律将在我们的生活中所处的地位日趋提升。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培养良好的法律素质,才能从容地面对和正确处理各种法律问题,遵纪守法,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且最好能够为法治社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作文模拟法庭(篇10)

我们班开展了一次“模拟法庭”的活动,把法庭搬到了课室,法官,原告,被告,律师也都变成了我们的同学,让同学们更真切的看到了法庭,感受到了法律。

在模拟法庭中我是一个审判员,在模拟法庭里的案件是一件少年打斗事件。审判的结果使我们认识到有法行天下。

少年模拟法庭使同学们在有声有色,充满趣味的课上学习到法律知识,从陌生到熟悉。

有时候我们会觉得,法律,法庭,离我们太遥远了,但是这次我们才恍然大悟,法律在我们身边。有了法律的保护,我们是安全的,任何一个公民都有自己的权益,包括青少年有《青少年保护法》等维护我们权益的法律陆续推出。认识法律能保护自己,也能为别人伸张正义。有了法律的限制,社会才会有秩序的,有条不紊的发展。人们才能放心,安全的生活。所以说,学会法律,走遍天下都不怕。

刑事法律实务—庭审观后感


篇一:庭审观后感

庭审观后感

2015年4月17日,带着第一次观摩庭审的兴奋之情,我来到了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希望能通过对庭审的流程的观摩,学习到一些在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同时也希望能进一步增加自己对所学专业的了解。

在我观摩的3场刑事审判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无疑是“刘凯信用卡诈骗案”,这个案件大致是这样的,被告人刘凯在2012年恶意透支信用卡拖欠银行2万余元,并且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经发卡银行催收2年仍不归还,公诉人以刑法第196条第四款之规定将被告定罪,被告对于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经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三方同意后法院决定走简易程序处理此案件,而公诉人鉴于被告被逮捕后认错态度较好且积极配合,并且其亲属朋友已在开庭前在法院的名下为其交付欠款,认为可从轻处理。在法庭辩论环节中,辩护人声称被告人是因文化水平低且缺乏法律意识,无法辨别银行的催收电话而导致的欠款,再者被告患有严重的皮肤疾病,希望法庭能减轻罪行,反应迅速的公诉人则驳回了辩护人因被告文化水平低无法辨别而希望减刑的判罚,她认为被告人在明知自己透支使用信用卡2年后,作为一个正常的成年人理应知道自己应积极的去偿还欠债而不是主观上的恶意占有,逃避。最终,法庭的审判长结合双方意见,讲审判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呈送。 在去旁观庭审前自己也在网上了解了一下庭审程序,主要包括开庭前准备阶段、开庭阶段、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陈述阶段、评议宣告判决阶段。这些程序是最基础的,以前我总认为按照这些法定的程序一步步往下进行就好了,但是真正的旁听过后才深刻感受到,庭审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并且自己的知识如此匮乏,有些术语完全不懂,比如简易程序,回避原则,不可归责等等。此外,这次的旁听的一些细节也使我看到了我国法律以及法庭工作人员对程序公正的重视,对原告和被告权利的重视,以及我国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视和期望。在开庭审理阶段,审判长也询问各方当事人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是否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各项权利;在经得大家同意走简易程序时,审判长也耐心的为大家解释简易程序的法律效应,并在此确定大家的选择;在宣告判决时也提醒公诉,被告双方在什么样的期限内若不服判决可在此上述。这些方方面面的细节都使我们感受到了国家以及工作人员对维护公民权利、维护法律尊严、构建和谐社会所做的切实工作。

在这场庭审中,有一个有意思的小插曲,就是被告人也许是为了在审判长面前更“形象生动”的展现自己患有严重的皮肤疾病,他的双手一直交错在胸前搓弄,然而,严厉风行的审判长厉声呵斥被告人,说“你面对的是一个法院,希望你能尊重法律,把你的双手放下,不在再玩弄双手了!”,这虽然只是一场庭审中一个小小的细节,但这却让我为之一振,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法律之所以神圣,不仅仅是由于法院门口武警森严的戒备和法警们严格的检查,更重要的应该是在庭审中的每一个人都讲法律二字放在心中最崇高的地位,从心底里真真正正的去敬畏法律,才能在生活中实实在在的遵守法律!

总之,在这次庭审过程中我受益匪浅,这些不是在书本上,老师的口述中可以学得到的。旁听这场诉讼我亲身目睹了庭审的基本上全部的程序,使我对刑事诉讼法的知识粗略的了解了一遍。最精彩的应该是在当事人双方举证质证阶段,还有法庭辩论阶段。想起了一段话:“其实做为一个公诉人,并不和香港电视剧出庭那样,跌宕起伏,字字珠玑。法庭是辨,是事实之辩,更是法律之辩,证据之辩。”也许律师会有带着感情色彩与事实不太关联的言辞,但是作为一个公诉人,淡定、坚定,是出庭最基本的风范。心中的正义,便是我们国家公诉人所自信凭借的最好利剑。

蔡嘉威

2015-4-18

篇二:刑事诉讼模拟法庭观后感

刑事诉讼模拟法庭观后感

这是我上大学以来参加的第一次“庭审”,是在我们学校的人文学院的“模拟法庭”,而我是作为第三人的身份参加的,就是被告一方,第一次接触有茫然、又紧张,由于可下的功夫下得不够足,没有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但是从中的感触也是挺深的,心灵的一角还是被这庄严的法庭震撼到。

首先是开庭阶段,当我们旁听人员在观众席上坐定下来,这时候书记员讲话了。书记员首先查明了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读了法庭规则,并请公诉人、辩护入庭,再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当审判人员就座后,当庭向审判长报告了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这里当我看到证人出庭了,我顿时心生感动。且想偌大的一个中国,虽然法律明文规定要求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可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证人被“千呼万唤”都仍不出庭作证。而这个小小的模拟法庭却让彰显了法律被付诸实践的可贵之处。

接下来,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后,查明了被告人的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或者单位的名称、住所地、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是否曾受到过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时间,是否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以及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查明被告人的情况自古以来就是审判最开始的必经程序,这也是案件事实的一

个重要组成部分。

然后,审判长宣布了案件的、起诉的案由、被告人姓名及是否公开审理,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告知了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的陈述。审判长分别询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申请何人回避和申请回避的理由。这些看似繁琐的程序却恰恰体现了刑事诉讼法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保证着诉讼的公平正义。

第二阶段是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审判人员在控辩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当庭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核实的诉讼活动。首先由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应该有充分证据证明,对罪名定性应该准确,而看我们同学们自己写的起诉书,听了之后,我在心中也是暗自叫好,这三年学习法律绝不是在纸上谈兵,而是活学活用。然后是被告人陈述,再分别讯问了各个被告人,接着是控辩双方申请举证,发问、询问证人,出示物证、宣读鉴定结论或有关笔录并进行质证,再由法庭核实证据。经过举证、质证、认证的证据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三阶段是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适用等问题提出观点,发表意见,进行论证和互相辩驳的活动。法庭辩论先由公诉人发言,再由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fwd qw.辩护,最后控辩双方进行相互辩论。在法庭辩论过程中,控辩双方各抒己见,让案件事实在辩论过程中越发显得明朗,对如何适用法律来定性法官也是心中有素了。。

第四阶段是当事人最后陈述,在法庭辩论终结后,合议庭评议和宣判之前,给当事人以最后陈述的权利,使其还有一次为自己充分辩解的机会。

最后就是宣判程序,由审判长宣读审判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200元,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上就是我在这次模拟法庭上对于刑事诉讼过程的感悟,刚刚学习完民事诉讼法,我还没有完全的掌握,但是我知道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要健全,要完善,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的是必然的。我相信,在全民的努力下,中国的法制会更好的。

篇三:法官庭审行为规范——刑事诉讼普通程序 有感

观视频《法官庭审行为规范——刑事诉讼普通程序》有感

万超法学1202班 U201216830

这一视频以一起诈骗罪审判现场为例向我们展示、解说刑事诉讼普通程序规范事项。看完视频,感觉法庭审判一系列的程序有条不紊,给人以庄严、肃穆的印象。

对于刑事诉讼普通程序主要有以下五个阶段:开庭准备和开庭宣判,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休庭、评议和宣判。其中任何一个阶段,均包含着若干小部分,规范者刑事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这些内容在《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范》中均有明确的介绍,在不想在此赘述。我将主要从这样一个指导性视频的制作目的以及其背后原因谈一下自己的感受。

自古以来,我国没有“按程序办事”的传统,在我国的司法制度上也似乎没有“程序”这一概念,这也使得各地法院审判可能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行为,而要规范此类行为,就需要一定的程序予以规制,这也凸显了程序的价值。季卫东老师《法律程序的意义》中也曾讲过“程序是我国制度化最重要的基石”,只有良好的程序保证,才能规范我国法治建设。进一步讲,在司法审判中尤其是刑事司法审判中,只有保证“程序正义”才能使得“实质正义”心安理得,判决才能为人们所接受!

现如今,程序已日益受到理论界、实务界的重视,但是在我国这样一个疆域如此广阔的国家,必然还存在着许多偏远、落后的地区,那里的法治观念尚未确立,司法没有得到合理的监督,司法程序也未得到遵守,我想这样一部教育片也能够起到指导地方司法审判程序规范的作用。

那么程序为什么能够受到如此重视呢?通过观看此部教育片,以下几个方面给我印象深刻,我想这也是司法程序特别强调与重视的地方,也是司法程序必须规范的原因所在。

1、审判长必须告知被告人诉讼权利义务,并征询申请回避意见。当时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自行辩护的权利、出示证据以及申请重新调取、勘验证据等权利。这虽然是在开庭准备和开庭宣布中的一个环节,但这是不容忽略的,被告人有权利知道自己所应有的权利,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在法庭调查阶段,即双方举证质证阶段,证据的合理性、合法性占据着核心地位,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说,刑事审判焦点就在于是证据。因此关于证据的取得、成立,双方举证质证均需要良好的程序规范。

3、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和被告辩护人轮流发表意见,这也是刑事审判不可或缺的阶段。

4、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是法庭审判的一个独立阶段,不得与法庭辩论混合进行;如果被告人在最后申述中,提出新的事实、着呢根据或者提出新的辩护理由,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审判长应当恢复法庭调查,或者恢复法庭辩论。合议庭认为审理结果不宜当庭宣判的,可以选择择日进行宣判。

5、在法官退庭及评议阶段,审判长应当交代诉权,告知被告人若不服判决可以准备相关材料进行上诉,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纵观整个刑事案件审判流程,可以感觉到法官由“审问者”变成了“听审者”,应最小程度上介入自己的主观思想。这一职能的转变在于对被告人的认识上的进一步发展。刑事审判案件性质重大,往往决定当事人生死、自由,“被告人”这一称呼,虽然象征着案件已经

进入到审判程序,但正因为尚未审判完毕,被告人尚且不能被确定为“犯罪分子”,其应当享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其权益以及人格也应当得到合理的尊重。所以,也正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刑事审判程序必须得到遵守,法官应在尽量不介入主观思想的情况下,根据公诉方与辩护人的证据、辩论以及当事人的最后陈述依法作出判决,使当事人的权利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


模拟法庭活动观后感


20xx年9月21日下午,我有幸在市局法制大队的组织下参与观看了市局联合检察院、法院、律协举办的一起模拟法庭活动。我在学生时期也参加过在校的模拟法庭活动,当时对法庭上的调查和辩论,我更像是一个看客的身份。现在我参加工作独立办案已有一段时间,对于法律、执法者工作的理解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当我再次参与观看模拟法庭的现场时,看到自己平常办理的案最终呈现在法庭之上时,我对于依法治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等规定都有了更加深刻的现实认识。

首先要肯定这场活动的意义,作为一位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刑侦民警,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办理各类案,虽然都知道如何将案办完,如何将案办好,但对于案为何要这么办,书为什么要这样开,总会有一些不明白和不理解。这起模拟法庭活动非常直观的向我做了说明,当辩护人就各位被告供述前后的不一致性、被告是否识字、办案时间冲突等等我们办案中常见的问题当庭提出异议,证据的证明力出现瑕疵时,前期侦查工作中细节上的重要性就凸显了出,这些侦查过程中我们觉得可有可无,重视不够的问题,在法庭上被无限放大,给了犯罪嫌疑人狡辩的机会,让司法机关难以定罪,还让观看庭审的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大打折扣,即使被告最终被定罪量刑,但其社会意义和法律意义都受到了影响,而这种不必要的影响,在我们侦查阶段中本是可以被轻易避免的。

其次,这场活动让我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这几年我国大力倡导司法机关出庭作证,我虽有耳闻,但未曾实地参与,这次有幸临场观看,使我清楚了民警出庭的流程以及一些需要注意事项,是一次非常好的学习机会。当公诉方和辩护方就案的某些基本事实产生异议,争议的焦点体现在证据(如现场笔录、辨认笔录的真实性)的证明力上时,办案民警的证言就成为了补正证据的关键性一环。为保证相关材料能够作为合法证据使用,就需要民警出庭对相关证据进行补正。而当我看到民警在庭上被辩护律师就一些基本问题问倒,对一些基本事实回答不清时,我意识到侦查阶段前期的基础工作必须做牢,司法程序中,只有侦查阶段是在作加法,是在打基础。虽然后律师提出的一连串的言论具有攻击性,但前期扎实的侦查基础,理论基础才是我们最好的盾牌。工作出现漏洞,自身基础不牢,导致审判过程中的全面被动,我们自然也怨不了别人。纵观我本人的办案过程,同样也存在和活动中作证民警类的问题,尚需努力,继续提高。

此外,本次模拟法庭活动也让我欣赏了一场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实打实的较量。我国至今法治建设进程中,最终的审判结果更加偏向于实体正义,偏向于最终的判决结果是否客观,甚至会考虑社会影响,这钟情况和我国的现实社会背景是分不开。但程序正义同样重要,程序正义是司法公信力的保证,是法制的基础,是人人守法的一个风向标。然而,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冲突,同样存在着一定的现实社会背景。如庭审中提出的见证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fsir)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作为办案人员之一,我自然清楚这一条规定,但在现实工作中,往往会因为侦查、勘验活动进行时深夜无人,或是旁人不愿配合见证等种种原因导致无适格人员见证的情况发生,辩护律师虽因见证人不适格这一程序瑕疵为由对勘验检查材料提出异议,但造成这种程序瑕疵的原因是其背后的法律规定和现实操作存在较大冲突所导致的,这一情况不仅现在存在,今后也仍将长期存在。除了庭审现场争论的见证人资格的问题,在现实执法办案中,还存在许多的规制度、法律规定是与现实操作相悖的,一些问题的出现不可避免,我国法制建设仍在发展阶段,思考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如何共存,并积极追求这一状态,才是我们现在应该做的。

综上,本次模拟法庭活动给了我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虽然日常工作很忙,但体验下,这种活动是确有必要的,能带给人很多思考,民警参与到审判中,思考自身工作在整个法制过程中的意义,能让民警对个人工作和职业的意义有更进一步的认识。以前的公、检、法、律总是各成一体,但将各方都搬到审判过程中后,我能直观的看到,我们都是在为了查清真相,惩治犯罪,保障公民人身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而一起努力奋斗。

作文模拟法庭500字通用


写作的重要性是我们必须要清楚的,作文可以帮助我们记录下特定时间的内心成长和感动。一篇优秀的作文让我们的语文成绩更突出。一篇作文的标准格式是什么呢?范文资讯网编辑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作文模拟法庭》,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作文模拟法庭 篇1

7月11日,为期两天半的“小法官”夏令营开营了!“小法官”夏令营是由思明区教育局和思明区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的,今年已经是第九届了。这次“小法官”夏令营汇集了来自定安小学和亮眼睛阅读会的各方精英,一共有70多名小朋友参加。

我也是其中一员。第一天上午我们来到法院,参加法院庄严的升旗仪式。接下来,法警叔叔向我们介绍了国旗的内涵。通过参观法院,我知道了中国大陆法槌诞生地等有趣的知识。接下来,“小法官”夏令营的重头戏———模拟法庭开庭了。在法官叔叔阿姨的指导下,经过一上午的演练,下午模拟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和一起民事案。我担任民事案件的原告委托代理人。

这个委托代理人的工作看似风光实际上很辛苦。我参与的是关于《喜羊羊与灰太狼之牛气冲天》的侵权案。“咚!”法槌一敲,开庭了!首先是由书记员和审判长宣读规章制度,接下来进入各自发表意见的法庭陈述环节,然后是激烈的法庭辩论环节,最后是审判环节。最后一天的活动是法律知识竞答。经过两天半的活动,大家评选出“优秀营员”,并颁发了荣誉证书和丰厚的奖品。

作文模拟法庭 篇2

家长会那天,我们六年级同学表演了少年法庭。

这是一桩抢劫案。被告人胡林因没钱上网,从而抢劫了被害人汤自强价值3000元的三星手机一部及人民50元,犯下了滔天大罪,被判入狱两年。在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中,他向他的母亲王梅表示了他深深的歉意以及他的悔改之意。

这是一桩真实的案例,它活生生地摆在了我们眼前。初中,是人生学习的黄金时期,初中,是最容易受周围事物影响的时间段,初中,是人生的一大转折点,受身边人的影响,或许会变得越来越好;相反,或许会误入歧途。这桩事例,给了我们一个警示。我们离初中说近不近,说远不远,就在1年后,我们也会是一名初中生。它告诉了我们,一个人不要只看学习,最重要的还是道德品质的教育,我们不能像胡林一样,我们必须加强世界观、价值观,学法、懂法、守法,认真学做人。

我记得王梅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为什么我只查他的功课,却疏于他道德品质的教育?”这句话,是值得家长们深思的。它也给了家长们一个警告,不要只关心孩子的学习,疏于孩子道德品质的教育,不然,最后的结局只会使自己痛心欲绝,无法接受事实。

不仅为了自己的幸福,也为了家人的希望,我们一定不能触犯法律,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作文模拟法庭 篇3

201X年6月11日,我们五(一)班举办了一个主题班会。

我们把桌子拉成了正方形,中间是证人,审判台上是法官杨睿智坐在上面,法官的右边是原告,法官的左边是被告。伊不拉伊木和苏小平是原告律师,李悦和王子腾是被告律师,王佳敏和马风红是陪审员。审判开始了,法官先说:请原告发言。原告律师发言说:马龙把黑小虎的额头打破了。

法官说:请被告师发言。李悦说:你有什么证据?然后证人马晓明站起来发言,马晓明说:法官,我说的句句都是实话。我看见马龙扫雪的时候,黑小虎已经摔在了雪堆里,其他人就不往那扔雪了。马龙眼睛就瞎的呢,接着往黑小虎身上扔雪,不光扔雪还用推雪板带铁的地方,也就是角角,往黑小虎的额头上打,打破了他的额角。被告律师说:马龙要是不小心的呢?

苏小平说:马龙笑着呢,我确定一定是马龙故意的。被告律师说:笑不一定是故意的,万一马龙有什么高兴的事情呢?伊布拉一木反驳道:如果是故意的怎么办?两方激烈地争了起来,法官说:肃静!我和陪审员依法判断结果。过了一会儿,法官说:我判断马龙陪黑小虎一切损失和药费。

这个模拟法庭太精彩了,下次我也要当原告。

作文模拟法庭 篇4

今天下午在学校里,我们师生共同上了一场法学课,现场观看了以案例说法为形式的表演,提高了我们学法的兴趣。

法庭里,审判长威严地坐在高背椅上,用庄严而又洪亮的声音宣读着判决书,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空气中弥漫着紧张而又严肃的气息……

是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谁,只要触犯了法律,就会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自己也必须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小到付出金钱,大到付出生命……

作为小学生,我们又该从何做起呢?我们是未来祖国的栋梁,“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因此,我们从小要培养文明的举止,守法的行为。现在全社会都提倡和谐建设,我们也必须投入其中。当然,单凭我们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得小手牵大手,动员上一辈一起维护—法律,遵守法律。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明天的阳光将会更加灿烂,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加和谐!

作文模拟法庭 篇5

法庭里,审判长威严地坐在高背椅上,用庄严而又洪亮的声音宣读着判决书,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空气中弥漫着紧张而又严肃的气息……

实不相瞒,这是我们学校举办“模拟法庭”的场景。法庭,似乎与小学生遥不可及,小演员们演得有板有眼,让我们看到了法庭的“庐山真面目”。

只见两位“被告”后悔地低着头,用祈求的目光怯生生地望着法官,希望对自己网开一面,能够从轻处罚;而“被告”的“亲人”则捶胸顿足,失声大哭。面对这一切,法官也是爱莫能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啊!

是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谁,只要触犯了法律,就会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自己也必须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小到付出金钱,大到付出生命……

那么,作为小学生,我们又该从何做起呢?我们是未来祖国的栋梁,“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因此,我们从小要培养文明的举止,守法的行为。现在全社会都提倡和谐建设,我们也必须投入其中。当然,单凭我们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得小手牵大手,动员上一辈一起维护法律,遵守法律。

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明天的阳光将会更加灿烂,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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